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截至2006年10月

共计

百分比

强迫

45

18

63

23

专制/管制

98

115

213

77

共计

143

133

276

100

会前工作组

第三十九届会议

2007年7月23日至8月10日

对与审议第七次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的答复

*本文件未经正式编辑。

挪威*

关于2007年4月5日来函,挪威儿童和平等部特此转呈对与会前工作组审议挪威第七次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的答复。

对于会前工作组的工作,我们深表敬意。这份议题和问题清单表明,工作组十分了解挪威的两性平等政治。我们竭力按照你的要求回答所有问题,不过,我们恳请通过对报告的审查以及通过对问题25至26的后续答复,进一步补充本答复。

挪威期待着委员会审查我们的第七次定期报告,我们诚请委员会就所有各条一并提出问题。

1.请提供资料,说明挪威第七次定期报告是否已获政府通过,报告是否已提交给议会。

挪威第七次报告已经挪威儿童和平等部长Karita Bekkemellem批准。此外,该报告已经列入2007年挪威国家预算,后者于2006年10月6日作为第1号报告(2006-2007年)提交议会。国家预算是政府执行经济政策和挪威经济规划的方案。

2.在第二条(a)款下,报告介绍了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纳入《两性平等法》以及围绕这一行动进行重要讨论的情况。报告还指出,现政府在政府公告中承诺把《公约》纳入《人权法》。请说明把《公约》纳入《两性平等法》迄今产生的实际影响和结果,以及与把其他人权文书纳入《人权法》的影响相比有什么区别。请说明进一步的事态发展,特别是现政府承诺把《公约》纳入《人权法》方面的进展情况。

自2005年7月1日起,《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被纳入挪威法律。挪威法院至今还没有审理过声称违反《公约》的案件。不过,在几起案件中,前两性平等问题监察署提出了以《公约》为依据的论点。将《公约》纳入挪威法律的过程似乎提高了广大公众对于《公约》的认识与了解,可以预期,将来在挪威法院中也会更多地援引《公约》作为一个论据。

正如报告中所说,现政府在政府公告中承诺把《公约》纳入《人权法》。这将使《公约》具有特殊效力,因为《人权法》优先于挪威的其他立法。目前,政府仍在审议这一问题。

3.在第二条(c)款下,报告提到,自2006年1月1日起,《两性平等法》由新设立的反歧视和平等问题监察署和反歧视法庭负责执行。请提供评估,说明与以前只侧重两性平等的安排相比,新机制在打击性别歧视方面的效力如何,包括基于不同理由歧视的案例数,以及开展提高认识活动促进实施《公约》和妇女在所有领域享有人权的情况。

对于新设立的反歧视和平等机制,将在自其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即在2008年底进行评估。根据这个新监察署和法庭的首份年度报告可以得出结论认为,有关性别歧视的咨询和投诉量与新机制设立前持平。有关基于族裔、宗教、残疾、年龄、性别和性取向等其他理由歧视的咨询和投诉则逐渐增多,这是由于人们提高了对于禁止歧视的认识。该法庭2006年处理的全部26项投诉都涉及性别歧视问题。

这个新监察署继续研究重要的两性平等问题,例如基于性别的暴力和同酬问题,但是它也努力查找发现需要解决的新问题,特别是了解性别/族裔和性别/宗教等交叉问题。

4.在第二条(d)款下,报告指出,只有几个市政部门向政府行政和改革部报告两性平等方面的工作,包括这方面的挑战和优先事项。请说明2006年所采取的措施,例如培训,对加强郡督办公室的活动和报告产生什么影响?

所有郡督办公室都应邀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班由儿童和平等部支助,并由诺兰郡建立的一个专门组织、地方市政当局、妇女组织和民间个人牵头。

首先,将每个郡的各级领导人召集到一起,后又于2006年在每一个郡督办公室为领导人和雇员举办了培训班。

5.在第六条下,报告指出,正式举报家庭暴力事件的数量已从2004年的3 890起增加至2005年的4 348起。与此同时,危机处理中心的数量自198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相对稳定。报告还提到挪威儿童、青年和家庭事务局对危机处理中心不予协助的妇女进行的研究。请问为应对举报增加情况采取了哪些措施,以确保所有妇女都能得到她们可能需要的服务,包括危机处理中心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其他支助服务?

没有理由认为正式举报家庭暴力事件的数量从2003年的3 890起增加至2005年的4 348起是由于暴力增多了。举报数量增多很可能反而表明,受害人报警的多了。2004年建立了一个警方家庭暴力问题协调员制度,而且还努力确保警方在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接触时表现出理解和有洞察力,这都是认为能提高对警方的信任程度的措施。人们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不再讳莫如深,受家庭暴力侵害已不是什么难言之隐。

挪威设有50个危机处理中心,每个郡有1至8个不等。自1986年以来,到危机处理中心寻求帮助的妇女人数一直相对稳定。每年登记留宿的妇女和儿童分别为2 500和1 800人次。2005年的数字为妇女2 287人次,儿童1 753人次。

没有迹象表明挪威危机处理中心的床位不够。不过,为确保所有可能利用危机处理中心的人都能利用,政府进行了若干项调查并提出了报告,目的是制定措施改进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的援助。

挪威儿童、青年和家庭事务局正在编写一份可获性概要,以调查全国所有妇女是否都能向离家相对较近的危机处理中心求助。调查包括距离和路上需要的时间等能否求助的地理因素,以及开放时间、交通、中心的规模、市场营销等影响求助的条件。

此外,作为政府《禁止家庭暴力行动计划》(2004-2007年)中的一项措施,挪威危机处理中心秘书处和残疾妇女网络就市政当局援助被殴打的残疾妇女的情况,包括求助危机处理中心的可能性,展开了调查。

2006年秋,挪威儿童、青年和家庭事务局提出了一份报告,其中对危机处理中心打发走的妇女进行了研究。在2005年秋季的三个月中,挪威的每个危机处理中心都参加了一个为期三个月的项目,即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危机处理中心、只能转送其他支助部门的所有妇女都进行登记。该报告得出结论,每年至少有15%到危机处理中心避难的妇女被打发走。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妇女有各种心理疾病和(或)吸毒或酗酒,或者没有遭到暴力。为其中71%的妇女提供咨询后才让她们离开,或将其转送其他支助部门。

政府新的《禁止家庭暴力行动计划》将于2007年开始执行,在制定其中的措施时会考虑到所有调查和报告的结论与建议。

我们过去一直在,而且现在仍然在全国五个区域建立区域暴力和创伤应激问题资源中心。这些中心将通过提供相关资料、咨询和能力发展服务来协助支助服务部门,帮助在各区域的有关合作方之间建立网络联系,从而在改进对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的援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政府在其政治纲要(《Soria Moria宣言》)中宣布,它要加强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行为的工作。作为这项工作的一部分,成立了一个部委间工作组,审议依法确定危机处理中心提供的服务问题。

6.请提供资料,说明在过去四年里每年被亲密伴侣(丈夫、前夫和同居者)杀害的妇女人数。

在过去四年里每年被亲密伴侣(丈夫、前夫和同居者)杀害的妇女人数如下:

2003年——9人(挪威共有44人被杀害)

2004年——5人(挪威共有32人被杀害)

2005年——9人(挪威共有29人被杀害)

2006年——7人(挪威共有33人被杀害)

7.委员会在先前的结论意见中敦促缔约国对举报强奸案件审理和定罪率极低的原因进行研究和分析。请提供资料,说明检察长对强奸案判决的研究。请说明工作小组对强奸案调查和起诉质量审查的结果如何(第六条)?

检察长对自2003年初起的两年半时间里最后宣判无罪的强奸案中在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判决书进行了研究。一个工作小组审查了这些案件中调查和起诉的质量。最后报告于2007年2月出台。

报告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说明在该期间内共举报了2 600起强奸案。其中428起,即16%的案件提起了诉讼,而在这428起案件中又有316起案件以定罪结案。因此,在84%的案件中都决定不提起诉讼。

工作小组得出结论,挪威有关强奸案的调查和起诉质量通常是相当高的,但是也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对于强奸和强奸受害人的消极的、不当的态度以及有关她们的荒诞说法影响了一些案件的结果。这种荒诞的说法举例如下:

·只有某种女人会遭到强奸——道德高尚的妇女不会遭到强奸;

·许多妇女谎报遭到强奸;

·强奸是受害人不认识的人干的;

·强奸必然采用极端暴力;

·妓女不会成为强奸受害人;

·强奸不会在夫妻之间发生。

报告指出,某些警官、检察官或法官可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持有这种荒诞的看法和态度,这种态度可能影响办案方法。

工作小组提出了一些加强强奸受害人地位的建议。提出的各种措施旨在提高有关专业群体,如警官、检察官和法官的业务能力。为了改进处理强奸案的方法,确保所采用的程序连贯统一,报告建议,在每个警区都指定性犯罪问题协调员或性犯罪问题小组。另外,工作小组提出编写一本电子版的警察手册,以便改进处理强奸案的方法。

司法和公安部会同国家警察局,正在考虑如何贯彻落实这些建议。

8.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第15段)在2005年5月的结论意见中指出,仍未制定关于家庭暴力的具体法律,建议制定专门的法律。请说明就该建议采取了哪些后续步骤,在讨论出台相关法律规定方面遇到的任何挑战。请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说明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刑法》第219条的内容以及落实独立的暴力侵害妇女问题委员会报告所载建议的现况。

暴力侵害妇女问题委员会在第2003:31号报告《有权利过没有暴力的生活》中建议,在《民事刑事总法典》中增加一个有关侵害妇女的家庭暴力的新条款。司法和公安部就2003年12月8日的公开听证会发出告示,要求出席者对委员会增加一个有关侵害妇女的家庭暴力的新刑事条款的建议加以评论。

司法部在第113号议会提案(2004-2005年)(在该文件中提出了一项法案)中提出了一项新的刑事条款。《民事刑事总法典》第219条于2005年12月20日获得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生效:

“对以下人员实施威胁、强迫、剥夺自由、暴力、其他不当的严重虐待或屡次虐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a)前配偶或现配偶,

(b)前配偶或现配偶的直系亲属,

(c)直系亲属,

(d)家里的任何人,或

(e)车里的任何人。

虐待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受害人死亡或其身体健康受到严重伤害的,处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确定虐待的情节是否严重时,应当特别注意虐待是否持续很长时间,以及第232条所述情节是否是现行的。

协助和教唆这种犯罪的,处以同样的刑罚。”

多数情况下,妇女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不过司法和公安部在筹备工作报告中也强调,儿童和老人也可能受到家庭暴力。偶尔,也有男子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因此,该条款在性别上应是中性的。

该刑法条款适用于婚内以及《民事刑事总法典》规定的类似于婚姻的关系和登记的伴侣关系内的家庭暴力。无论是人身暴力还是其他形式虐待,包括精神虐待,都定为犯罪行为。受害人是否受伤决不是定罪的条件。不过,如果犯罪人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最高刑罚可以提高。司法和公安部认为,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特点是复杂多样、屡次施行。重要的是不将家庭虐待看作是孤立事件。因此,第219条规定的一个犯罪条件是,虐待是严重的或屡犯不改的。

第219条第二款在虐待行为造成某种后果——即严重伤害或死亡——时加重了最高刑罚。加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行为人本来能够预见到出现这种后果的可能性,或者在他意识到这种风险后但没有竭尽所能阻止其发生的情况(轻微过失)。如果犯罪行为人故意造成上述后果,则可适用《民事刑事总法典》第231条(对他人的身体和健康造成重大伤害)或第233条(杀人)。

2006年,有470起依据《民事刑事总法典》第219条举报的案件。

为贯彻落实暴力侵害妇女问题委员会的建议,司法和公安部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就在违反探视禁令者的案件中使用电子监视手段(对凶暴的犯罪人的“反向警告”)的试验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报告。要求该工作组就项目中应利用何种电子监视手段提出建议,研究是否需要多种电子监视方案,并就此提出建议。工作组借鉴了瑞典、联合王国、美国和西班牙的经验,这几个国家都曾经试验或者正在试验利用电子手段监视违反探视禁令者。该试验项目将于2008年开始实施。

9.在第六条下,报告指出,防止暴力行动计划强调治疗及惩罚那些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男子。请说明防止暴力行动计划如何推动防止和终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些治疗方案的影响和效力。

挪威暴力和创伤应激研究中心是面向凶暴的犯罪人、目击者或可能遭受暴力侵害者的专业研究和治疗中心。它建于1987年,当时是欧洲第一个男性暴力行为人的治疗中心。作为落实《禁止家庭暴力行动计划》中的部分措施,该中心对“取代暴力”项目提出的治疗方案的影响和效果进行了研究。这项研究将于2007年12月结束。

为了给全国各地的暴力行为人以令人满意的帮助,挪威暴力和创伤应激研究中心对获得服务的可能性进行了研究。此项研究将于2007年5月结束,它将为政府在全国各地进一步发展对暴力行为人的支助和治疗服务提供依据。

10.委员会先前的结论意见提到,到收容所避难的受虐妇女绝大部分是移民,且其人数越来越多,请问可以采取哪些定向措施,全力打击暴力侵害移民妇女行为并向她们提供支助服务?

2004年和2005年,到危机处理中心避难的妇女大约半数是非挪威裔妇女。鉴于为数越来越多到危机处理中心避难的妇女是非挪威裔,政府通过《禁止家庭暴力行动计划》开始实施一个项目,目的是使各地支助服务部门更深入地了解受虐移民妇女的需要。

挪威暴力和创伤应激问题资源中心制定了以三个单元为基础的培训方案:

·面向危机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和配合支助部门人员的研讨会。研讨会重点讨论如何尽量满足少数族裔妇女的需要;

·建立区域指导部门,可能时与区域暴力和创伤应激问题资源中心相结合;

·组织有关方面到少数族裔妇女人数众多、具有做这种妇女工作的丰富经验的危机处理中心“考察访问”。

2005年和2006年,为全国的危机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和协作者举办了大约10场研讨会。这些研讨会侧重于规则、文化知识、自身的态度和做目标群体工作的具体方法等方面。它们还打算建立支助服务部门网络。2007年,将编制一本有关该问题的指南。在制定政府定于2007年出台的、新的《禁止家庭暴力行动计划》中的措施时,将考虑到该项目的建议。

11.请提供现有统计数据,说明向挪威贩入贩出和经挪威中转贩运妇女的人数。这应包括被贩运从事卖淫活动和性工作以及受其他形式剥削者的统计数据,犯罪行为人受惩罚和判刑的统计数据。

2006年,政府通过一项决议,决定设立援助和保护被贩运人口的国家协调机构。该机构于2006年11月开始运作。它隶属于国家警察局,将协助福利部门开展工作,为其提供识别受害人、规划和调动援助和保护部门的方法。

该机构还负责编汇有关被以剥削为目的贩运的受害人的统计数据,以及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受到惩处的犯罪行为人的统计数据。目前尚无收集这类数据的系统。

自2005年1月起,政府资助了一个为被贩运的女性受害人提供安全住所和后续服务的项目。该项目以现有的全国家庭暴力受害人收容所网络为基础,2005年接纳了18名受害人,而2006年接纳了31名妇女。不过,该项目报告说,2006年他们接到了代表总共82名据认为是受害人的妇女提出的请求,但是正如上文所述,只有31名妇女最终接受了帮助。

2006年,法院审理的两起贩运人口案最终判了刑:最高法院对犯有将爱沙尼亚青年妇女贩运到挪威罪的两名男子做出最终判决。他们被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

特隆赫姆区法院以参与该贩运人口网的罪名,判处一名男子有期徒刑两年半。值得一提的是,他还被判赔偿受害人2 260 000挪威克朗。

12.在第六条下,报告指出,挪威有一些没有合法居民身份的贩运活动受害人,他们基本上没有利用延缓期和暂留(45天)的办法。请问有多少贩运活动受害人利用了延缓期?改革援助和保护方案以及延长延缓期计划的现况如何?被贩运妇女是否能以人道主义理由获得居留许可?

2006年12月初,出台了一项新的《禁止贩运人口行动计划》。当月晚些时候,延缓期从45天延长到六个月。因此,没有合法居民身份的推定受害人可以得到六个月的暂时居留和工作许可证。以前,只有一两名受害人利用过45天的延缓期。这主要是由于寻求庇护有经济利益可图,致使受害人决定寻求庇护而不选择利用延后缓期。新的延缓期逐渐发展成为提供可预知、可靠的卫生和社会服务和住宿床位的一种手段。正如有关问题11的部分所述,通过政府资助的项目,为受害人提供了安全住所和后续服务。

除了符合难民地位和庇护条件者外,被贩运的外国国民也可以基于人道主义理由得到居留许可。有几个例子说明,被贩运的妇女基于人道主义理由获得了长期居留许可。

13.请提供资料,说明为防止和惩罚利用妇女卖淫营利采取的措施,以及想摆脱卖淫生活的妇女可以采取的措施。

想摆脱卖淫生活的妇女可以求助于在大城市开展工作的各种外联小组。她们会得到挪威福利系统的服务信息。

国家警察局目前确保各个警区具有处理所有性剥削案件的必要知识和能力。各警察局局长去年参加了有关这一专题的研讨会,目前在挪威各地还在实施一项人力资源开发方案。

在奥斯陆,警方于2007年1月成立了一个新机构,用以加强与妓女的外联工作。目的是加强对皮条客和人口贩子的调查。

14.请说明《外交机构两性平等行动计划》(2002-2006年)的影响,尤其是对外交部总领事或大使等高级职位产生了哪些影响?

《外交机构两性平等行动计划》(2002-2006年)对于外交部总领事或大使等高级职位产生了明显影响。2002年,担任这种职位(使团负责人)的妇女人数约占10%;2005年,占比达到15%,2006年达到20%。这还没有达到行动计划中规定的目标,即25%,但是根据具体预测,到2007年9月,占比将达到26.5%。行动计划中有一些措施旨在鼓励妇女争取担任高级职位,但是在我们不断努力提高这一级的两性平等的过程中,如何为这些职位找到足够的合格女性人选依然是个严重挑战。

15.报告还指出,改变现有的两性权力结构困难重重,主要是因为各政党提名候选人中男子所占比例高达77%。请问缔约国考虑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以实现男女在所有领域各级公共机构中比例平等?

2003年3月,欧洲委员会(挪威是其成员国)部长理事会通过了关于男女均衡参加政治和公共决策的建议(2003年),其中规定两性在政治或公共生活的决策机构中所占比例均至少为40%。

在大部分国家,妇女代表的比例都呈金字塔形。妇女代表在地方委员会中很多,但在区域一级就有所减少,而在国家立法机构和内阁中则更少。不过,挪威的这个金字塔倒过来了。在地方市政委员会中,妇女代表占35.6%,而在国家一级,妇女代表在议会中占38%,在内阁中占47%。

2007年3月,地方政府和区域发展部长启动了一个名为“妇女参与地方政治成就展览室”的项目。这个从2007年延续到2011年的五年期项目的目标是,鼓励妇女作为市议会议员和市长参加地方政府活动。挑选了22个市政当局来检验提高妇女参与程度的各种措施。政府在该项目上支出了2 000万挪威克朗。

地方政府和区域发展部还为以提高妇女参政水平为目的的各种项目提供了资金,目的使妇女能够连选连任或提拔候选人名单上的妇女。

16.《两性平等法》规定,男女在理事会、委员会和董事会等机构任命或当选成员中各占约40%。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各实体可以不执行这项规定?

《两性平等法》第21条规定,在有四名以上成员的所有官方委员会、董事会、理事会、代表团中,男女人数均必须至少占40%。但按比例代表制选举的委员会等机构除外。2005年对第21条进行了修正。现在,只有儿童和平等部才有权准予豁免这一有关代表性别的规则。在2005年进行修正之前,其他有关部委也可以准予豁免这一规则。进行修正的目的是,确保对该项规定作严格狭义的解释。该部曾考虑取消这一豁免规定,不过它最后认为有必要保留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豁免代表性别规则的可能性。根据该项规定,这包括要求达到规定的要求显然不合理的特殊情况。可以适用豁免规则的情况,可能是没有合适的妇女或男子出任某一委员会成员。无法任命有关方面的领导人的情况并不多见。2005年,只有一例豁免该规则的情况,2006年一例也没有,2007年至今也是一例没有。不过,虽然各机构都没有申请豁免,但是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即有些官方委员会、董事会等机构没有遵守第21条规定的要求。反歧视和平等问题监察署一旦获悉不依法任命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就会通知儿童和平等部。

17.报告指出,公共和私营部门中担任管理和决策职务的妇女人数很少。报告称,2004年,所有管理人员中只有29%是妇女,比2001年略有增长。请说明目前采取了哪些措施使妇女有更多机会担任管理和决策级别上的重要职务,以及这类措施的影响。

2006年,私营部门20%的高级管理职务由妇女担任。这意味着比2005年减少了,因为2005年22%的最高层管理人员是妇女。29%的中层管理职务由妇女担任,而2005年的比例是27%。到2007年1月1日,在私营部门上市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妇女占38.2%。

在公共部门,2005年女性领导人的平均比例为35%,但是只有23%的最高管理职务由妇女担任。到2007年1月1日,在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妇女占41.2%。

2005年,挪威地方与区域政府协会提出了到2015年使女性主管人员达到50%的目标。该协会制定了确保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案,请见挪威提交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第61页。

挪威工商联合会制定了各种措施和活动,用以提高妇女担任董事会成员和行政管理职务的人数。这一行动叫作“女性未来”,请见挪威提交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第59页。

除此之后,挪威还通过了要求公共和私营部门的董事会必须两性均衡的立法,请见挪威提交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第61页。结果证明该项立法非常有效。2003年,即该项立法通过的那一年,在上市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妇女只占604%。而到2007年1月1日,在这些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妇女几乎占40%。

挪威创新中心是一家完全国有的不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它提倡对企业经济和挪威国家经济都有好处的全国工业发展战略,帮助挖掘各个地区的潜力,推动创新、国际化和促销。挪威创新中心侧重于提高妇女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并制定了支持妇女作为企业主、企业家、领导人和董事会成员的方案。

18.在北欧部长理事会的指导下,对新媒体对青年人如何理解两性平等、性别和性意识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请在第五条(a)款下,说明研究结果,以及针对研究结论采取的任何步骤或措施。

北欧联合研究活动旨在根据北欧14至18岁青年所述,查明色情制品的消费格局以及青年对于色情制品的态度。该项目的关键是色情制品的扩散问题及其对青年人性别观念的影响。总体而言,围绕该项目出现的情况十分复杂,答案并不简单。

色情制品已成为北欧青年人当中的一个众所周知、争论颇多的现象。北欧青年对色情制品的消费水平参差不齐。他们熟悉各类色情制品,表明自己很有思想,对于所见到的色情制品持批评态度。但同时他们也指出,色情制品消费已成为比较普遍的事情,但是他们继续将它视为对男孩来说比对女孩更“正常”的事情。他们在解释这一点时说,色情制品毕竟是男人为男人编制的。

尽管趋势是朝着正常化的方向发展,但是许多情况表明青年人对待色情制品的态度是相当矛盾的。尤其是在男孩子当中,色情制品一方面在较为私密的环境中起到性启发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被嘲笑、排斥的社会焦点,认为它将日常生活中的性行为夸大了。这种矛盾的态度在参与此项研究中的女孩中并不明显,她们即使对色情制品多少有些兴趣,也会对其持批评态度。

对于色情形象与真实世界的区别,男女青年都相当清楚。他们会对所看到的提出质疑。另外,色情制品并不是出现在缺少影响青年人的其他因素的社会或文化真空地带。不过,列入该项目的许多研究还是表明,青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何为虚构、何为真实的感知并非完全不可能出错。

色情制品令人对于身体的吸引力浮想联翩,常常使人对于身体,特别是其自己的身体应该是什么样的产生扭曲看法。但是,男女青年都表明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而且他们的行动方式多种多样。

19.在第十条下,报告指出,教育制度中的性别角色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市场也是按性别划分的。请提供资料,说明为鼓励青年男女考虑范围更广的教育和职业选择而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影响。

挪威妇女和男子通常会选择传统的教育和职业道路。在技术和科学专业,男子居多;而在教师培训、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性专业中,妇女占大多数。教育制度中性别角色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市场也是按性别来划分的。

由于其选择的教育科目,大多数妇女最终都从事了报酬比男子低很多的工作。对于非传统职业选择而言,妇女选择非传统职业的人数多于男子,因为她们可以获得更多收入。在男女的分配需要较为公平的行业,比如说护士、教师、学前教育等等中,男子可能依然占少数。如果妇女主导的职业与男子主导的职业薪酬不处于同等水平,就很难对按性别划分的劳动力市场提出挑战。男女更加平等的分配目标是薪酬谈判中对于各个社会伙伴的一个挑战。请见附件所载各个教育部门的资料。

20.在第四条第2款和第十一条下,报告指出,2004年平等和反歧视问题监察署收到113起关于歧视孕妇的投诉,比上一年有了明显增长。报告还指出,在申请工作的面试中,很多妇女都被询问她们是否怀孕,或是否计划在未来几年中怀孕。请问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保护孕妇免受直接或间接的歧视以及如何执行《工作环境法》和《两性平等法》?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收集在育儿假期间和育儿假后歧视孕妇行为的数据范围及对这些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进行的分析。

在2000-2005年期间,平等和反歧视问题监察署收到392起关于歧视孕妇的投诉。监察署对其中的261起投诉提供了书面指导。45起投诉被裁定为非法歧视。这些投诉主要涉及任命、解雇/雇用关系和工资的改变。

儿童和平等部2007年启动了一个关于工作中歧视孕妇的研究项目。其目的是为制定和实施防止这种歧视的活动奠定一个良好基础。该项目将于2008年结束。

21.在先前的结论意见中,委员会敦促缔约国制定政策,采取具体措施,加速消除对妇女的工资歧视,进一步研究工资差距的根源,努力确保男女在劳动力市场中享有事实上的平等机会。报告提到建立同酬委员会,该委员会侧重两性平等、同工同酬和其他方面。请说明委员会迄今开展的工作以及委员会建议产生的影响。

挪威同酬委员会由国王于2006年6月16日任命。政府在其政治纲要中宣布,它要奉行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包括两性平等、同工同酬、发展和参加人力资源发展课程的机会均等等重要内容。

如今,挪威男女的受教育年限基本相同,参加工作的妇女比例很高而且还在日益提高,但是分析表明,自从1985年以来,男女每小时的工资率差距没有全面缩小。

同酬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工资差距的根源,调查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缩小男女的工资差距。同酬委员会在工作中将会征求一个咨商小组的意见,该小组由雇主方或雇员方的十个社会伙伴组织组成。今年3月,它举办了一次公开研讨会,目的是开展一场公众辩论。新设的网站www.likelonn.no也是为了相同目的。

该委员会有七名成员,他们都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安妮·恩格尔郡督任委员会主席,她曾经做过政府部长和护士。同酬委员会将至迟于2008年3月1日向政府提出建议。

22.根据报告,2004年女性教授仅占任命教授的16%(第十条)。报告还提到2003年1月欧洲自由贸易区法院就专门拨款聘用女性教授的做法做出的判决,认为该判决违反《欧洲经济区协定》。请说明政府如何利用《公约》第四条第1款和委员会关于暂行特别措施的一般性建议25来提高学术界女性担任高级职位的比例。

在欧洲自由贸易区法院作出判决之后,挪威高等教育机构停止了为任职人数不足的性别保留职位的做法,并且对批准这一做法的《高等教育法》进行了修改。挪威提交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第七次定期报告第48页介绍了政府提高女性担任高级学术职位的比例的方法。该报告中介绍的主要方法是,每个大学都制定了自己的两性平等尺度和行动计划,有两性分配的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措施。正是这些机构自己根据本校的学科、需要和总体方针制定了各种两性平等措施。举例而言,有些大学对各院系任命每一名妇女都给予奖励。有些大学还制定了支持妇女从事研究工作的方案。这些方案可能需要休假、妇女研究金和任命妇女时提供额外资金等措施。

23.2004年,非全日制女工就业不足率为73.5%,而男子为26.5%。委员会在先前的结论意见中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都对妇女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人数过多表示关切。这种现象主要影响女性主导的部门,例如零售业、教育、卫生和社会部门。请问除了报告在第十一条第1款下讨论的立法改革外,政府还采取了哪些措施减低妇女的就业不足率,特别是针对这些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的影响?

我们要澄清有关就业不足的数字。非全时工的就业不足率为:男子16.2%,妇女16.0%(2006年挪威统计)。然而,由于从事非全时工作的妇女比例很高,就业不足对妇女来说更为常见。挪威就业不足的雇员总数为108 000人,其中76%是妇女。

挪威妇女总人口中42%从事非全时工作,而男子的这一比例是12%。挪威妇女参加有酬工作的比例很高。妇女占挪威劳动力的近一半。不过,挪威的劳动力市场有偏见,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女性主导的行业,例如医疗卫生和社会照护、零售业和教育。挪威参加工作的母亲(至少有一个未满15岁的子女)半数在医疗卫生和社会照护或教育部门就业。正如上文所述,妇女从事非全时工作的很多。

挪威政府奉行以两性平等和同工同酬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它希望更多妇女,特别是就业不足的妇女,从事全时工作。作为一项措施,如果市政当局能够提供全时工作而不是非全时工作,挪威政府会为医疗卫生和社会照护行业的雇员支付教育费。

挪威同酬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6月,它负责调查研究采取哪些措施能够缩小男女工资差距。研究表明,如果将典型的女性主导部门的每小时工资率提高到男子的水平,那也会对非全时的比率产生间接影响。

24.请问采取了哪些措施为移民妇女创造更多的经济机会,以及这些措施的影响为何?除语言课外,还为不同经济部门中的非公民妇女提供了哪些培训机会?

政府正在努力营建一个宽容、多样的社会。每一个人都有相同的权利、义务和机会,不论其族裔、背景、性别、宗教、性取向或功能能力为何。政府的社会包容政策目标是,生活在挪威的每一个人都参加社会活动并享有同等机会。政府于2006年11月向议会提交了一份白皮书,其中载有政府提高处于劳动力市场边缘者的就业率和加强对他们的包容的战略和建议。这些战略和建议是为实现政府的政治价值观和抱负而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建议的一部分。措施有多组,有些是针对全体人口的,但也有一些是专门针对移民妇女的。已着手更深入地了解如何减少妇女,尤其是移民妇女参加工作生活的障碍,并为未被新到移民情况介绍课程所涵盖的移民妇女介绍某个资格培训课程的起始点。

除此之外,现已开始执行一项行动计划,强调政府对于有移民背景者的融入和包容问题的重视。这项行动计划包括若干以移民妇女为目标群体的措施。它们是:

·劳动力市场准入课程。目前,移民是劳动力市场准入课程的目标群体。2007年有大约11 800个学习名额,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移民的重视,又为移民提供了1 300个学习名额,并为随访上课人员提供了人力资源。该课程既适合于参加情况介绍课程的新到移民,也适合于需要特别援助的移民。

·不断提供新机会方案。这是一个针对到挪威几年后依然没有与劳动力市场建立长期关系并因而依靠社会救济的那些移民的方案,其特点是根据情况介绍课程的模式举办有酬工作的资格培训。该方案有助于更多移民与劳动力市场建立长期联系。

·继续重视移民的企业经营活动。移民在挪威创建的新企业为社会价值的创造做出了积极贡献。划拨了200万挪威克朗,用来资助移民经营企业的试验项目,并深入了解如何推动移民的企业经营活动。

行动计划中的有些措施针对所有移民人口,但是妇女也会从中受益:

·招聘更多具有移民背景的人员到公共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企业的措施。

·加强情况介绍课程中对工作的侧重。

·加强基本工作能力的训练课程。

·对寻求庇护者的挪威语培训。

·包容具有移民背景的青年人的措施,例如增加给语言上属少数的学生比例高的学校的拨款,突出好的榜样,加强有贫困问题的城市社区。

最后,妇女还受益于近两年采取的增加就业机会和继续受教育机会的措施,例如:

·针对18至55岁需要基本资格的新到移民及前来与他们团聚的家庭成员的入门课程(《引导法》)。计划将情况介绍课程与上课者有资格得到的经济利益结合到一起。妇女在与男子平等的基础上参加该课程,而且结果证明,给每一个人的利益对于具有移民背景的妇女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该课程的目的是使相关人员基本掌握挪威语,了解挪威社会并为参加工作和(或)继续教育做准备。应对该课程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每个人的能力和需要。课程最长可达两年,另外还有一些假期。市政当局应为居住在本市的新到移民尽快,至迟在该人在本市定居后三个月内提供有关课程。

·从2005年9月起,《引导法》还对参加挪威语培训和社会研究的权利和义务加以规定。免费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已经获得居留许可或工作许可的16至55岁外国国民,它们也是申请定居许可的理由。另外,完成300课时也是获得定居许可和挪威公民身份的一个条件。这种培训必须在到挪威后的前三年里完成。除完成这些强制性培训外,有权和有义务参加语言培训的人员如果挪威语掌握得不好,还有机会参加其他培训班。所有培训都必须在到挪威后的前五年里完成。

25.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在2005年5月的结论意见中对青少年进食障碍发病率之高表示关切。请问目前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个棘手问题?为患有进食障碍的青年妇女提供了哪些社会心理支助?请说明开展了哪些提高公众认识的活动,以加大力度打造青年妇女在传媒和广告中的正面形象。

采用了各种方法来提高公众的认识,帮助青年人看清传媒创造的完美形象和正确对待广告宣传的必须具备完美外表的压力。

儿童和青年人

开发了以网络为平台的互动教育工具,其目的在于使中小学生普遍更好地了解传媒和广告(THINK项目)。该项目并未把重点放在进食障碍上,而是旨在使中小学生能够看穿广告和传媒中创造的完美形象,使他们了解商业作品是如何降低他们的易感性的,为他们树立起信心(www2.skolenettet.no/tenk/)。还在面向青年人的其他公共网站(www.ung.no)上讨论了相关问题。

家长

制定一项关于媒体上男女儿童的性感广告等主题的讨论方案,供在家长会上使用。其目的是鼓励家长并使他们得以思考和讨论,他们如何能加强子女应对购物、饮食、时尚和消费压力的能力(www.foreldrepraten.no)。

时装业

消费者监察署与广告和时装业的代表合作编制了一个宣传册,其中载有一套对儿童和青年人进行市场营销的导则。进行这项工作是为了提高挪威时装业的道德意识。举例而言,该宣传册中指出,人们应努力通过挑选各种模特来反映出多样的人体形象,并在对儿童和青年人进行市场营销时宣传理想的健康形体。

27.请提供资料,说明奥斯陆大学妇女研究和性别研究中心就强迫婚姻案例研究的成果。还请列入资料,包括挪威境内强迫婚姻方面的统计数据,以及为解决这种现象而采取的措施,并请说明这种措施的影响。

奥斯陆大学妇女研究和性别研究中心就强迫婚姻案例进行的研究报告于2007年2月19日公布,请见随附的关于该项目研究的资料。这项研究报告中有一些数字,但是没有关于挪威境内强迫婚姻方面的官方统计数据。

挪威采取了许多措施打击强迫婚姻。1998年,政府提出了一个为期三年的《防止强迫婚姻行动计划》,其中载有涉及许多领域的40项措施,例如宣传、对话与合作、危机、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条例的修正、研究和文献等方面的措施。2002年,政府提出了打击强迫婚姻的30项新措施。这一次,它们侧重于对青年人的危机援助、提高认识、改善权限与条例规定,请见随附的两项计划。政府计划在暑假前提出一项载有若干打击强迫婚姻措施的新计划。

28.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在挪威寻求庇护的难民妇女的状况,包括这类妇女的人数统计资料以及过去四年的趋势,还请说明她们的经济机会以及如何保护她们免受家庭暴力之害。

2003年,挪威收到15 600份庇护申请,但是其中只有大约25%的申请是妇女提出的。2004年的庇护申请数量明显下降,只有7 900份。其中21%的申请人是妇女。2005年和2006年的庇护申请总数分别为5 400份和5 300份。妇女在成年寻求庇护者中所占比例,2005年大约为34%,2006年为28%。2003至2005年,在挪威根据庇护申请获得居留许可的妇女比例已从2003年的大约40%提高到2005年的62%。这包括给予庇护、基于其他保护理由准予居留或基于人道主义理由准予居留的情况。根据庇护申请获得居留许可的男子数量依然稳定在40%左右。妇女比例如此之高的部分原因可能是,近年来,无论是在挪威还是在国际上,人们都愈发认识到基于性别的迫害。2006年,在所有向挪威申请庇护的妇女当中,69%获得了居留许可,而男子只有50%。在获得难民身份的人当中,2006年妇女占24%,男子占10%。

上述数字摘自挪威移民局公布的统计数字,并未计及移民上诉委员会推翻的决定。

挪威政府继续重点关注基于性别的迫害,并正在起草处理涉及性别诉求案的导则。

29.请提供资料,说明为使挪威于2002年3月5日批准的《公约任择议定书》家喻户晓而采取的措施。

《公约任择议定书》是2004年1月举行的里程碑会议的主题之一。自2000年以来,政府与伞式组织FOKUS及前两性平等中心合作,每年举办一个里程碑会议。FOKUS组织挪威的非政府组织积极参加以妇女为目标的发展合作。前儿童和家庭事务部长Laila Dåvøy高度重视使个人和个人组群能够向委员会提交个人申诉的来文程序。

此外,儿童和平等部印发了一本小册子,其中载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经核准的新译文。

总干事

Arni Hole(签名)

副总干事

Trond Ø. Christensen

附件

关于公共支助部门处理的强迫婚姻案、其发生率和挑战的报告概要

儿童和平等部希望收集挪威境内强迫婚姻发生率方面的资料,以期加强公共支助服务和防范措施。我们的项目谋求确定强迫婚姻案的发生率及一些支助服务中的相关问题,说明这些案件的主要问题以及支助服务部门处理它们的方法。项目重点关注2005和2006两年。

基本数据

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主要包括在市立儿童福利部门(答复率为73%)和国家儿童福利专业人员组织中进行的一项简单问卷调查,以及一项由三个专业机构,即移民局防止强迫婚姻专家组、移民和难民自助组织(Selvhjelp for innvandrere og flyktninger)和红十字会强迫婚姻咨询帮助热线所处理的案件调查。这些机构为强迫婚姻案提供紧急援助和咨询服务,它们因就所处理的案件发表了年度报告因而家喻户晓。传媒常常将这些报告当作强迫婚姻发生率的指示器。另外,还向奥斯陆六个家庭咨询事务所、奥斯陆十所高中的公共卫生护士和学校顾问、奥斯陆九所面向青年人的公共卫生诊所的公共卫生护士、MiRA资源中心等收集了资料,并从危机处理中心的统计数据中提取了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尽管许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很合时宜的重要议题,但是难以确定实际发案的数量。因此,在解释数字数据时务须谨慎。

儿童福利部门的强迫婚姻案寥寥无几,但管制女孩性行为的案件较多

就“强迫婚姻案”而言,各儿童福利办公室在2005年处理的案件涉及45名儿童,在2006年前十个月处理的案件涉及18名儿童,即总计涉及63名儿童。女童明显占多数(83%)。一半以上儿童的家长来自伊拉克、巴基斯坦和索马里,这三个群体的比例大致相同。

关于“在抚养子女中实行专制和管制女孩性行为”的案件,各儿童福利办公室报告说,它们在2005年所处理的案件涉及总共98名儿童,2006年前十个月涉及115名儿童。如果我们将这两类案件合在一起,在所调查期间就有总计276名儿童受到影响,2005年为143名儿童,2006年前十个月为133名儿童。其中多达77%属于“为保护家庭名誉在抚养子女中实行专制和管制女孩性行为”类。到目前为止,其中绝大多数儿童是女孩。这些数字涉及各类案件,包括仅仅收到报告说感到关切、从父母手上接管了照顾子女的责任等情况。

表1:市立儿童福利部门处理的强迫婚姻案以及在抚养子女中实行专制和管制女孩性行为案汇总表(儿童人数)

在其他机构是重要专题,但可资利用的统计数据极少

家庭咨询部门目前接到的可以视为涉及强迫婚姻的咨询极少。不过,奥斯陆的各个家庭咨询办公室对这一问题很关心,认为他们处理家庭矛盾方面的专业知识在此类案件中十分有用。本报告支持这一看法,即应让家庭咨询部门更多地参与处理青年人与家长之间的矛盾,但是要保证青年人的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

奥斯陆高中学校和公共卫生诊所的工作人员也接到了受到结婚压力的青年人的咨询,但是一些公共卫生护士认为在抚养子女中实行严格管制是同强迫婚姻一样大的问题。大部分咨询者是女孩,但是也有男孩受害。来与公共卫生护士谈话的青年人往往感到强烈的忠于家庭的压力,他们在竭力找到一个不需要与家庭决裂的办法。结论是,公共卫生护士、辅导员和高中教师应为处理这类问题做好更充分的准备。相当重要的是,应帮助这些专业人士“发现”处于困境的青年人,而不只是坐等青年人上门。在提供了相关数据的挪威驻外使馆中,只有伊斯兰堡大使馆报告经常有遭到强迫婚姻危险的青年人与它联系。

专门机构处理的各类案件

所审查的数据包括2006年移民和难民自助组织处理的64起“高度危机案”、向红十字会咨询帮助热线的172次“具体咨询”以及移民局专家小组处理的114起案件。红十字会证明自己参与了专家小组49起案件的处理。除此之外,我们发现案件的登记极少重复。绝大多数案件和咨询涉及女童和青年妇女。在所有三个机构登记的案件中,巴基斯坦和伊朗显然是最常见的原籍国。所涉人员67%至90%在15到25岁之间。

该调查以各机构本身所采用的、作为自己统计工作中最重要类别的统计单位为基础,对这个单位(“起”)的定义,机构与机构之间不同。这主要是由于各机构的职能和工作方法不同,因此案件登记和统计的标准也不同。对各机构登记程序的审查表明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但是没有理由说这些机构故意夸大这些数字。

表2:专门机构总览:2006年按性别分列的案件/咨询数量和人数

移民局专家小组

红十字会

移民和难民自助组织

“案件”数

114“起”

172次“具体咨询”

64起“高度危机案”

涉及人数

128

184

74

性别(人数)

114

14

159

25

61

13

性别(%)

89

11

86

14

82

18

MiRA资源中心报告,在2006年前十个月有66起“需要采取后续行动的强迫婚姻”案。目前还没有危机处理中心2006年的数字,但是这些中心2005年记录,有64名留宿者声称强迫婚姻是他们最初在中心留宿的原因。

未记录在案的案件数量可能很大

有关统计工作的讨论得出双重结论。首先,现有的案件统计数据几乎不能说是衡量具体个人问题的一个令人满意的尺度。只要清楚地说明统计的限制条件,这并不是一个大问题,不过,近来这一原则常常遭到违反。第二,重要得多的是,有相当充足的理由认为,真正的问题数量远远多于这些统计数字所显示的。完全有理由说,决不能用登记的案件少这一点来淡化问题的严重程度。这是一个令人不安的迹象,说明现有系统记录的是多么少。问题的根源部分在于青年人不去求助,部分在于没有发现他们。

对专业知识的需求巨大

在儿童福利部门、家庭咨询服务部门、学校辅导员和公共卫生护士中进行的专业知识需求调查的结果十分清楚。这些机构需要而且也想得到更多专业知识,但是必要对培训内容加以更大幅度的调整,以适应个别职业群体的需要。还非常需要对错综复杂的问题和进退两难的处境进行一次深入分析。许多人对该科目感兴趣并取得了相当多的实践经验,但是支助服务部门依然过分依赖于偶然性以及富有献身精神的个人。总的格局是,有这方面经验的人是那些要求提供更多信息的人。此外,调查显示,迫切需要制定工作方法,使这方面的工作专业化。

“强迫婚姻”的范围过于狭窄

“强迫婚姻”这个术语指一个难以界定和揭露的问题,它既是一个问题,也是一起“案件”。此次调查的一个主要结论是,“强迫婚姻”往往成为一个范围过于狭窄的关注点。现在应该着眼于范围更广的多重问题,这些问题可以说是“为保护家庭名誉,特别是女儿的贞操,在抚养子女中实行严格的专制和家长制”。需要帮助的青年人一定要有更多的获取援助的途径。

在抚养子女中的专制和对年轻妇女性行为的管制

管制体现为严格的规则、监督和对违反规范的行为的处罚,但也是对可能引起的反应的一种畏惧。管制的机制和方法包括身心暴力,特别是暴力威胁、骚扰和羞辱,威胁或实际赶出族群,以及“情感勒索”。最严重形式的暴力包括杀人和强迫自杀。除强迫婚姻外,管制还可能包括禁止妇女交某个男朋友或一切男性朋友。就已婚妇女而言,在有些情况下,这是由于家庭或家人反对离婚而被迫违心维持婚姻或忍受婚内暴力或虐待的问题。换句话说,这一问题涉及父母限制子女的自决权、行动自由、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不遭到暴力及其他羞辱的权利。

非政府组织中特别关注的一个不重要的问题

有关这项调查的研究突出说明了在可能被强迫结婚、遭到暴力和管制的青年人现在能够利用的援助中存在的一些普遍缺陷。强迫婚姻问题已列入政治议程达十年之久,但是它依然只是特别关心该问题的人士的一个专题,对它也只是采取特别措施。这个专题基本上是在普通公共支助服务部门之外处理的。在这一领域,非政府组织以项目形式采取的特别措施占主导地位。我们在报告中问挪威政府主要让非政府组织来解决这种严重的虐待和危险处境问题是否是负责任的行为。这不是要批评那些非政府组织,而是要强烈呼吁公共支助部门以协调、可持续的方式开展工作。这样重新分配职责不会使那些非政府组织成为多余,它们的作用反而更具补充性,会成为公共机构的一支重要替代力量。

没有出现在预防暴力的活动中

报告指出了强迫婚姻在传媒上“曝光率很高”但在普通支助服务部门中实际上却极少见这一荒谬现象。特别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形式的暴力和压迫已经成为有关“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儿童的暴力和虐待”等政策领域,乃至整个儿童福利部门中的次要问题。旨在防止“家庭暴力”的各类措施主要针对伴侣间的暴力,而对于女儿或姊妹的暴力则是看不到的。有人说,这一界定已导致在组织上和专家意见中使强迫婚姻弱化,降为一种形式的虐待。儿童福利部门特别呼吁人们更多地关注儿童的最大利益与同家长合作和尽量少用措施的准则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而且必须认识到,在最严重的案件中,儿童福利部门通知家长的法定义务可能会使威胁立即升级。

在与家庭决裂后的后续措施越多,解决模式也就越多

在挪威,害怕或有可能被强迫结婚的青年人要经过漫长的道路,才能获得各种令人满意的支助服务。对于支助服务的内容,我们着重注意了两个可能存在的缺陷:1. 对与家庭决裂的青年人没有后续支助措施,尤其是没有关注他们的精神健康;2. 对不希望或不需要与家庭决裂的青年的帮助有限。需要制定更多处理家庭矛盾的方案,作为帮助青年人与家庭决裂的一个替代或必要补充手段。

建议采取的一些措施

报告提出了一些改进对青年人和家庭的支助服务的措施和行动。特别是,必须加强防止强迫婚姻专家小组,将它从移民局分离出来,使其成为一个负责防止家庭暴力的机构。必须把应急住房的协调工作由非政府组织转交给公共机构,而且必须尽快成立一个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依照报告的一般建议,敦促儿童和平等部参照瑞典进行中的调查所取得的经验,对在抚养子女中实行专制和管制女孩性行为的问题展开调查。本报告附有一项关于能否对包办婚姻中的暴力发生率进行有代表性的问卷调查的备忘录。备忘录中称,虽然进行这种调查是可行的,但是采用何种方法还是一大难题。

高等院校

尽管挪威妇女通常选择传统的教育科目和职业,但是挪威妇女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非常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方面的进步可以看成是一场悄无声息的革命。在30年间,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员中妇女比例逐渐提高,彻底改变了高等教育中两性的比例。现在,在高等院校入学和完成学业的妇女都多于男子。

女孩和妇女现在可选择的职业远远多于过去,以前男性主导的教育科目,如医学和兽医课程,现在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妇女,其比例稳步提高。

如今,在大学的几乎所有重要学习领域,女生都占大多数。但是,自然科学、工程学和工艺技能专业例外,这些专业70%的学生是男生。在卫生和护理专业,80%的学生是女生。

挪威21%以上的妇女接受过大学教育,而男子中这一比例仅为16%。但是,在接受过四年以上高等教育的人群中,男子更多。在25-39岁妇女中,40%以上的人受过大学教育,而60-66岁妇女中的这一比例仅为18%。男子这两个年龄组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差要小得多。在50岁以下的人群中,妇女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高于男子,而在50岁以上人群中,情况正好相反。

1990年和2004年16岁以上的妇女和男子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百分比)

1990年

2004年

教育水平

妇女

男子

妇女

男子

小学

36.3

30.1

21.4

17.6

中学

49.7

53.0

53.9

59.3

四年大学/学院

12.7

11.7

21.2

15.9

四年以上大学/学院

1.3

5.2

3.6

7.2

数学、科学和技术

经合组织对各国攻读数学、科学和技术学科的学生比例进行了比较。挪威属于趋势最不好的国家;近十年来比例大幅度下降。

选择数学、科学和技术专业的挪威女孩和妇女比男孩和男子少许多。这是一个在西方世界很常见的趋势,这方面的兴趣没有增长:近十年来,毕业于自然科学专业和技术专业的女生一直保持在大约25%。在高中教育阶段选择数学、科学和技术的学生大多数通常是为了能够申请攻读有限制条件的课程,例如医学。

政府鼓励在大学选择非传统教育学科的战略

评估申请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时,对人数明显不足的某一性别的申请人可给予额外加分。从2005年1月1日起,选择工程和信息学、农业和海洋学的女生都得到加分。同样,选择动物护理、兽医学的男生都得到加分。教育与研究部还在特殊情况下为一些课程设定了配额限制。迄今为止,已为两个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课程规定了女生的配额。

提高女孩和妇女对于数学、科学和技术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之兴趣的战略

教育与研究部还出台了一个名为“自然选择数学和科学学科——2002-2007年期间加强数学和科学学科的战略”的方案,以促进数学和科学等学科。2006年对这一战略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更名为“2006-2009年战略:共同促进数学、科学和技术发展”。现在,该战略更加侧重于吸引女孩和妇女学习这些学科。包括数学中心(即国家数学教育中心)和“Renate”(即促进数学和科学学科国家工商业联系中心)在内的几个国家级中心都参与了修订工作。这些中心尤其重视提高女孩和妇女对这些科目的兴趣。其任务之一就是增加申请学习和从事数学、科学和技术学科的妇女人数。

两性的数字鸿沟

2004年末,教育与研究部委托有关部门起草了一份报告,这是该部正在实施的数字扫盲方案的一部分。报告的题目是“两性的数字鸿沟”。

挪威国内两性的数字鸿沟:我们知道哪些情况?

主要特点:

·在今日社会中,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已成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日常生活中的常事;

·我们在1990年代中期观察到的两性对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兴趣和利用情况方面的差距,在今天已不多见;

·在每一个性别群体内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情况的差异都很大;

·男女两性都有各种不同的数字能力;

·多数男孩/男子和女孩/妇女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使用上有一些明显不同之处。

要点:

·男女两性在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及数字能力方面存在巨大的变异性;

·我们还无法确定每一个人应掌握哪种数字能力。

我们在中小学学生中发现:

·多数男生和女生在校外使用计算机的时间多于校内;

·家长的教育程度对于男生和女生在家中使用计算机的情况具有影响;

·父亲受过高等教育的男生对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利用最广泛,形式也最多样;

·在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学校中,女生和男生显示他们在这些领域具有相同能力;

·男生在家里用计算机的时间要多于女生;

·无论年龄大小,大部分男生对于计算机游戏的兴趣都比女生浓厚;

·大多数女生都对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进行交流显示出了最浓厚的兴趣;

·许多少女是使用移动技术的高手。

另外,

·男女生之间存在出现数字鸿沟的可能性是因为

■与女生相比,男生在家里更广泛地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利用的形式也更多样;

■父亲的教育程度对于男生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影响很大;

·很少有学校能够让学生以多种方式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从而开发并进一步发展男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能力;

·在投以重资将信息和通信技术广泛、综合用于教学的学校,男女平等方面的成绩也最好。

作为该报告的一个后续行动,教育与研究部将同经合组织合作,安排于2008年春在挪威举行一个关于性别、信息和通信技术与教育问题的经合组织专家会议。

此次专家会议讨论的专题如下:

·在利用数字技术方面的两性差别及其对于教育的影响的知识库。

·出现这些差别的原因是什么?

·无论是在教育战略还是在决策方面,最适宜的应对措施是什么?

高中阶段学科分类选择

教育和职业选择是在教育过程中所形成的。但是,经过十年的小学和初中教育之后,青年人在高中阶段按基础课程进行学科分类选择是他第一次对教育的正式重要选择。这一选择会对学生今后的教育道路产生重大影响,尽管他们也可通过接受基础职业教育取得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

高一学生在课程选择方面的不同不仅体现了这些青少年的兴趣爱好,也可能受到全国各地提供不同种类课程的能力的影响。但是,这方面的统计数字很好地显示出挪威青少年在高中阶段选择不同学科的情况。高中一年级各学科中学生的分布情况表明存在两性差异。选择卫生、社会研究和设计学科的多为女生;而选择建筑、电力和医学学科的多为男生。近几年,两性在各个学科的分布情况基本稳定。从1990年代末到2004年,在两性分布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是环境学、化学和加工业等少数专业。在2000年新增加的媒体和传播、销售和服务等新专业当中,两性较为均衡。

近几年,没有对挪威传统教育选择的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挪威创新、科研和教育研究院在1980年代初期和1990年代进行了几项调查。有理由相信这些调查所发现的结果很多现在也没有大的变化。

为什么女生在高中阶段会做出上述选择呢?1995年所做的一项调查发现了如下结果:

·有可能在她们居住的地方工作。选择普通课程的女生中16%给出了这个理由,而在选择职业课程的男生中34%给出了这个理由。

·为了满足他们对某个学科的兴趣。女生往往比男生更强调这一原因。

·为了找到一份能够发挥他们能力的工作。

·为了找到一份可以接触他人的工作。30%的男生认为这很重要,而有这种想法的女生占60%。

·有可能获得高收入。选择普通课程的男生中60%认为这很重要,而选择职业课程的女生中30%认为这很重要。1980年到1991年,青年人在这方面的偏好有所改变。在1980年选择普通课程的学生中只有20%称高收入重要,而1991年和1995年这一比例为40%。

·为了找到一份可以将儿童保育与工作相结合的工作。选择普通课程和职业课程的男生中均有30%认为这很重要。选择普通课程和职业课程的女生中这一比例分别为40%和50%。

·为了能够帮助他人。选择职业课程和普通课程的女生中分别有50%和40%认为这很重要。选择职业课程和普通课程的男生中均只有20%认为这很重要。

这项调查表明,女生更追求她们对某一特别课程的兴趣爱好。有必要不断地关注青年人的职业选择,鼓励他们拓展感兴趣的学科范围。

学生成绩

自2000年以来,影响挪威教育问题讨论的一个因素是对学生成绩重视程度不断上升。尽管挪威的中小学生和大学生通常做出传统的教育选择,但是女生在学校的成绩通常都比男生好。大型国际调查的统计数字证明,挪威学生高中毕业时的最后成绩不仅显示女生的成绩高,而且还显示女生的成绩比男生的好。这在挪威引起了一场辩论,即是否男生现在是失败者,或者是否挪威的学校更适合女生认知能力的发展。

为了加强性别观点,教育与研究部要求教育局依据目前对男女生教育和职业选择的了解和研究,制定战略促进教育中的两性平等。此项战略还将与其他重要的教育政策目标相结合,比如吸引更多学生学习科学专业,吸引更多男子到日托中心工作和从事教学等。该战略将于2007年夏季制定完毕,其中包括若干2007-2011年的实用性措施:

2007-2011年两性平等战略计划

·在教育和培训局配合下,教育与研究部正在制定;

·于2007年8月启动;

·为期五年;

·国家协调人是教育和培训局;

·侧重于幼儿培训和保育(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培训机构中的0-19岁男女儿童;

·将得到评估。

措施

战略计划的总体目标:

建设一个两性平等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有机会按照其能力和兴趣生活,不论过去对男女两性的期望是什么。

主要目标1

第一个目标是确保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培训机构中的保育、学习和学习环境能够促进男女儿童两性平等。

措施:

·使更多的幼儿园、培训机构和学校将两性平等工作纳入日常活动中;

·提高幼儿园、培训机构和学校创造条件促进男女儿童两性平等的能力。

主要目标2

·学习过程应使男女儿童为教育以及为按照其能力和兴趣选择专业做准备,不论过去对男女两性的期望是什么。

措施:

·帮助儿童和青年不根据性别选择教育和专业;

·招收更多女生学习数学和科学专业;

·加强职业教育中的两性均衡。

主要目标3

第三个目标是促进幼儿园和学校中教职员工的两性均衡。

措施:

·在幼教培训和教师培训中,提高处理性别问题的能力,加强两性平等;

·使更多男子到幼儿园和学校中工作,使更多男子完成教员培训。

下面,我们介绍以前用来在小学、初中和高中加强性别观点的一些战略和指南:

挪威各学校校长负责确保将两性平等工作列为高度优先事项。

教育与研究部编制了一本题为《英俊和美丽》(Kjekk og pen,2001年)的手册。该手册介绍了两性平等方面的情况,并举例说明如何在不同的学科和领域中贯彻性别观点。手册还敦促学校采取适当的措施。这本手册计划作为小学和初中性别主流化工作的指南。近几年还编制了其他几本手册和指南:

·前挪威教育委员会(现在的教育局)和前两性平等中心(现在的两性平等和反歧视问题监察署)共同编制了《青春、电影和性:有关两性平等的教师手册》,分为传媒本、初中本和高中本。该手册特别关注性别角色和相关论题,于2003年8月与教师指南一起出版发行。该手册的目的是让学生们进一步理解不同角色模式,为教师提供这方面切实可行的教育工具,使其能从《英俊和美丽》手册中挑选话题来进行讨论。

·按照卫生和社会事务部的要求,通过与教育、研究与宗教事务部的合作,挪威教育委员会于2001年出版了《伴侣与性:教师资源手册》一书。目的是提高初中教师和医务人员的能力,以便为青年传授关于伴侣、性和避孕的知识。

·作为2000年结束的“自觉教育选择”项目的后续措施,挪威教育委员会为初中和高中辅导员编写了教育和职业咨询手册。目的是鼓励青年人做出不那么传统的教育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