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第三十八届会议

2007年5月14日至6月1日

与审议初次和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

巴基斯坦

1.会前工作组审阅了巴基斯坦初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 PAK/1-3)。

概述

2.合并报告指出,妇女发展部已经请全国妇女地位委员会审查巴基斯坦关于《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的声明,并就是否可以撤销该声明一事提出意见。请说明这方面的进展情况和撤消该声明的时间框架。

3.鉴于最近发生的自然灾害,例如巴基斯坦境内的地震,请说明政府是否从社会性别的角度评估了向受害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效力,政府是否制定了提供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人道主义援助的框架。

第1和第2条

4.报告指出,《宪法》没有对歧视作出定义,也没有法律具体禁止对妇女的歧视(第21至23页)。请说明是否计划根据《公约》第2条规定,订立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禁止对妇女歧视的适当立法措施。

5.报告指出,虽然在理论上,任何公民在其基本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都可以向拥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例如需要费用以及“包括司法机构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缺乏“社会性别敏感性”,“并非所有公民都能利用”这些求偿渠道(第13至14页)。请说明已计划采取和(或)正在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处理这些妨碍诉诸司法的现象,包括对司法人员进行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培训,并说明这些措施的影响力。

第3条

6.报告指出,政府已经建立了公民可借以“主张权利”的许多机构,例如联邦监察专员办公室、公职法庭(供政府公务员使用)和劳工法庭(第14页)。请说明在过去五年内妇女向公职法庭和劳工法庭提出基于社会性别歧视的案件数目以及这些案件的结果。关于妇女向联邦监察专员提出的投诉(第14页),请说明这些案件的结果。

7.报告指出,妇女发展部的官员“得不到充分的资源和培训,所以无法充分应对履行职责时所涉各种问题的广度和复杂性”(第20页)。请说明妇女发展部的情况、人力和财力资源及其与全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的关系。

第4条

8.报告指出,虽然政府在公职岗位为妇女制订了5%的配额,在国民议会、参议院和省议会为妇女制订了17%的配额,在大多数级别的地方机构为妇女保留33%的配额,但是,“这些行动尚未取得预期的进展”,“妇女发展部正在通过‘两性平等改革行动计划’促成更加协调一致的政府反歧视行动方案”(第25和26页)。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计划在“两性平等改革行动计划”之下开展的改革以及这种改革的时间框架。

第5条

9.报告指出,“习俗、惯例以及对宗教的错误解释被用作来纵容歧视妇女行为的理由”(第23页)。请说明正在采取哪些措施纠正这种习俗、惯例以及对宗教的解释。

10.报告指出,已经采取某些措施在新闻媒体中培养对社会性别的敏感性(第27和28页),教育系统正在“以人权为重点修改教学大纲”(第29页)。但是,报告又指出,巴基斯坦社会中有很多人仍然对男女在社会中的作用持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第30和31页)。已经考虑和已经采取哪些措施在学校课程中和新闻媒体中消除对男女的陈规定型观念?已经采取哪些其他具体措施来改变社会上对男女在社会中和家庭中作用的看法?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11.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指出,令人关切的是,家庭暴力事件不断增加,估计70%至95%的妇女受到过家庭暴力(E/CN.4/2003/75/ Add.1,第1135段)。但是,报告指出,巴基斯坦没有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第112和129页),而且,“存在一种除非案情非常严重否则不予追究的倾向(第125页)。请说明是否计划制定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如果有此种计划,请说明其范围和内容以及颁布该法律的时间。

12.报告指出,《Hudood法令》(尤其是《Zina法令》)中列有关于性暴力的法律(第122页)。但是,该法律规定,“对于强奸罪,必须有四位穆斯林成年男子作证,或者被告本人承认,才能定罪”,如果一位强奸受害者“不能满足举证的要求,她就有可能因涉嫌两厢情愿的违法奸情而遭到起诉”(第117页)。全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经过两年审查之后,建议废除这些法律,但是,报告指出,“社会若不达成一致意见,有关Hudood法律的问题就难以处理”(第117页)。政府采取哪些措施在社会上达成这种一致意见,废除《Hudood法令》?尤其是,政府根据其国际义务,采取哪些措施修正或废除《Zina法令》,并颁布便于对强奸犯进行报道、起诉和处罚的法律?数千名妇女被指控犯有通奸或其他罪行而被拘禁。最近《Hudood法令》修正案规定,对犯有这些罪行而拘禁的人员可以享有保释权。政府作出哪些努力使这些妇女具保获释?

13.请说明政府采取哪些综合措施处理报告第119和126页所述各种形式强迫婚姻的问题,以及适足生活水准权所含适足住房问题及在此方面不受歧视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所指出的情况,他说,在一些拥有大片土地的家庭中,妇女有时是“与《古兰经》成婚”,终身为处女,所以她们不会把家庭财产中属于她们的一部分带出家门(E/CN.4/2006/118,第41段)。并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切实执行(a)赋予妇女自由婚姻权的法律(第119页)和(b)《刑法》中规定为解决争端而赠送妇女结婚的行为为犯罪的新的章节(310 A)。此外,1929年的《限制童婚法》是否切实得到执行?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根据这项法律提出起诉的童婚案件以及定罪的数目。

14.报告指出,2001年,在《刑事诉讼法典》中新增了第174-A条,目的是为了遏制与亡夫遗产有关的暴力行为。该条款规定,行医者必须立即笔录烧伤女性受害人的陈述并将所有烧伤案件就近报告本地治安官(第123页)。请说明这项新法律产生的影响,并详细说明因执行这项法律而起诉的案情以及导致定罪的案件数目。

15.先后两任对妇女暴力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指出,在巴基斯坦,为维护名誉而犯罪的现象是一个严重问题,犯下这种罪行的人员很少被绳之以法(E/CN.4/2003/75/Add.1第1132至1134段和E/CN.4/2005/72/Add.1)。报告指出,《刑法(修正)法》修正了《巴基斯坦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某些条款,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检控所谓“名誉杀人”案件(第23页)。请说明相关修正案,包括这些修正案如何在Qisas与Diyat法律之下处理名誉杀人犯的豁免问题(第118页),并说明这些修正案迄今对检控名誉杀人案产生的影响力,包括已起诉的案件数目和作出的判决。

16.报告指出,人权活动分子认为,警察对暴力受害妇女的困境不够关切(第125页)。对妇女暴力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表明,有时候警察自己对妇女施行暴力(E/CN.4/2005/72/Add.1)中。请详细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促使执法人员关切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包括向公众开放司法方案(第124页)和妇女警务派出所(第19页)以及这些措施产生的影响。

17.先后两任对妇女暴力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E/CN.4/2003/75/Add.1第1132段和E/CN.4/2006/61第65段)指出,支尔格、即部落委员会有时作出判决,要求为维护名誉而杀害妇女。同样,还有报告指出,这些部落委员会规定进行强奸和强迫婚姻。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处理这些问题,包括对这些委员会成员提出的起诉和作出的处罚。

第6条

18.请提供信息说明2002年《预防和控制贩运人口法令》(第31页)的执行情况,包括2002年以来根据该法令所起诉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惩处人口贩子的人数。

第7和第8条

19.报告指出,在地方机构的选举和上次大选中,“来自各省的报告指出,存在着阻止妇女呈报其候选人身份和(或)行使其选举权的现象”(第37和46页)。白沙瓦高等法院宣布对妇女选举权的一切限制行为均属违法(第46页)。政府已采取哪些行动确保在今后的选举中保障妇女的行动自由以及有能力行使选举权并呈报其候选人身份。

第9条

20.报告指出,全国妇女地位委员会建议进一步修订2000年已修订的1951年《公民身份法》,以便巴基斯坦妇女能够为其外籍丈夫取得巴基斯坦国籍(第54页)。请说明这方面的进展情况以及开展法律改革的预期时间框架。

第10条

21.请提供按性别、年龄、民族和城乡分列的教育数据,并说明迄今执行《1998-2010年国家教育政策》、《十年远景发展计划》和《教育部门改革》等教育领域的政策文件对妇女和女孩教育所产生的影响。鉴于巴基斯坦妇女识字率较低,请说明政府有哪些具体计划在一定的时间框架内降低文盲率。

22.报告指出,有些地方公立学校缺乏适当的设施,往往成为“阻碍女孩入学的因素”(第64和67页)。请说明政府采取哪些措施解决阻碍女孩受教育的因素,并降低女孩、尤其是农村女孩在中学阶段的辍学比例。

第11条

23.妇女参加工作的比例很低(第77页表11.02列示为9.9%),报告列出妇女不能参加工作的某些因素,譬如妇女宁愿在家里料理家务,妇女需要照料子女,家庭成员阻止她们去工作,妇女缺乏资格以及雇主对招聘妇女有偏见(第79和80页)。此外,工作场所的性骚扰似乎也是一种阻碍因素(第127页)。请说明正在采取或考虑采取哪些措施来克服这些阻碍妇女就业的因素。

24.报告指出,出于“健康和安全原因”以及在夜间某些时候,不允许妇女从事某种类别的工作(第68和69页)。请说明是否评估了这些规定可能对妇女就业产生的歧视性影响,并提供任何此种评估的详细资料,尤其应根据《公约》第11条第(1)款(b)项这样做。

第12条

25.请说明现有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是否纳入了社会性别观点,现在是否有针对妇女的特别预防措施。

26.报告指出,巴基斯坦孕产妇死亡率可能超过为每100 000活产儿340人(第82页)。请提供资料说明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并阐述已采取哪些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以及这些措施的影响力。

第13条

27.报告指出,政府的各项安全网方案包括各种食物补贴、食物支持方案、巴基斯坦Tawana方案、低成本住房、巴基斯坦 Baitul Mol方案。这些方案都与社会最贫困阶层有关(第104页)。请提供资料说明与男子相比,有多少妇女受益于这些安全网方案以及这些方案对妇女及其家庭产生的影响。

第14条

28.报告指出,农村妇女在教育、保健和就业等领域落后于城市妇女,虽然“教育和卫生部的新政策文件明确将重点放在农村地区……各主要微型信贷机构也宣布重视农村地区……然而这些措施还没有在缩小城乡差距方面发挥可观的积极作用”(第114页)。请说明对农村地区这些政策和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影响力是否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并说明正在考虑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其影响力。

第15和16条

29.报告指出,《证据法》规定,妇女不能成为法律契约的正式证人(第116页)。请说明缺乏这种能力对妇女、尤其是从事商业和法律工作的妇女具有何种影响,并说明是否打算对这项法律进行改革以及这种改革的预期时间。

30.报告有关第16条的论述表明,妇女和男子在法律所涉及关于个人地位的许多领域或者在实践中,尤其是在婚姻、离婚、子女监护权和继承遗产等方面,不享有平等权利。请详细说明全国妇女地位委员会已对这些法律进行的任何改革以及任何预期法律改革的时间框架,并说明为处理进行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提供的法律服务。

批准任择议定书

31.请说明在批准和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以及接受《公约》第20条第1款修正案方面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