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五十九届会议

2014年3月3日至7日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会前工作组的报告

1.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惯例是召集一个为期五天的会前工作组会议,拟订与委员会未来一届会议将审议的初次报告和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2.委员会决定,委员会第五十九届会议会前工作组将于2014年3月3日至7日在委员会第五十七届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召开会议,以确保缔约国有足够时间对议题和问题清单作出书面答复,并确保这些答复能得到及时的翻译。

3.下列专家被指定为会前工作组成员:

Feride Acar女士

Barbara Bailey女士

Ismat Jahan女士

Dalia Leinarte女士

Pramila Patten女士

4.会前工作组选出Jahan女士为主席。

5.会前工作组编写了关于比利时、文莱达鲁萨兰国、中国、加纳、几内亚、波兰、所罗门群岛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议题和问题清单。在这方面,会前工作组在委员会第49/IX号决定的指引下,决定将议题和问题清单限于20个议题和问题。实际上由于特殊情况,一些议题和问题清单最多包括21个问题。

6.为协助拟订这些议题和问题清单,会前工作组收到了上述缔约国的报告以及其中大多数缔约国提交的核心文件;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性建议;秘书处拟订的背景资料、议题和问题清单草稿;其他有关资料,包括委员会和其他条约机构的相关结论意见。在拟订定期报告的议题和问题清单时,会前工作组特别注意缔约国酌情对委员会关于先前报告(不包括初次报告)的结论意见所采取的后续行动。

7.会前工作组还得益于联合国系统各实体和专门机构。国家人权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提供的书面和口头资料。

8.会前工作组通过的议题和问题清单已送交有关缔约国,这些清单载于下列文件:

(a)与比利时第七次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BEL/Q/7);

(b)与文莱达鲁萨兰国初次和第二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BRN/Q/1-2);

(c)与中国第七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CHN/ Q/7-8);

(d)与加纳第六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GHA/ Q/6-7);

(e)与几内亚第七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 GIN/Q/7-8);

(f)与波兰第七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POL/ Q/7-8);

(g)与所罗门群岛初次至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 C/SLB/Q/1-3/Add.2);

(h)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第七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VEN/Q/7-8)。

9.根据委员会第22/IV号、第25/II号和第31/III号决定,议题和问题清单都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所涉主题为重点。这些主题包括宪法和立法框架;在适用情况下,妇女、和平与安全;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陈规定型观念和有害做法;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家庭暴力;贩运妇女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妇女参与决策;教育和培训;就业;保健;社会和经济福利;农村妇女;年长妇女、残疾妇女、少数族裔妇女、难民妇女和移徙妇女等弱势妇女群体的状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婚姻和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