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C/117/D/2225/2012/Corr.1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13 March2017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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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4款通过的关于第2225/2012号来文的意见

更正

1.第6.1段第二句

“监禁期间”改为“服刑期间”

2.附件二第2段第二句

“服两年的有期徒刑”改为“服刑(两年的狱外劳动改造)”

3.附件二第2段第三句

“重判”改为“较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