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歧视 委员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缔约国的第六次定期报告
巴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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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1-113
二.对委员会于2005年提出的结论性意见的后续跟踪.........12-1275
A. 结论性意见的第17段12-185
B.第18段19-266
C. 第19段278
D. 第20和21段28-359
E. 第22和23段36-3810
F. 第24段39-4211
G. 第25段43-5612
H. 第26和27段5714
I. 第28段58-6215
J. 第29段63-6916
K. 第30段70-8016
L. 第31段81-8218
M. 第32段83-9118
N. 第33段92-9820
O. 第34段99-10321
P. 第35段104-10822
Q. 第36段109-11723
R. 第38段118-12324
S. 第39段124-12525
T. 第40段12626
U. 第42段12727
三.《公约》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128-15327
A. 《公约》第一部分129-13327
B. 《公约》第二部分134-14628
C. 《公约》第三部分147-15132
D. 《公约》第四部分152–15333
一.导言
1.巴拉圭已经批准通过了与人权问题有关的各种主要的国际文书。巴拉圭现行宪法也规定,这些国际文书在巴拉圭国内的法律效力,要高于立法机构所颁布的各项法律和其他低位法。去年,巴拉圭还批准通过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在向各国际条约执行情况监督机制提交国家报告的同时,有关国际组织也在保障和落实妇女权利方面向巴拉圭提出了结论性意见。2010年1月,巴拉圭共和国提交了对《儿童权利公约》的履约报告。
2.在贯彻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方面,巴拉圭于2005年向专家委员会提交了三份定期报告(即第三次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PAR/3-4)和第五次定期报告(CEDAW/C/PAR/5和Corr.1))。在审议了这些报告后,专家委员会要求巴拉圭在下一份报告中对结论性意见中的内容进行回应。2009年,巴拉圭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通过外交部接受了撰写初次报告和定期报告的指示。
3.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的要求,巴拉圭向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履行该公约的第六次定期报告。巴拉圭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协调了报告的撰写工作,并邀请公约执行情况跟踪监督跨部门主席团的各公共机构代表参与其中。本报告由导言和两个主体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就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于2005年提出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所作的答复,以及为让委员会更好地了解巴拉圭的司法情况和环境而对部分意见做出的说明;第二部分是巴拉圭在2005年至2010年初在《公约》的贯彻落实方面的一些补充信息。
4.在2005年至2010年期间,巴拿马取得的主要进步包括:在国家机关中建立了一定的性别问题和事务处置制度和机制,这样就能在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范围内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公共政策。巴拉圭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意识到,应在很多问题的处理中打破性别限制。在巴拉圭共和国的首都和其他内陆地区,巴拉圭通过各种方式来宣传妇女的人权。巴拉圭对现有的、能较好处理妇女问题的领域予以加强,并不断拓展新领域。在财政预算方面,巴拉圭也积极考虑妇女的利益,并在各种政治演讲中关注妇女的利益和期待。为应对各种挑战,并在妇女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的进步,巴拉圭制定了性别问题和事务日程,并设定了一些关键性的时间节点。
5.妇女办公室作为巴拉圭在妇女政策方面的领导机构,会确保在国家政策和议事日程中充分考虑妇女的诉求。通过妇女办公室和广大巴拉圭女性开展的各种行动,各界已经充分认识了家庭暴力的危害。目前,巴拉圭正逐步通过各部委(包括: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内政部、国家警察局和总检察院)的行动计划来承担起制止家庭暴力的责任。巴拉圭总检察院2009年的管理报告显示,家庭暴力已成为巴拉圭国内位列第三的犯罪行为,发生率仅次于偷窃牲畜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家庭暴力受害者关怀中心里,72%的受害者是女性。大部分家庭暴力案件还伴有对儿童的性虐待行为。为维护妇女权益,巴拉圭在与贩运人口行为作斗争、建立身份识别系统和网络、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惩处和对受害者进行保护并帮助她们重新融入社会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制度。
6.妇女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条件不断改善。面对艾滋病毒/艾滋病不断向妇女扩散这一新挑战,巴拉圭也积极应对。巴拉圭的产妇死亡率,已从2005年的十万分之128,下降到了2008年的十万分之118(根据2008年的初步统计数据)。虽然这一数字仍处于相对高位,但已足以反映巴拉圭在这方面所取得的进步。然而,城乡地区的产妇死亡率仍然分化严重:2007年,城市中的产妇死亡率为十万分之103,而农村地区则高达十万分之179。产妇的住院分娩率不断上升;现代避孕药具的使用也十分普遍。随着越来越多的妇女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巴拉圭妇女办公室对这一不良趋势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妇女办公室在信息采集、疾病预防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力量,并协调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以及艾滋病毒/艾滋病关怀和治疗项目共同制定了相关的方案和对策。
7.越来越多的巴拉圭妇女参与了就业。根据2008年的住户统计调查,女性的就业率为48.3%,男性则为75.9%。就业女性中,71.7%从事第三产业;而只有52%的就业妇女可以享受保险福利。同时,妇女的劳动条件仍未得到显著改善,各产业中,女性的就业比重仍未大幅度提升,男女间的就业失衡现象仍在延续。有些行业,如建筑业和私人保安业仍没有女性就业。
8.巴拉圭的失业率有所下降,但失业人群中仍以妇女为主。失业统计数据显示,女性失业率为7.3%,而男性失业率则只有4.7%。15至24岁人群的公布失业率最高,而女性尤甚。这一人群中,约有8.9%的男性和16.6%的女性正在寻找工作。女性的就业不足率(26.4%)仍高于男性(21.7%)。巴拉圭就业状况统计显示,30岁以下妇女和已育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相对抢手。而需要照顾特定家庭成员的女性则会在就业中遇到一定的困难。家务劳动往往会成为两性平等的争议焦点,并牵扯出很多司法领域的问题和弊端。2009年,社会福利局将医疗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了所有从事家务劳动的劳动者。2009年9月(即该决定作出之时)至2010年2月期间,医疗保险共新增2 500名被保险人。2010年,预计将新增30 000名被保险人,其中大部分为女性。来巴拉圭定居的外国人,其主要的移民动机为就业;移民主要集中在巴拉圭的各大城市及其所在省。
9.根据国家调查、统计和普查总局的最新数据,2005年巴拉圭的贫困率为41.3%,而2008年则降至37.9%。有50%的女性处在贫困中,其中,19.6%的女性处在赤贫线下,这些女性主要为家庭女户主、农村妇女和多子女母亲。
10.妇女在参与公共生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在从政方面仍然举步维艰:如此看来,巴拉圭在这方面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还是杯水车薪。女性在巴拉圭国会中只占14%的席位。而各省议会中女性议员的比例也均未达到《选举法》所规定的20%这一下限。巴拉圭内陆地区的妇女、农村妇女、土著妇女、年轻女性和城市女性已经形成了更有力的组织,积极参与到各项公共活动中:这也搭建了一个妇女维护自身权益的平台。
11.值得一提的是,本报告的报告期见证了巴拉圭政治史上的一项重要转变:经过2008年的选举,历来由亲政府政党为主构成的政权终于下台,巴拉圭也在政权更迭的过程中实现和保障了民主。这对于巴拉圭来说是一个重要契机:巴拉圭可以通过这一机会对法律进行修订,并对现有的制度和社会机构的运作模式进行改革。本报告对上届政府(2005年至2008年)以及本届政府(2008年8月15日至今)的情况进行了比较。
二.对委员会于2005年提出的结论性意见的后续跟踪
A.结论性意见的第17段
1.采取的措施
12.针对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出的结论性意见,巴拉圭立即采取措施,通过各种媒体让大家知道:巴拉圭在提交了前三期定期报告之后,又于九年之后的2005年1月重新向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交了新的定期报告;同时,通过建设性的对话,该委员会向巴拿马指出了报告中的积极方面、委员会的关注点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巴拉圭完全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13.为了落实《第二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2003-2008年)》,推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北京行动纲要》、《千年发展目标》和其他与性别问题有关的国际行动纲要的贯彻执行,巴拉圭于同年在各公共机构之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话机制。《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北京行动纲要》、《开罗行动纲领》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的意见共识都对巴拉圭公共制度和机构的完善(包括在国会中常设咨询委员会),以及妇女、女权和人权组织的建立起到了积极作用。
14.巴拉圭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下属的公共机构,成立了“公约执行情况跟踪监督跨部门主席团”(又称为“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主席团”)。女权方面的主要民间团体和组织参与,包括:拉加妇权会巴拉圭委员会、巴拉圭妇女协调委员会和巴拉圭人权事务协调委员会被邀请加入主席团。但是这些组织决定不参加主席团,理由是《公约》的履行应有巴拉圭政府承担起相应责任,而民间社会组织应发挥一种独立的监督作用。
15.2005年,在拉加妇权会巴拉圭委员会的协调下,民间社会撰写了第一份《不良现状报告》,并提交给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以便向妇女办公室表达民间社会对《公约》和相关现状的看法。妇女办公室和来自性别事务处理机构的多名代表参加了由民间社会组织的“女权状况调查”。2009年,民间社会在科迪勒拉省的圣贝纳迪诺市进行了第四次女权状况调查。在此次活动中,各方充分交流了国家和民间社会在《公约》签署三十年来所开展的各种活动的有关信息,并支持利内·巴雷罗作为专家委员会的官方候选人。
16.2008年初,巴拉圭对《第二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公开发布了《第三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2008-2017年)》。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主任、知名女权主义活动家葛洛利亚·鲁宾女士于2008年8月提出建议,主张相关的咨询专家对《第二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执行情况的顾问报告进行审议和修改;她还认为,与巴拉圭性别问题有关的各种机制需要加强,并在政府议事日程中得以体现,这就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战略计划,明确政府管理的优先级,因此也需要对与这些问题相关的司法程序进行审议和优化。她进而提出,政府管理的优先级应为:通过法律法规,将妇女办公室明确为妇女问题方面的政府决策领导机构;从最高层面出发、自上而下地实现男女平等;采取积极措施,全面关注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并对受害者提供周到的关怀服务;通过《机会平等国家法》和《防止对妇女暴力行为综合法》来体现巴拉圭宪法中的一些基本原则;通过分权管理的方式来推动各机构之间的联动,并建立有利于妇女和民间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
2.取得的成绩:
17.巴拉圭各级官员和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已对《公约》内容有了更多和更好的了解和认识。巴拉圭还在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基础上,起草了《综合行动计划》的建议稿,并创建了一些专项会议,会议主题包括:“负责任的父亲”、“预防产妇死亡”、“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播疾病的女性患者日益增多的趋势”和“土著妇女的人权”。此外,在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的支持下,巴拉圭还完成了《〈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推广和战略培训计划(草案)》。
18.2009年以来,巴拉圭已经将《公约》分别翻译成瓜拉尼语和盲文版。目前,这两种版本的《公约》正处在进行编辑和后期分发过程中。
B.第18段
1.采取的措施
19.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在巴拉圭的《选举法》中,对妇女的参选和当选最低比例的规定值较低,而且对不满足最低比例的行为缺乏控制手段:这一现象及其背后的文化内涵就是阻碍巴拉圭妇女进入权力机构任职的最主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应通过性别事务机制的优化,让更多的妇女在政府机关中担任要职;监察院和一些妇女组织也于2005年提交了《选举法》修正案建议稿。巴拉圭各方采取行动,通过多年的努力在各妇女组织和国会之间取得了一致意见,并提出了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和调整各政党男女比例的草案。该草案经众议院全体会议讨论后,仅以2票的微弱差距未获得通过。这明确地告诉大家,巴拉圭政界人士实际上希望将妇女在公共部门和权力机关中的比例维持在较低的水平:这一愿望甚至可以理解为一种文化氛围。
20.2005年,巴拉圭建立了女性领导人培训中心。该中心目前已培训了1 000多名女性政治家,并和国内外各级权威当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对话。该中心是由妇女办公室创建的,并从建立的第二年起得到了联合国妇发基金和巴拉圭选举法院的大力支持。该中心的培训标准公开,并坚持多元化和免费培训的原则,其成就也获得了各方的认可。
21.在对《第二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2008年)》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时,有关专家认为,自该计划实施以来,社会参与和从政是该计划涉及最少的两个领域。为了收集巴拉圭共和国选举制度的各种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2009年3月,妇女办公室与联合国妇发基金和开发署签订了一份谅解备忘录,通过“政治参与和性别平等项目”来对扶持行动机制的实际效果和阻碍妇女从政的各种障碍进行分析,并提高政治和社会活动参与者的专业水平。《2010年度工作计划》对政治代表性和参与度的分析和判断模式进行了定义,阐明了在各政党内对当选妇女进行培训的各项细节,明确了公开对话圆桌会议和政党间性别事务机构对话圆桌会议的运作模式。
22.扫盲。人权委员会提出了他们的结论性意见。针对这些意见,并结合《北京行动纲要》中“对妇女进行教育和培训”这一主题,巴拉圭文化和教育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扫盲计划和基础教育计划。这些计划以各社区为主线,通过下列方式来对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培训:a)对性别问题和生殖健康专题,通过瓜拉尼语和西班牙语进行双语扫盲和教育(由巴拉圭文化和教育部、巴拉圭-美国商会和巴拉圭-意大利合作同盟会共同负责)。为顺利开展这一活动,需要对相关省份中不同性别的受教育对象给予有针对性的关心和关注。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巴拉圭在下列省份中开展了这项活动:伊塔普亚、卡瓜苏、圣佩德罗、瓜伊拉、巴拉瓜尼、卡萨帕、康塞普西翁、阿曼拜、卡嫩迪尤(共计9个省――巴拉圭全国共有17个省)。b)在全国17个省的永久性教育机构、公共机构、教堂、合作社和协会中建立学习圈和学习小组来进行扫盲。c)远程教育:2004年至2007年期间,巴拉圭在全国的7个省份(卡萨帕、康塞普西翁、圣佩德罗、上巴拉那、阿曼拜、中央省和上巴拉圭)推出了通过视听资料进行扫盲的行动计划。d)巴拉圭文化和教育部与西班牙国际发展合作署共同推出了针对青年人和成年人的远程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课程:该课程覆盖了全国所有17个省。上述行动和课程均以瓜拉尼语和西班牙语同时推广实施。
23.辍学状况。在本报告的报告期内,巴拉圭文化和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学校和公立教育体系中的签约教师数量均呈上升趋势。不过,目前巴拉圭国内的辍学率仍然较高。在基础教育的第三阶段中,学生的辍学率达到了5.4%,而农村和公立学校中的辍学率则更高。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和平队、青年专业人员和企业家联盟以及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共同制定和实施了《为内陆地区贫困年轻人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计划》。该计划帮助160余名可能失学的年轻人重获受教育机会,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工作的开展,并培养了年轻人的领导才能。巴拉圭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在与和平队合作的过程中提出建议,希望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帮助贫困女青年,尤其是因怀孕而被迫退学的女青年重获受教育机会。
2.取得的成绩
24.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巴拉圭在从政妇女、非政府组织和各政党领袖之间开展了政治对话。在《选举法》规定的女性最低比例的基础上,巴拉圭适当提高了女性在各政党中的参与比例,如:国家团结党和全国公民道德联盟党都规定党内女性比例不得低于50%;共和民族党(又称“红党”)规定党内女性比例不得低于33.3%。当然,这一比例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和计算方法。各政党与最高选举法院联手开展了一些鼓励妇女从政的活动。最近,巴拉圭还在最高选举法院下成立了性别事务局。巴拉圭已经对妇女从政的最低比例作了规定,但这些规定实际上并未得到有效的落实,也没有真正起到提高当选妇女数量和比例的作用。
25.扫盲。根据2005年的官方统计报告,巴拉圭的文盲率为8.2%:其中,农村和土著妇女的文盲率较高(9.9%),而男性的文盲率则为6.4%。巴拉圭各级教育机构的净入学率,都是女生高于男生;其中,中学女生的净入学率(43.3%)要高出男生(38.1%)5个百分点以上。2009年度政府管理工作报告显示:巴拉圭在当年对偏远土著地区、移民点和查科地区的2 400人实施了扫盲,有38 562人获得了小学教育的机会,12 209名青年和成年人有机会完成中学学业。
26.辍学状况。2007年,巴拉圭的小学一年级入学率达到了100.2%。这一数据表明,巴拉圭的教育体系对达到法定就学年龄(6岁)的儿童的求学需求给予了充分关注。应接受义务基础教育的6至14岁少年儿童群体中,入学率达到了91%。
C.第19段
1.采取的措施
27.根据有关方面对巴拉圭政治和公共生活所提出的第23号一般性建议,国家权力执行部门和省市两级政府通过协议,在各级机构中成立了性别问题委员会和指导小组,并在省政府和市政府中设立了相应级别的妇女办公室。2005年至2010年初期间,巴拉圭在全国17个省的省政府中任命了16名省级妇女办公室主任,其中的12名办公室主任有预算权。此外,巴拉圭还在全国237个市中任命了130名市级妇女办公室主任。2009年,米西奥内斯省的阿约拉斯市为该市的妇女办公室设立了专门的财政预算:这是巴拉圭首次采用这种行政管理手段,也是巴拉圭在2009年所取得的一项重大进步。当然,在预算的实际执行、决策的制定等方面,巴拉圭还面临不小的困难;这些困难主要体现在妇女、婴幼儿、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土著人的利益保障方面。目前,巴拉圭国会正在审议与权力下放有关的法律草案:该草案旨在加强行政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管理能力。草案的初稿虽然已将妇女问题作为专题列入其中,但并没有制定相应的法规。巴拉圭已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来审议草案初稿,妇女办公室也已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D.第20和21段
28.1992年的《国家宪法》第46条规定,巴拉圭禁止歧视现象的出现,具体规定为:“巴拉圭共和国的全体公民在人格尊严和权利上都是平等的。在巴拉圭,不允许有歧视现象。”同时,《宪法》还要求国家采取措施,对可能造成歧视现象的各种条件予以消除。国家应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每个人都能使用司法武器来维护正义,并在公职人员的选拔过程中确保机会平等和任人唯贤。
29.《宪法》第40条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权利:“男女享有平等的民事、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国家应创造必要的条件、通过适当的机制来落实男女平等,消除阻碍女性行使平等权利的各种障碍和困难,并帮助女性全面参与到各种活动中去。”
30.在本次定期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巴拉圭附上了最高法院决议的副本,来证明巴拉圭在法律和司法过程中已开始引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公约》(《贝伦杜帕拉公约》)。当然,对上述公约的引用还没有形成体系。不过,巴拉圭已经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和监督机制形成了一条重要的链条,更好地保障人们通过司法手段谋求公正的权利,尽管这一系列行动还处于初始阶段。
31.根据巴拉圭众议院的“平等与社会发展委员会”、参议院的“平等、性别问题和社会发展委员会”、一个名为“文件与研究中心”的非政府组织和联合国人口基金共同签署的《消除歧视公约(2006年)》框架,巴拉圭组织了5场地区性论坛,1场专题论坛,6场行业咨询会和2场专家咨询会。这些论坛和咨询会对《消除各种形式歧视法》(草案)的基础文件进行了研讨,并专门对巴拉圭目前存在的各种歧视形式和对歧视实施人的制裁机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2007年5月16日,有关方面将该法律草案提交给了参议院的平等、性别问题和社会发展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主席要求立法委员会、宪法事务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和性别与平等委员会的成员认真研读该草案,并提出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巴拉圭于2007年成立了“消除一切形式歧视网络”。21个民间社会组织和3个联合国机构参加了该网络。该网络的主题为“人人平等”。从2007年至今,巴拉圭通过多次听证会、论坛和国会演说,希望尽快通过该法律,但目前尚未通过任何具体的决议或意见。目前的情况是,部分民间社会组织仍对该草案公开持反对意见,有关立法委员会也无法做出相应的裁决,因此,巴拉圭现存的、不利于消除一切形式歧视的各种性别、文化和宗教方面的定型观念依旧存在且根深蒂固。
32.公共事务部根据其第1626/2000号法律,于2009年底发布了《公共事务部消除歧视和妇女融入社会措施指南》。该指南旨在帮助所有公务人员形成正确的理念,通过一定的法规,采取相应的行动,从而实现消除歧视和将妇女真正融入社会的目的。该指南作为集中体现各项权利和性别平等的最有效工具,很好地反映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巴拉圭的实施情况。
33.为了宣传和普及妇女应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巴拉圭采取的最主要的行动就是开展“全面平等”运动。该运动在2004至2007年间取得了广泛的认可,并在赋予女性足够的权力、对家庭暴力进行预防和惩治、打击贩运人口、预防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毒/艾滋病以及男女同工同酬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34.2005年,一条名为“今天我收到了鲜花”的电视广告荣获伊比利亚美洲国家广告奖:这条广告也成为“全面平等”运动中的一条重量级广告。此后,妇女办公室在“全面平等”运动中推出了另一条名为“谎言”的、反对贩运人口行为的电视广告:这条广告成了又一条获奖广告。该广告在巴拉圭创意圈于2007年组织的金点子节中荣获“塔塔库亚公共利益”铜奖。“谎言”这个名字,源自于巴拉圭的一句谚语:“永远不要相信仙女的谎言”。这条广告揭露了人贩子的种种卑劣行径,并告诉人们,贩运人口的受害者主要是女性。
3 5.最后还需要指出的是,巴拉圭通过“女性数字社区”每周直接向超过1 000个组织和个人定期提供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一定的服务窗口,24小时不间断地获取各种信息,包括:对暴力事件的举报和投诉,与性别问题教育和宣传有关的各种信息与视听资料。2009年,巴拉圭在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的协助下编撰了一份名为“丁香花透镜”的材料。这份材料的目的,是通过180家媒体的参与,揭示大众传媒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性别主义倾向。因此,这份材料对改变这种性别主义倾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第22和23段
36.巴拉圭通过行政命令批准了《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该计划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进入第二阶段,并由巴拉圭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负责协调计划的具体实施。该计划获得批准,使得政府各部委在具体执行方案中融入了一些必要的技术手段,也有助于向公众更好地宣传该计划。同时,随着该计划获得合法地位,巴拉圭就可以在各地(尤其是内陆地区)启动强化性别问题机制的各项措施。
37.《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的第三阶段有以下行动主线(按优先级排序):关注妇女权益、消除贫困、扩大女性的生活圈子、关注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特别措施来实现真正的平等。《北京行动纲要》对《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的范围和行动路线的制定均起到了指导作用。
38.巴拉圭国家宪法和《公约》中的“持续平等原则”也被纳入了由行政机关社会内阁协调撰写的《国家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中。另一方面,《政府经济和社会战略计划》指出:所有促进就业的行动措施都是为了解决巴拉圭在消除贫困过程中所面临的三个重大问题。这三大问题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男女不平等。解决男女不平等,不仅要不断宣传和推进男女机会平等,还要消除巴拿马社会中长期存在并困扰妇女的各种歧视现象的根源。第二个问题是,巴拉圭的经济状况不佳,很难向社会中最活跃的阶层(青年人)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第三个问题则是,巴拉圭人长期以来信奉“应通过提高自身的受教育程度和职业培训水平来谋求较好的职业,从而脱贫致富”的理念。
F.第24段
1.说明
39.旨在消除家庭暴力的第1600/00号法制定了紧急保护措施,对所有受到伤害和虐待(包括身体、心理和性虐待)的受害者提供保护。巴拉圭的裁判法院负责制定各种保护措施。针对暴力侵害案件,裁判法院采取的措施包括:禁止施暴者进入家中;禁止施暴者接近受害人;如果受害人在受侵害后离开家庭,且家庭中有受害人的私人物品和未成年子女的,应帮助受害人及时回归家庭或将其安置在适当的居所居住。不过,第1600号法并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上述措施并不妨碍对施暴者提起刑事诉讼。
2.采取的措施
40.有关方面已经向国家刑法和监狱系统改革委员会提交了对《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建议。巴拉圭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赞同由巴拉圭妇女协调委员会、各部门的领导人以及专家小组来游说巴拉圭总统和国家刑法和监狱系统改革委员会成员接受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妇女办公室还于2005年向参议院的“平等与社会发展委员会”提交了对第1600/00号法的修改建议。
41.2009年底至今,巴拉圭参议院的“性别平等和发展委员会”、巴拉圭妇女办公室和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共同起草了《防止对妇女暴力行为综合法》。这份草案将通过一系列的辩论,推出新的《防止对妇女暴力行为综合法》(而不是局限于对原有法律的修订)。该草案的主要目的是:成立特别工作组,负责撰写《防止对妇女暴力行为综合法》,并鼓励从事妇女运动的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到相关辩论和讨论中来;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针对男性对女性施暴这一现象(该现象被认为是限制妇女行使各项权利并获得全面发展的重要问题)组织专题讨论。
3.取得的成绩
42.2008年7月16日,巴拉圭通过第3440号法律重新颁布了《刑法典》。《刑法典》第229条对家庭暴力的处罚做了如下的明确规定:“对于在家庭范围内,对与其共同生活者习惯性地施以肢体暴力、或使其蒙受相当程度的精神痛苦者,可处以最高为两年的监禁或罚款。”就这样,巴拉圭将家庭暴力明确定义为一种罪行,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手段(包括监禁和罚款)。此外,巴拉圭还将精神折磨也列入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这也是巴拉圭取得的一项重要进步。不过,《刑法典》只将男性作为犯罪主体,并将“长期施暴”作为界定罪行的条件,这些都还值得商榷。《刑法典》第128条也进行了修订,对性胁迫和强奸等行为进行了规定。为了全面应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巴拉圭成立了一个推进小组,来起草《防止对妇女暴力行为综合法》草案。
G.第25段
1.采取的措施
43.全面关注暴力行为。在防止和惩罚对妇女暴力行为部门间计划协调委员会的推动下,最高法院与妇女办公室于2006年签署协议,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裁判法庭的暴力行为登记表,对家庭暴力及其相关信息进行交换和共享。有关部门会向数据处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计划部门负责人分发这些登记资料。同时,内政部、国家警察局和公共卫生部也签署协议,对其内部规定和家庭暴力的诉讼程序进行优化,从而更好地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2009年,内政部、国家警察局、妇女办公室、儿童和未成年人部以及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共同成立了消除对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暴力行为跨部门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责是更好地关注和处理上述暴力行为,并对个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后续跟踪。
44.2007年,伊比利亚美洲各国法官签署了《亚松森宣言》;各国承诺将依照《贝伦杜帕拉公约》的有关规定,在本国设立司法和性别问题观察站。2009年,巴拉圭设立了司法和性别问题观察站,并将妇女问题办公室纳入司法机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巴拉圭的司法机关与一些联合国组织(包括:联合国人口基金、妇发基金和开发署)和民间社会(拉加妇权会)通过一个名为“加强监督和培训机制,帮助暴力行为受害妇女更好地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项目开展了成功的国际合作。该项目使得巴拉圭各地的司法机构得以更好地开展合作,帮助内陆地区更好地开展相关培训;项目中的各种活动也帮助巴拉圭更好地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含《公约》第19条建议)以及《贝伦杜帕拉公约》。
45.巴拉圭开展了“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行动”,并根据2010年度的工作计划与一个名为“伊泰普”的双边机构在对家庭暴力和贩运人口的受害者实施援助方面开展合作。同时,巴拉圭还与西班牙国际发展合作署合作,在边境各省设立了暴力问题举报中心。西班牙国际发展合作署还帮助巴拉圭妇女办公室健全各种内部机制(尤其是在消除家庭暴力方面),并针对农村和土著妇女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国家计划和地方计划。
46.在有关资料和信息的披露和公布方面,巴拉圭在本报告的报告期内也取得了进步,这里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巴拉圭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和美洲发展银行共同发起了“通过新形式,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家庭暴力并对暴力受害者予以关怀”行动;该行动建议,通过社会组织和网络来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干预、预防和处置。巴拉圭根据第1600号法律在消除家庭暴力方面的有关规定,与《北京行动纲要》实施情况三方圆桌会议(这三方分别为:联合国、巴拉圭妇女协调委员会和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一起制定了《家庭暴力案件处置手册》,并作为第1600号法律的三方承认条款。这些材料分发给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重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巴拉圭各级政府的妇女办公室。2009年,巴拉圭还向各方分发了《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医鉴定、取证和衍生案件诉讼手册》,以及《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及其家属收容和综合关怀中心(试点)运营规定》。
47.性暴力。巴拉圭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与检察院通过“欧洲社会,西班牙的正义”项目,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该项目建立了各种工作室,对暴力和性别问题、性侵犯等问题进行处理;这些工作室还会针对性暴力案件采用各种法医手段进行取证。巴拉圭还在医疗急救中心内设立了检察院举报办公室,方便性虐待、性胁迫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的同时完成举报。
48.性骚扰。2006年以来,巴拉圭通过各宣传培训机构,开展了面向公职人员、大中学生和工会的“你若骚扰,我必控告”的行动。在该行动中,巴拉圭向目标人群发放了各种宣传资料,并通过媒体对行动的目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49.临时收留庇护。巴拉圭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在西班牙国际发展合作署的帮助下,建造了一个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所,并根据第1600号法律(该法律的主旨就是消除家庭暴力)对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培训。巴拉圭上巴拉那省的埃斯特市(又译作:东方市)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所的建造提供了地皮。待相关协议签署完毕后,该庇护所就可开工建造。上巴拉那省位于巴拉圭与巴西和阿根廷的边界处。最近,巴西的福斯德伊瓜苏市也建成了移民中心,为暴力行为和贩运人口的受害妇女提供帮助。该中心的受援助妇女不限国籍,但主要还是那些从该地区过境的巴拉圭、阿根廷和巴西妇女。
50.对公职人员进行宣传。巴拉圭规定,国家警察局的911紧急呼叫系统可根据第1600号法典对家庭暴力事件进行接待和处置,并应对这类案件采用专门的形式予以记录。为了在裁判法院中启用专门的“家庭暴力案件登记表”,并在瓜伊拉、伊塔普亚和中央省设立“对暴力行为受害妇女援助网络”,巴拉圭通过圆桌会议的形式开展了专项对话。
51.为了实施第1600/00号法,巴拉圭对885名工作人员(包括瓜伊拉、卡瓜苏、上巴拉那、伊塔普亚、康塞普西翁和涅恩布库省裁判法院的法官和医务工作者,中央省和大都市地区的警官,警校的学生,内陆地区各省市的妇女办公室工作人员)。此外,还对亚松森市、圣洛伦佐市、避难地区、比利亚埃斯佩兰萨市、新家园地区和科罗内尔奥维多市的社区领导人,亚松森市的公职人员和工会领导人,亚松森和查科的大专院校学生,以及亚瓜龙和亚松森市的教师,共计545人进行了培训。同时接受培训的还有:190名警官,40名911电话接线员,253名市级警察局后备警官,30名暴力行为受害者关怀中心工作人员,以及538名来自于不同社区的学生和家长。2009年,巴拉圭共对来自不同省份的356个机构和445名个人进行了培训。
52.在对暴力行为受害者予以保护的过程中,巴拉圭遇到的最大的诉讼程序方面的障碍就是如何通过调解来解决受害者和施暴者之间的矛盾。在对妇女暴力行为案件的处置过程中,巴拉圭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一直强调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调解,更不能有任何形式的妥协。此外,案件当事人经常处于活动中,以及如何对警察机构和主要的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也是巴拉圭急需解决的难题。
53.与民间社会的关系与合作。在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中,巴拉圭政府与民间社会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巴拉圭政府与库尼亚阿蒂基金会合作,在4个省份(中央省、米西奥内斯、巴拉瓜里和比利亚海斯省)开展了培训,并推出了一份面向内陆地区工作人员的、名为“暴力案件受害者处置模式”的培训资料。为了强化防止和惩罚对妇女暴力行为部门间计划协调委员会的结构和作用,巴拉圭政府还邀请了一些业内知名的独立专业顾问公司进行了专题讨论。
54.女童问题。2009年,儿童和未成年人事务部的财政预算大幅增加,这就使得该部能从容地开展针对儿童(男童和女童)权益的保护活动(主要针对街头流浪儿童),并与其他行动计划(如:由社会行动部协调开展的“萨索·博亚乌”项目)实施联动。“萨索·博亚乌”项目包括社会内阁采取的一系列旨在改善贫困和赤贫家庭生活条件的行动。在儿童和未成年人工作方面,内陆和首都地区政府推出的“政府工作日”行动主要关注各级机制的强化,对警方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对家庭暴力、性虐待案件和相关人员的登记。
2.取得的成绩
55.通过机构和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巴拉圭对国家警察局的工作人员、裁判法院的法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与暴力行为受害者开展了免费对话,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后续治疗行动提出了建议,并就如何将防止和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有关政策纳入公众安全计划进行了通盘考虑。根据国家警察总部第309号决议,巴拉圭在大城市(大都市)和中央地区的6所警察局和恩卡纳西翁、比亚里卡和埃斯特市率先成立了家庭暴力受害者初期援助中心。同时,第454号命令规定,必须使用“暴力案件登记表”对案件进行记录。目前,已有3处初期援助中心在首都亚松森的3所警察局落成,它们分别是:亚松森第六、第七和第十五警察局。
56.巴拉圭首座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所即将落成。最后还需要指出的是,在2003年至2008年期间,妇女办公室的妇女援助服务中心平均每年会介入2 500起暴力案件,并对受害妇女施以援助。
H.第26和27段
57.目前,尚没有机构采取这方面的措施。各机构的工作和管理重点,仍集中于消除家庭暴力和遏制贩运人口,并通过机构间的联动来将《第三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制度化。
I.第28段
1.采取的措施
58.值得一提的是,在2004年5月28日颁布的第2396号关于批准通过《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的法律和2003年7月22日颁布的第2134号关于批准通过《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法律框架内,巴拉圭通过了第5093/2005号行政命令。该行政命令建立了在巴拉圭境内防止和打击贩运人口的部门间会议机制;该机制的目的是:通过13个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针对贩运人口的犯罪行为制定相关的公共政策以及防止、惩治和打击人口贩运行为行动纲领。部门间会议建议,针对发生在巴拉圭的、以性剥削为目的的贩卖和/或贩运人口活动开展调研,这是一条颇具探索性的建议。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期间,一个名为“新月”的非政府组织对该项调研活动提供了咨询服务,并于2005年6月公布了相关报告。
59.取得的成绩:巴拉圭通过国家政府、跨部门机构及其联动共同来应对贩运人口问题。2008年10月,巴拉圭在总检察院内正式成立了贩运人口和儿童卖淫问题专项行动股。该行动股自成立以来,共接到93起举报,采取了18次国际行动,从性剥削组织和犯罪网络中解救出63名受害者,并进行了18次宣判。
2.取得的成绩
60.目前,巴拉圭已将32起以性剥削为目的的贩运人口案件中的受害人护送回国,其中包括:95名成年妇女、6名未成年女性和1名未成年男性。这些案件中,58%发生在阿根廷,23%发生在玻利维亚,15%发生在西班牙,其他的4%则发生在塞浦路斯、法国、韩国、瑞士和意大利。
61.设立了妇女援助服务局下辖的受害者及其家庭援助中心。该中心向受害者及其家庭提供各种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医疗救治等服务,并通过后续跟踪来帮助受害者重新融入社会。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期间,该中心共对16起贩运人口案件中的24名女性受害者(其中16人为成年女性,年龄在18至37岁之间)进行了关怀和援助。这些案件中的90%与阿根廷有关,而被贩运的妇女主要来自于大亚松森地区和巴拉圭的一些内陆城市,这些城市分布在下列省份:涅恩布库、上巴拉那、卡瓜苏、卡萨帕、科罗内尔奥维多、恩卡纳西翁和科迪勒拉。
62.美国政府也通过一个行动计划帮助巴拉圭就如何在边境地区(如:佩德罗胡安卡瓦耶罗、埃斯特市和法尔孔港)控制人口流动并确保流动人口的安全开展了探索性的调研。出于保密需要,美国和巴拉圭将不会公布调研的内容和结果。不过,该项调研还是对如何在上述地区采取更有效的行动提供了一份评估和建议文书。涉及的材料分别是:《贩运人口干预手册》和《干预行为要点》。
J.第29段
1.采取的措施
63.巴拉圭利用美洲发展银行的特别行动基金制定了《打击贩运人口(重点为妇女和男女童)援助计划》。该计划的基本目的是:“加大国内对贩运人口,尤其是贩运妇女和男女童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打击行动纳入保护人权、安全和司法正义的范畴,从而通过适当的政策来打击这类罪行,同时以实际行动告诉大家:巴拉圭社会有能力解决这一顽症。”
64.巴拉圭在贩运人口案件经常途经和发生的省份建立了跨部门圆桌会议机制,就打击犯罪事宜与邻国协调,并对《打击贩运人口法》提出了建议。
2.取得的成绩
65.巴拉圭在12个省对该计划的目标进行了宣传,并在4个省中建立了跨部门圆桌会议机制。根据第21次南方共同市场妇女特别会议的精神,巴拉圭在与巴西和阿根廷两国同时接壤的省份组织了“第一次人口贩运问题区域研讨会”。
66.巴拉圭在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的组织结构内,成立了临时庇护中心和行动项目局,并由妇女办公室负责这些机构的财政预算。在整个2009年和2010年初,这些机构共收容了60多名受害者。
67.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建立跨部门信息网络。该网络的主服务器就设置在总检察院中。
68.根据巴拉圭内政部,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国家调查、统计和普查总局,联合国开发署,妇发基金和西班牙国际合作发展署签订的机构间合作协议开展暴力和犯罪行为受害人情况全国调查。调查的对象是一年中所有或大部分时间内,长期或经常居住在特定住所的人群。调查的样本数为5 500户家庭。为确保调查样本的代表性,这些家庭覆盖全国17个省和亚松森特别区,并兼顾农村和城市地区。调查中的指标之一就是性暴力、胁迫和贩运人口。目前,数据处理工作已告一段落;有关方面正在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69.对发生在巴拉圭的贩运人口罪行进行定量分析,并形成系统。负责打击和处理贩运人口案件的有关机构经常因数据和信息不足或不准确而影响其工作效率。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各机构间对数据独立登记、互不共享;缺乏专门的工作组对数据进行综合处理,从而造成登记工作举步维艰等。
K.第30段
1.采取的措施
70.家务劳动。经过非政府组织和巴拉圭政府各部门的会商,巴拉圭近期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将“有偿家务劳动”提上国家的议事日程。为此,巴拉圭召开了一些专题圆桌会议(如:“为青年人创造就业机会”全国性圆桌会议),并成立了一个工作推进小组。全国妇女就业机会平等问题推进和审查三方委员会全程参与国家和民间社会发起的各种行动计划,并以此来确保行动的讨论和开展进程都能得到三方的参与和监督。
7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女性劳动者管理局的安排,向首都不同地区的家庭妇女和超市女员工提供了劳动咨询,分发女性劳动者权益、投诉途径和形式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并向她们宣传了巴拉圭正在开展的、名为“体面劳动者心目中的性别平等”活动。
72.与民间社会的关系与合作。巴拉圭文件与研究中心与劳动司法局一起在局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并通过多个工作室向公职人员、检察官和劳动纠纷调解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73.一个名为“改变生活”的非政府组织开展了一个名为“成双成对”的项目。通过该项目,巴拉圭正在国家和地方两级优先解决“将家务劳动纳入有偿劳动”这一问题。为此,有关方面制作了一部反映女性家务劳动者和家政工作人员(包括家庭主妇)及其工作状况,以及她们在法律上所面临的种种歧视的短片,以此来宣传这一主题。“成双成对”项目在内陆地区产生了巨大和全面的反响,并使得各城市的劳动用工行为更加规范化。
74.在非正规部门和行业就业的女性。“成双成对”项目通过由劳动司法部参加的三方会议,对在非正规部门和行业就业的女性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分析。
75.女性通过正规就业市场参与就业,以及长期存在的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在讨论是否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第156号《有家庭责任工人公约》的过程中,巴拉圭组织企业、工会和民间社会开展了广泛的对话。从2009年起,巴拉圭中央省省政府通过“妇女地带”的协调,实施了《妇女培训和就业协议》。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和巴拉圭工业联盟通过已签署的部分协议,参与了该项目的行动。该项目的目标是:协调各方,达成针对妇女的职业培训协议,并根据“URBAL第三期计划”、利用欧洲联盟提供的资金创造适合妇女的就业机制。
76.为了在有条件的企业中设立幼儿园,并使尽可能多的家庭享受这一便利,男女就业机会平等三方委员会内部正在对幼儿园的开设条件和运作规程进行审议。
2.取得的成绩
77.家务劳动。目前,巴拉圭已经在优先考虑将(有偿)家务劳动纳入国家的各项计划和项目中。巴拉圭已经出版了由文件与研究中心、“成双成对”项目、改变生活组织、欧盟和ICCO编撰的,旨在为女性家务劳动者谋取平等法律地位的《需要改变的东西》一书。国家当局承诺,将对各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分析和评估,尤其是社会保障研究所以该所决议形式提出的、“将有偿家务劳动者纳入国家医疗保险”的提议。同时,巴拉圭还出版了由文件与研究中心和国际劳工组织编撰的、名为《需求、隐性和歧视》的巴拉圭家务劳动者状况报告。
78.在非正规部门和行业就业的女性。巴拉圭国家政府已经在讨论这部分女性及其就业情况的有关问题和建议。
79.巴拉圭通过第3338/07号法律批准通过了国际劳工组织第156号公约。2008年12月,国际劳工组织通知巴拉圭:该国已成为该组织的签字国。
80.青年人项目与方案。为了帮助刚踏出校门的青年人尽快融入社会,巴拉圭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并为他们创造各种机会。巴拉圭开展了一个名为“机会”的机构间就业计划:该计划通过与民间社会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将本报告之前提到的各条行动主线的核心内容均纳入计划中。目前,巴拉圭已经征求了政府部门、民间社会和工会组织的意见,并将对《劳动法》中与家务劳动有关的章节进行修订。
L.第31段
1.采取的措施
81.目前,巴拉圭已经对劳动督察员、调解员和审计员进行了与家务劳动和童工危险性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82.巴拉圭开展了多项宣传活动,如:在巴拉圭工业联盟和其他组织内部,进行了童工危险性和第1657/01号法律的宣传活动。第1657/01号法律分别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和第182号公约规定,认定了危险使用童工的工种和企业,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该法律重点提到了巴列米石灰窑和托瓦蒂砖厂这两个个案:巴拉圭已经对这两个使用童工的典型案例予以查处,并将这两处工厂和其他涉案企业转型为甜甘蔗种植园。
M.第32段
1.采取的措施
83.按照《第二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2003-2008年)》和《第二期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全国计划》,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会负责机构间的协调工作,来编写和实施上述两个计划,并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估。《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全国计划》包括8个工作领域:这些领域在整个工作体系中各有侧重。该计划最关注的工作领域是:“安全怀孕和生产;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在安全可靠的环境和场所内协助产妇生产;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包括可能危及新生儿或产妇健康乃至生命的情况),应通过适当的方法予以处置”。为此,有关方面已采取了各种措施,确保孕妇能获得各种免费的产前医疗服务,包括:各种基本检查、梅毒和艾滋病毒筛查、铁元素和叶酸的补充、超声波检查、宫颈病变检查、牙科检查。此外,对顺产和剖腹产产妇在产褥期的医疗服务、对不完全流产产妇的医疗服务、分娩过程中的妇科病急救、产妇的住院治疗费用,这些都是完全免费的。上述行动措施得到了第10540/2007号总统令的支持。该总统令规定,所有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下辖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孕产妇和新生儿(不论性别)均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服务。为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落实上述免费医疗服务,巴拉圭通过第1074/2009号决议,对所有医院、卫生中心和保健站提供的医疗和牙科服务、相关医用材料、生物制品、急救服务等的税收予以免征。
84.在计划生育方面,巴拉圭通过第2907号《财政预算保护法》,在卫生部各医疗机构内提供各种适当的避孕方法,向最需要的地区提供各种医疗器械并派驻医疗队,从而实现了将医疗资源覆盖率至少提高2%的目标。
85.在开展调研的地区,拉莫斯(RAMOS)方法被广泛采用。该项调研的基础,是确定育龄妇女的死亡原因,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广泛宣传,以促使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行动来防止育龄妇女的死亡。这些行动都被《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全国计划(2009-2013年)》列为行动主线和具体措施,也是巴拉圭对已经做出的、按照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目标4和5关于降低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承诺的积极回应。
86.这项调研为期一年(从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该调研根据国内育龄妇女(10至54岁)人口密度最高的3个地区(亚松森特别区、中央省和上巴拉那省)的情况,以报告的形式总结出了该年龄段妇女的各种死亡原因。
87.该调研的结论是,上述三个地区在调研周期内的产妇死亡率为十万分之98。造成产妇死亡的前三位直接原因依次是:产妇高血压(33.3%)、流产(23.3%)和产妇大出血。产妇间接死亡的个案占全部死亡人数的21.4%,其中,心血管系统疾病为首要原因。在43起产妇死亡个案中,74.4%的产妇接受过产前检查。这些产妇都可以通过产前检查获取各种必要的信息,其中有50%的产妇接受过一至五次不等的产前治疗。
88.2009年1月24日,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通过第44号部级决议,设立了专门负责处理暴力和性别问题的机构。通过这一机构,巴拉圭正在撰写《暴力行为受害者关怀议定书》;这项工作涉及公共卫生部、国家总检察院、内政部、国家警察局、妇女办公室和儿童部,巴拉圭政府也希望通过这些部门的共同参与,使议定书的内容在整个医疗卫生系统中得以执行。同时,巴拉圭也希望将性别观点融入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计划和项目中去。
2.取得的成绩
89.根据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制定的标准,2008年全国的产前保健覆盖率达到了90.5%。2004年,有71.3%的孕妇至少享受过一次产前保健。住院分娩率也从2004年的74.1%上升到了2008年的84.6%。上述数据来源:巴拉圭人口研究中心的 2008年度全国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调查。
90.巴拉圭的产妇死亡率,已从2005年的十万分之128.6,下降到2008年的十万分之118.5。(数据来源: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的生命统计局提供的《产妇和新生儿流行病学健康状况和死亡率监测指南》,2007)。15岁至44岁的已婚妇女使用现代避孕方法的比例,已从2004年的74.1%,上升到了2008年的84.6%;城市和农村地区妇女的使用比例分别为92.9%和74%。根据2008年的全国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调查结果,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获取避孕药具和方法的比例到2008年时从原来的31.7%提高到42.3%,而同期从药店获取避孕药具的比例则降到了16.9%,从私人诊所获取避孕药具的比例维持在11%的水平。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下属的各级医疗机构均免费提供现代避孕药具和方法,而且申领手续十分简便。
91.根据2008年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全国调查的结果,巴拉圭公民在生育行为方面发生的最显著的变化之一就是生育率从1990年的平均每名妇女生育4.6名子女,降至2008年的每名妇女生育2.5名:即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生育率下降了约50%。
N.第33段
1.采取的措施
92.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接到了一条对相应部级决议的建议:应规定妇女因不完全流产在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时,有关机构必须为其保密。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正在研究这条建议的可行性。
93.虽然关于性健康和围产期保健的法律草案已经进行了公开听证,并在调研和申请批准的过程中征求了各部门、各行业的意见,但目前该草案尚未得到参议院常设委员会的正式批准和颁布。草案第1条规定:“应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尊重、承认和保护个人在性和生育方面的各项权利:这对个人的全面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
94.巴拉圭就性别和医疗保健问题召开了多次圆桌会议,很多国家机关参与其中:这些机关针对与男性和女性全面健康和保健有关的一些基本问题,运用性别观点展开了讨论。这些圆桌会议的主题包括:
a)如何由国家出资,开展梅毒和艾滋病毒/艾滋病对孕妇健康影响的研究;
b)如何向感染艾滋病毒或患有艾滋病的妇女提供免费的母乳替代品;
c)如何在肺结核防控的项目中充分考虑性别观点;
d)将性别观点纳入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的各行动计划,并由妇女办公室提出《男性和女性整体健康计划》;
e)从性别观点出发,通过对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播疾病的重点关注来评价城市的健康水平,从而将“健康城市”的主题纳入到中央省、上巴拉那省和恩卡纳西翁省各城市的城市计划和方案中;
f)针对与性别因素有关的医疗保健问题制定专门的预算。
95.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在泛美卫生组织的帮助下,开展了“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播疾病运动”,并制作和散发了各种宣传资料(包括:传单、小册子和张贴画)。
2.取得的成绩
96.根据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的有关法规,巴拉圭采取了四种有效的产前检查方法。目前,全国的产前检查率已经达到了90.5%。其中,城市中的产前检查率为94.4%,而农村则为85.4%(资料来源:2008年度全国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调查)。
97.接受这些产前检查比例最高的是受教育年限达到或超过12年、且经济收入较高的城市妇女。住院分娩率也从2004年的74.1%上升到了2008年的84.6%。(资料来源:2008年度全国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调查)。2008年度全国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调查还显示:巴拉圭15至44岁的妇女使用避孕手段的比例近年来有所上升,从1995年的50.7%,上升到了2008年的79.4%。
98.巴拉圭通过第3440/08号法律批准了新的《刑法典》。根据该法律,人工流产仍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刑2年。巴拉圭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包括:第10540/2007号关于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关怀的法令,和第1074/2009号关于如何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落实各项免费服务措施的决议。
O.第34段
1.采取的措施
99.农村和土地发展研究所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对男性和女性公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拥有情况采用信息系统进行登记。该研究所为此设计了专门的表格,并考虑到了事实婚姻的情况,对于仍存在争议的个案,也会倾向于将土地或物业判给女方。
100.土地申请委员会的成员中,至少应有30%为女性。虽然这一积极做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农村和土地发展研究所的强烈要求下还是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实现。这一做法的目的,是为了在高层中尽快形成决议。
101.一般情况下,付清全部款项(贷款期)需要十年。如果受益人为女性户主(家庭主妇),那么可以放宽到15年。
102.农户一旦被农村和土地发展研究所发现滥用杀虫剂或其他农药,除了将被记录在案之外,还将面临环境部或环境监察局的指控。通过农村和土地发展研究所进行的土地买卖行为,将会考虑到环境因素。该研究所会与不同的农村妇女社会组织一起开展工作,从而确保其在土地改革和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103.巴拉圭在三个省中针对弱势群体开展了《社区发展项目》,并通过该项目下的500个小项来落实各项措施:这些小项中的75%是针对农村的。该项目的受益家庭数为5 106户,其中43%的家庭户主为女性。
P.第35段
1.采取的措施
104.农业和畜牧业部计划总局下属的性别事务和农村青年局从2006年以来就一直在农村地区开展妇女拥有土地情况的分析:该分析在所有设有农业推广局办公室的省份均会得以开展。分析结果显示,妇女在各科生产生活活动中的参与度都较低,对国家(包括对政府、城市等)的贡献度也较低。根据分析结果,农业和畜牧业部制定了2009年的运作计划,并在部内制定了相应的预算计划。家庭农业专门会议要求编写和执行《地区性别事务计划》;而2009年的运作计划则是国家对此项要求的回应。
105.《地区性别事务计划》将推动地区内的协调和计划,并在南方共同市场国家的家庭农业问题评估过程中切实加入性别因素。该计划建议,通过加强有关机制和性别问题政策,在有资质机构的范围内处理南方共同市场国家的家庭农业问题。
106.农业和畜牧业部成立了“性别问题技术小组”。2007年,该小组在卡瓜苏省进行了一次关于妇女拥有土地情况的调研,与性别事务局和家庭农业专门会议的各国分会一起参与了各项工作计划的开展和实施,并参加了性别指标和生产链关系的调研和分析。
107.共和国总统府社会行动部开展的“Tekoporá(瓜拉尼语,意为:美好生活)计划”使19 015户家庭受益。这些受益家庭中,83%的孩子得以入学,76%的0至5岁儿童(不分性别)已建立了预防接种卡,并接受各种疫苗接种。巴拉圭通过共同拨款推动该计划的实施。拨款的主要对象是:家中有在学校高年级就学儿童、老年人或残疾人的家庭女户主。
108.200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批准了“通过政策鼓励妇女参与,推进农村发展,保障巴拉圭粮食安全”项目。该项目的主旨是:“根据《第三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兼顾性别问题的重点和个人与团体的各种人权,为农村妇女制定专门的政策,并鼓励她们积极参与政策的落实。”该项目与《国家主权和粮食安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的各项行动有密切关系。《国家主权和粮食安全计划》是由社会内阁负责协调的,并得到了西班牙国际合作署的大力资助。该项目在计划过程中,与农业和畜牧业部的性别事务和农村青年局以及相关农村技术专家开展了有效的互动。
Q.第36段
1.说明
109.大多数巴拉圭人都会讲瓜拉尼语(根据2002年的人口和住房普查,86%的巴拉圭人会讲瓜拉尼语)。巴拉圭人口中,有27%只会讲瓜拉尼语:该人群被称之为“瓜拉尼单语种人群”。2008年的持续性家庭调查结果显示,瓜拉尼单语种人群占巴拉圭总人口的比例已经上升到了36.4%。此外,说瓜拉尼语的人中,超过一半属于贫困人口,更有约五分之一属于赤贫人口。
2.采取的措施
110.从2008年起,教育和文化部就在所有的学校教育领域编写了双语(瓜拉尼语-西班牙语)教材,并根据受教育儿童的母语情况采用不同的语言授课。巴拉圭教育和文化部以及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共同制定了《教育界女性机会平等计划》,并通过该计划,从性别观点出发对教材的内容和插图进行了审查。在本报告期内,巴拉圭还通过各种强化项目,对4个省的5个少数民族和土著民族的妇女进行了扫盲,并加强了对基础教育、社区发展和性别问题的宣传(教育和文化部/《安德列斯·贝略协定》)。
111.土著教育总局通过其下辖的成人扫盲厅,联合终身教育总局的力量共同开展扫盲和继续教育工作,其中,终身教育总局可以提供各种针对青年人和成人的扫盲项目、双语基础教育和远程中等教育服务。在土著地区开设青年人和成人教育中心意义重大,因为这些教育中心是帮助妇女接受教育的重要机构。值得一提的是,土著教育总局正在不断推进和强化在教材中使用土著传统智慧和/或传统形象的做法。总局认为,这种做法对教育孩子们保留祖先的文化传统是十分重要的。为此,总局已经制定了《第一期生动学校教育计划》,并将继续制定《第二期生动学校教育计划》。
112.2009年,巴拉圭提出了《土著人口关怀全国计划》,并要求各个负责土著人群事务的相关行政机关都参与其中。虽然该计划一开始采取的行动,尤其是当查科地区各省宣布处于紧急状态时采取的行动都带有救助性质,但不可否认的是,该计划还是逐步实现了对土著人民生活的全面关怀。
113.巴拉圭土著委员会根据《国家宪法》、《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劳工组织第169号公约、《独立国家土著和部落居民公约》和《土著社区规约》开展土著居民工作。其中,《土著社区规约》(1981年的第904号法律)是土著委员会工作的主要依据。近年来,巴拉圭根据该法律制定了很多对保护土著居民权利起到重大作用的司法文书,其中就包括:关于批准建立土著教育总局的法律、批准实施《土著人口关怀全国计划》的总统令、以及建立政府人权状况国家监督网的指令等。
114.土著妇女在其生活的社区内可以完全按照其自身文化传统参与各项活动。目前,土著人民要求参与国家活动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巴拉圭通过巴拉圭土著委员会为所有土著民族的参与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以此满足他们的各种要求。
115.《第三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2008-2017年)》针对少数民族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计划。该计划提出,应根据少数民族居民的不同文化习俗和背景,结合《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在计划的每条行动主线及其行动领域中为土著妇女制定适当的参与措施。
116.2009年,国家调查、统计和普查总局根据该局与全国农村和土著妇女委员会和联合国妇发基金签署的有关协议,开展了一个名为“认识到土著妇女、讲瓜拉尼语妇女和非洲后裔妇女所面临的不平等局面”的项目,并在2008年5月至6月期间开展了土著家庭情况调查,其目的就是真实反映土著人民参与就业市场竞争的情况及其收入水平。在土著家庭情况调查中,巴拉圭首次运用这些参数和指标来开展调查,调查范围主要覆盖居住在农村的双语家庭。
117.在儿童健康方面,土地使用者滥用农药这一不负责任的态度最令人担忧。最近,在伊佩蒂、塞利托和塔库亚鲁苏土著社区以及卡萨帕省,都出现了与滥用农药有关的儿童死亡事件。巴拉圭土著委员会针对这些事件提交了一份报告,并向检察院提起了无特定被告人指控。环境部在一次检查活动中发现,有些在土著社区附近从事大豆和小麦种植的农场主并没有取得环境许可证。巴拉圭土著委员会的报告显示,这些农场主种植的部分农作物甚至紧临土著社区;而按照巴拉圭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些农作物与居民区之间必须有100米的隔离带。
R.第38段
1.采取的措施
118.妇女办公室在执行期内委托一个全国性咨询机构对《第二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进行内部评估,并对《第三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取得的成绩
119.巴拉圭从社会和机制的角度,对相关各方的参与情况,以及《第二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的实施进程和情况进行了分析。虽然分析是根据行动计划来进行的,但在分析过程中还是发现了妇女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的不少优势和不足。
120.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已经成功地将自己定位为国家在妇女和性别问题上的法定责任机构,并在国家各机构间搭建了广阔的讨论平台。在面临财政预算紧缩的局面时,妇女办公室表现出了对财政和技术资源的较强管理能力,并在对外合作中赢得了各方的信任。
121.从2004年以来,妇女办公室的人员结构一直较为稳定。同时,妇女办公室还不断努力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妇女办公室通过《机构现代化行动》制定了该办公室应实施的各种战略、行动与措施,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其作为国家机构的形象。
122.虽然各方已经认可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是巴拉圭负责性别问题和事务的机构,但妇女办公室在实际工作中与其他机构的协调还是显得有些困难。目前,妇女办公室还没有跻身国家重大决策机构之列,也无法直接接触国家总预算并对其施加影响。
123.在机构强化的过程中,巴拉圭正在就《第三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的统计基线的设定进行意见咨询,同时准备制定《第三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的全面行动计划,并对公职人员开展公共政策和性别政策方面的培训,从而与民间社会更好地互动与合作。
S.第39段
124.为回应这部分意见,并遵循国家报告编撰委员会的最新指示,巴拉圭的第六次定期报告在一开始就对2005年收到的结论性意见做出了答复,以显示巴拉圭对这些意见的重视程度。在报告的第二部分中,巴拉圭就《公约》的执行情况逐项予以展开,并辅以充足的资料和信息。
125.同时,巴拉圭也注意到,在民间社会撰写的《不良现状报告(2005年)》的第54页中,对巴拉圭的第五次定期报告提出了一般性意见。巴拉圭对这些意见的回复高度重视,并在第六次定期报告中特别说明了所采取的相应改进措施。这些意见包括:
a)报告的相关各方:巴拉圭外交部将递交巴拉圭的第六次定期报告。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负责本报告的编写工作,并通过公约执行情况跟踪监督跨部门主席团来协调相关事宜。在报告中,将介绍国家机关采取的各种行动,并对国家和民间社会的合作和互动情况,以及民间社会向国家建议补充的各种条款进行说明。
b)对本报告编写的目的和过程的详细说明:本报告的目的,是从巴拉圭国家的角度向公约执行情况委员会提供各种信息。在编写的过程中,会把对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的回复放在显要位置;同时,为便于对已取得的进步和在彻底落实《公约》过程中仍面临的障碍进行分析,也会提供充足的材料。
c)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委员会提出建议后巴拉圭所取得的相应进步:本报告对与性别问题和事务有关的一些新领域进行了引证,并说明其中的哪些领域可动用国家预算。
d)在编写过程中,对各种信息和数据进行了优化组合,以确保各方面更好地理解和正确地评价各种事实和素材。
e)名称的准确性和条款的内容:与之前的定期报告相比,报告的格式做了一些调整,以便更好地提供信息。报告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对委员会2005年的结论性意见的回应;第二部分,与《公约》执行情况有关的各种具体信息和数据。报告的第一部分有两条主线:“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本报告的协调,有关方面迅速更新了与国际条约的执行有关的共同核心文件。共同核心文件的更新是由劳动司法部负责的。两份报告均得到了外交部的密切配合和全力支持。
T.第40段
126.下面将阐述在《北京宣言》和《北京行动纲领》执行过程中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与《公约》的直接关联(2009年巴拉圭提交的报告):
a)虽然在各种谈话和司法文件中都提到了《北京行动纲要》和《公约》,但这些国际文书并未真正影响到巴拉圭国家机关所制定的各种战略方针和行动计划。同时,在各种与进程、预算和效果有关的指标中,上述国际文书的作用也没有得到明确的体现。
b)在很多场合,“公平”和“平等”这两个词仍被当作同义词混用。
c)性别问题机构仍面临各种机制上的缺陷,因而无法参与到政府最高级别事务中;同时,由于预算经费不足,在推进性别政策的权力下放和贯彻执行方面也会面临困难。
d)妇女参与公共生活、决策和选举的比例和比重仍然很低。
e)虽然从统计数据来看,妇女的地位有所提高,但目前的统计数据尚不能全面地反映妇女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家庭女户主、土著妇女和贫困妇女。
f)家庭暴力、虐待妇女和贩运人口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有所增加。这些“毒瘤”一定会制约妇女参与国家的发展和建设。
g)各公共机构在制定其计划时越来越注意考虑性别观点,而目前在计划、预算和协调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出现在较高层面上。
h)要提高社会对性别事务的重视程度,强化性别事务机构,并使其获得较高的级别,就需要一定的预算资金和物力,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权限和有效条文规定。
i)女性如何平衡社会工作和家庭责任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很多女性不得不加倍努力,才能兼顾工作、社区生活和公共生活。
j)有关方面很少接受那些旨在平衡男女间、城市和农村妇女间、各民族妇女间差距的特别措施,或将其以国家战略的方式予以认可。
k)政府已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的强化,来应对家庭暴力和贩运人口问题。巴拉圭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在刑事法律领域进行立法,来防范上述犯罪行为,并帮助受害者重新融入社会。
l)巴拉圭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帮助妇女学习和运用各种科技知识。
m)巴拉圭已经对国际社会做出了承诺。但在将性别观点主流化方面,巴拉圭各机构兑现承诺的能力还十分有限,各项工作也处于起步阶段。
U.第42段
127.除了之前提到的各种宣传活动和措施,巴拉圭目前正在实施一项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宣传和培训战略计划。目前,巴拉圭已完成了在内陆地区建立办事处的任务。在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主席团的配合下,也完成了宣传资料的编写工作。人权状况国家监督网计划在2010年对有关人员(尤其是官员和公务人员)进行关于《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培训。
三.《公约》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128.在第六次定期报告的第二部分中,将提供由各相关部门整理的、与《公约》的执行情况有关的补充资料和数据。
A.《公约》第一部分
129.要在国家法律中真正贯彻《公约》中倡导的平等和不歧视概念,还需要各方继续努力。同样,在推动妇女从政、并获得更多更高的权力方面,巴拉圭也是任重而道远。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根据《公约》和其他人权方面的文书,主导了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调整,包括:《国家男女平等法》(草案),《防止对妇女暴力行为综合法》(草案),《消除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法》(草案)和在家务劳动方面对《刑法典》的修正案。
130.在评估《第二期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对权利平等方面究竟起到了多大的作用时,至少应考虑三方面因素:a)预算:2005年至2008年期间,妇女办公室的财政预算大幅削减,这就意味着妇女办公室不得不与政府和立法机构一起(而不是独立地)来开展一些宣传活动。b)对有关国际公约的宣传,需要提供大量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资料。c)在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以及某些文件的执行力方面表现较差。对巴拉圭来说,不仅要建立举报和申诉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机制和机构,还应该为举报和申诉创造必要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
131.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会从妇女权利出发,报告妇女的人权状况,推进妇女参与各项社会生活,促成其在公立和私有企业就业,并行使她们的公民权利。2009年,巴拉圭决定增加2010财政年度的预算。同时,巴拉圭还向已获批准的对外合作机构提出了行动方案,并与双边合作机构“伊泰普”一起制定了全套行动计划。其中,与“伊泰普”的合作主要包括:接受巴拉圭右岸地区的性别公平委员会、推动各项面向妇女的生产计划的实施、并落实“消除暴力”和“与贩运人口作斗争”的行动方针。
132.妇女办公室对其认为严重践踏人权的案件会予以跟踪。这些案件包括:性虐待、绑架妇女、家庭暴力、贩运人口和性骚扰。妇女办公室需要对这些案件投入大量的精力,才能保证案件中的受害者的各项权利得到切实维护。国家各级政府的妇女办公室也会关注和跟踪这些案件,并通过地方网络来保护案件中的受害者。
133.2009年6月19日,巴拉圭通过第2290号总统令建立并整合了政府人权事务网,并由司法和人权局来具体负责相关事务的协调。政府人权事务网的总体目标是:协调和出台政府在改善、推动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各种政策、计划和项目。在得到联合国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技术支持后,政府人权事务网编写并提交了《2010-2011年度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的第3项战略目标是:强化政府中负责对性别平等进行宣传的各种机制。同时,该计划还提出了一项专项目标,那就是:应建立定期干预和审查机制,将性别问题纳入公共政策的编制、执行、监管和评估过程中。
B.《公约》第二部分
134.在联合国妇发基金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的帮助下,巴拉圭对“政治参与和性别平等项目”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之后,巴拉圭通过2009年3月5日的总统府第130/2009号人力资源决议成立了高级选举法院性别事务股,并在各政党领导人之间展开对话。
135.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结论,并将下列项目作为下一步的行动重点:
a)城市一级的立法:就2010年的选举情况而言,竞选市政府职位的女性候选人就很有必要以性别观点为出发点,掌握一些法律法规。
b)选举制度和竞选立法:巴拉圭应在选举制度和竞选立法中深化落实妇女权利、政党制度、参选名额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应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和名额的做法。
c)领导和谈判能力:应加强女性从政者的领导能力,并对她们进行谈判能力方面的培训。
d)对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工作的认知:应对妇女办公室的工作内容与范围、所担任的角色,以及在省市两级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充分的宣传。
e)性别观点:应对从政女性进行性别观点的培训和普及,这样,她们在进入权力机构工作后,就能有效维护妇女权益,并真正代表妇女提出的各种需求。
f)政治参与和民主制度:应对巴拉圭的政治参与现状,以及阻碍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结构性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g)政党章程:应对各政党的章程、妇女的权利和参与政党和竞选的名额进行深入研究,并从政党和性别政策两方面推进这项工作。
136.在下面的表格中,将呈现一系列统计数据:
最近两次国家选举中候选人的情况(根据选举类型和竞选职位)
( 数据均为百分比 , 以男女对比的方式呈现 )
竞选职位 |
性别 |
2003 年 |
2004 年 |
总统和副总统 |
女性 |
22 |
21 |
男性 |
88 |
79 |
|
参议院议员 |
女性 |
36 |
36 |
男性 |
64 |
64 |
|
众议院议员 |
女性 |
30 |
32 |
男性 |
70 |
68 |
|
内务部 官员 |
女性 |
9 |
12 |
男性 |
91 |
88 |
|
省级委员会 委员 |
女性 |
29 |
33 |
男性 |
81 |
67 |
|
南方共同市场议会议员 |
女性 |
39 |
|
男性 |
61 |
最近两次市级选举中候选人的情况
( 数据均为百分比 , 以男女对比的方式呈现 )
竞选职位 |
性别 |
2001 年 |
2006 年 |
市长 |
女性 |
9 |
9 |
男性 |
91 |
91 |
|
市级委员会 委员 |
女性 |
26 |
28 |
男性 |
74 |
72 |
国家选举中女性的当选百分比
竞选职位 |
1993 年 |
1998 年 |
2003 年 |
2008 年 |
参议院议员 |
11 |
18 |
11 |
16 |
众议院议员 |
2. 5 |
2. 5 |
8 |
1 2. 5 |
省长 |
0 |
0 |
0. 17 |
0. 17 |
省议员 |
4. 5 |
7 |
13 |
1 8. 2 |
南方共同市场议会议员 |
1 6. 7 |
市级选举中女性的当选百分比
竞选职位 |
1996 年 |
2001 年 |
2006 年 |
市长 |
4 |
5 |
5 |
市议员 |
14 |
18 |
20 |
137.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最近两个选举期内男性和女性担任下列公共和政治职务的具体人数:
国家选举中男性和女性的当选人数
竞选职位 |
性别 |
2003 年 |
2008 年 |
总统和副总统 |
女性 |
0 |
0 |
男性 |
2 |
2 |
|
参议院议员 |
女性 |
4 |
7 |
男性 |
41 |
38 |
|
众议院议员 |
女性 |
8 |
10 |
男性 |
72 |
70 |
|
内务部 |
女性 |
1 |
1 |
男性 |
16 |
16 |
|
省级委员会 |
女性 |
27 |
40 |
男性 |
164 |
174 |
|
南方共同市场议会 |
女性 |
3 |
|
男性 |
15 |
市级选举
2001 年 |
2006 年 |
|||||
竞选职位 |
性别 |
候选人数量 |
当选人数量 |
候选人数量 |
当选人数量 |
|
市长 |
女性 |
48 |
11 |
62 |
13 |
|
男性 |
511 |
208 |
621 |
217 |
||
市级委员会 |
女性 |
1 756 |
401 |
2 904 |
513 |
|
男性 |
4 879 |
1 837 |
7 331 |
1 962 |
138.在现政府的各部门中,女性在下列部门中担任了领导职位: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儿童和未成年人部、妇女办公室、旅游部、公共事务部、青年事务局和国家土著问题研究所。担任这些要职的女性都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并且是各自所在领域的专家。
139.在司法机关中,目前仅有一名女性担任过最高法院法官。2007年,司法委员会中出现了一名女性。不过,检控小组法官仍是清一色的男性。
140.前些年,国民大会和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共同发起了“妇女与国会”项目:该项目的方案是由一个名叫“新时代”的非政府组织提出和策划的。“妇女与国会”项目可以让来自各政党和政治运动的妇女在虚拟国会中行使职权、组建机构、分析法律草案、提出建议并运用各种政治技巧
141.巴拉圭参加了以下由不同国际组织召开的会议:美洲妇女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常会(美洲国家组织/美洲妇女委员会)及其执行委员会的第21届妇女、健康和发展小组委员会会议;南方共同市场妇女和家庭农业问题专题会议;全球妇女高峰会议(主题为:“驾驭二十一世纪的经济”);拉加经委会董事会会议和区域会议;“性别平等和生产要素的获得”专题圆桌会议;打击贩运人口的专家课程;妇女地位委员会(主要关注妇女在司法体系和社会中的地位)的历届会议。
142.巴拉圭建议并支持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公约》(《贝伦杜帕拉公约》)执行情况跟踪机制的专家会议。如前所述,巴拉圭支持利内·巴雷罗作为官方候选人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专家委员会。巴拉圭与智利国家妇女事务处、加拿大国际开发署分别签订了各类国际性条约,来落实“了解性别政策权力下放的各种经验,实现更好的体制管理”项目,并就下列国际公约和纲领的实施情况编写了相关报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北京行动纲要》和《美洲妇女委员会行动计划》。
143.从国家一级来说,巴拉圭设立了不少性别问题和事务机构。2009年以来,农业和畜牧业部就为性别事务和农村青年局制定了专门的财政预算。此外,巴拉圭还设立了下列机构(这些机构是没有财政预算的):农业推广局下属的性别事务和农村青年司、劳动司法部下属的女性劳动者社会促进局、国家公共职能办公室下属的平等和融入政策局、国家农村发展和土地研究所的农村地区培训署(其关注重点是性别事务)、高级选举法院性别事务股和外交部下属的性别事务局。
144.公共工程和交通部采纳了《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的行动主线,并通过这些主线来推进与妇女问题有关的各个项目,以及妇女参与各区域的道路工程。工商部为帮助各省中以妇女为主经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营,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援助工作计划》,并在“这个好牧师”女子监狱中推出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式和方法。此外,工商部还发起了一项名为“我们出钱买点商品,就能帮助女性手工业者”的运动。这项运动的目的是通过对女性劳动者制作的手工艺品的推广来帮助她们;国家机构和私营企业也会出资购买一部分手工艺品来施以援手。
145.2009年底,巴拉圭在国家调查、统计和普查总局中设立了性别事务股。设立性别事务股的主要目的是:对如何将性别观点纳入各种调查和数据收集行动进行咨询和协调,并对其他机构提供各种技术咨询;为在数据和信息披露的过程中落实两性公平这一重点策略提供技术支持和适当的方法;对按性别分列的统计数据系统进行优化,对数据采集、统计指标和检测手段的制定、两性公平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估(这类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相关的决策)方法进行审核和调整。
146.国家调查、统计和普查总局与联合国签订了协议,将通过“两性公平信息”来建立完整的数据体系。这一数据体系将通过用户界面,向有关方面提供根据各种登记数据、行政机构和人员状况、人口普查结果的评估结果、以及家庭和人口调查而制定的社会和经济指标。该体系提供的地图和其他图表均可供有关方面方便地调阅和取用。调查数据也按性别(男/女)、地区(城市/农村)、经济条件和民族情况进行分列。
C.《公约》第三部分
147.2006年4月至7月期间,巴拉圭对《全民教育国家计划( 2003-2015年)》进行了调整,尤其是对其中的第5项国家目标做了如下调整和说明:“国家将针对男女间存在的入学、学习效率和教学质量方面的差异采取措施,确保教学过程中的两性公平,从而缩小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之间的差距。同时,将对偏远地区和贫困家庭中的男童和女童均给予特别照顾。”同时,在紧接着的第5.1项策略中还写道:“国家将采取一系列社会、经济、教育和医疗政策来减轻性别歧视现象。”《2024年国家教育计划》是由各国家机构和民间社会通过公开程序编写的,同时也将男女平等的原则纳入其中。在整个编写过程中,国家政府始终坚持公开原则,并对该计划十分关注。
148.《男女机会平等全国计划》会帮助教育部健全内部机构,并在教育系统的所有项目和课程中发挥作用。目前,高等培训学院已经对1 400多名教师进行了培训,并就如何在高等教育学院的教师培训课程中贯穿性别观点提出了建议:这些都是巴拉圭所取得的重要进步。有关方面正在对这些建议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尽快批准通过。
149.为了帮助妇女获得更多更好的经济资源和就业机会,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从2009年起与小太阳(Microsol)基金会和CAMSAT签订协议,推出了《面向妇女的个人贷款和集体贷款(连带责任贷款)项目》。在该项目开展的第一年中,亚松森特别区的南巴尼亚多有158名妇女受益,而中央省则有893名妇女受益。这些行动是对福利和社会援助局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其他项目的有益补充。
150.根据国家调查、统计和普查总局和世界银行签署的协议,有关方面编写了《女性在巴拉圭经济中的参与情况分析》。该分析报告在国有化的大背景下,对国家、民间社会组织和国际合作组织给予了重点关注。该文件的总体目标是:对至少10年的周期内女性(尤其是贫困女性)就业的特点和决定因素进行分析,并对如何帮助女性获得更多的经济权力提出建议,从而确保女性和男性一样公平地参与就业市场竞争,并促进女性融入社会。
151.自南方共同市场妇女事务特别会议召开以来,巴拉圭成立了各种专题工作组;这些工作组主要关注:在押移民妇女、贩运人口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这些工作组的行动强化了对丧失自由的妇女的关怀,并为她们提供了防病课程和替代性收入。2009年底,在位于首都亚松森的“这个好牧师”女子监狱中发现了私设的“禁闭室”。结果,妇女办公室通过努力废除了此类禁闭室。考虑到监狱中基本的医疗卫生和教育条件较差,有关方面正在采取措施,向监狱派出牙科医生。
D.《公约》第四部分
152.在《公约》第15条和第16条的执行方面,共和国总统府妇女办公室认为,应重点对巴拉圭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女性的各种权利进行宣传。女性只有了解了这些权利,才能在公共机构和司法机关面前主张其自身权利。为实现这一目标,巴拉圭建立了“数字化社区”和宣传网页,并编写和印发了各种宣传资料。通过在首都和内陆地区各机构中开展针对妇女的各项培训,巴拉圭各国家机构和整个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与观念大大增强。
153.巴拉圭通过妇女援助服务中心对家庭权利案件进行审理,并向当事人提供各种司法和心理援助,同时通过各机构间的联动来解决这类案件的其他相关问题。最高法院也同意设立专门的预算,来帮助提出申请的贫困妇女进行DNA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