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E D/C/URY/CO/1/Add.1

保护所有人 免遭 强迫失踪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7 July 2014

Chinese

Original: Spanish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

对乌拉圭根据《公约》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提交的报告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增编

乌拉圭提供的关于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的资料 *

[收文日期:2014年4月14日]

一.导言

1. 以下信息介绍了对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14、第22和36段所提出建议采取的后续行动的情况。

二.与结论性意见第14段有关的资料

2. 委员会获悉,在2012年9月提交首次报告之后,乌拉圭成为履行这项义务的第一个国家。2013年4月9日和10日,缔约国向委员会作出了口头介绍。

3. 2013年4月,在委员会会议上作出介绍之后,行政部门的代表(总统办公室秘书,Homero Guerrero先生,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教育部长)在参加向委员会作介绍的其他代表团成员的陪同下,与最高法院法官举行了友好的会晤,委员会委员Álvaro Garcé García y Santos先生以独立专家的身份参加了会晤。

4. 在这次会议上,政府部门的代表向最高法院的官员通报了委员会向乌拉圭政府提出的建议,并特别介绍了专门针对司法部门的建议。

5. 在同一次会议上,政府部门的代表向法院主管当局提交了一份报告,这份报告是由负责监测对《中美洲强迫失踪问题公约》执行情况的委员会编写。这份报告对法院作出的一项决定提出了批评,这项决定以诉讼时效适用于乌拉圭军事独裁统治期间(1973-1985年)时所犯下罪行,宣布国家惩处权利期限法案不符合宪法,而不是在诉讼时效不适用的案件中将这些犯罪行为视为危害人类罪。

6. 最高法院院长Ruibal Pino先生指出,最高法院注意到这些建议,并将在不妨碍最高法院已经通过的立场或意见的前提下,将这些建议加以考虑。他强调指出,司法部门必须在这些问题上独立行事。

三.与结论性意见第22段有关的资料

7. 目前国会(具体而言,是上议院宪法和法规委员会)正在审议对刑事诉讼法的拟议修正案。

8. 自委员会对乌拉圭的报告开始审议(2013年4月)以来,这些修正案一直在立法机构里审议。

9. 这些拟议修正案是由根据人道监狱制度法案(2005年9月14日的第17897号法令)设立的委员会起草的。

10. 第17897号法令第21条规定,要建立一个名誉委员会,起草对刑事诉讼法的拟议修正案。该法令第22条要求设立一个委员会,负责对刑法起草拟议修正案。授权委员会提出刑事法律政策的现代原则,并将惩治有组织犯罪的惩戒标准纳入文本。

11. 委员会由刑事犯罪法律律师和前最高法院法官Milton Cairoli先生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府部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共和国大学、乌拉圭司法协会、调查法官协会、法院任命的律师协会、乌拉圭律师协会、司法官员协会和法庭书记协会的代表组成。

12. 根据人道监狱制度法,又成立了第二个委员会。负责起草一份提交国会的法令,对1980年7月生效的刑事诉讼法加以订正。

13. 委员会由行政法院成员及刑事法律律师Dardo Preza先生任主席,成员与刑事诉讼法修订委员会的成员相似。

14. 应当结合历史背景看待对乌拉圭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此举将不可避免地对该国的法律文化带来重大变化。此举的重要性不容低估,尤其是拟议的修正案将建立一个新的刑事诉讼体系,目前的刑事司法体系主要依赖的是书面资料,并采取审判式的方式,它将被一个以口头辩护或公共听证为主的辩护式刑事诉讼体系所取代。

15. 这项改革将为公共起诉系统带来重大变化,将加强这一体系的运作。

16. 根据最高法院的估计,即便新的刑事诉讼法由目前的立法机关在2015年之前批准,而且为执行工作拨出必要的资金,向新的制度的过渡至少仍需要三年。

17. 还要考虑到,进行这样大规模的彻底改革很可能需要由在今年即将举行的全国大选中新选举出来的政府通过一项2015-2019年新的预算法。新当选的政府将在2015年3月1日起上任。

18. 上述种种的考虑因素都是因为出台新的刑事诉讼法不仅需要新的法律本身,同时也要对该国的法律文化进行改变。这就需要对新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要建立新的刑事法院,同时也要有必要的人力资源。

19. 最高法院估算,作出这些改变需要建立62名新的刑事法院,任命62个新的刑事法官和法院任命的律师。此外,还要建立法院工作人员办公室和招聘更多的司法工作人员。显然这需要投资成百上千万比索。

20. 在1987年至1988年,由于在刑事法以外其他领域的彻底改革,最终颁布了普通诉讼法(1988年10月的第15982号法令)。

21. 当时,优先考虑的是进行这些改革,部分原因是财政方面的考虑,同时,也是为了推迟对刑事诉讼法体系的变革。

22. 1997年作出了修订现有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尝试,提交了一项刑事法典草案(1997年12月第16893号法令)。然而,这项法令从未生效。

23. 乌拉圭政府将继续努力,推进建立新的刑事诉讼法体系。

24. 这样一项改革进程是当务之急,极为有利于维护所有人的权利,让社会各阶层所有人都享有现代化、透明、高效率、有保障和独立的司法制度。

四.与结论性意见第36段有关的资料

25.根据2005年9月的第17894号法令,经由第146/003(2003年4月16日)号法令批准的和解委员会(由2000年8月9日第858/000号总统令设立)报告附件3.1所确认的在乌拉圭失踪的人员被宣布为“强迫失踪”。一经宣告之后,就可以启动继承程序,以根据民事法典第1037条的规定处理失踪人员的财产。

26. 作为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典对公共起诉部门的彻底变革的一部分,预计将在这一部门设立专门处理强迫失踪问题的单位。

27. 这就需要出台专门的程序,并为处理这些案件成立专门的单位,尤其意味着为处理与强迫失踪案件相关的收养案件出台专门的程序和建立具体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