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AT/C/63/D/745/2016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

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Distr.: General

21 June 2018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禁止酷 刑委员会

禁止酷刑委员会根据《公约》第22条通过的关于第745/2016号来文的决定 * **

来文提交人:

N.H.N. (由律师John Sweeney代理)

据称受害人:

申诉人

所涉缔约国:

澳大利亚

申诉日期:

2016年4月21日 (首次提交)

实质性问题:

被驱逐至斯里兰卡后可能遭受酷刑

在2018年4月26日举行的会议上,委员会由于收到申诉人律师关于中止审议来文的请求,决定中止审议第745/2016号来文,因为申诉人在国际移民组织的协助下自愿离开澳大利亚之后,律师与申诉人失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