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缔约国第六次定期报告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第六次定期报告

2007年5月

目 录

页次

一、前言11

二、导言12

三、摘要13

四、对《公约》提出的保留25

五、提高妇女地位和两性平等机构25

妇女和平等股25

全国妇女委员会27

平等机会委员会27

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29

北爱尔兰30

苏格兰30

威尔士31

第1条:消除歧视33

第2条:消除歧视的义务33

用中性语言立法33

上次报告被提交以来制定或修订的法律33

北爱尔兰39

苏格兰39

未来立法40

将对残疾妇女产生积极影响的法律42

将对女性同性恋者产生积极影响的法律43

旨在消除对特定群体歧视的其他措施44

第3条:发展和提高妇女的地位47

一般措施47

少数民族妇女49

北爱尔兰52

苏格兰53

威尔士53

关注国际发展54

第4条:加速实现男女平等的特别措施56

两性平等义务的提出56

《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56

妇女事务大臣的战略性介入58

公布《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59

发布《平等审议》59

编制性别预算的重要性59

成年男子和男孩的角色分析60

第5条:性别角色和定型观念60

政府对《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的回应60

教育61

妇女参与理工和技术领域64

妇女参与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领域65

成立“女孩电脑俱乐部”66

新闻媒体对妇女的宣传报道66

“零码辩论”行动66

妇女在广播电视媒体行业任职67

第6条:对妇女的剥削67

贩卖妇女67

卖淫71

通过立法抵制极度色情作品71

第7条:妇女参与政治事务和公共事务72

让更多妇女参政72

让更多妇女担任公职73

让更多妇女参与理工和技术领域74

北爱尔兰75

苏格兰76

威尔士77

第8条:妇女担任国际代表78

采取措施让更多妇女在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工作78

在国防部门工作的妇女人数78

与平等机会委员会探讨妇女就业问题79

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工作模式79

第9条:国籍79

修改与婚姻有关的移民规则79

制定新的难民支助措施80

启动“通道保护方案”80

关注国际发展80

第10条:教育81

继续致力于发展面向妇女和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81

建立更多“扎实起步儿童中心”81

规定婴幼儿早期教育条款82

在学校建立个人、社会和健康教育框架82

减少“永久性开除”的人数83

通过“全国教学大纲评价安排”提供信息83

评估15、16和18岁学生的考试成绩83

让更多妇女接受高等教育83

为贫困学生提供经济支助84

认更多非白人学生参加二级课程的学习86

北爱尔兰86

苏格兰88

威尔士89

第11条:就业89

鼓励妇女参与劳动力市场89

出台更多方便家庭的就业政策89

儿童保育91

学校提供的扩展服务91

努力缩小两性薪酬差距92

让更多的人参与“单亲新政”方案95

帮助年长妇女参加就业——“50岁以上新政”96

求职者津贴申请人96

帮助残疾妇女96

国际发展中的移民女工权利保护96

北爱尔兰97

苏格兰97

威尔士99

第12条:妇女保健101

履行两性平等义务101

消除保健不平等101

检查101

提高青少年的性保健意识102

成立独立的“性健康与艾滋病毒咨询小组”102

鼓励妇女加强体育锻炼102

帮助年长妇女对抗骨质疏松症103

制定“全国两性平等与妇女心理健康计划”103

英国妇女心脏与健康研究103

孕产服务103

避孕和堕胎106

打击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犯罪及社会混乱106

滥用酒精和药物107

切割女性生殖器官107

国际发展中的健康问题108

北爱尔兰109

苏格兰110

威尔士112

第13条:社会和经济福利113

社会福利制度113

养恤金114

制定有关子女抚养费的新政策和支付安排117

提供政府补贴的、可负担得起的住房117

北爱尔兰118

苏格兰118

打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犯罪,消除人们对此类犯罪的恐惧119

北爱尔兰120

苏格兰121

威尔士121

第14条:农村妇女121

在发展农村交通事业的过程中照顾妇女的需要121

交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与磋商121

为农村地区的“扎实起步地方方案”提供资助122

北爱尔兰123

苏格兰123

第15条:法律面前平等和公民事务方面的平等123

实现司法人员培训现代化,促进司法任命多元化123

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124

加强司法任命多元化124

成立司法任命委员会125

增加北爱尔兰司法部门的女职员人数126

增加苏格兰司法部门的女职员人数126

为家庭案件中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126

特别措施126

第16条:婚姻和家庭法上的平等127

对妇女的暴力127

对妇女群体的特殊暴力129

家庭暴力129

强迫婚姻136

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暴力行为137

强奸和性犯罪137

国际社会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而做的工作140

北爱尔兰140

苏格兰143

威尔士145

家庭法案146

北爱尔兰148

苏格兰148

附件1

提高妇女地位和两性平等机构

平等机会委员会

种族平等委员会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第2条

女性罪犯

第3条

联合王国的少数民族妇女

第5条

妇女参与理工和技术领域(表)

第7条

妇女参与公共事务(表)

第8条

妇女在国防部门的角色(表)

第9条

国籍:与性别问题有关的庇护政策说明

第10条

教育(表)

第12条

妇女保健(含表)

第13条

社会和经济利益

第15条

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机关的男女(表)

签发的法律援助证书(表)

秘书处提示:报告的附件将以原件形式提交委员会。

一、前言

作为妇女事务大臣,我们很高兴向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交联合王国的第六次定期报告,介绍本届政府自2003年以来为消除对妇女的歧视而采取的措施。

本届工党政府将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正如您将要在报告中看到的那样,我们为改善妇女的生活状况在许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例如,自2003年以来,我们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多次修订,包括《2006年平等法案》,其中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内容。它要求所有公共权力机关积极促进男女机会平等,并对未来所有政策和立法进行“性别影响评估”。它将作为把两性平等观点纳入政府公共部门主流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6年平等法案》为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成立铺平了道路,这个新机构不但负责提供关于平等和多元化的信息和咨询,还负责推动人权事务的发展。

通过《工作与家庭法案》,我们延长了怀孕妇女的法定假期并大幅提高了她们的薪酬,同时规定,照顾病人(或老人)的照料人有权申请弹性工作方式。最近,我们加大了对那些由于性取向而受到歧视的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在法律上规定了应当为他们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在立法方面,我们再一次欣慰地报告,本届政府近期决定,在起草基础性法律时尽量使用中性语言。我们认为,以往的做法强化了性别角色和定型观念,本届政府将坚决予以抵制。

我们吁请大家关注我们正在推行的涉及广泛人群的养恤金制度改革,其中多项改革措施将使妇女直接受益。为打击对妇女的暴力,我们制定了战略指导方针,制定了多项针对各个重要领域的国家行动方案,并在立法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建立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方面获得了成功,它使家庭暴力报告案件的定罪率达到了71%。

我们承认,在实现妇女平等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实现更大的进步。例如,我们对两性薪酬差距的严重程度仍感忧虑(自1997年执政以来,两性薪酬差距减小了4.8%),目前仍高达12.6%(全时工作的中间值,平均值为17.2%)。首相于2004年宣布成立妇女和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两性薪酬和机会差距。2006年2月公布了有关报告。目前,政府正按照报告中所列内容,致力于执行多项涉及广泛领域的倡议,以便进一步缩小两性薪酬差距,重点是从事非全时工作的两性薪酬差距。

作为妇女事务大臣,我们有义务确保政府从战略的高度重视两性平等观点。我们的内阁中有许多负责相关事务的委员会,因此我们有能力确保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提供服务时考虑到那些对妇女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

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情况,我们撰写了一份简短的摘要(见下文),介绍政府自2003年以来取得的各项重大成就。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妇女事务大臣妇女和平等事务副大臣

鲁斯·凯利梅格·纳姆

二、导言

1.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提交的第六次定期报告总结了联合王国政府自2003年提交第五次定期报告以来所采取的主要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全面回顾了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进步,体现了我们谋求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实现更大程度的两性平等的决心。

2.本报告是妇女和平等股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官员,北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以及海外领土上的地方分权政府通过密切合作而共同完成的。还得到了许多其他机构的大力协助,特别是平等机会委员会。另外,我们与全国妇女委员会进行了联系,并通过他们与妇女问题非政府组织网进行了联系,结果使我们受益匪浅。我们非常重视同这些机构的关系,它使性别观点被纳入我们的工作主流,并适当参考了全国妇女委员会提交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影子报告,以及所有提交大会的主题报告。

3.鉴于定期报告的篇幅限制(70页)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报告中不包含关于政府为消除对妇女歧视而采取措施的基础性资料。本报告将重点放在详细说明政府为在联合王国消除对妇女的歧视,自2003年以来所采取的各项重大举措,我们希望读者参考联合王国提交的与《公约》执行情况有关的前几次报告,从而全面了解联合王国政府为履行《公约》义务而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所采取的行动。

4.很显然,联合王国政府在2003-2007年间实施了多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联合王国政府致力于实施《公约》的各项条款,以及《北京行动纲要》和“北京+5”会议各项成果的决心。我们也非常愿意出席妇女地位大会,以推动该项议程的发展,尤其是倍受瞩目的12个核心领域的进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接受《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任择议定书》,这将使联合王国的所有妇女,或者她们的代表,在认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遭到违背从而导致自己受害时,有向委员会提出申诉的权利。

5.然而,我们知道,虽然单个的行动和措施难以带来实质性的改变,但它们却是实现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而必须要做的,只有实质性的改变才是我们应当追求的终极目标。有鉴于此,我们在报告中提到的改变都是指战略性的改变。

6.过去四年,我们在许多方面取得了进步,下面将在摘要中向大家介绍我们在多个重要领域所取得的进展。

三、摘要

将两性平等观点纳入主流,消除对妇女的歧视

妇女事务大臣

7.从政府对妇女事务大臣的任命就能看出对消除对妇女的歧视的重视,目前,露丝·凯利议员担任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国务大臣,麦格·马恩议员担任议会次长兼妇女和平等事务副大臣。妇女事务大臣有一项特殊职责,就是敦促政府提供对消除两性不平等的必要性和好处的认识。该项任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如公共卫生、儿童政策、老年政策、住房和移民、对妇女的暴力及市民社会等,她要确保政府制定的国家政策和行动方案从战略全局出发,全面考虑妇女的需要和利益。

8.这对确保各级政府部门逐步将两性平等观点纳入主流并列为优先事项至关重要。例如,政府各部门在实施某项政策以前,通常会审查该政策将会对妇女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最近,政府出台了包括两性平等义务在内的多项措施,必将进一步促进各级公共权力机关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奋斗。

两性平等义务

9.作为《2006年平等法案》的一部分,“两性平等义务”于2007年4月被首次提出,它是公共权力机关必须履行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即所有公共权力机关在开展一切工作时都必须致力于推动两性平等,对消除不合法的性别歧视和性骚扰的必要性给予“适当”关注。该项新义务主要是为了促使各级公共权力机关在以下领域切实转变观念,即如何履行其所担负的公共职能,如何系统性地审查这些职能的履行情况,从而改进服务。具体是指:每三年起草和发布一次两性平等方案,制定具体的目标,并对所有新政策和新法律进行“性别影响评估”,包括就业和服务领域的改革。

10.根据该项义务,各级公共权力机关必须与职工和利益攸关方进行充分协商,采取具体措施以展示其促进两性平等的意愿。为强化该项义务,必须提供按性别分列的数据,以便查明值得关注的领域。2007年10月以前,平等机会委员会将负责监督该项义务的执行情况,其后,该项职能将由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接管。

全面消除歧视

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

11.两性平等目标的实现不能指望一蹴而就,早在几年前,政府就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感到不满。我们承认,平等机会委员会和种族平等委员会成立于1960年代和1970年代初,当时的全球环境与二十一世纪初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

12.当前,人类面临着以下新情况:人口数量日益增多,移徙模式不断变化,身份、信仰和文化日益多元化,两性关系日益多样化,家庭结构呈现多种类型。这就意味着,必须对不利状况的产生根源进行重新审议,并探讨如何采取措施来消除这种差异。尤其是,必须建立一个全新的体系,来应对当前人类所面临的挑战。

13.因此,在经过数轮磋商后,政府决定设立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并于今年10月起正式运作。它将取代现有的两性平等委员会、种族平等委员会和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职能职责,即反对基于年龄、宗教信仰、性取向和人权等理由而产生的歧视行为。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将凭借自身的优势,致力于协助英国政府更好地应对人类在二十一世纪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14.这个新机构将承接现有的几个委员会的大量专业技术知识,确保其即将实施的新方案与现行方案在政策上保持连续性。因此,目前包括平等机会委员会在内的各机构都任命了过渡时期事务专员出任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的理事,任期最长为两年。

缩小两性薪酬差距

15.英国政府在评估本国存在的两性薪酬差距时使用了中间值法,而非平均值法,因为平均值法受极大或极小数值的影响较大,使数据的分布发生倾斜。中间值是指,一半职工的薪酬在该数值以上,另一半职工的薪酬则在该数值以下,因而不会受极大或极小数值的影响。英国国家统计局建议使用中间值。因此,为了与国内政策保持一致,我们在报告中也将全部使用中间值,但是,我们也会附上相对应的平均值,以便与上次定期报告及欧盟其他成员国的数据进行直接比较。

查明两性薪酬差距的形成原因并探讨如何消除这种差距——妇女和工作委员会

16.自《1975年平等薪酬法案》生效以来,全时工作的两性薪酬平均差距已从30%降至2002年的约20%(详见上次定期报告),2006年又降至约17%。如果使用中间值,2002年为15.5%,2006年为12.6%。然而,两性薪酬差距依然较大。因此,首相于2004年决定任命Prosser(女性)男爵担任妇女和工作委员会主席,这是一个独立调查机构,负责审查两性薪酬和机会差距的形成原因,并寻求切实可行的办法以减小这种差距。

17.2006年2月,妇女和工作委员会向首相提交了一份报告,题为“打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未来”。在全面分析现有证据的基础上,委员会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妇女进入就业市场、占据高薪岗位并发挥重要作用,她们每年对英国经济做出的贡献大约相当于英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2006年9月,妇女事务大臣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实施一项行动方案,以处理这些建议。

推进妇女和工作委员会的建议

18.政府在多个领域取得了重大进步,2007年3月底,政府公布了一份年度报告,介绍了在这些建议方面取得的进步,并且评价了它们的效果。迄今为止业已启动以下倡议:

拨付50万英镑的资金,用于支助有关倡议,以便提供更多优质的非全时工作机会;

发起“雇主示范倡议方案”(已有100 多人报名参加),要求雇主明确承诺,将致力于通过一系列项目的实施,努力减小两性薪酬差距;

今后两年,为“妇女和工作:行业方向”倡议提供1 000万英镑的资金;

设立“妇女创业特别工作小组”,为妇女创业提供指导和帮助,包括为地区妇女工商股提供指导,以鼓励妇女创业和发展;

按照《2006年预算案》,实施妇女三级(大约相当于高级)技能水平考试试点方案;

通过“联邦现代基金”为“平等事务代表”提供支助;

建立“平等审查标准”——这项标准可以帮助雇主查明为确保两性平等需要在哪些领域采取行动;以及

要求各级公共权力机关严格履行“两性平等义务”,对各自的工作目标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与两性平等薪酬或两性薪酬差距有关。

各级政府部门采取的行动

19.2003年,所有88家政府部门和机构全都制定了《平等薪酬审议》和《行动方案》。政府还鼓励各部门在奖金制实施后重新审查自身的薪酬体系,并且每三年审查一次,检验其采取的与奖金有关的政策和做法是否符合平等的要求。

20.文职部门女性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比例从2003年的22.9%上升至2005年4月的25.5%,超过了第一个《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所确定的25%的目标。现行《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的新目标是,2008年以前达到30%(2006年10月的最新统计数据为26.8%)。目前,政府正考虑如何采取措施以加快促进这些目标的实现。为此,政府制定了多项企业倡议和部门倡议。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21.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在缩小两性薪酬差距方面也具有一定作用,因此,政府在某些低薪部门实施了强制性最低工资战略,从2007年10月起,最低工资标准被提高到5.52英镑/小时。

帮助妇女履行照料义务

方便家庭的就业政策

22.政府致力于帮助抚养子女的家长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的关系。为此,政府在2003年通过立法赋予家长与此有关的多项权利,随后又在《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中规定了多项与此有关的权利:

自 2003年4月起,6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者18岁以下残疾子女的家长有权申请弹性工作方式,雇主有义务对此类要求予以认真考虑;

自2007年4月6日起,此项权利开始适用于成年人的照料人;

自2006年10月起,所有将于2007年4月1日或之后生育子女的职工母亲的孕产假期从26周被延长为一年,不论她们为雇主工作的时间长短;

所有将于2007年4月1日或之后生育子女的职工母亲的法定孕产薪酬和孕产补贴的发放时间从26周被延长为39周;

自2003年4月起,收养人的法定收养假期为52周,自2006年10月起,对于2007年4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收养,收养人的法定收养薪酬的发放时间从26周被延长为39周;

自2003年4月起,符合条件的雇员在其配偶分娩前后可以享受为期两周的带薪陪产假期;

《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的内容还有,授权可以批准符合条件的父亲享受更长的陪产假期(长达26周),在其配偶提前上班的情况下,还可享受带薪陪产假期。英国政府计划在本届议会任期结束前促成与此项权利有关的提案获得通过。

23.2002年,只有9%的母亲休了6个月的孕产假,5%的母亲休了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孕产假。2005年,这一比例有所上升,有一半的母亲休了6个月的孕产假,14%的母亲休了整整一年的孕产假。从2002年至2005年,新生儿母亲生育之后17个月重返工作岗位的比例一直保持在80%左右。然而,2002年,41%的新生儿母亲生育之后另谋了职业。2005年,该比例下降到20%。

提供普及的、可负担得起的优质儿童保育——儿童保育十年战略

24.政府希望为每名儿童创造一个尽可能好的人生起点,并对工作、学习和参加培训的家长提供支助。政府认为,应当允许家长自主决定如何平衡赚钱与顾家、有偿与无偿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政府认为,现代家庭政策必须既考虑儿童保育问题,又为家长提供与孩子共度的时光。

25.因此,政府于2004年12月公布了“儿童保育十年战略”,承诺为3至14岁的孩子提供普及的、可负担得起的优质儿童保育;并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所“扎实起步儿童中心”。以“扎实起步方案”为基础,政府还将致力于改善幼儿(出生前和出生后)及其家人的健康和福利,消除儿童贫困和社会排斥,从而使儿童在家庭和学校都能茁壮成长。

通过“扎实起步儿童中心”提供综合服务和信息

26.“扎实起步儿童中心”为5岁以下儿童及其家人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和信息,为他们提供跨学科专家小组的帮助。截止到2006年12月,共有超过1 000个“扎实起步儿童中心”为大约838 000名幼儿及其家人提供了相关服务。到2008年以前,英格兰将有2 500个“扎实起步儿童中心”。“扎实起步”条款构成了《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的重要基石(详情请参考报告正文),提前实现了既定目标。

27.关于儿童保育场所,截止到2006年9月,政府将儿童保育场所的数量增加到1997年的两倍(超过128万个)。也就是说,政府新建了大约644 000个经注册的儿童保育场所。政府承诺将提供资金,2010年以前实现所有3至14岁儿童都有机会进入儿童保育场所,届时,将有超过200万个保育场所为14岁儿童提供保育服务。

通过相关立法,赋予“儿童保育十年战略”以法律强制力——《2006年儿童保育法案》

28.《2006年儿童保育法案》赋予“儿童保育十年战略”的各项重大承诺以法律强制力。它把儿童及其家长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确保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提供服务时考虑家庭的想法。它还以法律的形式满足了家长的期望,让所有希望工作的家长都有机会获取高质量的儿童保育服务。

消除男女养恤金差别

养恤金制度改革——养恤金委员会和《养恤金法案》

29.政府于2002年成立了养恤金委员会,负责审议联合王国的养恤金制度。它的职责很明确,就是帮助那些中断职业和担负照料责任的人,尤其是妇女,解决过去和当前所面临的困难。

30.2005年11月,养恤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一年之后,政府颁布了《养恤金法案》,旨在:

将国家养恤金制度与个人的社会贡献挂钩,为妇女和照料人提供更多方便,让她们在更大程度上享受公平待遇;

与国家基本养恤金制度再度挂钩,提高国家养恤金的标准;提高领取国家养恤金的法定最低年龄,使政府能够负担得起这些改革。

让更多妇女享受全面的基本养恤金保障

31.经过以上改革,2010年,大约有四分之三将于2010年达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法定最低年龄的妇女有机会获取全面的基本养恤金保障,目前的比例仅有30%。如果没有这些改革,那么到2010年,只有大约一半将于2010年达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法定最低年龄的妇女有机会获取全面的基本养恤金保障。到2025年前,将有超过90%达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法定最低年龄的妇女(及男子)有机会获取全面的基本养恤金保障——妇女的人数几乎增加了50万。

为照料人提供更加完善的养恤金保障

32.在养恤金制度方面,政府提出了一揽子全面改革建议,旨在帮助更多的照料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妇女,获取更好的养恤金保障。例如:

我们正着手将那些将于2010年达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法定最低年龄的人获取基本养恤金保障的法定最低缴费年限降至30年,并对照料行为和养育子女的行为给予更加明确的认可;以及

自2010年起,那些为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料服务每星期达到20小时或20小时以上的照料人将有机会获取一种新的星期补助;为领取儿童福利金的家长提供更富弹性的星期补贴,直到他们的子女年满12周岁并被允许寄养。

为黑人和少数民族妇女提供帮助

33.某些少数民族妇女群体,尤其是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的妇女,获取国家基本养恤金保障的可能性小于其他国家的妇女。她们可能会因为文化上的障碍而无法从事有偿劳动,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做出贡献,比如提供儿童保育服务或者照料老人和重度残疾人。她们可以借助“家庭责任保障机制”来争取该项权利,这项机制可以使国家基本养恤金的缴费年限得到豁免,无法从事有偿劳动的年限就是可以被豁免的年数。但是,目前规定必须满足最低缴费条件,不能仅靠“家庭责任保障机制”或补助金来维持自己的基本养恤金账户。

34.经过改革,“家庭责任保障机制”将会变成一种主动的星期补贴,最低缴费条件也会被取消。个人用自身收入或补贴缴纳保费满一年,即可获取国家基本养恤金保障。

确保每周最低生活保障——养恤金补贴

35.自2003年10月开始实行的养恤金补贴制度是政府“消除养恤金领取者贫穷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是该项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在养恤金补贴领取者当中,将近有三分之二是女性,其中大约60%是单身女性。这是因为,目前女性养恤金领取者获取国家基本养恤金保障的可能性小于男性,个人养恤金收入通常较少。根据该项制度,自2007年4月起,年满60岁或60岁以上的一切公民,都无须再依靠每周不足119.05英镑(夫妇为181.70英镑)的最低保障收入过活。经过改革,养恤金补贴制度将为那些无法获取适当的养恤金保障的最贫穷的养恤金领取者提供一张安全保护网。

国家养恤金储蓄制度——建立个人账户机制

36.政府于2006年12月发起了几项新的行动,建立个人账户机制,对个人养恤金制度进行彻底改革,从而方便人们为退休而储蓄。个人账户机制使人们有机会在国家养恤金保障的基础上进行储蓄,采取灵活方式,将个人的低成本储蓄与雇主缴纳的养恤金相结合。该机制对那些因中断职业、从事非全时或低薪工作而缺乏适当的职业规划的妇女很有帮助。预计大约有220至340万妇女会参加个人账户机制。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

战略指导方针

37.政府认识到,对妇女的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会导致贫穷、健康不良、社会排斥和生命损失,政府承认,性别暴力是对妇女基本人权的严重侵犯。在妇女和平等股的支持和帮助下,妇女和平等事务副大臣对政府各部门进行游说,确保从战略上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具体来讲,就是积极参加三个跨部门小组的活动,它们涵盖了对妇女暴力的所有方面,如家庭暴力、强迫婚姻、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性犯罪和强奸、卖淫以及贩卖人口。它们确保了政府在制定国家政策和发展方案时充分考虑两性平等观念,从而使各小组的工作具有强烈的性别观点。

38.各小组成员包括政府核心部门的大臣,他们团结协作,共同制定《行动方案》,确保了联合王国政府对提供服务和实施方案进行全盘考虑。它们将涉及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的多个关键部门联合起来,提供高级别的领导和信誉,推动工作的开展和审查、监督程序的进行。

两性平等义务和高级目标制定

39.妇女和平等股还致力于提高人们在以下方面的认识,即政府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具体来讲,就是对《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该协定包含一项“对妇女的暴力”指标)的内容进行监督和分组执行,通过协商,制定出一个由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牵头的跨部门《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它还与特定的利益攸关方合作,如财政部,旨在提高人们对如何利用两性平等义务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认识。

与对妇女的暴力有关的立法

《2004年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

40.《2004年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是30年来对家庭暴力立法所作的最大规模的一次修订,为受害人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和支持,有助于将犯罪者绳之以法。已经生效的条款包括:

一般侵害行为发展成可逮捕的罪行;和

《家庭法案》赋予同性性关系平等地位。

41.自2007年7月起生效的条款包括:

将违反“禁止骚扰令”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

扩大限制令的权限,以涵盖所有暴力犯罪;

为保护受害人,法院认为必要时,有权对受指控、候审以及未被定罪的人签发命令。

《2003年性犯罪法案》

42.《2003年性犯罪法案》全面修订了与性犯罪有关的法律框架。它扩展了某些犯罪的定义,将未经同意而将阴茎插入口中的行为纳入强奸的定义范畴,针对过去没有明确涵盖的行为规定了一些新罪行,如与儿童进行性交易和窥阴癖者。还将某些对儿童实施的犯罪(例如家族内部发生的性犯罪)中的“儿童”的最大年龄由16岁提高到18岁。还对法律进行修订,使同性恋行为与异性恋行为享受同等待遇。

43.根据《2003年性犯罪法案》,暴露(过去被看成是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目前被列为一种性犯罪行为。这是因为,研究表明,暴露可以构成一系列更严重罪行的开端,特别是当其发生在偏僻或封闭的场所时,会使受害人面临非常严重的伤害。目的是为了建立更强大的法律体系,加上《1999年青少年司法与刑事证据法案》中的“易受害证人”条款和《2003年刑事司法法案》中的“不良性格”条款,从而有助于提高定罪率。

44.《2003年性犯罪法案》自2004年5月1日起生效。性犯罪问题跨部门部长级小组先前曾达成共识,自该法案生效两年后将全面分析统计数据并向社会发布,之前需要进行非正式的资料收集工作,这项工作已于2005年完成,并于2006年2月公布了结果(http://www.crimereduction.gov.uk/sexual/sexual24.pdf)。

咨询

45.很难证明不合法的性活动是否达到了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标准,尤其是在只有两位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成年人之间的性活动尤其如此,因为是否构成犯罪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同意。2006年3月,(性犯罪问题跨部门部长级小组)发布了一份建议书,就一系列措施广泛征集意见,包括是否有必要对“同意”的含义做出解释,具体来讲,就是从法律上给“能力”下定义,特别是在喝酒对原告同意发生性行为的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况下。目前,该小组正在对建议书的反馈意见进行审议,不久就会公布一份摘要。

贩卖人口——《性犯罪法案》与欧洲委员会公约

46.《2003年性犯罪法案》还规定,意图操纵他人卖淫将其贩卖入境、出境或在境内贩卖的行为构成犯罪。

47.另外,今年3月23日,联合王国签署了《欧洲委员会打击贩卖人口公约》。此举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打击贩卖人口犯罪的战略,这是因为,政府必须设定最低保障标准,并对各种贩卖人口行为的受害人提供支助。联合王国政府将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主要利益攸关方密切合作,使《公约》得到执行,并接受打击贩卖人口犯罪跨部门领导小组的监督。

强迫婚姻——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

48.2005年,政府就是否将强迫婚姻列为一项具体的刑事罪行进行了广泛征询,结果采纳了否定意见。妇女和平等股除了探索如何对现行法律、民事救济措施和家庭法院进行充分利用以外,还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政府部门密切合作,探讨通过新的立法将强迫婚姻列为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 2003 年禁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法案》

49.《2003年禁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法案》自2004年3月3日起生效。该法案对原有法律进行重新修订,废止了原来的规定,填补了一项法律空白。该法案规定,联合王国的国民或永久性居民在境外实施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行为,或者帮助、教唆、劝告或介绍他人在境外实施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行为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是在该行为被法律允许的国家。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家行动方案/战略

全国反家庭暴力行动方案

50.政府于2005年3月发布了“全国反家庭暴力行动方案”,并于2006年3月和2007年3月对其进行了修订。它是一项应对家庭暴力的综合性方案,包括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杀害和强迫婚姻,为执行工作提供了一个战略框架。它的目的是:

减少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杀人;

降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尤其是高发地区;

提高家庭暴力的报告率,尤其是高发地区;

提高家庭暴力报告案件移送司法程序的比率,尤其是高发地区和/或社区以及高摩擦率地区;以及

确保家庭暴力行为的受害人在全国范围获取适当的保护和支助。

51.《2006年度进展报告》见以下网址:www.crimereduction.gov.uk/domesticviolence/domesticviolence61.pdf;《2007年度进展报告》见以下网址:www.crimereduction.gov.uk/domesticviolence/domesticviolence066.pdf。

“性暴力和性虐待问题跨部门行动方案”

52.2003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报告中提及了为改进对强奸案件的调查和起诉而通过“2002年反强奸行动方案”采取的措施。将与警察机关和皇家检察署联合推进这些措施,2007年1月公布了一份关于强奸案件调查和起诉方法的后续调查报告。目的是为了改进警察机关和皇家检察署对强奸案件的起诉。调查报告的建议正通过2007年4月公布的“性暴力和性虐待问题跨部门行动方案”加以推进(www.homeoffice.gov.uk/ documents/Sexual-violence-action-plan), 方案包括警察机关和皇家检察署应当采取的行动。

联合王国和欧盟打击贩卖人口的行动方案

53.政府于2007年3月23日公布了“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行动方案”(www.homeoffice.gov.uk/ documents/human-traffick-action-plan)。它介绍了目前为打击贩卖人口活动而采取的措施,并为今后在预防、执行/起诉、向成年和未成年受害人提供保护和帮助方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54.2005年,英国担任欧盟轮任主席国期间,政府将打击贩卖人口作为司法和内政事务的优先事项之一。实施了一项广泛的“欧盟打击贩卖人口行动方案”,于2005年12月获得部长理事会一致通过,是英国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

反对卖淫战略

55.政府于2006年1月公布了“反对卖淫战略”,向卖淫不可避免的观点发出挑战。该战略重点通过以下途径达到瓦解性交易市场的目的:预防强迫他人卖淫,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帮助卖淫者寻找出路;确保将控制他人卖淫的人绳之以法。

56.今年将要开展的与该战略有关的主要工作包括:计划修订《保护卖淫儿童》指导文件,为特别支助项目和地方合作机构提供指导和建议,从而增加人们获取戒毒治疗和其他主流服务的机会。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的具体倡议

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

57.在开展一系列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试点之后,政府认识到,对家庭暴力采取特别指导方针会产生切实效益,使更多罪犯被绳之以法,受害人的安全获取重视。于是,政府制定了“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方案”(SDVC),作为“全国反家庭暴力行动方案”的核心部分。目前,各地区及威尔士至少建立了一个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配备了经过特殊训练的家庭暴力问题独立顾问(IDVAs),他们知道如何为受害人提供支助。2005年12月,“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方案”使有记录的家庭暴力案件的定罪率提高到了71%,非特别法院的这一数字为59%。它们还使全国的成果增加(认罪,审后定罪及不在场证明),从2003年12月的46%提高到2006年12月的65%。

家庭暴力社区协调反应机制

58.2006年秋,政府各部门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社区协调反应机制”(CCR),它是在“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方案”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对“家庭暴力问题顾问和跨机构风险评估会议”(MARACs)的广泛利用,查明处境危险的受害人并确保其安全。“家庭暴力社区协调反应机制”的任务是协调为受害人、犯罪者和儿童提供的服务。

反强迫婚姻股

59. 2005年,内政部与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联合设立了反强迫婚姻股,作为一个负责制定政策、协调项目以及向强迫婚姻的风险人群提供实用性咨询的一站式服务机构。它每年处理大约300起案件。联合王国的大使馆和高级专员署每年帮助、营救或遣返大约200人,其中约85%是妇女。

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中心

60.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中心(UKTC)成立于2006年10月,是欧洲第一个此种类别的机构。在“五步行动”的基础上,它将成为警察机关打击贩卖人口犯罪示范中心。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中心任命了一名受害人协调员,政府正与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中心开展合作,以确保一切执行活动都以受害人为中心,并向已经查明的受害人提供支助。

贩卖人口犯罪受害妇女住房保障和支助计划

61.自2003年起,内政部与妇女临时住房委员会联合发起并实施了一项广受好评的住房支助计划,即POPPY计划,主要为那些被贩卖而从事卖淫活动的成年女性提供帮助。双方于2006年达成了240万英镑的资助协议,为POPPY计划新建25个紧急避难所和10个定居点,这是英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为贩卖人口犯罪受害人提供的外展服务。迄今已有162名妇女得到救助。

打击贩卖儿童犯罪领导小组

62.成立打击贩卖儿童犯罪领导小组的任务是提高警察机关对打击贩卖儿童犯罪方法的认识。目前,有多个重要部门在大的入境口岸采取联合行动,目的是为了查明处境危险的儿童。为了使移民局、社会服务机构及警察机关更好地开展合作,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向口岸派驻了负责保护儿童的专职警员。

对强奸案件和性犯罪案件的调查和起诉

63.为了改进对强奸案件的起诉,皇家检察署任命了520名专门负责强奸案件起诉工作的特别检察官,对他们进行了《2003年性犯罪法案》以及其他方面的培训,比如关于特别措施的培训。皇家检察署的每个司法区都有一名协调员,专门负责向本司法区的专业人员介绍专业知识,并与其他协调员加强协调,共同分享好的经验和做法。皇家检察署还授权辩护律师可以对强奸案件提起公诉。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参加性犯罪课程的学习,并接受严格的监督。此后,案件的成功起诉率有所上升。

64.为了改进对性暴力案件的调查,高级警官协会(ACPO)于2005年发布了严重犯罪案件调查指导意见。目前,《全国警务人员训练大纲》正在制定当中。

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支助

65.过去三年,政府拨付了大约700万英镑的资金,用于改善为受害人提供的服务。它们包括:

扩大性侵害医疗和心理辅导中心(SARCs)网络,性侵害的受害人在这里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接受性健康治疗、咨询和支助;

通过内政部的受害人救助基金为性暴力和性虐待志愿服务机构提供支助;以及

设立独立性暴力顾问试点并对其进行评估,他们负责就重大问题向性暴力和性虐待的受害人提供咨询服务。

关于对妇女的暴力的调查

家庭暴力

66.妇女和平等股于2004年9月公布了由Sylvia Walby教授所做的关于家庭暴力的经济和社会成本的调查报告。调查对家庭暴力给国家、雇主以及家庭暴力的受害男女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评估,评估显示,家庭暴力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刑事司法系统、卫生、社会服务、住房、民事法律体系)达31亿英镑,经济成本达27亿英镑。调查所采用的方法是以内政部的犯罪成本框架为基础,包含了与家庭暴力有关的具体成本。这种评估为审查家庭暴力给社会及受害人带来的破坏性后果附加了一个金融的视角。具体报告见以下网址: www.womenandequalityunit.gov.uk/research/cost_of_dv_Report_sept04.pdf。

强奸和性犯罪

67.内政部于2005年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2003至2004年期间,英格兰和威尔士发生的所有性犯罪的总成本接近85亿英镑,占针对个人和家庭的犯罪总成本的 23%,每起强奸案的平均成本为76 000英镑。

贩卖人口

68.内政部的调查人员正在从事一项创新调查,目的是为了对英国的有组织犯罪市场及其危害做出评估。关于这项调查的详细报告将于2007年发布;然而,调查的初步结果显示,2003年,英国大约有4 000人成为意图操纵他人卖淫而贩卖妇女犯罪的受害人。

69.该项调查还对英国国内意图操纵他人卖淫而贩卖妇女犯罪的社会和经济成本进行了评估。据保守估计,2003年的社会和经济总成本约为10亿英镑。

四、对《公约》提出的保留

70.在对国际人权领域的法律文件进行审议之后,联合王国政府决定承认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之《任择议定书》。今后,英国女性公民当认为侵害自己利益的行为违反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时,本人有权单独向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出申诉,或由她们的私人代表代为提出申诉。外交事务大臣于2004年12月签署了该《任择议定书》。

71.这次审议的结果还包括撤销了对移民问题的一般保留,修订了对王权和武装部队的一般保留。联合王国撤销了“保留”一章第A c)段中的内容:“获准进入皇家武装部队或在皇家武装部队中服役”,代之以:“为确保皇家武装部队的战斗力而采取的任何行动”,于是联合王国“保留”一章第A c)段的内容就成为:

“根据第1条所列定义,联合王国是否批准取决于在以下方面的认识:《公约》所列各项义务不涉及对王权、贵族身份、荣誉称号、社会优先性及徽章的继承、获得和享有,也不涉及宗教任命、命令或为确保皇家武装部队的战斗力而采取的任何行动。”

五、提高妇女地位和两性平等机构

妇女和平等股

72.妇女和平等股是政府负责制定妇女、两性平等、性取向政策和协调平等事务的主导机构。它是新组建的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平等事务小组的一部分,更加强化了平等事务小组对于创建可持续社区的决心。妇女和平等股的职责包括:

赋权,使人们对自己的生活有更大的主导权;

创造经济和社会机会,特别是为最弱势群体提供这些机会;以及

创建宽容、有凝聚力的社区,使妇女和平等股的政策和服务得以公平地执行。

73.妇女事务大臣有:负责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的国务大臣露丝·凯利议员,议会次长兼妇女和平等事务副大臣Meg Munn议员。她们在妇女和平等股的支持下,负责促进和实现经济多元化所产生的利益,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她们负责制定两性平等的相关政策,确保政府各部门在平等领域加强协调。Baroness Andrews是上议院负责平等事务的发言人。大臣和官员们还与地方分权政府在交叉领域开展合作。

74.妇女和平等股的使命是减少和消除全体国民在机会获取方面的障碍。它与政府各部门的官员开展合作,为提高妇女地位做出了巨大贡献,为社会造福,促进全民平等,特别是在制定和执行政府的政策还有发展和提供服务方面。妇女和平等股的具体职能包括:

使政府各部门的指导方针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一体化,建立平等机构,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的机会;

主持部门内部加强平等立法,包括禁止基于宗教信仰、工作场所外的性取向而产生的歧视、执行《欧盟性别指令》、审查反歧视法律,为制定单一平等法案做准备;

支持其他部门的工作(平等机会委员会和全国妇女委员会);

整合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方案,以便对女性弱势群体产生最大效益。特别是确保从战略上消除对妇女的暴力(例如,家庭暴力、强迫婚姻、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性犯罪、强奸、卖淫和贩卖人口);

促进两性薪酬平等,反对职业领域的性别隔离,鼓励从事优质的非全时工作和非传统工作,为担负照料责任的人提供帮助,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民生活,确保重视少数民族妇女融入各行各业;

致力于制定新的平等政策;

促进欧洲和国际社会的两性平等,确保联合王国的声音响彻两性平等的决策过程,确保我们的好做法得到认可。将欧洲和国际社会的工作与商业领域的核心目标相结合,确保通过国内立法加以贯彻;

协调政府各部门的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工具和两性平等倡议。它们包括:两性平等义务;《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政府行动方案,落实妇女和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支持妇女事务大臣的工作,有许多妇女事务大臣在内阁高级委员会中任职(更多关于主流化的信息见第4条)。

全国妇女委员会

75.全国妇女委员会成立于1969年,是一个向政府表达女性观点的、独立的、正规咨询机构。它是一个非部会公共团体(ANDPB), 享受政府全额财政拨款,可以对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自由地发表评论。

76.自2003年以来,全国妇女委员会定期召集妇女组织、大臣和高官开会,讨论的议题涉及国际贸易、卫生、体育、财政政策、对妇女的暴力、移民和庇护政策、强迫婚姻、贩卖人口、妇女参与公共生活、两性薪酬差距和两性影响分析。它能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将两性平等观念融入政策制定的过程。全国妇女委员会就以下问题举行磋商后发布了相关报告,如联合王国的穆斯林妇女面临的问题;政府对妇女面临的重大问题的立法提案,比如关于新成立的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对妇女的暴力等。全国妇女委员会还实施了一系列针对青年女性的定向培训计划,包括由英国委员会资助的“伊拉克妇女领袖计划”。

77.全国妇女委员会是一个包括500多家会员的覆盖全国的庞大体系,是一个向政府表达妇女的想法、需要、关切和优先事项的特殊机构。全国妇女委员会协助妇女事务大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就具体目标和任务的执行情况向妇女事务大臣报告。

78.全国妇女委员会设有主席和理事会,通过国家公职任命系统任命,从而确保公正和透明。全国妇女委员会与妇女和平等股同属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的平行内设机构,与妇女和平等股及政府其他部门建立了联系和磋商机制。

平等机会委员会(EOC)

79.平等机会委员会是英国负责消除性别歧视的机构,在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设有办事处。该组织于1975年依据《禁止性别歧视法案》成立,是一个依法成立的独立机构,职责是:

致力于消除基于性别和婚姻的歧视;

促进男女机会平等;

审议《禁止性别歧视法案》和《平等薪酬法案》;以及

向受歧视的个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80.平等机会委员会是一个非部会公共团体,由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妇女和平等股发起成立,资金来源于社会捐助。虽然独立于政府,但平等机会委员会要向妇女事务大臣负责。

81.自2003年以来,平等机会委员会通过履行以下法定职能,致力于促进平等和消除歧视:

为重大案件和申诉提供支助。过去三年间,平等机会委员会为大约100个案件提供了支助,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Igen Ltd诉Wong(2005年);Cadman诉健康和安全执行局(2006年);Alabaster诉Woolwich Building Society(2005年);Fletcher & Others诉英国卫生部学生助学金股(2005年)(详见附件1);

对公共和私营团体的歧视做法开展调查。自2005年7月以来,平等机会委员会总计公布了42项初步调查结果,与大型团体签署了9份正式协议,这些团体的雇员超过100 000人,还包括几家大型公共团体,如皇家邮政局、国防部(见第8条)和武装部队(详见附件1);

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平等议程。从2004-2006年,平等机会委员会依法开展了5次正式普查(GFIs),内容为导致两性薪酬差距的主要因素。关于背景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出版物见平等机会委员会的网站:www.eoc.org.uk。这5次正式普查的内容包括:

o培训和职业领域的性别隔离(2003-2005年)。根据该项调查,目前政府正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方式为学校和工作场所中的女孩和成年女性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o怀孕解雇和歧视(2003-2005年)。它揭示了工作场所歧视怀孕妇女的严重程度。根据该项调查,目前政府正采取措施,确保妇女及其雇主更多地了解自身的权利与责任;并在《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中规定,雇主有权要求女雇员说明她们何时结束孕产假以及何时重返工作岗位;

o非全时弹性工作方式(2004-2005年)。根据该项调查,政府在《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中规定,照料病人(老人)的人有权申请弹性工作方式;

o更换工作岗位(2005-2007年)。2007年1月发布了临时报告,政府将对其做出适当回应;

o少数民族妇女的参与、薪酬和进步(2005-2007年)。2007年3月发布了最终报告,政府将对其做出适当回应(详见附件1);

敦促政府对其工作方案提供支助。特别是为《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提供支助,修订养恤金立法,与政府协商如何修订《求职者津贴条例》,将工作之前的缓冲期由48小时延长到一周;开展游说并获得成功,自2007年4月起,所有公共部门都要执行两性平等义务。作为负责推动和实施该项立法的机构,平等机会委员会负责为公共部门提供法定和非法定的指导。(详见附件1)。

82.平等机会委员会将于2007年10月停止运作,届时将由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接管其职能和职责。

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CEHR)

83.第五次定期报告描绘了发展单一平等机构的方案,自从第五次定期报告发布以来,已经就未来社会所面临的平等挑战与主要利益攸关方进行了广泛磋商,包括妇女非政府组织。2007年10月,政府将依法成立单一平等委员会,即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它将接管平等机会委员会、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和种族平等委员会的职能和职责,工作职责增加了反对基于年龄、宗教信仰、性取向等理由而产生的歧视行为。

84.目前,包括平等机会委员会在内的各机构都向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派驻了过渡时期事务专员担任理事。过渡时期事务专员的职责是保证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方案与现有各委员会的工作方案的保持连贯。过渡时期事务专员将在现有各委员会解散后上任,任期两年。

85.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还负责推动人权事业发展,鼓励社会各界友好相处。新的委员会负责:

提供关于平等、多元化(包括两性平等方面)、人权及友好关系方面的信息咨询和援助;

发布指导方针和好做法,帮助私营及公共部门的雇主、服务提供者、志愿服务机构和工会促进平等和人权;

对在平等、人权和友好关系方面屡次出现问题的单位开展调查;对有证据证明存在非法歧视行为的单位开展调查;

为挑战歧视行为的申诉人提供战略上的支持,对平等和人权案件进行干预,对违反人权和平等立法的裁决及有必要进行调解的案件进行公正评价;

制定战略计划时咨询所有利益攸关方;

每三年发布一份“国情”报告,介绍英国在平等和人权领域存在的不足,谋求实现的成果以及前进道路上的里程碑;

监测所有仇恨类别的犯罪,包括虐待老人和针对残疾人的仇恨犯罪;

挑战针对特殊群体的偏见和定型观念;

设立地区分支机构,解决普通百姓关心的日常问题;

促进社会各界友好相处,并在实施该项倡议的过程中应用地区网络;

为致力实现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所定目标的机构提供资助;以及

巩固证据基础,加深对歧视的理解,为今后出台好政策和好做法提供参考。

北爱尔兰

北爱尔兰平等委员会

86.北爱尔兰平等委员会是一个依据《1998年北爱尔兰法案》成立的非部会公共团体。该委员会致力于消除不合法的歧视行为,促进全民机会平等,鼓励好做法。该委员会被赋予广泛的职能职责,包括向申诉人提供咨询和帮助,开展调查和执行工作,提高认识和审议平等立法。

北爱尔兰议会

87.根据《北爱尔兰和平协议》,北爱尔兰各政党都承认妇女享有全面、平等参与政治事务的权利。地方分权政府的职能于2002年10月14日停止,此后,政府仍按年发布了年度优先事项和预算报告。在2006-2008年的报告中,“建设以伙伴关系、平等、包容和相互尊重为基础的社会”被列为战略层面的重大优先事项之一。所有政策都取决于“决策层面的影响评估”,它确保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时照顾到平等、友好关系以及新的特殊社会需求。

性别、年龄和性取向平等股

88.2004年9月,第一总理暨副总理办公室(OFMDFM)公布了一份题为“性别问题”的两性平等战略协商文件,并于2005年夏天公布了反馈意见。最终战略自2006年12月启动,重点通过北爱尔兰各部门的合作从而推动两性平等。它将根据《1998年北爱尔兰法案》第75条之规定,加大开展活动的力度,并提供一个框架,以便系统地消除两性不平等,使人们更清楚地了解他们在促进两性平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苏格兰

平等股

89.平等股的主要职责是促进苏格兰行政院的内部平等、扩大平等义务的适用范围以及维护平等机构的利益。2005年,苏格兰行政院在平等股设立了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领导小组,旨在更好地支持和帮助苏格兰行政政策小组将平等观点纳入工作当中。作为协助公共部门履行平等义务的工作方案的一部分,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领导小组制定了一套“平等影响评估”工具箱(EQIA),自2006年10月起,苏格兰行政院的工作人员开始使用这套工具箱。苏格兰所有将对百姓产生影响的行政决策都将接受“平等影响评估”,包括性别、残疾、种族、性取向、信仰和年龄。2006-2007年,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领导小组还为苏格兰各级行政部门举办了一系列介绍公共部门的义务以及“平等影响评估”的推介会。2006年,该小组对一个包含大量平等(包括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信息的网站进行了更新。2006年9月,平等观念主流化资源端口被重新开启。

平等预算和政策咨询小组(EPBPAG)

90.平等预算和政策咨询小组自2001年以来一直为苏格兰行政院提供咨询。尽管该小组的职责范围涉及六个平等领域,但是重点仍然被放在两性平等方面。通过与苏格兰行政院卫生部和苏格兰行政院教育部体育司合作开展试点方案,在预算的性别分析工具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试点方案的开展是按以下方针进行的,即首先对某一公共政策问题进行探索和证明,然后对政策及资源分配过程进行性别影响分析。一份有关试点方案的报告于2006年10月发布,目前,从该项工作中汲取教训的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苏格兰妇女大会

91.长期以来,行政院一直为苏格兰妇女大会(成立于2003年)提供资助,苏格兰妇女大会使妇女有机会,可以就她们关心的具体问题发表意见,对苏格兰的政策决策过程施加影响。这项工作使我们得以广泛传播信息,并为我们与妇女们讨论苏格兰行政院的所有政策问题打下了基础。

妇女问题战略小组

92.妇女问题战略小组成立于2003年,是一个由妇女自发组织的小型、独立、短期小组,负责审查行政院在为妇女提供更多机会方面还有哪些工作要做。该小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就业与薪酬,儿童保育与其他形式的照料,贫穷与社会排斥,暴力与安全,影响与决策。她们在报告中就短期、中期和长远行动提出了建议。

93.苏格兰行政院2004年3月对妇女问题战略小组的报告做出回应,并于2006年3月对回应进行了补充。报告强调,必须加强与少数民族妇女、残疾妇女、年长妇女、女同性恋、双性恋、女变性人以及信仰不同的妇女的交流,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举行了一系列圆桌会议,从多种角度出发,进一步探讨妇女问题战略小组提出的建议。

94.2006年10月,苏格兰行政院再次召集妇女问题战略小组的多名创始成员和对该领域感兴趣的其他妇女开会,讨论最初的建议并考虑下一步的行动重点,以及如何根据联合王国妇女和工作委员会的两性平等义务和建议做出适当调整。该小组向苏格兰行政院提出了多项建议,供苏格兰行政院在制定和执行两性平等计划时参考。

威尔士

战略平等和多元化股

95.战略平等和多元化股的职责是为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提供支持、咨询和指导,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就是将两性平等观念融入威尔士议会政府的政策、战略、计划和实践当中。它与国内外组织开展合作,共同发起和推动特别倡议,包括与性别有关的倡议。它同意继续向“威尔士妇女联合会”提供资助并一直持续到2008年,并资助其举办国际妇女节庆祝活动。

威尔士议会政府

96.威尔士议会政府在法律上有义务“做出适当安排,从而确保其在发挥其职能时,适当地考虑全民机会平等原则。”(《1998年威尔士政府法案》第120条)。

97.它在其主要战略性文件中都强调了对于平等机会的承诺,包括《联系、空间计划与威尔士:一个更好的国家》。为了支持这项承诺,它在2005-2006年制定了主流化实施战略,旨在确保除了提交回顾性的平等问题年度进展报告以外,从2007年起,开始制定前瞻性的平等问题行动计划,在行动计划的开头写明了行动目标和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将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报告。

两性平等计划

98.2007年4月1日,一项旨在促进男女机会平等的普遍义务在威尔士生效。2006年6月,威尔士议会政府在威尔士周边举办了一系列接触活动,确立了重大两性问题。这一信息被用于帮助威尔士议会政府制定其计划草案,该计划草案于2007年1月被交付讨论。2007年2月,该计划草案还在一系列焦点小组会议上被讨论。

平等督察员

99.“平等督察员”为各部门工作人员提供重要支持。“平等督察员”计划于2006年被重新审议,发布了新的指导方针,要求各部门配备一名经过任命的督察员,并在管理队伍中任职,以确保所有工商决策都把平等作为一件重大事项来考虑。

平等机会委员会

100.威尔士国民议会平等机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考察威尔士议会政府与威尔士国民议会为推动全民平等原则和防止任何人因种族、性别或残疾而受到歧视所做的工作。

101.在过去四年中,威尔士国民议会平等机会委员会为促进威尔士妇女平等和消除性别歧视投入了极大的热情。Chwarae Teg(一个志愿服务机构,详情请参考第11条)会向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介绍其如何致力于支持、发展和增强妇女在威尔士经济生活中的作用。2004年5月,威尔士国民议会平等机会委员会认真研究了《2004年欧洲委员会两性平等报告》,随后致函欧洲委员会,提请其关注有关威尔士平等问题的重要战略性文件,尤其是“威尔士照料人战略”。

102.2004年10月和11月,威尔士国民议会平等机会委员会审议了儿童保育工作小组的临时报告,并将其观点反映给威尔士议会政府卫生与社会服务大臣(兼该小组主席)。威尔士国民议会平等机会委员会继续向威尔士议会政府及联合王国政府施压,敦促其关注威尔士两性之间存在的薪酬不平等问题。

103.2005年6月,威尔士国民议会重新设立了跨党派平等薪酬工作小组。该小组的重新设立是为了在威尔士议会政府在“缩小薪酬差距运动”第三阶段正在开展的工作中赋予其审查职能,并为作为该运动一部分而正在开展的工作给予指导。威尔士国民议会平等机会委员会继续接受平等事务大臣提交的有关该运动的进展报告。

104.2006年6月和9月,威尔士国民议会平等机会委员会审议了《1975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公共机构)(法定义务)2006年法令》,一致决定建议议会否决该项立法,它认为,该项立法在消除薪酬不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结果,国务秘书从该法令中删除了威尔士的相关机构(在威尔士单独设立或专门设立的公共机构),威尔士议会政府同意启动谈判,确保与两性平等义务有关的《职能移交法令》顺利出台。

第1条:消除歧视

105.联合王国政府接受了《公约》第1条中对歧视的定义,完全同意有关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目标。本报告所列条款显示了我们愿意继续这样做的决心。

第2条:消除歧视的义务

用中性语言立法

106.多年以来,立法机关在起草基础性法律时使用的男性代词也涵盖了女性。这实际意味着,在既指男性又指女性时仅使用男性代词,另外,某些词语,如“chairman”,被用来指代既可以由男性担任也可以由女性担任的职务。许多人认为,这种做法会进一步强化历史上形成的性别定型观念。

107.因此,政府决定自下届议会起终止现行做法。于是,政府提请议会法律顾问局在起草政府的法律草案时尽量使用中性语言。

上次报告被提交以来制定或修订的法律

《2006年平等法案》

108.由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制定的《2006年平等法案》对英国的平等法律做出许多重大修订。在两性平等方面,迄今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成就是,第4部分规定了一项新的公共部门两性平等义务,并于2007年4月对《1975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进行了修订,要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推动男女机会平等。

109.《2006年平等法案》第2部分规定,英国境内禁止基于宗教信仰理由而在商品、便利和服务的提供,房产、教育及公共职能的管理和支配上产生歧视。通过郡法院(苏格兰是sheriff法院)执行,救济措施包括赔偿损失。《2003年就业平等条例》禁止就业领域基于上述理由而产生歧视。

110.《2006年平等法案》第3部分规定,政府有权禁止基于宗教信仰理由而在商品、便利和服务的提供,房产、教育及公共职能的管理和支配上产生的歧视,并制定了平等条例。《2006年平等法案》第2、3和4部分自2007年4月起生效。

111.自成立以来(2007年10月), 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反对种族歧视、残疾歧视、性别歧视、宗教和信仰歧视、年龄歧视和性取向歧视。例如,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负责监督法律的实施及其效果,并对特定案件进行调查。两性平等义务——《1975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公共机构)(法定义务)2006年法令》。

112.《1975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公共机构)(法定义务)2006年法令》包含有具体的义务,旨在协助公共机构履行公共部门两性平等义务。自2007年4月6日起,公共机构被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起草和发布两性平等计划(2007年4月30日前),确定两性平等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公共机构还应考虑他们制定的目标是否有助于消除薪酬不平等或者查明两性薪酬差距的形成原因;

确保对新的立法、政策、就业及服务提供领域的变化进行“影响评估”。评估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布。

113.根据其所负有的特定义务,公共机构在起草两性平等计划和进行“影响评估”时必须征询雇员和利益攸关方的意见,查找两性薪酬差距的形成原因;对所做的事情予以公开并负责;最后通过具体行动来展示他们对两性平等的承诺。平等机会委员会负责执行两性平等义务直到2007年10月,届时其职能职责将由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接管(详情请参考第4条)。

《欧盟就业指令》2000/78/欧洲委员会

114.英国于2003年12月开始实施性取向和宗教信仰条款(参考下文),在年龄和残疾条款执行前有一个三年的过渡期,联合王国利用了这一点。绝大多数残疾条款自2004年10月1日起通过《〈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修订)条例》实施,其他条款自2006年9月起实施(参考下文)。禁止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域基于年龄理由的歧视行为的条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生效,职业养恤金条款除外,该条款自2006年12月1日起生效(参考下文)。类似的条款也在北爱尔兰生效。

《2003年就业平等(宗教信仰)条例》

115.该条例于2003年12月开始实施,禁止基于宗教信仰理由的歧视行为。

《〈1970年平等薪酬法案〉(修订)条例2003》和《〈1975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修订)条例2003》

116.《〈1970年平等薪酬法案〉(修订)条例》和《〈1975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修订)条例》自2003年7月19日起生效,以回应欧洲法院的相关裁定。

117.平等薪酬条例:

在“隐瞒”案和“残疾”案中,妇女应当在6个月内向劳资法庭提起平等薪酬诉讼;

向劳资法庭请求帮助追讨欠薪的诉讼时效由先前的两年被延长至6年(英格兰和威尔士)和5年(苏格兰)。在“隐瞒”案和“残疾”案中,追讨欠薪的诉讼时效还可以被延长;

出台一项新规定,在稳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六个月内,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平等薪酬诉讼。过去,只有在相关合同终止后才能单独提起平等薪酬诉讼。

118.《禁止性别歧视条例》:

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正式雇用关系终止后受到歧视的,如果该歧视源自雇用关系本身,或与雇用关系有着紧密联系,则该歧视行为应属非法;

高级警官负责查处警务人员在工作中对其他警务人员做出的不合法的性别歧视行为。

119.2004年4月28日,零散但却存在广泛对应关系的条例在北爱尔兰生效。它们是:《〈1970年平等薪酬法案〉(修订)条例(北爱尔兰)2004》和《〈1976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修订)条例2004》。

《劳资法庭(宪法和议事规则)(修订)条例2004》

120.这些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生效,在主要规则(包含程序规则)中增加了“第6时间表”,并且适用于一切涉及劳动薪酬平等问题的庭审案件。作为新增的“第6时间表”产生的结果,它们对主要规则进行了修订。

121.主要改革措施如下:

动用劳资法庭庭长的新权力,任命在平等价值案件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

下达标准令,要求及早交换事实信息,并要求各党派就已达成共识的事实提交书面声明,列明他们在哪些方面达成了共识,在哪些方面还存在分歧;

向个案管理的方向改进,利用平等价值听证会来设定参数、协商时间表以及处理延期和分歧;

对独立专家进行更为有效的使用;

及早公布专家的书面证据,更多地采用书面形式提问题,以缩短听证会上的质证时间,并减少对受政党指挥的专家的使用。

《2005年就业平等(性歧视)条例》

122.《1976年平等待遇指令》(76/207/EEC)经第2002/73/EC号指令加以修订。在英国,《1976年平等待遇指令》执行条例自2005年10月1日起生效;在北爱尔兰,执行条例自2005年10月5日起生效。

123.《1976年平等待遇指令》完善了工作场所两性平等法律,吸收了欧盟条约的变化内容以及第一个《平等待遇指令》发布以来欧洲判例法的发展变化情况。联合王国的法律只需略作修订就可适应这些变化,如修订《1975年性别歧视法案》以明确基于怀孕、孕产理由产生的歧视以及性骚扰和基于性别的骚扰都为非法。过去,法院则必须依赖判例法。

《2006年就业(平等)年龄条例》

124.《2006年就业(平等)年龄条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生效,宣布就业领域和职业培训领域不正当的年龄歧视为非法。该《条例》保护所有年龄的劳动者,规定了英国的雇主和雇员们在招聘、晋升和培训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类似的条款也适用于北爱尔兰。

《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

125.《工作与家庭法案》为修改法定的孕产、收养薪酬和假期提供了立法基础,它是一项为父亲们提供的方便措施,使他们在母亲结束孕产假、重新参加工作时可以休更多的陪产假,并扩大弹性工作方式请求权的适用范围。

126.《孕产、收养假期和薪酬条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生效,将对那些预产期为2007年4月1日或之后的母亲以及从那一天起收养孩子的收养人产生影响。规定雇主与雇员在休假期间保持联络,法定薪酬期间由26周延长至39周。北爱尔兰也进行了相应的立法。

127.享受额外陪产薪酬和假期的权利在2009年4月前不会被执行。自2007年4月6日起,弹性工作方式请求权的适用范围被扩大,涵盖了照料成年配偶、伴侣、同性伴侣、近亲属或居住在一起的成年人的照料人(详情请参考第11条)。

《2006年儿童保育法案》

128.《2006年儿童保育法案》更进一步,赋予政府的“儿童保育十年战略”(参考第11条)以法律效力。它将家长的期望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让所有职工家长都能享受优质的儿童保育服务。

《2004年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

129.《2004年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是30年来对家庭暴力立法的最大规模修订。它包括一系列措施,一旦付诸实施,将为受害人提供更多的保护和支持,有助于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130.已经付诸实施的条款有:

普通侵害行为演变成可被逮捕的犯罪行为,因此,警察机关无须依赖《禁令》中的“逮捕权”条款(2006年1月);

修改《家庭法案》中的合格标准,以便使同性性关系享受同等待遇,向有关系但不同居的人提供同等保护。(通过《2004年同性伴侣法案》s82, Sch 9)。

131.自2007年7月起实施的条款有:

第1节将违反《1996年家庭法案》“禁止骚扰令”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

第12节扩大了《1997年保护免受骚扰法案》中限制令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所有暴力犯罪。它还规定,为保护受害人,必要时法院有权对受到指控、等候审讯或者未被宣告有罪的人签发限制令。这样做的好处是,即使当法院宣布对被告人的其他指控不成立时,如果法院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骚扰行为存在,从而认为有必要保护公民不受被告人骚扰的,可以对其发出限制令。

《2003年刑事审判法案》

132.《2003年刑事审判法案》中规定了非常有用的“非直接证据”条款和“不良性格”条款。如果被告人的不良性格与被告人和检举人之间某一重大争论点有关的话,那么这种“不良性格”证据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是可以被采纳的。例如在谈到信誉问题时,如果以往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证据曾经在过去的判决中被宣告为伪证的话,那么这些以往的判决就非常有用。

133.“不良性格”证据也可以被采纳,以证明被告人倾向于犯“被指控的这种”犯罪或者“被指控的这一类型的犯罪”。该条款允许采纳以往性犯罪或家庭暴力案件判决或相似类型犯罪(即使不是性犯罪或家庭暴力犯罪)判决的证据。还对非直接证据条款做出解释,并敦促法院采取“社会包容”性更强的方针。

134.该法案规定,当受害人由于受惊吓或者由于身体或精神状况而无法提供证据时,满足一定条件时,受害人的证据可以被采纳。受害人以往不一致的陈述或者较早时候的陈述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被采纳。还有条款规定,证人在证人席可以用最新记忆推翻先前的陈述。

《2003年性犯罪法案》

135.《2003年性犯罪法案》对性犯罪法律体系进行了彻底修改。它拓宽了某些犯罪的定义,将未经同意而将阴茎插入口中的行为纳入强奸的定义范畴,把过去没有明确涵盖的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比如向儿童和窥阴癖者购买性服务),还将某些针对儿童的犯罪中“儿童”的年龄由16岁提高到18岁(例如家族内部发生的性犯罪)。该法案还规定,意图操纵他人卖淫而将其贩卖入境、出境或在境内贩卖的行为构成犯罪。该法案还对相关法律做了修订,使同性恋活动与异性恋活动享受相同待遇。

136.根据《2003年性犯罪法案》,公然暴露外生殖器官(过去被视为妨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被列为一种性犯罪。研究表明,公然暴露外生殖器官可以成为一系列更严重犯罪的起始阶段,尤其是当它发生在偏僻或封闭的场所时,会使受害人有可能遭受非常严重的伤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法律体系建设,与《1999年青少年司法与刑事证据法案》的“易受害证人”条款和《2003年刑事审判法案》的“不良性格”条款相结合,以强有力的法律框架让更多从事这种犯罪的犯罪分子被定罪(参考上文)。

137.要想证明非法性活动的程度达到了刑事法律所要求的标准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当发生时只有两个人在场。成年人之间的性活动尤其如此,因为是否构成犯罪完全取决于是否经过当事人的同意。除了要建立更强大的法律体系之外,对法律进行修订还有其他一些原因,该法过去对男孩和女孩的最大受保护年龄有不同规定,犯罪所获最高刑罚也不一样。

138.2006年3月,(性犯罪问题跨部门部长级小组)发布了一份建议书,就一系列广泛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包括是否有必要对“同意”的含义进行解释,具体来讲,就是从法律上给“能力”下定义,特别是当喝酒导致原告同意进行性活动的能力受到影响时。目前,该小组正在审议建议书的反馈意见,稍后会整理出一份摘要。

139.《2003年性犯罪法案》自2004年5月1日起生效。性犯罪问题跨部门部长级小组早先曾达成共识,本法生效两年后将对统计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向社会发布,但是,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要进行一次非正式分析,非正式分析已于2005年完成并于2006年2月发布(http://www.crimereduction.gov.uk/sexual/ sexual24.pdf )。

《2003年禁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法案》

140.《2003年禁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法案》自2004年3月起生效。该法废止旧法、重立了新法,从而填补了一项法律空白,它规定,联合王国的国民或永久性居民在境外实施,或者帮助、教唆、劝告或介绍他人在境外实施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便在那些规定该行为属合法行为的国家也是如此。参考第12条。

《欧洲委员会打击贩卖人口公约》

141.首相宣布联合王国有意于2007年1月底签署《欧洲委员会打击贩卖人口公约》。在执行的过程中将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主要利益攸关方密切合作,并接受打击贩卖人口犯罪跨部门领导小组的监督(详情请参考第6条)。

北爱尔兰

《2002年就业(北爱尔兰)法令》

142.在北爱尔兰,《2002年就业(北爱尔兰)法令》中包含了法定假期与薪酬、孕产、陪产和收养等内容,其条款主要与《2002年就业指令》第一部分相呼应。《2003年就业(北爱尔兰)法令》中包含了审判改革、纠纷解决、平等薪酬调查表等内容,其条款主要与该《2002年就业指令》第二、三和四部分相呼应。

《2004年平等薪酬(提问和回答)法令(北爱尔兰)》

143.该《法令》自2004年8月25日起生效,规定了北爱尔兰平等薪酬案件采用的形式。

苏格兰

《2003年刑事审判(苏格兰)法案》

144.该《法案》实际上将制作、传播儿童猥亵肖像和拥有这些肖像的犯罪的量刑分别提高到10年和5年。

《1975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公共机构)(法定义务)(苏格兰)2006年法令》

145.《2006年平等法案》还介绍了苏格兰当局为苏格兰有关公共机构规定了特定义务,确保其更好地履行一般义务。自2007年4月9日起,苏格兰公共机构被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起草和发布两性平等计划(2007年6月29日前),确定两性平等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公共机构还应考虑他们所确定的目标是否有助于消除薪酬不平等或者查明两性薪酬差距的形成原因;

确保对新的立法、政策、就业及服务提供变化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必须发布评估结果;

起草和发布平等薪酬声明(2007年9月28日前),宣布政府的平等薪酬政策。

146.另外,苏格兰当局有义务宣布苏格兰相关部门的职能和开展活动的优先次序,旨在促进苏格兰的两性平等机会。当局每三年发布一次关于优先事项的进展报告。

未来立法

单一平等法案

147.为了简化和改进反歧视法律,政府于2005年2月宣布,它打算启动一项反歧视法律审议行动,对所有平等立法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它将整合9部主要的反歧视法律,包括《1975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1970年平等薪酬法案》以及近100部补充性立法。这次审议包括反歧视法律领域的各种积极行动措施。

148.一次充分而覆盖范围很广的磋商过程涉及了70个或70个以上利益攸关方,包括工商和金融机构、平等游说小组、平等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对就业、平等和歧视问题的意见。这些提案将于2007年夏季前向社会发布,供大家讨论。

彻底修改指令

149.欧盟有关在就业和职业领域执行男女平等机会和平等待遇原则的第2006/54/EC号指令(彻底修改版)自2006年8月15日起生效,各成员国应在两年内完成国内相关立法,以执行该《指令》。

150.该提案的目标是通过将相关《指令》整合成单一文本,以简化、改进和完善与两性平等有关的法律。该文本综合了七个关于男女平等待遇的《指令》。它们包括:平等薪酬;与就业、培训、晋升和工作条件有关的平等待遇;职业社会保障机制(养恤金);提供证据之责任(起诉或答辩的标准)。

关于辅助生育的提案

151.2006年12月14日,政府发布了有关修改辅助生育立法的提案。它们包括:关于治疗前对病人进行身体状况评估的提案,关于使用捐赠配子或胚胎之后确认家长身份的提案。政府建议删除现行法律中有关孩子的“父亲需要”的提法。进行辅助生育后对法律意义上的家长身份的确认同样适用于同性伴侣关系和其他同性伙伴关系,从而更大程度地反映现行法律中关于已婚和未婚配偶的规定。法律草案有望于2007年5月发布。

第2004/113/EC号性别指令

152.该《指令》自2004年12月13日成为法律,欧盟各成员国应在两年内完成国内相关立法,以执行该《指令》。英国政府通过制定《〈1975年禁止性别歧视法案〉(修订)条例》(修订版),使该《指令》中的内容在英国国内法中得到体现。

153.该《指令》中有关男女在获取、提供商品和服务方面享受平等待遇的原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反映在英国的立法当中。但是,对基于怀孕和孕产理由的歧视行为以及在商品、便利和服务的提供上针对变性人的歧视行为的法律规定应当得到加强。政府于2007年初对条例草案举行了磋商,计划于年底实施。北爱尔兰将通过制定《〈1976年禁止性别歧视(北爱尔兰)法令〉(修订)条例》,使该《指令》中的内容在北爱尔兰地区得到贯彻。

《1998年工作时间条例》

154.政府提议修订《1998年工作时间条例》,将法定假期由4个星期延长为5-6个星期(最少28天)。研究表明,包括妇女在内的许多群体都将从该项提议中受益。延长假期的行动将分阶段进行,从2007年10月开始。北爱尔兰将通过修订《工作时间条例(北爱尔兰)》来延长法定假期。

法律的实施——劳资法庭(ETs)

性别歧视诉讼

155.2003-2004年,起诉至法庭的案件数量增至17 722件。其中,3%成功进入诉讼程序,45%被撤回,24%经政府咨询、调解和仲裁局调解而得到解决。2004-2005年, 起诉至法庭的案件数量降至11 726件,其中,2%成功进入诉讼程序,58%被撤回,19%经政府咨询、调解和仲裁局调解而得到解决。2005-2006年, 起诉至法庭的案件数量增至14 250件。其中,17%成功进入诉讼程序,40%被撤回,13%经政府咨询、调解和仲裁局调解而得到解决。

平等薪酬主张

156.平等薪酬主张也分多种类型。2003-2004年, 起诉至法庭的案件数量减少到4 412件。其中,3%的案件成功进入诉讼程序,43%被撤回,37%经政府咨询、调解和仲裁局调解后得到解决。2004-2005年, 起诉至法庭的案件数量几乎增加了一倍,达到8 229件,其中,1%成功进入诉讼程序,38%被撤回,40%经政府咨询、调解和仲裁局调解后得到解决。2005-2006年, 起诉至法庭的案件数量再次猛增几乎一倍,达到17 268件。其中,33%成功进入诉讼程序,39%被撤回,13%经政府咨询、调解和仲裁局调解后得到解决。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平等价值/平等薪酬诉讼的数量有所增加。

将对残疾妇女产生积极影响的法律

《1995年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修订版)

157.《1995年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DDA)提供了一个残疾人民事权利基本框架。一些重要的新权利自2004年10月起生效,政府届时开始实施《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第3部分的最后救济条款,改善了残疾人对商品、便利和服务的获取。这些新义务要求服务提供者采取合理措施,消除、改变或避免某些物理设置(比如台阶或低矮的柜台),这些物理设置导致残疾消费者不可能或难以获取普通公众能够获取的服务。

158.自2004年10月1日和2006年9月1日起生效的《〈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修订)条例》将实施《就业指令》第13条所规定的残疾条款。这些条例强化并扩大了《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就业条款的适用范围。其中,自2004年10月起生效的条款包括:

不再将小雇主(即雇员不到15人)排除在《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就业条款的适用范围之外;

扩大《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的适用范围,涵盖了警察、消防员、典狱官、律师事务所律师(和苏格兰的律师)、企业合伙人以及轮船、飞机和气垫船上的雇员。

159.自2006年9月起生效的《条例》将实施《就业指令》中有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条款。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对其《从业人员守则》予以修订,以适应《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类条例也在北爱尔兰生效。

《2005年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

160.《2005年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于2006年4月获英皇御准,进一步扩充并改进了《1995年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的条款。具体措施包括:

将《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公共团体,赋予其多项新义务,包括“残疾人平等义务”,要求他们对以下事项的必要性给予适当关注,即消除歧视和骚扰,促进残疾人机会平等;

将《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艾滋病、癌症和多发性硬化等疾病患者(经有效诊断而认定);

简化《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中有关歧视的定义,删除有关精神疾病必须“经医疗鉴定”的规定;

规定房东和出租房屋管理人不得无理拒绝房客提出的进行残疾人辅助设施改造的要求,应当对其政策、做法和程序进行合理调整,提供辅助设施和服务,比如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文件版本;

将《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拥有25或25名以上成员的私人俱乐部;

加强对地方残疾议员的保护;

将《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普通资格证书颁授机构,这些机构有权颁授高级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和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等;

将《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地面公共交通工具、车辆出租、维修服务以及休闲旅游用途车辆;

规定政府有权设定最后期限,在最后期限以前,包括有轨电车在内的一切铁道车辆都必须在最后期限以前进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相关改造。《2005年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确保该日期不迟于2020年1月1日。

161.这些条款大部分在2005年12月5日-2006年12月4日期间生效,但是,涉及资格证书颁授机构的条款将自2007年9月起开始实施。类似条款也适用于北爱尔兰。

将对女性同性恋者产生积极影响的法律

《2002年收养和儿童法案》

162.2004年实施的《2002年收养和儿童法案》允许未婚夫妻(无论何种性取向)及同性伴侣申请联合收养子女。

《2002年就业法案》

163.自2003年4月起,根据《2002年就业法案》的规定制定的一项享受两周带薪陪产假的新权利得到全面实施。这项权利适用于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的家长,包括母亲或收养人的同性伴侣。2003年4月,年幼子女的家长申请弹性工作方式的新权利出台。子女的家长和他们的同性伴侣如果负有抚养子女义务,也能申请弹性工作方式。

《2003年就业平等(性取向)条例》

164.这些条例旨在消除就业和培训领域中基于性取向理由产生的歧视。

《2007年平等法案(性取向)条例》

165.政府于2006年3月就扩大反歧视保护举行了磋商,旨在反对基于性取向理由而在商品和服务的提供上产生的歧视。政府于2007年3月7日发布了对磋商的反馈意见,并向议会提交了《2007年平等法案(性取向)条例》。《条例》于2007年4月生效。

《2003年地方政府法案》

166.政府于2003年11月废止了《2003年地方政府法案》第28款。教育和技能部在《性和性关系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教师对性取向应当保持真诚而敏感的态度,对适当的问题做出答复并提供帮助,但是不能直接宣传性取向。

消除校园里的学生欺凌

167.目前,教育和技能部正在修订校园版的“不要默默承受”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最早于1994年发布,分别在2000年和2002年做了修订,对消除校园里的学生欺凌提供了切实帮助。自2007年3月起,可以从互联网上查到这个有可能以“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命名的新版本。另外,教育和技能部于2006年3月发布了关于如何消除种族主义欺凌的特别指导意见,2007年晚些时候,拟发布关于对同性恋的欺凌问题的指导意见。

《2004年同性伴侣法案》

168.《2004年同性伴侣法案》(自2005年12月5日起生效)允许同性配偶结成同性伴侣关系,以便相互之间做出正式的、法律上的承诺。这赋予他们多项权利和义务,包括领取养恤金的权利、继承权以及家庭法所赋予的权利。

旨在消除对特定群体歧视的其他措施

女性罪犯

169.女性罪犯占监狱罪犯总人数的6%,占社区刑罚罪犯的12%。从1995-2005年,监狱女性罪犯总人数增加了126%(同期男性罪犯总人数增加了46%),尽管2006年12月较2005年同期减少了1%。

170.许多女性罪犯所犯罪行相对较轻(已经宣判的在押女性罪犯中有40%是由于盗窃和欺诈而被判刑),绝大多数——大约75%——刑期不超过12个月。还有许多妇女在监狱中被还押候审,她们中几乎60%的人都不会被判处监禁。政府对监禁所产生的影响表示担忧,既包括对妇女自身的影响,也包括对其子女提高生活质量的机会的影响。它还承认,刑事司法体系对占绝大多数的男性罪犯的性格和特点更加关注。

采取措施减少女性犯罪

171.为了消除女性犯罪和减少监狱中的女罪犯人数,政府于2004年3月实施了“克制妇女犯罪行为方案”(WORP)。它将重点放在改善建立在社区基础上的更好地适应妇女需要的服务和干预,以支持更多地利用社区处置而不是短期监狱刑罚。2005年9月发布了一份有关最新进展情况的临时评论(www.homeoffice.gov.uk/documents/worp-annual-review-0405)。有关“减少女性犯罪方案”活动的后续评论将被链接到政府对《Corston报告》所提建议做出的反馈(参考下文)。

172.国家缓刑委员会发布了“为社区中的女性罪犯提供有效服务”指导意见(2006年11月)。全国罪犯管理局(NOMS)正在为监狱中服刑的妇女制定“按性别分类的操作规程”,明确规定的服务和供给标准,以适应在押女罪犯的需要。它将为全国罪犯管理局“2007年服务品质协议”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73.为了协助建立更加有效的以社区为基础的女性犯罪反应机制,2005年3月,政府拨款915万英镑用于实施“妇女携手计划”。该计划正在制定一项综合性方针,引导妇女接受适当的服务,以满足她们在犯罪历史的各个阶段的需要,从预防、保外帮教到释放后的重新安置。该计划目前正在两个“地区性罪犯管理区”——约克郡暨亨博赛德郡地区和西北地区——开展试点,它进一步强化了现行服务中的好做法。

刑事司法系统中的易受害妇女独立调查

174.2002-2003年,Styal 监狱发生一系列悲剧事件后,当局宣布开展一项针对刑事司法系统中的易受害妇女(由Baroness Corston认定)的独立调查。并于2007年3月发布了《Corston报告:刑事司法系统中特别易受害的妇女调查》。报告呼吁更加关注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妇女,强调有必要采取创新方针,以满足女罪犯或有可能犯罪的妇女的复杂而繁多的需要。该报告提出了43条建议,包括:

在政府内部设立“督察员”负责监督女性罪犯或有犯罪风险的妇女;

成立跨部门部长级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女性罪犯的问题;

转变刑事司法机构对妇女的行事方式;

致力于实施10年计划,用小型、地方关押场所取代女子监狱;

废除女子监狱中的例行光身检查;以及

改善监狱的卫生条件。

175.所提建议涉及范围很广,建议政府各部门同其他组织联合采取行动,共同致力于消除刑事司法领域的女性犯罪并满足有可能犯罪的妇女的复杂需要。政府将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一起认真审议这些建议,详细进行反馈,并指明前进的方向。

评估有犯罪风险或参与犯罪活动的青年妇女和女孩的需要

176.“减少妇女犯罪计划”使青少年司法委员会、国家缓刑委员会和狱政署走到一起,共同制定创新试点方案并提供相关支持,这些方案可以最大程度地展示,青年妇女和女孩的住房及配套生活需要是如何可以被满足的。2004年,一个工作小组资助开展了两个试点方案,目标群体主要是有犯罪风险或参与犯罪活动的青年妇女和女孩,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她们的住房及配套生活需要是如何被满足的。通过试点,发现了能够导致犯罪风险加大的多项因素,并针对这些风险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干预措施。

177.通过开展试点方案,对无家可归、小小年纪就从事犯罪活动的青年女性的研究发现,她们的行为背后潜藏着严重而复杂的问题。已经制定的干预措施包括:暴力/虐待问题心理辅导;培养自尊心;克服同龄相互攀比心理;药物滥用支持;同龄相互教育;家庭调解;消除营利型犯罪。试点方案所得出的结论是,那些接受干预服务从而尝试过这些干预方法的青少年普遍感觉有所收益,但有一点非常明确,许多青少年认为,某些其他服务对他们也有帮助,比如一般建议和实际支助。

178.根据“为青少年罪犯提供安全关押场所”协议,五所监狱为17岁女青少年辟出了特别关押室。由狱政署和青少年司法委员会制定的特殊制度适用于这些关押室,以满足青少年女性罪犯的需要。

制定按性别分列的教育和重返社会方案

179.罪犯的技能和学历通常比普通民众低得多,71%的女性罪犯没有任何学历。政府致力于改进罪犯的学习和技能条款,确保他们接受教育,从而获得就业所必需的技能和学历,因此,政府于2006年7月出台了一项新的学习和技能服务策略。制定这项策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旨在提高罪犯技能和就业能力而设计的个性化定制方案中反映他们的特殊需要。详情请参考附件1,“女性罪犯的学习和技能”部分。

180.评估单个学生的需要应当考虑到性别、年龄、民族、残疾、个人及职业目标以及是否受过社区羁押等因素。准确地说,在评估中考虑与性别有关的问题将确保女性罪犯的特殊需要得到认可(见附件1)。

母婴关押室管理状况审查

181.目前有七所监狱设有母婴关押室,总共可容纳75对母子。位于阿什福德和彼得伯勒的两所私营外包管理的新监狱也设有母婴关押室。2005年1月发布了根据《困难儿童及其家庭评估框架》(卫生部于2000年发布)、最近发布的关于在监狱服刑的母亲及其子女的《司法审查报告》以及教育和技能部制作的关于托儿所和儿童全日托国家标准的出版物(2001年发布)所载《母婴关押室管理状况审查报告》。

第3条:发展和提高妇女的地位

182.联合王国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根据妇女事务大臣确定的两性平等重点领域制定了部际《公共服务协定》(参考第4条)。

一般措施

单亲家长减贫战略

183.通过研究,政府对女性和男性、女孩和男孩的贫穷状况进行了分析。女性常常处于不利境地,部分原因是由于单亲家长和单身养恤金的领取者多数为女性。单身女性拥有学历的可能性小于有伴侣的女性,长期患病或身有残疾的可能性更大,抚养学龄前子女的几率也更大。

184.然而,截止到2006年第二季度,有100多万在职单亲家长(比2003年增加了82 944人),同期,单亲家长的就业率为56.5%(比2003年上升3.2%)。自2003年7月以来,“单亲新政”方案已经帮助233 290多名单亲家长找到了工作。从1996年7月到2005年6月,共有110万养恤金领取者摆脱了在减去房屋成本后收入相对较低的境况,其中绝大多数是妇女。

在消除贫穷方面取得进展

185.政府发布了其年度减贫报告《机会共享》,除了宣布其减贫战略外,还列明了评判政府工作得失的衡量标准。第八期年度报告于2006年10月发布(有关性别问题的内容由妇女和平等股提供),该报告显示,政府在消除贫穷及其根源方面正在取得进展。政府的战略包括:改善公共服务以消除不平等;增加就业,不断提高人们对贫穷和社会排斥的认识,查明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最佳解决途径;消除当前和未来的贫穷,包括为那些无法从事工作的人提供支助;资助女孩和男孩摆脱贫穷的恶性循环;与其他利益攸关方结成伙伴关系。

制定“扎实起步方案”

186.为确保儿童保育不成为妨碍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障碍,政府投入巨资用于帮助幼儿及其家庭。“扎实起步地方方案”提供了一系列早期教育、健康及家庭支助服务,帮助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多儿童保育服务,并鼓励和支持家长考虑就业。它们中的绝大多数现在都成为“扎实起步儿童中心”,政府正在筹划制定一个面向五岁以下儿童及其家庭的普遍性永久方案(参考第10条)。

为扎实起步方案提供更多资助

187.《2004年开支报告》和《2004年预算前报告》都同意为“扎实起步方案”追加巨额资金。2007-2008年度,政府在“扎实起步方案”上的开支将达到18亿英镑,较2004-2005年度的开支增加了一倍。这笔开支中的一大笔资金——向地方政府提供的“扎实起步统筹财政补贴”(GSSG)——将被用于资助“扎实起步儿童中心”、“扎实起步地方方案”、扩展学校、社会包容、劳动力发展与儿童保育的可承受性和可持续性倡议、支持地方政府尽快履行《儿童保育法案》中规定的新义务。2006-2008 年期间,“扎实起步统筹财政补贴”的总额将接近30亿英镑,较2004-2006年增加了7亿英镑。

通过税收抵免制度提供支助

188.儿童保育成本会对家庭预算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政府通过税收抵免制度提供实质性支助(每天200万英镑)。2006年4月,工作税收抵免中的儿童保育税收抵免使超过374 000个中低收入家庭受益。

提高全国最低工资标准(NMW)

189.自2006年10月起,国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22岁和22岁以上的工人最低工资为每小时5.35英镑。18-21岁的工人最低工资为每小时4.45英镑,16-17岁的工人最低工资为每小时3.30英镑(自2004年10月起执行该标准)。三分之二的受益人继续是妇女。全职工作两性薪酬平均差距比1997年降低了4.8%,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在这方面做出了贡献。2007年10月,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将被进一步调高到每小时5.52英镑。

190.2005年,政府出台了一项新的工作指针,被称为“选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强制执行”,在重点低薪行业开展有关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并监督执行。该项政策有利于提高各行各业对于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认识,同时消除了他们的顾虑、提高他们积极配合的主动性。2005年,美容美发行业成为选定行业(雇员中有87%为女性), 2006年,儿童保育行业成为选定行业(96%为女性)。

提高学徒工的薪酬、消除他们的薪酬差距

191.从2005年8月起,根据合同,英格兰的学徒(受政府资助)每周可以获取最低80英镑的收入(虽然很多人得到的更多)。政府对审议学徒工薪酬问题很感兴趣,并开展调查,于2005年10月发布《学徒工薪酬:各行业收入调查》一文。这表明,根据政府批准的计划,学徒工每月平均能拿到500多英镑。电子技术行业的收入最高,平均每星期183英镑。

192.然而,调查还发现,男女学徒的平均薪酬差距为每星期40英镑。这主要是因为,许多行业存在严重的性别隔离。政府正密切监控事态发展,将于2007年初开展后续调查,以便在2007年5月底发布相关报告。

出台养恤金信贷制度

193.妇女是养恤金信贷制度(2003年10月出台)的最大受益者,截止2006年5月获取养恤金信贷的养恤金领取者中,几乎60%是单身女性,只有20%多是有配偶者。养恤金信贷制度确保所有60岁和60岁以上的人自2007年4月起(详情请参考第13条)享受不低于119.05(夫妇为181.70英镑)英镑的每周最低生活保障。

成立养恤金委员会,颁布《养恤金法案》,推动养恤金制度改革

194.2002年12月,政府成立了独立养恤金委员会,负责审查养恤金制度所面临的远期挑战,并提出有关改革建议。委员会于2005年11月公布了审查结果,提出应当为所有退休人员提供公平、适当的养恤金的建议(见第13条)。

195.2006年11月,政府发布了《养恤金法案》。它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养恤金制度改革长期方案,使国家养恤金更加公平和充裕,为私人储蓄打下坚实基础。《养恤金法案》提出以下建议:

将国家养恤金制度与个人的社会贡献挂钩,使其对妇女和照料人更加简便和公平;

重新与国家基本养恤金收入挂钩,使国家养恤金制度更加充裕;以及

提高法定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使政府能够负担得起这些改革。

帮助老年妇女

196.在启动老龄化社会“机会年龄战略”的同时(2005年3月),政府设立了内阁老龄化政策小组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各主要部门的资深大臣,负责协调和推动与老年妇女和老年男子有关的行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使老年妇女直接受益:

有权享受养恤金信贷的人中超过一半是单身女性(参考第13条);

规定男女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均为65岁,使妇女有更多时间积累养恤金(参考第13条);

国家保险的保费起付标准(现在称为基础门槛)与雇员最低工资收入脱钩。这让更多的人被纳入国家保险体系,让500 000名妇女受益。它意味着,低收入者不必缴纳国家保险的保险费,直到收入达到每周100英镑时,但是,当收入达到每周87英镑或87英镑以上时,就开始有权获取保险理赔(自2007年4月起)。

少数民族妇女

成立少数民族妇女特别工作小组

197.少数民族就业特别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政府旨在改善少数民族群体就业和劳动力市场整体表现的行动。为了在2003年提交《少数民族参与劳动力市场战略报告》,特别工作小组开展了一次大规模调查,题为“在英巴基斯坦人和孟加拉人就业障碍”,重点介绍了所有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男女遇到的严重障碍。第二部分是关于妇女问题,不久将会发布。

《政府行动计划》对工作障碍进行考察

198.作为对《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2006年2月发布)的回应,《政府行动计划》(2006年9月发布)下一阶段还将考察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面临的工作障碍,并寻求能切实帮助他们提高就业率的途径。详情请参考第11条。

少数民族伙伴拓展

199.投资750万英镑的“少数民族伙伴拓展方案”于2007年2月在全国就业委员会1995年报告所确定的六所城市启动。为了帮助妇女克服她们在找工作的过程中面临障碍,如英语不流利、缺少技能培训和儿童保育服务,它的目标群是低收入家庭的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妇女。

贫困地区基金

200.贫困地区基金(DAF)整合了过去分配给“行动小组方案”、“少数民族拓展方案”以及“工作邻里试点方案”的资金,自2007年启动以来,贫困地区基金目前已发展到1 043个地区(包括最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失业人口最多的地区)。

投资节约型预算试点方案

201.就业及退休保障部帮助设计并发起了三项“投资节约型预算”试点方案,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就业。试点方案开展了三年(2005-2006年度到2007-2008年度),由社区少数民族志愿服务机构负责。与少数民族妇女关系最密切的就是由QED-UK负责的试点方案,考察对象是南约克郡和西约克郡的亚洲人社区的经济活动。它包括与雇主开展合作,致力于克服他们在雇用亚洲人社区雇员方面存在的自觉行动障碍。由QED制作的名为“工作中的世界”的DVD中有一段妇女在工作中的场景,对亚洲女性做了特写。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在对《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反馈时使用了这部DVD(详情请参考第11条)。

让妇女了解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202.自1999年政府出台全国最低工资标准以来,对其进行了广泛宣传。大约三分之二的受益人是妇女。自2004年以来,政府一直在向民族性社区团体发送征订邮件,邀请他们订购简明指导意见,有多种民族语言版本(阿拉伯语、孟加拉语、古加若梯语、旁遮普语、泰米尔语、乌尔都语、汉语)。此外,政府还在民族刊物上发表社论,包括新移民阅读的媒体,比如在英国发行的波兰语出版物。

公民参与

203.共同参与政府的政策制定,可以使人们有机会与公共团体接触,对那些会对他们所在社区产生影响的决策施加影响(详情请参考第7条)。2006年报告中就有这种例子,比如,由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资助的“社区赋权网络计划”,目前该网已经延伸到多个社区;由宪法事务部资助的“地方政府影子官员计划”,旨在促进地方官员的来源多元化,使黑人和少数民族人士有机会担任影子官员,并对地方官员的职能职责有所了解。

推动穆斯林妇女在社区中发挥更大作用

204.在“预防暴力极端主义:赢得人心、赢得人才”计划中,政府承认妇女在建设强大社区和消除极端主义暴力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它还认识到倾听妇女声音的重要性,因此,通过开展以下行动,致力于为妇女创造机会,使她们在自己的社区中发挥积极作用:

支持社区发展地方论坛,关注那些声音并非总能被倾听的特殊群体,如穆斯林妇女;

扩大并加深与政府开展合作的个人和团体的范围,尤其是那些声音几乎不被倾听的人——妇女和青少年;

资助发展地方倡议,比如领袖培训倡议,该倡议能促进妇女发展必要的技能和建立必要的信任,从而对社区成员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

支持在2007年秋季前发布实践性指导意见,介绍旨在推动穆斯林妇女在社区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有效倡议;

与学者、神学家和社区领袖举行一系列圆桌会议,讨论清真寺活动对妇女有效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意义,了解为何有时不允许妇女参加清真寺活动;

支持和鼓励地方社区帮助妇女克服这些障碍;

继续与清真寺及伊玛目全国咨询委员会——这些负责清真寺和伊玛目事务的全国性机构合作,确保他们致力于在五个核心领域早日取得进展,包括青少年和妇女的社会包容问题。

当前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状况

205.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为全国妇女委员会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全国妇女委员会发布了《当前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状况》指导意见,鼓励妇女(包括少数民族妇女)参与公共事务。该出版物包含有关黑人和少数民族妇女的个案调查,最后一次修订是在2004年6月。

担任学校校长

206.教育和技能部发起成立了一个名为“校长一站式服务机构”的慈善团体。该团体成立于1999年,活动范围只限于“城市示范教育计划”地区,随后于2005年10月,教育和技能部将其活动范围扩大到整个英格兰地区,以鼓励更多的人担任校长,尤其是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该团体的活动包括某些创新工作,比如在纽汉开展的“消除障碍”方案(开始于2006年11月),争取从那些代表比例不足且被证明难以沟通的群体中间招募更多的校长志愿人员,如少数民族妇女、青少年、难民和残疾人。

大臣们在做什么

207.除了正在与穆斯林妇女开展的对话以外,2006年5月,妇女事务大臣与首相在唐宁街10号首相官邸联合举行了一个现场咨询活动。目的是直接倾听穆斯林母亲讲述那些影响她们的家庭和社区的问题,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发布了一份反馈意见报告。该报告见以下网址:http://www.womenandequalityunit.gov.uk/ equality/min_eth.htm。

208.作为此项活动的一部分,政府宣布,“妇女和工作行动计划”下一阶段(详情请参考第11条)将会把少数民族妇女在工作场所遇到的特殊问题和障碍作为优先事项。当局每年都会在下议院举行一次招待会,纪念黑人和少数民族妇女为联合王国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做出的历史性贡献。来自这些地区的大约250名妇女出席招待会。这项活动还会鼓励更多的黑人和少数民族妇女参与公共事务、创办企业和社会事业等。作为它的一部分,还发布了《黑人和少数民族妇女地位年度分析报告》(见附件1)。

北爱尔兰

成立单亲家长工作小组

209.在北爱尔兰,大约四分之一的未成年人生活在单亲家庭中,一半以上是由于离婚、分居或寡居所致的,大约92%的单亲家长是女性。只有大约41%的单亲家长有工作,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有配偶的母亲参加工作的比例为68%,这使它们比其他任何家庭类型都更容易致贫。政府于2007年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负责查明并消除导致目前这种状况的因素,从而推动单亲家长融入社会。报告(草案)有望于今年稍晚时候发布,介绍工作小组取得了哪些成果并提出相关建议。

出台儿童与青少年战略

210.“儿童与青少年十年战略”于2006年6月20日发布。它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为基础,包含6项儿童与青少年工作相关成果和发展指标,其中包括易受害群体和处于社会边缘的群体。第一总理暨副总理办公室目前正在最后敲定首个儿童与青少年行动计划。各项行动都将与“儿童与青少年十年战略”致力于实现的一项或多项成果相联系。今后十年将成立多个执行机构,旨在监督该战略的执行。这些机构包括父亲咨询小组、从业人员小组、多机构战略与规划审议小组和调查与信息小组。

苏格兰

提高苏格兰妇女的地位

211.妇女问题战略小组(SGW)在2003年的报告《提高苏格兰妇女的地位:行动议程》中指出,必须考虑妇女的不同经历。认识到妇女需要的复杂性,苏格兰行政院召开了五次圆桌会议,其中一次是关于少数民族妇女的问题。自2004年起,苏格兰行政院还向穆斯林妇女资源中心——阿米娜(Amina)——提供资助,使她们的热线电话覆盖整个苏格兰地区。苏格兰行政院还向一个黑人和少数民族妇女保健组织——撒和利亚(Saheliya)——提供援助,帮助他们为那些心理健康有问题的少数民族妇女提供服务。

鼓励穆斯林妇女发言

212.“鼓励穆斯林妇女发言”(MWT)是由英国“穆斯林妇女联盟”在伦敦爆炸案发生之后发起和组织的一项运动。该运动得到了内政部的支持,旨在使穆斯林社区的广大妇女表达自己的观点。

213.苏格兰行政院向穆斯林妇女资源中心——阿米娜——提供资助(参考上文),在苏格兰周边地区举办了多次会议,邀请不同年龄、不同国籍和不同信仰的妇女出席。其中三个会议主要针对社区中的妇女,第四个针对穆斯林职业妇女和社区中与穆斯林妇女关系密切的妇女。国会议员、苏格兰国会议员、参议员、警察机关、皇家办公室、苏格兰行政院平等股、地方政府官员、黑人和少数民族志愿服务机构应邀以听众的身份出席了所有会议。所有会议都启用了翻译和婴幼儿托寄服务,以保证出席率达到最大化,并且每次举行社区会议时,都要举行一次乌尔都语/旁遮普语专题讲习班。

威尔士

向基层组织提供资助

214.在过去两年,下列组织开始接受威尔士议会政府提供的资助,以推动少数民族妇女关心的问题。2006-2007年,威尔士少数民族妇女网(MEWN)(代表少数民族妇女的二级组织)接受了5万英镑的核心资助。威尔士议会政府还成立了穆斯林妇女论坛。2005年11月,全威尔士撒和利亚基金会发起成立了一个穆斯林妇女组织——“让我们发言”运动,并为其提供资助。2006-2007年度,全威尔士撒和利亚基金会同意为其提供17 000英镑的资金。

关注国际发展

215.消除性别歧视是政府国际发展策略的重要一环。2006年,政府发表了第三期《国际发展白皮书》, 重点强调必须确保做好贫困人口的治理工作,其中绝大多数为妇女。《白皮书》中包括政府做出的一项承诺,即在发展援助方面“给予两性平等和妇女权利工作……更大的优先性”。

国际发展部工作评估

216.2005年, 国际发展部(DFID)对其在过去10年所开展的两性平等和妇女赋权工作做了一次独立评估。评估报告于2006年8月发布,确认了国际发展部的工作方针中的某些重点领域,尤其是在教育和卫生行业。评估还指出,国际发展部在有关两性平等的国际磋商和谈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国际发展部资助开展的研究工作已经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影响。然而,它总结说,总体贡献与对两性平等的影响不平衡,国际发展部必须确保将两性平等目标更加系统性地融入其工作方案当中。

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实践审议

217.作为对这次评估的一个补充,国际发展部于2006年对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实践进行审议,其中援引了国际机构及联合王国政府各部门的例子。这次审议总结了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将对未来工作具有借鉴意义。为回应联合王国对于平等立法的要求,国际发展部以评估结论为基础制定了“两性平等义务行动计划”。它确立了旨在加速推进两性平等成果的议程,与第三期《白皮书》的承诺和国际发展部的两性评估结论相一致。

确保妇女的观点被倾听

218.随着由国家主导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国际发展部致力于确保男性和女性的观点在伙伴国的国家政策和政府计划中都能得到体现。它包括:努力加强重视性别的民间团体的作用,加强政府各部门的认识和响应力度。还包括区域性工作,例如,支持非洲联盟继续推进《妇女权利议定书》和2004年在非洲通过的《所罗门两性平等宣言》。许多国家都将工作重点放在推动妇女参与“国家减贫战略”的设计、执行和监督上。例如,在乌干达,国际发展部与当地民间团体和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两性平等问题被纳入乌干达2003/ 2004年全国《消除贫穷行动方案》之中。国际发展部还为政府提供帮助,以兑现其在两性平等预算方面的承诺。

查明妨碍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因素

219.2005年7月,国际发展部启动了一项关于性别与经济增长的方案,目的是为了查明妨碍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因素,比如歧视或疾病,并探索消除这些制约因素的方法。已有四个国家启动了该领域的工作,它们将会同各利益攸关方举行紧密磋商。

改善妇女和女孩的受教育权

220.国际发展部支持为提高妇女和女孩的受教育权而开展的具体活动,包括女孩教育、孕产死亡率和生殖健康,包括艾滋病毒和艾滋病。在2005年战略文件《女孩教育:全民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中,国际发展部承诺,将在国际社会率先加快推进女孩教育事业。2006年4月,国际发展部宣布,将在2006/2007-2015/2016年期间追加85亿英镑的教育援助。伙伴国政府能否长期致力于实现教育领域的两性平等将成为联合王国政府是否追加资金的标准之一。它包括:取消基础教育的学费(决定女孩能否上学的重要因素)、消除对女孩的虐待和暴力、提供清洁水和卫生设施。目前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接受基础教育的女孩人数已从1999年的3 600万增加到2004年的4 800万。这相当于每年学校新增200万女孩。2006年12月,国际发展部发布了女孩教育战略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受到国际发展部援助的非洲和亚洲国家的女孩的基础教育入学率有所提高。但是,尚有待取得更大的进步,尤其是在消除针对在校女孩的暴力和确保女孩有更多机会接受进一步深造方面。

政府的其他倡议

221.联合王国政府自2003年以来发起的其他多项倡议取得了成果,它们包括:

致力于确保冲突中和冲突后国家的妇女和女孩的需要得到适当满足,妇女有机会在建设和平和重建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联合王国是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妇女、和平与安全的1325号决议”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于2006年3月发布了旨在落实该项决议的《国家行动计划》。2003年4月,国际发展部、贸易和工业部以及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联合设立了一个伊拉克妇女问题跨部门小组。该小组制定了一项有关为伊拉克两性平等事业提供支助的联合战略,并且成功地影响了美国/英国驻巴格达行政院,允许伊拉克妇女参与战后政治进程和重建工作;

向众多旨在推动教育领域两性平等的国际合作机构提供支助,比如全民教育快车道倡议和联合国女孩教育倡议。国际发展部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尼日利亚开展的女孩教育方案提供的2 600万英镑的支助,帮助6个国家在仅仅一年内将女孩的入学率提高了10-15%;

继续为达成有关两性平等和妇女赋权的全球共识做贡献,尤其是通过资助两项2006年启动的五年研究计划。这两项计划都致力于使人们更好地理解妇女赋权战略。国际发展部还向苏塞克斯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提供支助。

与其他组织合作

222.联合王国在多个关于妇女权利和妇女赋权的国际论坛上采取坚定立场,包括“北京+10”会议、2005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回顾峰会以及妇女地位委员会会议。国际发展部是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核心资助的主要提供者,并且积极投身联合国改革进程,致力于创建更加强大的系统,产生有利于妇女的积极成果。

223.国际发展部与世界银行在性别和发展问题上保持着密切而积极的对话,尤其是在制定世界银行的《性别行动方案》方面,该《行动方案》将于2006年发布,名为“良性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两性平等”。联合王国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开展的与性别有关的工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捐助国讨论性别问题的主要论坛之一。

第4条:加速实现男女平等的特别措施

224.自上次报告被提交以来,政府出台了许多特殊措施,旨在改善两性之间的平等和推动性别平等观念主流化。

两性平等义务的提出

225.“两性平等义务”于2007年4月被首次提出,它是公共权力机关必须履行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即所有公共权力机关在开展一切工作时都必须致力于推动男女平等,对消除男女之间的非法歧视和性骚扰的必要性给予“适当”关注。为确保有效的两性平等成果得以实现,公共权力机关必须在以下方面切实转变观念,即如何履行他们所担负的公共职能(例如,政策制定、就业安排、服务提供)以及如何通过更好地满足女性和男性的需要以便更好地履行这些职能。要做到这些转变,就必须对公共职能进行系统性检查,通过与利益攸关方举行磋商,每三年起草和发布一次《两性平等方案》(详细制定具体目标和行动方案),实现两性平等基础上的成果。

226.官员们在各级公共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人们对该项义务的认识,它包含什么内容以及如何履行它。这些宣传活动包括:制定交流计划、举行双边会谈、演讲会、会议和其他活动。平等机会委员会通过与妇女和平等股的官员开展密切合作,起草了一份配套指导意见,用于协助公共权力机关履行这项义务,并提供实践指导,包括一系列基于互联网的指导。另外,还将颁布实施细则,对法律规定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PSA)

发布《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

227.这是一项高端战略性目标,2003年被首次提出,作为政府“平等与社会包容”目标的一部分,它使两性平等领域的许多指标明显得到提升。与《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同时发布的还有一份报告,即《两性平等工作进展报告》,某些部门即使无法制定可兑现的目标,也有机会在报告中对其在两性平等领域取得的进展进行介绍。例如,他们可以在报告中介绍他们目前为消除男女不平等而实施了哪些方案或战略。在制定政策和提供公共报务的过程中融入两性平等观念,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各部门都有可以介绍自身经验的战略途径。

成立政府两性平等事务跨部门领导小组

228.妇女和平等股设立了一个由高级从业人员组成的政府两性平等事务跨部门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各级政府部门的性别问题,并监督和审议《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由部际双边协定做补充)的进展情况。

举行领导小组年会

229.两性平等事务跨部门领导小组年会负责审议《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在政府内部更大范围内实施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2004年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如何在缺少具体目标的领域内推动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提高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如女罪犯问题,以及吸引更多青少年从事照料职业的必要性。

230.2005年会议专门讨论对妇女的暴力问题,尤其是公共部门必须将其作为制定政策和提供服务的一部分。这次会议召集了政府各部、地区发展机构和警察机关,共同商讨如何消除家庭暴力和性犯罪。它还强调,警方必须建立强大的数据库,以便有效监督《公共服务协定》中的对妇女的暴力指标。这次会议还探讨了即将实施的性别义务对公共部门在更大范围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的意义。

强化《公共服务协定》——设立战略执行委员会

231.《2004年预算审议》(SR04)对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协定》给予认可,这表明政府决心继续遵循这项特殊的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方针。两性平等事务跨部门领导小组设立了战略执行委员会,从而使监督机制更加注重执行、更加值得信赖。借鉴以往《公共服务协定》的教训,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风险管理、培养共有观念、鼓励定向干预,并为个别子目标制定执行/行动方案。它还会被当作一种识别机制,用于查明跨学科课题/问题和探索与其他小组开展合作的可能性,比如贯彻实施最近发布的《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和两性平等义务。

《公共服务协定》扩充版的构成

232.尽管有着共同的目标,但是《公共服务协定》扩充版包含了19项指标或子目标,范围有所拓宽。这项工作目前由7部门的13个小组负责,争取在2008年以前实现这些指标和目标。《公共服务协定》一年评估四次:包括自我评估;春季和秋季执行报告;以及部门年报。包括以下子目标:

妇女参与经济活动和提高妇女地位(工作/生活平衡;儿童保育设施;平等薪酬审议;职业领域的性别隔离);

妇女融入社会事务和公民事务(提高妇女在公共职务任命中的代表比例);

妇女从事公共服务事业的机会和经历,包括与对妇女的暴力有关的公共服务事业——儿童保育服务;家庭暴力;二级养恤金和公共交通服务。

233.虽然《公共服务协定》只是间接地帮助妇女改善她们的生活,但是,它首次为政府部门各级决策者提供了一个战略性的主流化工具,并且整合了许多被认为对两性平等至关重要的领域中的选定目标。它们之所以成为选定目标,是因为它们可以被测量并且具有挑战性,不是一蹴而就的目标。

《公共服务协定》的实施期

234.根据《2002年开支报告》,《公共服务协定》的实施期为2003-2006年。由于数据收集周期的原因,我们目前正在评估支撑最终指标的数据,但是,《公共服务协定》的进展情况令人振奋。接下来可以进行最后评估了。对于《2004年开支报告》所达成的《公共服务协定》,实施期的最终截止时间是2008年。19个子目标中有许多也取得了令人振奋的进展,例如,有两项“扎实起步目标”业已实现,一项弹性工作目标也已经提前完成。然而,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我们的高级《公共服务协定》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遍布政府各部门,确保政府各部门的信誉,并审查执行工作存在的风险。

《2007年开支审议报告》

235.目前正在举行磋商,旨在加强此前两个《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以及为《2007年开支审议报告》建立一个联合《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包含能够有助于实现更大程度的两性平等的主要措施。自2007年4月起,通过实施两性平等义务来加强现行《公共服务协定》的执行力度(参考下文和第2条)。这项义务非常重视结果,因此,应当确保公共团体在制定商业计划时谋求更大程度的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

妇女事务大臣的战略性介入

236.妇女事务大臣确保政府在制定国家政策和发展方案时从战略高度充分考虑两性平等观念。她们在内阁高级委员会任职,如公共卫生、儿童政策、老龄政策、庇护、移民和社区。

237.政府各部门对两性平等观点的重视确保他们能够收集按性别分列的数据,在制定政策和提供服务时考虑那些对妇女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妇女和平等事务副大臣还积极参与三个跨部门小组的事务,这三个小组分别负责帮助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救助受害人和帮助儿童。妇女和平等事务副大臣的职责是确保政府在制定政策和发展方案时充分考虑两性平等观念。

公布《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

238.2004年夏,首相宣布设立妇女和工作委员会,负责消除两性薪酬差距和机会不平等(详情请参考第11条)。委员会于2006年2月向首相提交了最终报告“打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未来”。作为回应,政府于2006年9月发布其行动计划“落实妇女和工作委员会的建议”(详情请参考第11条)。两份报告见妇女和平等股的网站: www.womenandequalityunit.gov.uk。

发布《平等审议》

239.2005年,首相下令对英国某些最顽固的不平等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审议,目的是为了:

查明导致不利局面长期存在并且需要动用公共政策加以解决的潜在因素;

就政府和公共部门、雇员和工会、市民团体和志愿服务机构等重大政策事项提出建议;以及

为以下事项提供参考:推动平等立法现代化,为单一平等法案出台做准备;赋予平等和人权委员会新的职能。

240.由Trevor Phillips主持的审议于2007年3月向首相提交了报告。最终报告“公平与自由”呼吁有关方面加紧努力,以根除最持久的不平等现象,例如,消除年幼儿童母亲的就业歧视。它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政策建议,比如将现行有关积极行动措施的规定扩大到欧盟法律所允许的更大范围。审议指出,联合王国愿意采取积极行动措施,但却很少采取,这是因为它对法律允许什么不允许什么感到困惑。

编制性别预算的重要性

241.自1998年起,联合王国财政部进行了某一水平的性别分析,主要是就预算而言。在制定国内税务局以及皇家关税与消费税局的税负政策措施时都使用了税负性别分析法。联合王国承认,“两性平等预算”原则从战略决策层面可以成为消除漠视性别领域的有效工具。

242.妇女和平等股与财政部于2004年联合开展了一个性别预算试点方案,结果是喜忧参半,当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应当继续推进这项工作。某些行业由于缺乏按性别分列的数据,因而无法全面评估该方案对性别的影响,但是,即将实施的两性平等义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些困难。它要求公共权力机关在确定资源提供的重点方向时进行性别评估,包括战略性行业规划。总体要求首次提出要收集按性别分列的数据,两性平等义务的意义实际上已经超越了性别预算本身。妇女和平等股继续致力于提高人们对高级目标设定中的性别分析的重要性的认识,作为正在与财政部就如何监督《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而举行的一系列双边会谈的一部分(详情请参考上文)。

成年男子和男孩的角色分析

243.2007年2月26日至3月9日,在纽约举行的妇女地位委员会第51届会议上,与会者对第48届会议上达成的有关“成年男子和男孩”的结论进行了审议。为了使妇女地位委员会了解联合王国的情况,妇女和平等股现在将开始对政府在该领域的进展情况进行审议,以评估政府各部门在消除对妇女的歧视过程中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成年男子和男孩”的角色问题。

244.它包括对以下问题进行评估,即是否应将“成年男子和男孩”的角色纳入《2007年综合性开支审议》的战略性目标,是否将这些问题作为个别部门的义务予以充分考虑,联合王国在2007年4月公布的“性别义务方案”中包含了这些义务。作为这一进程的一部分,联合王国将利用这次机会,与重要的利益攸关方合作,确保欧盟内部以及妇女地位委员会第51届会议与会人员的好经验获得适当传播。

第5条:性别角色和定型观念

245.联合王国政府在第五次定期报告中明确宣布:将致力于消除两性平等障碍,正是这些障碍导致了妇女无法充分发挥潜能,强化了择业方面的性别定型观念,导致两性薪酬差距不断扩大。

政府对《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的回应

246.除了在连续几个《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中设定明确目标以促使妇女更多地参与经济活动之外,继2004年首相宣布设立独立的妇女和工作委员会之后,联合王国正在开展大量工作以查找造成两性薪酬差距以及职业妇女机会差距的原因。他们于2006年2月向首相提交了最终报告“打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未来”(参考第11条)。

247.政府非常重视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到的与性别定型观念有关的问题,作为回应,政府在2006年9月为落实妇女和工作委员会的建议而公布的《行动方案》列明了将要采取的措施:

为早期儿童保育工作人员提供指导,以确保3-5岁年龄组的孩子们的职业观不受定型观念的影响;

对教师开展反性别定型观念的培训;

制定国家职业咨询标准,确保所有青少年获得反性别定型观念的职业信息咨询和指导,使青少年准确理解不同职业的优势和挑战;

鼓励学校选定一门非传统学科作为他们的专攻领域;

考虑对女孩和男孩适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例如,女孩电脑俱乐部(详情请参考下文);以及

政府在宣传活动中刻画积极的性别形象,鼓励广播员和广告商多播放和刊登工作中妇女和男子的非传统形象。

教育

为青少年提供信息和指导

248.青少年可以从多种渠道接受信息咨询和指导,包括父母/监护人、老师、同龄人、Connexions个人顾问和Connexions辅导员。

249.2005年7月发布的《青少年问题》绿皮书提议为青少年及其父母提供更好的信息咨询和指导。后续文件《青少年问题:下一阶段的措施》则详细描述了新的信息咨询和指导安排,今后将由地方政府提供资金和帮助,通过儿童基金会、学校和大学校园提供这种服务。目前正处于过渡期,到2008年4月前将实施新安排。《青少年问题》还建议制定质量标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信息咨询和指导的质量和公平性。这些标准还将涵盖为消除性别定型观念、不平等和劣势而采取的积极行动。标准的初稿将于2006年12月发布,供大家讨论,最终版本将于2007年4月问世。它们将于2008年4月与新的信息咨询和指导安排一同实施。

挑战性别障碍

250.全国Connexions伙伴关系协会通过与平等机会委员会开展密切合作,于2006年9月以教育和技能部的名义发布“挑战性别障碍”一文,作为对平等机会委员会的《职业领域性别隔离状况正式调查》的回应(见附件1)。该文是作为对两个重要报告的回应——“选择自由”(平等机会委员会,2005年)和“打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未来”(妇女和工作委员会,2006年),它们介绍了职业领域存在的与性别有关的机会差距。并介绍了全国Connexions伙伴关系协会在帮助青少年挑战定型观念和实现个人目标方面所做的工作。

251.这份文件是一个旨在履行一项承诺的两步走方针的第一步,这项承诺就是,为了提供更富挑战性和更有效的信息咨询和指导服务而开展小规模试点,试验不同的模式和不同的内容。它提供了大量个案调查,关于消除性别定型观念的有效实践以及如何完善这些实践的指导。下一步是加快发布,并鼓励Connexions服务机构利用这些个案调查以完善他们的实践。目前,政府正就此事与全国Connexions伙伴关系协会举行磋商。该文件见以下网址:www.cegnet.co.uk和www.nacp.co.uk。

《性别使男女之间产生差异吗?》

252.妇女和平等股与教育和技能部合作,为青年人编制了两性平等手册,名为《性别使男女之间产生差异吗?》,于2003年发行,并于2004年再版,供所有做青年工作的人使用。这套手册包含了实用性数据和普通信息,涉及一系列重大问题,包括职业领域的性别隔离、薪酬差距、妇女参与公共事务以及家庭暴力等。它专为老师而编写,协助他们在课堂上探讨这个问题,有助于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讨论,但是,对个人顾问以及其他与青年打交道的人也有帮助。

开办学徒课程

253. 政府于2000年用高级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18岁学生取得)取代了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到目前为止,在接受培训的学徒中,女性已占47%,女学徒的人数稳步增加。随着更多非传统行业提供学徒机会,情况就更是如此了。然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某些严重的不平衡,政府正与学习和技能委员会以及包括行业和平等团体在内的伙伴合作,共同促进和增加平等学徒机会。

加强宣传,制定国家平等学徒战略

254.例如,为了回应平等机会委员会对职业领域的性别隔离状况(见附件1)进行调查后提出的建议,政府开始加强宣传工作(包括于2005年10月发布《学徒薪酬:各行业收入调查》),拓宽选择范围,并探索更为灵活的学徒学习机会。这项工作是政府为消除《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中所列妇女面临的职业障碍而采取的更广泛行动的一部分,报告于2006年2月发布(见第11条)。为此,政府正在制定一项新的国家平等和多元化学徒战略,旨在提高所有代表比例不足群体的参与率和成功率,并与学习和技能委员会及雇主开展合作,共同促进行业多元化和融入劳动力市场。

消除学徒的机会不平等

255.政府致力于与伙伴开展合作,消除14至16岁青少年学徒计划中的机会不平等,包括性别隔离和性别定型观念。教育和技能部于2006年8月发布了一份青少年学徒计划平等机会评估报告,标题为“青少年学徒:平等机会”。在发布完整版和执行摘要的同时还发布了一份实践指南《第四阶段平等机会实务手册》,供参与该计划的学校和其他伙伴参考。另外,从2007年2月起,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举行评鉴大会。

妇女和工作行业路径倡议

256.主要目标就是检验在2006-2007和2007-2008两个年度中,10 000名妇女中有多少人应聘进入了她们代表比例不足并且需要一定技能的行业,以及她们的行业路径。五个行业技能委员会(SSCs)正在积极推进一系列重点方案,包括他们本行业对妇女的招聘、培训和晋升。它们是:ConstructionSkills——建筑行业,从建筑师到砖匠;Lantra——所有与环境有关和以土地为基础的行业;Skills for Logistics——物流行业(货物运输、处置及储存);Skillfast UK——服装、鞋类、纺织品及相关行业;Improve——食品饮料加工行业。

257.2006年11月初,两个方案(ConstructionSkills和Skillfast-UK)被启动。行业技能发展局正考虑成立五个新的行业技能委员会,并着手提出相关方案。目前已经与其他执行伙伴建立联系,相关计划正在实施当中,以便涵盖妇女和工作委员会的其他方案。

妇女“培训促进收获”

258.2006-2007和2007-2008年度,政府拨款1 000万英镑用于资助在伦敦举行的三级(大约相当于高级)水平考试,参考人员以妇女为主。它是“培训促进收获”计划(2006年10月启动)的一部分。目的是使妇女接受她们目前代表比例不足的职业领域的三级水平培训。这次考试通过“培训促进收获”经纪网向女雇员提供帮助,帮助她们提高技能并取得三级水平考试资格证书。雇主在自己的工作场所采取灵活的培训,充分照顾女性雇员的需要。

为低技能妇女提供技能指导

259.《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见第11条)承认,某些妇女在提高技能和改进工作方面面临巨大挑战。因此,《2006年预算案》宣布:“……将现有16个就业中心区的技能指导人员的人数增加一倍,着重帮助低技能妇女重新参加工作……”。

260.从2006年9月起,19个就业中心区启动了技能指导试点方案。技能指导方案是“技能新政”一揽子措施的一部分。由教育和技能部与就业及退休保障部联合制定的包括成人教育选修项目(ALO)在内的一揽子措施,旨在帮助那些由于缺乏技能而无法找到或保住工作的人提高技能。它提供专为个人定制的支助,帮助失业的低技能成年人提高就业技能,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建议和指导,包括适当的学习机会。

启动技能指导试点方案

261.妇女重新参加工作后面临的障碍之一就是缺乏在当前劳动力市场中工作的技能和信心。技能指导提供了灵活的支助,专为适应妇女需要而定制;它帮助提供适当的培训,提高技能水平,重点是发现最有效的就业途径。技能指导将行业技能委员会与雇主联系起来,尤其是那些提供“培训促进收获”机会的雇主,以便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意见,使他们做好准备,并提供适当的支助。

262.8个就业中心区于2005年4月启动了试点工作,对象是领取收入支助/丧失工作能力补助/求职者津贴的消费者。自2006年7月起,试点工作被扩大到11个就业中心区,覆盖了所有成人教育选修项目(ALO)地区和国家就业委员会(NEP)在题为《进取的人,进取的地方》的报告中列举的5个需求最大的城市。2006年9月,作为《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的成果,继《2006年预算案》发布后,另外8个求职与福利中心区的试点工作也随之启动。

263.《报告》指出,妇女离开劳动力市场一段时间后,重新参加工作后常常会发现她们的技能已经过时,或者不再走俏。在两年时间里,政府拨款1 000万英镑用于确保技能指导方案覆盖低技能妇女面临挑战尤为严峻的五所城市的各个部分。它们包括:伦敦、伯明翰、曼彻斯特、布拉德福/利兹和莱斯特。所有19个技能指导试点地区都将重点放在帮助低技能妇女方面。

妇女参与理工和技术领域

让更多妇女在理工和技术领域(SET)工作

264.尽管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攻读理工和技术专业的妇女人数在不断增加,但是严重的偏科现象依然明显。内科、牙科、内科相关专业、生物兽医学科中以女生居多;而工程和技术学科则以男生居多(见附件1的表格)。妇女在理工和技术领域的各方面和各级的就业率较低,说明在产业和学术领域存在着影响妇女录用、保留和晋级的障碍。大约70%取得理工和技术领域专业资格证书的妇女未从事理工和技术工作,给经济造成数百万英镑的损失。

制定理工和技术战略

265.2003年4月,政府发布“妇女参与理工和技术领域战略”,包括以下倡议:

成立国家资源中心;

加强统计数据监测;

利用政府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政府各部门成为优秀理工和技术雇主;

赋予科学和创新办公室(OSI)的科学劳动力小组一项新的职能,监测进展状况,同时扩大职能范围,以包括与少数民族、残疾人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有关的问题;以及

成立独立执行小组,监测战略的进展和影响。

成立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

266.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它与英国工商界合作,帮助理工和技术领域的女性专业人员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并缩小目前存在的有损英国国家竞争力的技能差距。例如,它开展了一项名为“重返”的计划,为技术女性提供机会,使她们能够重返理工和技术领域的职业或者特定环境。“重返”计划主要面向有资质的妇女,为她们提供免费的信息和支助服务,帮助她们重新参加工作。从2004/2005年到2007/2008年期间,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从政府获得将近750万英镑的资助。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开展的具体计划和提供的咨询意见详见: http://www.setwomenresource.org.uk/。

267.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还为个人或组织提供有关如何获取、制定或改进指导和联网计划的建议,以便帮助妇女获得支助,发展技能和建立联系。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为雇主们制作了一套《好做法指南》,每本对应一个为大家所认可的性别问题。

实施其他理工和技术项目

268.英国理工、技术和数学网是一个覆盖英国全境的慈善组织,以提高人们对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的认识为己任,特别是提高青年在这方面的认识。它通过覆盖英国全境的SET点支撑网来完成这项任务,它在地方开展工作,与学校和地方企业合作,开展和支持开展某些活动,以改进和丰富理工、技术和数学专业课程。由理工、技术和数学网组织的“科学和工程大使”,是一些对理工、技术和数学专业感兴趣的志愿者,他们与学校、老师和学生合作,激发和鼓励他们对这些专业的兴趣。目前,理工、技术和数学专业有超过12 000名学生,其中50%在35岁以下,38%是女性。

269.妇女参加理工和技术领域方案旨在为13至14岁女孩提供实际体验工程项目工作和到企业实地参观的机会。目前,伦敦工程项目由皇家工程院负责。该项目为期四年半(2006年启动),由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部分资金,它是全国工程十年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扩大四个目标群体的范围来提高工程领域高等教育的参与率:妇女、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数民族学生(尤其是非洲、加勒比男孩,孟加拉、巴基斯坦女孩)、非高等教育传统家庭的学生以及成年学生。

妇女参与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ITEC)领域

270.鉴于女性在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领域的学习和就业人数少于男性,自《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上次报告被提交以来,政府致力于通过以下途径确保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行业的劳动力中拥有不同类型的高技术人才:

从早先所做的《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行业性别不平衡现象国际比较调查》中吸取教训,将它们传达给英国的伙伴组织和企业,并敦促通过对指导方针的贯彻实施,增加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行业中的女性人数;

资助开展多项调查,考察企业多元化案例、了解本行业年龄较大妇女职工的经验,目前由Roehampton大学开展的一项调查的题目是使高技能妇女重返该行业;

与由贸易和工业部资助的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开展密切合作;以及

与行业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合作,帮助提高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行业劳动力的多元化。主要伙伴包括“信息技术领域知识女性论坛”、“英国e技能”(一个经政府登记、由雇主领导的团体)、“理工和技术制造业联盟”以及“平等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行业重新参加工作妇女网络)。

成立“女孩电脑俱乐部”(CC4G)

271.“女孩电脑俱乐部”由一些校外俱乐部组成(在英格兰由教育和技能部资助),旨在帮助女孩学习信息、通讯和技术(ICT),吸引更多英格兰女性从事技术职业。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也成立了这类俱乐部。教育和技能部的资助将于2008年停止,届时“女孩电脑俱乐部”将由自已负责筹集经费。“女孩电脑俱乐部”由200多个电子课时组成,包括互动式的在线活动、离线项目和挑战,一切都参照英格兰基础教育第三阶段的信息、通讯和技术课程。迄今已有来自英国2 500所学校的80 000名女孩受益。

272.定性反馈显示,女孩们在“女孩电脑俱乐部”学到的技能无论在课堂还是校外环境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67%的学员表示,“女孩电脑俱乐部”使她们从事技术职业的可能性加大了。2006/2007年度,学员、讲师和学校的保留率都很乐观,其中学员保留率为90%,99%的讲师希望他们的学校能够继续存在,92%的讲师希望留任。详情请见: www.cc4g.net。

新闻媒体对妇女的宣传报道

273.媒体在刻画妇女形象方面的作用受到政府、广播电视管理机构和广播公司的普遍认可。《2003年通讯法》规定,通讯管理局(OFCOM)作为一个独立管理机构,负责为所有符合准入门槛的广播电视机构设定广播电视经营许可条件,以促进男女机会平等。该法第27项还规定,通讯管理局有义务通过电视及广播媒体,推动就业和培训领域的平等机会。调整对象仅限于持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的地面广播机构,依照该法第27项之规定,调整范围被扩大到持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的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和无线电广播媒体。2004年,英国广播公司就平等机会的有关问题主动向通讯管理局作了汇报,采用的方式与其他广播公司相同。

“零码辩论”行动

274.最近,英国时装业公开使用健康状况欠佳的过瘦模特一事受到英国国内及海外媒体的广泛关注。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CMS)与英国时装理事会(BFC)和伦敦经济发展署(LDA)以及主要的进食失调群体举行会晤,以便全面了解这些问题。在伦敦经济发展署的支持下,英国时装理事会正在进行一项调查,调查由Kingsmill(女性)男爵主持,旨在查明伦敦时装设计行业在改善时装模特的身体健康和福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将认真审议这次调查的发现和建议,这些工作预期将在今年晚些时候进行,在这些工作及其他工作和讨论的基础上,将决定政府应当采取的措施。

妇女在广播电视媒体行业任职

275.通讯管理局于2006年11月发布了《广播公司促进平等就业机会报告》。2006年11月,还为所有有资质的广播公司发布了正式指导方针,为广播公司设定最低标准,以促进平等的就业机会。就业及退休保障部正在约克郡与地区英国广播公司合作开展一项名为“投资节约型预算”的试点项目。它使用英国广播公司雇用亚洲妇女职员的成功案例,以增强其他人的信心。

276.通讯管理局的报告指出,在整个地面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和无线电广播行业,女性占报告劳动力总人数的45% - 50%。在行政和后勤部门,女性将近占70%,销售部门占57%,规划部门占48%。然而,她们在技术和工程部门仍然是少数,仅占20%。她们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只有19%,在高级管理层的经理中占34.7%(不包括董事会),在整个高级管理层中所占比例大约为32%(包括董事会)。

第6条:对妇女的剥削

贩卖妇女

采取行动打击贩卖妇女的犯罪

277.今年,联合王国成为《欧洲委员会打击贩卖人口公约》的缔约国。这使政府打击贩卖人口的战略获得加强,设定了对一切形式贩卖人口犯罪的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支助的最低标准。它为我们今后完善性剥削受害人(主要是妇女)条款和制定措施保护其他形式剥削的受害人提供了框架(比如贩卖后强迫其劳动)。

278.经讨论,政府于2006年3月23日发布了《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行动计划》(www.homeoffice. gov.uk/documents/human-traffick-action-plan)。《计划》列明了政府目前在预防、执行/起诉以及保护和帮助成年和未成年受害人方面采取的措施,并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英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2005年,政府将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作为其司法和内政事务的优先事项之一。它积极推动内容丰富的《欧盟打击贩卖人口犯罪行动计划》,该计划于2005年12月获部长理事会一致通过,是英国担任主席国期间的一项重大成就。

成立跨部门部长级小组

279.政府致力于在打击贩卖人口犯罪方面确保采取一体化的联合行动,并且成立了打击贩卖人口犯罪跨部门部长级小组负责协调这方面的工作。还成立了一个非政府组织,利益攸关方小组,由首席内政大臣和副检察长联合担任主席,作为政府打击贩卖人口犯罪及相关问题的政策顾问论坛。政府致力于提高各界对于打击贩卖人口犯罪的认识,并与其他相关战略建立联系,包括“反卖淫战略”(见下文)和“性暴力和性虐待问题跨部门行动方案”(见第16条)。

资助POPPY计划

280.自2003年起,政府向妇女临时住房委员会提供资金,用于开展POPPY计划,该计划向贩卖人口犯罪的受害人提供建议和支助。2006年,该计划获得了一项240万英镑的两年资助合同,为POPPY计划新建25个紧急避难所和10个定居点,这是英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与一线工作人员合作开展的发现并为贩卖人口犯罪受害人提供帮助的扩展服务。

281.该计划提供:安全的住所;个人需要和风险评估;由受过培训的护工进行一对一的帮助;生活费和旅行费;移动电话;医疗保健;咨询服务;警察机关提供的支助;就移民事务提供的独立法律咨询;在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之后提供的支助;翻译服务;为遣返和自愿回国人员提供的帮助。截止到目前,已经有162名妇女从该计划中得到了帮助。

提高人们对“五步行动”的认识

282.“五步行动”旨在打击以性剥削为目的而贩卖人口的犯罪,是由警察机关主导的全国性的跨部门行动方案,自2006年2月21日至5月31日启动以来,提高了公众和主要利益攸关方的认识,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执行行动。它导致84名贩卖人口犯罪的受害人得到暂时确认,132人被以各种罪名受到指控,包括贩卖人口、强奸、非法拘禁、绑架和帮助非法入境。还请当地警方帮助查明其他潜在的志愿服务和社区支助服务,为贩卖人口犯罪的受害人提供帮助,目前有许多项目为受害人提供独立资助,能为妇女提供住所。

打击贩卖人口犯罪的执行和起诉工作

283.依照贩卖人口犯罪刑事法律之规定,虽然数罪并罚可被处以最高21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单一罪状(例如强奸和不道德收入)可被处以2年至9年有期徒刑。

284.“反射”是一个旨在打击有组织移民犯罪的跨部门特别工作小组,它为捣毁有组织犯罪团伙而成功开展了协同行动。2004/2005年,共挫败149起犯罪活动,逮捕1 456人,没收550万英镑犯罪资产。

285.严重有组织犯罪局(SOCA)于2006年4月成立,打击贩卖人口犯罪是其优先事项之一。严重有组织犯罪局联合了原来的国家犯罪小组、国家犯罪情报中心、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以及内政部移民局等机构。

成立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中心

286.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中心(UKTC)于2006年10月成立,它是欧洲首个此类机构。在“五步行动”的基础上,它将成为警察机关打击贩卖人口犯罪示范中心。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中心任命了一名受害人协调员,政府正与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中心开展合作,以确保一切执行活动都以受害人为中心,并向已得到确认的受害人提供支助。

开发打击贩卖人口犯罪网络化工具

287.政府开发了一个用于打击贩卖人口犯罪的网络化工具包,以便使一线警察、移民局官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相关指导和培训的支助下,适当而有效地针对贩卖人口犯罪受害人开展工作。

培训工作人员如何识别和打击贩卖女孩犯罪

288.让入境口岸一线工作人员接受全面培训,以便学会如何识别有可能被贩卖入境的未成年人,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对此很清楚。目前,有600多名(10%)边境检查官接受了关于如何识别处境危险儿童的培训,他们分布在22个入境口岸。在5个主要入境和政治庇护审查口岸设立了在保护儿童方面受过专门培训的跨部门“骑士”小组,由移民局工作人员、警察和社会工作人员组成。

289.政府致力于为所有边境工作人员提供培训,使他们对于识别无人陪伴且有可能处境危险的儿童保持警惕性,并对他们的需要保持敏感。该项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识别一切有可能被拐卖的儿童,并将他们转移到依法建立的综合保护网络,并确保英国境内所有被认为处境危险的儿童都能得到这种保护。

成立打击贩卖儿童犯罪领导小组

290.成立打击贩卖儿童犯罪领导小组是为了提高警察机关对如何打击贩卖儿童犯罪的认识。一些关键部门目前正在主要入境口岸开展联合行动,以便发现处境危险的儿童。一些倡议,比如向口岸派驻专门负责保护儿童的警务人员,使移民局、社会服务机构与警察机关更好地采取联合行动。

发展警务人员训练资源

291.英国计划从2007/2008年起发展面向所有警务人员的培训资源(包括派驻在入境口岸的特别分支机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种有效的记录机制,在入境口岸和政治庇护审查股对那些有可能伤害处境危险的无人陪伴儿童的保证人进行登记;致力于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同僚们能够充分理解该项指导方针;设立全国无人陪伴儿童登记中心,作为记录被移交给儿童社会服务部门的拐卖儿童案件的跟踪数据库;制定政府跨部门指导方针;开通一条全国性的咨询热线,为那些认为自己发现了被贩卖儿童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取决于能否成功获得慈善机构的配套资金)。

对赴英儿童作记录

292.制定了新的《全球签证条例》,对涉及赴英儿童问题的移民规则进行了调整,自2006年2月12日起生效。这些新措施确保对所有进入英国的儿童作记录,当儿童属于签证国民时,签证上要注明由谁陪伴他们旅行,或者注明他们在旅行的时候无人陪伴。要记录对儿童负有责任的人的详细情况。签证上还要有儿童的照片。这些措施对移民官员提供了支持,比如当他们希望弄清谁对儿童负有责任,他们应当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儿童与陪伴他们旅行的人是什么关系,或者当他们无人陪伴时,他们在英国的担保人与他们是什么关系。

293.政府正在探索建立在签证申请被批准前为那些申请在英国居留28天以上的无人陪伴儿童提供私人看护安排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与航空公司合作,提高他们的认识

294.谈到正在与航空公司开展的合作,政府还与30多个国家合作,提高航空公司对赴英儿童的潜在易受害性的认识。所有新近任命的航空公司联络官(ALOs)在到海外赴任以前都要接受附加培训,并向现有航空公司联络官提供附加咨询,帮助他们识别赴英的易受害儿童。另外,目前正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和其他国家的移民机构磋商,以制定一个防止易受害成年人和儿童在旅行途中遭受剥削的《最佳做法指南》。

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机构合作

295.2007/2008年及以后,英国将继续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机构合作,最大程度地提高他们对致力于减贫的同时所发生的危险的认识。它将探索与拟议中的为那些申请在英国居留28天以上的无人陪伴儿童提供私人看护安排的审查和批准程序有关的实际安排和法律问题。它不将扩大航空公司联络官工作方案,以包括更多的国家,并对英国及境外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培训方案进行连续评估。还计划与航空工业开展进一步接触,以实现更大规模的大宗采购。

审议国内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措施

296.目前,正在审议《携手保护儿童权益指南》,以便制定旨在打击贩卖儿童犯罪的特别指南,将伦敦儿童保护委员会(LCPC)模式作为一个模板,为打击贩卖儿童犯罪提供补充指导。在2007年3月13日举行的保护儿童权益地方委员会全国会议上,与教育和技能部联合推动制定《好做法指南》。

为被拐儿童安排住所

297.为可能受到拐卖者伤害的被拐卖儿童提供安全的住宿安排即将被纳入“寻求庇护的无人陪伴儿童”(UASC)改革方案。不久将会发布一份协商文件。建议将包括:与少数会向“寻求庇护的无人陪伴儿童”和被拐卖儿童提供特别服务的地方政府建立伙伴关系,这些服务包括在以下方面提供更多机会:接受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全科医生服务和生殖泌尿科诊所服务。政府还致力于成立国家无人陪伴儿童登记中心,作为记录和跟踪疑似拐卖儿童案件的方式。

与国际组织建立联系

298.外交和联邦事务部(FCO)与内政部(英国负责打击贩卖人口犯罪的主导部门)通过多个国际组织开展密切合作,包括欧洲联盟、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洲委员会、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国际移民组织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外交和联邦事务部通过毒品与国际犯罪司(DICD)为反拐卖项目提供并将继续提供资助。毒品与犯罪基金去年收到600万英镑,2007/2008年还将被拨付一笔资金。

关注与贩卖人口犯罪有关的国际发展

299.国际发展部向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提供了1 400万英镑的资金。它包括向国际劳工组织提供支助,用于减少中国的贩卖妇女和儿童犯罪。在孟加拉国,国际发展部与当地政府、联合国发展计划署(UNDP)以及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UNFPA)联合实施了一项警务工作改革方案,其中一项任务就是打击贩卖人口的犯罪行为,尤其是贩卖妇女和女孩。该方案旨在推动政策方面的变革,为受害人提供更多寻求司法救济的机会。

卖淫

300.政府于2006年1月发布了一项“反卖淫协调战略”,旨在消除卖淫活动产生的危害。该战略对有关卖淫活动无法避免、已成定局的观点提出挑战,旨在减少一切形式的商业性剥削。该战略的重点是通过以下途径达到瓦解性交易市场的目的:预防强迫他人从事卖淫,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帮助从事卖淫活动的人寻找出路;确保将那些控制、强迫或操纵他人从事卖淫的人绳之以法。

301.今年工作中与该战略有关的主要部分包括计划修订《保障卖淫儿童权益指南》以及为特别支助项目和地方合作机构提供指导和建议,以增加接受戒毒治疗和其他服务的机会。

302.苏格兰行政院发布了一项打击卖淫活动指南,以指导地方政府和社区合作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苏格兰议会创设了一些新罪名,规定以卖淫为目的而兜客或游荡兜客为犯罪。关于吸毒与卖淫之间的联系,请参考第12条。

通过立法抵制极度色情作品

303.英国政府计划通过立法,将持有少数种类描写极度性暴力和其他淫秽资料的色情图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按照1959年《淫秽出版物法》的规定,在英国境内出版和传播上述禁令所涉及的资料本身就是非法的。通过互联网从国外获得这种资料变得越来越容易了。这部新法律将确保在互联网上持有以及实际持有暴力和极度色情作品的行为均为非法。

第7条:妇女参与政治事务和公共事务

让更多妇女参政

威斯敏斯特

304.2002年,政府出台了《禁止性别歧视(选举候选人)法案》,允许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妇女的参与率。该法的效果正在显现,人数正不断上升,尤其是在利用这些措施的党派。截止到2007年1月,下议院共有646名议员,其中有126名女议员(19.5%)。上议院的比例与此相似,在748名议员中有142名女议员(19%)。在内阁中,23名阁员中有8名是女性,占34.8%。有两名少数民族女议员。

欧洲

305.欧洲议会共有78名英国籍议员,其中20人是女性(25.6%)。

北爱尔兰议会

306.作为《北爱尔兰和平协议》的一部分,北爱尔兰各政治派别承认妇女拥有全面而平等的参政权。在2003年选举中,女议员人数由15人增加到18人。2004年,首位女性当选为欧洲议会议员(MEP)。2006年11月,北爱尔兰事务大臣召集会议,鼓励妇女参与政治事务和公共事务,并将推动此次会议上提出的某些问题。

苏格兰议会

307.继2003年5月选举后,苏格兰议会议员(MSPs)中的女性人数由48人增加到51人(占苏格兰议会议员总数的39.5%)。73名选区议员中有30名女性(41.1%);56名地区议员中有21名女性(37.5%),较1999年增加了5.4%。目前内阁中有四名女大臣。

威尔士国民议会

308.威尔士国民议会中有60名通过选举产生的议员。2006年12月,国民议会中的女议员所占比例为60名议员中有31名是女性(51.7%)。9名内阁大臣中有4名是女性(44.4%)。

地方议会

309.地方女议员的比例逐渐增加。2004年的数据显示,在英格兰, 29%的议员是女性,较之成年人的女性比例大约为52%。继2006年《地方政府白皮书》发表后,政府于2007年2月设立了地方议员委员会。它正与地方企业合作,共同致力于创造更多的非全时和弹性工作,鼓励雇主规定休假以担任议员。它还审议了所需要的承诺时间,地方会议时间表,并鼓励议会考虑提供更好的儿童保育支持。它将于2007年11月提交报告。

鼓励妇女参加地方议员竞选

310.鼓励更广泛阶层的人们参加地方议员竞选的其他倡议包括:

2005年6月发起了一项名为“一起来,我们就能做到”的政府行动方案。该方案致力于让更多公民和社区有权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消除对他们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它把公民参与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而不是具体的选举政治),该倡议项下的各种工作包括:成年公民教育教学(“参与”倡议)、地方社区小组的能力建设工作(“邻里关系辅导方案”)以及努力支持地方政府更加有效地推动社区参与(公民先锋网)。见以下网址: www.takepart.org/assets/documents/take-part- framework/;

依照《2006年选举管理法案》第69项之规定,政府赋予地方选举官推动公民参与选举活动的新权力。第69项还规定,允许国务大臣代选举官开展这些工作,2007/2008财政年度,该领域拨款达250万英镑。

利用《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促进多元化安排

311.自2006年12月起,根据《2005年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DDA)的规定,地方政府有义务为他们的残疾工作人员做出合理的安排。这项措施有利于促进残疾妇女更多地参与地方政治生活。

让更多妇女担任公职

312.内阁办公室于2003年3月开设了公职空缺信息网(www.publicappts-vacs.gov.uk),从而使有关公职机会的信息可以在一个地方被找到。政府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妇女的代表比例,从而到2008年以前(《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的子目标,见第4条),实现绝大多数部门中40%以上的公职由妇女担任。

313.2006年,各部门先后完成了他们首份《年度公职任命计划》。这些战略性文件阐述各部门在公职任命方面的政策和做法,包括多元化。例如,贸易和工业部的计划将确保妇女、少数民族背景人士以及残疾人了解公职空缺信息。就业及退休保障部于2004年设立了“智能登记中心”,它是一个电子数据库,拥有800多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注册用户,他们都对新型广告宣传感兴趣。该中心自2004年4月至2005年运作,是促进多元化发展计划的一部分。

314.内阁办公室在其公职任命网站上发布了一份跨部门多元化发展状况年度总结,介绍政府各部门在实现公职任命(包括部长级任命)多元化方面取得的成绩(www.publicappointments.gov.uk)。

国家层面

315.妇女担任公职的比例由1992年的26%稳步上升至2006的35.5%。少数民族背景人士担任公职的比例也由1992年的2%上升至2006年的6.5%。担任公职的少数民族人士中的女性比例由1992年的20%上升至2006年的39%。2001年,残疾妇女担任至少197个公职,这一数字已经增加到2006年的450人。

地方层面

316.妇女参与了地方公共事务。2003年的数据显示,54%的学校校长是女性(英格兰教育和技能部《教育网络调查》);49.4%的地方官员是女性(英格兰和威尔士地方官员协会)。2005年,英国全国保健服务机构中43%的职位由女性担任。

让更多妇女参与理工和技术领域

317.除了实现绝大多数部门中40%以上的公职由妇女担任这一总体目标外,《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见第4条)还确立了一项单独的目标,确保与理工和技术(SET)有关的委员会和理事会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这是因为,这些领域中妇女所占比例较低的情况尤为严重。2006年,妇女在理工和技术委员会中的比例达到26%,较2002年的基线数字23%有所上升。

318.在8个政府部门中有59个理工和技术团体。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需要在两年内另外招募116名妇女(目前843名成员中有221名妇女)。这显然具有挑战性,因此,它资助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妇女资源中心(UKRC)实施一项旨在实现《公共服务协定》目标的战略(见第5条)。这项战略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针,从供需两方面进行干预。目前,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将设立一个理工和技术委员会妇女焦点小组,以便就有关问题举行磋商,并为今后将要进行的干预提供信息。

提供更多理工和技术领域中具有申请资格的妇女,并使她们了解相关机会

319.目前政府正在推动多项倡议,以提高妇女对公职任命的认识。它们包括在英国周边举办一系列地区性专题研讨会,包括威尔士和苏格兰,以推动公共团体工作以及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Get SET数据库。它是一种在线工具,处在理工和技术生涯各个阶段的女性都可以登记。它为媒体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数以千计的处在理工和技术生涯各个阶段的女性的信息,她们登记了自身的详细资料,可以被查询以便获得晋升和与工作有关的机会。它可能包括:在各种活动上发言、担任模范、在科技新闻报道中发表评论或者在公共机构和委员会中任职。目前已有637名妇女登记。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也在制作一个网页,以推动和支持活动的开展,同时还要为该计划开展更多的市场营销和宣传活动。

与政府各部门合作,让更多妇女在理工和技术领域获得任用和任命

320.对理工和技术领域的女性的需要干预包括与政府各部门协调员开展对话,邀请理工和技术团体参加,就所有团体的最终名单达成一致,以及与公职任命专员办公室和内阁办公室进行交涉。公职任命专员办公室在2006年10月举行的专题研讨会上对部门联系人的介绍为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提供了全面了解各部门情况的机会,并有助于推动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的活动。随后与威尔士公职任命股举行了会谈,双方讨论了威尔士开展的活动,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同意与贸易和工业部以及食品标准署附属委员会开展合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贸易和工业部调查委员会暨可再生咨询委员会目前正利用英国理工和技术领域女性资源中心对其任命进行宣传。目前正在发展的其他联系人包括教育和技能部、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和英国交通部。还将开展以下活动:与招聘机构合作,为部门联系人和发起人提供支助,分享好做法和关切。另外,《理工和技术领域任命好做法指南》目前正起草过程中。

发展理工和技术领域师徒辅导试点方案

321.一个名为“在师傅的指导下参与公共事务”的师徒辅导方案于2007年1月25日在海军军部启动。第一期试点方案包括22对师徒。

北爱尔兰

北爱尔兰办事处和北爱尔兰各部门的任命

322.北爱尔兰办事处(NIO)是英国政府的一个部门,受《部会团体公职任命行为准则》修订版的调整,该准则于2005年8月由英格兰和威尔士公职任命专员发布。《北爱尔兰办事处公职任命年度报告》(载于《北爱尔兰办事处2006年度部门报告,开支计划和优先事项》—— www.nio.gov.uk)显示,2005年3月,公共团体中的女性比例刚刚超过35%。在报告所列明的23个公开任命的团体中,有4个主席职位和3个副主席职位由女性担任。北爱尔兰办事处的《2007-2008年公职任命计划》确立的目标是,到2009年以前将女性担任公职任命的比例提高到45%。

323.另外,第一总理暨副总理办公室中央任命股发布了一份关于北爱尔兰公职任命情况的年度报告(www.ofmdfmni.gov.uk/public-appointments)。该报告详细列明了北爱尔兰各部门收到的申请数和实际任命数,包括按照性别对这些数字所做的分析。在北爱尔兰公共团体中担任公职的妇女所占比例的最新数字几乎达到了32%。2006年12月,在北爱尔兰109个公开任命的团体中,有33个主席和4个副主席职位由妇女担任。

在区议会

324.2006年,北爱尔兰的582名议员中有125人是妇女,2003年则仅为108人。这相当于占议会席位的21.5%,而2003年则为18%。

在文职部门

325.2006年,北爱尔兰文职部门所有非实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超过54%。中层管理人员(副职领导)中的女性比例由2002年的28%上升至2006年的42.7%,中层管理人员(7级)中的女性比例由2002年的23%上升至2006年的33.8%。高层管理人员(5级和5级以上)中的女性比例为21.4%。

苏格兰

国家公职任命

326.2006年12月1日,妇女在被任命者中所占比例为36%,主席中占16%。继苏格兰通过立法设立了单独的公职任命专员之后,新专员于2004年6月就职。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起草苏格兰公职任命平等机会战略,以推动多元化。这项战略是与行政院、议会及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旨在提高认识,执行代表比例不足群体发展计划,包括妇女。

327.其他工作还有:履行2003年10月发布的《苏格兰公职任命多元化》中所包含的建议。该报告见行政院的社会调查网站: http://sh45inta/library5/government/dpap-00.asp?mode=view”。

地方议会

328.2003年, 22%的苏格兰议员是女性。2006年,苏格兰行政院发起一项运动,鼓励更多来自代表比例不足群体的人士考虑担任地方政府选举的候选人。这项运动的主要目标群体之一就是妇女。

在文职部门

329.2006年1月1日,苏格兰行政院及其代表处以及所属机构的工作人员中,女性占50.4%。其中49人(1.2%)具有少数民族背景,158人(3.9%)是残疾人。还有74个(33%)高级文职人员职位由妇女担任。为了进一步支持和推进多元化和平等,苏格兰行政院重新审议并于2005年12月重新发起“多元化战略”。另外,为支持更大范围的文职人员倡议,苏格兰行政院于2006年7月发布了部门内《多元化执行计划》,宣布其打算如何加速多元化进程和促进机构内部文化变革。

推动两性平等的政策

330.行政院的弹性工作机会继续增加,2006年4月,行政院出台了一个儿童保育保证人计划,为职工家长提供更多帮助。2007年,还将出台《工作中的尊严政策》修订版,再次将重点放在消除歧视和其他不可接受的行为上面。还将发布新的《家庭暴力政策》,举行资深女性网络成立大会,以便推动行政院内的两性平等。

威尔士

增加担任国家公职的人数

331.威尔士议会政府在2002-2003年度实施了一项行动计划,旨在增加来自代表比例不足群体的申请数量,包括妇女。这项战略性方针包括调查、能力建设和外展工作。2005-2006年度,由议会主办的公共机构和全国保健服务机构的任命和连任中有45%是女性。

国民议会志愿服务机构伙伴关系委员会

332.国民议会志愿服务机构伙伴关系委员会包括一名负责性别问题的志愿服务机构代表。截止到2006年12月1日,志愿服务机构伙伴关系委员会有21名成员,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志愿服务机构伙伴关系委员会有10名议员,其中7人是女性。

333.志愿服务机构伙伴关系委员会的每名成员负责建立并维持一个综合性网络,受资助提供和总结关于他们职责领域的信息和观点。这一过程受到监控,提供了对议会政府施加影响的真正机会,也为该机构民主参与国民议会事务提供了真正机会。

让更多妇女进入威尔士议会政府工作

334.2006年《多元化执行计划》宣布了威尔士议会政府目前在性别和多元化方面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议会政府在2006-2008年期间将要采取的旨在推动多元化的行动。该计划确定了高级职员平等目标,要求所有高级职员为确保平等和推动多元化负起应负的责任。2006年4月,高级文职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35%,2008年4月将要达到的目标是45%。2006年4月,“配角”官员中的女性比例为44%,2008年4月将要达到的目标是50%。

335.威尔士议会政府还制定了关于平等机会和多元化的综合政策,包括弹性工作时间、非全时工作、分组工作、压缩工作时间、特别假、育儿假、托儿所和薪水牺牲(薪酬福利)方案等倡议。平等机会政策目前正被修订,将于2007年重新颁布实施。压缩工作时间和薪水牺牲都是2006年出台的政策。

成立影子管理委员会

336.威尔士议会政府于2006年1月成立了影子管理委员会,与管理委员会并行存在,由来自各部门的一名代表组成。申请者必须证明他们如何为该组织的多元化做出贡献。影子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月开始运作,包括8名男成员和8名女成员。管理委员会目前有12名男成员和3名女成员。

两性薪酬审计

337.最近一次薪酬审计(2006年3月)显示,威尔士议会政府中的两性薪酬差距从2004年的5.4%降至2006年的3.8%(使用平均值法,而非中间值法)。

第8条:妇女担任国际代表

采取措施让更多妇女在外交和联邦事务部(FCO)工作

338.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所有成员都有一个与多元化有关的个人目标,有一个委员会级的妇女问题论坛。在2001-2006年期间,高级管理层中的女性人数增加了一倍,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确定了一个目标,到2008年以前将女性比例提高到25%。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10点计划》和《两性平等计划》中包含一份详细的推动两性平等的行动计划。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在名为“Opportunity Now”的基本指标调查中达到了黄金标准,并计划于明年达到白金标准。

339.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每个司局都有一个多元化行动计划和一名司局多元化事务代表。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还为妇女提供了其他定向培训,包括“起点计划”。师徒辅导、职业见习和教练辅导也是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开展的妇女发展培训的重要内容。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全球机动责任可能对担负家庭责任的妇女构成巨大挑战,比如家中有年幼子女和年迈父母需要照顾的妇女。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认识到了这一点,它鼓励实行弹性工作制;设立联合岗位;允许最长5年的停薪留职;提供选择机会,延长在英国国内停留的时间,以便履行家庭义务;以及提供儿童保育支助,包括工作场所的托儿服务。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还从IT领域的投资中获益,从而实现了更大程度的弹性工作机制,无论在家还是在海外。

在国防部门工作的妇女人数

340.国防部致力于在满足保持战斗力需要的同时实现机会方面的平等。武装部队中的绝大多数职位都对妇女敞开大门,她们对武装部队战斗力的贡献至关重要。除了一些以接近和杀死敌人为主要任务的专业领域外,其他专业领域都有女军人在服役。因此,女性仍被排除在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皇家骑兵以及皇家装甲兵、步兵和皇家空军军团之外。

341.2006年4月,最高级别的现役女军官有:海军——1位海军准将,1位海军上校和27位指挥官;陆军——2位陆军准将,20位陆军上校和73位陆军中校;皇家空军——20位空军上校和82位空军中校。有关2003-2006年期间英国武装部队中女性所占比例的详细资料见附件1。

与平等机会委员会探讨妇女就业问题

342.在报告期间,国防部与平等机会委员会合作,共同审议了与妇女在武装部队中的就业问题。2005年6月,国防事务大臣与平等机会委员会共同签署了一项关于消除性骚扰的协议,并制定了涉及广泛领域的行动方案(见附件1)。方案包括:开展调查并与军人和妇女座谈,全面了解性骚扰事件,探索最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武装部队的申诉程序公平、客观和秘密,并且看起来也是如此;提高人们对性骚扰和性骚扰对战斗力的破坏作用的认识。

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工作模式

343.在报告期间,有关方面的工作已经开展,以便为军事人员提供可供选择的工作模式。2005年,引入了停薪留职的制度,发布了非标准工作和家庭工作的管理方针。依照新的国家立法,修订了“武装部队职业孕产计划”,所有将于2007年4月1日或之后生育子女的女军人能享受52周的孕产假期,其中26周为全薪假期。

344.统计资料显示,女性在军队中服役的时间明显少于男性,于是对影响妇女做出离开部队决定的因素进行了一项独立的全面调查。调查于2005年11月完成,结论将被用作未来工作的基础。特别是,目前已经采取措施研究在非战斗岗位引入弹性工作制度的范围。但是,军队中实行的独特的薪酬和养恤金制度使这个问题变得复杂。

第9条:国籍

345. 联合王国的国籍法体现了男女在此领域享有平等权利的原则。

修改与婚姻有关的移民规则

346.2003年4月1日,对《移民规则》进行了修改,将可以申请与配偶在英国团聚的在英国永久合法居留的人的年龄由16岁提高到18岁。这样做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保护年轻妇女,防止她们在完成学业之前结婚,直到她们更加成熟了再做这项重要决定。2004年12月,外国公民可以儿童申请进入英国或在英国居留的年龄被提高到18岁。

347.前两年一直对上次报告中提及的特殊规定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并对监督结果进行审查。它将包括审议达到标准所需证据的范围是否应当扩大。

制定新的难民支助措施

348.政府制定了新的协调措施,以促进难民获得教育、医疗和就业机会,于2000年11月和2005年3月先后实施了“正式和平等公民”和“融入”两项难民融入战略。

349.目前正着手以“日出”计划为基础,建立一种新的适用于英格兰全境的难民融入标准服务模式,“日出”计划是一项旨在向那些获得庇护(最长12个月)的难民提供早期支助的社工计划。这种新的难民融入模式能够评估和解决女性难民面临的特殊挑战,还包括一项师徒辅导计划,为那些建立和经营难民社区组织的人提供咨询和顾问服务。政府将继续推行“欧洲难民基金”计划,它对那些旨在加强妇女和儿童融入的项目提供资助。

启动“通道保护方案”

350.政府于2003年启动了“难民定居方案”(通道保护方案),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易受害难民提供永久性保护。英国承认,处境危险的妇女是需要保护的一类特殊难民。为实现定居目的,英国将处境危险的妇女定义为:面临女性性别特有的保护问题的妇女或女孩,她们可能处境危险或者已经面临广泛的保护问题,包括排斥,强制驱逐和其他安全威胁,基于性和性别的暴力,胁迫,酷刑,意图实施性奴役、剥削或强迫劳动而贩卖人口,以及无法融入当地社会。截止到2007年4月,该方案赋予50多名处境危险的女性难民,(主要申请者),在英国永久居留的权利,并安排了为期12个月的融入方案。另有300多名妇女和女孩按照“通道保护方案”以家属身份在英国定居。

关注国际发展

351.通过国际发展部(DFID),英国政府支持民间社团为加强对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的妇女和女孩的保护而发起的宣传和采取的行动。国际发展部于2005年和2006年还分别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署)提供2 000万英镑的资金,用于加强其保护难民的能力。另外,国际发展部还为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驻某些国家的代表处提供支助。它包括:履行其对难民妇女的承诺,制定相关战略以便消除基于性和性别的暴力(SGBV)、卖淫和贩卖人口问题。2007-2009年,国际发展部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开展合作的制度性新战略的一个优先领域就是使年龄、性别和多元化考虑成为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发展计划主流。

第10条:教育

继续致力于发展面向妇女和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

352.2005-2006年到2008年期间(覆盖3个教育年度,而不是上次报告中的4个),政府将增加教育开支100亿英镑。自2003年以来,政府拟定了多项全国性战略、政策和倡议,旨在提高妇女和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率、保留率和成绩。这些措施包括:

由教育和技能部与学习和技能委员会联合颁授的市场营销和通讯战略二级课程资格证书,针对特定学生群体,比如亚洲妇女,目前她们在全国普通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课程的代表比例不足。该战略将于2007年夏季开始实施;

配合英国劳工联合会的技能学习计划“Unionlearn”,未来几个月将推出普通定向基金,供劳工联合会的学习代表使用,用于鼓励学生继续参加二级和二级以上课程的学习;

承认妇女和工作委员会(WWC)的报告“打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未来”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妇女和工作委员会建议建立一种制度,确保促进平等的行动被融入政府各级部门的工作当中,通过《公共服务协定》目标以及将于2007年春季发布的年度报告(见第11条)。教育和技能部已采取措施以落实妇女和工作委员会的部分建议,比如实施《第14-19项教育和技能战略》以及2005年《青年绿皮书》中所提建议;

继续通过“部门绩效框架”宣布和推动政府的优先事项和执行方案。该部致力于与伙伴合作,共同实现《公共服务协定》目标,从而使所有人生活机会得到改善,无论性别和背景。该部的许多《公共服务协定》目标数据都是按性别分列的,作为该部绩效管理和政策分析/制定的一部分。例如,2005/2006年,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中5门以上成绩为A*-C的女生比例为63.4%,2004/2005年的比例为61.4%;

两性平等义务的目标是进一步消除性别歧视,教育和技能部正在为将于2007年4月底发布的“两性平等计划”做准备。

建立更多“扎实起步儿童中心”

353.“扎实起步儿童中心”为5岁以下儿童及其家人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和信息,在那里,他们可以得到跨学科专家小组的帮助。重点是为孩子们提供与年龄相适应的早期/托儿所教育和健康服务。它们将进一步巩固目前已经成功开展的倡议,如“扎实起步地方方案”(见第3条), 邻里托儿所和示范儿童教育中心,为社区中心提供高品质的综合早期服务。重点是由一种地方方案——仅使少数弱势儿童受益的倡议——发展为让所有5岁以下儿童及其家人受益的、永久性的、普遍适用的儿童中心方案。

354.到2008年以前,英格兰全境将会有2 500个“扎实起步儿童中心”,最贫穷地区的所有幼儿及其家人都有机会接受一个中心的服务。到2010年以前,将会有3 500个中心——每个社区一个——惠及大约290万个5岁以下儿童。截止到2006年12月,共有超过1 000个“扎实起步儿童中心”为大约838 000名幼儿及其家人提供服务。“扎实起步”条款构成了《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的重要基石,提前超越了其中设定的所有目标。

规定婴幼儿早期教育条款

355.现在,所有3至4岁儿童在达到法定入学年龄(5岁生日以后)以前都可以免费进入一个非全日制(每周12.5个小时)的早期教育场所,最长两年。由于政府加大了投资力度,自2004年4月起开始为3岁儿童提供早期教育——比原计划提前6个月。2006年1月,几乎所有4岁儿童和96%的3岁儿童都接受了某种形式的免费早期教育。大约有37 000多个早期教育场所提供免费的、由政府资助的早期教育。

356.“十年战略”中承诺将分阶段逐步实现免费早期教育。自2006年4月起,将最低免费教育期间由每年33周延长至38周;自2007年4月起,3至4岁儿童将逐渐开始接受每周15个小时的免费教育,到2010年前普及到所有3至4岁儿童。更长远的目标是将这项权利延长到每周20个小时。2006年9月,有20个富有开创精神的地方政府开始计划如何提供15个小时的免费教育,并从2007年4月开始增强其灵活性。他们将提供最佳做法模式,以展示地方政府如何支持提供者提供增强的权利。

在学校建立个人、社会和健康教育框架

357.教学大纲和学历管理委员会(QCA)目前正在对基础教育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11-16岁)的全国教学大纲进行审议。中等教育教学大纲审议对中学的所有课程作了修订,它包括:个人、社会及健康教育课程(PSHE)。

358.现行的非强制性个人、社会和健康教育框架是2000年建立的。教育和技能部只对这一框架和教学大纲的其他课程进行定期审议,以便使学校熟悉教学大纲以及人们对它们的期望。中等教育教学大纲审议处于公共评议阶段,将于2007年4月30日结束。可以通过教学大纲和学历管理委员会的网站对评议会发表见解:www.qca.org.uk/secondarycurriculumreview。

359.2005年2月份发表的白皮书《第14-19项教育和技能战略》宣布对基础教育第三阶段教学大纲进行审议,并且从2008年9月起开始在学校实施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学历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执行一项工作方案,以确保第11-19项改革方案充分考虑多元化和融入问题(包括性别、种族、特殊教育需要以及天才和资质优异学生的教育)。

减少“永久性开除”的人数

360.自1996/1997学年以来,被永久开除的人数已经下降了25%,被永久开除的女生人数也呈绝对下降趋势。同期,被永久开除的女生比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2004/2005学年(可得到的最新数据),女生占被永久开除的学生人数的21%(或者说是一个拥有大约700万名学生的学校中有1 940名女生被永久开除)。为了增加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降低开除率,教育和技能部希望所有中学合作,以便在2007年9月份以前改善学生的行为举止,解决长期存在的旷课问题。来自创业者合作机构的数据显示,协作对永久性开除和临时性开除的需要有重大影响。

通过“全国教学大纲评价安排”提供信息

361.“全国教学大纲评价安排”提供考试成绩和教师评价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被用于说明学校的声誉,监测学生的成绩,以便学校能够调整其教学以适应学生的需要。对基础教育第一阶段(5-7岁)的学生在2006年的评价结果显示,在所有课程中,女生达到预期水平或者超过预期水平的比例高于男生。2006年,在基础教育第二阶段(7-11岁),在英国考试中女生比男生的成绩好;而在数学和科学考试中,女生和男生的成绩比例颁布非常相似。在基础教育第三阶段(11-14岁)的所有核心课程中,女生达到预期水平的比例与男生相同或者较高。

评估15、16和18岁学生的考试成绩

362. 过去25年以来,男女生离校时获得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GCSE, 15至16岁学生取得)或者同等学历的比例稳步上升,女生的比例始终高于男生。2005-2006年, 97.5%的女生和95.7%的男生在义务教育最后一年取得成绩(2000年和2001年分别为96%和94%)。另外,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获得者的总体成绩有明显改观,女生的分数一直高于男生。教育和技能部正与贸易和工业部合作,支持旨在鼓励更多女生在16岁以后继续攻读物理和数学以及科学和工程专业的倡议(见关于定型观念的第5条)。

让更多妇女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

363.1970-1971年,接受高等教育的男生人数是女生的两倍,但是到了2004/2005年,女生占高等教育登记学生总数的57%(见附件1的表格)。提供进修的专科学校和综合性大学日益重视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包括学分积累、转学方案、非全日制学习以及暑期教学,这些对妇女重返劳动力市场特别有帮助。女生约占高等教育课程参加人数的73%。有些课程专门帮助女生选修技术和科学、信息和通讯技术、财务管理等专业,以及传统上女生代表比例不足的的其他专业。尽管女生在某些科学和工程专业中代表比例不足,但在医学和牙科、医学相关专业、生物科学、兽医科学、农业以及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数却多于男生。另外,近年来,学习科学的女生人数有所增加,2004/2005年达到51%。

拥有高等教育学历

364.从1990/1991年到2004/2005年, 妇女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比例从43%增加到60%,妇女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比例也从1990/1991年的43%增加到2004/2005年的55%。对取得学历的成绩进行的分析表明,女生获得“良好”成绩(即定义为中上等成绩)的人数多于男生。政府致力于鼓励女生学习工程技术和计算机科学本科专业(见第5条)。

各个级别的教师构成情况

365.妇女在教师中的比例很高,并且继续热衷于从事教师职业。2005年,英格兰公立学校中69%的全日制、正式教师是女性。担任高级职务(校长、副校长和校长助理)的女性也比男性多,2005年,女性在这些职务中占60%。

366.在高等教育中,更多女性担任学术职务的趋势日益明显,比例由1995-1996年的27%上升到2004-2005年的36%。最高比例出现在医学相关专业(62%)、法律(43%)、语言(49%)和教育(58%)专业。同期,女教授的比例翻了一番还要多,虽然起点比较低,从9%增加到19%。

367.全国学校领导人学院(NCSL)出台了全国校长专业资格审定制度(NPQH),作为一种基本资格,为候选人担任领导职务做准备,自2009年4月起,它将成为职务任命的一个必备条件。2006年,64.7%的全国校长专业资格检定制度的候选人是女性。

全国普通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课程的学生构成情况

368.全国普通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课程对初次参加完整的全国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课程(大约相当于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考试中5门以上成绩为A*-C /普通级)学习的成年人实行免费;该课程在过去两年试行,自2006年9月起在全国推行。2005年秋,取得二级课程资格证书的女性所占比例低于男性(男性占70%,女性占66%),但是差距正在缩小。统计数据表明,女性比男性更有可能参加初次二级课程的学习。2005年,女性占初次二级课程学生的72%。

为贫困学生提供经济支助

全日制学生

369. 政府为有子女的成年学生,特别是单亲家长,提供了多项助学金,帮助他们解决高等教育的费用问题。它们包括补偿儿童保育费用的助学金(补助金最高可负担正规保育实际所需费用的85%,2006/2007年,一个受抚养儿童每周最高补助金额为148.75英镑,两个或两个以上受抚养儿童每周最高补助金额为255英镑)。此外,政府继续为高等教育机构提供资助,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全民教育基金”(ALF)。2006/2007学年,通过“全民教育基金”提供了6 500万英镑。政府指示高等教育机构在评估接受“全民教育基金”补助的人选时优先照顾有子女的学生。

非全日制学生

370.从2004/2005年起,低收入家庭的非全日制学生如果选修课程达到全日制课程的50%,就可以申请助学金,用于支付他们的学费(2006/2007年最高补助金额为1 125英镑),以及最高250英镑的助学金,用于支付学习费用,特别是书本费和差旅费。这种一揽子经济支助形式对妇女特别有助益,因为妇女更有可能承担照料子女的义务。2006/2007年, 通过“全民教育基金”为非全日制学生提供资助金额增加到1 200万英镑(从2005/2006年的300万英镑)。非全日制学生可以申请获得“全民教育基金”的资助,用于支付儿童保育费用,如果需要的话,他们还可以获得经济支助,用于保障课程开始阶段的儿童保育。非全日制学生还可通过与“全民教育基金”并行的、新的“附加费用支助计划”获得帮助,以便支付学费。

通过学生支助基金提供支助

371.学生支助基金(LSF)是帮助学生支付额外学习费用的主要经济支助来源。学生支助基金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为成年人提供的困难基金和儿童保育基金。2004/2005年,共发放了将近550 000笔困难补助金,其中63.5%的受益人是妇女。另外还发放了55 000笔儿童保育补助金,其中97%的受益人是妇女。

通过“在照料中学习计划”提供儿童保育支助

372.自2003年以来,全国性的“在照料中学习计划”为那些希望重新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年轻父母提供儿童保育支持。该计划每周为每名儿童支付155英镑——伦敦为170英镑——(2006/2007年的比率),用于儿童保育和附加旅行支出,前提是他们的父母使用了经英格兰教育标准办公室登记的儿童保育服务,正在参加由政府出资举办的某种形式的学习,在学习开始之日不满20岁。该计划支持年轻父母参加学习,评估显示,如果没有“在照料中学习计划”的帮助,他们中将近有90%的人都不会参加学习。2005/2006年,4 800多位年轻父母从该计划受益,2006/2007年有望增至7 000人。绝大多数受益人是女性,2005/2006年,只有12位父亲得到资助。

为上大学的父母提供儿童保育支助

373.对于参加某种形式学习的年满20周岁的父母,全国“20+儿童保育计划”提供与“在照料中学习计划”相同的儿童保育福利——但是建立在对收入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前提是他们的父母使用了经英格兰教育标准办公室登记的儿童保育服务,有一名不满15周岁的儿童需要抚养。同样,绝大多数受益人是女性,只有不到1%是男性。

用成人教育助学金支付学习费用

374.成人教育助学金项目(ALG)是一个旨在帮助低技能、低收入的成年人支付额外的学习费用的方案。它适用于年满19周岁、攻读首个完整二级或首个完整三级课程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学生。在学习期间,成人教育助学金项目为学生提供30英镑/周的助学金。目前,该项目正在学习和技能委员下属25个地区进行试点,计划于2007/2008年向全国推广。失业补贴领取人不得参加该计划。

375.在试点项目启动后的三年中,超过16 300多名学生获得了成人教育助学金项目的帮助,其中53%是女性。政府预计,到2006/2007年,学生人数将超过11 000人,2007/2008年将增加到28 000人,届时该助学金将推广到全英格兰。在开展试点的头三年,完整三级学生的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这项规定于2006/2007学年被废止,许多希望参加三级课程学习的30岁以上的妇女也可申请成人教育助学金。

认更多非白人学生参加二级课程的学习

376.在首期二级课程的学生中,非白人学生占12%,与黑人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大致相当。尽管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是参加二级课程学习的黑人和少数民族男女比例与全体人口中的这一比例大致相当。然而,在二级课程学生中,中国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和孟加拉人所占比例较小。教育和技能部与学习和技能委员会正采取措施以改善统计基数,并以代表比例不足的群体为目标。它包括一条由learndirect(Learndirect是一个政府赞助的教育指导服务机构,该机构提供成千上万个远程学习机会)开通的新的信息咨询和指导热线,以及由教育和技能部与学习和技能委员会联合发起的成人二级市场营销和通讯计划。该计划将于2007年夏季启动,将以代表比例不足的群体为目标,比如某些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

北爱尔兰(NI)

确保学前教育

377.应家长的要求为每位学龄前儿童提供一个由政府资助的学前教育场所的目标已经实现。政府已经采纳了教学大纲、考试与评价委员会(CCEA)提出的关于修订教学大纲和相关立法的建议。《2006年(北爱尔兰)教育令》于2006年8月1日生效。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平等适用于所有学生,无论性别,包括对一年级及以后的个人发展所作的具体的强制规定。这将为青年人提供机会,让他们考虑个人健康、身体和情绪状况、关系以及性教育等问题。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将在2007年9月到2010年间分阶段推行。

增加各个级别的女教师人数

378. 北爱尔兰妇女继续占教师队伍的大多数。目前,北爱尔兰73%的教师是妇女。2007年,担任小学校长的妇女占49%,担任小学副校长的妇女占71%,而1999年担任这两项职务的妇女分别占40% 和68%。在北爱尔兰,获得校长专业资格(PQH NI)的妇女占57%,获得校长助理专业资格(PQSH)的妇女占51%。

让更多妇女参加进修和接受高等教育

379. 目前,北爱尔兰全部高等教育新生中女生占60%以上,被录取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女生分别占62%和58%。2002-2003年至2004-2005年期间,北爱尔兰高等教育全日制新生中的女生增加了8%,2004-2005年,北爱尔兰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大多数住校生是女生。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中,获一等荣誉学位的男女生比例大致相同(12%)。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中,获二等偏上荣誉学位的女生所占比例高于男生(女生为52%,男生为41%)。2004 -2005学年,进修部60%的新生是女性,这一比例已保持多年。

评估女生和男生的考试成绩

380. 在北爱尔兰,离校时获得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或同等学历资格证书的女生比例始终高于男生。1987-1988年,84%的女生和73%的男生离校时获得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但到2004-2005年,同比数字分别增至97%和94%。

381. 在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阶段,取得高分数的女生人数始终多于男生。1987-1988年至2004-2005年间,获得至少一个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且成绩在A*- C级的女生比例从67%上升到87%,而男生的同比数字分别为53%和77%。在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高级阶段(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考试中取得5门以上成绩为A*-C),1987-1988年,41%的女生达到较高水平,到了2004-2005年,这一数字增至71%;对男生而言,这一数字分别为32%和55%。1987-1988年,29%的离校女生至少一门成绩为A或相当于A,而只有23%的离校男生获得同样的成绩。到2004-2005年,获得这一成绩的女生比例增至55%,而男生增至38%。

学龄母亲的教育

382.2001年,行政方案儿童基金会向教育部另外拨款,用于发展面向怀孕女生和学龄母亲(学龄母亲方案)的地区支助方案。2004/2005年,共有243名女孩接受了支助。该方案旨在满足这些正在适应环境变化的年轻妇女的教育、社会和个人发展需要。该方案向那些完成该方案之后希望继续接受教育的青年妇女提供保育服务支助。还为她们提供了以下社会支助:建立非正规的同龄人网络,提供“非审判性的”支助和咨询服务。该方案所强调的理念是,完成正规教育可以使青年妇女及其子女有机会过上更好的生活,如果青年妇女希望继续接受教育并完成学龄母亲方案,就应当为她们提供支助。

苏格兰

分析女生和男生的成绩

383.2005/2006年对苏格兰离校生及其学历的分析表明,女生离开公立学校时通过苏格兰学分和学历框架(SCQF)各个级别考试的比例高于男生,但是,通过该框架第7级三门或三门以上考试的除外。苏格兰行政院委托有关部门开展了一项研究,探讨导致男女学生学业成就差异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于2001年9月公布。一项后续研究的结果于2006年5月公布。研究发现,为消除男女学生在学业成就、行为举止、自尊心、自信心以及职业愿望方面的差异,学校正在采取一系列方针措施。总之,较为有效的战略具有四个共同特点:需要有校园倡导者对倡议进行宣传;需要将其植入学校的文化和做法之中;应当依照该倡议发展人力资源;应当有家长的参与。http://www.scotland.gov.uk/Publications/2006/05/02135116/0。

提供职业指导,挑战性别定型观念

384.苏格兰当局通过苏格兰就业指导办公室履行有关法定义务,为学校和大学生提供信息、咨询和指导服务。自2003年起,苏格兰就业指导办公室发展了一些服务项目,旨在消除性别定型观念和歧视。2006年,平等机会委员会审查了苏格兰就业指导办公室发展的与性别定型观念有关的产品和服务。调查小组称赞了苏格兰就业指导办公室在应对性别定型观念方面采取的方针,称其具有“前瞻性”和“目光长远”。

让更多妇女参加进修

385.2004-2005学年,超过260 000名妇女成为进修学院学习方案的新生,占新生总数的58%;参加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方案的妇女达128 750人(占新生总数的57%)。而在1998-1999年,进修学院的女生人数为233 040人(占新生总数的55%);高等教育机构的女生为101 360人(占新生总数的55%)。

鼓励单亲家长参加进修和接受高等教育

386. 2001年7月,苏格兰行政院提出了为期三年(2001-2004年)、资金达2 400万英镑的一揽子倡议,帮助单亲家长利用进修和高等教育机会,使保育费用和服务提供的问题更容易得到解决。一揽子倡议已被纳入对高等教育学生提供的更广泛的支助主流,他们现在可以获得苏格兰学生奖学金管理局提供的帮助。

387.在苏格兰,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单亲家长每年可申请1 000英镑的补助金,用于支付接受已登记的儿童保育服务所需的费用,这笔补助金从划拨的850万英镑的资金中提取。为了支持贫困地区的校外保育服务,向地方政府拨付了800万英镑的资金。这些资金应当有助于维持大约1 500至2 000个保育位置。为满足当地查明的单亲家长的需要,2001-2004年间,政府提供了750万英镑,用于扩大进修学院的保育服务,目前这项工作也被纳入政府主流。苏格兰行政院为那些有儿童需要抚养的学生制作了制度指南,包括单亲家长。最新一期指南于2006年5月发布,见以下网址:http://www.scotland.gov.uk/Publications/2006/05/25163137/0。

增加少数民族妇女接受高等教育(HE)的机会

388.苏格兰行政院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2005-2006学年,大约9 770名少数民族妇女参加了进修学院职业课程的学习,8,235名少数民族妇女参加了高等教育机构职业课程的学习。

威尔士

让更多妇女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389. 扩大受教育机会和增加参与人数是威尔士议会政府的一个关键性总体目标。最新统计显示,高等教育院校在校生中56%是女生,进修机构在校生中58%是女生。在教师职业中,妇女历来都是生力军。1990-1991年,所有教师中63%是妇女,2005-2006年,这一数字增加到71%。1990-1991年,小学校长中41%是妇女,2005-2006年,这一数字增加到56%,在中学校长中,这一数字翻了一番还要多,从8%增至19%。在高等教育院校,大约40%的教学和研究人员是妇女。

第11条:就业

鼓励妇女参与劳动力市场

390. 政府认识到,希望工作的妇女作为工作者和家庭照料人,对经济做出了极大贡献,政府致力于消除妨碍某些妇女充分发挥潜能的障碍,并在这方面取得了进展。在发起多项倡议之后,近几十年以来,妇女参与劳动力市场的人数显著增多。2005年,70%的工作年龄妇女参加了就业,1975年这一数字为60%。目前,妇女在劳动力中所占比重为46%,1971年为38%,43%的妇女从事非全时工作,男性的这一数字仅为10%。到2010年以前,将会增加200万个就业岗位,其中80%有望被妇女占据。

出台更多方便家庭的就业政策

391. 政府致力于帮助抚养子女的母亲和父亲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的关系。因而通过《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新出台了一揽子方便家庭的权利,这些权利反过来又巩固了2003年出台的工作父母的权利。

392.主要内容如下:

自 2003年4月起,6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者18岁以下残疾子女的家长有权申请弹性工作制,雇主有义务认真考虑这类要求。目前,大约有540万雇员从事某种形式的弹性工作,其中绝大多数(320万)是妇女;47%的新妈妈现在采取弹性工作方式,2002年这一数字仅为17%。在此基础上,政府规定,自2007年4月6日起,申请弹性工作方式的权利同样适用于成年人的照料人;

自2006年10月起,所有将于2007年4月1日或之后生育子女的职工母亲的孕产假期将由26周延长至一年,不论她们为雇主工作的时间长短。预产期为2007年4月1日或之后的妇女的孕产津贴的发放时间由26周延长到39周。前六个星期的法定孕产薪酬按每周平均薪酬的90%发放,剩余期间的法定孕产薪酬按每周标准薪酬(2006/2007年为108.85英镑)或每周平均薪酬的90%之中较低的发放。孕产津贴按标准薪酬或每周平均薪酬的90%之中较低的发放。在整个孕产(陪产)假期内,雇用合同仍然有效。每年大约有38万名母亲从孕产薪酬上涨中受益;

自2003年4月起,收养人有52周的收养假期,自2006年10月起,对预期收养时间为2007年4月1日或之后的收养关系,收养人的法定收养薪酬的发放时间由26周延长到39周。这项权利要取决于26周符合条件的雇用期和最低工资标准;

自2003年4月起,符合条件的雇员在其配偶分娩前后可休两周带薪陪产假。2005年收集的证据显示,79%的雇员至少休了他们的两周陪产假中的一部分,45%的雇员完整休了两周陪产假;

政府行使《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所赋予的权力,准许符合条件的父亲享受更长的陪产假期(长达26周),如果其配偶提前上班,该陪产假还可以带薪。英国政府打算在本届议会任期结束前使有关这项新权利的议案获得通过。

393.研究表明,许多雇主支付的工资已经超过了2004年法定最低工资标准,57%拥有10名或10名以上雇员的工作场所规定了全薪孕产假期,55%拥有10名或10名以上雇员的工作场所规定了父亲的全薪陪产假或任择假(Kersley等人,2005年)。

394. 2002年,只有9%的母亲休了6个月的孕产假,5%休了一年或更长。到2005年,这些数字都有所上升,有一半的母亲休了6个月,14%休了整整一年。从2002年到2005年,新生儿母亲生孩子17个月后重新参加工作的比例一直保持在80%左右。然而,2002年,41%的新生儿母亲生孩子后另谋职业。2005年,该比例降至20%。

儿童保育

提供优质的儿童保育

395.1997年,8岁以下儿童有八分之一可以享受登记儿童保育场所提供的服务,现在的比例是四分之一。2006年9月,登记儿童保育场所的数量超过了128万个(是1997年的两倍)。考虑到人员更替,从1997年至2006年9月,共增设了大约644 000个新的经英格兰教育标准办公室登记的儿童保育场所(净值)。到2010年,所有3至14岁的儿童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点至下午6点都将有一个儿童保育场所,14岁儿童的可持续儿童保育场所的数量将超过200万个。

贯彻儿童保育十年战略

396.政府于2004年12月发布了儿童保育十年战略“父母的选择,确保儿童扎实起步”,制定了野心勃勃的计划,创建可持续的框架,为儿童及其家人提供优质服务。承诺为3到14岁的孩子提供普及的、可负担得起的优质儿童保育;并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所“扎实起步儿童中心”,从而使早期儿童保育服务被永久性地纳入福利国家的政府主流。政府于2006年4月4日发布了一项儿童保育十年战略行动计划“父母的选择,确保儿童扎实起步:使其成为现实”,重点介绍了自该战略发布以来所取得的成就、面临的挑战、谁需要做什么、截止时间,以确保该战略所作承诺得到兑现。

出台《2006年儿童保育法案》

397.《2006年儿童保育法案》使“儿童保育十年战略”所做的关键承诺具有法律强制力。它将儿童及其家长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确保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提供服务时考虑家庭的想法。它还将家长的期望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让所有希望工作的家长都能享受高质量的儿童保育服务。

学校提供的扩展服务

398.到2010年以前,所有学校将提供接受“核心”扩展服务的机会,包括儿童保育、学习支助以及一系列家庭学习和家长支助。许多小学和中学已经在提供扩展服务。2005年对公立学校所作的一项辅助调查发现,87%的小学和95%的中学正在为儿童提供日常活动或者放学后的儿童保育。3 800多所学校——六分之一——目前正在提供核心扩展服务,到2006年9月实现2 500所学校的目标已经被超越。

399.为了支持学校发展扩展服务,通过地方行政院,2003-2005年政府拨款5 000万英镑,2005-2006年拨款1.1亿英镑。2006-2008年还将拨款6.8亿英镑。其中,4.3亿英镑将通过地方行政院拨付给学校,由它们负责扩展服务的战略性开发,同时,另外2.5亿英镑将通过学校标准基金直接拨付给学校。

努力缩小两性薪酬差距

政府对《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的回应

400.自从《1975年平等薪酬法案》生效以来,全职工作的平均薪酬差距已从30%下降到2006年的17%左右(2002年大约为20%)。如果使用中间值,2002年则为15.5%,2006年为12.6%。2004年,首相任命Prosser(女性)男爵担任主席,负责审查导致两性薪酬和机会不平等的原因,并找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以缩小这种差距。这个审查机构被称为妇女和工作委员会(WWC)。

401.2006年2月,委员会向首相提交了一份报告,题为《打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未来》。在对现有所有证据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委员会提出了大量关于如何缩小两性薪酬差距和机会差距的实用性建议。委员会发现,在减少薪酬差距和机会差距方面有经济动力。他们估计,会有越来越多的妇女进入就业市场、占据高薪职位并发挥重要作用,她们每年对英国经济的贡献大约相当于150-230亿英镑。妇女更多参与劳动力市场还将对英国实现80%就业率的总体目标做出贡献。

402.2006年9月11日,妇女事务大臣发布“政府行动计划:落实妇女和工作委员会的建议”,作为对《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报告》中所提建议的回应。在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提出的40条建议中,除了针对政府提出的38条建议中的一条外,其他建议都被政府接受或部分接受。被政府拒绝的一条是关于为小型企业提供财政激励,鼓励它们雇用非全时和弹性制工人,因为动用财政措施可能会给某些中小企业(SME)雇主增加麻烦,对雇用决定产生误导,这对某些工人是不公平的。

403.部分建议的实施情况如下:

设立50万英镑的基金,用于资助相关倡议,旨在增加优质、非全时工作机会。雇主可以申请配套资助,以便获取专家建议,帮助他们在其组织内部设立优质、非全时工作。该基金于2007年1月30日开标,2007年3月13日结束;

提出“雇主模范倡议计划”。要求雇主做出明确承诺,将实施一系列项目,努力缩小两性薪酬差距。已有100多名来自私营和国营企业的雇主签名加入。由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制作的日常电子通讯介绍了由模范雇主实施的其他计划。政府将于2007年春季召开为期一天的最佳做法会议,讨论这些倡议对工作场所的做法产生的影响;

今后两年,为“妇女和工作行业通道”倡议(见第5条)提供1 000万英镑的资金,用于支持行业技能委员会的计划,这些计划建议,采用新的方式帮助妇女在职业道路上取得进步。2006年11月20日,宣布该笔资金将被用于支持5个行业的计划,帮助妇女取得进入非传统工作岗位和管理/监督职位的资格证书。2007年1月30日宣布了另外三项计划;

“妇女创业特别工作小组”(见下文)的宗旨是为妇女提供明确的指导,帮助她们加快企业发展,促进和协调对妇女企业家和潜在企业家的支助;

《2006年预算案》包括了妇女三级技能水平试点计划。2006年11月,妇女和少数民族妇女三级技能水平试点计划在伦敦启动,将在今后两年颁授超过1万个三级技能水平资格证书。它与“培训促进收获”(新的全国性雇员培训计划)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妇女三级技能水平试点计划的费用2006/2007年和2007/2008均为1 000万英镑;

通过“联邦现代基金”向“平等事务代表”提供支助;以及

制定“平等审查标准”——雇主可以利用这项标准确定需要针对哪些问题采取行动,以确保平等。

404.政府于2007年4月发起了“打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未来:落实妇女和工作委员会的建议”,这是一个综合性的行动计划,距离妇女和工作委员会提交报告有一年时间。它列明了政府为消除两性薪酬差距和职业领域的性别隔离现象而采取的行动。同时,它宣布了成功夺得平等非全时工作基金的投标人,该基金将帮助雇主增加优质非全时或分组工作的数量。

调查黑人和少数民族妇女面临的工作障碍

405.政府还将审议黑人和少数民族妇女面临的工作障碍,并研究如何采取切实措施以提高她们的就业水平(见第3条)。例如,就业及退休保障部所作的巴基斯坦人和孟加拉人(第二次浪潮)就业障碍问题调查将有助于强化就业障碍计划得出的结论,它的目的是支持有关政策倡议,以鼓励少数民族妇女,特别是穆斯林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该计划将分析妇女在家庭以及社区中所面临的影响工作的文化因素,以及可用以“弥补”社区与就业之间裂隙的资源。它将于2007年夏季发布。

政府各部门采取的行动

406.2003年,所有88家政府部门和机构完成了《平等薪酬审议》和《行动计划》。政府还鼓励各部门在实施奖金制以后对自身的薪酬系统进行重新审议,并且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查,验证他们的奖金政策和做法是否符合平等要求。

妇女担任文职人员

407.在文职部门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妇女比例由2003年的22.9%上升到2005年4月的25.5%,超过第一个《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确定的25%的目标。现行《两性平等公共服务协定》确定了新的目标,即到2008年达到30%。2006年10月的最新数字为26.8%,因此,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要实现这一颇具挑战性的目标需要花费的时间可能会超过2008年。目前,政府正考虑采取行动加快推进这些目标的实现,这是为实现文职部门多元化目标而制定的《十点方案》的一部分,为此,制定了多项企业倡议和部门倡议。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的作用

408.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在缩小两性薪酬差距方面也发挥了一定作用,因此,政府在某些低薪部门实施了强制性最低工资标准战略(见第3条)。

采取措施让更多妇女参与商业

409.妇女创办的企业对英国经济的贡献大约为600亿英镑。为了使英国有更多的女企业家,《2006年预算报告》宣布,政府将成立“妇女创业特别工作小组”。它的职责是,在政府各部门及各地区开展宣传并为妇女创业提供指导。充分协调英国政府各部门的政策,确保为长期文化变革创造最适宜的条件。特别是,它将:

与地区经济发展署合作(见下文),确保妇女有机会获得优质、妇女友好型的支助;

牵头与银行开展联合行动,提高人们对资助女企业家的认识;

促进妇女从享受福利到自我创业的转变;

将收集按性别分列的数据作为政府各部门及各地区的一项工作原则;

提供有关制定、执行和实施政策的最佳做法方面的专家建议。

410.政府宣布了一项倡议(自2007年3月起实施),招募1 000名妇女创业大使,为其他妇女创办企业提供建议和支助。这些大使将由地区经济发展署招募,通过教育,与社区及特定行业的妇女开展合作。

开展地区妇女工商股试点,鼓励更多妇女参与商业

411.5个地区的地区经济发展署(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推动者)正在开展地区妇女工商股试点,对不同方针进行试验(比如虚拟的妇女工商股和主流商业支助),以鼓励妇女创办和发展企业。目的是从创业筹备阶段开始一直为妇女创业提供妇女友好型的商业支助。

412.开展试点的地区经济发展署有:英格兰西北经济发展署、英格兰东北经济发展署、约克恒勃大区经济发展署、米德兰东部经济发展署以及米德兰西部经济发展署。2007年春季发布了初步评估结果以及在发展未来商业支助的过程中总结的教训。

英格兰东部经济发展署(EEDA)

413.英格兰东部经济发展署是制定地区妇女战略的牵头伙伴,过去12个月中,该战略对地区经济发展署在妇女创业领域所做的努力给予了极大关注。由英格兰东部经济发展署的一名成员担任主席的地区指导小组正在继续开展工作,并通过目前的“创业妇女”计划(由英格兰东部经济发展署资助、在英格兰东部开展的、资金达130万英镑的计划)继续开展工作,筹备将要在该地区开展的不同标准的活动。它们包括涉及广泛领域的、以妇女为中心的试点计划,针对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科学、教育和技术、农村、创业前以及商业发展。资助发行了一份地区妇女商业名录,发行量超过10 000份。详见: www.enterprising-women.org/。

英格兰东南经济发展署(SEEDA)

414.英格兰东南经济发展署建立的连接22个企业的网络主要为高科技的知识型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服务。最成功的网络公司之一“Arieso”,是先进的蜂窝网络优化和规划方案的主要提供商。它在第一轮制度性融资过程中募集了150万英镑的资金。随着企业网的不断发展,目前正针对特定的企业家群体,包括妇女,开展特定的市场营销和推广活动。许多企业网都举办了“妇女参与商业网络”活动。

415.“企业网关”是由英格兰东南经济发展署与“企业联盟”共同发起的一个项目,旨在鼓励和帮助“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创办企业,包括妇女、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乡镇企业、社会企业等。目前该地区共有6个网关正在运行。

伦敦经济发展署(LDA)

416.由于妇女占伦敦人口的52%,但只拥有该市11%的企业,去年,伦敦经济发展署与妇女拥有所有权的企业、普通从业者和政策制定者举行了磋商,之后公布了一份报告:《妇女在伦敦开办企业的商业优势》。现在,它将为“妇女工商行动计划”提供信息,该计划旨在帮助女企业家获得更多合同机会。

让更多的人参与“单亲新政”方案(NDLP)

417.2006年6月发布的最新“单亲新政”计量经济学分析显示,在符合条件的人中,参与“单亲新政”的人的就业率比不参与“单亲新政”的人高14.26%。“单亲新政”方案的参与是自愿的,许多单亲家长在与顾问进行法定工作面谈(WFI)后选择参与这个方案。目前有大量证据显示,工作面谈产生的积极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它促使单亲家长参与“单亲新政”,进行过工作面谈的单亲家长对它们给予了积极评价。在2006年3月发表的预算演讲中,首相宣布,自2007年4月起,6个月度工作面谈将适用于所有一年至少领取一次补助金或者最小子女年龄不满14岁的单亲家长。

帮助年长妇女参加就业——“50岁以上新政”

418.“50岁以上新政”继续为50岁以上、长期失业、不参加经济活动并且申请福利达6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男女提供自愿就业方案。从2000年4月至2006年5月,共有50 000名妇女在该方案的支持下重新找到工作。

求职者津贴申请人

419.政府宣布了有关建议,将加大对求职者津贴申请人及依靠其生活的伴侣重新参加工作方面的支助,其伴侣大多数都是50岁以上的妇女。它包括通过就业中心向50岁至59岁之间的人提供以工作为中心的帮助和支持。另外,政府还建议试行为年长妇女进行面对面的指导。这将帮助那些由于健康问题或者照料责任而打算放弃工作的妇女重新考虑选择继续工作。

420.50岁以上人群的就业率持续上升,近年来,它的增速有望超过整体就业率的上升速度。介于50岁和领取国家养恤金年龄(目前是65岁)之间的男子的就业率在1999年至2006年期间增加了4.2%,达到72.8%。同期,介于50岁和领取国家养恤金年龄(目前是60岁)之间的女子的就业率增加了5.3%,达到68.4%,比男子的增长率高1.1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春季《劳动力调查》)。

帮助残疾妇女

421.2004/2005年,大不列颠有500万正值工作年龄的残疾人,包括长期患有影响劳动能力疾病的人,其中有230万是残疾妇女。2006年春,11%的就业人员是长期残疾人,其中女性占47%(人数较低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年龄在60至64岁之间的妇女未被列入工作年龄人口当中)。

422.政府非常重视使残疾人融入社会,尤其是融入劳动力市场。就业及退休保障部致力于一个具体的《公共服务协定》目标的实现,就是要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使其接近于整体就业率,自1998年以来已经成功地缩小了它们之间的差距。自2003年以来,就业及退休保障部开展了“就业通道”计划试点,独立评估结果显示,该计划已经成功地帮助残疾人就业,目前正着手向全国推广。

国际发展中的移民女工权利保护

423.国际发展部认识到,移民为改变两性关系提供了机会和动力,对于改善妇女权利和促进两性平等有着巨大的潜力。2004年,对国际发展部在移民和发展活动中提供的性别支助进行了一次评估,它是对发展援助活动所做的系列评估的一部分。它指出,国际发展部在短短的三年中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有更多工作要做,特别是在国际和国家层面。2004年,国际发展部支持建立了全球移民与性别网络。2005年,亚洲司同意为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开展的“亚洲移民女工赋权计划”第二阶段工作提供资助。这有助于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为增加一个与移民女工权利有关的指标而进行的游说取得成功。

北爱尔兰

为参与商业的妇女提供支助

424.北爱尔兰投资局制定了一个战略框架,鼓励经商妇女发展和扩大自己现有的业务,并帮助妇女进入商业领域。据《2005年全球企业家监测报告(北爱尔兰)》显示,2.8%的妇女参与了早期阶段的创业活动,男性的这一比例为6.9%。过去三年,妇女在创业活动中的比例由2002年的较低水平1.4%上升到了2.8%。

监测妇女参与培训方案的情况

425.就业和学习部对各种重大平等方案和服务进行分类监测,包括两性平等,并在其年度《劳动力市场报告》和该部网站(www.delni.gov.uk)上发布了本次监测的结果。

426.2006年3月的监测数据显示,妇女参与毕业生管理岗位实习方案的比例为63%,参与商业教育倡议的比例为57%。参与其他方案,比如“18至24岁新政”方案和“25岁以上新政”方案的比例较低(分别为31%和20%)。就业和学习部还按照性别对方案结果进行监测——2005年,29%的女性参与者通过“18至24岁新政”方案找到了工作,而男性参与者的这一比例为27%。“25岁以上新政”方案相对应的男性和女性比例都是17%。就业和学习部致力于利用一切机会促进机会平等,并定期进行“平等影响评估”。“部门方案和服务评估”还适时对性别问题进行审议。

鼓励妇女参与“欧盟和平与和解方案”

427.“第11项和平方案”(2000-2006年)鼓励妇女筹措资金以开展各类活动。尤其可以利用现有资源来增加和提高妇女参加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和比例,鼓励更多妇女创业。在2007至2013年的新一轮融资周期中,妇女将继续作为受益的目标群体。

苏格兰

提供更多的优质儿童保育服务

428.苏格兰行政院的“儿童保育战略”旨在为各社区0至14岁儿童提供负担得起、易于获取的优质儿童保育,以满足工作家长的需要。苏格兰行政院将在2006-2007年和2007-2008年向地方政府提供超过4 400万英镑的儿童保育战略基金,这些资金支出由地方政府与“儿童保育合作机构”共同决定,以满足地方的需要。校外照料(OSC)能够帮助人们重新参加工作,因而在加快发展劳动力市场和促进家庭繁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苏格兰行政院设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负责就影响校外照料服务提供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将这些建议编撰成册,于2003年发布了《学校之外——校外照料发展框架》一文。

创建儿童保育合作机构

429.现已建立了一个儿童保育合作机构网络,分布在地方政府管辖的各个地区,成员来自国营、私营以及志愿服务机构。从2003/2006年起,新机遇基金(NOF)将为第三轮优质儿童保育方案提供1 450万英镑的资金。从2005年起将对该方案进行为期三年的评估。苏格兰行政院正在资助一项“工人发展”计划,以推动“临时照料服务”网络的发展,该网络提供上门保育服务,以支助低收入家庭的特殊工作方式。从2003年4月起,作为儿童保育机构的“临时照料服务”由苏格兰照料管理委员会监管,因而有资格通过税收抵免制度得到援助。

设立苏格兰照料管理委员会

430.根据《2001年照料(苏格兰)管理法》,苏格兰行政院于2002年4月设立了苏格兰照料管理委员会(照料委员会)。苏格兰当局公布了适用于早期教育、儿童保育和保育机构的新的全国性照料标准,对早期教育和儿童保育机构职工总数的登记工作于2006年10月开始。从2003年4月起,过去由皇家教育督导员(HMIE)对学前教育中心进行的检查工作将由照料委员会与皇家教育视察员共同负责。这些检查适用于各类学前教育中心,包括托儿所和托儿班。

鼓励更多妇女参与商业

431.苏格兰行政院与苏格兰工商委员会以及苏格兰高地和岛屿工商委员会于2005年共同发起了一项妇女工商战略“更加关注苏格兰妇女的工商活动”。2003-2004年进行的一项调查为这项战略提供了信息,它调查了苏格兰妇女的工商活动以及妇女创办、维持和发展企业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该战略旨在培育更多的准企业家,帮助他们将利益转化为行动,从而提高妇女企业的出生率。它还强调了工商机构为帮助更多妇女创办和发展企业而提供的服务和开展的活动。

432.“企业网络战略”旨在将从事自营职业的妇女比例由2003年的26%提高到2009年的28%。苏格兰工商委员会制定了一项包含多个倡议的方案,旨在帮助其努力实现这些目标,包括2003年4月成立的全国妇女工商股,它得到了由工商界妇女和倡导者组成的外部咨询小组的支助。

采取措施缩小薪酬差距

433.苏格兰行政院于2001年3月发起了“缩小差距”运动,以提高对两性薪酬差距的认识,鼓励采取措施以缩小差距。尽管有关平等薪酬的立法权属于英国议会,但是苏格兰行政院继续与各种组织加强合作。行政院承诺在2007年12月以前将为“缩小差距”运动提供资金。该计划主要针对大型私有企业的雇主,特别是金融行业,以及进修和高等教育行业。

威尔士

采取措施缩小薪酬差距

434.威尔士议会政府与平等机会委员会和威尔士工会大会于2002年3月共同发起了一项平等薪酬运动,旨在消除男女之间的薪酬不平等。它的主要职责是消除薪酬系统中的歧视,提高对薪酬差距的认识,并鼓励雇主开展薪酬审查。

435.该运动第三阶段的工作于2005年4月启动,主要针对公共行业、地方政府、全国保健服务体系以及高等教育行业,有超过250 000名妇女在威尔士的这些行业工作。这一数字超过了所有工作妇女人数的三分之一,所以这些行业的薪酬不平等问题影响巨大。对所取得的进展进行了审议,有100个公共行业组织提交了进展报告。该运动第三阶段的工作于2007年3月结束时,将对其进行独立评估,以确定该运动下一步应当采取的措施。

推进儿童保育议程

436.2003年12月,威尔士议会政府宣布成立一个新的工作小组,负责推进儿童保育行动计划。该小组被赋予广泛的权限,负责探索如何推进威尔士的儿童保育议程。涉及的问题包括:以儿童的视角看儿童保育;规章与质量;家长选择与承受能力;儿童保育劳动力;商业支助;儿童保育与经济;文化问题;获取问题;儿童与教育以及支持威尔士儿童保育服务的架构。该小组于2005年3月发布了最终报告《飞跃性的起步》,其中包括查明的主要领域的77项建议。议会政府将该小组的建议作为制定儿童保育全面计划的一部分。

发布最新版本的儿童保育战略

437.2005年11月,威尔士议会政府发布了最新版本的威尔士儿童保育战略,它将巩固威尔士迄今为止在发展儿童保育方面取得的成就。“儿童保育为儿童”支持三项广泛目标:

确保所有儿童保育支持威尔士儿童的发展需要;

确保提供负担得起、易于获取的优质儿童保育,使家长能够参加培训或工作,从而提高威尔士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

提供儿童保育,让家长拥有弹性和选择,以平衡家庭、工作以及生活中所承担的其他义务,从而推动劳动力中的两性平等。

438.它的资金主要来自Cymorth——儿童和青少年支助基金会,其8.5%的基金被用于儿童保育。2006-2007年,Cymorth增加了1 200万英镑的资金,这将有助于推进儿童保育战略的各项行动。

439.该战略涵盖威尔士议会政府发起的多项儿童保育推进倡议,包括“飞跃性的起步”倡议,提供为期2年的免费非全时儿童保育,资金投入达4 600万英镑,一直持续到2008年3月;欧洲社会基金威尔士创世纪项目,为期三年,综合资金投入达1 250万英镑,在目标1和目标3项下,旨在增加欧洲结构基金对威尔士儿童保育的资金支持。

为儿童保育提供资助

440.欧洲社会基金Clybiau Plant Cymru儿童俱乐部(CPCKC)项目将于2007年8月以前提供370万英镑,用于提供更多负担得起的优质儿童保育,作为对威尔士创世纪项目的补充。威尔士议会政府还接管了“威尔士儿童保育、学习与工作互助”(CWLWM)平等项目,它整合了众多儿童保育发展资金,合力应对儿童保育挑战,在2007年6月以前的三年间额外拨付120万英镑的欧盟基金。

帮助鼓励更多妇女参与商业

441.2000年至2006年开展的一些项目,比如在“妇女工商行动计划”项下开展的“潜能”项目和“威尔士妇女的企业”项目,为代表比例不足的群体提供了创业前的支持和援助,帮助他们自己创业。上述两个项目都非常成功,自2003年起,超过1 300名妇女得到了支助,超过400名妇女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在过去18个月中,这些项目将重点由主要与客户群体打交道转向与主流商业支助机构开展更加密切的联系。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点都是使这些组织以一种包罗广泛的、易于获取的方式提供服务。

为志愿服务机构提供资助

442.威尔士议会政府为一个志愿服务机构Chwarae Teg提供资金援助,帮助其开展一系列活动,以便最大程度地发挥威尔士劳动妇女的潜能,并研究各种与就业有关的问题:如教育、终身学习、企业、平等机会和公共政策等。迄今为止开展的项目活动有:为妇女提供创业咨询;雇主多元化培训;提高非传统行业妇女的技能和认识;关于两性平等的研究和政策制定;以及与威尔士议会政府共同致力于促进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443.Chwarae Teg的一个由欧洲资助的项目——欧洲地区发展基金(ERDF)项目“威尔士妇女的企业”,致力于通过深入基层,消除影响妇女参与商业的某些障碍,通过开展更多的工商活动,突出妇女对威尔士经济做出的积极贡献,从而增加威尔士妇女创办企业的人数。该项目于2006年3月结束,帮助超过700名妇女开办新企业,创造了超过1 000个就业岗位,为超过2 500名妇女提供了支助。

第12条:妇女保健

履行两性平等义务

444.性别义务于2007年4月生效。为消除妨碍妇女,特别是黑人和少数民族(BME)妇女,获得保健服务的难题,政府致力于为妇女提供更多的选择,让她们决定如何、在什么时候以及在什么地方接受治疗,并对地方保健系统进行调整,使她们获取保健服务和优质护理更加便利。该部继续为创新方案提供资助,包括礼拜场所和志愿服务机构,以便实施一系列健康促进倡议,为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消除保健不平等

445.保健不平等股(成立于2001年)的职能取决于《公共服务协定》(PSA)目标的调整,现行目标是,到2010年前将保健结果不平等减少10%,并用婴儿死亡率和出生时的预期寿命来衡量。《消除保健不平等:行动纲要执行情况报告》的发布,标志着2003年7月发起的全国保健不平等战略进入了一个重要阶段。虽然报告关注的是一些主要指标,但是,它也承认其他因素对于消除保健不平等的重要性,比如心理健康、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以及其他群体面临的不平等。

检查

让更多妇女接受乳房检查

446.截止到2005年3月的过去三年间,在应邀接受乳房检查的50至64岁的英格兰妇女中,有75.5%至少做了一次检查(2004年3月为74.9%), 有148万名各个年龄段的妇女接受了该方案项下的检查。

447.目前,所有地方检查服务都执行“在每轮检查中进行两次X光照相”的做法,使癌症的年确诊率提高了40%,目前,所有地方方案都邀请65至70岁的妇女做检查。自2001年4月扩大检查对象范围以来,接受乳房照相检查的妇女增加了大约600 000人。

448.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应当将70岁以上妇女的乳房检查服务纳入全国乳房检查方案当中。然而,政府鼓励70岁以上妇女个人进行自我转诊,如果她们提出要求,可以每年接受一次免费检查,一共三次。那些已经参加这一方案的人被告知70岁以后享有这项权利。乳癌检查咨询委员会对该问题进行经常性审议,并开展了一项调查研究,评估邀请70岁以上妇女接受乳房检查的依据。

让更多妇女接受子宫颈癌检查

449.截止到2006年8月的过去五年间,在25至64岁的妇女中,有79.5%至少接受了一次检查。2004-2005年,有360万名妇女做了检查,占检查方案发出正式邀请的绝大多数。实验室检验了大约400万个样本。

政府提供的其他检查

450.政府还提供许多其他检查项目(详见附件1),包括镰形血球贫血症和地中海贫血症检查,唐氏综合症和胎儿畸形检查。

提高青少年的性保健意识

451.2006年11月,卫生部针对18至24岁的青少年发起了一项新的运动,即“带避孕套至关重要”,旨在提高他们对通过性途径传播的传染病的认识。它对目前针对青少年开展的工作是一个补充,并且有助于加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上次报告中提到的前一项运动(性知识抽奖),并且包括了与性别有关的材料。

成立独立的“性健康与艾滋病毒咨询小组”

452.2003年3月,成立了一个独立的性健康与艾滋病毒咨询小组,由来自性健康领域的专业保健人员提供广泛的咨询,监督进展情况,并就性健康与艾滋病毒战略的执行情况向政府提供相关建议。在全国保健服务体系发生重大变革的背景下,性健康与艾滋病毒咨询小组于2005年公布了一份年度审查报告。该报告见以下网址:http://www.dh.gov.uk/assetRoot/04/12/10/44/04121044.pdf。

鼓励妇女加强体育锻炼

453.文化、媒体和体育部( DCMS )的《公共服务协定3》(PSA 3)的目标是到2008年前将妇女的体育活动参与率提高3%。某些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的参与率特别低。英格兰体育委员会与主要伙伴机构共同致力于兑现《公共服务协定3》的承诺。另外,体育界正在推广体育平等标准,它将作为一个框架,旨在帮助各种机构拓宽参与体育活动的渠道,减少包括妇女在内的代表比例不足的个人、群体和社区参与体育和物理活动的不平等。

454.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开展了一项名为“参与”的调查,用于衡量《公共服务协定3》的进展情况,初步调查结果已于2006年12月公布(使用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的采访数据),结果显示,在过去四周时间里,48%的妇女至少参加了一次高强度的体育活动,18%的妇女至少参加了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的中等强度的体育活动。

帮助年长妇女对抗骨质疏松症

455.为了支持由政府颁布的《国家老年护理服务框架》(NSF)的贯彻执行,全国最佳临床服务研究所(NICE)于2004年颁布了预防、处理和治疗骨质疏松症的临床指导方针,并于2005年公布了对它的技术评估:《绝经后妇女罹患骨质疏松症并引发骨折的二级预防技术临床效果》,详见附件1。

制定“全国两性平等与妇女心理健康计划”

456.“全国两性平等与妇女心理健康计划”于2003/2004年发布,旨在为《执行指南:性别与妇女心理健康主流化》提供支持。它的重点是为女性服务的消费者提供照顾到个体差异的优质服务,并发展按性别分类的心理健康和社会护理服务。

457.2006年7月散发了一份2006-2007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该草案于2006年9月被提交给英格兰国家心理健康学会(NIMHE)董事会,并获得批准。为了明确2006/2007年度的优先发展事项,对“妇女融入主流”方案(与社区领袖联合推动)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分析,并与英格兰国家心理健康中心和改进护理服务伙伴关系组织(CSIP)的高层举行了磋商。从而明确了2006/2007年度的6个主要优先发展事项(详见附件1)。性的安全性是接受心理健康服务的妇女最为担心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在住院设施方面,将拨款3 000万英镑用于改善住院部的设施(见附件1)。

英国妇女心脏与健康研究

458.“英国地区性心脏研究”开展之初,观察了1978至1980年招募的一组中年男性志愿者。2000年,又招募了一组妇女志愿者,该部分被称为“英国妇女心脏与健康研究”。研究的范围被扩大到要回答男性之间的差异问题,并查明对妇女的一生有何具体影响。这是一项追踪研究,将不定期提交报告。2003年发布的某些重大发现显示,研究中有16%的妇女患有冠心病;20%的60岁以上妇女患有心脏血管疾病。

孕产服务

关注妇女和以方便家庭的孕产服务

459. 联合王国的产妇死亡率、围产期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在全世界都属于较低的国家。卫生部致力于坚持将妇女和家庭置于孕产服务规划中心的原则,2004年9月公布的《儿童、青少年及孕产服务全国服务框架》(NSF)中的孕产标准对此做出了规定。孕产标准旨在满足妇婴的产前、分娩和产后护理要求。目的是使每位产妇在分娩过程中体验选择与控制的权利,包括对分娩场所的选择,并且有机会为自己指定助产士。重点是为那些来自极端贫困地区的易受害妇女提供更好的服务,消除保健领域的不平等。全国服务框架得到了2006年1月发表的白皮书《我们的健康,我们的护理,我们的发言权》的支持,这份白皮书承诺,政府将在2009年以前使孕产服务达到国际水准。

设立家庭虐待与怀孕咨询小组

460.许多家庭虐待事件是从怀孕期间开始的。于是,卫生部于2005年设立了家庭虐待与怀孕咨询小组。该小组的建议为卫生部于2006年1月发行的出版物《应对家庭虐待:保健专业人员手册》提供了资料,它为健康护理专业人员针对经受过家庭虐待的客户开展工作提供了实践指南。

全国最佳临床服务研究所(NICE)指导方针

461.另外,全国最佳临床服务研究所(NICE)颁布了有关产前日常护理(2003年10月)、产后护理(2006年7月)以及剖腹产等重要临床程序(2004年4月)的指导方针。另外,正在拟定有关分娩期护理、产前及产后心理健康的指导方针。为所有第一次生育的母亲免费发放《怀孕手册》,包含全面的资料和指导,介绍健康怀孕方式、分娩、生育以及养育新生儿的生活。

让更多母亲进行母乳喂养

462.政府仍然认为母乳喂养是婴儿获取营养的最佳方式。《2005年育婴法五年期调查报告》初步结果显示,英国各个社会——经济群体妇女的母乳喂养率从2000年的69%增至2005年的76%。有关政府在该领域采取的行动,详见附件1。儿童中心,(见第3条和第10条),将制定一个母乳喂养率的绩效指标。

确保孕妇的健康与安全

463.2005至2006年间,健康与安全执行局与平等机会委员会的代表举行定期会晤,研究如何解决孕妇的保健和安全问题,包括强调雇主的法定义务。2006年,健康与安全执行局对《风险评估五步措施》进行了修订,目前这种风险评估指的是雇主在得知女雇员有以下情况时必须进行的具体风险评估,即怀孕,在过去6个月中分娩,或者目前正处于哺乳期。2006年发布的新版《工作中的健康与安全要点》也包括了关于从事工作的新生儿母亲和孕妇的指导方针。

464.健康与安全执行局还与贸易和工业部联合制作了一本小册子《怀孕与工作:雇员和雇主须知》。它涵盖了怀孕的方方面面,以及孕妇与雇主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满足的要求,包括要求雇主在得知妇女怀孕后应当进行具体的风险评估。它于2006年9月出版。

在减少青少年早孕方面取得进展

465.在降低青少年的怀孕率方面取得稳步进展。从1998年(该战略的基准年份)至2004年(有统计数据的最近年份),18岁以下青少年的怀孕率下降了11.1%,16岁以下青少年的怀孕率下降了15.2%。目前这两个比率都处于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最低水平。

向地方机构发布指导方针

466.2006年7月,向地方政府和初级医疗监护所发布了详细的执行指导方针,介绍了是什么因素导致地方上18岁以下青少年的怀孕率大幅下降。它列明了战略取得成功的关键元素:

所有关键的主流执行伙伴的积极参与,他们在降低青少年怀孕率方面具有一定作用;

一个强有力的资深倡导者,负责并带头推进地方战略;

提供以青少年为中心的避孕及性健康咨询服务,这项服务已被广泛宣传,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进行健康方面的宣传和提供反馈;

优先在学校开展个人、社会和健康教育,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制定在所有学校实施的性和性关系教育(SRE)综合方案;

重点对最有可能发生早孕的青少年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特别是针对“被照料儿童”采取干预措施;

针对合作机构(比如“Connexions个人咨询机构”、“青工与社工组织”)的工作人员开展(并持续开展)性和性关系教育培训,这些机构的服务对象是最易受害的青少年群体;

一个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青少年服务中心,为青少年提供可做的事情和可去的地方,明确将重点放在解决影响青少年的主要社会问题方面,比如性健康和药物滥用。

产前艾滋病毒检验

467.自2000年起,英国所有孕妇都要接受艾滋病毒检验,作为产前护理的常规组成部分,政府要求并建议她们这样做,导致孕妇的艾滋病毒确诊率持续上升。2005年,在英格兰和苏格兰,估计大约95%的艾滋病毒感染妇女是在分娩以前被确诊的。2001年的数字是83%。

468.产前确诊使孕妇可以通过采取干预措施预防母婴传播,比如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择期剖腹产以及避免母乳喂养。它使通过母亲感染艾滋病毒的儿童的比例下降。确诊率的提高意味着,在英格兰和苏格兰,通过母亲感染艾滋病毒的儿童的比例从2001年的大约6%下降到2005年的大约3%。

避孕和堕胎

避孕

469.为了鼓励更多地使用避孕用具,政府自2006年7月起将避孕套和应急荷尔蒙避孕药品的增值税税率降至5%,这是可能降到的最低值。每年大约有400万人使用避孕服务。2005/2006年,有120万名妇女和103 000名男士到全国保健服务体系社区诊所就诊大约260万次。其中,16岁以下人群的比例在过去10年(1995/1996年至2005/2006年)由仅仅5%上升至接近7%。详见附件1。

避孕和堕胎服务调查

470.为了调查避孕和堕胎服务的提供情况并提高这些服务的可获取性,政府于2006年开展了首次全国避孕服务基线调查,并于2006年12月发布了最佳做法指南。它涵盖了避孕服务的获取,各种各样的避孕方法,以及堕胎服务的获取。一项关于妇女在妊娠晚期要求堕胎的全国议定书将于2007年发布。见附件1。

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的堕胎规定

471. 在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堕胎须遵守《1967年堕胎法》,截止到今年,该法已经实行了40年。从那时起,妇女可以接受安全、合法的堕胎服务,前提是有两位医生认为有理由被告堕胎。在《1967年堕胎法》实施以前,每年大约有32名妇女死于非法堕胎(估计每年大约20 000例)。从那时起,由堕胎引发的孕产死亡人数迅速减少;最新数字表明,每年大约200 000例非法堕胎中会发生一例死亡。

472.从2003至2005年期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女性居民中,每年发生的堕胎大约有185 000例。2005年, 15至44岁的女性居民的年龄标准化堕胎率为17.8‰,2003年的数字为17.5‰。89%的堕胎是在妊娠13周以内进行的。

提高早期堕胎率

473.2001年公布的“性健康和艾滋病毒国家战略”(英格兰)确立了一项国家目标,自申请该程序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周的等待期。卫生部投入800万英镑资金,用于提高接受早期堕胎服务的比率。2005年数据显示,英格兰在提高早期堕胎率方面取得了进展:64%由全国保健服务机构资助的堕胎发生在10周以内,2002年为51%。这意味着,从2002年至2005年期间,发生在10周以内的堕胎总人数增加了23%,同期堕胎总人数则增加了6%。

打击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犯罪及社会混乱

474.自2004年4月30日起,英格兰初级医疗监护所(PCTs)成为犯罪及社会混乱合作项目的“负责机构”。这意味着,初级医疗监护所现在具有法定职责与其他负责机构合作,共同打击地方犯罪、社会混乱和药物滥用问题。自2005年4月起,全国保健服务机构开展例行询问和培训。卫生部于2005年12月发行了《对家庭虐待做出反应:保健专业人员手册》,自2005年起生效的新电子病历中包含有家庭暴力的诊断代码。这有助于数据的收集和报告,从而更加清楚地了解家庭暴力对全国保健服务体系的影响。

滥用酒精和药物

475.政府针对酒精和药物滥用者采取的行动包括,名为“解决药物问题,建设更加美好的英国”的“反对药物滥用十年战略”(1998年发布)、2004年“英格兰减少酒精危害战略”以及2004年公共健康白皮书《选择健康——让健康选择变得更容易》。该战略承认,每年有360 000件家庭暴力事件与酒精滥用有关。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涉酒犯罪的受害人和证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包括家庭暴力案件。它建议在酒瓶上标注明智的饮酒广告词;对反社会行为更多地适用定额罚款;对未达到法定年龄的饮酒者加大适用现行规则的力度。

采取措施减少吸毒与卖淫的联系

476.内政部于2004年所做的一项调查对228名参与街头卖淫的妇女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87%吸食海洛因,64%尝试可卡因。政府就卖淫问题举行磋商的传闻证据显示,参与街头卖淫活动的人使用A级毒品的比例很高。

477.目前,药物管理部门开始关注消费者的需要,而不只是把目光盯在药物滥用的问题上。因此,治疗服务采取灵活方式,既反映所用药物的种类,又反映药物使用者的复杂需要——与其他地方合作机构一起提供各种各样的支助。2004年,内政部向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发布了关于打击与卖淫有关的毒品问题的指导方针。该指导方针着眼于如何通过初级预防、危害减小以及药物治疗等方法来减小问题药物的滥用对街头卖淫者的影响。政府的“反卖淫协调战略”进一步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还建议对兜客或游荡兜客行为适用新的恢复性处罚措施,鼓励参与者解决那些迫使她们从事卖淫活动的问题,包括吸毒。

囚犯戒毒基金

478.政府还出台了监狱毒品干预措施,比如囚犯戒毒基金(RAPt)12步方案,实施中等/高强度的戒毒方案(见附件1)。

切割女性生殖器官(FGM)

出台更多法律,打击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行为

479.根据《1985年禁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法》,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在联合王国属于非法行为。2004年3月底生效的《2003年禁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法》规定以下行为为犯罪,即英国国民或永久性居民在海外实施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手术,或者帮助、教唆、劝告或谋求在海外实施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手术,甚至在该行为合法的国家实施该手术的。到目前为止,尚无此类案件被提起诉讼。

卫生部为调查项目提供资助

480.2006年,卫生部为一个由多家机构联合开展的流行性调查项目提供资助,包括FORWARD(妇女健康、调查与发展基金会),它是在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领域开展工作的主要机构。该研究将揭示英格兰与威尔士生殖器官被切割的妇女的大概人数。卫生部于2006年8月还出资为专业保健人员制作了一张(受欢迎的)DVD光盘,为他们提供实际和临床信息。全国保健服务体系至少有10个专业诊所,为生殖器官被切割的妇女和少女提供治疗。这些诊所是开放性机构,妇女不必经医生转诊即可前来就诊。

国际发展中的健康问题

481.国际发展部承认,妇女对她们的生育生活做出自由和知情选择的能力增强了她们在其他所有领域的自决权,积极推动了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成为妇女赋权的一个基本方面。2004年,它制作了两本关于这些问题的出版物:《性及生殖健康、权利意见书》和一份战略文件《减少孕产死亡:证据与行动》。两本出版物确定了四个主要优先事项:宣传妇女健康问题,强化医疗体系,消除广泛的社会和经济障碍,以及发展和应用新知识。同年,英国公布了《采取行动:英国在发展中国家应对艾滋病毒和艾滋病战略》。该战略承认艾滋病流行的女性化,将妇女、青年人和边缘化群体的需要和权利作为要考虑的核心问题。2005年12月,国际发展部发布了孕产健康战略执行进展报告,介绍了这方面取得的进展,但强调还需要实现更大的进展。

国际发展部提供支助,帮助消除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行为

482.国际发展部通过向一些国际组织提供资助,比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和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间接地支持发展中国家为消除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行为而采取的措施,这些组织都开展了一些项目,旨在消除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行为和其他有害做法。2006年7月,国际发展部支助在内罗毕举办了一个地区讲习班,探索制定法律框架的挑战和机遇,以及保护女孩生殖器官不被切割的儿童保护措施。国际发展部还是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捐赠人工作小组的成员,该小组由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负责协调,国际发展部向非政府组织提供700 000英镑的资金,用于治疗南非的阴道瘘管疾病(它常常与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行为连在一起)。

483.2007年,泛非妇女儿童传统医疗保健委员会(IAC)将与立法者以及参与该地区和试点国家儿童保护工作的人士共同致力于推进内罗毕讲习班上提出的建议。国际发展部为泛非妇女儿童传统医疗保健委员会提供支助,用于在“国际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零度容忍日”,即2007年2月6日,举办关于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和早婚/童婚问题的同步宣传活动,由泛非妇女儿童传统医疗保健委员会驻28个非洲国家的国家委员会负责执行。

北爱尔兰

制定终止妊娠指南

484.1967年《堕胎法》没有在北爱尔兰实施。北爱尔兰的相关法律依据是《1861年对个人犯罪法》、《1945年刑事司法(北爱尔兰法)》以及一些判例法。虽然堕胎问题没有移交北爱尔兰议会政府,但移交的机制载于《1998年北爱尔兰法》。

485.2004年,上诉法院要求健康、社会服务与公共安全部考虑应当采取什么措施:调查北爱尔兰提供的终止妊娠服务(包括手术后的护理)的适当性;然后,经过与相关机构磋商,发布指南。2007年1月向利益相关各方发布了《北爱尔兰终止妊娠指南草案》征求意见稿。最终文本将于2007年晚些时候发布。

邀请妇女接受乳房和子宫颈癌检查

486.北爱尔兰检查方案邀请所有50至64岁的妇女每三年做一次乳房检查。当前的目标是使50至64岁的妇女每三年做一次乳房检查的比例达到75%。2004-2005年的比例为74.6%。北爱尔兰所有20至64岁的妇女每五年做一次子宫颈涂片检查。当前的检查率为75%,截止到2005年3月31日的五年期间的检查率为70.99%。

鼓励更多妇女进行母乳喂养

487.除了1999年实施的“母乳喂养战略”以外,“扎实起步方案”也正在发挥影响,它们包括母乳喂养和母乳喂养管理培训,成立母乳喂养支持小组以及同龄相互支助方案。2004年和2005年开展的大型公共信息宣传活动有助于推动母乳喂养,鼓励公众对进行母乳喂养的母亲给予支持。这一点在最新一期“英国婴幼儿喂养状况调查”中得到了体现,调查显示,北爱尔兰的母乳喂养率从2000年的54%上升到2005年的63%。

制定性健康促进战略

488.政府于2004年设立了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性健康促进战略”。这项战略将解决减少性传染疾病的发病率、艾滋病毒/艾滋病以及少女怀孕、教育以及获取信息和服务等问题。该战略还以最近几年由健康与社会服务委员会制定的“性健康促进战略”为基础。

减少少女怀孕

489.政府确定的目标是在2007年以前实现少女母亲的生育率降低20%以及17岁以下少女母亲的生育率降低40%,目前这方面的进展势头良好。19岁以下少女母亲的生育率已经从19.5‰(基准年份1998-2000年)下降到了16.5‰(2002-2004年)。

苏格兰

在满足男女健康需要的同时确保两性平等

490.“人人公平——性别”方案是2003年与平等机会委员会联合发起的一项倡议。它的目标是为苏格兰全国保健服务机构理解和回应男女(包括变性人)的健康需要并且满足即将出台的“两性平等义务”(2007年夏)的要求提供支助。“人人公平——性别”方案已经与全国保健服务机构完成了调查工作,目前正在拟定《两性平等保健指南》草案,将于2007年初公开征求意见。按照《禁止性别歧视法案(公共机构)(法定义务)(苏格兰)2007年法令》的要求,保健委员会将于2007年6月29日以前制定和公布一项“两性平等计划”。

采取措施提供更好的性健康服务

491.苏格兰当局于2005年1月发起了一项性健康战略“尊重与责任:改善性健康战略与行动计划”。该战略为政府、全国保健服务机构、地方政府以及其他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更好的性健康服务提出了明确挑战。2006年11月21日,苏格兰当局发布了首份“尊重与责任”战略年度进展报告。该报告全面回顾了迄今为止所取得的进展,并举了一些好做法和创新方针的例子,说明如何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性健康服务。尊重与责任”及年度进展报告见以下网址:www.Scotland.gov.uk/sexualhealth。

采取措施降低少女怀孕率

492.全国性健康战略“尊重与责任”的主要目的就是减少16岁以下少女意外怀孕的人数。该战略包含两项具体目标:将13至15岁少女的怀孕率(每千人)降低20%,从1995年的8.5‰降低到2010年的6.8‰,将最贫穷社区的少女怀孕率降低33%,从2000-2002年的12.6‰降低到2007-2009年的8.4‰。2000/2001年,13至15岁少女的怀孕人数为784人;2003/2004年,这一数字已减少到706人。13至15岁少女的怀孕率从2000/2001年的8.2‰降低到2003/2004年的7.5‰。

493.该战略还致力于确保地方的机构间战略反映全国性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地方规划进程,比如综合儿童服务项目。计划生育诊所、药店、普通医师和志愿服务机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苏格兰各种法定和志愿服务机构为青年人提供保密支助,例如,行政院为“苏格兰青年”提供资助,这是一个向青年人提供咨询和信息的志愿服务机构。

苏格兰的堕胎

494.从2003至2005年,苏格兰的女性居民每年有大约12 500人堕胎。2005年, 15至44岁的女性居民的年龄标准化堕胎率为12‰。苏格兰只有刚刚超过92%的堕胎是在妊娠13周以内进行的。

研究建议采取措施改善孕产保健

495.紧急孕产服务专家小组(EGAMS于2003年发表报告称,某些因素导致当时的服务配置不具有可持续性,这些因素有:出生率不断下降,人口情况发生变化,怀孕的复杂性增加,以及全国保健服务体系劳动力状况发生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包括《欧洲工作时间指令》、医学生涯现代化以及咨询合约。紧急孕产服务专家小组建议采取措施发展服务,包括规划、风险管理、教育和培训、劳动力发展、公共信息、运输和利益相关群体参与。

四个重要领域的发展

496.从那时起,确定了四个重要发展领域:

为各地区规划小组提供为期一年的资助,帮助它们设立孕产服务协调员,负责启动全国保健服务机构和紧急孕产服务专家小组的工作。各地区所采取的方针各不相同,但是各地区规划小组目前都设有专门的孕产服务分组;

2003年成立了苏格兰跨部门孕产发展小组,负责发展、提供和促进跨部门孕产护理教育和开发。该小组得到了各有关皇家学院、苏格兰急救中心、全国保健服务机构苏格兰教育论坛(NES)以及全国保健服务机构苏格兰质量优化论坛(QIS)的全力支持,该小组设在全国保健服务机构苏格兰教育论坛;

2004年成立了全国孕产服务劳动力规划小组,拟定了《孕产服务劳动力规划:基准报告(2005年)》,供地区小组在拟定工作方案时使用。该小组后来被解散,该领域的工作将由全国劳动力股接管;

2005年,全国保健服务机构苏格兰质量优化论坛拟定了“孕产服务标准”和“怀孕与新生儿普查标准”,目前正在审查它们的执行情况;

全国保健服务机构苏格兰质量优化论坛于2007年1月发布了关于上述标准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它指出,总体上讲,苏格兰已经普及了优质的综合孕产服务,尽管某些领域尚须加大重视的程度,比如儿科麻醉师的可获取性,健康委员会对孕产服务战略方案的制定等。预计部长级顾问小组将与苏格兰全国保健服务机构合作,共同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以及其他欠发展的领域。

设立全国孕产服务支助小组

497.苏格兰行政院对2005年Kerr的报告《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做出回应,承诺将继续完善国家医疗卫生服务框架和紧急孕产服务专家小组。它建议设立全国孕产服务支助小组,负责监督有关工作的执行。目前成立了孕产服务部长级行动小组,负责改善孕产服务的性质和质量,从产前服务直到婴儿早期服务的全过程。它的主要工作领域是审查新生儿特别护理服务,地区孕产规划小组的工作,劳动力规划和运输,以及公众参与孕产服务的情况。

推广母乳喂养和婴儿喂养好做法

498.苏格兰行政院继续与利益攸关方开展合作,包括苏格兰14个全国保健服务委员会的婴儿与母乳喂养事务协调员,以宣传母乳喂养和婴儿喂养好做法。2005年,所有全国保健服务委员会辖区内的母乳喂养率都有所提高。儿童医疗保健监督体系的数据显示,2005年,苏格兰6至8周婴儿的平均母乳喂养率为37.7%(2004年35.7%)。然而,1994年确定的全国母乳喂养目标是,到2005年以前实现50%以上的母亲对她们的6周婴儿进行母乳喂养。

颁布《母乳喂养法案》

499.《母乳喂养法案(苏格兰)》自2005年1月18日起生效。该法案规定,妇女在公共场所或得到许可的场所对两岁以下婴儿进行哺乳将受法律保护,任何阻止或制止她们哺乳的行为都将违反该法案。这是英国第一部该领域的立法。

发起“婴儿喂养战略”

500.经过与公众及利益攸关方进行了漫长的磋商之后,苏格兰“婴儿喂养战略”很可能将于2007年夏季启动。该战略的目的是为苏格兰行政院、苏格兰全国保健服务机构、地方政府、志愿组织、企业和家庭设立一个富于挑战性的框架,以便在怀孕到婴幼儿早期阶段提供良好的营养保健服务。

威尔士

采取措施降低性传染疾病的发生率

501.威尔士议会政府继续为性传染疾病(STI)防治运动提供资助,以降低性传染疾病的发生率,其中一项运动是鼓励那些在威尔士居住的、来自高风险国家的妇女前去接受艾滋病毒检测。它们包括提供信息咨询、开展外展工作和深入的思想工作。还为各种专业组织,包括医务人员、初级护理专家和青年工作者,提供有关艾滋病毒宣传方面的训练。

艾滋病毒与性健康服务审查

502.按照“性健康战略框架”所设定的目标,威尔士对艾滋病毒和性健康服务开展了一项审查,并于2004年12月公布了结果。威尔士议会政府宣布,将颁布一项艾滋病毒与性健康服务现代化方案。现代化方案的最终目标是将现行的泌尿生殖医学与计划生育服务融合,使其成为一项基于社区的单一保健服务。

制定统一的孕产服务标准

503.2005年公布的“儿童、青少年及孕产服务全国框架”为威尔士妇女及其家人接受孕产服务制定了统一标准。这三项标准涉及服务质量、获取服务以及以儿童和家庭为中心的服务方面的重要举措。在过去4年间,家中分娩率达到英国最高水平,2005年,占威尔士总分娩数量的3.6%。随着越来越多的妇女在以助产士为主导的分娩中心分娩,由助产士主导的护理服务也越来越多了。

实施母乳喂养战略

504.威尔士议会政府于2003年任命了一名全威尔士母乳喂养协调员,为母乳喂养战略“投资更好起步”的实施提供支助。目前,威尔士9所孕产中心全都被授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妇婴友好医院”称号。

通过乳房照相检查提高乳癌的确诊率

505. 威尔士乳房检查方案(BTW)请50至64岁的妇女每三年做一次检查,64岁以上的妇女若提出要求,也为她们做检查。从2001年起,威尔士乳房检查方案对全国保健服务乳房检查方案承担的所有定期检查实行两次乳房X光照相检查,目前,与2001年以前的数字相比,这种做法已经使乳癌的确诊率提高了35%。自2006年4月起,威尔士乳房检查方案将接受定期检查者的年龄自动提高到70岁,70岁以上的妇女若提出要求,也为她们做检查。自2001年起,威尔士乳房检查方案还为50岁以下有可能患病的妇女进行乳房检查。

建立产前检查综合临床网络

506.2003年4月,威尔士议会政府的保健和社会服务大臣表示,应当基于产前检查项目报告《选择》中所确立的原则,在威尔士建立一个产前检查综合临床网络。威尔士产前检查方案(ASW)由威尔士议会政府资助,旨在帮助改进妇女产前检查的标准。威尔士的妇女可以接受许多不同的检测,包括传染病(乙肝、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以及风疹免疫)、某些血液病(比如镰刀型细胞贫血病和地中海贫血)和遗传病症。

第13条:社会和经济福利

社会福利制度

税收

507. 自2003年4月起,工作税收抵免(WTC)与儿童税收抵免(CTC)制度开始实施,它们由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HMRC)负责执行,是与收入挂钩的优惠措施,旨在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支助、消除儿童贫穷以及帮助提供稳定的劳动收入。它们取代了劳动家庭税收抵免、残疾人税收抵免、儿童税收抵免、50岁以上新政就业抵免以及某些社会保险福利条款。

508.儿童税收抵免(CTC)构建了一个单一框架,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支助和消除儿童贫穷,无论家长是否有工作。它通常适用于年收入达到58 000英镑的家庭(对于至少有一名子女不满1周岁的家庭则是66,000英镑)。10个有子女的家庭中有9个都能从儿童税收抵免制度中受益。它与儿童福利金一样,都被支付给儿童的主要照料者。

儿童福利金和监护人津贴

509.儿童福利金和监护人津贴的管理权自2003年4月起被移交给国内税务局,也就是现在的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儿童福利金和儿童税收抵免由同一个部门管理将最大程度地降低有子女家庭面临瓦解的可能性,确保各种不同类别的儿童支助基金尽可能采取统一支付的方式。

孕产津贴

510.预产期为2007年4月1日或之后的妇女的孕产津贴的发放时间由26周延长到39周。孕产津贴按标准薪酬(2006/2007年为108.85英镑)或平均每周薪酬的90%之中较低的发放。这些变化出现在《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和《2006年法定孕产薪酬、社会保障(孕产津贴)与社会保障(交叉福利金)修正条例》中。

收入支助

511.大约有774 000名单亲家长领取收入支助,其中绝大多数是妇女。它的帮助对象是那些财力状况低于规定水平的人。申请收入支助的家庭能够领取一份家属福利金,通过收入支助或儿童税收抵免的方式支付,另外,夫妇还可获取每周10英镑的非全时收入,单亲家长可获取每周20英镑的非全时收入。

养恤金

养恤金委员会

512.政府于2002年成立了养恤金委员会(详情请见第3条),它的职责很明确,是就如何改革养恤金制度提出建议,以便帮助那些中断职业以及担负照料责任的人,尤其是妇女,解决过去以及当前所面临的困难。

513.养恤金委员会在其第二份报告(2005年11月公布)中提出了与第一份报告(2004年10月公布)中所列原则相一致的建议,即所有人,无论男女,都有领受国家养恤金的权利。委员会表示,在这些建议中,有几项尤其会使妇女和照料人受益。例如,国家养恤金制度改革提案旨在增强那些履行照料义务(非有偿劳动)的人获取全额国家养恤金的能力(详情请见下文)。

养恤金改革和性别影响

514.就业及退休保障部于2005年11月公布了一份题为“妇女和养恤金:证据”的报告,对妇女的养恤金状况进行了清晰的评估,并且分析了影响妇女退休收入水平的主要因素。养恤金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为妇女和照料人提供更加公平的结果,作为公平测试的一部分。它为2006年5月发表的题为《退休保障:建立新型养恤金制度》的白皮书中宣布的改革措施的制定提供了指导,目前这些改革措施已经开始通过政府的“养恤金法案”被付诸实施。

515.国务大臣致力于对“养恤金法案”中的措施进行详细的性别分析,早于2007年4月起生效的法定性别义务。一份关于养恤金改革的性别影响报告随后于2006年11月29日与“养恤金法案”和监管影响评估一同被公布。它列明了女性与男性相比较而言在享受养恤金权利方面的总体状况,尤其强调了国家养恤金覆盖面的扩大。主要成果见下文。

扩大国家养恤金的覆盖面

516.目前大约有30%达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的妇女有权享受全面的基本养恤金保障,相比较而言,男性的这一比例仅为85%。如果没有这些改革,那么到2010年,只有大约一半将在2010年达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的妇女能够享受全面的基本养恤金保障。经过这些改革,2010年,大约有四分之三将在2010年达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的妇女有权享受全面的基本养恤金保障。到2025年前,将有超过90%达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的妇女(及男子)能够享受全面的基本养恤金保障——妇女人数几乎增加了50万。

继续通过养恤金补贴制度消除养恤金领取者贫穷

517.养恤金补贴将继续为那些无法享受适当的养恤金保障的最贫穷的养恤金领取者提供一张安全网。《2002年国家养恤金补贴法案》规定,自2003年10月起开始实行养恤金补贴制度,它确保自2007年4月起,所有60岁或60岁以上的人,都不必靠低于每周119.05英镑(夫妇为181.70英镑)的保障收入过活。

518.养恤金补贴制度是政府“消除养恤金领取者贫穷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妇女比男性更有可能符合领取养恤金补贴的条件:在养恤金补贴领取者当中,将近有三分之二是女性(其中大约60%是单身女性)。目前,女性养恤金领取者享受国家养恤金保障的可能性比男性要低,个人养恤金收入通常较少,因而对养恤金补贴的依赖程度更大。

建立个人账户

519.2006年12月,政府发表了一份白皮书,题目是《个人账户:一种新的储蓄模式》,建议对个人养恤金制度进行彻底改革,从而使人们为退休而储蓄变得更加容易。个人账户提供了一个在国家养恤金基础上进行储蓄的机会,采用灵活的低成本养恤金储蓄机制,与雇主缴纳的养恤金相结合。它可能会使许多目前没有个人养恤金保障以及面临储蓄障碍的妇女从中受益,例如,那些中断职业、从事非全时或低薪工作因而缺乏适当的职业计划的妇女。这些妇女将成为个人账户制度打算帮助的中低收入目标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520.有相当多的女性雇员被发现属于收入介于5 000英镑到15 000英镑之间、没有养恤金保障的群体。估计大约有220至340万妇女可能会参加个人账户。坚固的国家养恤金基础加上个人账户制度(或者自动加入与之相当的“好”雇主计划),意味着改革之后的储蓄动力较之目前制度下的动力要高得多。这对于那些收入水平低到接近领取需要进行经济情况调查的补助金的水平的妇女尤为重要,因为对于她们来说,做出储蓄的决定会更加困难。

提高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

521.提高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以及鼓励人们延长工作年限,是为进行养恤金改革而采取的措施之一,它确保这些改革具有可持续性并且从长远来讲可负担得起。从2024年至2046年期间,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每十年将被提高一岁,与平均寿命预期增长保持基本一致,每次调整都要有两年以上的过渡期。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将于2046年以前达到68岁。考虑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被提高这一因素,预计妇女仍会比男性度过更多的退休岁月,她们的成年岁月会有更大比例是处于退休状态。这就意味着,国家基本养恤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覆盖面的扩大会使她们尤其受益。

审议改革对黑人和少数民族妇女的影响

522.某些少数民族妇女群体,特别是巴基斯坦妇女和孟加拉妇女,使用自己的收入享受国家基本养恤金权利的可能性小于其他女性,但是通过家庭责任保护来享受该项权利的可能性要大。由于文化上的障碍,某些少数民族妇女无法从事有偿劳动,但是她们通过提供儿童保育服务或者照料重度残疾人等方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然而,在当前的体制下,此类社会贡献不能得到充分地认可。目前,个人无法仅通过家庭责任保护或者补贴来享受国家基本养恤金权利。政府的改革措施包括废除国家基本养恤金制度中的最小贡献要求,以及为家长和照料人提供更加完善和灵活的补贴安排,从而确保这些社会贡献能够通过国家养恤金制度获得与有偿劳动一样的回报。

帮助照料人

523.养恤金改革包括一揽子综合建议,旨在帮助更多照料人,绝大多数是妇女,改善她们的养恤金权利。例如:

将建立更加统一的国家养恤金制度——自2010年4月起,凡是达到领取国家养恤金的年龄的人必须具有30年的资格工龄,才可享受全面的国家基本养恤金权利,对照料和监护责任给予更加明确的认可——将使更多的照料人享受体面的国家养恤金权利,以此作为个人储蓄的基础;

自2010年起,那些每周照料重度残疾人达20小时或20小时以上的照料人将有权领取一种新的周补助;为那些领取儿童福利金的家长提供更加灵活的周补贴,直到他们的子女年满12周岁并被允许寄养。这些拟议中的改革措施还将使更多妇女和照料人进行个人储蓄变得更加容易。估计大约有220至340万名妇女可能会参加个人账户。

524.另外,政府深知人们很难使工作与照料病人或残疾人二者兼顾,因此在《2006年工作与家庭法案》中规定了一揽子方便家庭的措施,其中就包括赋予照料人申请弹性工作的权利。该权利自2007年4月6日起生效,将覆盖大约80%的照料人(见第11条)。

制定有关子女抚养费的新政策和支付安排

525.在父母分居的情况下,大约95%负担照料子女责任的家长是女性。2006年12月,政府发表了一份白皮书,宣布了有关子女抚养费的新政策和支付安排(这是因为1993年设立的儿童支助机构未能发挥预期的作用)。新体制将鼓励和帮助家长在子女抚养费方面做出自己的安排,优先考虑子女的需要。主要变化包括:

取消有关规定,即所有领取保育补助金的家长都被作为申请子女抚养费来对待;

大幅提高领取保育补助金的家长的抚养费发放标准,从而大大降低了贫穷儿童人数;

为家长提供更好的信息和指导,以便他们为自己和他们的孩子做出最佳决定和安排;

进一步加强执法权,包括通过立法对那些屡次未能支付抚养费的人采取强制要求其交出护照或强制其留在家中的措施;

进一步简化评估程序;

做出新的制度安排,采取新的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包括设立儿童抚养费与强制委员会(C-MEC),作为一个非部会公共团体,以取代儿童支助机构。

提供政府补贴的、可负担得起的住房

526.英国政府每年提供20亿英镑的住房补贴,用于提供可负担得起的住房,包括社会出租住房和过渡性(低成本、可负担得起的)商品房。尽管决策并未建立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但资料显示,需要可负担得起的住房的妇女从政府的住房支助方案中获益很多。妇女可能从社会出租住房的分配当中受益,因为这类住房优先考虑住房需要,包括无家可归(某些情况下是由于家庭暴力导致的结果)和居住条件过度拥挤的人。2006年7至9月,新增无家可归者当中有57%是单身妇女(通常带着孩子),几乎一半的过于拥挤的家庭的户主是女性。

527. 妇女可能从政府对某些谋求进入住房市场的家庭的帮助当中受益,包括重要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一些调查和政府的资料显示,按照“居者有其屋及重要部门工作人员住房计划”购买房屋的人当中有三分之二是女性。2005至2006年,政府通过“住房支助计划”斥资5 900万英镑,为7 500名有遭受家庭暴力危险的妇女提供了与住房有关的支助(参见第16条)。

北爱尔兰

制定反贫穷战略

528.2006年11月,国务大臣彼得·海恩发起了“一生之中的机遇:北爱尔兰政府反贫穷与社会包容战略”。该战略取代了“确定社会需要指标新政”(New TSN),“确定社会需要指标新政”是北爱尔兰政府消除贫穷和社会排斥的主要政策。“一生之中的机遇”战略以生命周期作为指导方针,针对人的一生中的各个重要阶段制定目标,并保留了“确定社会需要指标新政”中的主要原则。该战略还将“保进社会包容”作为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的一项指导方针,以消除对各种易受害群体的排斥,比如单亲家长。

529.“一生之中的机遇”战略有两个总体目标:

致力于在2020年以前消除北爱尔兰地区的贫穷和社会排斥;以及

在2020年以前彻底消灭儿童贫穷,它以1998年/1999年时数据为基础,估计当时北爱尔兰地区大约有130 000名儿童处于相对收入贫穷的状况。这意味着,在2020年以前彻底消除贫穷的道路上,要使65 000名儿童2010年以前摆脱贫穷。

苏格兰

缩小机会差距

530.继2003年大选后,行政院决定再次将其“社会正义战略”的重点放在消除贫穷和弱势上面,放在那些能够通过其自身努力和自身资源发挥直接影响力的措施上面。在“社会正义里程碑”的基础上,苏格兰行政院与英国政府合作制定了“缩小机会差距”(CtOG)方针,它的重点是那些我们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以便消除苏格兰地区的贫穷和弱势。

531.“缩小机会差距”方针共包括十项具体的目标,它为行政院的反贫穷议程提供了支助,并且强化它所做的有关建立更加安全和强大的社区的承诺,让人们希望在这样的社区中居住和养家糊口。苏格兰行政院承认,贫穷不单单是收入低的问题,还包括机会的缺乏,低的期望值,在参与社会和经济生活以及获取适当的、可负担得起的公共服务方面面临各种障碍。

532.通过行政院各部门和各机构之间采取协调行动,以及与我们的伙伴开展合作,1997年至2006年期间取得了很大进步,比如:

超过130 000名儿童摆脱了相对贫穷的状况——减少了35%;

超过120 000名养恤金领取者摆脱了相对贫穷状况——减少了46%;

超过60 000名工作年龄的成年人摆脱了相对贫穷的状况——减少了10%。

打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犯罪,消除人们对此类犯罪的恐惧

533.根据交通部于2004年5月发表的一份题为《人们的个人安全观以及他们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犯罪的恐惧》的报告称,妇女在旅行和等候公共交通工具时通常比男子感到更加不安全,尽管男子对他们的个人安全的担忧日益加剧。该报告见以下网址:www.dft.gov.uk/pgr/crime/ps/perceptions/researchfindings。

继续实施包含多项倡议的方案

534.交通部继续实施它的包含多项倡议的方案,以减少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犯罪和对犯罪的恐惧。虽然这些措施将使妇女和男子共同受益,但受益尤其显著的是妇女,因为妇女是公共交通工具的主要使用者。自2003年以来,交通部采取了以下行动:

发布关于加强列车上个人安全的指导文件;

再次发起“安全车站计划”,以加强铁路车站的个人安全。这导致在过去18个月中,加盟该计划的车站的数量增加了一倍;

制作了一份关于公共汽车上的犯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联系的情况简报,以帮助查明为消除公共汽车上的犯罪而采取的措施如何能为警方逮捕其他犯罪的犯罪者提供途径;

召开关于消除公共汽车上的犯罪的大会;

制作了一份关于如何有效地运用法律制度来消除交通犯罪的指导文件;以及

制作了一份关于减少交通系统内的涂鸦和其他破坏环境行为的情况简报。

使公共汽车旅行成为年长妇女负担得起的旅行方式

535.政府认识到低成本公共交通对养恤金领取者的重要性,因此努力确保乘坐公共汽车旅行继续作为收入较低人群的交通手段。自2006年4月起,政府对英格兰的养恤金领取者实行在居住地的公共汽车旅行高峰时期免费乘坐的法定最低优惠政策,从而使地方公共汽车旅行更能让他们负担得起。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政策为英格兰的大约110万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了帮助。地方政府现在也不得不起码实行最低优惠标准。新一代的低地板式公共汽车不仅改善了坐轮椅乘客获取的交通运输服务,也改善了有其他行动困难的人获取的交通运输服务,比如用童车带小孩旅行的人、携带较重物品和行李的人(见第14条关于农村运输方面的信息)。

北爱尔兰

提供资助用于改进公共汽车和铁路运输服务

536. 由于妇女通常更多使用公共汽车和铁路运输服务,她们将从按照北爱尔兰地区交通运输战略(RTS)实施的若干倡议中受益。地区发展部提供巨额资金,用于购买194辆新公共汽车,于2005/2006年投入运营,并购买23辆列车,全部于2005年9月以前投入使用。地区发展部还指定多名顾问负责审查未来发展快速交通运输试点方案的可行性,他们将于2007年7月前提交报告。地区交通运输战略项下可使妇女受益的其他倡议包括:采取措施为行人和骑车人提供更大便利,降低车辆噪音、投资停车场建设、街道照明资金方案、提供更优质的旅行信息以及改进出租车设施等。

采取措施加强妇女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性

537.为增加妇女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还于2006年1月采取了新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为新建公共汽车候车亭、所有新建火车站和公共汽车站提供更好的照明;为贝尔法斯特深夜运行的所有公共汽车配备无线电联络装置;所有新公共汽车和火车的车窗均安装双层玻璃,在城市地铁安装更多使用车载录像装置。此外,从2006年3月起,地铁列车上辟出童车专用停放点,并加装标志牌,提醒此处可停放婴儿车和童车,以便为带小孩旅行的妇女提供帮助。除了两个专门为解决农村妇女需要的计划之外(见第14条),在贝尔法斯特优质公共汽车线路上运营的新的低地板式公共汽车将改善该城市妇女获取的交通运输服务。此举将有助于实现改善公共交通运输的目标,便于加强社会流动性,使妇女能够获取更多就业、教育和培训机会。

苏格兰

在制定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的过程中照顾不同需要

538.苏格兰于2006年发布的“国家交通运输战略”描绘了如何建立一个适应苏格兰人民、经济和环境需要的、有效和可持续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这份文件承认,在制定国家、地区以及地方交通运输政策时,都必须照顾到六个方面的平等:种族、残疾、性别、年龄、性取向以及信仰或宗教信仰。

威尔士

起草一项旨在促进安全的战略

539. “威尔士交通运输战略”草案阐述了威尔士议会政府拟在威尔士建立一个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计划。目前,威尔士议会政府正在分析各方对该战略的反应,包括来自威尔士性别预算小组的反馈。威尔士议会政府正努力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交通运输战略的成果。

540. 威尔士议会政府与“关注犯罪问题机构”、地方当局、公共汽车运营商以及警方联合成立了“安全公共汽车指导小组”。它委托“犯罪观察”拟定了一份有关加强公共汽车站安全的指导文件,并于2005年8月向地方政府发布。它还计划于2008年4月设立“公共交通运输消费者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会成为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团体,切实代表公共交通运输消费者的利益。威尔士议会政府对“交通运输与就业工作小组”的报告发挥了主导作用,该报告评估了为改进公共交通运输还应采取哪些措施,因为大量失业人员,包括年轻女性在内,都认为公共交通运输是他们找工作的一大障碍。

第14条: 农村妇女

在发展农村交通事业的过程中照顾妇女的需要

541.小汽车对农村男子与妇女来说都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政府认识到农村妇女依赖公共交通的可能性大于男子,因而努力确保公共交通服务考虑到妇女的需要和所关切的问题,比如改善获取公共交通服务的机会,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性。“Kickstart”公共汽车融资计划于2005年夏启动。60岁以上的人和残疾人可以在本地区免费乘坐当地的公交车旅行。免费乘坐当地公交车旅行计划将于2008年被扩展成一个全国性的计划,以便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在英格兰的任何地方都可免费乘坐当地的公交车。

交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与磋商

542.2005年“全国旅行调查”显示,从1998/2000年至2005年,农村地区步行13分钟就获取每小时一班或者更好的公共汽车服务(政府规定的公共汽车可用性指标的最低标准)的家庭所占比例从45%增加到54%。2004年8月,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对农村地区居民对于服务供给的满意度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62%的农村居民对当地交通运输服务感到满意,70%的居民对路线感到满意。

543.交通部于2000年首次发布了“公共性别审查”结果,这项审查负责查明妇女的交通运输需要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交通部将于2007年秋天对审查结果进行更新。交通部向地方政府发布的2006年地方交通运输计划指导文件强调了磋商的重要性,并强调有必要让方方面面的群体参与进来,包括那些代表妇女利益的群体。

为农村地区的“扎实起步地方方案”提供资助

544.截止到2003年,在524个正在实施的“扎实起步地方方案”中,有15个明显是在农村地区实施。45个较小的小型“扎实起步方案”也已于2002年和2003年在农村及贫穷地区启动,因为较大的传统型“扎实起步地方方案”模式通常不会覆盖这些地区。这些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改善服务提供以及更好地解决通常在较小地区掩盖在富裕背后的隐性不利地位等问题。

545. 所有“扎实起步地方方案”和小方案已经或者将在2008年以前成为“扎实起步儿童中心”。政府认识到在农村地区提供儿童中心服务的单位成本较高,于是向地方政府追加了资金,用于发展偏远社区的儿童中心服务,包括儿童保育服务。地方政府在发展农村地区服务提供模式方面还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例如通过儿童托管人而不是儿童中心提供保育服务。

北爱尔兰

重点开展妇女发展方案

546.2000-2006年农村发展方案(RDP)是一个为期五年的大型政策性倡议,欧盟和农村发展部(DARD)为该方案提供了8 000万英镑的援助资金,用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尤其是贫穷地区。由于农业和农村发展传统上是由男性主导的领域,目前该方案将妇女列为目标群体。该方案的各个组成计划都对妇女组织开展的项目提供支助,或者以妇女为受益者,例如,培训、就业和儿童保育项目。

为妇女项目提供资助

547.“农村社区网”实施了“妇女参与农村发展方案”。2004年9月,“欧盟建设可持续繁荣计划”(EU PBSP)向该方案提供453 750英镑的资金。还向社区组织提供了7 500英镑的援助,用于支持农村妇女的能力建设,以及启动由农村妇女设计、实施和管理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项目。

建立北爱尔兰农村妇女网

548.2006年8月,农村发展部还提供资助,帮助建立了北爱尔兰农村妇女网(NIRWN)。它提供了一个单一平台,与目前由12个农村支助网络开展的社区发展和能力建设活动形成了互补关系。北爱尔兰农村妇女网负责就政策性事务与政府保持有效联络,向次地区级(贝尔法斯特、西北和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一线妇女组织提供支持和政策建议。截止到2008年6月,已向该项目拨付489 000英镑的资金(75%由农村发展部通过“欧盟建设可持续繁荣计划”提供,25%由社会发展部提供)。农村发展部目前正在制定下一阶段的农村发展方案(2007-13)。妇女将继续作为本阶段的一个重要的目标群体。

成立农业、食品与农村企业学院

549.农村发展部农业、食品与农村企业学院(CAFRE)于2004年成立,提供全面的教育、培训和终身学习计划。农业、食品与农村企业学院的客户基础传统上以男性为主。为满足妇女的需要而开设的专业有:花卉栽培技术(妇女占95%);兽医护理(100%);关于马的研究(82%);通信与企业管理(66%);食品技术(61%)。对方案的参与情况进行了监测。

苏格兰

为社区交通运输事业提供资助

550.苏格兰行政院通过其农村交通运输基金(RTF)为农村交通运输事业提供帮助。农村社区交通运输倡议(农村交通运输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旨在为苏格兰较偏远地区开展的社区交通运输举措提供资助,这些地区没有定期公交车服务,或者服务非常有限。许多计划都得到了资助,包括电话呼叫公共汽车、电话呼叫搭乘、社区小型公交车、社会公益轿车计划、司机及陪护人员的培训、交通运输协调员和研发人员就业计划等。它们对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抚养婴幼儿的人们尤其有帮助,所有受资助的小型公交车都对他们开放。共有165项计划得到了帮助。

第15条:法律面前平等和公民事务方面的平等

实现司法人员培训现代化,促进司法任命多元化

551.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JSB)负责为司法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并监察司法官员的培训情况。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提供任职培训和继续培训,为立法和司法行政领域的重大变革提供支持。

552.在过去十年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宪法都进行了重大修订,司法体系的现代化使司法工作的使命发生了变化,司法任命多元化程度提高,法律职业的运作模式发生结构性变化,也包括司法任命的候选人推行模式。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努力确保使培训跟上已经发生的变化,致力于满足那些遵循司法任命的非传统职业生涯的人的未来需要。为应对这些变化,并满足今后十年预计会日益多元化的司法任命的需要,出台了司法人员培训战略方案。

平等和多元化培训材料

553.司法人员誓词规定,司法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该领域的法律和惯例,秉公办案,不畏惧,不偏袒,不冲动,不心怀恶意。”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支持这项原则,向法官提供了关于平等和多元化问题的培训材料,确保这些问题被纳入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的专题讨论会。例如,有明确规定,法官在审理涉及强奸或严重性犯罪案件以前必须首先参加适当的培训。

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JSB)

554.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的平等待遇咨询委员会(ETAC)支持和帮助所有司法官员履行司法人员誓词所规定的职责,并认识到社会、文化和其他差异会通过多种方式对案件审理以及广义的司法使命产生影响。平等待遇咨询委员会将确保把公平待遇和多元化问题纳入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的相关培训当中,并发布《平等待遇参考手册》,支持和帮助所有司法官员确保公平待遇的实现。该手册的副本见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的公共网址:www.jsboard.co.uk。

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在司法官员培训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求各个阶段都涉及多元化问题

555.自2005年4月起,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在司法官员培训方面开始发挥更大的作用。尽管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直接向英格兰和威尔士的28 500多名司法官员提供的培训数量有限,但课程提纲是由它制定的。这就要求司法官员培训的各个阶段都要涉及多元化问题,竞争力框架应当包含许多知识和评价要素,要求所有司法官员尤其要认识到:“多元化和公平待遇问题,包括使用非歧视性语言”以及“你的背景和个人成见对决策的潜在影响”。除了确保司法官员培训的各个阶段都涉及多元化要素以外,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许多地区都举办了关于多元化问题的具体培训活动,并为司法官员提供关于最新案件、立法和调查研究等方面的信息。

加强司法任命多元化

556.司法任命严格执行择优任命候选人的方针,不分性别、种族、婚姻状况、性取向、政治派别、宗教信仰或是否残障。协商文件《加强司法任命多元化》于2004年10月发表,就以下问题征集意见,即妇女和其他未被充分代表群体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司法任命多元化进程所面临的障碍,以及如何消除或尽可能减少这些障碍。接下来,大法官宣布了一项旨在加强司法任命多元化的工作方案。它强调了三个主要领域:鼓励应用和提高认识;消除任命的障碍;确保司法机关鼓励和支持加强司法任命多元化。除包括一本小册子和一张名为“走近司法生涯”的DVD光盘在内的多个倡议之外,同时还发布了一些旨在提高人们对司法工作认识的其他资料。

扩大司法工作影子计划的适用范围

557.根据司法工作影子计划,有意申请书记员或地区法院助理法官职位的出庭律师或事务律师可追随一名法官,目前该计划的适用范围已被扩大到治安法院或法庭。目前正在开展一项地区法院法官师徒辅导计划试点,为年轻法官提供咨询、支助并帮助他们了解巡回法官的职责。全国性的宣传和提高认识活动业已启动,旨在鼓励那些未被充分代表的群体积极参与,目前,这项重要的外展工作由新成立的司法任命委员会主导。关于司法任命资格条件的立法修订目前正由议会进行审议。它们包括:将各种司法职位的资格期限由7年减少到5年。

更加灵活的工作机会

558.该部针对高等法院以下领取薪酬的司法人员出台了一项职业中断计划,并为绝大多数领取薪酬的司法人员制定了一项非全时工作计划,提供减少工作时数和发展更适合个人情况的工作模式的机会。关于领取薪酬的司法人员的孕产假和收养假的规定也有所改善。

成立司法任命委员会

559.司法任命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4月,目前负责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司法任命候选人的挑选工作。该委员会具有一项法定职责,就是鼓励更广泛的人群申请司法职位,同时坚持择优任命的原则不变。2006年10月,司法任命委员会发起了首个高等法院法官先任活动,面向所有符合任职标准的人开放。关于该委员会在选任活动中所采取的任命标准和申请程序的相关信息见司法任命委员会的网址(www.judicialappointments. gov.uk)。

560.2006年5月,大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以及司法任命委员会主席联合发起了司法多元化战略,总体目标就是使司法任命更加多元化,尤其强调性别、种族、残障和专业背景。该战略以及在这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见以下网址:www.dca.gov.uk。

561.自1999年起,开始发布《年度司法任命情况报告》,详细公布按性别和种族分列的司法任命数据,介绍程序上的改革以及今后将要出台的倡议或改革方案(见www.dca.gov.uk)。数据显示,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女法官数量在稳步增加,从2001年的14.1%增加到2006年的18.0%。虽然这些数据并不反映社会男女比例,但是,它们至少部分反映了从事该职业的具有一定经验的妇女人数。随着更多的妇女从事法律职业,司法部门的妇女人数持续增加,妇女从事无薪酬的“配角”职位的比例高于从事领取薪酬的司法职位的比例。

增加北爱尔兰司法部门的女职员人数

562.截止到2007年1月,北爱尔兰有4名郡法院女法官,2名地区法院女法官和4名治安法院女法官。2006年,在276名非专业治安法官中共有150名女法官。总之,女性占司法机构工作人员总数的47%。

增加苏格兰司法部门的女职员人数

563.截止到2006年12月,最高法院有4名女法官,25名女性郡治安官(常任)和17名女性郡治安官(非全时)。有1 512名儿童听证案件的女陪审员,占陪审员总数的59%。在儿童陪审员顾问委员会中,有91名女性成员,占儿童陪审员顾问委员会成员总数的52%。

为家庭案件中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564.2005年,家庭案件诉讼中女性获取的法律援助证书比男性多70%。在所签发的证书中,绝大多数女性是原告,绝大多数男性是被告(见附件1的表格)。

特别措施

在法庭上提供特别措施帮助易受害证人

565.《1999年青少年司法和刑事证据法案》规定了一系列特别措施,旨在帮助易受害或受到恐吓的证人出庭作证,包括性犯罪和家庭暴力的受害人。2004年,内政部公布了2000/2001年至2003年期间对易受害和受到恐吓的证人的主要调查结果。在第二阶段调查中,被调查证人60%是女性——大致相当于性犯罪受害人中的女性比例。

566. 要点包括:

总体上讲,在易受害或者受到恐吓的证人中,接受了特别措施帮助的人比没有接受特别措施帮助的人感到焦虑或抑郁的可能性要小。三分之一接受了特别措施帮助的易受害或者受到恐吓的证人表示,如果没有这些特别措施的帮助,他们是不愿或不能出庭作证的。对于性犯罪案件的受害人,这一数字升至44%;

绝大多数接受了特别措施帮助的易受害或者受到恐吓的证人认为这些措施对他们有帮助。对于性犯罪案件的受害人,三分之二表示对这些措施感到满意。在担心受到恐吓的证人中,他们的满意率由66%上升到80%。那些未接受特别措施帮助的证人对这些措施的广泛需要进一步显示了它们的价值。(内政部第240号调查《2000/2001年至2003年期间易受害和受到恐吓的证人的主要调查结果》)。

特别措施使用情况评估

567.2006年1月,内政部发布了新的调查结果《易受害和受到恐吓的证人对特别措施的使用情况评估》。调查发现,刑事司法机构查明的易受害或者受到恐吓的证人数量有限,政府正采取措施以改善这一状况。

扩大对影像证据的使用

568.影像证据目前主要适用于儿童和易受害成年人(即身体残障、智障或精神有问题)。2006年3月,政府宣布,希望于2007年将该措施扩大适用于强奸和严重性犯罪案件中的成年原告。目前已将扩大适用范围的事宜通知各级法院,拟于6月份生效。

第16条:婚姻和家庭法上的平等

对妇女的暴力(VAW)

569.我们知道,对妇女的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可导致贫穷、健康不良、社会排斥和生命损失:

家庭暴力占所有暴力犯罪的15%,每周会有大约两名妇女死于家庭暴力;

英国政府部门为此支付的经费高达31亿英镑,给经济造成27亿英镑的损失;

每四名妇女中约有一人会在一生中遭遇家庭暴力,在一生中遭遇四次或四次以上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当中,有89%是女性;

在有记录的强奸案中,只有不到6%被宣告有罪;但是在那些被指控的罪犯中,有53.5%被成功起诉;被指控的性犯罪案件有67.1%被成功起诉;

预计2003-2004年的性犯罪总成本接近85亿英镑,每起强奸案的成本为76 000英镑;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英国大约有4 000名妇女被贩卖而从事卖淫;

据保守估计,2003年的社会和经济成本总计约10亿英镑。

妇女和平等股对政府各部门进行游说,确保从战略上解决对妇女的暴力问题

570.目前,妇女和平等股正在对政府各部门进行游说,确保从战略上解决对妇女的暴力问题,并承认,基于性别的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根本践踏。为此,妇女和平等事务副大臣积极参与三个跨部门小组的活动,这些小组会将一些关键部门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它们包括消除对妇女的暴力以及为受害人和儿童提供支助。这些小组由内政部领导,涵盖了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的各个方面,如家庭暴力、强迫婚姻、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性犯罪和强奸、卖淫以及贩卖人口。她关注这些小组的议程中的妇女人权要素,确保政府在制定国家政策和发展方案时充分考虑两性平等观念,从而使各小组的工作具有强烈的性别色彩。

571.妇女和平等事务副大臣还积极参与欧盟和欧洲委员会举行的关于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的讨论,分享英国的好做法;提高人们对以下问题的认识,即对妇女的暴力比家庭暴力的范围要广;通过开展全面的事实调查活动,收集取得成功的倡议的证据。然后再将这些信息传递给跨部门小组。这些小组的活动和行动方案具有合作的特点,确保英国在制定政策、提供服务以及发起倡议时执行战略性方针。

通过两性平等义务和高级目标制定解决对妇女的暴力问题

572.妇女和平等股还努力提高政府各部门对于解决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的认识,利用两性平等义务,举办由特定的利益攸关方参加的活动,包括与皇家财政部举办活动,由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主导制定一个新的跨部门平等《公共服务协定》。

为解决对妇女的暴力问题而出台的跨部门创新安排

573.为解决对妇女的暴力问题而出台的跨部门创新安排包括:内政部与外交与联邦事务部联合设立的反强迫婚姻股;内政部、皇家检察署与皇家法院联合发起的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方案;卫生部与内政部为消除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和家庭暴力而开展的运动;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与内政部联合为暴力的受害人提供庇护,以及开通二十四小时全国家庭暴力求助热线。

关于对妇女的暴力的海报宣传活动

574.2006年3月,皇家检察署发起了一项关于对妇女的暴力的海报宣传活动,介绍了可以被提起诉讼的多种犯罪,从家庭暴力、强奸、虐待老人和儿童到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强迫婚姻、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贩卖人口和卖淫。这次宣传活动还介绍了为受害人提供的支助服务。

对妇女群体的特殊暴力

家庭暴力

575.年度《英国犯罪调查》(BCS)对暴力犯罪的长期趋势所作的调查显示,家庭暴力案件的数量大幅减少;从1995年至2005/2006年期间,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率下降了64%。从2003年至2005年间,平均每年依照《1996年家庭法案》第4部分发布的民事禁令只有24 000多项。全国范围内的成功结果(承认有罪,审讯后定罪,不在现场的证明)的比例从2003年12月的46%上升到2006年12月的65%。成功结果比例的提高要归功于刑事司法部门对家庭暴力案件处理方法的改进,包括建立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系统。

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

576.政府的“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方案”源自皇家检查署建立的家庭暴力案件法院试点,旨在解决家庭暴力案件的高发率,将更多的罪犯绳之以法,以受害人的安全作为中心工作。截止到2006年4月,已有25个“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系统”初步建立起来,随着2006/2007年度的选定系统“开始运作”,截止到2007年4月,这一数字已经增加到64个。

577.已经发布一份国家资源手册,为建立此类法院提供指导。见以下网址:http://www.crimereduction.gov.uk/ domesticviolence/domesticviolence59.htm。该方案被认为是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与非政府组织之间进行有效合作的创新方式。

578.目前,各地区以及威尔士至少有一个“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配备了独立家庭暴力顾问(IDVAs),负责为受害人提供支助。目前已向独立家庭暴力顾问和独立性暴力顾问提供了200万英镑的资金,可以覆盖“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辖区内的所有性侵害医疗和心理辅导中心(SARCS)。皇家检察署(CPS)开发了一套用于监测“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工作成果的系统,通过监测发现,此类法院在改善起诉效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到2005年12月,有记录的家庭暴力案件的定罪率达到了71%,非特别法院的这一数字为59%。

社区协调反应机制

579.自2006年秋季起,政府各部门开始联合筹组家庭暴力案件社区协调反应机制(CCR),进一步巩固了“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模式,但是,为了确保受害人的安全,必须更加广泛地利用家庭暴力案件独立顾问和跨部门风险评估会议(MARACs)。社区协调反应机制的宗旨是协调在个人和战略意义上为受害人、犯罪者以及所有儿童提供的服务。

“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的背景

580.历史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7个地区法院制定了“家庭暴力案件专家”指导方针,皇家检察署委托开展了两次评估,并于2004/2005年发布了评估结果。结果显示,尽管没有任何一个系统可以被推荐成为模板,但是,家庭暴力案件专家指导方针的确产生了实际效益,包括为受害人提供了有效帮助。它们包括:家庭暴力案件的认罪率和定罪率提高;向警察机关报案并进入起诉阶段的案件数量增加;在受害人撤销起诉的情况下,使检举程序得以继续的证据增多;审理之前撤案的案件数量减少。

581.作为对这些报告所提出的挑战和建议的回应,制定了一个政府跨部门“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方案”。对那些希望建立家庭暴力案件专家体系的法院进行“资格鉴定”。家庭暴力案件特别专家小组使该方案得到进一步巩固,并与负责监督方案实施的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参考资料和指南。

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模式

582.“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不单指法院的做法和程序。它指的是一个系统,其中,法定机构和志愿机构共同致力于将更多罪犯绳之以法。这一点要通过社区协调反应机制来实现,在该机制下,这些机构联合开展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调查、跟踪和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加强信息共享,为受害人提供支助。

583.特别法院系统的一个重大优势在于,各地区未被强加一个固定的模式,这些地区在规模、犯罪率和经济结构上都存在很大差异;不搞“一刀切”。这意味着,该模式的核心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对各地区业已存在的服务进行修订的方式来满足,以满足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的需要,从而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各个地区有效地建立起特别法院系统。

584.要想通过“资格鉴定”,各地区必须表明,自己具备特别法院模式所要求的核心要素。它们包括:

特殊设备

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为受害人和证人分别设置了单独的入口、出口和等候场所,单独安排他们的到达和离开。这确保了受害人与犯罪者不必在法庭外直接面对面。该系统充分利用了各种特别措施,包括环绕证人席的电视屏幕和证人作证的电视实况转播线路,以减轻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人在作证时的压力。

“跨部门风险评估会议”

每个特别法院系统都有一个跨部门风险评估会议提供支持,即MARAC。各部门通过跨部门风险评估会议共享信息,关注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的需要,制定适应受害人及其子女的个人需要的特殊应对机制。(关于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的详情请参见附件1)。

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监测

585.从2003年12月至2006/2007年,家庭暴力案件的成功起诉率从46%上升至65.2%。对2006年4月以来被起诉的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被告人和受害人的性别和种族进行了分析。2006年7-9月的数据显示,95%的有性别记录的被告人为男性,17%有种族记录的被告人来自少数民族社区。85%的有性别记录的受害人为女性,8%有种族记录的受害人来自少数民族社区。

586.还利用一项指标来表示成功起诉案件在涉及逮捕的案件中所占的比例(警察机关绩效评估框架关键诊断指标),每季度发布一次结果。2006年4-9月,平均百分比为17.1%,2005年同期为15.4%。

对检察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培训,为受害人和证人提供支助

587.作为家庭暴力案件处理程序改革工作的一部分,皇家检察署(CPS)于2005年2月对家庭暴力政策和家庭暴力案件检察官指南进行了修订,并且发起了一项为期三年的检察官和社会工作者培训计划,与警察机关联合实施。截止到2006年12月,已有超过2 400名皇家检察署的工作人员接受了家庭暴力案件培训;其中1 784人是检察官和社会工作者。2005年秋,皇家检察署发布了新的《好做法指南》,供全国的检察官使用。截止到2006年年初,内政部与皇家检察署还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各地设立了“证人照料组”,为受害人和证人提供支助。

全国家庭暴力案件应对方案

588.“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方案”为政府于2005年3月公布的“全国家庭暴力案件应对方案”提供了一个中央平台,该执行计划分别于2006年3月和2007年3月被修订。它是一个由政府制定的综合性的跨部门家庭暴力案件反应机制,为政府各部门开展执行工作提供了战略框架。它有以下关键目标:

减少与家庭暴力有关的凶杀案件的数量;

降低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率,尤其是案件高发地区;

提高家庭暴力案件的报告率,尤其是案件高发地区;

提高进入司法程序的家庭暴力报告案件的比例,尤其是案件高发地区和/或社区以及高损耗率地区;以及

确保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人在全国范围内获取适当的保护和支助。

589.《2006年度进展情况报告》见以下网址:www.crimereduction.gov.uk/domesticviolence/domesticviolence61. pdf,《2007年度进展情况报告》见以下网址: www.crimereduction.gov.uk/domesticviolence/domesticviolence066. pdf。

家庭暴力问题跨部门部长级小组

590.家庭暴力问题跨部门部长级小组负责对实施方案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它将涉及消除家庭暴力、强迫婚姻、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和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等问题的多个关键部门联合起来,与地方分权政府的同事一起提供高级别的领导和信誉。该小组负责推进各个领域的工作。

出台《2004年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

591.“全国家庭暴力案件应对方案”进一步强化了《2004年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赋予了许多新权力,并对现有权力进行修订,使受害人在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详情见第2条)。

立法指导方针

592.宪法事务部与皇家法院共同制定了一个指导文件,列明了法院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民事救济和刑事制裁措施,见以下网址:http://www.dca.gov.uk/family/famfr7.htm#latest。目前,我们正在修订这项指导方针,以便将其纳入《2004年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这项工作将于今年晚些时候继续进行(详情见第2条)。

公布家庭暴力协商文件——《安全与司法》

593.“全国家庭暴力案件应对方案”与《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都参考了协商文件《安全与司法》:内政大臣于2003年6月18日公布了政府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提案。它列明了政府打算通过三条途径打击家庭暴力的战略:预防、保护、司法与支助。它包括关于对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方式进行立法改革和非立法性改革的提案。

594.2003年12月,政府发布了《安全与司法应对措施总结:政府关于家庭暴力案件的提案》。与此同时,《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也被提交议会;它包含了许多非立法性措施,政府将在中短期内推进这些提案。

政府家庭暴力官员跨部门小组

595.政府各部门的官员定期举行会晤,审查家庭暴力问题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包括全国应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该小组为家庭暴力问题跨部门部长级小组提供支助,截止到2007年4月,它的7个拟定工作目标如下:

1.利用重要一线专家的所有联系人,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人及早发现和干预;

2.加强家庭暴力部门的能力,为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人提供有效的咨询意见和支助;

3.推动和颁布针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社区协调反应机制;

4.提高家庭暴力案件的报案率和逮捕率;

5.提高发现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比率,尤其是案件高发地区和/或社区以及高损耗率地区;

6.通过刑事司法系统为受害人提供支助,对犯罪者实施管理以降低风险;

7.建立证据库以缩小认识上的差距,尤其是在以下方面:(a)对家庭暴力的性质和范围的认识,以及(b)对降低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率的途径的认识。

为庇护所建设提供资金

596.2003-2006年,政府提供3210万英镑(1570万英镑通过住房公司,1640万英镑来自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的住房战略和支助司),用于建立新的庇护所,对现有庇护所进行改造,新增或改善了大约511个床位。2005-2006年,政府提供200000英镑的资金,用于制定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援助服务网的最低服务标准,为地区妇女庇护所网络提供经过认证的培训和支助。

通过“支助人民方案”帮助人民保持独立

597.“支助人民方案”是一项补助金方案,通过提供与住房有关的支助服务,帮助人们保持独立。该方案于2003年4月制定,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危机预防机制来达到消除社会排斥的目的,帮助人民摆脱危机,防止代价更高的服务干预。2005年3月底公布的“支助人民方案”五年战略列明了政府计划自2005/2006年开始实施的服务提供计划。

598.“支助人民方案”可以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在家庭和社区中更加独立地生活,为那些没有公共资金来源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所提供支助。它也有助于满足某些难以获取服务的妇女组织的需要,例如,通过为特定的少数民族群体提供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庇护所。提供资助的决策由地方政府做出,目前已经有成功的资金提供方案,它们被用于建立新的庇护所和对现有庇护所的条件进行改善。该资金由住房公司与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的住房战略与无家可归支助司联合提供。例子包括:在格里姆斯比新建了一个庇护所,对奇思维克的庇护所进行了改善。

599.2003/2004年,政府在“支助人民方案”上花费了5710万英镑的资金,用于为“有可能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服务。2004/2005年,在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与住房有关的支助方面花费了5740万英镑的资金,2005/2006年花费了5930万英镑。

建立庇护所机制,使受害人拥有自己的住所

600.政府还通过无家可归与住房司的补助金方案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用于发展外展和其他创新模式,如庇护所机制,从而使家庭暴力犯罪(及其他仇恨犯罪)的受害人拥有自己的住所,那里应当安全和适于居住,应当由她们自己决定是否住在那里,犯罪者将不再居住在那里。

601.为了对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过去是副总理办公室)于2005年9月所做的调查做出回应,120个地方政府表示,他们已经建立了庇护所机制,另有165个地方政府计划于2007年3月前建立这一机制。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与地方政府协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庇护所机制建立方案”的联合指导方针,于2006年12月19日发布。

二十四小时全国家庭暴力求助热线

602.除了100万英镑的慈善筹款,政府还在三年内投资了140万英镑,用于开通一条二十四小时全国家庭暴力求助热线(0808 2000 247)。该热线由妇女援助组织与庇护所组织共同发起,并得到“英国庇护所在线”的支持,这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英国全国家庭暴力服务数据库。

雇主核心资源平台——让更多企业加入反家庭暴力的行列

603.2005年3月,政府发起建立了“反家庭暴力企业联盟”,并通过雇主与雇员互动网站建立了一个雇主核心资源平台,雇主可以从该平台获取信息和寻求支持。该联盟是由一些进步公司和组织结合而成的一个团体,这些公司和组织或单独开展行动或采取联合行动,旨在消除家庭暴力所产生的影响。2006年9月,妇女和平等股为其举行了开幕仪式,同时举办了关于对妇女的暴力的国际知名海报展览(Colm Dempsey)。

制定家庭暴力政策,为政府工作人员提供支助

604.2005年,作为人力资源政策的一部分,政府向各部门发布了最佳做法指南,用于指导他们的工作。截止到2007年1月,六个政府部门制定了雇员家庭暴力政策,为他们遭受虐待的工作人员提供支助。对于某些部门,例如皇家检察署,包括了清查自身内部犯罪者的政策。

家庭暴力成本调查

605.妇女和平等股于2004年9月公布了由Sylvia Walby教授所做的关于家庭暴力的经济和社会成本的调查结果。调查对家庭暴力给国家、雇主以及家庭暴力的受害男女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评估。调查所采用的方法是以内政部的犯罪成本框架为基础,包含了与家庭暴力有关的具体成本。这种评估为审查家庭暴力给社会及受害人带来的破坏性后果附加了一个金融的视角。

606.内政部对家庭暴力的犯罪者以及警察/家属的披露信息开展了一项调查,并于2006年4月公布了调查结果。(www.bristol.ac.uk/sps/downloads/FPCW/perpetratorsreport.pdf)对调查结果的进一步分析将于2007年底前公布。将于2007/2008年开展一次定性调查研究,旨在发现男性、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以及某些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中的家庭暴力和性暴力行为受害人的支助需要。

确保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实

607.2003年,内政部与地方政府协会达成了一项为期三年的家庭暴力联合项目,旨在帮助加强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并分享最佳做法。2005年12月,向地方合作伙伴发布了关于制定家庭暴力战略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制定自己的战略。截止到2005年4月,利用“最佳值绩效指标”对地方政府在消除家庭暴力方面的绩效进行了衡量,以评估地方政府在为受害人提供服务方面的总体表现。作为后续行动,向地方政府提供了关于执行“最佳值绩效指标”的支助和建议。

提高出租车司机的认识

608.2003年4月,妇女和平等股与公共运输局以及运输与普通工人工会联合发起了一项提高认识方案,旨在提高黑人出租车司机对家庭暴力的认识,该方案作为试点将持续一年时间。对司机培训内容包括,让他们不要干涉或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观点/建议,只需将庇护所的热线电话号码告诉妇女们,或者必要时,将她们送往最近的警察局或医院。家庭暴力认识培训仍然属于伦敦注册出租车司机在完成法定“文化课”考试之后向他们提供的入门培训的一部分。新司机接受的提高认识培训旨在帮助他们更清楚地了解家庭暴力的程度,并得到一份清单,告诉他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目前,公共运输局和伦敦运输局正着手调查恢复该计划的可行性,并对这项行动中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更新。

做犯罪者的工作

609.自2006年4月起,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各缓刑服务区开始实施一个受委托的家庭暴力犯罪者矫正方案。方案的目标首次由全国罪犯管理局(NOMS)制定。全国的目标是在2006/2007年完成对1 200名罪犯的矫正,目前,各缓刑服务区正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在委托方案中,妇女安全工作者发挥了关键作用,对参与社区和监狱委托方案的受害人和男性的现任伙伴开展工作。为支持这项任务的开展,全国罪犯管理局在2006/2007年为该方案追加了资金,并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了4个培训活动。

610.2005年7月,发布了一项临时性全国家庭暴力政策和战略,为缓刑服务提供国家指导。它的目的是为地方缓刑服务区业已开展的工作提供支助。2006年,撰写了相关文件以支助这项战略,为该战略的原则和实际目标提供详细指导。除其他主题外,还包括针对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做工作,并加强对那些目前或曾经是受害人的妇女罪犯的监督和管理。

强迫婚姻

采取措施保护强迫婚姻的风险人群

611.2005年,内政部与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联合设立了反强迫婚姻股,作为一个负责制定政策、协调项目以及向强迫婚姻的风险人群提供实用性咨询的一站式服务机构。反强迫婚姻股与多个社区团体、妇女团体、非政府组织和法定机构开展紧密合作,致力于消除强迫婚姻。它每年处理大约300起案件。联合王国的大使馆和高级专员署每年帮助、营救或遣返大约200人,其中约85%是妇女。

通过立法将强迫婚姻纳入民事违法范畴,而非刑事犯罪

612.2005年就是否将强迫婚姻列为一种具体犯罪的问题举行了一次大讨论。大多数人认为,制定新法律的做法不是对现有资源的最佳利用,许多人担心,它可能会使这种做法由地上转入地下,于是政府决定,目前不制定具体的刑事法律。反强迫婚姻股目前正准备提供非立法性措施建议,包括继续开展广泛的外展工作方案,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与法定机构加强合作,以贯彻反强迫婚姻的指导方针。除了探索如何更好地利用现有法律资源、民事救济措施以及家庭法院之外,反强迫婚姻股还与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其他部门紧密合作,研究通过制定新法律,将强迫婚姻列为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与社区团体建立联系

613.首席检察官和苏格兰女性男爵分别于2006年10月和11月同社区领袖举行了会晤,商讨社区如何为强迫婚姻和所谓的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受害人提供咨询和支助。皇家检察署于2006/2007年还制定了相关计划,建立四个试点,查明强迫婚姻和所谓的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为未来的指导方针和特别检察官培训提供信息。

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详见第12条)

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暴力行为

614.政府对所谓的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暴力行为极为重视,认为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是一种为宗教、种族和文化所不容的人权犯罪。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被定义为:犯罪者认为其行为是正当的,之所以这样做的理由是为了保护或维护家族的名誉。名誉被认为是一个源自古老的家长制传统和部落传统的概念,在这些传统中,一个人在社区中的权威和身份是通过他的女性亲属的行为和操行来定义和判断的,他对这些女性亲属负有监护职责。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暴力行为常常扎根于不平等和不公平的两性关系的基础上,在这种关系之下,妇女没有选择权,也没有控制自已生命的权利。它包括强迫婚姻和早婚、与嫁妆有关的事件以及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政府通过家庭暴力问题跨部门部长级小组来解决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暴力行为问题。

615.2004年,英国与土耳其共同提交了一份联合国大会决议草案,题目是“致力消除为维护名誉而危害妇女和女孩的罪行”。我们还与高级警官协会(ACPO)以及全国警务工作示范中心开展紧密合作,提高人们对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暴力行为的认识,并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反强迫婚姻股,每年处理大约300起案件(见上文)。其他倡议包括:建立家庭暴力事件风险评估工具包,包括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为第一个英国全国强迫婚姻和为维护名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工作小组提供资金。2006/2007年将继续为该小组提供资金。

强奸和性犯罪

打击对妇女的性犯罪

616.性暴力和性虐待仍然是导致两性不平等的原因和两性不平等所导致的结果,因而被列为英格兰和威尔士政府的优先行动事项。内政部于2005年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2003-2004年期间,英格兰和威尔士发生的所有性犯罪的总成本接近85亿英镑,占针对个人和家庭的犯罪总成本的 23%,每起强奸案的平均成本为76 000英镑。

617.政府于2007年4月公布了一个“性暴力和性虐待问题跨部门行动方案”(www.homeoffice.gov.uk/ documents/Sexual-violence-action-plan),列明了政府及其合作伙伴为消除三个主要领域的性暴力和性虐待而采取的措施:预防,为受害人提供更多的保健和支助服务机会,改进对性暴力和性虐待案件的调查和起诉。自2003年起,政府已经在这些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改进对性暴力和性虐待案件的调查和起诉

618.为改进对性暴力案件的调查,高级警官协会(ACPO)于2005年发布了重大性犯罪案件调查指导方针。以指导方针为基础,一个全国性的警察培训方案目前正在制定当中。政府配备了受过专门训练的警察和专门负责强奸案件起诉工作的特别检察官,以确保这些案件由性暴力案件方面的专家来处理。

《性犯罪法案》

619.政府还通过《2003年性犯罪法案》(见第2条)对性犯罪案件法律框架进行了全面检查,一个性犯罪案件跨部门小组负责监督《法案》的实施。

关于对强奸犯定罪量刑和保护受害人的协商文件

620.作为改善强奸案件的低定罪率状况的努力的一部分,政府于2006年3月发布了一份协商文件,题为“为强奸犯定罪量刑和保护受害人——强奸案件受害人的正义”。该协商文件征集对相关提案的意见,这些提案建议对某些方面的法律规定进行修订,如强奸案件中与同意有关的能力,关于性犯罪对受害人的心理所造成的影响的普通专家证据的可用性,性犯罪案件审理中第一次申诉证据的相关性以及对视频记录证据的利用。政府正考虑对协商文件做出答复,并在适当时候公布答复内容。

推进《反强奸行动方案》

621.2003年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报告谈到了通过《2002年反强奸行动方案》采取的措施,旨在改进对强奸案件的调查和起诉。这些措施已经与警察机关和皇家检察署联合加以推进,并于2007年1月发布了一份强奸案件调查和起诉方法后续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所提建议正通过《性暴力和性虐待行动方案》加以推进,警察机关和皇家检察署制定了各自的行动方案。

专门负责强奸案件起诉工作的特别检察官

622.为了改进对强奸案件的起诉,皇家检察署在2002年12月任命了520名专门负责强奸案件起诉工作的特别检察官,他们接受过《2003年性犯罪法案》和相关问题,如特别措施的培训。在皇家检察署的各司法区,都有一名协调员负责向本司法区的专家提供专家意见,并与其他协调员加强联系,以分享好经验和好做法。

强奸案件检察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

623.2005年,皇家检察署发布了一份关于强奸案件起诉工作的公开政策声明,就起诉程序向申诉人予以说明。最近,皇家检察署开始着手建立一个认证律师系统,授权辩护律师对强奸案件提起诉讼。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参加性犯罪课程的学习,并接受严格的监督。皇家检察署的案件起诉统计显示,2006年4-9月,强奸案件的成功起诉率为53.5%,其他性犯罪案件的成功起诉率为67.1%;2005/2006年,强奸案件的成功起诉率为49.2%,其他性犯罪案件的成功起诉率为65.6%。

确保为性暴力的受害人提供支助

624.过去三年,政府提供大约700万英镑用于改善为受害人提供的服务。它们包括:

扩大性侵害医疗和心理辅导中心(SARCs)网络,性侵害的受害人在这里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接受性健康治疗、咨询和支助。目前已建立了15个性侵害医疗和心理辅导中心,另有6个正在建设当中。2006/2007年度的资金将使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性侵害医疗和心理辅导中心的总数在2008年4月前超过30个;

通过内政部的受害人救助基金为性暴力和性虐待志愿服务机构提供支助;

设立独立性暴力顾问试点并对其进行评估,他们负责就重大问题向性暴力和性虐待的受害人提供咨询服务。

625.目前,卫生部与内政部正在实施一项“暴力和虐待案件受害人预防方案”。旨在提供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指导方针,以便针对儿童性虐待、强奸、性侵害以及基于性别的其他暴力形式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政府已经成立了一个关于性暴力和性虐待问题的利益攸关方咨询小组,成员包括志愿服务机构的代表,包括那些做易受害群体或难接触群体工作的组织。

提高人们对预防性暴力行为的认识

626.2006年,为了提高人们对性暴力和性虐待行为的认识,政府发起了一场宣传运动,让人们在他们的伙伴是否同意的问题上三思而后行。2006/2007年,减少酒精危害运动“了解你的限度”也包括提醒妇女注意在饮酒时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并提醒男性注意确保妇女同意发生性行为。

保障儿童不遭受性暴力和性虐待

627.政府保障儿童不受性暴力和性虐待侵害的工作被纳入到2006年发布的指导文件《共同致力于保障儿童的权益》。2006年,政府还通过立法确立了一项新的审查和预防计划,以确保那些针对儿童和易受害成年人开展工作的人的安全。

对性犯罪者的跟踪和管理

628.目前,政府正在实施一系列监狱和社区性犯罪者矫正方案,建立了一个多部门公共保护安排体系,以确保在对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暴力犯罪和性犯罪者进行评估和管理时开展跨部门合作。它还做出了相应的安排,方便各部门共享犯罪者信息,目前正在对性犯罪者管理安排进行审议。

通过“支助人民方案”解决性工作者的住宿和保健需要

629.北安普敦的“天鹅巢”计划就是“支助人民保健试点”之一,旨在考察“支助人民方案”的政策、计划和组织框架能在多大程度上使社区居民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受益。开展该试点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北安普敦的性工作者的住宿和保健需要,并提供一个支助性住房计划的实例,通过该计划为性工作者共同提供与住房和保健有关的支助,帮助她们摆脱性服务业。

贩运人口(打击贩卖人口的立法和政策措施见第6条)

国际社会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而做的工作

630.国际发展部致力于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尤其是在某些领域,比如女孩教育、孕产及生殖保健、艾滋病毒和艾滋病、司法部门改革,并与民间社团组织、政府伙伴及国际组织合作开展某些自立项目。国际发展部资助世界卫生组织开展了一项关于家庭暴力对健康的影响的大型调查活动。

631.在国家层面上,国际发展部在马拉维开展了一项关于学校性别暴力的实质性调查项目。该调查项目于2005年完成,结果发现,几乎五分之一的女孩曾经遭受性侵害。因此,目前正与多个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制定一项针对学校性暴力的综合性国家应对方案。在加纳,国际发展部通过“权利与声音倡议”(加纳的一个民间社团支助方案)为“反家庭暴力企业联盟”提供支助,并为新的家庭暴力方面的立法宣传工作提供支助。

北爱尔兰

公布反家庭暴力战略

632.继2003年晚些时候开展协商进程之后,政府于2005年10月公布了一项反家庭暴力战略,名为“打击发生在家中的暴力——北爱尔兰反家庭暴力和虐待战略”。该战略承认,虽然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是仍以男性对女性实施暴力为主。最终目的是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家庭暴力和虐待。这一最终目标要通过该战略的以下目标来实现:

改进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的服务和支助;

制定并实施一项针对家庭暴力的优质、协调和跨部门的应对方案;

进一步提高和发展人们对于家庭暴力以及为帮助受害人而采取的措施的普遍认识;

对儿童和青少年以及更广大的公众开展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家庭暴力是错误和不可接受的,让他们能够做出知情选择;

将犯罪者/施暴者绳之以法,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有效干预。

公布反家庭暴力行动计划

633.与反家庭暴力战略一起公布的还有一项为期18个月的行动计划,列明了主要问题,并建议从以下三个主要议题入手来解决家庭暴力问题:预防、保护和司法,以及为受害人提供支助。各部门在参与执行反家庭暴力战略和反家庭暴力行动计划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并已制定了第二个行动计划,涵盖的时间范围是从2007年4月到2008年3月。今后每年都将制定新的行动计划,以便保持目前反家庭暴力战略的执行势头。

反家庭暴力战略取得的成就

634.到目前为止,通过实施反家庭暴力战略所取得的成就包括:为受害人开通了一条二十四小时家庭暴力求助热线;组织目前正在开展的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识和推介热线服务电话;制定和散发雇主指导方针,鼓励他们修改工作场所的规章制度,以便为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员工提供支助;警察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制定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相关政策,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制作并向受害人广泛散发宣传册,告诉他们如何获取刑事和民事法律的保护;在孕产室实施例行询问,鼓励怀孕妇女透露遭受虐待的情况;为宗教团体和政治人物制定新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解决受害人或犯罪者面临的问题。

家庭暴力报告案件的数量增加

635.现在,有更多的受害人向家庭暴力求助热线(每年超过20 000个电话)和警察机关报告家庭暴力案件,2005/2006年度,警察机关给予回应的有23 000件。随着反家庭暴力战略使得这一问题为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受害人寻求帮助和支持。因此,预计今后几年报告案件的数量将继续增加。

为受害人打官司提供帮助

636.北爱尔兰法院在大多数法庭都作了特殊安排,使那些需要出庭的女受害人或女证人可以在单独和安全的场所等候出庭。目前正通过法庭用户小组征求那些法庭女性用户的意见,以便弄清她们需要获取什么样的帮助和信息,以减少与出庭有关的害怕和焦虑。2005年,一共处理了3 505个禁止骚扰令申请,397个占有令申请,1 077个占有及禁止骚扰联合指令申请。在这些关于家庭住房和家庭暴力的申请中,有23%被驳回,14%获得批准。

培训专职家庭暴力案件警察

637.截止到2007年1月,北爱尔兰警察局(PSNI)有40多名专职家庭暴力案件警察。继2004年对这些警察的职责进行审议并开展了适当的调查培训之后,又对家庭暴力案件警察开展了新的培训,让他们负责调查所有侵害人身的犯罪以及家庭暴力犯罪的累犯。除调查职责以外,家庭暴力案件警察还要在诉讼过程中为受害人提供支助和指导,并为调查家庭暴力案件的办案警察提供建议,适当地协助或开展调查。除了保护儿童的事务以外,家庭暴力案件警察还要出席所有儿童保护案件大会和儿童保护案件审议大会的开幕会议,警察对此类会议有重要贡献。

地区性反对性暴力战略草案

638.北爱尔兰办事处会同卫生、社会服务与公共安全部联合主持了一个跨部门小组,该小组的任务是制定一项地区性反对性暴力战略草案。该小组的成员包括来自卫生部门、刑事司法部门以及与该问题有关的政府其他部门的代表。该小组于1月29日发表了一份题为“隐性犯罪,秘密的痛苦”的协商文件,以便在2007年10月底发布最终战略。该战略将考察与性暴力有关的问题及其对受害人、犯罪者及其家庭和整个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并建议按照以下三个主要议题入手来解决这个问题,即预防、保护和司法,以及为受害人提供支助。

制定工作场所的反家庭暴力政策

639.2006年3月,政府出台了一项工作场所政策,旨在为所有民事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帮助,政府各部门都加入了“反家庭暴力企业联盟”(见上文)。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志愿服务部门的许多其他雇主也出台了工作场所政策,地区领导小组还制定了旨在鼓励各行各业的更多雇主今后采纳这些政策的方案。

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住房

640.在北爱尔兰,经过注册的住房协会提供一切社会性住房,包括为那些具有特殊需要以及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住房。日常管理工作由志愿服务组织负责,比如“北爱尔兰妇女援助联盟”(NIWAF)。截止到2006年3月,该联盟为易受害妇女(带孩子或不带孩子)提供了29个庇护所,总计510个床位。今后五年还计划建立3个庇护所,拥有27个床位。

苏格兰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暴力

641.全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小组的主席由社区事务大臣担任,成员包括来自警察机关、教育、卫生、地方政府、种族平等、司法部门以及志愿服务机构的专家。它过去把重点放在家庭暴力方面,目前已经将重心扩大到涵盖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并制定了一项应对基于性别的暴力的战略性方针,该方针强调三个主题,即预防、保护和物资供应。

资助地方项目

642.政府于2006年发起创立了一项新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基金”,每年提供300万英镑的资金一直持续到2008年,用于支助87个按照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议程开展的地方项目。还提供资金用于发展性侵害受害人紧急援助服务,通过地方妇女援助小组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家政服务,以及制定一项全国反家庭暴力培训战略。苏格兰行政院为苏格兰妇女救助中心、性侵害受害人紧急援助服务组织、地方性侵害受害人紧急援助服务中心以及苏格兰家庭暴力求助热线提供核心资金。

建立反强迫婚姻网,解决强迫婚姻问题

643.2005年3月,苏格兰行政院建立了反强迫婚姻网,将苏格兰的主要法定和志愿机构联合起来,分享专业技术并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以解决反强迫婚姻问题。同一年,苏格兰行政院与联合王国政府举行磋商,审议反强迫婚姻立法的好处和存在的风险,以便直接听取受害人的意见。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提高认识、开展教育以及为受害人提供支助是关键问题。

提供资金用于开展提高认识活动

644.苏格兰行政院与反强迫婚姻网共同为计划于2007年夏季举行的一系列提高认识/磋商活动提供了资金,并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发展这一领域的工作计划。苏格兰行政院还向阿米娜(穆斯林妇女资源中心)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PPP项目提供资助,并资助英国巴基斯坦人委员会(苏格兰)在一些可能受强迫婚姻影响的社区开展提高认识活动。苏格兰行政院还计划进一步开发其反强迫婚姻网页: http://www.scotland.gov.uk/Topics/ People/Equality/18500/Forced。另外,苏格兰未成年人服务机构的策划者被要求2005/2008年未成年人服务计划中将那些遭遇家庭虐待的儿童和青少年作为发展服务时的优先考虑对象。

成立全国反家庭虐待执行小组

645.全国反家庭虐待执行小组于2006年12月成立,负责为那些遭遇家庭虐待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服务。该小组下辖两个小组:“让所有未成年人享有平等权利”及未成年人服务战略小组(是内阁儿童和青少年服务执行小组),由社区事务大臣担任主席的全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小组。执行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实施和监督与儿童、青少年和家庭虐待有关的执行/行动方案。

建立反家庭虐待探路者试点方案

646.政府于2006年年末还启动了“让所有未成年人享有平等权利”反家庭虐待探路者试点方案。该方案将致力于改变机构的工作方式,为警察机关和其他机构提供应对家庭虐待事件的长远方案。它的目标是:确保所有机构将未成年人的需要和利益置于活动的核心位置;所有相关机构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进行更好的合作:对跨部门合作的框架和工具进行试验和简化,然后向全国推广;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虐待的情况采取统一、及时和适当的方针;为“单一评估、记录和规划”方案提供专家建议;对试点方案结束后提供优质服务进行持续的和可持续的改进。

在法庭上提供特别措施保护未成年证人和易受害证人

647.《2004年易受害证人法案(苏格兰)》于2004年4月获得王室批准。《法案》旨在为出庭作证的未成年证人和易受害成年证人提供支助和保护。它赋予高等法院和郡法院对此类证人提供的特别措施以法律效力,旨在确保他们在刑事和民事诉讼中能够提供最佳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绝大多数特别措施平等适用于控辩双方的证人以及被告人。《法案》还加强了对易受害证人的保护力度,在特定类型的案件中防止被告人直接质问证人,并对性犯罪案件在进行未成年人听证诉讼的过程中的质问做出限制。

这项法律对妇女的重要意义

648.《法案》对妇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特别措施能使那些遭遇性犯罪或其他犯罪侵害的受害女性在出庭作证时感到更加有信心。关于性犯罪,《法案》对性犯罪案件在进行未成年人听证诉讼的过程中的质问做出限制,限制旨在揭示证人在性或其他方面具有不良性格特征的质问。在特定类型的案件中,《法案》禁止被告人亲自为自己辩护,降低证人受到胁迫的可能性。《法案》还允许检方在性犯罪案件中使用专家证据,来解释控告人的行为,以反驳对证人的信誉和可靠性的任何负面推论。

649.对易受害证人的定义范围被扩大,包括了所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证人,他们将自动享受标准的特别措施(见下文),易受害的成年证人目前包括在以下方面存在很大风险的任何人,即他们的证据质量可能由于作证时感到害怕或悲伤而发生减损。

特别措施

650.特别措施包括:

在法庭上设置环绕证人席的电视屏幕(未成年证人也享受该项标准的特别措施,但不适用于被告人);

证人作证的电视实况转播线路(也是一项标准的特别措施);

允许陪护人一同出庭(也是一项标准的特别措施,但是只有与电视屏幕和电视实况转播线路一起使用时才作为一项标准的特别措施);

使用先前的陈述作为主要证据(不适用于民事诉讼);以及

采纳专员提供的证据(2007年以前不适用于性犯罪案件)。

651.《法案》将分阶段实施。目前,特别措施适用于高等法院和郡法院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陪审团审理和未成年人听证诉讼中的未成年证人和易受害的成年证人。自2007年4月起,它们适用于郡法院简易诉讼程序中的未成年证人,最迟将自2008年4月起,开始适用于类似程序中的易受害的成年证人。预计自2007年11月1日起,它们也将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未成年证人和易受害成年证人。

审查对性犯罪案件的调查和起诉

652.2004年10月,皇家和地方检察官业务办公室(COPFS)着手对苏格兰的性犯罪案件的调查和起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2006年6月,公布了一份报告和50项建议,报告以批评的眼光对皇家和地方检察官业务办公室开展的与此类案件有关的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审查。目前正在实施一项为期三年的执行方案。

653.审查承认,现行法律框架的许多方面,包括对确证事实的要求以及Moorov法则的规定,都使案件的起诉工作受到限制。该报告提到了以下问题:检察官员培训架构;案件预审方针;联系受害人以及受害人出庭准备工作等。值得注意的是,报告证实,除了那些存在无法克服的劣势的案件以外,都会做出有利于检方的假定,对“没有合理定罪前景”进行客观评价。将重视对案件的管理,查明和克服劣势,及早解决对证据质量的严重关切。为克服这些劣势,必须让受害人自愿提出难以回答的问题。为确保从案件的结果中学习经验,皇家和地方检察官业务办公室内部以及皇家和地方检察官业务办公室与警察机关之间都加强了对反馈系统的使用,这对确保案件调查和准备工作的高标准也是非常重要的。

威尔士

制定一项全威尔士战略

654.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家庭虐待案件刑事方面由内政部主管。但是,威尔士议会政府对许多交叉问题负有分权责任,包括保健、社会服务和儿童保护。2005年3月公布了“消除家庭虐待:全威尔士国家战略”。

655.该战略为制定地方行动方案提供了一个重要框架,并强调了开展跨部门联合行动的必要性,以便分享信息和最佳做法。全威尔士反家庭虐待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战略的执行。威尔士议会政府将性别问题和平等问题纳入到这项战略之中。为促进男女平等,自2004年起,威尔士议会政府开始向全威尔士家庭虐待求助热线提供部分资金,受理男性、女性和儿童的电话。这是一个二十四小时服务电话,为所有家庭虐待的受害人提供免费的保密建议。

为受害人提供资金和支助

656.2006/2007年,分别为2007/2008年和2008/2009年的反家庭虐待项目提供194.3万英镑和197.4万英镑的资金。全社区安全伙伴关系必须审议和考虑包括两性平等在内的所有平等问题。必须为所有家庭虐待的受害人,包括男性、女性、儿童和同性恋,提供支助服务。威尔士议会政府为黑人妇女救助协会提供核心资助;2006/2007年度、2007/2008年度和2008/2009年度的拨款达207 569英镑。威尔士议会政府还为全威尔士家庭虐待全国求助热线提供资助; 2006/2007年度、2007/2008年度和2008/2009年度来自反家庭虐待基金的拨款达244 410英镑。威尔士议会政府还资助威尔士各社区安全伙伴关系的反家庭虐待联合协调员,以便为家庭虐待的受害人提供支助。

657.威尔士议会政府于2006/2009年向威尔士妇女援助组织拨款25万英镑,用于将全威尔士家庭虐待求助热线的服务时间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威尔士议会政府正在招募反强迫婚姻后备人员,以推进反强迫婚姻议程并查明强迫婚姻问题在威尔士的严重程度。

确保提供庇护所

658. 有30个地方团体向威尔士妇女援助组织提供援助,建立了41个庇护所和22个信息中心。威尔士议会政府向威尔士妇女援助组织提供核心资助,2006/2007年至2008/2009年的资助达到357 185英镑。

家庭法案

应对各种家庭关系类型

659.父母分居的情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为此,政府于2005年1月公布了一份文件《父母分居:未成年人的需要与父母的责任》。文件包含了一项涉及范围很广的改革方案,旨在改善参与儿童的实际状况。“关系分类方案”包含多个单独项目,由不同机构分别执行,包括宪法事务部、教育和技能部、儿童和家庭法院咨询服务局以及法律服务委员会。

指控伤害案件中的及早查明

660.2005年1月,政府公布了《2002年收养和儿童法案》修正案,规定了新的伤害形式,旨在为指控伤害案件的及早查明提供帮助。修正案还明确了伤害的定义,伤害包括因目击或听到另一人遭受虐待而受到的伤害。目前正在评估这些形式所产生的影响。

公布修订后的子女养育方案

661.政府于2006年3月2日公布了修订后的子女养育方案,它将有助于鼓励父母协同养育子女以及在父母分居的困难情况下提供帮助。2005年1月,教育和技能部也宣布为儿童联谊服务机构追加资金(2006/2007年300万英镑,2007/2008年450万英镑)。这些资金将用于支助儿童联谊中心和开展联谊活动,包括依照《2006年儿童和收养法案》开展的活动,例如子女养育方案和信息发布会。2006/2007年度,300万英镑中的120万英镑已被拨付给接受指导的儿童联谊中心。预计不久之后就会提出关于分配所余款项的提案。

对联谊申请的新安排

662.教育和技能部通过“家庭决议试点项目”对处理联谊申请的安排进行了试验。该项目于2005年9月结束,评估报告于2006年3月公布。

《同性关系法案》关于同性配偶分居的规定

663.《同性关系法案》于2005年12月生效,为同性配偶规定类似于离婚和附属救济措施的诉讼程序(见第2条)。

修订《1953年出生和死亡登记法案》

664.《同性关系法案》(见上文)还对《1953年出生和死亡登记法案》进行了修订,允许健在的同性伴侣以尚存配偶的同行身份为其伴侣进行死亡登记。政府继续寻找机会修订主要法律,将死亡登记的权利扩大适用于婚外尚存伴侣或同性尚存伴侣。

提高公众对同居法律地位的认识

665.宪法事务部资助开展了一项为期三年的运动(2007年3月结束),旨在提高公众对同居法律地位的认识。此项运动旨在帮助人们进一步提高对于已婚伴侣关系和未婚伴侣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的差异的认识,为同居者提供关于如何保护自身及其亲属的实用性建议,如果他们希望这样做的话。有三个网站提供了一系列关于同居问题的实用性资讯:www.advicenow.org.uk/livingtogether;www.oneplusone;org.uk/ marriedornot。政府从参与该项目的两个组织所做的定性研究结果中发现,咨询机制提高了同居者对于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法律委员会关于同居者权利的项目

666.法律委员会的第九个法律改革方案于2005年7月开始实施,其中包含一个关于同居者的权利和义务的项目。它正在考虑同居配偶因分居或死亡而终止关系时适用什么样的法律规定。它特别强调减小同居者或其子女在这种情形下所面临的潜在财政困难。2006年6月公布了一份协商文件,预计法律委员会将于2007年夏天公布其最终报告。此后,宪法事务部将考虑如何采取措施以便落实他们提出的建议。

北爱尔兰

消除家庭法律中的模糊领域

667.《2005年北爱尔兰法律改革(杂项规定)法令》消除了家庭法律中的三个男女享受不同待遇的模糊领域:关于抚养的习惯法,家务管理费有关的规则,以及关于配偶站转移财产的事先假定。这些规定于2005年11月15日生效。

苏格兰

颁布新的家庭法律

668.《2006年家庭法案(苏格兰)》于2006年5月4日生效。它规定了(同性或异性)同居者在分居或一方死亡情况下享有的新权利;缩短了离婚诉讼中表明婚姻发生无法挽回的破裂所需要的不同居的时间;废除了不合法的地位;赋予所有父母养育子女的责任和权利,自2006年5月4日起,由父母共同为子女进行出生登记。

669.值得注意的是,《法案》第24节明确指出,法院在决定是否依照《1995年儿童法案(苏格兰)》做出与养育子女的义务和权利有关的命令时必须对“虐待”或遭受虐待(针对儿童或者针对儿童的照料人)的风险予以考虑。苏格兰行政院与利益攸关方密切合作,比如苏格兰妇女援助组织和“儿童优先”,起草一项定义,在保护最容易受害的人士的同时,规定法院在每起案件中可以自主决定怎样做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

670.另外,第15节规定,在由于宗教上的障碍而无法再婚的情况下,允许法院延迟签发离婚令。该节以及2006年第253期《苏格兰法定文书》共同致力于解决宗教离婚证书遭到犹太法律拒绝(被称为“get”)这一难题。这就意味着,只有当丈夫自愿给妻子一个“get”并且妻子自愿接受它时,一个婚姻才可以被解体。妇女只有在收入了“get”的情况下才可以再婚。否则,将对她和她的孩子产生长期影响。犹太团体与行政院共同致力于找到一个法律上的救济措施。法院将于2007年出台相关规则。如果未来其他宗教团体面临类似的难题时,苏格兰部长会议可以制定进一步的规章条例。

缩略语

A

ACAS –咨询、调解和仲裁局

ACPO –高级警官协会

AIDS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ALF –全民教育基金

ALG –成人教育助学金项目

ALO –成人教育选修项目

B

BBC –英国广播公司

BME –黑人和少数民族群体

BVPI –最佳价值绩效指标

C

CA –照料人补贴

CAFCASS –儿童和家庭法院咨询服务局

CCP –首席皇家检察官

CCR –社区协调反应机制

CEHR –平等和人权事务委员会

CHD –冠心病

CLG –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

COPFS –皇家和地方检察官业务办公室

CPAG –消除未成年人贫穷行动小组

CPS –皇家检察署

CSIP –改进护理服务伙伴关系组织

CSW –妇女地位委员会

CTC –未成年人抵税额

CtOG –缩小机会差距

CVD –心血管疾病

D

DAF –贫困地区基金

DARD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DCA –宪法事务部

DCMS –文化、媒体和体育部

DDA –《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案》

DfES–教育和技能部

DfID –国际发展部

DH –卫生部

DLR –反歧视法律制度研究

DRC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DTI –贸易和工业部

DV –家庭暴力

DVCV –《2004年家庭暴力、犯罪与受害人法案》

DVD–多用途数字化存储光碟(简称“数字多功能光盘”)

DVO –家庭暴力案件警察

DWP –就业及退休保障部

E

ECHR –欧洲人权法院

ECJ –欧洲法院

EEA –欧洲经济区

EEDA –英格兰东部经济发展署

EGAMS –紧急孕产服务专家小组

EOC –平等机会委员会

ERDF –欧洲地区发展基金

ESF –欧洲社会基金

EU –欧洲联盟

EU PBSP –欧盟建设可持续繁荣纲要

F

FCO –外交和联邦事务部

FE –进修

FGM –切割女性生殖器官

G

GB –大不列颠

GCSE –普通中等教育资格证书

GE & WMH –两性平等与妇女心理健康

GFI –正式普查

GNVQs –全国普通职业资格证书

GP –普通从业者

GSSG –扎实起步统筹财政补贴

H

HE –高等教育

HM –女王陛下

HMIE –皇家教育督导员

HMRC –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

I

IAG –独立咨询小组(第12条–健康)

IAG –信息、咨询与指导(第10条–教育)

IDVA –独立家庭暴力顾问

ILO –国际劳工组织

INSET –军队教育与培训

ITEC –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

ITT –老师入门培训

IWF –互联网观察基金会

J

JCP –就业中心

L

LBC –液基细胞学

LEGI –地方企业发展倡议

LGA –地方政府协会

LSC–学习和技能委员会(第10条:教育)

LSC–法律服务委员会(第16条:婚姻和家庭法上的平等)

LSF –学生支助基金

M

MARAC –跨部门风险评估会议

MoD –国防部

MP –国会议员

MEP –欧洲议会议员

MSP –苏格兰议会议员

N

NACP –全国Connexions伙伴关系协会

NCSL –全国学校领导人学院

NDDP –残疾人新政

NDLP –单亲新政

NGO –非政府组织

NHS –全国保健服务机构

NI –北爱尔兰

NICE –全国最佳临床服务研究所

NIMHE –英格兰国家心理健康学会

NIO –北爱尔兰办事处

NIRWN –北爱尔兰农村妇女网

NIWAF –北爱尔兰妇女援助联盟

NMHP –全国心理健康伙伴关系

NMW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NOF –新机遇基金

NOMS –全国罪犯管理局

NPQH –全国校长专业资格审定制度

NPSA –全国病人安全保障局

NSF –全国服务框架

NSIP –全国社会包容方案

NVQ –全国职业资格

O

OFCOM –交通部

OFMDFM –第一总理暨副总理办公室

OFSTED –教育标准办公室

OSC –校外照料

OSI –科学与创新办公室

P

PA –公共权力机关

PCT –初级医疗监护所

PSA –《公共服务协定》

PSHE –个人、社会及健康教育课程

PSNI –北爱尔兰警察局

Q

QIS –苏格兰质量优化论坛

R

RDA –地区发展机构

RDP –农村发展计划

RRA –《种族关系法案》

RTF –农村交通基金

RTS –地区交通战略

S

SARC –性侵害医疗和心理辅导中心

SGOSS –校长一站式服务机构

SDVC –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法院

SEA –科学与工程大使

SEEDA –英格兰东南经济发展署

SET –理工和技术领域

SETNET –理工、技术与数学网

SR –开支审查

SRE –性和性关系教育

SSG –学校标准补助金

STEM –科学、技术、工程与数学

STI –性传染疾病

T

TSN –确定社会需要

U

UASC –寻求庇护的无人陪伴儿童

UNFPA –联合国人口基金

UK –联合王国

UNICEF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UNIFEM –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

UKRC –联合王国资源中心

UKTC –联合王国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中心

V

VAT –增值税

VAW –对妇女的暴力

W

WEU –妇女和平等股

WFI –工作面谈

WHO –世界卫生组织

WNC –全国妇女委员会

WORP –克制妇女犯罪行为方案

WRAP –福利改革与养恤金法案

WTC –工作税收抵免

WWC –妇女和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