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C/C/OPAC/POL/CO/1

儿童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22 October 200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儿童权利委员会

第五十二届会议

审议缔约国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第八条提交的报告

儿童权利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波兰

1.委员会在2009年9月22日举行的第1436次和第1437次会议(CRC/C/SR.1436和1437)上,审议了波兰提交的初次报告(CRC/C/OPAC/POL/1),并于2009年10月2日举行的第1453次会议上通过了下述结论性意见。

导言

2.委员会欢迎缔约国根据任择议定书提交了初次报告并对问题清单(CRC/C/OPAC/POL/Q/1/Add.1)作出了书面答复。但是委员会对缔约国提交的报告很简短表示遗憾,而且该报告没有遵从任择议定书所提出的报告准则,对于缔约国对问题清单的答复也十分简短感到遗憾。

3.委员会提请缔约国,这些结论性意见应该结合上一次结论性意见来读,上一次结论性意见于2009年10月2日通过,涉及缔约国按照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的任择议定书提交的初次报告(CRC/OPSC/POL/CO/1)。

积极方面

4.委员会赞赏地注意到波兰的法律(1967年11月21日通过的关于捍卫波兰共和国的普遍义务的法律第1节第4条)规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不会强制应征入伍。

5.委员会还欢迎缔约国于2005年2月批准了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的任择议定书。

一.一般性执行措施

任择议定书实施的协调与评估

6.委员会注意到,教育部是负责实施任择议定书的机构。但是,委员会关切的是,教育部要处理任择议定书各项规定所涉及的广泛司法和军事方面,教育部可能面临着诸多挑战。

7.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确保其教育部设立有效的协调机构,使涉及任择议定书执行的所有有关方面,包括民间团体都参与进来。委员会进一步建议,教育部应建立定期评估机制,评估对任择议定书的遵守情况。

传播和培训

8.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为提高公众对任择议定书的认识而正在作出的努力,包括通过研讨会、出版手册以及与国际红十字委员会进行合作等。但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一般公众对任择议定书的认识依然很低。

9.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确保向一般公众,包括儿童在内,普遍宣传任择议定书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二.预防

自愿入伍

10.委员会欢迎在与缔约国进行对话中提供的资料,即缔约国自愿入伍的最低年龄已经提高到18周岁,这是根据一项法律而作的修改,该法律修正了1967年11月21日通过的关于捍卫波兰共和国普遍义务法。

11.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加快这一法案的实施程序,以确保自愿入伍的最低年龄得到提高,确保未满18周岁的人不会参加波兰的武装部队。

公众意识与和平教育

12.委员会欢迎任择议定书已经被列入初中和高中的法定课程“安全教育”中,这一课程与国际法和人道主义法的学习结合在一起。但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这一课题可能在人权教育中得不到应有的份量,一般公众并不了解任择议定书。

13.委员会建议缔约国与民间组织一道:

制定系统的方法,确保在教育系统各个层次就国际法和冲突解决政策以及和平提供一致并全面的信息;

制定并实施培训方案和活动,促进和平及尊重人权等价值观;

进一步作出努力,提高公众对任择议定书原则和规定的认识。

三.禁止以及相关事项

现行的刑事立法和条例

14.委员会注意到,刑法第142条第2款部分实施了任择议定书的规定,它规定禁止部队征召儿童入伍。但委员会关切的是,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这种征召和儿童卷入武装冲突。

15.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在刑法中明确地规定,违反任择议定书规定,征召儿童入伍,使之卷入敌对行动,为犯罪行为,并应加上一项关于直接参与武装冲突的定义。

四.保护、恢复与融合

身心康复方面的援助

16.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对查明有可能在国外卷入武装冲突的儿童情况,缺乏措施方面的信息。

17.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建立一个儿童鉴别机制,包括寻求庇护和难民儿童,他们可能卷入国外的武装冲突。委员会进一步建议,缔约国应采取措施向这些儿童提供适当援助,使他们能够身心得到恢复,并重新融入社会。

五.国际援助与合作

国际合作

18.委员会赞赏地注意到缔约国积极为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作出贡献。

19.委员会鼓励缔约国继续确保其本国人员充分意识到卷入武装冲突的儿童的权利,使本国派遣的武装部队意识到其责任。

六.后续行动和传播

20.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本建议得到充分执行,例如将这些建议发给政府各有关部门、议会以及所有的国内和地方当局,使它们充分考虑并采取进一步行动。

21.委员会建议缔约国提交的初次报告和书面答复以及委员会所通过的相关的结论性意见向广大公众进行宣传,引起普遍的辩论,并能普遍意识到任择议定书、其执行和监督工作。

七.下一次报告

22.根据第八条第2款,委员会请缔约国在其按照《儿童权利公约》第四十四条提交其下一次定期报告时,提供关于实施任择议定书的进一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