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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执行摘要

3

导言

4

第一部分牙买加: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

5

第二部分对结论意见的答复

8

第三部分

第一条对妇女的歧视定义

24

第二条消除歧视的义务

25

第三条妇女的发展与进步

28

第四条促进男女平等

29

第五条性别角色和定型偏见

30

第六条对妇女的剥削

32

第七条政治和公共生活

37

第八条国际代表和参与

39

第九条国籍

40

第十条教育

41

第十一条就业

49

第十二条平等获得保健服务

51

第十三条社会福利和经济利得

55

第十四条农村妇女

61

第十五条法律面前和民事事务中的平等

67

第十六条婚姻和家庭关系法中的平等

67

参考文献

71

执行摘要

第六次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涵盖2003年1月至2009年9月审查期间牙买加履行第十八条规定义务的情况。

第六次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符合定期报告编写准则,它所提供的信息反映了牙买加为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以及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在这方面,报告载列了一些监测数据,具体说明了牙买加努力执行《条约》各项条款赋予妇女人权的进展情况。

报告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牙买加妇女在本国的现状。第二部分概述了对结论意见的答复,第三部分评述了牙买加政府与来自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学术界、社区以及宗教组织、妇女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利益攸关方合作,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方面所采取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及其他措施。报告审查了十六⒃项注重权利的条款,并特别注意到第五次定期报告提交以来所取得的进展。

在审查期间,政府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采取了若干措施,其中包括立法和政策措施、活动方案、调查研究以及公共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些国际和区域协定概述了与妇女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领域,在这些领域,妇女事务局进行了一项调查,以确定对妇女的情况分析,以及妇女在如下方面所取得的进步。

£妇女掌权和参与决策,这个方案是要提高妇女在政治领域的参与率,并探究影响妇女进行参与和选择的各种障碍。

£妇女参加合作社运动,这个方案是要考察妇女加入自力更生组织的情况,以及妇女在提高其生存能力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功。

£妇女、劳工与贫穷问题,这个方案是要调查女性劳动力从事哪些职业和行业、她们是否可以享受医疗保健之类的基本福利,以及捍卫妇女基本权利的政策,特别是与人身安全如性骚扰问题有关的政策是否已经到位。

£教育与培训,这个方案是要调查男女就业率,以及教育对妇女就业率的影响。

£农村妇女境况,这个方案是要追溯牙买加为执行大会第60/138号决议在国内所采取的行动,包括在农村妇女最弱势的某些社会经济领域采取各种措施,扭转她们的这种处境,特别是帮助她们摆脱贫困。

£对妇女的社会和法律保护,这个方案是要在政治、保健、教育、移民和就业等方面,让人们更广泛地了解牙买加当前的社会和立法趋势。

£人口贩运,这个方案是要查明牙买加人口贩运活动的规模,特别是贩运妇女和儿童的情况。

导言

作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缔约国,牙买加政府提交第六次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报告涉及期间为2003年1月至2009年9月。

自第五次定期报告提交以来,牙买加通过法律改革、公共教育、方案、政策和这期间开展的活动,逐步改善了本国妇女的境状。本报告反映了牙买加的现实情况,并着重说明了牙买加在不断努力消除基于性别的歧视方面所采取的行动和遇到的障碍。

在编写报告的整个过程中,妇女事务局始终与各部委、部门和机构以及其他某些单位组织相互沟通。司法部通过具体机构,即首席法官办公室、检察长办公室、总检察长办公室和法律改革部,给予了特别帮助和指导。外交和外贸部为本报告的编写提供了宝贵的反馈意见和指导。

另外,妇女事务局成立了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进行监督和提供技术支持。该技术团队成员包括: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牙买加代表、妇女(两性平等)事务局执行主任和高级人员、司法部(检察长办公室、总检察长办公室以及法律改革部)的高级人员、外交和外贸部的高级人员、一名律师以及劳工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教育部的高级法律干事,还有一名代表农村妇女的非政府组织成员。委员会根据有关国际人权文书的报告准则提供了反馈意见,涉及必要的立法/政策框架和其他关键领域。

最后报告草案分发给了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成员,以及各部委、部门和机构,包括妇女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及其他主要利益攸关方。

牙买加: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

情况分析

人口

1.统计资料表明,2003年至2008年期间,牙买加人口增长了2.3%。到2008年年底,国内人口估计为2 692 400人,出生和死亡人口估计分别为44 800人和17 000人,这表明人口自然增长了27 800。17 500人口的向外净迁移对人口增长依然具有重大影响,这期间向北美和联合王国迁移的人口日益增加。

2.牙买加正处于人口转变的中间阶段,这种转变反映了牙买加人口结构的变化。0-14年龄组人口在减少,工作年龄组人口(15-64岁)和受扶养的老人年龄组人口(65岁及以上)在增加,而后者在人口增加中占的比例最大。人口规模的变化与诸多因素有关,如生育率和死亡率的变动、人口向外迁移等。

3.2003-2009年期间,死亡率主要受各种死亡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生活方式疾病、交通事故、行凶杀人以及艾滋病相关疾病。自2004年以来,人口的性别分类始终相同,按每100名女性计算,男性占97.1%。例如,2008年男性为1 326900人(占49.3%),女性为1 365 500人(占50.7%)。

4.老年人口(60岁及以上)总数统计数据表明,2003-2009年期间,女性存活率较之男性更高。例如,2008年老年人口进一步增长,占到全国总人口的11%,而前一年为10.8%。

5.从性质上讲,贫困程度始终没有多少改变,据此估算,最贫穷的五分之一人口(2%)占国民消费指数的6%,最富有的五分之一人口占这一指数的45%。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审查期间及以后,这两类五分之一人口之间的经济资源再分配有何影响。

6.贫困程度监测框架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推动力,有助于将贫困妇女这个弱势群体融入生产就业行列。它力求充分发挥这个群体的作用,从而促进国家发展。

经济形势

7.2003-2008年期间,牙买加经济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2.0%。全年经济受到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2004年伊万飓风的袭击使牙买加遭受了重大损失。

8.2003-2009年6月期间,牙买加经济出现波动。例如,2008年7月至12月经济进一步萎缩,与2007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8%。牙买加经济是在国际经济环境变幻莫测的情势下运行的。

9.2003-2009年期间,牙买加劳动力总人数进一步增长。例如,2008年增长了1.5%。同年,男性劳动人口参与率为73.8%,女性劳动人口参与率为57.5%,从业人员数量增长了0.6%。相对而言,女性从业人员增加了11 100人,男性从业人员减少了4 800人。2008年妇女劳动就业研究表明,劳动就业的妇女有所增加。人口平均失业率为10.6%,男性失业率为7.3%,女性失业率为14.6%,是男性的两倍。

政治形势

10.牙买加是个民主国家,有两个主要政党,即牙买加工党和人民民族党。自上次提交《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执行情况报告以来,牙买加政府出现更迭,人民民族党在执政18年后下台,牙买加工党于2007年年底走马上任。这两个主要政党继续致力于实现两性平等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社会发展、规划和福利

11.2003-2009年期间,牙买加更加注重改进社会发展和福利方案,并加强了协调和服务提供工作。它通过合作伙伴关系实施了一些干预措施,并让各主要国家机构参与进来。这些机构包括:牙买加社会投资基金、社会发展委员会、国家环境规划局,以及牙买加规划研究所。劳工和社会保障部是协同有关部门向弱势人口提供社会福利的主要机构。由于全球经济的衰退、社会经济的脆弱和短期结构变革的现实,2009年充满了诸多挑战。

12.提供社会服务的主要重点,是营造并加强有利的立法和监管环境,并在一些利益攸关方、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宗教团体、学术界以及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国际发展伙伴参与下,为包括妇女和女童在内的最弱势群体提供保护。

13.牙买加政府采取了若干措施,以打击并减少犯罪和暴力活动,维护法治,改善行政管理,进一步伸张正义,以及确保人民向司法系统进行申诉的权利。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政府已开始落实《国家预防犯罪计划》中提出的建议,并于年内设法对国家预防犯罪战略进行了调整和改进,以更加有效地对付犯罪活动。国家安全部设立了一个政策局,以采取更加广泛的分析方法解决国内犯罪问题,其结果是,2009年重大犯罪案和凶杀案结案率分别下降了22.5%和28.8%。

14.暴力侵害妇女行为被视为一个与公共健康有关的问题。对此,卫生部建立了一个监测机制,即牙买加伤害行为监视系统,以查明与暴力有关的伤害行为。根据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该监视系统进行了数据收集,并按性别作了分类。

15.为了防止歧视、性别不平等和侵犯人权,牙买加采取了多项举措,包括进行法律改革,根据国家、地区和国际标准审查和修改立法。另外,为了向受害人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并根据有关法律进行补救,牙买加还出台了几部新的立法。

16.2003-2009年期间,牙买加将主要重点放在了增加教育机会和提高教育质量上。这包括延长转型过程、发展基础设施、加强学校领导的能力建设,以及执行新的政策指令提高教育质量。例如,2003年教育和培训系统的首要任务是开展幼儿教育,并将更多的支出用于改善附属学校的设施。在教育上达成的共识纳入了五年计划,其中包括增加支出、提高教师素质和转移资源。

17.政府将取消使用费作为一项主要举措,在所有公共卫生设施推行(西印度群岛大学医院除外),力求以此提高公共卫生设施利用率。根据这项新的政策,公共卫生系统于2007年5月28日正式向未成年人提供各种免费服务,如挂号、外科手术、诊断服务(如化验、拍X光片等)、药物治疗、住院和医务护理。2008年4月,除西印度群岛大学医院外,所有公共卫生设施都取消了使用费,向全体年满18岁的人员免费开放。

18.委员会若想更多了解牙买加的社会经济情况,不妨查阅牙买加规划研究所编写的《牙买加经济和社会概览》(2003-2009年)。

第二部分

对第五次定期报告结论意见的答复

19.委员会正在审议牙买加第五次定期报告(CEDAW/CJ/JAM/5),它赞扬了牙买加取得的一些积极成果,同时概述了主要关切领域,并提出了有关建议。依照委员会请求,牙买加想就委员会所关切的领域以及本结论意见中根据《公约》第18条提出的建议做出答复。以下是对委员会所概述的这些关切领域的详细答复,供委员会审议。

主要关切领域和建议

结论意见的传递

20.委员会请牙买加优先注意结论意见中提出的关切问题,并建议牙买加将重点放在执行活动上。委员会还呼吁牙买加向所有相关部委和议会提交本结论意见,以确保它们得到充分执行。

对此,应当指出的是,妇女事务局在收到结论意见后,立即向各个部门提供了该文件副本。其中的一些接收方包括:

£负责妇女事务和两性平等问题的部长

£议院——众议院和参议院

£外交和外贸部

£司法部

£牙买加首席法官办公室

£检察长办公室

£公设律师办公室

£维护儿童权益办公室

£卫生部

£劳工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其他部委、部门和机构

£牙买加规划研究所和牙买加统计研究所

£妇女组织、人权团体及其他特殊利益集团

£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和宗教组织

21.为了广泛传播本结论意见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2007年11月,负责妇女事务和两性平等问题的部长以庆祝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声明的形式,向议会提交了结论意见。《公约》副本、有关第五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意见以及妇女事务局编写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宣传小册子,分发给了议会所有议员,包括总理、反对党领袖及其他在场人员。执行主任、妇女事务局工作人员代表及妇女非政府组织成员出席了议会特别会议,以支持部长和宣读的声明,并确保妇女和女童的人权得到充分保护。

22.妇女事务局与一些国际伙伴和其他主要利益攸关方合作,共同举办了一系列研讨会,研讨《关于妇女要求驻地裁判的权利问题国际公约》,参与这项活动的还有一些政府官员。在研讨会上,妇女事务局向与会者宣传了有关妇女人权问题的公约、条约和协定,即《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及《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公约》(《贝伦杜帕拉公约》),同时还强调了委员会所关切的领域和提出的建议直接涉及司法领域。总检察长办公室还就国际公约对牙买加国内法的重要性和影响作了发言,其中述及了国际人权公约和条约的重要性及其与法庭具体案例的相关性。

23.2007年6月至11月期间开展了各种公共教育活动,其中包括在《观察家日报》全体妇女杂志和《新闻集锦日报》才能杂志上登载周刊文章。这些文章从注重人权的角度,强调了《公约》十六项条款,以及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具体建议。这些出版物还记述了第五次定期报告提交以来取得的进展,并着重说明了《公约》未来执行计划。从2009年8月开始,妇女事务局开展了一项《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宣传活动,这项活动是通过青年、体育和文化部电子网络进行的,目的是从注重两性平等的角度,开展至关重要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培训,并提高人们对两性平等的认识。

24.其他提高认识活动包括根据国际人权公约、条约和协定,包括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及《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公约》(《贝伦杜帕拉公约》)开展公共教育,并编写和传播有关性骚扰问题的小册子。

25.对于各部委、部门和机构,妇女事务局提请它们注意与各个组织有关的具体问题和建议,协助推进《公约》执行工作。牙买加政府继续加大力度,广泛宣传《公约》,并提高人们对《公约》的认识,特别是从含义和范畴上使人们进一步了解什么是直接和间接歧视,以及什么是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平等。全国范围的讨论仍在继续,以确保将提出的各种关切问题纳入政策文件和倡议,以及其他发展计划和战略,如《2030年牙买加远景规划》,这是一项长期的《国家发展规划》,有效期到2030年。妇女事务局与若干部委、部门和机构建立了新的伙伴关系,以确保《公约》和有关妇女人权的其他国际协定所规定的义务能够落实。

性别分类数据

26.委员会对《公约》所涉若干领域缺少按性别分类的数据或这类数据利用率不高表示关注,对此,应当指出的是,虽然一些差距依然存在,但是牙买加政府会尽力确保负责全国普查及其他社会经济调查规划工作的国家统计机构编制出完善的调查问卷,以便能够根据性别、绝对数字和百分比进行数据分类。这需要为利益攸关方创造便利条件,使其能够在感兴趣的具体部门获得有关妇女状况的信息。自上个报告期以来,这方面的工作已有一些改进。不过,目前依然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系统收集按性别和其他可衡量指标分类的数据,用于评估妇女状况趋势。

27.牙买加已做出各种努力,改进教育部、卫生部、农业部和渔业部等各部门的数据收集工作,以收集某些正用于政策宣传的性别分类数据。卫生部内部推出了一个监测机制,亦称牙买加伤害行为监视系统,对与暴力有关的伤害行为进行监查。该系统按性别进行数据分类,并将暴力侵害妇女行为作为一个公共健康问题进行监测统计。牙买加正在继续做出努力,确保在其他领域收集性别分类数据,以监测男女状况。另外,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每五年进行一次生殖健康调查,目的是在青年人的性行为、理念、自我认知和价值观等方面收集性别分类数据。

28.在农业和渔业部,性别分类数据是由农村农业发展局利用农业企业信息系统收集的。这是由农村农业发展局开发的一个网络信息系统,其功能是提供有关作物、牲畜、农业生产、市场和利益攸关方的信息,支持农业提供相关信息,提升利益攸关方(主要是农民)的能力和竞争力,以及更好地考量牙买加政府的能力和业绩。

29.为了评估妇女状况的趋势以及实现妇女事实平等的进展情况,在系统收集按性别分类的综合数据和可计量指标方面已作了改进。更具体地讲,牙买加规划研究所一直在收集性别分类数据,这类数据经整理后,编入年度出版物和其他刊物供有关各方参阅。规划研究所已作了多方面改进,目的在于扩大数据类别和领域,并将性别关切问题纳入其年度出版物,即《牙买加经济和社会概览》。事实上,在有关“人类发展、福利和文化问题”的一章中,具体说明了性别关切问题以及在这些方面所采取的各种举措。

30.牙买加政府通过牙买加规划研究所,实施了一项牙买加公民登记和生命统计系统现代化国家方案,这项工作是在2003年成立的生命统计系统委员会的全面指导下进行的。该方案旨在确保牙买加根据国际标准和当地需要,形成一个能够切实有效制作生命数据和统计资料的系统。现代化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通过加强各相关部委、部门和机构的数据收集机制,提高生命统计的质量和时效。

31.《临床登记计划》是公民登记和生命统计系统的一个主要部分,该计划于2007年1月推出,目的是收集在公共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全体婴儿具体情况的性别分类数据(细节请参见第9条)。推出这个新系统,是为了改进有关部委、部门和机构,即国家统计机构和部门的数据收集工作,这些机构和部门包括注册总署、牙买加统计研究所、牙买加警察部队(统计司),以及卫生部和司法部统计单位。

32.2008年2月妇女事务局与牙买加统计研究所讨论了有关问题,并提供了结论意见,概要说明了委员会明确规定的数据分类准则,同时还就数据收集工作的不足之处向统计研究所提出了建议。另外,妇女事务局还向统计研究所总干事提供了联合国和加共体相关的性别指标,供其参考。讨论侧重于制定有关计划,促进开展合作,努力改进性别分类数据收集工作,以及进一步采用性别指标,这是对妇女事务局达到报告要求很有必要。讨论正在深入进行,为达到性别分类数据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33.为了在《2030年国家发展规划》中明确体现两性平等观念,牙买加规划研究所创立了国家两性平等工作队。工作队具有多部门性,其主要目标之一是改进性别分类统计数据收集工作。在《2015年牙买加行动计划框架》中,牙买加社会评估政策进程是公共部门改革举措的一部分,它作为一个指导框架,用于制定并有效执行牙买加2015年以前的社会政策。在这方面,《2030年牙买加远景规划》-《国家发展规划》是在实施牙买加社会评估政策项目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与《2005年加共体行动计划》和千年发展目标(2000-2015年)相符。

34.牙买加社会政策评估进程包含一个载有七项国家社会政策目标和指标的框架,该框架为评估逐步实现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奠定了基础。在这个框架内,两性平等主流化得到确认,被视为是有助于实现两性平等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牙买加社会政策研究数据库是在牙买加社会政策评估进程中形成的,它可以提供社会政策概要信息或摘要,并用于监测牙买加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进展情况。

35.为了改进性别分类数据收集工作,妇女事务局参与了牙买加统计研究所组织的问卷调查活动,这项活动旨在促进全面而广泛地开展数据收集和传播工作。调查问卷还列入了性别问题,并将收集按性别分类的数据和其他可计量指标视为一种工具,用于评估妇女状况趋势和实现妇女事实平等的进展情况。

36.妇女事务局还通过设在牙买加的加拿大海外大学服务处——海外志愿服务团方案,从加拿大开发计划署(加开发署)获得了技术援助,用于加强性别分类数据收集工作,为此,它正协助有关部门招聘两名官员,即统计分析官员和个案管理系统官员。招聘这两名官员不仅是为了加强妇女事务局的统计和个案管理系统,也是为了提高妇女事务局的能力,使其能够更加有效地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分析,并达到地方、地区和国际要求。这样做也符合在加强机构体制和改善国际关系方面与国际发展伙伴开展更多合作的指令。

37.牙买加被选定参与一个跨区域项目“通过地方知识界网络加强各国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能力”。拉加经委会与其他四个区域委员会和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统计司合作,对该项目进行了协调。2009-2011年的资金将由联合国发展账户提供。2009年5月在日内瓦举行了第一次协调会议。该试行项目将加强有关这类暴力的统计数据和指标编制工作,以及区域和区域间知识共享活动。在这方面,该项目将协助妇女事务局和牙买加统计研究所编制一套两性平等核心指标,并通过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资助,促进建立一个两性平等观测站,以实现上述目标。

38.在建立两性平等观测站方面,牙买加和另外五个国家被选入该项目。项目资金由西班牙国际发展合作署和伊比利亚-美洲秘书处与拉加经委会合作提供。活动包括在加勒比各国进行有关性别和性别相关指标的研究,并向国家统计数据编制者和使用者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其中包括提高妇女地位/促进两性平等国家机制。这项活动将能加强两性平等指标的编制及性别分类数据和其他数据收集工作,因此符合牙买加根据《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及其他公约、协定和条约做出的承诺。

39.2007年1月,牙买加规划研究所成立了牙买加统计秘书处,协助维护该数据库,将它作为牙买加政府的主要信息来源,以及监测国际、区域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2008年11月,牙买加政府与教育部合作,通过国家统计机构(牙买加规划研究所和牙买加统计研究所),启动了牙买加统计网站、牙买加统计数据库和教育部教育统计数据库。这些网站和数据库一同捕捉和保存目前与牙买加某些最重要的社会、教育和经济指标有关的信息,并加强了性别分类数据的收集工作。

40.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牙买加利用联合国、牙买加统计研究所和牙买加规划研究所开发的Devinfo软件,创立了一个有助于跟踪主要发展指标的综合数据库。这些数据库最终会为妇女和女孩获得重要信息提供更多机会,并能促进目标受众之间的更大互动和信息流动。作为这项任务的一部分,牙买加统计秘书处负责为不同部委和机构创建至少三个定制数据库。教育部数据库将首先建立,并输入八个分部门的约70项指标和277个数据点,包括在幼儿教育方面。

41.合并的牙买加统计网站和教育统计数据库协助编制统计文献和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储存加勒比地区青年和妇女进步情况基准数据,包括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犯罪和暴力、早孕和虐待儿童等可变因素的信息,并提供注重两性平等的信息,特别是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

纠正重男轻女的态度和根深蒂固的陈规定型观念的措施

42.应当指出的是,为了回应委员会对顽固不化的重男轻女态度和根深蒂固的陈规定型观念的关注,牙买加已做出不懈努力,扭转并消除始终存在的性别定型观念、消极文化心态及其他歧视妇女的风俗习惯。在这方面,教育部始终没有停止对课程、教科书和其他教育材料的审查,以协助消除在学习科目和课程选择上存在的陈规定型观念。

43.妇女事务局还参与了正在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这项活动利用了印刷和电子媒体,并采取了讲习班、研讨会和公共论坛的形式,对目前存在的歧视性重男轻女态度和陈规定型观念提出了挑战。在全国各地的学校、社区、教会和其他机构组织连续举行了这样一些会议。出版媒体登载《观察家日报》、《新闻集锦日报》、《星期日先驱报》和《新闻》双周刊等报刊上发表的刊物。

44.在《2030年牙买加发展远景规划》中,牙买加政府已明确承诺,将通过社会各部门不同利益攸关方之间的有效协调加强合作。牙买加政府打算借此营造一种有利的环境,以转变陈规定型观念及歧视性的文化价值观和习俗,并确保妇女能够享有按《公约》规定她们所应享有的全部权利。另外,还将促进执行一项包含明确目标和时间表的综合战略,依照《公约》第2(f)条和第5(a)条,纠正或消除歧视妇女的落后文化习俗和陈规定型观念。

45.另外,由总理办公室牵头,推出了《国家改革计划》,亦称《牙买加新起点》,目的是调动.协调和加强一个积极改变行为的持续进程,并继续努力实现个人行为和家庭价值观的逐步转变。该计划旨在改变和统一公众对国民核心价值观的看法和行动。因此,应当有效纠正目前存在的消极态度,因为这种态度会助长有害妇女和女孩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和歧视。

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措施

46.委员会对牙买加的法律制度、刑事司法人员的培训以及缺乏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执法措施问题表示了关注,在回应委员会这方面的关注时,牙买加政府希望委员会注意到,虽然《国家行动计划》还没有最后完成,而且打击和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战略也尚未到位,但是牙买加政府会注意优先实施这项战略的。作为公共教育运动的一部分,妇女事务局和其他合作伙伴共同举办了一些提高认识培训班,包括对一些利益攸关方,特别是法官、执法官员和检察官以及教师、医疗保健人员、社会工作者和传媒人员进行培训,并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47.自2009年以来,妇发基金在加强国家问责制项目下提供了技术援助,以便就暴力侵害妇女的行为展开调查。这项调查将查明存在差距的地方。另外,将制定一项《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和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国家行动计划》,概要说明解决这个问题的综合战略(关于《国家两性平等政策》的信息,请参见第57-60段)。

48.牙买加进一步致力于确保执行和有效落实现行法律,并优先通过和执行待定法律。牙买加政府继续采取有关措施,包括注重两性平等的政策,以消除普遍存在的基于性别的陈规定型观念和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牙买加还努力建立一种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执法行动和方案的影响与效力,以防止暴力行为,并采取补救办法帮助暴力受害者。

49.委员会建议向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发出邀请,在回应委员会的这一建议时,牙买加希望委员会能够注意到,虽然自上次报告提交以来,牙买加尚未向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问题特别报告员发出邀请,但牙买加政府目前正在考虑这项请求。

50.在联合国机构,特别是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和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的参与以及加勒比分区办事处主任/代表的协助下,各项工作均已取得进展。牙买加通过各种讲习班、印刷和电子媒体,在各部门利益攸关方中开展了广泛的公共教育和提高认识活动。

51.妇女事务局还借助每年庆祝妇女特殊节日,如3月8日国际妇女节和11月25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等活动,专门确认妇女做出的贡献,加强人权和促进两性平等。另外,牙买加政府始终致力于重点打击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以及其他形式的暴力。

52.在通过法律改革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方面,妇女事务局提出了各种建议,其中包括在司法系统工作人员中开展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培训,并制定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受害人和易受伤害证人待遇问题议定书。

国家妇女机构对《公约》执行工作的协调

53.就国家妇女机构而言,已加强了若干领域的工作,以便该机构能够对《公约》的有效执行进行协调。就人员配备而言,审查期间填补了妇女事务局内部的一些空缺员额。在这方面,任命了执行主任,并在研究、政策和社区联络等方面填补了现有的另外一些空缺员额。这样做是为了提升妇女事务局的政策实施和数据收集能力,并加强该局的外展工作,特别是社区一级的外展工作。另外,还招聘了新的技术、行政和支助人员。

54.另外,出于战略上的考虑,还招聘了一名高级政策分析人员,并设立了男性咨询处。该处将作为一个主要咨询中心行使职能,提供有关男性情况的信息,如男性的健康和发展、子女抚养、男性在消除性别暴力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其他一些问题。男性咨询处还提供危机管理干预服务,并协助开展人员推荐和跟踪工作。另外,男性咨询处的设立也是为了扩大妇女事务局的影响,并为男性参与性别问题讨论提供机会。

55.尽管资源有限,妇女非政府组织依然继续履行其职责,在执行消除对妇女歧视的若干计划、方案和项目中努力提高妇女地位。这些努力包括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开展宣传和公共教育、支持颁布新立法和修改现行立法,使之与当代思想合拍。妇女事务局对妇女非政府组织这方面的不断努力进行了赞扬。

56.妇女事务局继续通过加强各类妇女团体的领导和能力建设来改善妇女的生活状况。妇女事务局还利用政府财政补贴,以体制建设的形式向妇女团体提供援助,为她们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并进一步加强妇女事务局、妇女团体、社区团体和宗教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伙伴关系。除了开展能力建设和体制建设外,妇女事务局还为若干新成立的妇女非政府组织和一个男性非政府组织提供了办公场所,以便他们能够有效开展工作,并通过国家妇女机构进一步加强与牙买加政府的合作伙伴关系。妇女事务局还参与了城乡社区开展的妇女能力建设活动,其具体做法是支持并加强教区和社区一级的领导力量。这些努力旨在协助国家机构促进两性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

两性平等主流化措施

57.牙买加政府始终坚持两性平等主流化的原则,并承认有必要纠正歧视妇女的严重失衡做法。尽管国家立法已解决了其中的一些关切问题,但是,对妇女的文化和社会偏见依然存在。牙买加政府已寻求通过各种政策、方案和项目来解决这些问题。在这方面,它将协助完成和实施最近制定的《国家两性平等政策》,并准备毫不迟延地继续实际运用这项政策。

58.《国家两性平等政策》的通过,是为了促进将两性平等观点作为一种具有充分约束力的举措和承诺全面纳入国家计划、方案和立法。这项政策将促进顾及两性平等的做法,并提供一种适用于公共和私营部门以及民间社会所有活动的性别分析方法,以解决历史性失衡问题,特别是使妇女能够参与到她们以前受到禁止或限制的领域。

59.由妇女事务局率先推出的《国家两性平等政策》,是根据国家两性平等主流化方针,经与各主要利益攸关方广泛磋商后制定的。该政策有助于采取一种多部门办法,来设定一个更加全面而协调的方针框架,以将两性平等问题纳入每一个国家活动领域。《国家两性平等政策》旨在通过平等关注、平等机会、平等获得所有资源,以及平等参与所有公共和私人领域生活来实现两性平等,进而实现男女待遇平等。

60.两性平等咨询委员会成立后,妇女事务局将对它的工作起到促进和协调作用。该委员会将由多部门成员组成,并促进和支持所有部委执行《国家两性平等政策》。

61.在准备实施该政策的过程中,为了促进两性平等主流化,牙买加政府通过妇女事务局,在主要的政府部门和机构成立了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以确保将两性平等问题纳入所有计划、政策、方案、项目和业务活动,并在体制结构范围内不断促进两性平等框架的实施。目前,已在有关部委、部门和机构成立了十八(18)个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另外,还在其他部委、部门和机构任命了新的高级政策人员,来行使这项职能。这将有助于加强国家两性平等机构提高妇女地位的工作。

62.妇女事务局就性别问题和概念,向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提供了一些基本指导原则和相关的介绍性信息,以协助各部委、部门和机构发挥有效作用。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的职责包括:发挥责任中心的作用;增强公共部门的组织效力和能力;制定、实施和监测注重两性平等问题的政策、方案、计划和项目。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还能帮助协调至关重要的信息,这种信息对满足地方、地区和国际需要是必不可少的,它作为一种监测和评估工具,用来协助妇女事务局有效履行职能,并促进实现两性平等目标。

63.两性平等主流化进程并非一帆风顺,但牙买加政府始终致力于加强该国家机构,向它提供必需的人力和财力,并授予它必要的权力及政治和组织权限,以使它能够发挥促动作用,并在所有职能部委和部门协调《公约》执行工作,以及有效运用两性平等主流化战略。另外,还制定了有关计划,以系统监测两性平等主流化工作的影响。

立法框架审查

64.牙买加政府充分利用正在进行的法律审查程序,确保迅速采纳《公约》中的歧视定义。它已对《宪法》第3章进行了修改,以便通过《基本权利和自由宪章法案》。这一章承认《宪法》第24(3)条未规定取缔基于性别实行歧视的法律,同时力求禁止性别歧视。

65.《基本权利和自由宪章》第13(1)(b)条禁止一切歧视性的法律,无论是基于性别歧视的法律,还是直接或间接歧视的法律。第13(1)(b)条为《宪章》第三章的诠释确定了基调,并申明所有牙买加人都有权维护自己和后代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他们作为一个自由民主社会公民所固有的尊严,决定了他们应享有这种权利和自由。

66.《基本权利和自由宪章》目前正在修改中,随后,一项新的法案将提交议会审议。

67.自上次报告提交以来,牙买加已做出重大努力,弥补立法漏洞,并颁布有关法律,以使本国法律框架与《公约》条款完全一致。政府提出了一项涵盖一切性犯罪形式的新法案,即《性犯罪法》。该法案于2009年7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并于2009年9月15日在众议院进一步获得通过。

68.(在第2条第128和129段中,充分论述了如何针对性暴力和家庭虐待行为颁布一些新法案的问题)。

69.《性犯罪法》将修改《侵害人身罪法》某些条款,以便为起诉强奸罪和其他性犯罪做出一些新的规定。它还将废止《乱伦(惩治)法》,以根据《性犯罪法》确定乱伦罪,并取消乱伦行为的年龄限制,因此,如果16岁以下者是自愿与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发生性交行为,则现在可按乱伦罪论处。

70.《性犯罪法》还将就婚内强奸问题做出规定。它废除了习惯法关于14岁以下男孩不可能犯下强奸罪的假设。牙买加修改了涉及性史证据的现行法律,性史证据作为该法律所依据的一种假设,认为由有婚外性行为的女性作证既不可靠,也不可信,这种假设被认为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71.关于男女同工同酬问题,同工男女的薪酬没有明显差别。根据《就业(男女同酬)法》,有关部门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考察。仅2009年1月至3月期间,就进行了一千多次巡查,但未发现有任何歧视行为发生。不过,《就业(男女同酬)法》的推行还面临一些挑战。这主要是由于尚未确定如何根据该法对歧视罪处以最低罚款。

72.劳工和社会保障部报告说,一些企业单位目前正在逐步推行基于业绩的奖励方案。这些方案是按产量评估职工业绩,产量是预先设定的,并受各种客观因素驱动,以使这些企业单位能够保持盈利。这类方案的目的是要消除基于性别的薪酬差距。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立法,不过,牙买加正在开展公共教育活动,以使人们能从法律角度认识这个问题。

73.委员会还表示关注的是,牙买加尚无禁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立法,而且家庭佣工处境艰难,根据《国家保险计划》,他们有权领取产假补助金。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家庭佣工中间开展公共教育,提高她们对性骚扰问题的认识,并对她们进行这方面培训,鼓励她们加入《国家保险计划》,以具备领取产假补助金的资格。根据劳工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原则,在劳动力市场雇主不得歧视妇女。目前正在进行劳动力市场数据收集工作,收集的数据按部门细分,并按性别分类。妇女在工作场所的情况与她们获得的高水平教育有关联,牙买加规划研究所将与牙买加统计研究所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对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

74.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由三部分构成:劳动力市场指标、劳动力市场服务以及电子劳务信息交换。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网站的功能是,根据招聘广告上公布的空缺员额,分析劳动力市场的“热门职业”。2008年1月至12月汇编的信息表明,这期间通过广告招聘的人员为18 158名,其中8 677名为专业人员、高级职员和技术人员;3 581名为服务人员及商店和市场销售人员,2 053名为非技术工人;1 879名为办事员。招聘的人员大部分是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担任经理、管理者和教师等最高职务的人员。

表12005-2008年全国最低工资情况

有效数据

每周

每小时

2005年1月31日

2 400.00美元

60.00美元

2006年1月30日

2 800.00美元

70.00美元

2007年1月29日

3 . 200.00美元

80.00美元

2008年1月29日

3 700.00美元

92.50美元

2009年5月11日

4 070.00美元

101.75美元

上表显示,工资结构中从事家庭工人/家庭佣工等低收入工作的女职工薪酬正在逐步增长。

75.牙买加修改了《最低工资法》,以利于妇女改善经济状况。妇女事务局参与了国家最低工资咨询委员会的工作,并从薪酬和工作条件的角度提出了合理确定最低工资的建议。另外,妇女事务局还协助牙买加家庭工人和家庭佣工协会进行了体制建设,支持它开展扶贫工作,进一步扩大组织影响力,以及增强基层妇女个人的能力。妇女事务局针对家庭工人/家庭佣工开展了公共教育活动,以使他们了解在《国家保险计划》和国家住房信托基金下他们可享受的福利(更多详情请参见第13条)。

76.关于性骚扰问题,牙买加政府目前正在采取措施,将解决这个问题的立法付诸实施,并且正在制定一项国家禁止性骚扰政策草案。除此之外,还举办了几期讲习班,在公共部门和若干私营部门单位职工中广泛开展公共教育,作为实施该立法的一项先行工作。

77.牙买加政府毫不迟延地致力于废止或修改所有歧视性立法条文。同时,它还实施了弥补立法空白的计划,并颁布了另外一些必要法律,以使本国法律框架与《公约》条款完全一致。另外,最高法院和驻地裁判法院为减少积压案件进行了一项刑事案件积压情况评估研究,并就改善法院设施和缩短办案时间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这项研究已经完成。

78.牙买加为减少立法程序上的瓶颈采取了一项重大举措,改进了法律起草服务工作,并提高了这项工作的适时性。 在这方面,司法部正在逐步加强议会律师办公室的机构能力,以确保它能够及时为各部委、部门和机构提供法律起草服务。

79.在为社会变革提供司法保证方案下达成的共识,旨在加强司法系统,进而提高牙买加人的安全意识。加拿大政府已通过加拿大国际开发署,表示同意为这个四年期项目提供资金。

80.妇女事务局与司法部门人员一道,举办了一些培训班和提高认识学习班,以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对《公约》的认识,并促进《公约》在法庭办案中的应用。为了在加勒比地区国内法中适用人权条约,最近加勒比司法人员协会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举行了一次开幕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妇女事务局为培训一名司法官员——牙买加司法培训研究所主管/所长提供了赞助。这样做是为了加强司法培训研究所的能力建设,并进一步扩大该研究所与妇女事务局的合作伙伴关系,以不断向司法部门人员提供培训,使他们了解如何在国内法院适用《公约》。

81.为了使妇女能有更多的机会向法院申诉、行使权利和在法院得到补救,牙买加政府已采取有关措施,确保在针对司法人员,包括法官、律师、检察官和法律援助顾问开展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中,将提高两性平等意识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对创立一种有助于妇女平等和不歧视的法律文化是必不可少的。牙买加政府还就国内法中如何阐释和适用国际公约和条约的问题举办了一些特别培训班,以提高妇女对自身权利的认识。

82.牙买加政府通过妇女事务局,与其他主要利益攸关方合作,共同举办了两(2)期讲习班,并参与了正在开展的宣传和培训活动,以使司法系统人员能够了解国际公约的内容及其与法律改革进程的相关性。提高认识培训班的重点放在国际和区域文书上,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以及《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公约》-《贝伦杜帕拉公约》。另外,这还包括提高对《儿童保育和保护法》的认识,以消除对女童的暴力。

83.通过司法部特别是诺曼曼利法学院组织的培训活动,着眼于普及法律知识的公共教育,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那些希望就歧视行为或其他法律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妇女也包括在内。2008年,司法培训研究所举办了40个讲习班和培训班,有近1 397人参加,培训单元涉及各个方面,包括内阁咨文、受害者支助、法庭管理等。

84.根据《法律援助法》,男女可以平等获得法律援助,妇女还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委员会获得法律服务。目前法律援助只针对那些面临刑事指控的人。另外,牙买加政府通过法律援助事务所提供一批律师,指派他们帮助那些寻求法律补救或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人。

85.目前,在非刑事事项上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要,主要是由设在金斯敦和蒙特哥贝的法律援助事务所以及诺曼曼利法学院来解决。另外,牙买加独立人权理事会等若干非政府组织和一些私人律师还提供无偿服务。目前正在制定扩大民事事项范围的计划,以便为妇女,特别是贫困和弱势妇女提供更多的福利。

消除对妇女的歧视暂行特别措施

86.已采取暂行特别措施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并根据《社会安全网改革方案》,加速实现男女事实上的平等。牙买加政府推出了一个新的项目,即《社会保护项目》,它作为一项短期措施,侧重于创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补助、为进一步的技能培训提供多种选择,以及为妇女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社会保护项目》还有一个目的,这就是通过与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私营和公共部门机构合作,协助它们主要为那些作为一家之主的妇女创造就业机会。该项目还提供补助金,帮助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和残疾人,以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妇女及其家人。

87.另外,《社会保护项目》旨在促进形成一项公共部门养恤金计划改革方案,并为主要利益攸关方制定一项综合全面的社会保护计划。《逐步实现就业计划》作为(《社会保护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技能发展、培训、创业活动和扫盲工作,为加入《保健和教育促进发展方案》的就业年龄成员家庭提供再就业机会,并确保人们能够找到工作和保住工作。在这方面,将为那些就业年龄成员家庭提供机会,使其能够与国家专门机构取得联系,这些机构提供创业、技能发展培训及扫盲等方面的服务。

88.作为另一项暂行特别措施,牙买加政府还制定了《牙买加腾飞计划》,为全国各社区的许多人,特别是18-35岁年龄组妇女提供就业机会。在该计划第二阶段,有1 396名妇女参加了社区中心和其他建筑的修缮和改造工作。在新的《环境美化方案》下,许多妇女参加了公园美化.维护和浇灌计划。

让妇女更多地参与到公共和政治生活中来

89.审查期间,牙买加政府在最高权力和决策一级,让妇女更多地参与到公共和政治生活中来。它在政治和公共生活最高层级任命了四(4)名妇女,从而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在法律业界,牙买加任命了第一位女检察长、女司法部长、女审判长和女总检察长。2009年,总理办公室任命了牙买加第一位女首席国家礼宾官,专门负责监督一切礼宾相关事宜。大多数处于领导和决策地位的妇女一般都是担任特定的高级和中级管理职务。在整个加勒比地区都是这样。在通常情况下,妇女基本上还是难以进入各种理事会和委员会,而在议会和内阁这类国家最高决策机构担任职务的妇女就更是寥寥无几了。

90.牙买加政府将继续向妇女提供财政支持和其他支持,以提高她们参与最高决策一级公共和政治生活的水平。就议会关于员额配置问题的决议而言,自上次报告提交以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妇女事务局将继续监测这方面进展情况,并尽早提供最新信息。牙买加妇女政治核心小组与妇女事务局之间继续开展合作,以加强它们的工作,并鼓励更多的妇女通过奋斗走上领导岗位和进一步参政。

91.妇女事务局进行了两次小规划的调查研究,以弄清在西印度群岛大学女生担任大学生协会领导职位和其他领导职位的障碍。主要调查结果证实,妇女在领导层、政界和决策领域参与率低与性别上的陈规定型观念有关。尽管为提高妇女和女孩在这些领域的参与率作了许多努力,但是,由于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女生依然很难有机会担任大学生协会领导职务和该机构其他职务。将在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后续研究,以了解它们如何看待影响女生参与领导和决策工作的障碍。

92.2008年近期就妇女参与理事会和委员会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在抽样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席位中,妇女只占16%。在董事会成员中,妇女只占14%。那些报告说其在多个董事会任职的男女人员中,男性比例(64.1%)高于女性(42.3%)。妇女事务局正在解决这个问题,它以中学女生为主开展了公共教育、宣传和培训活动,以激发她们对领导和决策工作的兴趣,从而促使她们参与这些领域的活动。

公共教育和培训

93.妇女事务局正在根据《学校教育方案》在城市和农村社区选定学校开展公共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就两性平等概念、领导与自信、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与权利以及艾滋病毒/艾滋病等各种论题举办了一些培训班,同时还确定了这些论题与基于性别暴力的关系。在《学校教育方案》下,对一些女孩进行了有关两性平等问题的培训,以提高她们的认识水平和领导能力。目前正在举办一些培训班,内容涉及基于性别的暴力、人口贩运、家庭暴力和性虐待等问题。

94.牙买加政府已采取措施,消除始终存在的结构障碍,如教育领域实际存在的性别隔离现象等,这方面的主要重点放在了教育系统目前存在的性别差距上。有关各方做出了协同努力,通过广泛开展公共教育和培训活动,迅速消除教育系统实际存在的性别隔离现象。就此而言,现在共有71所小学开设了有关两性平等内容、两性平等战略和两性平等意识的课程,以使女孩和男孩,特别是表现不佳的男孩,进一步了解两性平等方面的知识。现在,那些曾经落后的男孩在初级考试中,有时会完全超过女孩。

95.教科书.学校课程和教学方法中始终存在基于性别的陈规定型观念,这是个令人关切的问题,针对这一点,教育部着手实施一项《教育改革方案》,以改善教育环境,使男孩和女孩都能选修他们所选定的学科领域。课程修订促进了教育和专业选择的多样化,使中小学男女学生和大学男女学生在教育和专业上有了多种选择的余地。另外,还鼓励女生选修历来由男生占主导地位的学科领域。教育部计划推广注重两性平等的教育课程和教学方法,以从制度和文化上消除对妇女和女孩的歧视,并针对职前和在职教师开展提高两性平等意识的培训。

妇女健康问题

96.除产科保健和生殖保健外,妇女还有其他不同的具体需要,这是一个令人关切的问题,在就这个问题做出答复时,牙买加要报告的是,在其国内有许多医疗保健机构为妇女和女孩提供初级和中级保健服务。这包括由23家医院组成的保健网络以及350多个保健中心和专门机构,它们着重满足妇女及其家庭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需求。

97.卫生部推出了一项题为“提供保健服务”的新计划,其中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医疗保健服务,该计划将增强和保护健康作为解决首要健康问题的一项国家战略。这包括特别保健服务,如艾滋病毒/性传播感染预防方案、高血压和糖尿病防治等。

98.另外,还开展了调查和审查工作,并建立了监察机制,以制定保健方案和干预措施。这包括开展合作和社会市场调查,以使个人和社会对健康更加负责。还有一项工作是改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其他医疗保健服务包括:疾病监测、增强健康与健康教育、环境健康、家庭保健服务、心理健康与药物滥用、诊断与治疗服务以及公共保健服务。

99.根据《国家艾滋病毒/性传播感染预防和控制方案》,卫生部在14教区全都推行了干预计划和《次级接受治疗者计划》,商业性性工作者及其客户,连同青春期女子,均被视为最高危人口(更多详情请参见第12条)。

100. 2004年开始在所有主要医院和保健中心实施防止母婴传播(艾滋病)方案,其结果是,到产前检查诊所接受检查的孕妇至少有90%作了化验。2006年对近75%感染上艾滋病毒的孕妇和85%受艾滋病毒影响的婴儿进行了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治疗,以防止母婴感染。这些干预措施明显降低了艾滋病毒纵向传播几率。目前,90%的公共保健部门都在对感染上艾滋病毒的孕妇进行筛查和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治疗。2004年到产前检查诊所接受检查的孕妇为28 000人,而2002年仅为4 000人,50%到诊所就诊的人接受了性传播感染治疗。

101. 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青春期女子有机会获得生殖保健服务。实际上,2008年1月至12月期间,在全岛各保健中心接受产前检查的青春期女子占22.4%,接受产后检查的占19.8%。在接受计划生育的新人中,青少年占21.3%,23.5%的女孩选择了使用口服避孕药,23.6%选择了注射避孕药,19.1%选择了宫内避孕器(避孕环),15.8%采用了安全套。还有23.8%接受了双重方法,即使用两种计划生育方法。2007年,在金斯敦和圣安德鲁,到保健诊所就诊的青春期女子共有5 707人,在全岛占的比例最大,全岛到保健诊所就诊的这类女子近24 000人。

102. 卫生部继续系统监测妇女获得保健服务的情况,包括初级和中级保健服务,并根据地理位置和年龄进行数据分类,将数据作为一种依据,进一步用来制定保健服务提供计划。在这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使人们更加了解卫生部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流产问题说明。根据流产问题国家咨询小组的调查结果,议会联合特设委员会举行了一系列讨论,内容涉及各利益攸关方就流产问题提交的报告,目前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在继续进行。

103. 提高对妇女健康认识的举措包括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与权利,这一举措的实施也针对青春期女子,而且特别强调艾滋病毒/艾滋病的防治问题。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等国际发展伙伴为牙买加实施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方案提供了帮助,其先决条件是赋予妇女权力,并满足妇女在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要,因为只有这样,通过提供选择权和机会才能实现人口的稳定(《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人发会议)行动纲领》)。

104. 卫生部和其他合作伙伴正在广泛开展工作,努力消除对感染上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妇女和女孩的歧视,并为此通过和实施了诸如反羞辱和反歧视运动方案、健康生活方式方案等国家卫生计划。国家艾滋病问题委员会对国家卫生计划进行协调,同时通过小组委员会和国家协调机制,传播有关服务和方案的信息,并利用按性别分类的可衡量指标和数据,来加强这类信息的准确性。由监测和评价股以及国家艾滋病毒/性传播感染防控方案进行日常监测工作,以评估在卫生部赞助下制定的有关方案的效力。

农村妇女情况

105. 牙买加政府已采取具体措施,系统监测经济调整和贸易自由化政策,特别是《国家除贫计划》和其他扶贫工作对妇女,包括农村妇女的影响。这些监测工作主要是在农业和渔业部、妇女事务局以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协作下完成的。

106. 牙买加政府致力于满足农村妇女的各种需要,并确保在参与发展与规划的各级组织中能有农村妇女参加。妇女事务局参与了广泛开展的公共教育、技能培训和方案执行等项工作,这些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创收活动和其他微型企业活动,增强农村妇女的能力。在农业部门和相关企业,牙买加政府通过妇女事务局、农村农业发展局和牙买加农村女生产者网络,将许多农村妇女团体组织起来开展经济活动。另外,还制定了其他举措,如《农村电气化方案》和《牙买加腾飞计划》,以帮助一些农村妇女。

107. 为了降低少女怀孕率和再次怀孕率,牙买加基金会妇女中心方案准备扩大目前的服务范围。部分财政援助将通过各种基金来落实,最近出台的“姐妹项目”为这些基金提供了保障,该项目采用了2008年4月融资中介会的形式。它是由负责妇女/两性平等事务的部委发起的,并由妇女事务局与一些自愿提供服务的女艺人合作进行。根据2008年国际妇女节的主题“两性平等融资”,牙买加制定了融资中介方案,以筹集基金,资助牙买加基金会妇女中心,并帮助建立一个家庭暴力受害者国家庇护所。该方案的某些受益者是农村地区居民。

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进展

108. 2009年7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年度部长级审查会议上,牙买加政府提交了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报告。

109. 根据两性平等框架,进展报告强调了两性平等对千年发展目标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即赋予妇女权力、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普及初等教育、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以及确保环境的可持续性。报告是由牙买加规划研究所与外交和外贸部共同编写的,其中着重说明了牙买加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110. 为了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牙买加已准备在2015年以前遏制和扭转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蔓延,并创造条件,在2010年以前使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普遍得到治疗。获得治疗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已从2000年的5%上升到2008年的60%。牙买加还准备在2015年以前将那些无法持续获得饮用水和基本卫生设施的人口比例减半。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12月,92%的人口获得了安全饮用水,98.9%的人口获得了基本卫生设施。政府致力于实现两性平等,并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3采取了相关措施。在这方面,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是重中之重。

111. 牙买加在《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规定的十二个关键领域,促进并进一步加快《公约》的执行。另外,妇女事务局还将这十二个关键领域纳入了随后制定的《共同战略计划》,以加强《公约》条款的执行,并协助国家妇女机构履行其职责。为进一步实现这一目标,妇女事务局参与了正在实施的一项公共教育、培训和宣传方案。

112. 在女性和男性组织.私营和公共部门职工组织.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以及宗教组织中,利用印刷和电子媒体,并通过举办公共教育和提高认识培训班,对多个部门的利益攸关方进行了培训,并提高了他们的认识。所开展的培训活动贯穿了两性平等观点,并特别参照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公约》以及旨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其他相关人权文书。

国际人权文书

113. 牙买加政府希望委员会注意到,牙买加于2008年9月28日签署并批准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保护移徙工人公约》),从而为进一步加强人权和对妇女的保护铺平了道路。

第三部分

第一条 : 对妇女的歧视定义

在本公约中,“对妇女的歧视”一词是指基于性别而作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影响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碍或否认妇女不论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114. 根据对妇女的歧视定义,牙买加讨论并随后修改了拟议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宪章法案》。关于更多的详情,请参阅《立法框架审查》第64-66段(载在对结论意见的答复中)。

第二条 : 消除歧视的义务

缔约各国谴责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协议立即用一切适当办法,推行消除对妇女歧视的政策。为此目的,承担:

–采取适当立法和其他措施,包括在适当情况下实行制裁,以禁止对妇女的一切歧视。

–为妇女确立与男子平等权利的法律保护,通过各国的主管法庭及其他公共机构,保证切实保护妇女不受任何歧视。

115. 根据国际法律要求以及国际人权义务、承诺和原则,牙买加政府将两性平等框架纳入了其政策、方案和计划。其中一些内容包括:加快法律和宪法改革步伐,防止性别歧视;制定有关法律和政策,通过法律改革,审查并修改立法,着重消除对妇女和女孩一切形式的歧视。目前正在进行与妇女有关的立法改革,以确保妇女能够获得法律所规定的适当补救,并推行新立法,为妇女和女孩提供保护和补救。

116. 牙买加对若干项立法进行了修改,以便对那些因基于性别的暴力和其他形式性暴力而受到伤害的妇女和女孩进行更好的补偿。这些经修改的新立法将为妇女和女孩提供更大程度的保护,使其免受性犯罪伤害,并对基于性别的暴力犯罪人加重处罚。

117. 这期间,牙买加做出了持续努力,不断改进并加强刑事司法系统,以确保所有公民的权利和特权都能得到维护和保护。拟议的《受害者宪章》是一项重大举措,着眼于为受到暴力伤害的妇女提供更有力的保护。它的主要重点不是惩罚犯罪人,而是解决犯罪受害人的各种需要。该宪章旨在制定支助受害人的政策、方案和举措,以便在整个刑事司法诉讼中,使受害人得到公平和公正的对待。另外,《受害者宪章》还有一个目的,这就是在努力消除二次伤害危险的同时,使受到犯罪行为伤害的妇女得到充分保护。

118. 牙买加政府取得的一项显著成就,是在国家安全部成立了一个多机构的全国打击人口贩运活动特别工作组,负责监测并协调牙买加针对人口贩运情况所采取的对策。

119. 《人口贩运(预防、制止和惩处)法》为贩运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和女孩)提供保护。该法规定,以威胁或使用武力、绑架或欺骗,或是其他类似手段,在牙买加境内招募、运输或转移受害人,将受害人送往另一个国家,或是将受害人从另一个国家送入牙买加境内,均属犯罪行为。该法还有助于对罪犯进行更加严厉的惩罚,包括判处监禁。牙买加政府始终致力于救助受害者,包括为他们提供安全庇护所。

120. 自推行《人口贩运(预防、制止和惩处)法》以来,已开展了广泛的公共教育活动,并就与该法有关的问题组织了培训。妇女事务局与全国打击人口贩运活动特别工作组和主要的多部门合作伙伴合作,共同举办了若干公共教育培训班,对一些利益攸关方进行培训,并提高其认识。这些利益攸关方包括:大学研究生和毕业生、公共部门雇员、学生、城市和农村地区妇女、家庭佣工、未及龄母亲及其家长、警务处青年俱乐部成员、教会成员,以及其他群体中的领袖和新移民官员。

121. 2006-2008年期间,妇女事务局举办了(69期)提高对《人口贩运(预防、制止和惩处)法》认识的培训班,共有4 315人参加。这些培训班从所能采取的预防方法、保护措施和起诉措施角度,提高了妇女、男子、未成年人和青年对其权利的认识。

2003-2009年审查期间,牙买加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如下一些进展:

122. 2004年颁布了《儿童保育和保护法》,以加强儿童保育和保护法律框架,使之符合我们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作的承诺,以及我们根据《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所承担的义务。《儿童保育和保护法》推出了儿童待遇新标准,并特别重视那些属于特殊类别的儿童。根据牙买加法,0–18岁者均属于儿童。

123. 《儿童保育和保护法》的主要规定包括:成立维护儿童权益办公室,在法律事务中代表儿童采取行动;成立中央儿童登记处,对虐待儿童事件进行报告;根据该法加重处罚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和其他犯罪行为,制定标准原则,依据这些原则处理影响儿童的问题,并促使家长和社区对儿童更加负责。

124. 2004年修改了《家庭暴力法》,规定已婚妇女,包括同居和分居妇女,在其受到家庭虐待伤害时,可申请取得居住和保护令。修改后的《家庭暴力法》还规定,第三方经法院准许,可代表受到配偶虐待伤害的某人提起法律诉讼。这是针对“受虐妇女综合症”做出的一项重要规定。

125. 2004年颁布了《财产(配偶权利)法》,规定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配偶双方应公平分配家庭财产。该法经修改后做出的规定,还适用于五年以上同居关系。

126. 2005年修改了《扶养法》,规定在婚姻存续或同居期间,配偶双方有扶养对方的义务。经修改的《扶养法》还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扶养义务。另外,在特殊情况下,成年人也需要扶养其父母。

127. 为了充分解决牙买加的人口贩运问题,《人口贩运(预防、制止和惩处)法》于2007年3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这突出体现了牙买加政府根据该法做出的为人口贩运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支助的承诺。

128. 2009年7月,参议院通过了《性犯罪法》和28项修正案,涉及到一切形式的性犯罪行为。《性犯罪法》将废除《乱伦(惩治)法》和《侵害人身罪法》某些规定。有关该法案的辩论始于1995年,当时向一个联合特设委员会提交了《侵害人身罪(修正)法案》和《乱伦(惩治修正)法案》供其审议。

129. 除其他外,《性犯罪法》规定了强奸罪的法定定义,同时还规定取消普通法中关于14岁以下男孩没有能力施行强奸的假设,并保护匿名投诉人。另外,该法还规定,如果一名配偶在未经另一名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与其性交,即犯有强奸罪。

130. 2009年7月通过了《儿童色情活动(预防)法》,把对儿童的商业性剥削定为刑事犯罪。按该法案规定,制作、拥有、进口、出口和传播儿童色情制品,将被处以长达20年的监禁和高额罚款。另外,该法案的目的还在于将制作、进口、出口和传播儿童色情制品以及利用儿童从事这类活动定为犯罪。该法案将确保儿童色情活动的主要受害者女童得到保护,这一点与我们根据《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做出的保护女童承诺相一致。

131. 今年早些时候,《网络犯罪法》在议会获得通过,该法案有助于补充关于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立法,以及保护妇女和女孩免受网络犯罪活动的伤害。《2010年网络犯罪法》规定对滥用数据及其他计算机相关犯罪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如:在一般情况下未经授权获取数据,以及为施行或协助施行一种犯罪行为而获取数据;截取、修改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并干扰计算机系统和数据的完整性。《2010年网络犯罪法》将遏制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行为,并将利用有关装置或数据从事牙买加任何一项法律所涉及的犯罪活动定为犯罪。

132. 《证据法》修正案正在最后定稿,以便易受伤害的证人(多为妇女和女孩)在法庭诉讼程序中能够通过视频链接提供证据。这样,那些受到某种罪行伤害且是罪行见证人的妇女和女孩在提供证据时,就不需要再出庭与罪犯对证。该法旨在为受到犯罪行为伤害的妇女和女孩提供更大程度的保护和安全保障。

133. 目前牙买加正在审查《产假法》,目的是通过对违反该法的雇主加大罚款力度,为孕妇进一步提供保护。

134. 有人提议,对于歧视残疾人或有健康问题的人应按违宪论处。拟议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法将规定,不得以人员须接受艾滋病毒/艾滋病检查作为就业的先决条件。由于妇女和女孩最容易受到伤害,因此,有必要保护她们免受潜在的歧视。

135. 根据《法律援助法》,男女应能平等获得法律援助服务(请参见《对结论意见的答复》第84段,第21页)。

国家两性平等政策

136. 牙买加制定了《国家两性平等政策》,以更加明确地将两性平等纳入公共政策、方案和计划的主流,并创造更多机会,惩治对妇女和女孩犯下的各种罪行。该政策包括拟实现的两性平等和人权目标,以及用于目标监测的两性平等指标。政策草案以主要的两性平等和人权原则为指南。

137. 《国家两性平等政策》涉及了两性不平等问题,它多是在已开始启动发展计划、战略和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并考虑到了各种情况、经验、社会经济现实以及妇女和男子所关切的问题。该政策的重点是促进发展进程,防止出现与性别有关的不公正和不平等结果,使政府能够推进并实现公正平等的人类和国家可持续发展。

138. 《国家两性平等政策》还提出了一个框架,其中汇总了各种概念、含义、趋势和倡议,用于分析两性平等进程,并表明两性平等观点和方法是如何逐步演进,并对发展计划和战略产生影响的。《国家两性平等政策》已最后定稿,并准备提交内阁审批。

预防性骚扰政策草案

139. 《预防性骚扰政策草案》已经拟订,并经过了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查。其次,目前正在对该草案的某些内容进行修改,随后将重新提交内阁审批。《预防性骚扰政策》旨在为颁布有关性骚扰问题的立法提出一些条款规定,另外,也是为了促进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在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和住处受到性骚扰男女人员。在准备实施该政策的过程中,提高了一些公共部门雇员对性骚扰问题的认识。

国家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政策

140. 2005年,牙买加政府通过卫生部制定了《国家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政策》,以促进对所有人的尊重,并保护和实现所有权利——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国家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政策》要求根据《牙买加宪法》以及现行的国际人权原则规范和标准,维护人的基本自由。

141. 牙买加于2005年加入了《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公约》(《贝伦杜帕拉公约》)。这充分体现了牙买加为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所作的承诺。在公共或私人场所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会造成妇女和女孩的死亡,或使其遭受到身体、性或心理的伤害和痛苦。

第三条 : 妇女的发展与进步

缔约各国应在所有领域,特别是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领域,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保证妇女得到充分发展和进步,以确保妇女在与男子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和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142. 在审查期间,已采取若干项措施,促进妇女的充分发展与进步,以此作为其基本人权的一部分。这些措施包括:

£强化诸如受害者支助股和人权股这类有利的支助结构;

£制定国家平等政策(草案),促进将两性平等观点全面纳入国家计划、方案和项目;

£制定预防性骚扰政策 (草案),针对在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和住处受到性骚扰的男女人员采取补救措施;

£对司法系统进行改革,为妇女和女孩能够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做出一些特别规定。

£2007年推出《受害者宪章》,加大对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力度。

143. 新生效的《受害者宪章》旨在确保受害者在司法程序各个阶段始终能够得到保护及公平与公正的对待。这些规定将十分有利于各种罪行的主要受害者——妇女和女孩。

144. 妇女事务局已向司法系统改革特别工作组提出建议,请它针对受到暴力行为伤害,或受到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或影响,以及受到其他性传播感染的妇女(包括残疾群体和其他弱势群体)和儿童,制定一些特别规定。

145. 两性平等问题咨询委员会的职责是,就两性平等的方向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并加强《国家两性平等政策》框架的实施和问责机制。目前正在计划建立一个多部门两性平等问题咨询委员会。妇女事务局将充当该委员会的促动者和协调者,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讲,是促进和支持所有部委执行《国家两性平等政策》。

146. 在如下方面推行了一些两性平等主流化举措,如对政策措施的性别分析、两性平等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两性平等协调中心在主要政府部委、部门和机构的建立等。两性平等协调中心成员是政府各部内指定的高级行政和技术人员,他们将作为“两性平等促动者”,协助进行信息共享和活动协调,以促进多部门两性平等主流化活动。

147. 根据加强两性平等框架的主旨,国家妇女机构——妇女事务局设立了一个男性咨询处,以使两性平等主流化原则更加制度化、更便于实施。另外,还建立了其他机构体制,以支持两性平等和妇女赋权结果,如两性平等监测清单、两性平等预算分析,以及与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更加牢固的伙伴关系。牙买加政府承诺让妇女充分参与国家发展进程,国家妇女机构在青年、体育和文化部内具有部级地位就表明了这一点。该部对妇女事务和两性平等问题负有特殊责任。

148. 公设律师办公室继续审查并矫正侵犯人权行为,同时还继续协助调查公民的各种投诉,并代表投诉人就所指控的不法行为要求补偿。妇女有权获得公设律师办公室的服务,由该办公室指派补偿代理,就其人权受到的侵犯要求补偿。

第四条:促进男女平等

缔约各国为加速实现男女事实上的平等而采取的暂行特别措施,不得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歧视,亦不得因此导致维持不平等的标准或另立标准;这些措施应在男女机会和待遇平等的目的达到之后,停止采用。

149. 牙买加政府通过国家妇女机构——妇女事务局,在对结论意见的答复中,回应了委员会对牙买加执行《公约》的进展情况所表示的关注和提出的建议。关于更多详情,请参见第86-88段,这两段述及了《消除对妇女的歧视暂行特别措施》。

第五条:性别角色和定型偏见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

–改变男女的社会和文化行为模式,以消除基于性别而分尊卑观念或基于男女任务定型所产生的偏见、习俗和一切其他做法;

–保证家庭教育应包括正确了解母性的社会功能和确认教养子女是父母的共同责任,当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首先考虑子女的利益。

150. 牙买加政府再次做出承诺,将《北京行动纲要》和其他国际承诺作为其国家两性平等框架的一部分。《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和《北京行动纲要》承诺的共同目标,是转变影响人们观念和价值观的性别意识,从而促成行为的变化。这一切合在一起,又可以改变与性别角色社会化做法有关的社会文化模式、家务和校务分配、父母教养方式、课程选择、技能和劳动分工。

151. 目前牙买加正在从制度上消除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具体做法是由教育部修改课程,在学校和民间社会开展公共教育,以及由国家妇女机构开展两性平等主流化活动。牙买加政府与男性非政府组织合作,促进了为男性领导者组织的提高两性平等认识培训,其中包括参与社区发展的男性。专门在男性中开展的提高两性平等认识培训活动,导致了男性行动网络倡议的形成,该倡议主要参与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探讨相对于女性,男性的理念、观点和角色。

152. 在审查期间,牙买加对教育十分重视,将它视为改变传统性别意识的一种工具。政府专门通过教育部传媒服务股做出规定,要求为教育系统编制的课程和辅助材料不得带有任何偏见,包括性别偏见。教育部管理条例规定,批准使用的教材不得有意显示陈规定型观念。

153. 小学课程和教科书的设计旨在解决性别陈规定型观念问题。这些课本强调了男女都具有的积极角色,以培养学生学会承担必要的社会角色,而不是指定的性别角色。教育部认为,课程和辅助材料编写指南就是要表明消除陈规定型观念的意向,在某些学校和课堂,由于学校管理者的守旧思想,这些陈规定型观念依然存在。还有一些学校,特别是农村社区,分派给男孩和女孩的任务仍有区别。

154. 《中等教育改革方案》是要对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课程,让学生都有机会在以前存在陈规定型观念的领域施展才能,这些做法可以在高年级实行。目前正在做出更大努力,以在七至九年级所有课程科目中都纳入就业指导的内容,培养学生树立积极的就业思想。

155. 冲突管理是中小学课程的一部分。学校采用各种方法(如扮演角色等),向学生传授有关技能,培养他们以负责的态度处理任何冲突情势。另外,对于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援助的个别学生还提供咨询辅导。冲突管理重在不分性别,所教授的技能适用于各类冲突。

156. 始于2001年的《替代性学生支助计划》仍在继续实施。这是一项主要的解决冲突干预计划,旨在补充现有的学校干预措施,从而有效纠正中学生不良的社会行为。它有助于采取适当措施,帮助学生经过调整适应学习环境。《替代性学生支助计划》是利用校内外专家顾问专业知识的一种综合教育方法,有助于改变男女的社会或文化模式。几年来已有不少学生从中受益,仅2008年就有200多名学生参加了该方案。2009年伊始,受益的学生超过了60名。《替代性学生支助计划》并非只针对女生,它是一项将男女学生都考虑在内的干预举措。

157. 教育部的《健康和家庭生活教育计划》着眼于促进家庭生活教育。目前,这项计划在小学一至六年级和中学七至九年级实行。《健康和家庭生活教育计划》作为一种工具,被选定用来开展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教育,包括这方面知识和技能的获取。课程以学生为中心,这有助于以一种基于生活技能的方法,努力消除带有负面影响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

158. 消除中小学课程和教材结构障碍的工作一直在进行。在大学层面,加共体和性别与发展问题研究所编写了有关两性平等接受教育的手册和培训课程,作为师范学院课程内容的一部分,以此减少性别偏见对学习的影响。随后,研究所向加共体争取了资金,用于对上述问题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定干预举措的影响。

159. 教育部与牙买加独立人权委员会合作,共同编写教师用人权教育培训手册,力求将人权教育纳入小学教育内容。司法部正在编写对公共部门人员进行人权教育的课程,以增强他们这方面的能力。

160. 公设律师办公室也在大力开展反歧视公共教育运动。这将有助于解决性别角色和陈规定型观念问题,从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请参见第35页第148段)。

161. 媒体在助长性别偏见和文化陈规定型观念方面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而加据了男尊女卑思想。政府已采取措施,使当地流行音乐的抒情内容更具感化效果,以此改变歧视妇女和儿童的文化,包括基于性别的暴力。这些措施包括对媒体活动进行干预,以改变含有暴力和性冒犯内容的电影和杂志。

162. 2003年实施了《儿童禁看节目编码》,要求牙买加所有持照电视台、广播电台、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主动采取限制做法,不让儿童接触电子媒体上展示的有害暴力、性和暴力语言。《编码》还给媒体规定了节目收视率、编排目录或节目筛选的标准,并提供咨询意见,帮助父母和监护人选定适合儿童的素材。这项举措旨在消除带有负面影响的文化习俗,并保护儿童免受有害传媒内容的影响。现在父母要承担的一项重大责任,是对儿童进行监督,使他们少接触有害的传媒内容。

163. 《儿童禁看节目编码》要求所有持照的媒体服务提供商对其准备播送的节目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包含任何有害内容。它们还必须严格按照节目播送的条件进行运作,也就是说,它们只能播送适合成年观众或目标观众收看的广播电视节目,或有线电视频道节目。

164. 2003年出台《儿童禁看节目编码》,是为了指导电子媒体处理色情、暴力和亵渎的内容。尽管如此,某些持照传媒机构继续无视这些法规条例,依然我行我素。2009年出现了大量诋毁妇女形象的节目,而且这些节目还提倡以暴力解决问题的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促使广播委员会于2009年2月发布了三项新的指令,作为实行管制的一种手段。这些指令旨在确保对广播电视加强监管,从而防止播放不适当的节目内容。这些指令还禁止播放含有色情内容的节目,包括禁止美化枪手和渲染谋杀、暴力侵害妇女、儿童及其他弱势者等场面的节目。这些限制规定力求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有害传媒内容的影响。

165. 广播委员会将起草并提出一项新的广播政策,在内容上将考虑到弱势观众,包括对妇女形象的负面宣传及有可能对妇女造成的伤害,另外,还将建立一些监管非线性服务等内容的机制。

第六条:对妇女的剥削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以禁止一切形式贩卖妇女及意图营利使妇女卖淫的行为。

166. 政府已采取多项措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贩卖、剥削妇女和使妇女卖淫。这些措施包含政策措施、方案、研究和公共教育等内容。

167. 基于性别的暴力依然是妇女、女孩和儿童面临的主要挑战。牙买加政府通过妇女事务局和主要合作伙伴实施了一系列公共教育方案,使人们进一步了解性别暴力的根源,以此消除这种暴力。培训和宣传会议也着眼于改进机制和政策环境,从而实际解决妇女、女孩和儿童面临的各种挑战。培训班主要针对私营和公共部门、宗教和社区组织、女性和男性组织、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类似利益集团的人员。

168. 为了通过提高认识促进两性平等,在各个不同层面的参加者中举办了一些公共教育培训班,使他们了解根据现行的、新的和经修改的立法,他们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和权益。培训班的专题包括立法介绍,如《财产(配偶权利)法》、《侵害人身罪法》、《家庭暴力(修正)法》、《扶养法》以及《儿童保育和保护法》等。

169. 为了解决暴力侵害妇女的问题,牙买加颁布了新的法律,并签订了相关条约,其中包括牙买加于2005年加入的《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公约》(《贝伦杜帕拉公约》)(请参见第46–52段)。

170. 《家庭暴力法》于2004年经修改后,就妇女遭受家庭虐待的问题作了规定(请参见第二条第124段),其中包括针对某些妇女,如分居妇女做出的新规定。根据经修改的《家庭暴力法》,分居妇女现在可以寻求补偿。

171. 牙买加政府认识到,缺少国家立法,就难以解决贩卖人口问题,因此,它于2005年12月批准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这样做是为了防止贩卖妇女和女孩,并为妇女提供更大的保护。除此之外,牙买加还于2007年通过了《人口贩运(预防、制止和惩处)法》。

172. 在审查期间,牙买加政府取得的另一项重大成就,是在国家安全部内成立了一个全国打击人口贩运活动特别工作组,负责监测并协调对付人口贩运活动的行动。牙买加制定了一项《国家行动计划》,并采用各种战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173. 妇女事务局和全国打击人口贩运活动特别工作组与一些机构合作,共同举办了一些公共教育培训班,以防止贩卖人口、保护受害者和起诉罪犯。受益者包括:大学研究生和毕业生、公共部门雇员、学生、农村和社区妇女、家庭佣工和其他劳动者、未及龄母亲及其家长、警务处青年俱乐部成员、教会领袖,以及其他群体中新聘移民官员。

174. 牙买加从国际移民组织(移民组织)那里获得了资金,用于在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期间举办十八期讲习班、安设广告牌和制作其他公共教育工具。另外,还针对人口贩运受害儿童以及造成儿童心理创伤的其他案件,编写了危机咨询手册。牙买加通过人民促进社会变革行动,从美援署那里获得了一些资金,用于协助就人口贩运问题开展公共教育和培训活动。

175. 为了给基于性别的暴力受害者伸张正义,2008年司法培训研究所举办了有关人口贩运和受害者支助问题的培训活动。家庭法庭对一些家庭暴力案件提起了诉讼。2008年,基于性别的暴力案件占所有诉讼案件的近5.9%,而前一年这类案件占所有诉讼案件的6.6%。

176. 包括妇女在内的许多人都受到了性骚扰影响,特别是在工作场所、公共机构和住处。根据其实现两性平等的承诺,牙买加制定了一项国家预防性骚扰政策。在拟订该政策的过程中,对一些公共部门雇员进行了培训,以使他们能够鉴别性骚扰,并知道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欲知更多详情,请参见第二条)。

177. 另外,还提出了《儿童色情活动(预防)法》,作为保护儿童,特别是女童免受这类伤害的一种手段。随后在2009年,众议院和参议院都通过了这项法案(欲知更多详情,请参见第二条)。

178. 《性犯罪法》力求保护已婚妇女,它明确规定,如果一名男子在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与其性交,即犯有强奸罪(欲知更多详情,请参见第二条)。

179. 经过两年期一般警务培训的官员还必须接受调解培训。牙买加认识到,培训执法官员对充分应对家庭暴力至关重要,因此已采取相关措施,提高执法官员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为了开展这项工作,牙买加警察学院在基础培训和见习生培训大纲中纳入了“家庭暴力干预”单元。 迄今已有近10%的警察部队人员经过了培训。进行这种培训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女孩,因为她们是基于性别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180. 圣凯瑟琳教区一个较大的警察分局,每月平均处理250起举报的家庭暴力案件,这是社区关系方案的一部分。为此,还设立了一个家庭暴力咨询处,并配备了经过培训的警务人员作为调解员。家庭暴力咨询处的设立为那些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寻求补救的妇女和男子获得相关服务提供了机会。这表明越来越多的妇女正根据2004年经修改的《家庭暴力法》寻求获得补救。

表2根据《家庭暴力法》提出和处理的控告

指标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根据《家庭暴力法》提出控告的数目

1 701

1 604

1 177

根据《家庭暴力法》处理控告的数目和百分比

932(55%)

963

(60%)

799

(68%)

181. 牙买加受害者支助股 在加勒比地区独树一帜,它在14个教区全都设立了办事处。出于战略上的考虑,该股设在国家安全部内,负责在不稳定的社区,为基于性别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咨询支助、情感支持和其他服务。受害者支助股仅在2008年接待的诉讼当事人总数中,就有16.2%遭受过肉体虐待、13.8%遭受过强奸、10.6%遭受过家庭暴力,还有21.7%遭受过其他伤害。2007年肉体虐待案占14.4%,强奸案占12.8%,家庭暴力案占12.3%,其他伤害案件占36.2%。为了改进服务提供质量,2005年共对410名志愿者进行了培训,以增强受害者支助股鉴别社区暴力受害者的能力,并协助进行干预、转送和评估工作。

表3受害者支助股援助的人数

指标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受害者支助股援助的罪行受害者总数

7 744

9 703

10 817

男(百分比)

28

39

33

女(百分比)

72

61

67

新的诉讼当事人数量

3 839

4 476

5 083

表3显示,从受害者支助股提供的服务中受益的女性多于男性。2004-2006年期间,受害者支助股实际上已救助了许多妇女。

182. 性犯罪和虐待儿童行为调查中心继续集中精力,应对和调查警察部队人员的性犯罪和虐待儿童行为。来自该中心的统计数据表明,暴力犯罪日益增多,而性攻击是给她们造成伤害的最普遍原因。据报告,2005年,70%的性攻击是针对儿童实施的。

183. 性犯罪和虐待儿童行为调查中心正在大力调整它的一些行动,以更好的保护因令人憎恶的性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人,并将罪犯绳之以法。该中心对人员编制和基础结构做了一些改变,以加强对性犯罪行为的侦破、调查和清洗,以免那些已受到身心创伤人的再次受到伤害。该中心经整修后,将增加人员单独住间、私人会客室、装有协助受害者和工作人员设备的录像室、受虐待儿童游戏室,改建的体检室和会议室等。另外,中心正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使他们学会利用新的视频访谈设备协助收集有用证据,特别是在涉及到未成年人和其他易受伤害证人的情况下。

184. 为消除对妇女和儿童的歧视,还采取了其他一些举措和战略,其中包括《国家保护儿童行动框架》、《国家儿童司法行动计划》,以及国家恢复性司法政策草案。方案和政策包括《社区安全倡议》、《邻里守望》、《和平管理倡议》以及阿南达警报和《失踪人员调查政策》。阿南达警报是一个全国应急反应系统,其功能是寻找失踪儿童和确定失踪地点。

185. 妇女事务局于2007年8月和10月分别参加了在亚特兰大和墨西哥举行的两次国际会议,并采纳了为妇女和女孩营造更安全的城市这一设想。在这方面,妇女事务局采取的后续举措包括在2007年11月、2008年6月和2008年11月主办三期加强城市安全讲习班。讲习班的目的是为妇女和女孩营造更安全的城市,从而消除公共场所基于性别的暴力。另外,讲习班着眼于提高公共交通系统人员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对安全技术规程的认识,并让利益攸关方参加从战略角度增强妇女和女孩公共安全的重要对话。

186.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部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于2009年9月10日实施了一个为妇女和女孩营造更安全社区的试行项目。在未来15个月内,将在两个社区实施题为“通过地方政府能力建设加强社区安全”的项目。 该项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培训地方当局和社区组织人员学会使用安全评估和审计工具;进行安全审计和地方安全评估;以及让妇女参加有关社区安全问题的讨论。市场、运输中心和公共卫生设施将被定为目标区,以保证妇女和儿童的安全,因为目前在这些地区,许多妇女和儿童的安全受到了威胁。

187. 当前牙买加还有专门处理性骚扰的具体立法。受害者可以通过现行立法,如《侵害人身罪法》获得救助。妇女事务局利用联合国信托基金(信托基金)提供的资金,实施了一个减少暴力项目,以铲除性骚扰和对妇女的暴力。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提供了技术支持。该项目是向根深蒂固的观念和行为模式提出挑战,并改变人们对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机构存在的性骚扰的态度。

188. 在减少暴力项目下,所有政府部委、部门和机构以及一些私营部门公司,都针对性骚扰问题开展了大规模的提高认识活动,并举办了提高认识讲习班和培训班。妇女事务局举办了近43期讲习班,参加讲习班的目标人群为1320人。另外。还对一些公共部门人员,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以使他们认识到性骚扰问题,并掌握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妇女事务局继续举办这类提高认识讲习班,并指导和引领各部委、部门和机构制定它们自己的政策和建立内部投诉机制。作为它自己公共教育计划的一部分,妇女事务局还对一些私营部门雇员进行了培训。

189. 牙买加政府实施的第二个项目的题目是“加强国家问责制和社区行动促进消除加勒比地区基于性别的暴力”。该项目资金是由妇发基金提供的,其目的是通过加强国家和民间社会快速反应行动,减少基于性别的暴力,目前这个项目正在进行之中。它侧重于使有关部门树立必要的政治意愿,消除在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问题政策框架中存在的重大差距,特别是在司法和安全部门。该项目要求采取多部门战略结束有罪不罚的现象,并呼吁男性作为合作伙伴参与铲除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宣传活动。这个项目将导致制定一项铲除基于性别暴力的《国家行动计划》。

190. 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正在率先进行一项基线评估,以衡量牙买加在防止基于性别的暴力方面所作的努力,并突出说明性别动态对生殖健康和生殖权利的影响。2009年的基线研究是在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以前开展的工作基础上进行的,并扩大了分析范围,以确定基于性别的暴力对男青年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社会化和其他因素转变大男子主义思想,进而增强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行为。评估结果将作为依据,用来详细制定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多部门计划实施框架。另外,人口基金还将协助制定这样一项方案,即与男青年合作,共同预防基于性别的暴力,并增强积极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行为。

191. 尽管卖淫活动属于非法并受到人们的蔑视,但它依然存在,而且在农村和城市地区,有人还在从事这个行当,特别是贫穷的和弱势的妇女,她们大多是单亲母亲和(或)家庭户主。卫生部一直在实施预防和改变行为方案,以控制性传播感染,特别是艾滋病毒在商业性性工作者中的蔓延。该方案包括开展公共宣传运动,提倡更安全的性行为,如坚持使用安全套和限制亲密伴侣的数量等。

192. 妇女事务局一直在参与国家和地区就堕胎问题举行的讨论。就此而言,妇女事务局执行主任参加了2009年7月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举行的一次政策圆桌会议。举行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讨论妇发基金政策简介“从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角度进行政策考量”。会议是由妇发基金加勒比办事处与艾滋病规划署以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计划生育协会合作主办的。

193. 高级别论坛所讨论的问题侧重于使人们进一步了解性工作者易受到的性别伤害,从而加强综合政策反应。另外,圆桌会议还着重商讨如何针对那些特别易受艾滋病毒/艾滋病伤害的人采取适当而有效的应对措施(欲全面了解讨论情况,请参见第十二条)。

第七条:政治和公众生活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本国政治和公众事务中对妇女的歧视,特别应保证妇女在与男子平等的条件下:

–在一切选举和公民投票中有选举权,并在一切民选机构有被选举权;

–参加政治政策的制定及其执行,并担任各级政府公职,执行一切公务;

–参加有关本国公共和政治事务的非政府组织和协会。

194. 为了消除政治和公共生活中的两性不平等,妇女事务局与一些组织合作开展了各种活动,以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并让妇女更多地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多年来,妇女事务局与牙买加妇女政治小组合作,在每年三月共同主办年度罗斯莱昂女士演讲,以庆祝国际妇女节活动和IDEVAW活动。

195. 妇女参加大选和地方政府选举的比率很低,因此,妇女入选的比率自然也很低。在2007年的大选中,有六十(60)个竞选席位,其中妇女的竞选席位为二十一(21)个。妇女仅占那些竞选政治职位者的35%。只有八(8)名妇女赢得了席位,其中有3名第一次当选为议会成员。

196. 牙买加在让妇女参政方面所取得的最显著成果,是任命了第一位女总理,其任期长达近两年。现在,被选入牙买加议会的妇女占13.3%,担任内阁部长的妇女占11%,成为参议员的妇女占14.3%(请参见表4)。

表42002年至现在妇女在政府任职的百分比

2002年

2007年至现在

职位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总数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总数

内阁

14

82

3

18

17

16

89

2

11

18

参议院

17

81

4

19

21

18

86

3

14

21

议会议员

54

90

6

10

60

52

87

8

13

60

(资料来源:牙买加信息服务处,2009年。)

197. 《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建议的30%配额制始终面临挑战,因此妇女参政比率依然很低。

198. 一篇题为“牙买加妇女参政和两性平等参与决策进程情况评估”的研究论文表明,过去十年来,虽然妇女参与公共决策的比例大大提高,但担任最高管理职务的妇女人数依然不足。妇女事务局与几个妇女非政府组织、妇女资源和外展中心以及弗里德里希·埃伯特基金会(埃伯特基金会)合作,为一些妇女提供培训,以使她们更多地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199. 上述调研结果表明,在牙买加,以男性为主宰的政治环境始终不利于妇女参政和继续参政,如果不严厉打击性别歧视,这种情况会继续存在。2000年以前,牙买加通常只有一名女性内阁部长。2007年的选举数据证实了这一趋势,表明在参加竞选的二十一名妇女中,只有八名当选为议院部长。

200. 审查期间,牙买加妇女在公共生活领域不断取得进步。在公共事业单位,一些妇女担任了颇具影响力的职务,如行政长官、总干事、首席执行官、医务长等,而且常任秘书长也大多是女性。过去,人事主任和总会计师只由男性担任,不过,这一时期妇女也开始担任这类职务。来自服务委员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审查期间,尚无妇女担任副检察长和政府化验师等职务。

201. 其他显著变化首先体现在任命妇女担任领导和决策职务,这类职务包括:牙买加现任首席大法官、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检察长、维护儿童权益办公室主任、儿童登记处处长、首席国家礼宾官及教养所所长。

202. 检察长办公室(该办公室)已从一个主要由男性占居大部分高级职位演变成为由女性占居大部分高级职位的机构。该办公室有十八(18)个高级职位,包括检察长助理、副检察长、高级副检察长和检察长,其中女性占十(10)个职位,男性占三(3)个。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3月第一位女性被任命为该办公室检察长。

203. 检察长办公室主要关心的问题是,在牙买加目前的社会背景下,如何改善办公室和法庭的工作环境,并保障其所有检察官的人身安全。值得注意的是,据该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报告,没有任何投诉涉及到性歧视、性骚扰、暴力或剥夺基本权利,或基于性别歧视的侵权行为。

204. 司法系统雇有一些女性工作人员,其中包括法官、治安官、记录员和办事员。驻地治安官共有五十一(51)名,其中女性占40名。两名法院议事室书记官均为女性,九名注册官也都是由女性担任。

205. 在最高法院,男女法官的比例基本持平,女法官为十三(13)名,男法官为十五(15)名。不过,男女上诉法官的比例并不均衡,上诉法院共有七(7)名上诉法官,现有只有两(2)名是女性上诉法官。不过,最高法院经常指派女性法官到上诉法院临时任职,这有助于她们在短期内升任更高职务。

206. 多年来,妇女在司法系统的地位已有提高,并在司法,特别是执法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牙买加政府一直鼓励提拔妇女担任领导和决策职位,并在许多情况下,与一些主要的利益攸关方合作,为妇女走上领导岗位创造有利条件。

207. 政府已认识到,实施提高认识措施和提高司法人员的认识十分重要,而且这项工作需要在全岛屿展开。妇女事务局于2007年11月和2009年3月为驻地治安官举办了讲习班和研讨会,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对相关国际公约的认识和理解。讲习班探讨了对性别有敏感认识的主题,如人权条约和公约在牙买加法律中的适用。另外,讲习班还协助开展了宣传工作,以使人们知道如何对待基于性别的犯罪行为、罪犯和受害者。

208. 当前,在牙买加警察部队中,女性占的比例很小,男性占居主导地位,尤为突出的是,警察部队的高级职位以男性为主。不过,现在被牙买加警察部队招收的女性越来越多,而且她们有望获得高级职位。

209. 2000年,一名女性担任了数月的警务处处长。女性还担任了其他一些职位,如副专员、专员助理、高级警长、警长、副警长、警长助理及视察员等,不过,她们只占少数。

210. 牙买加国防军中的女性与牙买加警察部队中的女性一样,也没有进入军队高级领导层。

第八条:国际代表和参与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证妇女在与男子平等不受任何歧视的条件下,有机会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政府和参加各国际组织的工作。

211. 妇女享有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政府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参加地区和国际会议/研讨会/大会的代表团始终都有女性成员参加。在某些情况下,牙买加妇女和男子并没有努力争取国际组织提供的机会。

212. 具有适当资格的女性候选人可以申请成为非政府机构成员。不过,成功者屈指可数。目前有两名牙买加妇女在非政府机构任职,一名是美洲人权法院成员,另一名是前南斯拉夫问题特别法庭审案法官。一些牙买加女警官参加了联合国在非洲和亚洲的维和行动,最近有一名女警官从联合国东帝汶综合特派团回国。

213. 在19名特派团团长(大使、高级专员和总领事)中,有10名是女性。除两个特派团外,其他所有特派团的副代表都是女性。在外事方面,女性外事人员占很大比例。从内务人员(包括非外交人员)编制来看,近77%是女性,23%是男性。

214. 在总部和特派团,都有牙买加妇女担任各级外事职务。外交和外贸部共41个外事职位,其中有24名妇女担任行政管理职务,如副部长、大使/高级专员、总领事、局长和处长等。

215. 在出席国际会议的代表团成员中,妇女占很大比例,这表明妇女在外事和一般公共服务领域任职的情况十分普遍。牙买加代表,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各个领域都具有广博的专业知识。

216. 从妇女在外事领域所占的百分比来看,吸引妇女从事外事工作并不难。因此,牙买加没有专门制定鼓励妇女从事外事工作的方案。实际上,情况正好相反,外交和外贸部普遍面临招聘男性外事人员难的问题。在公共服务领域女性多于男性是一种普遍现象。

217. 牙买加国民,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有在国际机构组织谋职的自由。虽然牙买加没有制定鼓励国民向国际组织申请职位的方案,但它通常在学术界和其他实体发布公共服务领域空缺员额公告。妇女申请这些职位没有任何障碍。

第九条:国籍

缔约各国应给予妇女与男子有取得、改变或保留国籍的同等权利。缔约各国应特别保证,与外国人结婚或于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改变国籍均不当然改变妻子的国籍,使她成为无国籍人,或把丈夫的国籍强加于她。

218. 2007年1月1日,牙买加政府通过注册总署推出了强制性的儿童登记倡议。根据《临床登记程序》,给每名在规定时期内出生的婴儿颁发免费出生证。作为一项奖励措施,一些医院向那些在2007年1月1日给孩子登记了姓名的父母颁发了同日出生证。自该计划启动以来,已有60%以上的父亲在登记点补充了孩子的出生证明资料。在此之前,只有30%的未婚父亲在登记时提供了登记资料。进行这项工作是为了保证男孩和女孩一出生就拥有国籍。

219. 为便利这项工作的进行,注册总署登记干事被派到全岛所有医院和出生中心。首席驻地官员负责收集在公共卫生机构出生的所有婴儿的详细情况,并在婴儿出生14天内向注册机构提供这些情况。

220. 已婚妇女可以保留婚前姓氏、使用丈夫姓氏,或混合使用婚前姓氏和丈夫姓氏。离婚妇女有继续使用丈夫姓氏或恢复婚前姓氏的自由。

221. 牙买加政府为继续履行其承诺,设立了护照、移民和公民身份局, 在取得、改变或保留国籍方面,使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222. 根据《宪法》第16条的规定,所有公民始终享有在牙买加自由迁移和在国内任何地方定居的权利。这里不存在任何基于性别的歧视。《宪法》对住处没有做出限制规定,因此,婚姻不会限制妇女选择住处的权利。

223. 妇女的户籍不以丈夫的户籍为主,因为妇女有权凭出生地或血统在牙买加取得公民身份。妇女还可以选择以另一种方式取得公民身份,即通过与牙买加公民结婚登记成为牙买加公民。妇女可以保留原籍户籍,也就是说,按出生地或户籍选择原则,她是牙买加公民,除非她放弃她的公民身份。

第十条:教育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并保证妇女在教育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特别是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保证。

224. 牙买加政府已建立了一些机制,确保妇女和女孩在教育领域不受歧视。这包括开展必要的培训,以消除教育系统各个层面对妇女和女孩的歧视。

225. 在这方面,教育部一直在对课程、教科书和其他教学材料进行审查,帮助消除在学科/选修课目上存在的陈规定型观念。政府推出了一项初中和高中免费教育方案,这为人们进一步获得教育惠益提供了机会。多年来,妇女利用这些机会发挥了她们的优势。

226. 妇女事务局参与组织了广泛的公共教育运动,并开展了有关两性平等问题的培训和提高认识活动。

227. 牙买加基金会妇女中心继续实施救助方案,以帮助那些因意外怀孕而中断学业的未及龄母亲。在审查期间,该方案取得了一些成功,包括改变了社会从传统角度对未及龄母亲所持的否定态度。一些女孩在生育后可以继续完成其学业。其他方案/服务包括技能培训、咨询和儿童保育。

228. 教育部对《教育法》进行了修改,准许未及龄母亲复学。由于这一举措的实行,已有数以千计的青年妇女取得了学术成果,并提高了社会地位。另外,这也降低了未及龄母亲怀孕率,而且带着孩子的未及龄母亲参加该方案后,取得了很好的学业成绩。

229. 男女在学习上的差距始终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男孩的英语成绩大大低于女孩。 另外,数学成绩也存在差距。根据按性别分类的数据,2006年这种情况特别明显。审查期间,加勒比地区中学汇考证书考试(由加勒比地区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结果表明,理科成绩女孩最高(物理除外)。在技术和职业学科领域,学习成绩基本平衡,不过,在较多学科上,女孩还是比男孩学的好。商科已完全由女孩占据。

230. 文科和普通科目的情况也是一样。在以男孩为主的一些科目领域,女孩人数越来越多,而且学习成绩超过了男孩。这表明,女孩不仅意识到了向她们提供的这些选择机会,而且还知道加以利用。

231. 来自《2008年经济和社会概览》的数字表明,2007-2008年小学和中学毕业生人数相似。在大学毕业生中,女生人数是男生的近三倍,这是因为女生的入学率高,辍学率低。表5中按性别分类的数据涉及两年期毕业生统计人数。

表52007-2008年按性别和学校类型分列的毕业生人数

总数

小学

24 197

23 838

48 035

中学

28 439

26 175

54 614

大学

3 559

9 060

12 619

232. 关于科目的选择,与其他类型的学校相比,在同性学校女生待遇没有差别。在单一性别学校或男女生混合学校,学生学习的课程和考试的内容相同。另外,在这两类学校,师资标准、校园和设备也处于同一水平。

233. 每一类学校所使用的设备依职业选择的不同而各异。单一性别学校和男女生混合学校开设的课程相似,这两类学校的学生都可以参加同类考试。中小学教师大多经过了培训,并达到了合格标准。这主要是由于教育部确定的目标保证了教育系统所有教师都能接受培训,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教师薪酬是按教师的培训水平支付的。

234. 师生比率并不取决于一个学校是否属于男女同校,而是取决于该学校的级别和类型,即它是小学、中学,还是技术/职业学校等。无论学校的类型如何,核心课程(即数学、英语)都是统一的。人均教育支出取决于教育设施(这是由所设课程科目决定的),以及学校能否提供寄宿设施。

235. 在教育系统,按能力或“成绩”将学生编班的情况并不明显,不过,这种做法的确有助于学校按自己的教学方法对学生进行分组教育。教育系统并不要求每名学生在某个年龄段必须达到规定成绩才能升入中学。成绩优秀的男孩和女孩享有平等机会,因此,在按能力编组时,男女生的比例是按个人学习成绩确定的。

236. 女孩也可以自由选择她们想学的任何学习科目,没人能够阻止她们这样做。公共教育和提高认识方案旨在消除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和错误观点,包括虚构的信念和社会文化习俗。

237. 下表列示了2006-2007年在医学、工程学、法律、科学和农学等科目中女性毕业生百分比。

表62006-2007年按性别和学科领域分列的大学男女毕业生百分比

总数

* 百分比(%)

医学

190

1 097

1 287

85

工程学

210

36

246

15

法律

33

140

173

81

科学

1 845

4 420

6 265

71

农学

276

274

550

50

共计

2 554

5 967

8 521

*女生的对男生的比例

238. 除工程学和农学外,在其他所有学科领域,女性毕业生都占较大比例。这些统计数据表明,接受大学教育的妇女人数在逐步增加。

239. 表6显示了按性别细分的当地不同大学医学系、法律系、农学系、工程学系和科学系毕业生百分比。表中数字代表在各学科领域按性别分列的毕业生人数。但必须指出的是,西印度群岛大学毕业生人数代表在各学院(金斯顿莫纳学院、巴巴多斯凯夫希尔学院和特立尼达圣奥古斯丁学院)毕业的牙买加学生。2004学年结束时每个大学的信息是由各大学注册处提供的。

表7按性别分列的大学毕业生百分比(2004年)

学科系

医学

法律

农学

工程学

科学

大学

西印度群岛大学

36.6

63.4

17

83

50

50

42

58

43.7

56.3

北加勒比大学

*

*

20

80

不详

不详

90

10

40

60

农业和科学教育学院

*** 不详

不详

61

39

不详

60.1

39.9

理工大学

不详

不详

不详

91

9

26

74

***表中注明有些学科系的情况不详,是因为这些大学没有提供相关信息。

240. 表7中的统计数据显示了2004年男女大学生毕业生的性别构成,并表明女性大学生毕业生居多。从本报告中也可以看出,在大多数学科领域,女性似乎走在了男性前面。西印度群岛大学和其他大学各学科系也出现了类似趋势。

注:社会科学系毕业生百分比不在科学系毕业生百分比之列。

241. 财政与公共服务部内设奖学金和援助股,负责协助开展培训活动,并发挥联络中心的作用,为那些希望加入捐助方案的人提供帮助。奖学金颁发事宜在日报和/或该部网站上公布。奖学金是按择优条件,而不按性别提供。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和就业后进修生都可申请奖学金。2008年学年,获得奖学金的女生人数有增加,随后新设的和继续颁发的奖学金共有374个,其中男性获得150个,女性获得224个。

242. 据教育部报告,2008年六年级成绩测验奖学金共67个,29个授予了男生,38个授予了女生。这些数字中包括授予18名男生和15名女生的33个“政府奖学金”,这类奖学金是牙买加通过教育部与私营公司和个人合作设立的。

243. 多项助学金/奖学金是通过奖学金股和内阁办公室提供的。来自奖学金股的信息表明,2004年有90人获得了(长期和短期)奖学金。其中90.61%的奖学金获得者是女性。不过,这并不能说明在奖学金/助学金的分配上不存在性别偏见,除非得到奖学金/助学金授予机构或团体的证实。奖学金的授予通常要依据具体的标准,如社会经济背景、学习/体育成绩等,这取决于奖学金的种类。教育部对奖学金的授予适用同一标准。还有一些私营部门组织也提供奖学金,如前所述,这些组织明确规定了它们自己的奖学金授予条件。

244. 通过教育部和奖学金股分配的奖学金很均衡,不存在偏重性别的问题。不过,基于性别的奖学金是男女生各占50%,每年有几个替换名额,即今年替换男生,明年替换女生。一些私人机构授予奖学金也有其明确规定的条件,不过,政府认为这些机构并没有明显的性别偏见。

245. 按奖学金颁发程序,先申请者要先审批,随后是进行面试。在奖学金获得者的选拔上不存在性别问题,因此按性别排列的简短名单无关紧要,因为选拔工作并不以该名单为依据。来自奖学金股的数字表明,2004年共有90个奖学金,其中55个授予了女生,也就说,获得奖学金的女生人数占到总数的61%。

246. 2003/2004年4月爱心信托基金/国家助学基金财政年度报告表明,在登记的61 040名学生中,58%是女性,她们报名参加的项目包括:边际机构项目、瑞士发展与合作机构项目、《离校生培训机会方案》,以及社区项目和其他特别项目。报名参加《学徒和劳动力提升方案》的女性比率较低,但参加其他方案的男女比例均衡。全牙买加有近12 000人报名参加了扫盲方案。其中约35%是女性。应当注意的是,妇女报名参加她们所选择的任何方案都不受阻妨或歧视,这一点十分重要。

247. 2005-2008年从西印度群岛大学莫纳学院收集的数据表明,报考性别研究系、人文学科系、法律系、医学科学系和社会科学系的女生人数超过了这些系注册的男生人数。毕业和统计数据也表明,女大学毕业生的比率始终高于同级男生。

表82007/2008年按年级和性别分列的公立小学升学率、留级率和辍学率

年级

本年级成绩指标

一至二

二至三

三至四

四至五

五至六

六至七

升级率

98.0

98.9

98.5

96.0

97.0

-

96.3

98.0

97.8

94.0

95.7

-

99.9

99.9

99.2

98.1

98.4

-

留级率

4.4

1.4

1.1

2.3

2.3

10.8

5.8

1.9

1.5

3.3

2.8

10.9

2.5

0.8

0.8

1.5

1.6

8.8

辍学率

-2.4

-0.3

0.4

1.7

0.7

-

-2.1

0.1

0.7

2.7

1.5

-

-2.7

-0.8

0.2

0.6

-0.2

-

表92007/2008年按年级和性别分列的公立小学升学率、留级率和辍学率

年级

本年级成绩指标

七至8

八至九

九至十

十至十一

十一至十二

十二至十三

升学率

98.6

109.6

-

88.9

-

77.3

100.5

111.3

-

87.8

-

82.3

96.7

107.8

-

89.9

-

74.1

留级率

0.4

0.4

0.9

1.1

3.5

0.5

0.7

0.6

1.5

1.7

7.0

2.3

2.8

0.9

0.6

1.3

1.8

10.7

辍学率

0.9

-10.0

-

9.9

-

21.4

-1.2

-11.9

-

10.5

-

15.4

2.9

-8.1

-

9.4

-

25.2

九至十年级和十一至十二年底的升学率和辍学率无法计算,因为所有年龄学生及小学和初中在九年级完成其中学教育。其他中学,则学生在十一年级完成学业。

248. 表8和表9显示了2007/2008年中小学男女生辍学率。某些因素对辍学率有影响,包括许多学生是在私立学校上学,这种情况未反映在辍学率数据中。怀孕可能是某些中学女生辍学的原因,但这并不是一个主要因素,特别是在低年级。

249. 七至八年级女生辍学率大大高于男生,但这个年龄段的女生几乎不可能是因怀孕而辍学。在这两个年级的女生中,有些转学进了私立学校。八至九年级女生辍学率高于男生,但十至十一年级女生辍学率则低于男生,不过,差距不是十分明显。十二至十三年级女生辍学率较高,这可能与转入大学或弃学寻找工作等因素有关。

表102007-2008年按性别和学校类型分列的女教师百分比

总数

男女教师百分比

小学

113

324

437

74

中小学混合学校

95

176

271

65

小学和初中

36

54

90

60

中学

742

1 765

2 507

70

共计

986

2 319

3 305

250. 表10中的数据表明,在大多数教育机构,特别是在小学,女教师仍占主导地位。虽然男教师人数有增加,但依然少于女教师。

表11西印度群岛大学教职人员数量

2005-2006年

2006-2007年

2007-2008年

2008-2009年

学科系

男性 百分比

女性 百分比

男性 百分比

女性 百分比

男性 百分比

女性 百分比

男性 百分比

女性 百分比

人文教育系

35

65

33

67

36

64

37

63

法律系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医学科学系

54

46

52

48

49

51

49

51

纯科学和应用科学系

66

34

69

31

64

36

66

34

社会科学系

61

39

59

41

50

50

48

52

共计

54

46

52

48

49

51

50

50

注:仅限于全职人员

251. 表11中的数据表明,集中在人文学科系和教育系的女教师超过了其他系的女教师。情况还表明,除教授和讲师外,在学校从事其他工作的女性占的比例较大。

表12按职务分列的西印度群岛大学莫纳学院男女教职人员百分比

2005-2006年

2006-2007年

2007-2008年

2008-2009年

职务

男性 百分比

女性 百分比

男性 百分比

女性 百分比

男性 百分比

女性 百分比

男性 百分比

女性 百分比

教授

69

31

70

30

69

31

67

33

高级讲师

66

34

64

36

60

40

64

36

讲师

52

48

50

50

45

55

44

56

助教

48

52

50

50

42

58

43

57

其他

18

82

23

77

30

70

46

54

共计

54

46

52

48

49

51

50

50

资料来源:西印度大学莫纳学院。

252. 表12显示,自2005年以来,女性在教育界始终占优势。在小学、初中、中小学混合学校和社区院校,校长、教授和高级教师多为女性。职业中学女校长占较大比例。在大专院校,男女教师享有平等权力。但大学没有女校长。

表132003/2004年按职务和性别分列的教师/讲师百分比

教授

高级讲师

讲师

助教

其他**

总数

学科系

教职人员

教职人员

教职人员

教职人员

教职人员

教职人员

人文教育系

5

4

9

10

12

22

17

35

52

2

7

9

3

19

22

37

77

114

性别问题研究系

0

0

0

0

1

1

0

2

2

0

0

0

0

0

0

0

3

3

法律系

0

0

0

1

0

1

0

1

1

0

0

0

0

0

0

1

1

2

医学科学系

16

9

25

20

15

35

41

51

92

1

2

3

5

8

13

83

85

168

纯科学和应用科学系

8

4

12

13

1

14

27

24

51

5

2

7

9

10

19

62

41

103

社会科学系

6

1

7

11

4

15

41

36

77

7

13

20

7

12

19

72

66

138

其他单位

0

0

0

1

0

1

0

0

0

0

0

0

8

2

10

9

2

11

共计

35

18

53

56

33

89

126

149

275

15

24

39

32

51

83

264

275

539

资料来源:西印度大学,2007/2008年,其他教职人员包括研究员、导师、系主任、校长、管理人员、实验室技师、辅导员、外语助教、教学与研究助理等。

253. 2003–2004年,担任教授和高级讲师等高级教职的男性人数依然超过女性。而担任人文和教育系、性别研究系及法律系讲师和助教的女性人数则超过了男性。表13-16显示,2007-2008年期间,大专院校的性别构成没有明显改变。

表14师范院校——2007/2008年

校长

副校长

教务长

系主任

特级讲师

高级讲师

讲师

助教

总数

机构

总计

伯利恒师范学院

1

-

-

3

-

-

1

1

1

1

2

3

7

32

5

7

17

47

64

教会师范学院

-

1

-

1

-

-

-

-

2

6

3

7

4

20

1

-

10

35

45

米克师范学院

1

-

1

2

1

-

3

9

-

1

8

7

20

83

-

2

34

104

138

萨姆沙普师范学院

-

1

1

-

-

-

-

-

1

6

2

8

4

21

-

5

8

41

49

肖特伍德师范学院

-

1

-

1

-

-

4

9

-

1

2

6

6

35

1

6

13

59

72

圣约瑟夫师范学院

-

1

-

1

-

-

-

-

-

5

-

4

3

21

-

-

3

32

35

总数

2

4

2

8

1

-

8

19

4

20

17

35

44

212

7

20

85

318

403

总计

6

10

1

27

24

52

256

27

403

资料来源:教育部规划与发展司统计处,2008年。

表15社区院校——2007/2008年

机构

校长

副校长

教务长

系主任

特级讲师

高级讲师

讲师

助教

辅导员

总数

总计

布朗镇社区学院

1

-

-

1

-

-

-

-

-

1

4

6

4

8

13

22

-

-

22

38

60

埃克塞德社区学院

-

1

1

1

-

-

-

-

3

6

7

14

9

22

30

16

-

-

50

60

110

诺克斯社区学院

1

-

-

1

-

-

-

-

2

8

7

13

13

25

20

16

-

-

43

63

106

蒙特哥贝社区学院

-

1

-

1

-

-

3

5

-

-

3

10

5

9

24

21

-

-

35

47

82

波特莫尔社区学院

-

1

1

-

1

-

-

3

-

3

3

7

11

22

8

9

-

2

24

47

71

总数

2

3

2

4

1

-

3

8

5

18

24

50

42

86

95

84

-

2

174

255

429

总计

5

6

1

11

23

74

128

179

2

429

表16G.C.福斯特学院体育系——2007/2008年

校长

副校长

特级讲师

高级讲师

讲师

助教

总数

机构

M

F

M

F

M

F

M

F

M

F

M

F

M

F

总计

G.C.福斯特学院体育系

1

-

1

-

-

-

-

2

9

12

-

1

11

15

总数

1

-

1

-

-

0

-

2

9

12

0

1

11

15

26

总计

1

1

0

2

21

1

26

资料来源:教育部规划与发展司统计处,2008年。

第十一条:就业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就业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以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享有相同权利,特别是人人有不可剥夺的工作权利;享有相同就业机会的权利,包括在就业方面相同的甄选标准。

254. 妇女就业正逐步取得进展,而且女性劳动力人口在日益增加。目前牙买加正在建立相关机制,以便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消除就业方面对妇女的歧视。

255. 求职率表明,2005年求职男女的比率为2:1,女性占8.3%,男性占4.1%。这个比率与男女总失业率(2:1)相符。按职业组和性别对就业劳动力人口情况进行的分析表明,就业方面存在性别差异,与各组参加经济活动的劳动力百分比(2008年)相比较证实了这一点。在有薪酬的女性劳动力队伍中,女性就业分布情况并不均衡。

256. 牙买加统计研究所编辑的数据载入了《2008年劳动力调查统计》, 并公布在牙买加《新闻集锦周刊》(2009年)上。这些数据表明,2008年10月就业的女性劳动力比上一年增加了9700人(1.9%),而女性失业率则下降了2.9%。不过,失业妇女所占的比例仍然最大。数字显示,在134 000名失业人口中,81 000名是妇女。

257. 对2008年按职业组和性别分类的就业劳动力情况进行的一项分析表明,就业方面存在性别差异,对各组参加经济活动劳动力百分比的比较证实了这一点。在有薪酬的女性劳动力队伍中,女性就业分布情况并不均衡。

258. 2007年牙买加对《最低工资法》进行了修改,以使妇女能够在与男子平等的基础上改善其经济状况。另外,它还对《妇女(就业)法》进行了审查,以废除可能被认为歧视妇女的条款。根据拟推行的弹性工时安排,有关方面提出了《妇女(就业)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若能通过,将成为法律。

259. 根据《就业(男女同工同酬)法》第9条的规定,指定官员可查访任何雇主的经营场所,并要求出示工资表和记录供其检查。在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查后,该官员就可弄清男女雇员的工资数额是否有差别。

260. 根据《2004年家庭财产(配偶权利)法》的规定,在解除婚姻或断绝五年或以上同居关系的情况下,须补偿妇女对家庭做出的无偿贡献。

261. 介绍弹性工作周的《绿皮书》是于2001年12月提交议会审议的,而且《国家弹性工时政策》很早以前就已开始起草。牙买加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认可了该提案,因为它有助于在延长营业时间的情况下,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提供更多服务、缓解交通拥挤情况,以及降低能源消耗。目前,牙买加政府正在考虑制定一项年度生产率指数,其目的在于为工作场所的男女职工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以使他们能有更多时间照顾家人。

262. 妇女事务局的代表出席了有关《国家弹性工时政策》的会议,并提交了报告。报告说明,家务工作大多是由妇女承担,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男子也开始承担家务。妇女事务局在报告中鼓励男女平等分担家庭责任。这样,妇女在履行三重责任时,就可以有更多能够自己支配的时间。

263. 目前正在修改《劳资关系和劳资纠纷法》,以便于劳资纠纷法庭审理与非工会工人有关的案件。2009年10月6日该法案在众议院获得通过,不久将在参议院讨论。劳资纠纷法庭可以审理歧视妇女的做法。

264. 在审查期间,劳工和社会保障部更加重视青年就业项目,从而实施了《青年就业和培训特别项目》。2008年,参加该项目的青年(14-24岁)失业人数降至9.8%(减少了143 300人),或占劳动力的12.4%。

265. 西印度群岛大学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男性每挣得1美元,女性平均只能挣到91.4美分,每年这个差额略超过101 000美元(相差8.6%)。调查研究还表明,就业的女性人数超过了男性。不过,统计数据没有表明男女的工作性质,或是男女的薪资额度。牙买加统计研究所上一次于2008年10月进行的劳动力情况调查表明,女性就业人数增加了9 700人(1.9%)(从2007年10月的499 800人增至2008年的509 500人)。

266. 除此之外,2008年进行的调查研究也表明,在抽样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女性只占16%,而担任董事会董事职务的妇女就更少,只占14%。据报告,在多个董事会任职的男性比例(64.1%)高于女性(42.3%)。

267. 近65%的女性董事会成员受雇于政府部门,而男性占42.8%。这或许反映了如下情况,即按法律规定,只有在指定属于各自投资组合的董事会任职的人,方可在公共部门担任某种职务。鉴于女性在公共部门管理层占主导地位,因此,董事会法定授权的职位可由女性来填补。不过,这并无保障,因为在董事会女性成员人数依然不足。

268. 研究还表明,在早期幼儿教育、培训或服务部门就职的妇女较多。对公共和私营部门财务管理和投资情况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公司董事会中根本没有女性成员。在那些大公司企业的董事会,或是运输业和农业这类传统上以男性为主的行业,很少雇用女性。

269. 尽管在各种董事会和委员会中女性成员人数仍不多,但是,升任高层管理职务的妇女越来越多。为了表示对这些妇女的承认,妇女事务局向她们寄去了贺信,鼓励她们努力争取领导职位。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期间,公共和私营部门有三十二(32)名妇女得到认可,并被任命担任了领导和决策职务。

第 十二 条:平等获得保健服务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取得各种包括有关计划生育的保健服务。

缔约各国应保证为妇女提供有关怀孕、分娩和产后期间的适当服务,必要时予以免费,并保证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得到充分营养。

270. 牙买加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保健服务。实际上,牙买加政府于2008年4月1日实行的取消使用费措施已促进了基本保健服务的提供。 除西印度群岛大学医院外,所有公共部门卫生机构都提供这类服务。由于妇女是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因此,该项举措更有利于那些既需要产科护理又需要医疗救治的妇女。

271. 政府还出台了全国保健基金计划和牙买加老年人药物计划,其主要目的是要降低药品价格,使牙买加人能买得起更多的药品。这类计划虽不分性别,但会给妇女带来更大的惠益,因为女性的预期寿命比男性要长。

272. 为了解决青春期女子怀孕率高的问题,牙买加政府通过卫生部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继续在青春期女子中开展提高认识活动。并举办了公共教育培训班,其中包括通过各种培训、宣传和咨询服务,向青春期女子提供相关信息,介绍各种避孕方法的使用。

273. 牙买加基金会妇女中心继续帮助满足未及龄母亲对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需要,以使她们能够继续接受教育,并降低二次怀孕的风险。2008年期间,有1 527名未及龄母亲从这些方案中受益,其中873名是初为人母。共有652名女孩在牙买加基金会妇女中心的帮助下,重返正规教育系统,已完成学业。

274. 目前正在对各类医疗保健人员进行在职教育,其中包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和提供对青年有利的服务等问题。这可以促使他们更加重视残疾人和青少年等一些特殊群体的需要,并有助于消除委托人/病患者(包括妇女)面临的各种障碍或歧视。

275. 公立医院为产前和产后妇女免费提供医疗服务,在这类医院,约96%的病床和约65%的初级保健服务都是免费的。

276. 医疗保健部门尽力通过营养咨询服务以及铁和多种维生素等补充营养素的供应,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获得充足营养。据估计,90%的妇女可以得到产前护理,而且每次怀孕平均有4次产前检查。《保健和教育促进发展方案》是一项政府方案,它也是将帮助更多的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作为其核心目标之一。

277. 牙买加的322个公共保健诊所和23个公立医院都为妇女提供服务。牙买加有一个专科妇产医院,即维多利亚朱比利医院,那里每年接生的产妇人数占总数的25%。所有私人医疗保健机构和10个私立医院都向妇女和女孩开放。政府雇用的4 401名医务人员负责为妇女和女孩实际提供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见表17)。

表17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到保健诊所就诊的少女人数

年份

K.S.A 诊所

圣托马斯诊所

圣凯瑟琳诊所

港口 诊所

圣玛丽诊所

圣安 诊所

特里劳尼诊所

圣詹姆斯诊所

汉诺维诊所

韦斯托利拉纳诊所

伊丽沙白诊所

安克斯特诊所

克拉伦 多尔诊所

总数

2006年

5 624

879

3 895

747

1 214

1 463

807

1 792

609

1 397

1 514

1 488

1 966

23 395

2007年

5 707

806

3 831

712

1 278

1 587

772

1 769

699

1 583

1 482

1 678

2 050

23 954

2008年

6 696

844

4 502

611

1 321

1 807

860

1 366

802

1 491

1 490

1 640

2 491

25 921

2006-2008年的变化(百分比)

19

-3.9

15.6

-18.2

8.8

23.5

6.6

-23.7

31.7

6.7

-1.6

10.2

26.7

10.8

278. 女性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内分泌/营养/代谢紊乱、心血管病、恶性肿瘤(宫颈癌、乳腺癌)、呼吸系统疾病以及事故和伤害等。另外,分娩也是女性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医疗保健部门为妇女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性保健和生殖保健服务,并进一步开展了相关的公共教育,因此,产妇死亡率大幅下降,在每10万名活产中,产妇死亡率下降了95%,而且每名妇女分娩的平均活产数量提高了2.5%。

279. 婴儿死亡率也有明显下降,在每1 000名活产中,婴儿死亡率为19.8%,儿童死亡率为27%。婴儿死亡和发病的主要原因与围产期、先天性畸形和染色体异常(难以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和营养不良等因素有关。

280. 妇女不仅是医疗保健服务的更大受益者,也是医务人员队伍中的主力。近80%的各类公共医务人员是女性,其中包括看护、社区卫生员、护士、公共卫生督察、医疗人员及国家方案主任等。首席医官和卫生部常务秘书都是女性,而且这个趋势已持续了多年。

281. 在牙买加堕胎是非法的,但堕胎问题说明准许通过私人或其他途径实施堕胎。堕胎政策咨询小组已通过卫生部向议会提出建议,要求颁布解决堕胎问题的立法。反堕胎和赞成堕胎选择小组也向议会提出了一些建议。当前,城市和农村地区正在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和广泛磋商。

282. 公立妇产医院为产妇提供流产后护理,并为不完全流产的妇女提供免费护理。私立医院和私人医生,包括产科医生和妇科专家也提供这类护理服务,但要收费。

艾滋病毒/艾滋病

283. 为了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性传播感染,特别是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危险和影响,牙买加出台了各种措施。《改变行为沟通计划》是一项具有很大影响力的计划,它是利用面对面的方法以及大众媒体宣传运动和方案,开展同伴教育。另外,这些计划还通过感染上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人,教育人们要勇敢面对疾病,并向人们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信息。许多这类计划都针对妇女和少女,因为17-24岁女子的艾滋病毒感染率高居第二。

284. 牙买加还实施了一些旨在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和性传播感染的方案。《预防母婴感染方案》为一些妇女提供特别服务,即对90%产前艾滋病毒呈阳性的妇女进行检查,并为87%产前艾滋病毒呈阳性的妇女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另外,还推广使用双重避孕方法,即在使用安全套的同时,还使用更保险的避孕方法,如服用或注射避孕药物等。其他方案包括与人口基金合作,教授协商使用安全套的技巧和推广女性安全套,以使妇女和女孩掌握主动权。妇女事务局协助开展了公共教育、推广和分发女性安全套(FC2)的工作,这不仅是为了推行避孕方法,也是为了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 妇女事务局的一些工作人员也接受了国内和国际一级的培训。

285. 除了政府制定的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方案外,还有一个经注册的独立运作组织,即牙买加血清反应阳性网络,它主要由牙买加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组成。2005年,该网络在全球基金的援助下,与国家艾滋病问题委员会合作,将其活动范围扩大到弱势群体成员。这包括加强现有的和组建新的支助团体;建立相关机制收集有关轻蔑和歧视艾滋病患者的举报;建立并维持一个网站;提高成员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对有同行联系的人员进行培训;并酬谢参加牙买加血清反应阳性网络的人。

286. 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受艾滋病毒/艾滋病和性传播感染双重危害最严重的群体是青年人和正值生育年龄的人,这些传染性疾病是造成15-24岁年龄组男性和女性死亡的第二大原因。艾滋病毒/艾滋病发病率显示,男性占的比率最大,不过,由于艾滋病毒/艾滋病日益女性化,因此,男女在发病率上的差别越来越小。

287. 14个教区全都受到了影响,在大多数城市教区(金斯顿和圣安德鲁、圣詹姆斯和圣凯瑟琳),艾滋病毒/艾滋病发病率依然是最高的。商业性性工作者及其客户和青春期女子被视为最严重的高危群体。目前正在做出一切努力,针对高危群体(多为妇女和女孩)开展教育并提供保健服务。

288. 2004年在所有大医院和保健中心实施了《预防母婴感染方案》,对到产前诊所就诊的90%的孕妇进行了检查。2006年,为了防止母婴感染,对大约75%受艾滋病毒感染的孕妇和85%受艾滋病毒影响的婴儿进行了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治疗,从而明显减少了艾滋病毒的纵向传播。

289. 艾滋病毒呈阳性的孕妇在接受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治疗前要接受艾滋病毒检查,90%到公共卫生部门产前诊所就诊的孕妇(2004年为28 000人,2002年仅为4000人)以及50%以上到性传播感染诊所就诊的孕妇(2004年为19 000人)都经过了这种检查。

290. 《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方案》特别注重将妇女,包括商业性性工作者作为社区同伴教育对象。所有医疗保健人员,包括女性,都经过了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方面的培训,健康工作队让感染上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女性参与其活动,以促进社区同伴教育和增强健康的工作。

291. 在开展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工作的过程中,妇女事务局得到了全球基金的资助,从而使它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艾滋病毒/艾滋病女性质化的问题。另外,妇女事务局还针对基于性别的暴力、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蔓延以及其他性传播感染之间的相互关系采取了干预措施。妇女事务局根据《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方案》开展了各种活动,其目标之一是通过消除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及加强两性平等的文化规范和关系,促进实现两性平等,进而减轻某些15-24岁青年易受伤害的程度。该方案还针对易受伤害的群体(15-24岁)提出了一些结构性干预措施,以促进其行为的改变,并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播感染的蔓延。2007年9月至2008年5月期间,针对易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目标青年实施了1 225项干预措施。其他方面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问题以及性别问题也纳入了公共教育方案。

292. 除艾滋病毒/艾滋病外,与性别有关的癌症对牙买加人口的威胁也越来越大,并引起了医疗人员的重视。牙买加癌症协会继续大力开展公共宣传教育活动,以使人们能够预防和及早发现癌症。2003-2009年期间,作为其公共宣传教育运动的一部分,牙买加癌症协会还就乳腺癌和宫颈癌等具体的健康问题开展了公共教育活动。

293. 妇女事务局与牙买加癌症协会合作,为妇女提供具体的保健服务,包括进行乳房X光拍片、检查和诊断,以确定是否患有宫颈癌和前列腺癌,然后根据病情将病人转到相关医院。例如,2008年的统计数据表明,进行乳房X线照相和宫颈癌检查的妇女人数明显增加。在作了乳房X光拍片的妇女中,有近100名妇女(占总数的1.5%)临时报告说,她们被诊断出患有阳性乳腺癌。

294. 妇女事务局还支持并协助有关部门到偏远农村社区和城内社区举办健康展览会,以使妇女能够获得更多的保健服务。总的来说,到医疗保健机构就医的女性多于男性,因此,她们平时很注意养成更健康的行为。这或许是女性比男性寿命长的原因。

第十三条:社会福利和经济利得

(a)领取家属津贴的权利;

(b)银行贷款、抵押和其他形式的金融信贷的权利;

(c)参与娱乐活动、运动和文化生活各个方面的权利。

295. 这个时期的主要侧重点是提供社会服务,并营造和加强有利的法治环境,从而保护大多数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包括:少年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人、穷人以及农村贫困社区居民。除了政府采取的各种举措外,一些利益攸关方以及相关的非政府团体、学术界和国际发展伙伴以提供资助和技术投入的方式参与了这方面工作。

296. 在社会安全网络改革方案下,牙买加政府出台了一个新的项目,即《社会保护项目》,其重点是创造就业机会、增加低收入补助,为男女进一步接受技能培训提供各种选择,以及提高男女的参与率。该项目由世界银行供资,并由劳工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和公共服务部以及牙买加规划研究所合作实施。

297. 该项目由四部分构成,其中扩大了各种服务的范围,并使妇女成为主要受益者。这四个部分包括:更加有效地实施《保健和教育促进发展方案》、加强能力建设落实《逐步就业计划》,扩大《社会保险和养老金计划》参与范围,以及加强能力建设促进改革和发展综合社会保护战略,包括加强牙买加残疾人委员会的体制建设。

298. 《社会保护项目》继续通过与当地政府及其他私营和公共部门组织合作,着重为女性户主提供就业机会,其目的在于降低女性失业率,并为她们提供各种选择,以使她们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经济福利和资源。就法律条文而言,牙买加现行的劳工法和其他这类法律都规定保护所有牙买加人免受偏见或歧视,因此适用于所有私营部门组织。

299. 2003年12月,劳工和社会保障部推出了《国民保险制度金牌保健计划》。该计划为加入《国家保险计划》的养恤金领取者提供医疗保险。这项计划由牙买加蓝十字会(更名为Sagicor)负责实施,并向男女养恤金领取者提供医疗援助。它还帮助养恤金领取者支付处方医药费,并向他们提供各种服务,如牙科和眼科治疗、病情诊断、医生巡诊、住院及外科手术等。这项计划涵盖个体,因此不提供家庭补贴。不过,妇女是这些服务的主要受益者。

300. 2003年10月,卫生部以国家保健基金的形式推行了一项社会健康保险计划。根据这项计划,在十四种预定慢性疾病中,如果男性和女性患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疾病,就可以按补贴价获得该计划所涵盖的药物。为了增加受益者的补贴费,2005年牙买加将国家保健基金所涵盖的慢性疾病数目增至十五种预定慢性疾病。这包括男性易患的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或前列腺肥大。

301. 在公共部门内部,除“产假”外,员工福利(包括金融贷款)都不分性别,而是基于聘用条款和条件,如工作年限、就业状况(长期或临时就业)和就业种类等。妇女是主要受益者,因为就业于公共部门的女性人数超过了男性。

302. 提供社会保护战略框架包括一些与人口、老龄公民、残疾人、穷人、青年和儿童保护有关的政策,如《国家老龄公民政策》。另外,有关方案和项目扩大了范围,并提高了人口,特别是穷人和弱势妇女的福利水平。

303. 《所得税法》经修改后,在“配偶”这一术语中列入了单身妇女一词。单身妇女是指在单身男子过世前与其生活和同居不少于五年的妇女。根据这项修改,事实妻子有权在其配偶过世时领取很大一笔补助金,但条件是要有所得税纳税证明。

304. 《国家两性平等政策》有助于以多层面、多部门方法为指导促进两性平等,在权益和施政方面转变偏重性别的思想意识,并营造一种无性别歧视的社会经济环境。另外,该政策还有助于解决新出现的性别问题,如贸易和气候变化对妇女的影响,以及信息沟通技术和减灾程序对妇女,特别是弱势农村妇女的影响等。

305. 牙买加还推行了另外一些政策,目的是向广大人民,特别是穷人和弱势者提供更好的社会经济福利。《2004年国家青年政策》旨在大力营造一种有利于充分发挥青年潜力的环境,以促进国家的发展和强盛。该政策侧重于完成中学教育、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创业、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及身心健康,以及推动文化发展。

306. 还有一些政策着眼于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社会经济服务,以下简要列明了这样一些政策。

307. 《国家老龄公民政策》旨在确保为所有老龄公民,特别是贫困和丧偶妇女提供充分保护和关照,并将他们完全纳入国家发展进程。根据这项政策,牙买加政府将为老龄公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护,切实满足他们的基本需要,并保护他们免受虐待和暴力伤害。

308. 国家老龄公民委员会还鼓励其成员参加社会经济活动,包括各个教区老龄公民俱乐部的活动,这些俱乐部成员大多是妇女,她们已受益于老龄公民方案和服务活动。

309. 《国家残疾人政策》继续将重点放在实现残疾人的人权上,以提高残疾人的地位,并在教育、就业、保健、住房和交通等方面为他们创造更优质的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无障碍地参与所有社会领域的活动。妇女事务局继续开展助残工作,并围绕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其他问题,特别是基于性别的暴力问题,开展培训和提高认识活动。

310. 人们已认识到,妇女参加娱乐活动,包括体育运动,是促进国家建设和社区发展的一种途径。在这方面,妇女虽然面临财政上的挑战,但是她们在体坛依然出类拔萃。她们普遍取得的成就证实了这一点,2008年8月在中国北京举行的第29届奥运会上以及2009年8月在德国柏林举行的国际田联运动会上,妇女更是取得了好成绩。

311. 其他社会机构,包括牙买加社会投资基金和社会发展委员会,与其他利益攸关方合作,促进实施了社区干预措施,并协助提供了基础设施,以通过体育运动和其他娱乐活动,建立社会资本和加强公共安全。

312. 牙买加社会投资基金继续实施提高妇女盈利能力的项目,这有助于增强城市和农村社区,特别是农村社区男女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协助开展能力建设,进而实现减贫。有关部门通过牙买加社会投资基金,在一些弱势和贫困的社区实施了社会特别项目,以实现千年发展目标3,即实现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由牙买加社会投资基金实施的这些项目可以使妇女直接受益,因为它们将能提高妇女的经济生产能力,从而改善她们的家庭生活和粮食保障。

313. 至于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保健和教育促进发展方案》是根据《国家除贫计划》制定的一项现金转移福利方案。《保健和教育促进发展方案》针对贫困和弱势家庭的受益者,它所依据的指导原则是,受益者须是在校就读者和到保健中心就诊者,而且行为上有改变。 该方案为妇女是户主的许多家庭提供了各种福利(见表18,第72页)。

314. 为了应对经济挑战,《国家除贫计划》将受益者人数从236 000人扩大到了360 000人。 2008年4月提高了基线福利水平,以改善人们的社会经济状况。该计划可使受益者(主要是妇女、青年和儿童)获得各种社会福利,并有助于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预防性保健服务。到保健中心就诊的0-6岁儿童增加了38%。仅2007年这一年该计划就取得了一些成果,其中包括通过计划的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从而大大减少了行政费用。

315. 另外,还推行了其他一些国家计划,以促进残疾人的发展,并将他们融入社会,同时在牙买加残疾人委员会的协调下,帮助残疾妇女及其家庭获得牙买加政府提供的社会经济福利。

表182008年12月按支付类别分列的《国家除贫计划》受益者

受益者类别

2008年福利补助领取者总数

2008年(百分比)

健康 ( 0-6岁以下儿童)

48 524

17.5

教育(6-17岁儿童)

155 265

56.1

老年人

44 723

16.1

残疾人

9 570

3.45

孕妇/哺乳期妇女

930

0.34

成年贫困者*

901

3.3

接受贫困救济者/PAD*

16 794

6.0

共计

276 707

316. 《国家保险计划》是一项提供最低限度保障的公共计划,其目的在于减轻退休收入风险。审查期间,政府批准了将各类受益者的福利和补贴增加15-66.0%。养恤金领取者共有60 494人,其中“老龄”养恤金领取者占多数,但2008年老龄领取者人数减少了5.5%。这有助于已退休的女性公职人员获得有保障的收入。

317. 土地经营和管理项目始于2002年,在进行更新后,颁发了520 709个新的土地所有权证书。该项目在实现体制化后,将成为农业和渔业部的一个单位,并以国家住房信托基金的名义使土地保有权正规化,并颁发3000个土地所有权证书。这样做是为了提高妇女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并消除她们获得土地所有权的结构性障碍。

318. 2006年,农村地区房屋所有权拥有率(68%)高于金斯顿、曼彻斯特和圣安德鲁(48%)以及其他城镇(65%)。对于现有的违法乱建住区的规模和住区模式,由农业和渔业部根据《违章建筑管理政策》进行评估。至于无家可归者的问题,则由监督管理委员会利用财政拨款来解决。牙买加推行了一些特别方案,以使无家可归者恢复正常生活和重新融入社会,并为穷人提供住房。

319. 商业银行组织的贷款活动日益增多,如银行贷款、抵押贷款和金融信贷等。其他组织,如牙买加社会投资基金、微型投资发展机构、牙买加贸易与投资机构、信用社、节约会团及其他能力建设组织,向社区提供了资源,并向妇女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支助,以使她们能够平等享有社会经济福利。

320. 牙买加政府在《2030年国家发展远景规划》中再次承诺,它将推行对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生存至关重要的政策和方案,并着重在利益攸关方中开展合作,以及进行实证研究,对这个部门的状况、竞争力和面临的挑战进行评估,以确定并实施加速经济增长政策。这必将有利于城市中心地区和农村地区那些参与商业活动的妇女。

321. 政府开始实施一揽子刺激经济计划,目的是通过增加对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的信贷资金供应,抵消这一部门因全球化和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的影响而受到的牵连。这最终会改善妇女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并有助于更好地监测全球化和金融危机对妇女的影响。

322. 根据《私营部门发展方案》实施的一个项目始于2004年,其目的是向牙买加企业经营者提供财政援助,提高生产和服务部门及其中介私营部门的能力,并支持这些部门发展经营业务和提高竞争力。 为了确保人人机会平等,牙买加采取了一项新的举措,将赋予经济权力赠款分配给了牙买加残疾人委员会,以资助小型商业企业参与其他社会经济活动。这项举措着重向许多参与小型商业企业活动的残疾妇女及其家庭提供援助。

323. 牙买加政府小额信贷基金发展选择有限公司作为一个批发代理机构,协助实施微型企业贷款计划,并对牙买加政府小额信贷基金实行管理。一些金融机构,即微型投资发展机构、发展选择有限公司以及加勒比金融服务机构,负责通过该基金为微型和中小型企业部门的经营活动进行批发融资。在审查期间,向微型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已有增加,并给参与小型商业企业活动的妇女带来了直接惠益。

324. 美国国际开发署(美援署)、美洲开发银行、加拿大国际开发署(加开发署)及欧洲联盟(欧盟)等国际合作伙伴,继续通过融资和培训方面的援助,支持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牙买加经济和社会概览》,2008年)。

表192008年小额融资拨款额度

男性贷款 人数

女性贷款 人数

贷款 总人数

贷款总额 (美元)

占贷款总额 的百分比

平均贷款额度(美元)

第一金融联合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机构

牙买加全国开发基金

COP E有限公司

MIDA公司

92

635

56

116

暂缺

306

2132

117

321

暂缺

398

2767

173

437

暂缺

34 815 000

114 605 000

22 205 000

27 027 000

15 000

16.0

53.6

10.4

12.0

7.0

87 475

41 419

128 353

61 847

付讫数额不详

共计

899

2876

3775

213 652 000

100.0

付讫数额不详

325. 该表显示,共有3 775笔贷款重新分配给了五个贷款机构。在多数情况下,贷款数据是根据分配给贷款机构的贷款数额,按性别分类的。女性占接受贷款者总数的76.1%。

新出现的问题

326. 环境退化直接和间接影响了妇女的健康与切身安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牙买加制定了一些政策和项目,其中包括资源和沿海区综合管理项目,该项目涉及体制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环境管理,以及在指导有效管理沿海区和集水区方面所吸取的最佳做法和经验。

327. 自然灾害管理项目(2006年)力求对生物多样性丰富的保护区实行管理,特别是那些处于生物多样性临界状态的地区。另外,在牙买加环境基金会(环境保护与管理基金会)的指导下,实施了一些旨在减少环境退化的项目。该项目对妇女具有直接影响,因为她们是环境的使用者和受益者。

328. 2006-2007年全球环境基金会项目包括了在蓝山和约翰克劳山国家公园缓冲区实施的集水区减灾管理项目,并涉及了其他地区土地退化和生境丧失问题。在格兰德上游河谷实施了可持续土地管理和生计项目,并对许多妇女和男子进行了管理培训,从而使超过5公顷的土地重新披上了绿装。

329. 关于在减少自然灾害风险方面实现两性平等主流化的问题,妇女事务局参加了由加勒比紧急救灾机构主办的一个区域论坛,并承诺与备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开展合作。2003年,在庆祝国际淡水年之际,妇女事务局探讨了由妇女管理水资源的问题。另外,在2006年3月举行国际妇女节庆祝活动时,还从性别角度进一步审查了性别和气候变化对妇女的不同影响。

330. 除此之外,还将根据《国家两性平等政策》执行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妇女事务局还设法在备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了一个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并参与了有关自然灾害影响的调研活动,这项活动是由西印度群岛大学莫纳学院性别与发展问题研究所主办的。

第十四条:农村妇女

缔约各国应考虑到农村妇女面临的特殊问题和她们对家庭生计包括她们在经济体系中非商品部门的工作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证对农村妇女适用本公约的各项规定。

331. 牙买加致力于满足农村妇女的各种需要,并确保参与发展与规划工作的各级组织吸收妇女参加。妇女事务局参与了广泛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及旨在通过技能培训和创收活动赋予农村妇女权力的方案。

332. 在农业部门和相关企业,牙买加通过妇女事务局、农村农业发展局以及牙买加农村女生产者网络,将许多农村妇女组织起来从事经济活动。

333. 另外,牙买加还制定了《农村电气化方案》和《牙买加腾飞计划》等举措,目的是帮助包括女户主在内的一些农村妇女,使她们能够通过参与社区活动,如修缮和改造社区中心以及其他建筑,来满足家庭的生活需要。

334. 牙买加还针对各种农村妇女团体开展了有关两性平等问题的公共教育活动。最近,农业和渔业部通过农村农业发展局升级了其数据库系统,收集了更多的性别分类数据。另外,该部还协助加强了数据收集工作,以使人们更好地了解牙买加农村妇女正在好转的生活情况。

335. 为了解决某些失衡问题,牙买加政府实施了一些减贫措施和战略。如上所述,《国家除贫方案》主要针对农村妇女。目前正在进行社会安全网改革,在这个过程中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就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普通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都能不受歧视地平等获得各种服务。

336. 在全岛普遍建立医院和保健中心,有助于妇女获得更多的保健服务。最近一个时期,农村妇女的状况有所改善,这是由于人口结构发生了转变,包括生育率下降和男女预期寿命延长。

337. 在教育方面,全岛高等教育机构设立了小学教育部、中学教育部和职业教育部,这有助于促进农村妇女的教育和培训。

338. 让农村妇女在农业发挥重要作用,这对促进牙买加经济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牙买加为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制定了一些特别方案并取得了成果。现在越来越多的女农民拥有了自己的权利,并得到了人们的承认。另外,有较多的妇女与男子合伙办起了家庭农场,并主要负责菜园里的工作。妇女参加家庭粮食生产十分重要,她们在满足家庭粮食自给自足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妇女也是农村和城市家庭食品的加工者。因此,同世界许多地区一样,在牙买加粮食自给自足主要靠妇女的劳动,她们为此做出了极大贡献。

339. 农业部门可划分为五个主要分部门:出口作物生产、国内作物生产、畜牧生产、温室生产及渔业生产。在这些分部门农村妇女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过,由于她们肩负着三重责任,因此,要确定她们在每个分部门的重要性依然很困难。

340. 根据牙买加统计研究所的数据,女性占农村劳动力的20%,其中7%的女性劳动力是农业和渔业熟练工人。来自《2007年农业人口普查初步报告》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牙买加有63 690名女农民,占农民总数的近30%,其中43%的女农民较年轻,年龄不超过44岁。这表明农业有可能被视为会给妇女带来丰厚收益的一个领域。

表20按行业类别分列的劳动力

年份

农业/劳动力 (劳动力)

农业女性/农业 劳动力

农业女性/女 劳动力

评论

2007年

16.2%

20.0%

7.2%

除社区服务、社会服务和个人服务外,农业是女性普遍从事的第三个行业。其他以女性为主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以及酒店和餐饮服务业。

2006年

16.9%

20.2%

7.7%

表21按行业类别分列的劳动力

2006年

2007年

评论

农业和渔业熟练工人百分比

15.7%

15.6%

大多数女性是服务行业人员及商店和市场销售人员,还有农业和渔业女性熟练工人,她们属于第四职业组别。

农业和渔业女性熟练工人/女性劳动力

6.5%

6.5%

农业和渔业女性熟练工人/劳动力总数

2.9%

2.9%

资料来源:牙买加统计研究所。

341. 数据表明,妇女在农业部门工作的时间较为持久。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期间,有三千四百(3 400)名妇女务农,只有一千三百(1 300)名男子务工。不过,虽然农村妇女管理的是小块土地,但也主要是靠男性雇工来耕种,从而增加了其农场管理的成本。另外,有些农村妇女为了增加分部门利润,会比男子更经常地退出或重新回到农业部门。

342. 与农村农业发展局的讨论表明,妇女在畜牧业所起的作用是按其性别决定的。例如,妇女大多是负责饲养家禽而不是家畜。另外,她们还要负责做饭、打扫卫生、推销产品和收割作物,然而,妇女获得的薪酬却少于男子,因此,妇女收益率低的情况与劳动力市场的趋势是相一致的。

表222008年按年龄组、性别和地区分列的个体持有土地者人数

总数

未报

女性占总数的百分比

男性占总数的百分比

所有牙买加人

210 853

139 965

63 690

7 198

30.2

66.4

25岁以下

12 356

9 436

2 473

447

20.0

76.4

25 -34岁

31 890

21 301

9 479

1 110

29.7

66.8

35-44岁

46 898

30 177

15 171

1 550

32.3

64.3

45- 54岁

46 898

30 177

15 171

1 550

32.3

64.3

55-64岁

31 557

21 297

9 248

1 012

29.3

67.5

65-74岁

23 914

15 778

7 310

826

30.6

66.0

75岁以上

14 123

8 913

4 708

502

33.3

63.1

未报

6 269

3 930

2 008

331

32.0

62.7

资料来源:《2008年农业初步普查》

343. 在牙买加,从事畜牧业生产的妇女越来越多,女农民饲养各种各样的牲畜。截至2008年,全岛已有90 907名农民,其中妇女占33.36%。

344. 2008年,香蕉种植业雇用了约3 000名全职工人,其中女性约占40%。在香蕉出口期间,这些工人的数目增加到约5 000名,其中60%是女性。该行业雇用妇女从事包装、选种及施肥和喷洒农药的工作。女工主要的工作是包装香蕉供出口或当地买卖。

345. 在香蕉种植业是按性别进行分工的。妇女的工作是施肥、修剪和去叶。她们主要是包装香蕉,而男子则从事更为沉重的体力劳动,如收割、喷药、疏苗和除草等。不过,工资是按工种来定的,而且所依据的主要原则是公平交易。 这项原则可以验证男女工人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公平交易。另外,香蕉种植业也主动为其工人提供培训和发展的机会,包括实施扫盲计划和传授计算机使用技能。

346. 在温室生产分部门,从事创收活动的主要是男子,妇女只占少数或只起辅助作用,该分部门有两个主要协会,即克里斯蒂安娜马铃薯种植者合作社和温室作物种植者协会。温室作物种植者协会报告说,它们有近70名正式成员,其中40%是女性。从趋势上看,温室生产部门会雇用越来越多的妇女。温室作物种植者协会是一个中等收入教育群体,它将温室生产作为一项事业投入其中。由于从事温室生产需要大量资本投资,因此,大多数农村妇女都没有能力作为自主经营者参与温室生产。不过,农村妇女参与收割温室种植的作物。

347. 在海洋渔业分部门,妇女占很大比例。她们通常拥有自己的船只,或是与男同行合伙经营。另外,她们是鱼产品和甲壳类动物产品的主要销售者(叫卖)。不过,这些妇女很少自己亲自去捕鱼,因为这太危险。

348. 2008年底,在187个渔场有18 504名捕鱼者(不包括间接工人)和4 860只登记的捕鱼船。在登记的捕鱼者总数中,有6%是妇女。虽然登记的女性捕鱼者人数增加了382人,但是男性同行人数大大超过女性,增加了4 219人(牙买加规划研究所,2007年)。

349. 在大多数渔村是按性别进行劳动分工,男性在海上捕鱼,女性则在岸上贩鱼。不过,在渔业这两者的功能性角色是相互依赖的。所有社区都为妇女提供某种保护,以免她们遭受剥削。另外,大多数渔村都缺少卫生设施、相关的废物处理系统、传动装置及船坞,即使有,也十分破旧。

350. 牙买加参加了2008年4月28日和29日在牙买加金斯顿举办的加勒比环境卫生问题研讨会(2008年),与会者包括:部长、国务部长、机构部门专业人员、学者以及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机构、捐助机构、发展机构和私营部门成员。该研讨会的目的是确保将两性平等观点纳入环境卫生项目和方案的主流(审议并确定妇女的具体角色和职责)。

351. 政府有时会让农村妇女参与制定经济和农业政策。在政府各部、区议会、维护消费者权益团体、农民组织以及代议政治团体中,有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妇女参与制定有助于提高农村妇女地位的政策。

352. 《绿皮书》体现了政府政策的意向,向全国各种团体和组织分发此书供其提出意见,也有助于促进妇女的参与。另外,在制定政策之前,会邀请包括一些妇女在内的公众人士参加市政厅和地区会议,就政策问题进行讨论。

353. 全岛有33个正式的市区集市,由区议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在这些集市中,近90%的小商贩是妇女,她们销售当地和进口的农产品和非农产品,以支助她们自己和家人。

354. 牙买加农村女生产者网络从非正式信贷项目等各种来源获得资金,这些资金来源旨在加强现有的生产企业,并为发展新的生产企业提供便利。另外,妇女事务局继续协助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开展能力建设,以使它们能够作为妇女事务局的外展机构发挥作用。2008年期间,妇女事务局向牙买加农村女生产者网络提供了资金,协助它开展业务活动和实现发展。该网络准备提升其能力,以便通过培训和其他形式的干预举措为妇女提供支助。当地举行的登比农业展和巴巴多斯举行的加勒比地区礼品和工艺品展,为该网络成员的产品创造了有保障的营销机会。最近,在社会志愿服务委员会和妇发基金赞助下开展的体制建设,使农村女生产者网络进一步得到加强。

355. 美洲国家组织(美洲组织)为资助由牙买加农村女生产者网络协调的信贷计划提供了资金。来自如下组织的人员组成了一个信贷委员会:美洲国家农业合作协会、农村农业发展局、妇女事务局、牙买加规划研究所、非政府组织、人民合作社综合银行(人民合作社银行)、劳工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农村妇女代表。信贷委员会制定了一个适当的信贷计划运作体制框架,并编制了必要的会计报表。该委员会在一些区举行了社区会议,向农村妇女提供有关信息。

356. 信贷委员会收到了247份信贷申请,批准为51名受益者提供贷款,并向49名妇女发放了贷款。这些妇女中有四名获得了两项贷款,因此,获得贷款的妇女共有53名。受益者需要在2年内偿还贷款。在此期间,根据该计划向借贷者发放的贷款总额为382.824万美元。妇女面临的一些挑战包括:产品销售难(即产品卖不出去)、2004年伊万飓风造成的破坏以及家人生病/发生事故等。

表23社会投资基金实施的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技能培训 —— 基础设施

江克欣技能培训和未及龄母亲项目

江克欣

技能培训 —— 基础设施

圣安贝 妇女中心

圣安贝

技能培训 —— 基础设施

威斯特摩兰家政培训中心

怀特休斯

技能培训 —— 基础设施

女青年会 —— 西班牙镇职 业学校

西班牙镇

妇女中心

温沙少女之家

圣安贝

组织建设

妇女生产有限公司的组织建设

哈夫韦特里

技能培训

德鲁斯兰德、杰克希尔、塔瓦里斯加登斯为人 父母技巧培训

德鲁斯兰德

农业生产

加勒比食品和营养研究所/威斯特摩兰博格的蛋类生产

博格

生活应对技能

2005年家庭/亲子中心夏令营

蒙特哥贝

生活应对技能

达克肯菲尔德为人父母技巧指导培训

戈尔登格罗夫

技能培训

佩拉波因特塞温项目

莫兰特港

生活应对技能

2008年女童子军夏令营

南尼维尔

367. 牙买加社会投资基金通过实施一些社区项目来帮助农村妇女。技能培训主要针对未及龄母亲,以使她们在孩子还小时也能就业或重新就业。生活应对技巧是对为人父母的指导,其目的在于加强家庭纽带,并增进和改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另外,还通过组织建设来支持妇女生产有限公司等妇女组织。加勒比食品和营养研究所蛋类生产基地也为农村妇女提供了支持,并吸收了一些妇女参加。由牙买加社会投资基金实施的这些项目大大改善了农村地区许多女性的生活。

358. 牙买加非传统保健工作人员(助产士)的人数很少,但其作用不小。在条件很差的农村地区,如果产妇马上就要分娩,来不及到医院接生,就要靠这类人员为临产孕妇接生。

359. 妇女事务局参与了针对两性平等问题广泛实施的公共教育方案。它在农村社区举办了各种研讨会和讲习班,通过提高认识和培训活动,提高人们对具体性别问题的认识,这类问题包括;家庭暴力、虐待儿童、性虐待、人权、基于性别的暴力、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与权利,以及性别与艾滋病毒。性健康和生殖健康部分的重点是与人口基金合作推广女性安全套(FC2)。在其他地区也开展了培训活动,以推行《家庭暴力法》、《儿童保育和保护法》、《财产(配偶权利)法》、《性犯罪法》等立法。由于这些活动的开展,妇女更多地了解了她们的权利以及她们所能享有的服务和福利。

360. 妇女事务局配合人口基金实施了《女性安全套2推广方案编制和促进试行倡议》(2008年),并参与实施了《加勒比分区域加强生殖健康商品安全倡议》。这项倡议特别有助于女性安全套2推广方案编制工作,因而可以提高男女对此类安全套的使用率和接受率。首先,妇女事务局在2008年3月至8月实施了一项为期6个月的试行倡议。迄今这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包括与医院、大学及信仰宗教社区的卫生部门和诊所开展了重要合作。受益者包括一些男性参与者(20%)个人和未满21岁年龄组青年(90%)。方案成果包括女性安全套使用者的认识、态度、信仰和做法发生了变化。

361. 自《女性安全套2推广方案编制和促进试行倡议》(2008年)实施以来,妇女事务局通过其社区外展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女性安全套2的推广宣传和提高认识培训班。这是协调和系统预防倡议的一部分,目的在于控制和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播感染及非计划怀孕发生率进一步上升。该倡议还针对那些因其社会经济地位和财务状况而易受性暴力伤害的妇女和女孩。由于提高认识培训班学员的反馈意见十分积极,因此,请求参加这类培训班的人越来越多。妇女事务局打算重新实施这项干预举措,以此作为工作场所提高对艾滋病毒/艾滋病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认识活动的一部分。

362. 牙买加政府正在努力实现千年发展目标7,即在2015年以前实现饮用水供应。在今后两年,牙买加将通过国家水资源委员会,实施改善水供应项目。计划2009年完成19个供水项目,以便将牙买加农村地区获得饮用水的人数再增加44 272人,其中妇女将占大多数。

363. 在波特兰、圣托马斯、圣玛亚、圣凯瑟琳、曼彻斯特、威斯特摩兰和圣詹姆斯等区,为改善“农村水供应”实施了一些特别项目。计划在这些项目完成后,使农村社区近50%的居民都能获得清洁安全的饮用水。另外,还将继续努力实施《农村用水管理计划》,这是一项在供水部门引导投资的政策,其目的在于增加对农村社区的饮用水供应。

第十五条:在法律和公民事务上平等

缔约各国应在公民事务上,给予妇女与男子同等的法律行为能力,以及行使这种行为能力的相同机会。特别应给予妇女签订合同和管理财产的平等权利,并在法院和法庭诉讼的各个阶段给予平等待遇。

364. 在签订合同和管理财产方面,妇女继续享有与男子相同的权利。男女都有资格缔结法律关系和管理财产,尽管这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解释法》第4条的规定,在该法及现生效的或将来生效的所有法令、条例或其他公共文书中,用于指阳性的措词包含女性。

365. 妇女没有受到明显歧视,因为她们有权签订与信贷、房地产和其他财产有关的合同,还能以她们自己的名义从事其他商业交易。在这方面,妇女可以自主处理她们的私事,无论其婚姻状况如何。

366. 按《财产(配偶权)法》(2004年)规定,配偶,不分男女或结婚与否,均可缔结“其认为合适的”财产协议。这些规定强调了该法律在牙买加的作用,它赋予了男女契约上的自由与平等。

第十六条:婚姻和家庭关系平等法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有关婚姻和家庭关系的一切事务上对妇女的歧视,并特别应保证男女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367. 牙买加政府继续确保有关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立法不歧视妇女,并保证男女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368. 有关方面已提议修改《登记法》,以做出规定,要求出生登记填写父亲姓名。目前正在拟定一些特别措施,以便在进行出生登记时还未获得相关者同意的情况下,填写父亲姓名。有人建议向命名的父亲送达通知,并提供机会使其能够通过司法程序对命名程序提出质疑。可以采用DNA检测方法对父系进行查证。拟议的修改旨在帮助父亲履行照顾家人的义务,并确保单身母亲不是子女的唯一抚养者。目前,单身母亲难以承担父亲的角色。新的规定旨在增强父亲们的责任感,因为他们总想回避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69. 就平等待遇而言,《财产(配偶权利)法》和《抚养法》等法律分别涉及了财产和抚养问题,这些法律不存在性别偏见。它们规定合法夫妻和同居者具有相同的义务。虽然家庭关系不是由宗教戒律或习惯法来维系,但是,家庭传统必然会受到有关个人宗教意识的影响。牙买加对上述两项立法进行了修改,以着重消除在婚姻和家庭法所涉及的问题上对妇女的歧视。

370. 2004年《家庭暴力(修正)法》也按《婚姻和家庭法》作了有关平等的规定(请参见第二条第124段,第26页)。

371. 2004年《财产(配偶权利)法》也按《婚姻和家庭法》作了有关平等的规定(请参见第二条第125段,第26页)。

372. 2005年《抚养法》也按《婚姻和家庭法》作了有关平等的规定(请参见第二条第126段,第26页)。

缩略词

ABIS

农业企业信息系统

BPFA

北京行动纲要

BWA

妇女事务局

CCM

国家协调机制

CCPA

儿童保育和保护法

CEDAW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

CSWs

商业性性工作者

ECLAC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

GAC

两性平等问题咨询委员会

GBV

基于性别的暴力

GFPs

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

GOJ

牙买加政府

IDEVAW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

IWD

国际妇女节

JAMSPRED

牙买加社会政策研究数据库

JASPEV

牙买加社会政策评估

JISS

牙买加伤害行为监视系统

JUST

社会转型正义事业

JWPC

牙买加妇女政治小组

LMIS

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

MOE-

教育部

MDAs

部委、部门和机构

MDGs

千年发展目标

MYSC

青年、体育和文化部

NAC

国家艾滋病问题委员会

NATFATIP

全国打击人口贩运活动特别工作组

NPGE

国家两性平等政策

NCVs

国民核心价值观

NTP

国家改革计划

NGO

非政府组织

NWM

国家妇女机构

PIOJ

牙买加规划研究所

PMTCT

防止母婴传播

RADA

农村农业发展局

RGD

注册总署

SEP

学校教育方案

SPP

社会保护项目

STATIN

牙买加统计研究所

UNICEF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

VAW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VSC

生命统计委员会

STIs

性传播感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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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年度报告》(2005年),卫生部政策、规划和发展司,规划和评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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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牙买加农村女生产者网络年度报告》。牙买加社会评估项目技术工作组(2008年),《牙买加2015年:2004-2006年牙买加社会政策目标实现进展国别报告》。牙买加政府内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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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立法呼吁父亲尽到责任(2009年5月22日),《牙买加新闻集锦》。

Luton、Daraine(2009年2月10日)。广播委员会严禁播放庸俗歌曲。《新闻集锦》,第A1和A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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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西印度群岛大学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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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1999年),《关于妇女在发展中的作用世界调查》,秘书长的报告。《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E.05.XVII.7。

《2005-2006年牙买加基金会妇女中心年度报告》,地方政府、社区发展和体育部。

Watson-Williams,C.(2008年),《两性平等与施政:妇女在董事会和委员会任职所涉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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