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届会议

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20日

临时议程* 项目4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与乌兹别克斯坦第五次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宪法和法律框架

1.委员会在此前的结论性意见(CEDAW/C/UZB/CO/4,第10段)中,敦促缔约国在一个清晰的时间框架内加紧通过男女权利和机会平等法。报告(CEDAW/C/UZB/5)指出,该法律草案已得到讨论和修订(第31和第32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该法律草案的现状、内容和颁布的时间框架。

2.报告第23段指出,已编制一份旨在执行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建议(A/HRC/27/7)的统一行动计划草案。请提供资料,说明该行动计划草案的现状,特别是针对工作组关于妇女权利的建议而采取的措施。另请澄清,是否已制定并通过一份旨在执行《公约》的行动计划。

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

3.委员会在此前的结论性意见(CEDAW/C/UZB/CO/4,第15段)中,对乌兹别克斯坦妇女委员会这样一个非政府组织被指定为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表示关切。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建立一个在政府内拥有足够权力并能从国家预算中获得适足人力和财政资源以有效执行《公约》的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而采取的措施。

非政府组织

4.请提供资料说明于2013年通过一项总统令并于2014年通过一项部长内阁决议以促进非政府组织的注册和运作后,这些决定对妇女非政府组织的影响,特别是该国已注册妇女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它们收到的国家供资的水平以及其工作领域。

暂行特别措施

5.关于报告所述期间适用的暂行特别措施,报告未作记述。请提供具体实例,介绍此类措施、其被载入国家政策和方案的情况及其具体执行情况,以推动和加快实现男女实质性平等。

性别陈规定型观念

6.委员会在此前的结论性意见(同上,第19段)中对家庭和社会中持续存在家长制作风和有关男女作用的顽固定型观念表示关切。请提供资料,说明自提交报告以来,为打击对妇女和女童,包括那些因种族、年龄、残疾、性取向和其他特征而遭受多种形式歧视的妇女和女童的陈规定型态度而采取的各项现行措施的执行和监测情况。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7.报告指出,在编写报告期间,已制定并向议会提交了一份关于预防家庭暴力的法律框架(第95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该法案的现状和内容,特别是该法案有无述及婚内强奸罪,以及被控实施家庭暴力的个人是否将当然地受到起诉。

8.报告指出,根据2011年调查的结果,仅有46.2%的女性暴力行为受害者曾求助于执法机关,27.7%的妇女寻求亲戚的帮助,17%寻求公民自治机构(makhallya)的援助(第97段)。请提供资料和数据,说明在报告所涉期间提出的投诉的数量,以及起诉、定罪和判决的数量,并在其中表明受害者和犯罪人的关系。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消除女性暴力行为受害者在诉诸法律方面所面临障碍而采取的措施。另请提供资料,介绍缔约国的庇护所数量及其供资性质。

贩运妇女和女童以及利用妇女卖淫营利

9.报告指出,缔约国通过了2011-2012年和2013-2014年行动计划,以提高旨在禁止和打击人口贩运的行动的效力(第109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上述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指出是否已将这些计划续延至2014年以后。另请提供资料,说明报告第118段提到的、关于设立为犯罪受害者提供援助的基金的总统令草案的现状。此外,还请提供按年龄分列的资料和数据,说明贩运活动中妇女和女童受害者的情况,特别是贩运18岁以下女童的案例。另请说明适用于参与卖淫妇女的法律框架。

妇女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10.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在议会实现30%的妇女配额(2015年为16.5%)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在政党不遵守这些配额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和制裁。请提供资料,说明为促使妇女在部长内阁(6.5%)、司法机构(13%)担任行政职务,以及促使妇女担任外交服务机构的高级职务(8.2%),包括大使和驻外使团团长(3%)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暂行特别措施。另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推动妇女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而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公务员培训。此外,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妇女作为投票者参加选举的程度。

教育

11.报告承认,男女生在不同类型的中专和职业培训机构中的比率,以及在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和硕士课程的入学率方面存在差异(第189和第192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打击各级教育系统中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而采取的措施。另请提供资料,说明早婚这一有害做法对女童辍学率的影响,以及为解决该问题而采取的措施。

12.请提供资料,说明为解决妇女集中于教育这一传统女性化专业(第193段表明女学生占72.6%)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鉴于报告载明,专业选择不仅受经济因素和家庭传统影响,而且也受到教育机构所处位置的影响(第189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向妇女和女童提供教育设施而采取的措施。

就业

13.报告指出,在缔约国所有的职位空缺中,只有40%是为妇女提供的(第194段)。报告还载明,2012年,40.4%的小型企业由妇女经营,而微型企业的这一比例仅为13.7%(第197段)。请说明缔约国是否存在有关妇女就业的禁令或限制。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解决妇女在企业家中代表性不足的问题。另请提供资料,说明便于妇女协调工作和家庭生活的托儿设施的可得性和可承受性。

14.请提供资料,说明依照委员会此前的结论性意见(CEDAW/C/UZB/CO/4,第33段)中的建议,为赋予同工同酬原则完全的法律效力而采取的步骤,并提供详细资料说明禁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具体立法。另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为支持和保护为数众多的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妇女而采取的措施。

15.报告指出,已向部长内阁提交《移民法》供其审议,而且缔约国认为在通过该法律之前,加入《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条件尚不成熟(第212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该项法律的现状,以及为保护女性移徙工人权利而采取的措施。

健康

16.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缔约国存在着在妇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实施强迫绝育的指控,而且2013年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审议缔约国报告期间就该问题提出的建议并未得到缔约国的支持。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消除强迫绝育和确保安全避孕而采取的措施。另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有关堕胎的法律框架。

农村妇女

17.报告指出,截至2013年1月,由妇女经营的农场仅占缔约国所有注册农场的9%(第249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加强农村妇女作为农场主的作用和能力,提高农村妇女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程度,以及增强他们诉诸法律、实行管理和参与经济的机会而采取的措施。另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与联合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合作、在六个试点地区实施的“促进乌兹别克斯坦妇女经济权利”项目的成果(第250段)。

被拘留妇女

18.报告指出,作为试验,监狱管理总局在布哈拉拘留所设立了一个负责未成年人和女囚犯权利的监察员职位(第99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该举措取得的成果。请说明监狱的条件是否符合《联合国女性囚犯待遇和女性罪犯非拘禁措施规则》(《曼谷规则》)的要求。

婚姻和家庭关系

19.报告指出,《家庭法典》第15条规定,男子的最低结婚年龄为18岁,女性为17岁,且在特殊情况下,该年龄规定可降低1岁(第270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将女孩的法定结婚年龄提高到18岁以符合国际标准而采取的措施。

20.报告提到的数据指出,犯下《刑法典》第126条规定罪行(关于一夫多妻)的人数从2010年的15人增加到了2013年的23人(第274段)。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长期存在一夫多妻案例且数量有所增加的根本原因,以及为消除这一有害做法和保护妇女在这些关系中的权利而采取的措施。

21.报告提到了缔约国关于夫妻财产的现行法规、婚前协议以及解除婚姻关系时的财产分割(第257至267段)。不过,关于事实上的结合情况下适用的法规,报告未作记述。请提供资料,说明依照委员会关于《公约》第16条的第29号一般性建议(婚姻、家庭关系及其解除的经济后果),为了在事实上的结合关系(无论登记状况如何)解除时保护妇女权利而采取的立法措施。

《任择议定书》和对《公约》第20条第1款的修正案

22.请说明在批准《公约》的《任择议定书》及接受对关于委员会会议时间的《公约》第20条第1款的修正案方面取得了何种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