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根据内政部提供的数据计算。
II. 第7到9条
II.1. 立法措施
国籍
在西班牙,同一个外国人结婚不会招致丧失国籍。
民法典最新的修正条款见于12月17日的第18/1990号法和12月23日的第15/1993号法。在那些不是西班牙国民但根据新条例会是西班牙国民和在那些其父亲或母亲在随后根据第15/1993号法延长至1996年1月7日的既定期限内根据出身一直为西班牙国民的子女的情况下,第18/1990号法提供了根据出身选择西班牙国籍的可能性。
11月2日的第29/1995号法修正了民法典第26条,并规定了恢复国籍的条件。
再者,应该指出户籍登记处的某些条例在1986和1993年经过修正使之符合亲子关系问题上的修正条例和尊重性别完全平等的宪法原则。
II.2. 妇女地位的趋势
第7条
把国会和参议院、自治议会和市政府最近的大选作为参照标准,可以看出有若干情况发展:
在大选中,西班牙众议院的女代表人数从1993-1996年的55名女议员增加至1996-2000年的77名。以百分比计,从众议员总数的15.7%增至22%,相当于前届立法议会总数的40%。
1995年,自治议会中19.6%的议员为女性;这比1993年的百分比(14.2%)高5个多百分点。1993年自治议会有168名女议员(比前几次选举后增加87名),1995年这个数目增至231。
议会中女议员数超过全国平均数的区为巴利阿里群岛(28.8%)、安达卢西亚(28.4%)、马德里(28.1%)、巴伦西亚(24.7%)、卡斯蒂利亚-拉曼查(23.4%)和拉里奥哈(21.2%)。女议员数最低的为穆尔西亚(11.1%)。
和1993年情况比起来,绝对数字除阿斯图里亚外各区都有增加,从百分比看除埃斯特雷马杜拉外,都有增加。增加最多的是安达卢西亚,从12.8%增加为28.4%。无论穆尔西亚还是纳瓦拉均无变化(表7.1)。
表7.1. 妇女参加自治议会情况
1993 |
1995 |
|||||||||
区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男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男 |
||||
安达卢西亚 |
14 |
12.84 |
95 |
31 |
28.44 |
78 |
||||
阿拉贡 |
5 |
7.46 |
62 |
8 |
11.94 |
59 |
||||
阿斯图里亚斯 |
8 |
17.78 |
37 |
7 |
15.56 |
38 |
||||
巴利阿里群岛 |
11 |
18.64 |
48 |
17 |
28.81 |
42 |
||||
加那利群岛 |
4 |
6.67 |
56 |
8 |
13.33 |
52 |
||||
坎塔布里亚 |
2 |
5.00 |
38 |
6 |
15.38 |
33 |
||||
卡斯蒂利亚 - 莱昂 |
8 |
9.52 |
76 |
16 |
19.05 |
68 |
||||
卡斯蒂利亚 - 拉曼查 |
9 |
19.15 |
38 |
11 |
23.40 |
36 |
||||
加泰罗尼亚 |
18 |
13.33 |
117 |
21 |
15.56 |
114 |
||||
埃斯特雷马杜拉 |
10 |
15.39 |
51 |
10 |
15.38 |
55 |
||||
加利西亚 |
10 |
11.76 |
75 |
10 |
13.33 |
65 |
||||
马德里 |
24 |
23.76 |
77 |
29 |
28.18 |
74 |
||||
穆尔西亚 |
5 |
11.11 |
40 |
5 |
11.11 |
40 |
||||
纳瓦拉 |
9 |
18.00 |
41 |
9 |
18.00 |
41 |
||||
拉里奥哈 |
6 |
18.18 |
27 |
7 |
21.21 |
26 |
||||
巴伦西亚区 |
12 |
13.48 |
77 |
22 |
24.72 |
67 |
||||
巴斯克地区 |
13 |
17.33 |
62 |
14 |
15.67 |
61 |
||||
共计 |
168 |
14.18 |
1.017 |
231 |
19.58 |
949 |
资料来源:根据各自治议会提供的数据计算。
1993年5月,只有穆尔西亚自治区是由一名妇女担任区主席;目前,没有妇女任区主席。1993年,9.15%的大臣为妇女,今天,11.4%为妇女(表7.2)
表7.2. 妇女参加自治政府情况
1993 |
1996 |
||||||
区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男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男 |
|
安达卢西亚 阿拉贡 阿斯图里亚斯 巴利阿里群岛 加那利群岛 坎塔布里亚 卡斯蒂利亚 – 莱昂 卡斯蒂利亚 – 拉曼查 加泰罗尼亚 埃斯特雷马杜拉 加利西亚 马德里 穆尔西亚 纳瓦拉 拉里奥哈 巴伦西亚区 巴斯克地区 |
2 1 2 0 0 0 0 1 1 2 0 1 1 0 3 0 1 |
20.00 12.50 25.00 0.00 0.00 0.00 0.00 11.11 7.69 25.00 0.00 10.00 12.50 0.00 33.33 0.00 7.69 |
8 7 6 11 10 9 7 8 12 6 12 9 7 10 6 9 12 |
3 0 1 1 0 1 2 1 1 0 1 1 1 0 1 1 2 |
27.27 0.00 16.67 11.11 0.00 10.00 25.00 12.50 7.14 0.00 9.09 14.29 12.50 0.00 16.67 12.50 20.00 |
8 6 5 8 10 9 6 7* 13 8 10 6 7 9 5 7 8 |
|
共计 |
15 |
9.15 |
149 |
17 |
11.41 |
132 |
资料来源:根据1993年5月和1995年3月的高级职位表数据计算。
* 1995年5月西班牙市政选举后,女市议员和市长增加了;这种增加是重要的,因为在省会进展很大:从一个女市长(巴伦西亚)增至六个(巴伦西亚、塞维利亚、萨拉戈萨、马拉加、加的斯和阿维拉。此外,从1991到1995,市议会中的妇女人数增加了1.6%。
1991年有393名女市长,1995年有529名。
马德里区各市的女市长比例最大––超过全国平均数(10.6%)。巴利阿里群岛(10.4%)、巴斯克地区(8.8%)、卡斯蒂利亚––拉曼查(8.6%)、拉里奥哈(8.0%)、卡斯蒂利亚––莱昂(7.6%)和阿拉贡(7.9%)。比例最低的为加那利群岛(2.3%)。
与1991年数据相比,西班牙各地区,除坎塔布里亚、纳瓦拉和巴斯克地区外,女市长的比例都增加了。阿斯图里亚斯和加那利群岛无变化(表7.3)。
表7.3. 自治区的女市长
市议员 |
女市长 |
女市长所占百分比 |
||||
区 |
1991 |
1995 |
1991 |
1995 |
1991 |
1995 |
安达卢西亚 阿拉贡 阿斯图里亚斯 巴利阿里群岛 加那利群岛 坎塔布里亚 卡斯蒂利亚 – 莱昂 卡斯蒂利亚 – 拉曼查 加泰罗尼亚 埃斯特雷马杜拉 加利西亚 马德里 穆尔西亚 纳瓦拉 拉里奥哈 巴伦西亚区 巴斯克地区 |
768 729 78 67 87 102 2 248 915 942 380 313 179 45 271 174 540 248 |
770 729 78 67 87 102 2 248 915 944 382 314 179 45 272 174 540 250 |
14 36 3 5 2 4 123 62 34 16 11 15 2 14 10 19 23 |
30 50 3 7 2 3 170 79 44 22 14 19 3 14 14 33 22 |
1.8 4.9 3.8 7.5 2.3 3.9 5.5 6.8 3.6 4.2 3.5 8.4 4.4 5.2 5.7 3.5 9.3 |
3.9 6.9 3.8 10.4 2.3 2.9 7.6 8.6 4.7 5.8 4.5 10.6 6.7 5.1 8.0 6.1 8.8 |
共计 |
8 086 |
8 096 |
393 |
529 |
4.9 |
6.5 |
资料来源:公共行政管理部,1991。
司法及内政部,1995。
根据公务员管理局资料,由于建立了一些新的副国务秘书级职位,1995到1996年,担任国家行政最高级职务的妇女的绝对数字增加了。1996年高级官员中妇女占13.10%,1995年占14.24%,1996年占14.20%。
各部中的妇女的分布情况表明存在着某种性别歧视模式。在社会事务、文化、同议会联系、教育与科学某部有更多妇女,而在外交部、国防部、公共工程和交通运输部妇女较少(不到10%)。
从1993到1995年,妇女在行政部门担任高级职务,即政治职务的妇女数目相对增加。这一增加可在内阁中(20.0%)和国务秘书处(25.0%)和副国务秘书处(9.09%)中看出来,而在总管理局中则略有下降(13.75%)。然而,同前一年比起来,1996年3月略有下降,这可从表7.4中看出来。
表7.4. 妇女担任行政部门高级职务情况
1995 |
1996 a |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
内阁 国务秘书处 副国务秘书处 总管理局 其他高级职位 |
15 20 22 269 11 |
3 5 2 37 1 |
20.00 25.00 9.09 13.75 9.09 |
15 22 41 267 – |
3 5 3 38 – |
20.00 22.73 7.32 14.23 – |
|
总计 |
337 |
48 |
14.24 |
345 |
49 |
14.20 |
资料来源:公共行政管理部和根据官方数据计算。
a. 数据截至1996年3月25日。
关于妇女参加司法部门情况,1995年在法院书记官的专业类别(第二和第三类)和律师类别中有更多妇女。
同年,女法官同男法官比起来比例最低,只占27.5%。再者,在最高法院没有妇女。
表7.5. 妇女参与司法制度情况,1995年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男 |
男子所占百分比 |
|
检察官 (1) 书记官 (2)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律师 (3) 法官总数 (4) 法官 地方法官 最高法院 |
509 1 295 9 1 055 231 3 644 1 050 338 712 0 |
41.31 56.30 20.45 57.49 54.87 51.70 31.03 48.22 27.55 0.00 |
723 1 005 35 780 190 3 405 2 334 363 1 872 99 |
58.69 43.70 79.55 42.51 45.13 48.30 68.97 51.78 72.45 100.00 |
资料来源:
(1) 国家检察总长办公室提供数据。
(2) 根据司法和内政部提供的数据计算。
(3) 西班牙律师协会总理事会提供的数据。
(4) 司法总理事会提供的数据。
妇女参加工会人数很少。根据(欧洲女工和工会)有关两个主要工会的数据,1992年工人总工会只有18%的会员是妇女,工人委员会会员只有13%为妇女。
妇女参加妇女协会的人数有增加。根据妇女问题研究所的数据库,近年来这些机构登记的数字增加到2796个,其中180个为全国性机构,2616个为区域性机构。
第8条
1989到1995年间,欧洲议会中西班牙妇女人数翻了一番,从占15%增至32.8%。用绝对数字来说,1989年为9名为妇女,1995年增至22名。
1995年西班牙妇女所占百分比比欧洲议会中妇女的平均比例为高(前者为38.21%,后者为27.64%) (见表8.1)。
表8.1. 西班牙妇女参加欧洲议会情况
1989 |
1995 |
||||||
席位 |
妇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席位 |
妇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
西班牙 欧洲 |
60 518 |
9 100 |
15.00 19.31 |
64 626 |
21 173 |
32.81 27.64 |
资料来源:根据“妇女与政治权力”,议会同盟,1991,以及欧洲议会西班牙办事处提供的数据计算。
III. 第10到14条
III.1. 立法措施
教育
关于修正或废除歧视妇女的法律条例、习俗和惯例的适当措施,应该说本报告提及的所有改革都是为此目的采取的适当措施;然而,我们认为教育是这方面最重要的领域,因此要求注意以下问题:
有关教育制度总规程的10月3日的第1/1990号根本法第2条规定男女之间权利的有效平等和废除任何种类的歧视是教育必须重视的原则之一。同一法律第57条规定在编写教材时,应注意消除可能会损害男女权利平等的任何种类的歧视性定型观念。
1991年6月14日的第1006和1007号敕令以及1991年9月6日的第1330号敕令,规定了学前教育课程的基本组成部分和初级与中级义务教育的最低限度内容。下面是这些敕令中影响到机会均等原则的一些最重要方面:
∙发展男女之间尊重与团结的原则;
∙提高应由男女分担的家庭任务与活动以及关心人的地位;
∙无偏见和不墨守陈规地研究感情关系和性关系;
∙分析带性别歧视的语言以便改变它;
∙承认并重视妇女对社会的贡献;
∙修改表现一成不变形象的作用与成见;
∙承认男女平等主义是一种当代的伦理工程。
1991年9月3日的第1333、1334和1335号敕令补充了上述敕令中有关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评价标准。
根据这些原则和第二项妇女平等机会行动计划,1991年1月21日颁布了一项命令,设立了给非性别歧视教材发放的“埃米莉亚·帕尔多·巴桑”奖。
1995年1月17日的一项决议扩大了义务制中等教育中选修科目的范围,现在包括“男女的社会角色”,以便给学生提供了解分配给妇女的角色起变化过程的必要钥匙;改变迄今为止男女所起的作用正在对男女之间人际关系产生的影响。
1995年3月22日的一项命令修改了正式学历的称谓以反映它们的接受者的性别。正如命令的序言所说,目的在于避免性别歧视和传达出正确的妇女形象;这给西班牙社会的重要方面和教育当局传达了这一思想,即按照鼓励正确使用语言的政策,应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确保正式学历的称谓能反映出它们的接受者的性别。
社会准则的改革
必须强调指出,已在这一领域中实行了旨在确保妇女机会平等的大多数变革和革新。这样做的理由之一是西班牙是欧洲联盟的成员国,因此西班牙国家有义务把共同体的法律纳入它的国内法中。
有关就业的立法
7月30日有关促进就业和在失业时提供保护的紧急措施的第20/1992号法企图加强旨在鼓励无限期雇用在求职方面特别困难的群体如妇女的安排工作政策。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可能提供的刺激措施是同与求职者的年龄和性别有关的找工作的困难程度相称的。
对在妇女任职人员不足的职业或行业中登记失业至少一年的妇女,或年龄超过25岁曾作过工作,在经过至少五年歇工后又想再出来工作的妇女,只要根据法律或协议企业对她们的雇用不是强制性的,对与这些妇女的每一项开口合同都给予500,000比塞塔的津贴。
1992年8月6日的一项命令核准了一份被认为是妇女任职人员不足的行业和职业的清单,以便对她们的就业提供津贴。
在有关促进就业的紧急措施的5月19日第10/1994号法中保留了这项津贴。
此外,制订全国职业培训及就业计划(FIP计划)的5月3日第631/1933号敕令,规定了为失业工人进行的一系列职业培训活动,以便在这些人缺少任何具体职业培训或他们的条件不合或不足时使他们能具备生产制度所需的条件并给他们工作。有一些这样的工人,他们愿参加FIP计划的活动,包括在求职和恢复工作方面特别困难的失业者,特别是想重新进入劳力市场的妇女。
1993年6月4日的一项命令按照FIP计划继续实行1989年开始的政策,规定了为求职特别困难的有家庭负担的单身妇女和移民妇女实施的职业培训方案应具备的条件。
妇女问题研究所参加了这一方案,并从它微薄的经济资源中为上述两类参加者提供奖学金和援助。
第二项妇女平等机会行动计划的目标之一是鼓励在企业内实行纠正歧视措施和就在企业中实行平等机会计划订立协议以推动妇女担任公营企业的决策职位。根据这项政策,1993年12月9日同INI/TENEO集团缔结了一项协议,1994年7月29日颁布了一项命令,设立一笔奖学金,帮助妇女在该集团所属企业内获得工作经验。奖学金由妇女问题研究所给予求职的失业妇女或想找到与其培训水平相当的更好工作的失业妇女。
1996年1月25日的一项命令导致建立了促进男女机会平等研究所。全国性的妇女问题研究所和巴斯克地区妇女问题研究所已同意共同制定OPTIMA机会平等方案,该方案作为社区的就业––妇女组织倡议的一部分,目的在于鼓励和支持组织和企业采取纠正歧视的措施,以促进妇女的征聘、长期雇用和提升。制定OPTIMA方案还是为了鼓励传播企业贯彻机会平等政策的实际经验。
促进机会均等研究所的成立既是为了承认致力于平等的各组织的活动,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宣传各企业在这方面采取的首倡行动。
劳工立法
4月30日的第8/1992号法修正了工人法规和改革公共行政有关离职的措施法。它允许工人或公务员在按照一项行政或司法抚养决定或一项确定收养的司法决定收养一个从9个月到5岁的孩子时选择离职。
5月19日的第11/94号法按照第二项妇女平等机会行动计划和共同体法,修正了工人法规有关报酬的第28条,用“同值工作”取代了“同等工作”。
1994年3月24日公布了规定父母产假和产假的3月23日第4/1995号法。它批准为照看3岁以下儿童给予假期,并在第一年内保持休假状态的权利和一年后回去担任同样职业和相等类别的工作的权利。
根据包括公务员从而修正了公共行政改革法的有关条例规定,为了获得失业补助告假被认为是与解雇相似的一种处境。
由12月20日的第26/1990号法制订的社会保障总法第167.1(b)条规定了非缴款社会保障补助,并列入通过了社会保障总法修订文本的6月20日第1/1994号敕令的第180条中。它在谈到与子女津贴有关的缴款方法时指出“按照可适用立法,工人为照管每个孩子而可在保留工作的情况下休假的第一年,将被视为实际缴款的时期。”
有了上述修正条款,照管孩子的假期可能不被算作能获得失业补助的缴款就业期。
加以规定的还有工人有权参加培训班和缔结临时合同以取代休假并有权享有减少向雇主的社会保障缴款的权利的工人。在同以缴款方式或作为福利领取失业补助并领取这种补助已超过一年的人缔结合同时,减少的数额为:第一年95%,第二年60%,第三年50%。
所有这些改革均已列入现行的3月24日第1/1995号敕令通过的工人法规修订新文本中。
最后,在审议的这段期间,西班牙已废除了如下各条,认为它们违反了平等原则:1991年5月6日,欧洲社会宪章有关禁止雇用女工从事地下采矿工作以及由于其危险、危害健康和艰苦性质而不适于她们的其他所有工作的第8条第4(b)项;以及1991年3月26日,有关工业中雇用的妇女从事夜班工作的国际劳工组织第89号公约。
社会立法
根据共同体法,12月29日颁布了第7/1989号敕令;这一法令由关于预算财政和征税紧急措施的第5/1990号法所取代,后者规定自1990年5月起,凡能证明他/她作为他/她的配偶/雇主的雇员地位的配偶,可在社会保障机构中登记为第三方的一个工人。
劳工和社会保障部1991年7月18日的一项命令规定,凡因为要照看不满6岁的小孩或在其法定监护下的生理上和精神上有缺陷的人而缩短工作日并相应减少工资的人,可同社会保障机构订立特别协议以保证计算他们缴款的基础同他们工作日未缩短时他们的缴款计算基础相同。
根据这一特别协议作出的缴款符合于由于普通疾病或工作场所外的事故引起的与退休、终身残疾、死亡和孤寡状态有关的情况。缔结特别协议的工人被认为处于同在相应社会保障制度下被解雇相似的处境。
所有这些问题均在12月22日的第2064/1995号敕令中得到处理,该敕令通过了有关缴款和解决其他社会保障要求的总条例。
该敕令还规定无论什么原因暂时丧失能力期间以及在产假期间支付缴款的义务,即使这两种情况都是暂时中止劳资关系的理由。
有关财政、行政和社会措施的12月30日的第42/1994号法在6月20的第1/1994号敕令通过的社会保障总法修订文本中加进了新的第四章之二。这就使产假按第二项妇女平等机会行动计划(1993-1995),成为一种特别假。该法还把产妇津贴提高到规章规定的相应基数的100%。
产妇保护
西班牙立法,特别是工人法规、社会保障法和新的劳动危险法规定了对女工的产妇保护。还有其它一些规定一般产妇保护的规定,不管她们是否在工作。
最好先审查11月8日有关劳动危险预防的第3/1995号法,因为它最有创新性。
该法规定了一种新型的假期“即为在工作日进行分娩前的技术检查所需的时间”,这一假期的规定列在工人法规中,为附加规定第11条。
该法还有题目名为“产妇保护”的一条,它规定在可能出现具体危险的任何活动时,危险评估应包括怀孕及刚分娩或在哺乳期中的女工面临的风险的性质、程度和期限,以及评估可能对工人或胎儿的健康有消极影响的工作程序和条件。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这类危险并酌情把工人调到适合她的情况的岗位上去。在适当情况下,这类措施包括不要求她去做夜班或轮班工作。
该法的通过最终废除了1957年7月26日的法令,查明了禁止妇女和儿童去干的工作种类,同时保持了有关童工的规定。
再者,还有一系列规定产妇保护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包括下面所述的那些法律。
3月4日的第192/1988号敕令限制了菸草的销售和使用,以便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禁止在孕妇工作的任何工作场所吸烟。
关于安装和使用进行医疗诊断的X射线设备的12月30日第18/1991号敕令,禁止要求怀孕工人在不能机械地固定病人不动的地方,让病人同其他工人轮流固定不动。
关于防止致电离辐射的健康保护,1月24日的第53/1992号敕令通过一项规定辐射限度的条例。因此禁止哺乳母亲从事引起污染的严重危险的工作。同一法律规定不遵守这些条例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处以7,000,001到100,000,000比塞塔的罚金。
规定了全国卫生系统的保健服务的1月20日第63/1995号敕令,明确提到享受最初保健护理的妇女。这包括孕期的早期照料和跟踪,为分娩作的准备工作,分娩后第一年的随访,查明危险群体,早期诊断妇科和乳腺癌以及对更年期的病理学综合症的治疗。上述情况同第二项平等机会行动计划的目标有一部分是一致的。
III.2. 妇女地位的变化
第10条
正如前面报告指出的,西班牙教育制度是建立在机会均等原则之上的,公立教育为义务和男女同校,对6到16岁的孩子免费。
1990/91学年结束时妇女总入学率同前几个学年相比,各级都有提高。
1993/94学年的数据表明,一般来说,如果把各级男女入学的百分比加以比较,女生将近为50%(见表10.1)。
表10.1. 按性别分列的各级学校入学人数,1993/94
共计 |
女 |
男 |
女生所占百分比 |
|
共计 幼儿 / 学前教育 小学 ( 普通基础教育 )(EGB) 义务中等教育 BUP 和 COU 实验中学 LOGSE* 中学 BUP 和 COU 远距离学习 职业培训 职业单元 II a 职业单元 III a 短期大学周期 b 长期大学周期 b 大学专有学位 b |
9 311 076 1 083 330 4 280 938 180 352 1 467 805 46 174 33 108 47 961 847 783 15 217 16 412 873 848 416 673 1 475 |
4 613 339 527 860 2 060 549 87 905 794 178 21 317 17 619 25 717 399 381 7 151 8 086 459 207 203 920 449 |
4 697 737 555 470 2 220 389 92 447 673 627 24 857 15 489 22 244 448 402 8 066 8 326 414 641 212 753 1 026 |
49.55 48.73 48.13 48.74 54.11 46.17 53.22 53.62 47.11 46.99 49.27 52.55 48.94 30.44 |
* 教育制度一般安排基本法。
资料来源:根据教育与科学部《大学统计年鉴,1993/94》和教育和科学部《西班牙教育统计,1993/94》的数据估计。
a. 包括远距离学习。
b. 1992/93学年数据。
1991年参加多用途联合中学(BUP)方案的学生50%以上为女性;她们也占参加大学情况介绍班(COU)的学生的50%以上。在学年结束时,同前一学年相比,妇女在各级学生总数中的百分比提高了。如表10.1所示,在1993/94学年,在所有BUP和COU方案中和在大学短期班中,入学的女生都超过了男生。
在1990/91学年的职业培训毕业生中,妇女占43.6%,这意味着比男子少。1993/94学年中,这一趋势仍在继续,妇女占入学人数的43.3%。
大多数职业培训女毕业生选择了学行政管理;在1991到1994年间,这些数字很少变化。
在1991和1994年,在传统上被认为是“男人的”专业中,职业培训女毕业生人数很少,在汽车业中只有1%,在海洋捕鱼业、电气建筑和采矿业中只有2.5%。
然而,准备到化学工业中工作的妇女人数却大大增加,从1991年的48.47%增至1994年的52.5%。这些数字似乎说明,妇女正在开始进入过去主要由男性统治的一个领域。
然而,在习惯上被认为是“妇女的”领域中入学的学生中90%以上是妇女:家政、时装和成衣业以及理发。虽然无论从绝对数字还是相对数字来看,妇女在保健方面人数继续很多,在这一领域中毕业的妇女数从1991年的87.08%降至1993年的84.08%;男子已开始占领辅助性保健的职位,这一事实可能说明这一领域的趋势正在起变化。
还应该指出,妇女获得纺织业资格的人数从1991年的84.07%降至1994年的52.14%。因此,同职业培训男女毕业生总人数比起来,这一领域里妇女的绝对数减少了,这反映出进入这一传统只是妇女领域的行业的受过职业培训的妇女减少了(表10.2)。
关于大学教育,1991年在所有大学院系及学院中各科中注册的妇女的比例比男子高(68.81%比57.42%),但在高等技术学校中却比男子低(2.62%比10.65%),在大学学院中也是如此(28.57%比31.93%)。然而,这一趋势似乎已开始转变,因为在后两组学校中妇女人数有了很大增加,而在大学第一年各班特别在大学学院中妇女注册的比例比在所有研究课程中注册的所有妇女高10个百分点(39.35%)。
此外,大学学院的妇女学习成绩优于男子,因为她们中完成学业的比例更高(40.5%,男子为32.57%),妇女弃学的人数越来越少。在高等技术学校中,妇女的不及格率高些,虽然自1991年以来的指数在不断下降。
1992/93学年中,51.9%的大学生为妇女;她们在人文学科中占优势(66.8%),但在技术学习方面则占少数(22.6%),这可从表10.3中看出来。表10.2. 按性别和专业分列的职业培训毕业生人数
1990/91 学年 |
1993/94 学年 |
|||||
共计 |
妇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共计 |
妇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
注册人数总数 |
285 189 |
124 294 |
43.58 |
256 660 |
111 138 |
43.30 |
行政管理 |
117 681 |
76 610 |
65.10 |
109 808 |
72 425 |
65.96 |
农业 |
5 327 |
1 249 |
23.45 |
3 797 |
804 |
21.17 |
绘画艺术 |
1 731 |
305 |
17.62 |
1 571 |
310 |
19.73 |
汽车业 |
21 158 |
142 |
0.67 |
19 008 |
173 |
0.91 |
建筑 |
507 |
12 |
2.37 |
454 |
11 |
2.42 |
绘图 |
11 720 |
3 683 |
31.42 |
11 802 |
3 866 |
32.76 |
电气业 |
63 447 |
1 528 |
2.41 |
57 031 |
1 032 |
1.81 |
家政 |
6 887 |
6 605 |
95.91 |
6 109 |
6 059 |
99.18 |
旅游饮食业 |
3 819 |
1 627 |
42.60 |
4 261 |
1 832 |
42.99 |
音像材料 |
3 113 |
1 128 |
36.24 |
3 396 |
1 180 |
34.75 |
木工 |
1 355 |
64 |
4.72 |
1 171 |
28 |
2.39 |
海洋捕鱼 |
181 |
2 |
1.10 |
132 |
2 |
1.52 |
金属加工 |
12 800 |
381 |
2.98 |
10 816 |
248 |
2.29 |
采矿 |
59 |
1 |
1.69 |
|||
时装及成衣 |
1 534 |
1 418 |
92.44 |
974 |
935 |
96.00 |
理发 |
13 947 |
13 151 |
94.29 |
8 208 |
7 854 |
95.69 |
皮革业 |
93 |
31 |
33.33 |
70 |
25 |
35.71 |
化学工业 |
2 445 |
1 185 |
48.47 |
2 339 |
1 228 |
52.50 |
保健 |
17 125 |
14 912 |
87.08 |
15 537 |
13 064 |
84.08 |
纺织 |
226 |
190 |
84.07 |
117 |
61 |
52.14 |
玻璃及陶瓷 |
93 |
71 |
76.34 |
资料来源:教育与科学部,职业培训。
表10.3. 按性别和学习专业分列的大学注册学生数,1992/93
共计 |
女 |
男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
所有学科 |
1 291 996 |
671 063 |
620 933 |
51.94 |
人文学科 |
127 386 |
85 208 |
42 178 |
66.89 |
社会科学及法律 |
692 378 |
397 771 |
294 607 |
57.45 |
实验科学 |
102 040 |
49 540 |
52 500 |
48.55 |
保健学 |
103 565 |
69 679 |
33 886 |
67.28 |
技术 |
265 152 |
60 083 |
205 069 |
22.66 |
大学专有方案 |
1 475 |
449 |
1 026 |
30.44 |
资料来源:根据教育与科学部《大学统计年鉴,1993/94》的数据计算。
如表10.4所指出的,西班牙1995年有5.49%的妇女参加了第一年大学学习,而男子比例则为4.45%。在第二年学习中,比例几乎相反:那一级的妇女占妇女总数的3.73%,而男子则占男子总数的5.16%。
如表10.4所示,1991年妇女百分比最高的是小学教育,即占37.9%;那一级教育男子为38.2%。这些百分比1995年下降了;妇女降至33.11%,男子降至32.73%。这两项下降均伴之以中级(中级学习和中等技术培训)的增加;妇女增加了6点以上,从25.3%增至33.45%。男子在中级的百分比从1991年的28.57%增至1995年的37.69%。在两者这都是最高的百分比。
表10.4. 按性别分列的16及16岁以上人口的教育水平
1991 |
1995 |
|||||
男女合计 |
妇女所占 百分比 |
男子所占百分比 |
男女合计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男子所占百分比 |
|
共计 |
30 651 500 |
100.00 |
100.00 |
31 996 800 |
100.00 |
100.00 |
文盲 |
1 609 700 |
7.40 |
2.98 |
1 287 500 |
5.57 |
2.36 |
未上过学校 |
4 986 700 |
17.60 |
14.79 |
4 528 200 |
15.57 |
12.63 |
初级 |
11 671 400 |
37.90 |
38.22 |
10 534 800 |
33.11 |
32.73 |
中等 |
8 233 100 |
25.30 |
28.57 |
9 839 000 |
29.11 |
32.52 |
中等职业技术 |
1 515 900 |
4.34 |
5.17 |
|||
高等职业技术 |
1 245 300 |
2.98 |
4.87 |
|||
职业培训 |
1 786 500 |
4.60 |
7.11 |
|||
大学前 |
1 299 400 |
4.50 |
3.93 |
36 700 |
0.11 |
0.12 |
大学一年级 |
1 596 400 |
5.49 |
4.45 |
|||
高年级 |
1 064 800 |
2.60 |
4.40 |
|||
大学二、三年级 |
1 413 000 |
3.73 |
5.16 |
资料来源:参加经济活动人口调查。
a. 包括未能达到领取大学同等学历证书的中学后学习。
必须指出终身教育计划(1990-1991)在这一五年期间的影响,根据该计划,妇女研究所和教育部共同合作开展了有利于未享有适当的教育机会但希望开始或继续她们的培训的妇女的活动。除了有关教育、保健、工作和政治参与的课堂视听材料外,还为该方案编制了题为“另一条道路”的成套教材。这个计划的影响的一个例子就是文盲或未进过学校的妇女的百分比下降了。
一般来说,1993年女教师的百分比(全体教师中占57.41%)高于男教师。但对妇女存在着某些歧视,因为她们在教育制度最低级别中占教师的百分比最高,学前教师中占97%,特殊教育教师中占75%,普通基础教育教师中占65.3%,而在其他所有各级教师中则只占50%。
表10.5. 按专业、水平和性别分列的教师人数,1993/94
男女合计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
共计 |
560 532 |
321 801 |
57.41 |
幼儿/学前教育 |
51 654 |
49 634 |
96.09 |
小学/普通基础教育(EGB) |
227 649 |
148 632 |
65.29 |
特殊教育 a |
5 852 |
4 392 |
75.05 |
初中/中学教育 |
175 561 |
85 217 |
48.54 |
特别课程教学 |
15 419 |
7 554 |
48.99 |
其他中学教育 b |
641 |
47 |
7.33 |
远距离学习 |
672 |
315 |
46.88 |
成人教育 |
11 787 |
4 712 |
38.98 |
大学教育 c |
71 297 |
21 410 |
30.03 |
资料来源:根据教育与科学部《西班牙教育统计,92/93》和《西班牙高等教育统计》数据计算。
a. 包括各中心及普通机构中的特殊教育单位的全体教学人员。
b. 包括农业培训班及为军士进行的军事教育。
c. 1992/93学年数据。
1992/93学年中教育与科学部发放的奖学金,获得者中58.16%为妇女。妇女在最高年级中占多数(59.66%)(表10.6)
表10.6. 按性别和年级平均分列的领奖学金男女大学生数
合计 |
年级 4-5 |
>5-6 |
>6-7 |
>7-8 |
>8-9 |
>9-10 |
无回音 |
|
女 |
120 834 |
15 822 |
42 734 |
36 395 |
17 037 |
5 536 |
644 |
2 666 |
男 |
86 908 |
16 574 |
30 333 |
23 056 |
10 709 |
3 383 |
534 |
2 319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58.16 |
48.84 |
58.49 |
61.22 |
61.29 |
62.07 |
54.48 |
53.48 |
资料来源:根据教育与科学部《大学统计年鉴1993/94》的数据计算。
a. 未包括巴斯克地区数据。
根据1993年全国健康调查的数字,就西班牙妇女对体育的重视来说,妇女从事“轻度”体育锻炼的百分比高于男子。被调查的妇女中约有21%的认为她们自己“不积极”,而作为抽样的男子中只有大约17%认为自己是“不积极的”。
表10.7. 按性别分列的体育锻炼情况
合计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男子所占百分比 |
|
不积极 |
19 |
21 |
17 |
轻度 |
38 |
45 |
31 |
经常 |
34 |
30 |
37 |
剧烈 |
9 |
3 |
14 |
无回音 |
1 |
1 |
1 |
注:调查取样:21,028。
资料来源:根据卫生及消费者事务部1993年西班牙全国健康调查数据计算。
第11 条
在这一领域内,同她们以前主要从事家务活和照管子女的情况比起来,妇女地位相对提高的情况是引人注目的。
妇女参加工作人数一直在持续不断、虽然是微小地增长,从1991年占全部工作人口的32.5%增至1995年的34.77%。相反,男子工作人口的比例在这段期间却下降了1.52个百分点。
1991和1995年,大多数工作妇女都在服务部门工作,分别占全体工作人口的42.98%和45.51%。
在建筑部门,妇女人数比其他任何部门都低,尽管在1994(3.27%)和1995(3.93%)年间有上升趋势。
在工业部门,工作妇女的百分比从1991年的占22.17%降至1995年的21.93%。
在农业部门,在参考年份(1991-1995)中增加了一个百分比。
提供的数据反映了西班牙经济向服务性经济的转变和妇女参加服务部门的人数不断增多。
表11.1. 按性别分列的从事主要活动部门的参加经济活动人口
1991 |
1995 |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 百分比 |
|
共计 |
12 558 900 |
4 081 300 |
32.50 |
12 142 700 |
4 222 400 |
34.77 |
农业 |
1 274 600 |
334 100 |
26.21 |
1 075 000 |
292 400 |
27.20 |
工业 |
2 880 100 |
638 500 |
22.17 |
2 493 800 |
546 900 |
21.93 |
建筑 |
1 268 500 |
41 500 |
3.27 |
1 140 400 |
44 800 |
3.93 |
服务 |
7 135 700 |
3 067 200 |
42.98 |
7 433 500 |
3 383 300 |
45.51 |
资料来源:参加经济活动人口调查,第四季度。
在任何年龄组中,妇女在劳动力中的比例始终比男子低(表11.2)
1991年,妇女百分比最高的在最年轻的年龄组,基本上是20到29岁之间,即使50%以上的比率是在39岁这个年龄以下。1995年,妇女最活跃的年龄组是25到29岁,但在20到44岁这个组中,工作妇女超过50%比率的更多。男子的就业率在所有年龄中都更高些。
表11.2. 按性别和年龄组分列的经济活动率
1991 |
1995 |
|||
女 |
男 |
女 |
男 |
|
共计 |
33.85 |
65.47 |
36.48 |
62.77 |
从16到19岁 |
26.82 |
32.26 |
21.63 |
25.97 |
从20到24岁 |
61.03 |
70.22 |
58.07 |
63.51 |
从25到29岁 |
65.92 |
90.77 |
73.35 |
87.97 |
从30到34岁 |
58.44 |
95.85 |
63.06 |
94.44 |
从35到39岁 |
53.36 |
96.55 |
60.60 |
95.41 |
从40到44岁 |
43.54 |
95.56 |
54.46 |
95.08 |
从45到49岁 |
36.71 |
93.42 |
44.63 |
93.49 |
从50到54岁 |
31.28 |
88.85 |
35.35 |
87.85 |
从55到59岁 |
23.43 |
76.75 |
25.88 |
71.43 |
从60到64岁 |
15.98 |
47.16 |
15.37 |
41.43 |
从65到69岁 |
3.04 |
7.47 |
2.90 |
5.71 |
70和70岁以上 |
0.58 |
1.05 |
0.59 |
1.46 |
资料来源:参加经济活动人口调查,第四季度。
在1991到1995年间,妇女不断变化的经济活动率反映出稍微向上的趋势。妇女的失业率始终高于男子,但在1991到1995年间,男女都有增长趋势(表11.3)。
表11.3. 按性别分列的就业和失业年平均率趋势
就业率 |
失业率 |
|||
年度 |
女 |
男 |
女 |
男 |
1991 |
33.60 |
65.80 |
23.80 |
12.30 |
1995 |
36.48 |
62.77 |
30.22 |
18.10 |
资料来源:劳工和社会保障部劳工统计公报。
必须考虑到就业的性质,也就是工作条件,因为这些能透露出性别不平等。在所有男女就业者中,1991年从事非全日工作的妇女占了11.37%,而订立了非全日合同的男子只占1.5%;1995年,这些数字分别为16.5%和3%。从趋势来看,无论男女订立非全日制合同的都在上升,这就导致这样的结论,即影响到男子和妇女的就业不稳定日益加深,但程度不同(表11.4)。
表11.4. 按工作周类型和性别分列的就业劳动力
1991 |
1995 |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男子所占百分比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男子所占百分比 |
||
就业劳动力 |
12 558 900 |
4 081 300 |
100.00 |
100.00 |
12 142 700 |
4 222 400 |
100.00 |
100.00 |
|
全日工作 |
11 957 900 |
3 615 600 |
88.59 |
98.40 |
11 201 100 |
3 525 000 |
83.59 |
96.91 |
|
非全日工作 |
591 000 |
464 000 |
11.37 |
1.50 |
934 500 |
695 800 |
16.47 |
3.01 |
|
无法分类者 |
10 000 |
1 700 |
0.04 |
0.10 |
7 000 |
1 600 |
0.03 |
0.06 |
资料来源:参加经济活动人口调查,第四季度。
另一个工作条件是它是固定或临时性工作。数字表明妇女临时就业的多些,因为在所有靠工资收入的妇女中,1991年作非全日工作的占39.47%,1995年占37.5%,而男子1991年为30.27%,1995年为32.86%。
然而,必须指出,虽然订立临时合同的工作妇女的百分比下降了,同一时期男子的百分比却提高了(表11.5)。
表11.5. 按合同类型和性别分列的工资劳动者
1991 |
1995 |
||||||
共计 |
妇女所占 百分比 |
男子所占 百分比 |
共计 |
妇女所占 百分比 |
男子所占 百分比 |
||
工资劳动者 |
9 346 800 |
100.00 |
100.00 |
9 028 300 |
100.00 |
100.00 |
|
临时合同 |
3 111 000 |
39.47 |
30.27 |
3 115 300 |
37.50 |
32.86 |
|
其他 |
6 235 800 |
60.53 |
69.73 |
5 913 000 |
62.50 |
67.14 |
资源来源:参加经济活动人口调查,第四季度。
关于未参加经济活动人口,大多数未参加经济活动妇女在1991和1995年被列入家务工作类(分别为55.77%和52.67%);她们的人数正在减少。另一方面,大多数未参加经济活动的男子是退休人员或领取养恤金者;记录的相应百分比在1991和1995年分别为59.18%和56.95%。
这两年内,无论男女,人数占第二位的未参加经济活动人口是学生(表11.6)。
表11.6. 按性别和未参加活动类型分列的未参加经济活动人口
1991 |
1995 |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 百分比 |
男子所占 百分比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 百分比 |
男子所占 百分比 |
||||
共计 |
15 461 300 |
10 550 700 |
100.00 |
100.00 |
16 106 600 |
10 538 100 |
100.00 |
100.00 |
|||
学生 |
2 546 500 |
1 366 500 |
12.95 |
24.03 |
3 075 000 |
1 630 400 |
15.47 |
25.94 |
|||
退休及养恤 金领取者 |
4 082 200 |
1 176 100 |
11.15 |
59.18 |
4 415 400 |
1 244 300 |
11.81 |
56.95 |
|||
家务工作 |
5 128 100 |
6 095 300 |
57.77 |
0.67 |
5 581 700 |
5 550 200 |
52.67 |
0.57 |
|||
终身残疾 |
615 900 |
250 800 |
2.38 |
7.43 |
704 100 |
311 800 |
2.96 |
7.04 |
|||
领取非退休补助 |
1 749 600 |
1 566 800 |
14.85 |
3.72 |
1 881 200 |
1 712 700 |
16.25 |
3.03 |
|||
社会工作或 无报酬慈善活动 |
1 900 |
1 500 |
0.01 |
0.08 |
3 300 |
1 500 |
0.01 |
0.03 |
|||
其他 |
337 200 |
93 700 |
0.89 |
4.88 |
445 800 |
87 100 |
0.83 |
6.44 |
资料来源:参加经济活动人口调查,第四季度。
虽然私营经济决策机构中妇女仍占少数,1991到1995年间,女雇主和自营职业妇女的参加都增多了,雇主从14.84%增至18.53%,自营职业妇女从27.39%增加到30.29%。在所有职业类别中只有作家庭佣人的妇女的百分比有所下降(表11.7)。
表11.7. 按职业类别和性别分列的参加经济活动人口
1991 |
1995 |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共计 |
女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
共计 |
12 558 900 |
4 081 300 |
32.50 |
12 142 700 |
4 222 400 |
34.77 |
雇主 |
520 100 |
77 200 |
14.84 |
599 600 |
111 100 |
18.53 |
自营职业者或独立工人 |
1 943 300 |
532 300 |
27.39 |
1 911 200 |
578 900 |
30.29 |
合作社社员 |
95 900 |
23 500 |
24.50 |
106 300 |
25 100 |
23.61 |
家庭佣人 |
618 500 |
376 500 |
60.87 |
469 100 |
282 300 |
60.18 |
工资劳动者 ( 公营部门 ) |
2 176 900 |
895 400 |
41.13 |
2 133 800 |
925 300 |
43.36 |
工资劳动者 ( 私营部门 ) |
7 170 000 |
2 162 300 |
30.16 |
6 894 500 |
2 286 400 |
33.16 |
其他 |
34 200 |
14 000 |
40.94 |
28 100 |
13 400 |
47.69 |
资料来源:参加经济活动人口调查,第四季度。
为实现《公约》第11(c)条提出的更公平地分担家庭义务,自提交前一次报告后,幼儿学校的数目增多了。
1992年末,为3岁以下儿童开办的幼儿学校共有7199个名额。1995年,增加了964个名额。1994年共有8982个名额。
同样,为了消除在照顾孩子问题上对妇女的歧视,上述第4/1995号法允许父母申请父母亲产假。
然而,如表11.8所示,父母亲产假申请的99.17%都是由母亲提出的。
表11.8. 在一周内休父母亲产假的就业人口
共计 |
女 |
男 |
妇女所占百分比 |
|
全部假期 |
470 800 |
185 600 |
285 600 |
39.42 |
父母亲产假 |
24 100 |
23 900 |
200 |
99.17 |
父母亲产假百分比 |
5.12 |
12.88 |
0.07 |
资料来源:根据官方数据计算。
第12条
在西班牙,妇女有享受同男子一样的保健服务的机会。1990年数字已指明全部人口都享有公共保健服务的社会保障。
负责确保妇女机会平等的机构,特别是妇女问题研究所的目标中包括有促进改善保健领域。
因此,它们的活动主要是:
(a) 通过编写技术报告、研究材料和健康指南,传播供妇女了解的保健方面的具体信息;
(b) 提高保健专业人员的认识和培训;
(c) 通过各项公约和修改公约来加强体制协调机构;其中,妇女问题研究所同卫生及消费者事务部签订了一项在卫生领域开展预防与促进活动的合作框架协定和同国家保健研究所总管理处签订了一项合作协定。1993年,同分析和卫生方案中心缔结了一项合作协定。
按照1991年进行的最新一次西班牙人口普查的数字,每个非单身妇女的生育率为2.4个孩子,而受过大学教育的妇女的生育率则为1.6个孩子。
西班牙故意终止妊娠的绝对数字继续在增加。1991年,实行了41,910起故意终止妊娠行为,1994年为47,832起。
1991和1994年,在全部故意终止行为中,十几岁青少年的堕胎率分别为12.81%和13.79%。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做的理由是出于对母亲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的危险的担心(表12.1)。
表12.1. 故意终止妊娠的趋势
实行的故意 终止妊娠数 |
对青少年实行的故意终止妊娠数 (15到19岁) |
青少年所占 百分比 |
|
1991 |
41 798 |
5 355 |
12.81 |
1993 |
45 474 |
6 272 |
13.77 |
1994 |
47 832 |
6 598 |
13.79 |
资料来源:卫生与消费者事务部。
1994和1995年间,一家管理着将近一半卫生预算的政府机构全国卫生研究所提供的最初保健护理有所增加。对妇女提供的服务包括早期检查癌症和扩大到护理孕妇。此外,如表12.3所示,提供有关避孕药具使用和监测的情况在一年内翻了一番,包括了333,033人。
此外,为分娩后第一个月的妇女提供的护理增加了8.5%。全国卫生研究所目前设有163所产科病房,1995年中,通过公立医院网,共接生了103,152个婴儿。
表12.3. 最初保健护理组对调查人口提供的妇女保健服务
全国卫生研究所 |
1994 |
1995 |
|||
服务类别 |
覆盖人数 |
覆盖率 % |
覆盖人数 |
覆盖率 % |
提高百分比 1994 - 1995 |
扩大到和护理孕妇 |
52 928 |
57.2 |
66 891 |
67.4 |
10.2 |
监测孕妇 |
36 447 |
52.5 |
40 681 |
54.6 |
2.1 |
分娩准备 |
58 179 |
62.9 |
65 748 |
66.2 |
3.4 |
分娩后第一个月随访 |
50 841 |
54.9 |
62 918 |
63.4 |
8.5 |
提供有关避孕药具使用情况的信息和监测 |
169 164 |
6.6 |
333 033 |
12.0 |
5.5 |
对风疹的免疫注射 |
159 441 |
9.2 |
9.2 |
||
早期检查宫颈癌 |
281 335 |
13.6 |
325 447 |
14.7 |
1.1 |
早期检查子宫内膜癌 |
251 182 |
13.5 |
510 519 |
25.6 |
12.1 |
早期检查乳腺癌 |
144 449 |
9.6 |
219 427 |
13.6 |
4.0 |
注:不包括巴斯克地区、加纳利群岛,加泰罗尼亚、加利西亚和巴伦西亚等自治区。
资料来源:全国卫生研究所。
第14条
1994年10月,就第二项妇女平等机会行动计划中的“妇女参加农村发展,1994-1995”项目,就西班牙妇女在农村生活中的地位问题开始了一场真正的辩论。要求各机构和社会团体帮助实现预定的变革。
1995年1月20日的一项命令宣布为全国土地改革和发展研究所提出的建议筹集资金,以便由非营利组织提供培训,目标之一是更好地培训农业食品部门和一般农村活动中的男女专业人员。该命令对设立培训班起着重要作用,有些培训班专门培训妇女,其他一些不是专为妇女,但妇女人数很多,甚至占多数。
收到资金的有如下一些妇女协会:
(a) 农村妇女与家庭协会,它主办有关手工业、农村旅游、中小企业管理和农村旅游与可持续发展的四个班;
(b) 全国农村妇女联合会,它主办有关老年病、应用数据、农业企业、加工(保藏方法),织机和地毯、开垦自然区、使用柳条、龙舌兰纤维和黑麦杆作工艺品,使用织机的八个班。195名妇女参加了这些班。
除上面提到的两个外,下面的其他组织也参加,它们不完全是妇女团体,但主要由妇女组成:
(a) 农业旅游组织,它开办了有关农业、环境和生存空间的主题的课程。
(b) 农村纲领组织,它在全西班牙开办了有关有机肥料耕作的10个班,有340名学生,其中约40%为妇女。
此外,还举行了80个地方的独立研讨会来讨论由参加上述的“妇女参加农村发展,1994-1995”项目的所有机构与团体联合起草的“妇女在农村生活中的平等机会宪章”。
1995年3月在马德里还举行了一些全国讲习班。
IV. 结论
我们的结论是自前一报告发表以来,妇女的状况已有了很大的改善。
妇女参加政治生活已取得重大进展,这不仅指的是议会、市政府和政府中妇女代表人数更多,而且也指妇女参加决策职务增多和所负责任更大了。
同样,妇女参加其它公共领域,如妇女协会或非政府组织的过程一直在加速进行。
这一切使我们相信,在前十年有力地开始形成的变革过程,正在加强和扩大其效果,打破了作为公共领域特征的男性中心性质。
如果说在政治方面的进展虽持续但却缓慢,如西班牙妇女在欧洲议会中的代表性所证实的那样,在教育方面却非常清楚地看出这五年中出现的变化,妇女不仅在多用途联合中学毕业生中,也已在大学各院系中占了多数。此外,愿意选择传统上被认为是男性的专业的妇女已有了增加,尽管选择女性专业的妇女仍占多数。
同样,五年内中年文盲妇女的人数已有很大减少。
所提到这段期间就业妇女人口的数目有所增加,尽管大多数妇女从事的仍是女性的职业和第三产业,但已可看出育龄妇女离开工作的人数有所减少,尽管仍是临时性就业。
那种认为妇女是个缺乏进取心的集体的社会心理似乎在减弱,因为在这五年内可以看到女企业家和女雇主有了持续的增长。
在保健方面,旨在推动预防妇女特有病、非自愿妊娠及性传播疾病的宣传运动的行动在继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