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PD/C/PER/Q/1

残疾人 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10 October2011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第六届会议

2011年9月19日至23日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情况

审议秘鲁初次报告(CRPD/C/PER/1)时须审理的问题清单,涉及第一至第三十三条

A.宗旨和一般性义务(第一条至第四条)

1. 请提供更多信息,说明秘鲁立法为残疾人遭遇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的情形,提供了哪些法律补救措施和行动(第四条)。

2. 请举例说明有哪些现行协商机制方便残疾人组织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政策、立法倡议、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以及监督机制等),特别是协助其行使权利。

B.具体权利

平等和不歧视(第五条)

3. 根据缔约国初次报告(CRPD/C/PER/1,第59段),缔约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基于残疾的歧视。请说明缔约国正在采取哪些措施,在缔约国宪法或其他有关法律中界定基于残疾的歧视。请说明这一定义是否包括直接和间接歧视,并覆盖公共和私营行为者的歧视行为。请澄清拒绝提供合理的便利是否被界定为一种基于残疾的歧视形式,因残疾而遭受的歧视是否被包括在内。还请澄清在反歧视法遭到违反时,法律上设想了哪些处罚和惩治措施,实际上是如何实施的。

4. 根据缔约国报告(第59段),2009和2010财政年度公共预算法有两节授权地方和地区政府拨出预算的0.5%用于残疾人事业。请说明地方和地区政府在这两款之下的预算拨款比例,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这些资金到达预期受益人手中和目前的结果。

5请说明秘鲁政府以哪些方式将残疾人权利纳入关于秘鲁土著社区的一般性政策中。

提高意识(第八条)

6.请说明秘鲁政府是否对私人实体在提高意识活动中提升残疾人形象的方式进行监督,以使其符合《公约》的规定。

无障碍通道(第九条)

7. 请进一步说明执行2006年第011-2006-VIVIENDA号最高政令的情况。还请说明《关于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通道条例(第A.120号)》是如何反映在国家建筑法规中的,特别是无障碍通道技术监管委员会为建筑结构和城市住宅提出普遍的最低限度设计要求有哪些进展。也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在2010年达到第027-2007-PCM号最高政令规定的60%无障碍通道的目标(CRPD/C/PER/1,第61段)。也请说明根据《犯罪和处罚法》对不符合无障碍通道标准的建筑物提出的投诉件数(同上)。

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承认(第十二条)

8. 请提供数据说明缔约国受监护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百分比。还请说明对一个人实行监护的法律标准以及质疑这一决定的程序。请说明残疾人是如何被认定为“因身体或精神残疾而无法照顾自己”的(CRPD/C/PER/1,第59段)。

人身自由和安全(第十四条)

9. 请说明允许非自愿拘禁的理由,尤其是2011年通过的第29737号法律准许非自愿拘禁智障残疾人。请说明此法是否符合《公约》第十四条。还请说明根据该法律或类似法律被剥夺自由者的人数。

免于剥削、暴力和凌虐;保护人格尊严(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

10. 请说明被迫居住在机构中的残疾人比例,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凌虐残疾人。请说明如何保护残疾人免于强迫绝育和强迫堕胎,因为这些行为在缔约国的刑法中被界定为犯罪。请简要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保护残疾妇女和儿童不受性虐待。

行动自由和国籍(第十八条)

11.请说明对残疾人加以限制的《外国人法》(第703号)和国籍条例中的贬义词语和歧视性内容。前者规定,“患有心理错乱、瘫痪、失明和聋哑的外国人,不能照顾自己的,不允许进入秘鲁,除非有人给予照顾或对其负责。”国籍条例规定,作为以血缘关系取得秘鲁国籍的先决条件,申请人必须充分拥有心智能力。

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第十九条)

12.请说明缔约国是否有任何社会方案,防止残疾人被迫生活在收容所或其他收容机构。是否有任何方案,向残疾人提供在社区内生活可能需要的个人协助。还请说明接受机构照料的残疾人人数,以及为使他们能够在社区内独立生活而采取的措施。

尊重家居和家庭(第二十三条)

13.根据缔约国报告,已提交了修订《民法》第43条、第241条和第274条的法案,“现有规定称,聋哑人、聋盲人或盲哑人,因其在法律上无行为能力而不能明确表达自己意愿的,不准结婚,这种情况构成了废除的理由”(第75段)。还请说明这些修正的内容、是否符合《公约》,以及颁布为法律的时间表。

教育(第二十四条)

14.请提供现有数据,说明在特殊学校和有合理便利的普通学校就学或因残疾无法上学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比例,按城市和农村地区分列。请说明特殊教育采取包容性方针这一声明的意义(CRPD/C/PER/1,第44段)。还请说明是否和如何以替代形式向残疾学生提供教材和其他教育材料的。

15.请进一步说明接受大学教育的残疾人比例(出处同上)。

卫生(第二十五条)

16.请说明向残疾人开放的医院和保健中心数量,尤其是提供康复和心理卫生服务的医院或保健中心数量,按城市和农村地区分列。请说明缔约国如何按照《公约》第十九条和二十五条,确保在受益人所在社区就近向残疾人提供保健服务。

工作和就业(第二十七条)

17.请说明男女残疾人就业的障碍,包括落实3%的就业配额所存在的问题。还请说明关于促进男女残疾人平等就业机会的综合、分结构和认真协调的国家政策。

适足的生活和社会保护水准(第二十八条)

18.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向残疾人,特别是向需要强化支持的残疾人和极端贫困的残疾人,提供非缴款式的养恤金。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第二十九条)

19.请说明在过去的市镇和国家公开选举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以确保残疾人行使其政治权利;还请说明制定了哪些程序,处理与以下问题相关的投诉:禁止在选民登记册中登记;无法到达投票地点;缺乏便利于轻微残疾者投票的特别程序;无法获得政党竞选活动的资料等。

20.请说明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是否规定可以以残疾为由将残疾人排除在竞选活动之外;并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选民登记册排斥残疾人。还请说明残疾人在受监护时是如何被剥夺投票权的。请说明缔约国的立法框架是否对协助投票作出了规定。

统计和数据收集(第三十一条)

21.还请说明按性别收集残疾人(包括精神障碍者)统计数据的系统,并说明通过哪些指标和基准来评估为执行《公约》而制订的公共政策的影响和结果。

国家执行和监督(第三十三条)

22.请说明改革“残疾人融入社会国家委员会”结构的情况,包括该机构的组成和成员提名程序。请说明该委员会如何与负责执行《公约》的多部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落实《2009-2018年残疾人机会平等计划》的多部门委员会和国会下辖的残疾人事务特别委员会之间互动和协调行动。

23.请说明各多部门委员利用哪些权力和补救办法,确保其建议得到有关部委和执行机构的适当关注。还请说明残疾人组织如何监督多部门委员会、有关部委和执行机构的行动。

24.请进一步说明秘鲁打算采取哪些措施,以确保残疾人组织的五位代表全部被选入多部门委员会,以便落实和推进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各项措施(CRPD/C/PER/1,第34-35段)。还请进一步说明残疾人组织的代表在委员会中的地位,因为他们没有被列入缔约国初次报告第54段中的委员会成员名单。

C.残疾儿童(第七条)

25.请详细说明妇女和社会发展部负责的《儿童和青少年国家行动计划(2002-2010年)》确定的关于残疾儿童的具体战略目标,包括这些目标的内容、实现目标的时间表,以及迄今为止取得的成果(CRPD/C/PER/1,第84段)。

26.请说明秘鲁如何处理将男女残疾儿童藏在农村和在那里结束生命的令人震惊的做法(出处同上,第4段),计划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这些儿童完全和平等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