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部长的百分比

占副部长的百分比

2005

23.1

15.4

2006

23.1

23.1

2007

30.8

23.1

2008

30.8

15.4

行政部门——政府任期第一年(2005年)妇女担任的政治职位

民选

任命

省议会 17.1%

具有托付责任的职位 21.3%

立法部门

立法机构中的政党

在众议院所占百分比

在参议院所占百分比

总计

进步联盟-广泛阵线新多数

15 . 4

18 . 8

16 . 2

民族党

8 . 3

0 . 0

0 . 4

红党

0 . 0

0 . 0

0 . 0

定型观念与教育

13.按照委员会审议缔约国第二次和第三次定期报告时提出的建议,请介绍乌拉圭为消除国内社会文化中长期存在的歧视妇女的定型观念而采取的措施,特别是针对传播媒体、司法人员和教育专业人员的措施。

全国妇女事务局优先重视为新闻工作者和新闻机构开展提高认识活动和培训,以便媒体将两性平等问题和其他与妇女尤其有关的问题纳入它们的议程。为此,2007年为全国的新闻工作者和新闻机构以及不同社会组织的新闻官员举办了“在媒体中采取两性平等做法的挑战”讲习班。

在执行了机会和权利平等计划后,在全国公共教育署中央理事会成立了一个协调机制,称为“教育、两性平等和家庭暴力”。在该机制范围内组织和协调了几项关于家庭暴力、教育和两性平等问题的活动。值得指出的是,2007年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400名教师参加了培训讲习班,向所有公共教育机构分发了材料。还是在2007年,小学教育局宣布家庭暴力问题关涉到教育,并鼓励在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之前的一周里,在课堂上讨论这一问题。

14.提供最新资料,说明缔约国有关将性教育列入学校课程的提案。

全国公共教育局中央委员会在2005年12月14日第35号法决议4(Exp. 1-100213/05)中决定:“建立一个由小学、中学和技术学校培训委员会、教师培训和提高业务局、中央委员会卫生教育局和公共卫生部卫生总局的代表组成的性教育委员会”,原则上确定制定一个乌拉圭公共教育的性教育草案,于2006年6月30日前提交给中央委员会。

这一文件起草完毕,它总结了在六个月中收集到的各种意见,以便在了解现实情况的同时提出一个参与性提案,提案应尊重教育界和一般公众的意愿和看法,并让年轻人发表意见。

在把草案提交给全国公共教育局中央委员会后,该委员会在2006年11月16日第Ext.35号法决议1(Exp.1-100318/06)中决定全面批准“把性教育列入正规教育制度:工作提案”,并注意到提案的技术和概念素质。把协调有关必要活动的任务交给了性教育委员会,以便协同各自的相关机构实施一个性教育方案,该方案在获得各自的委员会或局批准后将推动全国公共教育下一级系统在这方面实施具体的次级方案。

15.报告说,2005年12月设立并于2006年正式成立了性教育委员会。委员会的任务是制订新的性教育方案,供2007年执行。请提供有关该方案的内容和第一年执行取得的成果的信息。

性教育方案贯穿各个领域,涉及人权、生物医学伦理和促进全面健康。以下三个概念问题也同时涉及这一点:性能力与个人成长过程之间的联系、儿童和青少年期的成长与促进全面健康以及教育工作进行公民人权教育的作用。人们认为性能力“是人的一个构成部分,包含了人格,与人的感情、情感和家庭生活有密切关系,通过社会关系和各种不同的关联来表现,而这些关系和关联确立社会成员在特定历史、经济、社会和文化阶段的地位”。它包括促进整体健康的概念,加强和增加教育具有的改善人生活质量的价值。

人的性能力涉及不同方面:生理、心理、社会文化、价值、交流和生殖等方面以及性成熟过程;相当于性特征、性取向和性多元化概念。

就基本技术周期的具体概念内容而言,应强调:

–我们文化中关于性活动的信念和职责:妇女、女性特征和性活动、两性的职责。统一模式的内容:被动性、依赖性、生养子女、在家庭中的特权。女性的性活动:性被动、对身体和性悦的无知、允许有的性活动——结婚。

–男子、阳性和性能力。性别的作用:主导模式的构成:社会、文化和家庭的组建。特性和指定作用。男子性能力的模式:新做法、权力的行使、在社会和文化方面的期盼和与之相对的个人的期望和生活经历。

–愉悦和性行为:概念化、自体性行为——性行为。

–虚构之言和偏见:有关手淫的虚构之言、羞怯、耻辱、恐惧。

–性交易。

–性发展过程:染色体、性腺和性的法律定义。深化以下概念:性特征,性取向和性多元化。

–性心理发展:人类性反应:生理、愉悦、交流、情感等方面和有关性高潮的传说。

–初次性活动:初次性活动的惯例。

–男性和女性性器官的构造和功能:性器官的成熟、配子、性周期。下丘脑——垂体中枢。月经和遗精。

–青少年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避孕、生殖力和怀孕。诊断、小两口的生理和心理变化、护理和责任:选择和愿望。

–少女怀孕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后果。分娩:阶段和神经内分泌调理。

–健康:变化中的概念。儿童和青少年权利及其与健康和教育的关系:学校的作用。卫生组织提出的成长概念。

–促进青少年时期的健康。在个人、家庭和社会一级进行保护:生活计划。心理、社会和文化健康的决定因素。

–性健康: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毒/艾滋病、淋病、梅毒、乙型肝炎。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确定消费者社会的概念:消费的含义和价值:“拥有”高于“价值”。诉讼、法令和社会监控。选举自由?两性必求、同龄群、消费的享受和互助关系。接受。不歧视。融入。

–有关貌美的陈旧概念及其与营养不良疾病的关系。

–使用空闲时间的健康方法。

–地方和省一级的保健服务。

教师培训

决定把性教育列入国家公共教育局的所有下属系统意味着将其列入教师培训。这样才能确保教师拥有必要的信息,根据中央领导委员会核准的建议,在课堂上为儿童、少年和青年上课和讲授有关性能力的课题。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采取了以下行动:

–在2008年新计划第二年的课程中列入了一个必须参加的讲习班,即共同培训核心。它是在全国培训校长、教授、教师和技师的一个内容。还有一个可在第四年上的关于学科和教学的选修课。

–确定了不同学科的具体主题单元(社会学、心理学、哲学、历史、生活和环境教育等)。

–着手列入不必每次面授的方式。

必须参加的讲习班将讨论性能力及其涉及的各个方面。性发展在特定社会环境下受生理和心理因素的影响,将从现代角度,而决不是机械地从身心以及主观和客观的双重角度来看待。将参照一个框架来看待性发展,在对人、对主观性、特性和性别进行解释时列入“构造“和“复杂性”的概念。另一个重要方面是伦理道德,例如生物伦理和有关权利。在尊重、同情和负责以及非理性和感情色彩基础上确定人的特性应能够融入经历和概念,以便培养独立性和情感。最后性活动的人类和历史文化渊源将有助于形成一个人类有史以来在紧张和不确定的情况下自身进行实践,既是生产者又是产物的概念。

今年正在规划这一课程,因此没有具体成果,正在进行评估。

16.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为防止怀孕少女离校和确保她们在分娩后返回学校而采取的措施。

中央理事会在1999年5月18日第34号法令决议1中决定按该项行政法令建立一个特别制度,用于监测国家公共教育管理局下属的中学和大学的到校上课情况,协助怀孕和产后学生。

公共卫生部卫生总局的全国青少年方案2007年核准了一个社会教育工作者进行干预的程序。这是社会教育工作者的一个工具,旨在为有子女的青少年及其子女提供支助,避免今后意外怀孕,通过让有孩子的青少年返回学校、进入劳工市场和其他社交场所来促使他们融入社会,因此要争取让青少年能够有计划地规划其生活。

社会发展部的家庭方案优先合理安排各级有关青少年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责任。工作的重点是通过鼓励青少年制订个人项目,来避免、照料和减少意外怀孕。为此,同公共卫生部和这一领域中的公共和私人机构一起制订了综合统一行动。有关工作涉及三个中心领域:

–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年中陪伴为人父母的青少年;

–培训青年倡导人;

–建立专门处理青少年全面健康问题的场所。

通过举办青年人参加的有关这一主题的讲习班来开展能力建设,重点是预防意外怀孕、对青年倡导人进行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培训,让他们在其后向父母宣传和传播信息,成为协助在本社区开展健康活动的人员。这些倡导人参加全国青年事务局开办的青年倡导人课程,加强青年能力建设和增强能力工作的协调和合理性。此外,还推动他们参加上面提到的社会教育工作者方案。

2006年,作为全国公共教育局和中学教育委员会联合开展的工作的一部分,全国青年事务局和社会发展部的家庭方案要注意解决青少年中学到校上课率低的问题。课堂社区方案是同有关学校建立联系:课堂社区有各种干预措施,旨在把未接受正规教育的青年纳入正规教育系统,它由民间社会组织管理,并由中学教育委员会来授课。方案的目标是让2 500名12至15岁的青少年重新返回社会,这些青少年居住在蒙得维的亚、Canelones和San José、马尔多纳多省等地,因以下原因没有上正规中学:㈠ 逃学;㈡ 从来没有到学校注册;㈢上完初中第一年,很有可能逃学(一再旷课,课堂表现不好和与同学相处不好,成绩差)。为了实现有关目标,要争取做到让他们重新上学并留在公立中学中。

就业

17.阐述有关消除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的方案产生的影响,尤其是消除在对妇女产生不利影响的失业、低工资和男女薪酬差距等方面和促进并确保男女就业平等方面的影响。并阐述有关通过(2004年)全国机会均等待遇相同计划的建议的现状,说明取得的成果。

乌拉圭没有消除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的方案,因此无法分析对失业、薪金金额和男女工资差距等具体指标的影响。让妇女享有平等机会是一个促进顾及性别因素的就业的培训方案,旨在帮助妇女平等地进入劳工市场。

(2004年)全国机会均等待遇相同计划已作为一个战略要点列入第一个机会和权利平等国家计划(2007-2011年),条件是国家、商界和工会都表示同意。

本届政府恢复采用的工资建议中列有关于两性平等的条款。

18.提供资料说明2005和2006年登记存档的工作场所性骚扰指控的后续情况。请说明是否对这些指控进行了调查,以及对骚扰者进行了哪些处罚。

2005年审理了3个性骚扰指控,其中2个指控的受害人为女性,1个为男性。就妇女遭受性骚扰的行业而言,一个发生在餐饮业,一个发生在家政业。男子遭受性骚扰发生在海事部门。由于缺乏证据,这些案子最终都没有进行处罚。

2006年审理了3项涉及工人的指控,1个发生在服务业,2个发生在贸易界。2个案件因缺乏证据被搁置起来。第3个案件根据提供的证据获得审理,指控人在依法提出索赔的同时,要求在法庭结案前提供诉讼的副本和行政调查的补充说明。

在2007年提交了第EXPTE 15946/2007号指控。在事先传唤女工、骚扰者和雇主后定于2007年12月27日进行听审。2007年12月26日,超市业主到庭,要求增加和解程序,并要求将诉讼搁置起来。同时,各方达成和解协议,特别声明提交给劳工和社会安全总检查局的指控无效。

19.请阐述实施2006年11月有关家政的第18065号法的结果。报告说,2004年有87.2%的家政工人没有加入社会安全制度。请向委员会通报家政工人目前在何种程度上享有社会安全制度。

据劳工和社会安全部说,迄今尚未评估或评定迄今产生的影响。

全国妇女事务局2007年对乌拉圭家政服务情况进行了调查。这一调查的结果将在7月公布。

20.报告说,虽然有权审理劳工案件的法官可以下令采取措施终止对妇女的歧视,但没有有关恢复工作的法律条款。缔约国是否有为此修改劳工法的计划?

21.报告表明,没有关于按国际劳工组织156号公约和第165号建议的规定在公共或私营工作场所设立托儿所或幼儿园的立法。缔约国是否有遵守这些国际标准的计划,如果没有,存在哪些障碍?

保健

22.报告承认1938年1月24日第9763号法缺乏效力,该法将自愿堕胎视为犯罪行为,但确认可以因“家庭名声”而减罪。它还承认该法并不有助于减少私下进行的不安全堕胎,因为这种堕胎在不断增加。请表明是否有计划修改这一法律,并提供有关保护生殖健康法草案的最新资料。

有一项已完成起草工作的立法,得到参议院半数议员的支持。众议院目前正在提出其立场,审议要采取哪些政治步骤来确保该法获得通过,因为共和国总统已经承诺否决该法。新闻界对该法进行了广泛报道,公众也在公开会议和集会上发表对其发表看法。公众舆论调查表明该法得到63%民众的支持。

23.请提供有关不安全堕胎的数据,因为报告称其为缔约国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

没有关于有多少例堕胎的官方数字。社会研究人员提供的最新数据表明,估计每年有33 000例堕胎。

24.请提供资料,说明第369号部委法令及其议定书和临床准则以及报告提到的各种防止意外怀孕方案产生的影响。

部委法令在质的方面产生的影响大于在量的方面产生的影响。从质的方面来看,它促使病人与保健系统的关系发生转变,医治更加注重人的权利。它还起很大的作用,帮助消除堕胎引起的耻辱,从保健的角度来看待意外怀孕妇女的问题。

从量的角度来看,有8个保健中心,即2个省中心和6个社区诊所,正式执行这一法令。Pereira Rossell医院、乌拉圭妇产总医院和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诊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下午5时执行该法令,平均每天有30名意外怀孕妇女到那里看病。

就预防意外怀孕方案而言,提供避孕工具发展最快。2007年的年购买量比2006年增加20%,向最边远地区保健中心分发避孕工具的工作得到改善。内地的分发点从157个增加到610个,分发点的乡村医生为小村镇的民众看病。

25.缔约国确认它没有最新的按性别分列的计划生育覆盖面数据。请阐述报告提到的各个方案为改变这一情况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结果(第57段)。

已经改进了有关计划生育覆盖面的数据登记系统。

26.报告指出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流行率从2000年的0.23%上升到2004年的0.45%。请提供关于到2007年底的艾滋病毒/艾滋病发病率的最新数据。请阐述缔约国正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来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尤其请提供有关预防措施和孕妇医治问题的资料,并说明孕妇是否能够获得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

艾滋病毒/艾滋病在乌拉圭的某些群体中比较集中,一般民众的艾滋病毒感染率低于1%,而比较容易感染艾滋病毒的群体(囚犯、性工作者、吸毒者和同性恋)的感染率高于5%。截至2007年10月30日,根据上报给公共健康监测处的累计数据,总共有10 324名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其中7 168人为艾滋病毒感染者,3 156人为艾滋病患者。

艾滋病流行的情况表明,乌拉圭艾滋病毒的感染率有上升的趋势;根据预测/ Centinela:2000年为0.23%,2002年为0.36%,2004年为0.45%。感染者的平均年龄在下降,女性的比例在增加。疾病的流行主要集中在首都蒙得维的亚(77%)、首都周边地区(城郊、Canelones和San José)、马尔多纳多省(旅游区)和与巴西接壤的边境城镇。乌拉圭民众一直对艾滋病毒的传染途径以及性生活和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有关风险存在错误的认识。2007年12月,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优先方案协同MORI小组进行了知识、态度和习俗的调查,调查的初步结果证实乌拉圭社会的民众,特别是最容易通过性途径感染的人有以下倾向:

–在15至24岁的人中,有18%的人说第一次性生活时还不到15岁(24%为男性,10%为女性);16%的人以为艾滋病毒是通过同饮一杯巴拉圭茶传播的;6%的人认为身体健康的人不会感染艾滋病毒;4%的人认为使用避孕套并不会减少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

公共卫生部卫生总局下属的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优先方案的主要职能是:

1.在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领域起监督作用,推动各行动者建立联系,制订和规划全国性的规范性准则;

2.推行有教育和传播方面内容的公共保健政策;

3.监测和评估现行的规章和保健人员提供的服务。

此外,卫生总局还通过全国少年方案,争取推动和主导制订一个贯穿不同领域的少年和青年计划,让社区和家庭都参与,建立一个推行健康生活方式的综合照料少年模式,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不仅注重家庭,而且注重社会的支持,让青年积极参与。

乌拉圭与该区域其他国家(智利、阿根廷、巴西、秘鲁和巴拉圭)一起,在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巴西卫生部)国际技术合作中心和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艾滋病规划署)的支持下,执行有关统一性保健、预防艾滋病毒和预防学校中吸毒行为等方面的公共政策的项目,其中重点在正规教育系统中实施性教育方案(巩固乌拉圭正在开展的工作),在各方(国家、民间社会、国际组织)的协调下,制订一个多方项目,不仅将教育系统视为重点领域,而且同样注重社区非正规教育系统。

方案还开展工作,以制订全国公共教育局中央理事会的正规教育系统的性教育方案。

关于孕妇的预防、医治和照料措施,乌拉圭颁布了有关为公共和私营行业中的所有艾滋病患者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法令和决定,且政府第158/97号法令规定在征得知情同意后为每个孕妇提供艾滋病毒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为阳性,在进行治疗时也需要征得知情同意。

农村和少数族裔妇女

27.报告指出,妇女当户主的家庭与男子当户主的家庭的平均收入有明显差距,在农村尤其如此。此外,农村无报酬的妇女劳动者比例很高。在这方面,报告指出,乌拉圭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妇女的公共政策。请说明贵国已采取或准备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确保农村妇女的人权得到尊重,特别是劳动、教育和健康领域的权利。

牧农渔业部没有针对农村妇女的具体政策,但该部确实就这个问题展开有关工作,包括:

·两性平等问题工作组在南共市小农户农业生产问题专门会议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在会议期间,牧农渔业部及一些与小农户农业生产相关的社会组织拟定了有关提议。两性平等问题专题小组在这方面发挥其作用,提出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行动建议,同时把两性平等观点带入(分别关于贸易、土地和青年问题的)其他各工作组;

·“乌拉圭农村”项目是该部根据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的一项协定展开的。该项目基本上是与小农和农村赚取工资的人合作实施的。其目的是通过创收和社会组织这两个主要工作领域,帮助消除农村贫穷的根源。项目提供经调整适用于受益人口的金融工具以及技术咨询(主要是在农业生产和社会组织方面)。这个行动项目包括一个两性平等方式咨询小组,该小组已开始两性平等观点主流化的工作,主要是使当地技术人员以及来自中央办事处的领土代表和技术代表关注这个问题,并把两性平等观点纳入农村发展和生产支助办公室及监察和评价小组的规划工作。

28.按照委员会过去的建议,请提供关于土著妇女和非洲裔妇女人权状况的资料。

2006年大范围户口调查 涵盖全国领土,包括全国所有城市和农村地区,把全国居住人口作为研究的目标人口。为进行这次调查所使用的新的表格中有一个问题是为了确定人口的种族背景。在乌拉圭历史上这是第三次把旨在表明该国人口种族构成情况的问题列入涵盖全国的政府统计工具中。

以下是2006年调查中对说明自己种族身份的问题所作答复的主要分析结果。主要目的是估计每一种族群体的人数以及考虑到人口、经济和社会特点来编写人口综合概况。另一个目的是查明各种族在其人口行为和社会经济表现方面的差异。

2006年调查表明,少数族裔占乌拉圭人口的比例大于过去官方数字所示的比例。1996年有165 000人自认为是非洲裔,2006年自认为是非洲裔的人口达280 000人,两个数字差距很大,不能用该群体的人口增长来解释。土著裔人口的增幅就更大了,从不足15 000人增至90 000人。

虽然人们普遍认为种族和族裔身份并不是一个固定特征,而会随着各种因素而变化,但增幅如此之大,不能用种族自我认知的社会变化来解释。这种增加后面的主要因素是,为确定人口种族背景而使用的问题的提出方式改变了。1996年的调查请答卷人说明他们属于哪一个“种族”,而2006年的调查则请他们说明其祖上属于哪些种族。提及不同的概念和时限,似乎是少数族裔增加的主要原因。不过,非洲裔人自我肯定运动和近几年来鼓励人们恢复确认自己土著和非洲裔出身的文化使族裔和种族意识加强,这也可能对调查结果产生影响。

一般说来,调查发现少数族裔的人口特点及社会经济表现与白人有很大差异。对于非洲裔少数群体尤其如此,该群体与白人多数群体相比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在一些指标方面,土著人口处于中间地位,而在其他一些方面,则与白人颇相似。

土著少数群体比非洲裔人口更难确定。鉴于其具体特征,似乎有必要对哪几代人和哪些社会部分的人最可能声称其祖上为土著人这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因为在乌拉圭土著群体并没有作为各类族裔存在,那些把自己称为土著的人很可能由几种不同的人构成。除其他外,他们中包括那些承认其远祖为土著的人;知道与自己较近的一代人中有一个直系前辈为土著的人;以及那些根据其体貌特征假定其祖上为土著的人。如果确实如此,可以说土著人口的概况和表现是以下两类人的平均数:那些承认其祖上为土著但外表基本象白人的人,和那些外表特征表明他们祖上为土著的人。

关于地理分布问题,调查发现非洲裔人口所占比例最高的地区是在内格罗河省北部,尤其是在我国东北部各省。在阿蒂加斯省,这个群体占该省人口总数的25%,该省土著人的比例也最高(10%)。把整个内地同蒙得维的亚相比,并没有很大差别:在这两个地区白人都占大约88%,非洲裔人口占大约9%,土著人口为3%。

在国家首都蒙得维的亚,非洲裔人口的聚集有确定的模式。在沿海居民区,他们占总人口的比例显然极小,在中部地区也较小,但在离城市周边越近的地区他们所占比例就越大。根据2005年的估计数,在全国和在首都,经济和人类发展水平最低的地区非洲裔人口最为集中,土著人口也在较小程度上集中于这些地区。

白人和土著人的结构反映了乌拉圭的人口年龄。与他们相比,黑人的人口结构特别年轻。非洲裔与其他群体相比,生育率更高,生殖生命开始得也较早。他们较早结婚和同居。总体而言,这个族裔的家庭转变早于白人和土著人;在这方面土著人口居中间地位。

非洲裔人口的家庭结构具有这个群体人口构成的特点:与白人和土著人相比,他们的家庭更年轻和更大,有子女的核心家庭成员所占比例更高。

虽然大范围户口调查不包括死亡率指标,也不涉及健康问题,但一些指标表明非洲裔人口死亡率较高。尤其是按年龄分列的非洲裔50岁以上的男女人口的丧偶率普遍高于白人同年龄组。由于非洲裔人口的贫穷率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数,有必要调查这种结果在何种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生活条件差、种族地位低下或很可能这两种因素皆有。

从与教育和经济表现相关的所有指标来看,非洲裔人口显然处于不利地位。这个群体接受学校教育的平均年数低于白人;35岁以上年龄组中的差异为2年,25至29岁年龄组中的差异为1.6年。虽然这种差距的减少表明新一代的非洲裔人比其前辈有更多的受教育机会,但该群体中14岁以上年龄组的在学率普遍低于白人的同一年龄组。这种差距在18至24岁的年轻人中最大。在这个年龄组内,白人的入学率(41%)几乎是黑人(22%)的两倍。总之,黑人青年离开学校系统早于其白人同龄人,在获得高等教育机会方面面临更大困难。

关于劳动力市场指标,非洲裔和土著人口的活动和就业率高于白人,但其失业率也更高。参予率高反映了非洲裔和土著人与其白人同龄人相比更早进入劳动力市场,年老后继续工作的时间也更长。也就是说,与白人多数群体的成员相比,这两个少数族裔进入劳动力市场更早,离开得更晚。

关于职业种类,非洲裔人口集中于低技能工作,在管理、专业和技术职位中他们所占比例要小得多。黑人男子在建筑工人中占了很大比例,黑人妇女则在个人服务部门工人中占很大比例。此外,在非正式部门,无论职业种类如何,非洲裔居民都比白人工人更可能被雇用。土著工人的情况也是如此,不过差距要小一些。最后,在所有年龄组中,非洲裔男子和妇女的报酬都低于白人。即使一个黑人与一个白人有着同样的学历和经验,并住在同一城市中,后者的薪酬也通常更高。这表明在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种族歧视。

在收入水平和贫穷程度方面,非洲裔人口的情况与该群体的教育和职业状况相符。这个亚群体在最低收入者中所占比例过大,而在最高收入者中则只占极小一部分。他们的贫穷率是白人的两倍:非洲裔人口中生活贫穷者占50%,赤贫人口为5%,而白人的相应比例分别为24%和1.6%。土著居民又是处于中间地位,不过更接近于白人,贫穷率为32%。

从本报告得出的一个结论是,需要提供质量资料,说明目前人们在集体思维中自我认定种族的标准。

婚姻和家庭

29.请说明贵国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来执行本委员会 和儿童权利委员会(CRC/C/URY/CO/2,第26段)在审议第二次定期报告时提出的建议,修订《民法》中关于家庭和婚姻的某些歧视性条款。请特别说明贵国有无修订关于婚姻最低年龄的第16条第二款。此外,《民法》第112条规定,寡妇或离婚妇女在配偶死亡或离婚后300天内不准改嫁。第183条规定,如果妇女“生活不检点”,则不予提供赡养费。请提供关于这种规定持续存在的资料。

最低结婚年龄尚未改变。 此次改革也许会成为《民法》改革的一部分,而《民法》改革尚未完成。《少年儿童保护法》通过之后,少年儿童的父母即使未婚,仍可正式承认他们的子女。在早育的情况下,这一规定间接不利于婚姻。

有关《民法》第112条的答复:

《民法》第112条案文:“寡妇或离婚妇女自配偶死亡或离婚后300天内不得改嫁,如该妇女已经怀孕,可在分娩后再婚。

该项规定适用于因婚姻废除而确立配偶离异的情形。

但是,如果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妇女自丧偶或分居或自婚姻废除判决作出后至少过了90个历日,则可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再婚,但须由医疗专家出具未怀孕证明,上述证明应归入相应的案件文档。”

不可否认,该项规定存在公然歧视,但为表述准确起见,需澄清的是,《民法》中的这一禁止规定适用于丧偶或分居后的再婚,不适用于离婚。

有关《民法》第183条的答复:

《民法》第183条案文:“如离异时妻子无过错,丈夫有义务继续为其提供适当、相当的赡养费,金额根据支付人的支付能力以及该妇女的需要决定,以便尽可能保留其在婚时享有的地位。如果该妇女生活不检点,则该等义务随即终止。

生活贫困的配偶一方有权享受另一方的援助以满足其温饱所需开支,即使前者为离异的过错方;但在此情形中,法官在决定支付金额时,应考虑到索取该等援助的配偶当前的行为。”

该条规定妇女可享受特别赡养费,所谓“适当的生活费”。妇女和男子不同,男子仅在贫困时可享受赡养费(第二款),而妇女在一些情形下可享受适当的生活费,即令其维持在婚时社会经济地位的赡养费(第一款)。该规定一般仅适用于妇女经济不独立的情况(如在劳动力市场上不活跃)。

“生活不检点”这一说法带有明显歧视,是指中止适当的生活费,而非生存所需的赡养费。

《民法》规定,在配偶贫困的情形中,在确定应支付的赡养费金额前,须对配偶双方的行为进行分析(第二款)。

应当指出,自上一次国家报告提交之后,通过了下述修订家庭和婚姻条款的法律:第18246号同居法(2007年)和第18227号家庭津贴法。后者第3条涉及以母亲的名义支付津贴。

作为补充答复的公法实体名单:

行政机构

1.卫生部全国两性和妇女健康方案,由主任Cristina Grela博士答复(2008年5月4日发送)。

2.公共卫生部性病/艾滋病优先方案,由主任María Luz Osimani答复(2008年4月29日发送)。

3.牧农渔业部,由Noel Gonzal答复(2008年5月2日发送)。

4.社会发展部全国妇女事务局,由主任Carmen Beramendi答复(2008年4月29日发送)。

5.社会发展部儿童与家庭方案,由Fernanda Methol答复(2008年5月10日发送)。

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就业办公室,由主任Sara Payseé答复(2008年5月12日发送)。

7.国家公共教育署/中央管理委员会/性教育委员会,由主任Stella Cerruti答复(2008年5月13日发送)。

立法机构

8.两院女议员核心小组,由Margarita Percovich答复(2008年5月2日发送)。

司法机构

9.司法部门/最高法院,由主任Luz Marina Gonnet答复(2008年5月15日发送)。

附件索引

问题2:

社会发展部全国妇女事务局的业务结构。

问题5:

社会发展部全国妇女事务局2007年年度报告。

问题6:

向立法院提交的修正草案。《少年儿童保护法》改革。虐待和性侵害少年儿童法律草案。

文件:涉及虐待和性侵害少年儿童的犯罪的法律定义。

问题7:

目前两班制专门家庭办公室编入职位的年度成本估算。

家庭暴力方面的专门家庭法庭(第17514号法)和《少年儿童保护法》(第17823号法)。

根据第17514号法第10条下令的保护措施。

问题8:

第18250号移民法。

问题9:

政治参与和两性公平法律草案。

女政治家网络项目。

政党筹资法律草案。

“会谈”项目摘要。

问题10:

政治参与和两性公平法律草案。

问题11:

政党筹资法律草案。

问题12:

妇女参与决策的有关文件。

问题14:

将性教育纳入正规教育系统项目。

国家公共教育署中央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2008年性教育项目。

第一届性教育和青年研讨会项目。

第二届性教育和青年研讨会项目。

问题16:

2008年学校社会工作者干预议定书。

中央管理委员会1999年5月18日第34号法第1号决议。

问题18:

文件:惩罚不适用的原因。

问题23:

显示近年来孕产妇死亡率数据的表格。

问题25:

计划生育数据。

问题26:

艾滋病毒/艾滋病表格。

按种族背景划分的乌拉圭人口的人口和社会经济概况报告。

2006年大范围户口调查。

未加入社会保障制度的非洲裔妇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