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AT/C/67/D/787/2016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

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Distr.: General

6 September 201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禁止酷刑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公约》第22条通过的关于第787/2016号来文的决定 * **

来文提交人:

M.S. (由律师Rajwinder Bhambi代理)

据称受害人:

申诉人

所涉缔约国:

加拿大

申诉日期:

2016年11月26日(首次提交)

实质性问题:

遣返印度后可能遭受酷刑

在2019年7月26日举行的会议上,鉴于屡次请求后仍未收到律师对缔约国意见的评论,委员会决定停止对第787/2016号来文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