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趋势如下:
年度 |
男性 |
女性 |
共计 |
女性百分比 |
2004 |
12 290 |
3 940 |
16 230 |
24.27 |
2005 |
11 615 |
5 843 |
17 458 |
33.46 |
2006 |
13 130 |
4 710 |
17 840 |
26.40 |
取得的成就包括,妇女跻身工程、建筑、医疗、法律等男性领域的人数有所增加。在筑路、油漆、机械、捕鱼、裁缝等非传统领域工作的妇女和女童人数也有所增加。
婚姻和家庭关系
16.最低结婚年龄。
政府正在审查1971年《婚姻法》。拟议的修正案尚待内阁作出决定。该修正案拟议将取缔18岁以下女童早婚的内容列入这部法律,以便使这部法律与《教育法》等其他法律相一致,承认不满18岁的人仍是儿童,须接受初级和中级教育,因此必须扩大目前尚不属于义务教育的儿童中级教育。
就业、贫穷和农村妇女
17.旨在提高妇女地位的平等权利行动的内容和影响。
在以下几个领域采取了旨在保护女性雇员的平等权利行动:
·坦桑尼亚公务员队伍的聘用、甄选和晋级
公务员政策和条例规定,在聘用和甄选过程中,如男女申请人资历类似且竞争同一空缺,则录用女性申请人。这也适用于短期征聘名额。同样在晋级方面,如短期录用期间资历类似或面试得分大致相同,既采取平等权利行动,优先录用女性申请人。
·工作时间
《公务员管理和就业政策》鼓励灵活工作时间和兼职,特别是在可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使雇员、尤其是带孩子的妇女能够更轻松地将其工作与家务和家庭责任结合起来的情况下。
上述措施所产生的影响是,公务员队伍中的女性雇员人数有所增加,而1988年女性公务员人数所占比例仅为32%,管理层中的妇女比例不到20%。2004年,妇女所占比例达到40%,占管理层人数的25%。
18.产假。
2003年《就业和劳动关系法》经审查后目前已被2004年《就业和劳动关系法》所取代。2004年《就业和劳动关系法》规定,产假为84天,每三年一次,雇员一次生产超过一胎可享有100天带薪假。这意味着三年内生产一次以上的妇女只能在这三年期间休一次产假,不过,她们仍有权休28天带薪年假。应该指出,每三年休一次产假的规定符合旨在鼓励生育间隔和确保母婴健康的人口政策。
我们要说明的是,现行规定适用于公务员队伍,《就业和劳动关系法》则适用于私营和公共部门的所有雇员。2004年《就业和劳动关系法》规定的产假条文适用于公共和私营部门。
19.妇女在劳动市场的处境。
就业和失业状况
按照国家就业定义,综合劳动力普查情况如下:
劳动力总数(10岁和10岁以上者):2000/01年度综合劳动力普查——16 914 805人(1 700万人)(男性8 351 291人,女性8 563 513人(相当于50.6%))。2005/06年度综合劳动力普查——19 678 259人(男性9 745 889人,女性9 932 370人(相当于50.5%))。
就业特征:(10岁以上)。
失业率:2005/06年度综合劳动力普查——11%,2000/01年度综合劳动力普查——12.9%:女性11.9%,男性10.0%(2005/06年度综合劳动力普查);女性14.2%,男性11.6%(2000/01年度综合劳动力普查)。
2005/06年度综合劳动力普查显示,与2000/01年度综合劳动力普查情况相比,男性和女性失业率均有所下降。女性失业率的下降幅度超过男性,即2.3%,而同期男性失业率为1.6%。
农业仍是坦桑尼亚经济中就业来源的主导部门。农业占就业人员总数的75.1%,其次是私营非正规部门占就业人员总数10.1%,其他私营正规部门占就业人员总数8.6%。
在农业部门和家庭经济活动中,女性就业人数相应高于男性。
在农业部门,估计67.2%的就业者都耕作自家农田,女性占71.7%,男性则占62.4%。形成对比的是,该部门中15.3%的男性为带薪雇员就业,而只有6.1%的女性具有同样地位。11.4%就业者的工作是无薪家庭帮工,我们可以联想有更多的妇女处于这种状况。
由于普查将拾柴、取水列为经济活动,并查询了通常课后兼做家务活的在校儿童/学生,因此无薪家庭帮工的人数从2000/01年度的3.0%增加到2005/06年度的13.7%。
坦桑尼亚的公务员队伍以男性为主。总统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多样化事务股2006年7月提供的统计数字表明,男性公务员人数超过女性。例如,2004年9月有286 817名在职公务员,其中女性人数为114 726.8,占40%。此外,统计还表明,担任重要政府决策职务的妇女仅占劳动力总数的25%。现有统计数字表明,大多数妇女都是低级和中级干部。
妇女担任权力和决策职位的人数寥寥无几,这意味着影响国家的决定系由占人口比例不到一半的人作出。
20.为支助妇女创业并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改善妇女在非正规行业的状况而采取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的效果。
政府正在推动建立坦桑尼亚妇女银行的进程。此外,政府还在经济规划和增强力量事务部设立了一个增强经济力量委员会,旨在除其他外向坦桑尼亚人、包括向国内妇女经济团体提供低息贷款。另外,农村发展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还在培训女企业家,以便使她们掌握创业技能,能够进入国内和国外市场。
(a)其他措施包括:
·动员妇女组成经济团体,以此作为部分担保使她们能够获得小额供资机构和正规银行的信贷。
·支持和承认小额供资机构向妇女提供信贷的作用和举措。
·政府核准并支持有关小额供资机构的政策。
·政府通过社区发展、两性平等和儿童事务部成立了妇女发展基金,为各区女企业家提供信贷。自该基金1993年成立以来,已有300 000名妇女从中受益。
·地区委员会将10%的税收返还妇女发展基金,使女企业家能够借贷和经商。
·动员和协助妇女参加地方和国际贸易展览/展示会,以便展示她们的产品和相互学习。
(b)已采取的各项措施的影响
·妇女现在有机会组成经济团体,向小额供资机构和正规银行借钱。
·3 000多名女企业家参加了地方和国际举办的贸易展览。
·许多女企业家具有经济和社会实力,能够为家庭福祉作出贡献,其中包括教育、健康、住房和营养等等。
·妇女提高了产品质量,以进入国内和国外市场。
21.以农业为主要活动的妇女。
·《2000年国家宏观金融和政策》催生了正规金融机构和小额供资机构,上述机构开发了各种小额信贷窗口/服务和扶贫产品,继续支持妇女开办微型和小型企业。
·政府协同私营部门和民间协会继续提供扫盲班、技能培训和企业发展服务,增进妇女在管理小型企业方面的能力。
·政府会同保障基金各主要部门制定了《国家增强力量方案》,目前正在分阶段实施之中。在第一实施阶段(2006-2007年),向商业银行提供了总额210亿坦桑尼亚先令的担保,用于向微型和小型企业家放款。该基金已使总共9 183名妇女和21 859名男子受益。
22.《土地法》修订情况和如何增进妇女拥有土地和财产的权利。
2004年《土地法修正案》增进了妇女拥有土地和财产的权利,妇女可以选择单独或同丈夫一起拥有土地。修正案还提供了土地拥有方式的选择,即共同拥有或联合拥有土地。该修正案的特殊性在于,妇女可以用土地作担保获得贷款,或酌情抵押土地。
上述修正案的执行工作通过土地划分办法和有权裁定一切土地问题的土地法庭进行监测,对拥有土地的妇女予以特别优先。在促进妇女拥有土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些农村妇女收到了土地所有权证书。
23.在制定国家促进增长和减贫战略时如何运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促进增长和减少贫穷,该战略执行工作如何增进《公约》的实施。
《公约》和《北京行动纲要》等其他促进两性平等文书已被作为纳入两性平等目标的参考点和依据。只有通过各项国内政策和方案才能在本国实施《公约》,政府认为,实现该战略中的两性平等目标,例如,在教育、卫生和增强经济力量等方面的两性平等目标,就是对实现《公约》各项目标的有力推动。也就是说,该战略的目标和《公约》目标的实现并非相互排斥,而是相辅相成。
卫生
24.艾滋病毒/艾滋病。
政府已在《国家艾滋病毒/艾滋病跨部门战略框架》(2003-2007年)中纳入了性别观点,采取了以下针对妇女的具体预防措施:
·增加防治性传播感染的服务渠道,目前已在所有地区提供这些服务。
·提高坚持使用避孕套的性行为活跃人口的比例,尤其在农村地区。
·推广采用女性避孕套,作为一种替代保护手段,尤其是在高危群体中。
·提高坦桑尼亚境内咨询了解艾滋病毒状况并采取适当措施对自己负责和保护他人的人数。
·减少妊娠、生产和(或)母乳喂养期间母婴传播艾滋病毒的风险。
·提高青少年、妇女、男子和残疾人中感到能充分保护自己免遭艾滋病毒感染的人口比例。
·为青少年提供小学和中学教育,着手并始终进行教育疏导、培养价值观念和开展各项活动,保障他们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
·加大针对弱势群体的性行为调整、照顾支助和减少影响活动的力度。
·提高公共/私营部门企业和非正规部门业者制定和实施工作地点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干预措施的比例。
·减少侵入式治疗程序造成经血液传染的风险。
·提高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中获得现有抗逆转录病毒疗法等最佳治疗和医疗服务者的比例。
·提高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中获得适当社区照顾和支助者的比例。
·保障受该流行病影响最严重的个人、家庭和社区的基本生计。
·提高艾滋病孤儿中获得适当综合社区支助者的比例。
·通过创收方案增强经济力量。
·通过谈判技巧的培训进行宣传。
在男子和妇女中,20至24岁年龄组掌握和全面了解艾滋病毒/艾滋病知识的可能性大大高于15至19岁年龄组。知识水平随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增加;中学或中学以上程度的女青年掌握全面知识的可能性增加了一倍,男青年增加了三倍。城镇地区青年比农村地区青年更有可能掌握全面知识。15至24岁年龄组有45%的女性和40%男性了解艾滋病毒/艾滋病相关事实。
25.已采取措施支持妇女和女童发挥作用,照顾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并建立制度确保这些责任不妨碍妇女和女孩继续获得教育。
艾滋病毒/艾滋病是造成家庭资源枯竭在一个原因,因为资金都被用于治疗病人。因此在有些情况下,家庭不得不让子女辍学,因为没有钱支付学校费用。取消小学费用是使女童和其他穷孩子能够继续受教育的一项措施。此外,各地方政府也拨款协助困境中的儿童继续接受免费教育。另外,还进行了广泛的社区宣传,倡导向此类儿童提供援助,包括为女童建造住宿设施。第一夫人领导了一个口号为“MTOTO WA MWENZIO NI WAKO”(意为“视他人子女为是己出”)的运动,此类运动非常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对儿童文化责任的敏感认识。还有一些民间社会组织致力于弱势儿童领域。不过,政府认为,从长期看,加大社区照顾此类儿童的力度才是最可持久的办法。
保健工作人员来家探访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的家庭护理方案是另一个协助妇女和女童的办法。保健工作人员通过这项方案与患者和照顾者保持联系,从而能够提供支助。
26.产前就诊取得成功的原因。
由于农村保健设施(诊所和卫生中心)派到产前检查诊所的专业保健工作人员数目增多,妇女接受产前保健的人数也有所增加。此外,社区的参与和介入也是《基本生殖和儿童健康干预办法》的主要重点,产前保健就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村庄健康日和非洲儿童特别日等社区活动,为促进产前保健采取了社区干预办法。在上述社区特别日中举办了各种活动,旨在有的放矢地解决与儿童成长和发展以及孕妇健康有关的具体健康问题。此外,还为儿童和孕妇安排专门就诊日。上述活动除增进健康外,还为妇女提供了社交聚会的机会。诊所和特别社区保健活动提高了社区成员的认识,使之了解孕妇早日接受产前就诊和胎儿接受产前检查,尤其是观察婴儿发展情况和得到必要免疫接种的重要性。
难民妇女的处境
27.已采取措施确保迅速、全面、独立和公正调查所有虐待难民妇女的指控,并已采取行动起诉和惩处相关责任人。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致力于确保生活在难民营中的难民的安全。为了消除暴力侵害难民妇女的现象,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实地聘用和安排了专办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案件的律师,以便在发生案件时随时跟踪案情。2007年1月至9月期间发生的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事件统计如下:
-强奸——111起
-强奸未遂——19起
-性骚扰——18起
-逼婚——11起
-低龄结婚——22起
-家庭暴力——712起
-其他基于性别的暴力——176起
-非基于性别的暴力——75起
·2007年10月/11月,在难民署主持下与政府合作进行了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评价活动。目前正在编撰意见和建议,以便就如何加以实施提出计划。不过,存在着两个挑战:
a.人员更替,造成经验丰富的人员离开该方案,由新人接替。
b.人手不足,因为营地同时举办的活动增多,使得处理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行动者没有足够时间进行处理。
·女警官加入了警察特遣队(奉调监督难民营内和周边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以便处理有关难民妇女的问题。
·采取了各项举措,让妇女参加有关促进人权、社区动员、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战略和运动、解决冲突、粮食委员会等方面的决策进程,并参与确定持久解决办法。此类举措还包括:
a.努力确保领导层中的男女比例达到50/50。目前领导层的男女比例为57%/43%。
b.家庭口粮完全由女性户主受领。
c.妇女粮食委员会成员切实参加粮食分配。
·制定了一份行为守则,规定所有政府工作人员和执行伙伴不得与难民发生性关系。
·除传统的调解裁判庭外,难民还可利用法院。
·定期召开会议,当援助方案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时随时通知难民,例如:
-裁减口粮。
-分发旧衣。
-分发卫生材料、肥皂等。
·每当难民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在警察、地方监护人和相关执行伙伴成员参与下开展全面调查。
对执法官员任意逮捕和拘留、过度使用武力和虐待难民尤其是难民妇女的笼统指控都是毫无根据的。上述情况一经发生均呈报难民营中的政府当局或驻地难民署官员,并采取适当措施。例如,在一个案件中,一名难民妇女据称受到警察的虐待和强奸。她得到了必要的协助,包括转诊治疗和咨询。最终她不愿将此事呈报法院,也不愿出庭作证,该案因此被撤消。不过,旨在把强奸案提交法院的各项努力有时因受害人出于若干原因,包括因担心家庭蒙羞或因文化价值观念不愿主动报案而受到挫折。不过,旨在向她们提供咨询的努力仍在进行之中。为了避免发生上述情况,目前难民事务部协同难民署经常在实地为执法官员举办国内和国际难民文书方面的定期培训,以便让他们了解其保护难民的法律义务。
难民在顺利进入司法程序方面不受歧视。难民和国民在司法程序中的待遇一律平等。不过,对受害人的赔偿一俟相应索偿人提出后须经法院复核。
任择议定书及第二十条第1段修正案
28.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宣传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于2004年1月12日批准的《任择议定书》并鼓励它的应用。还请说明根据《公约》建立了何种结构确保为所有受歧视妇女实行国家补救措施。
《任则议定书》已发给各部性别问题协调人。旨在让民众了解议定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因没有得到资源而受到制约。
对受歧视妇女的国家补救措施由国家正常司法系统提供。
29.请说明在争取接受《公约》第二十条第1段修正案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坦桑尼亚政府接受了《公约》第二十条第1段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