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2013年7月8日至26日
与审议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佛得角
会前工作组审议了佛得角的第七次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CPV/7-8)。
宪法、立法和体制框架
1.报告表示,在其编写之时,缔约国正在审查其宪法,以深化性别平等的原则(第89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宪法审查进程。
2.报告表示,部长理事会于2007年批准了《2007-2011年消除性别暴力的国家计划》。请提供资料,说明对该国家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包括该计划如何涵盖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还请提供资料,说明该计划是否已延长至2011年以后。
3.报告表示,在其编写之时,缔约国正在执行一个名为“项目+性别”项目的第一阶段工作,该项目旨在引入体现性别平等的规划制订和预算编制(第130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该项目的执行情况。
4.报告第93段表示,《2005-2011年性别平等国家计划》已得到执行。请提供资料,说明计划执行的成果和实施中面临的挑战,以及《计划》是否已延长至2011年以后。
国家人权机构
5.请告知委员会,缔约国是否设想根据巴黎原则设立一个国家人权机构,以承担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的任务。还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加强国家人权和公民权委员会的授权和职能能力所制订的计划。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6.报告表示,旨在加强治安法官审理性别暴力案件能力的法医心理学项目已经得到执行(第155段)。报告还表示,已经有50名治安法官接受了法医心理学领域的培训,26名法医心理学家获得了直接参与法院工作的认证。请提供资料,说明该项目执行以来所审理的性别暴力案件的起诉数量、定罪和判刑情况,以及发现的暴力犯罪形式。
贩运和利用卖淫营利
7.报告提到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公室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更新国家立法的区域项目(第174段和第175段)。请提供资料,说明该项目的成果以及执行过程中面临的挑战。还请告知委员会是否已经根据该项目的设想,从保护妇女的角度起草了关于非法贩运人口(包括移民)的立法,以及是否开展了政府官员的相关能力建设。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8.报告表示,妇女在议会的任职比例为15.2%,在市政当局的任职比例为22.2%,在政党领导部门的任职比例为21.7%,在雇主组织的任职比例为20.8%(第46段和第47段)。报告进一步承认,妇女在缔约国外交使团最高层职位中的代表性仍然偏低(第190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了提高妇女在政治和公共生活所有领域的参与性,包括对外交和国际事务的参与程度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暂行特别措施。
教育
9.报告表示,尽管缔约国妇女的识字率有所提高,农村妇女的识字率仍然处于64.1%的极低水平(第33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解决此问题采取的措施,包括暂行特别措施。
10.报告承认,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教育系统仍然存在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即女孩通常选择与会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和图像艺术相关的专业,而男孩则更可能选择学习电气安装、民用建筑和机械专业(第215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了落实委员会关于鼓励男孩女孩教育选择多元化,以吸引更多的妇女进入科学和技术领域工作的建议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暂行特别措施。
11.报告表示,2001年出台的关于更好管理在校怀孕问题的准则已被废除,新条例将于2010/2011学年起开始适用,而且新条例将有助于协调妊娠孕产和学业之间的关系(第223段)。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这些新条例的内容,以及新条例的实施对怀孕女孩接受教育所产生的影响。
就业
12.尽管新的《劳动法》第16节规定,根据工作的性质、数量和质量,所有工人都有权得到公平的报酬,新法却并未对同值工作同等报酬的原则做出规定。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是否设想对《劳动法》进行修正,以纳入同值工作同等报酬的原则。
卫生
13.报告表示,由于根深蒂固的陈规定型观念造成女性无力要求采取安全性行为,妇女仍然比男性更容易遭受性传播感染(第265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提高男性和女性对生殖健康权利的认识所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在使用和获得避孕药具方面采取的措施。
14.报告承认,结核病发病率较高(约为每10万居民60人),主要原因是艾滋病毒和艾滋病的流行(第38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防治结核病及艾滋病毒和艾滋病所采取的措施。
农村妇女
15.报告表示,2004年的农业普查表明,“妇女大多为无报酬的家庭劳动力,主要在干旱土地上劳动,而灌溉农场的正式有偿劳动力主要为男性”(第298段)。报告还表示,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覆盖面低于城市地区(第259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了改善农村妇女在所有领域的状况,尤其是在平等获得有偿工作机会,提高经济独立性以及获取卫生设施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婚姻和家庭关系
16.委员会在以往的结论意见中请缔约国采取消除一夫多妻制的措施(第34段)。报告对此问题保持缄默。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为解决一夫多妻制问题采取的措施。
17.报告表示,在其编写之时,缔约国正在起草一项国家家庭计划,并正在对佛得角家庭的状况开展研究,以拟订具体目标和执行措施(第334段)。请提供资料,说明该国家计划的现状、计划的内容以及执行状况。
《公约》第20条第1款的修正
18.请说明在接受对《公约》第20条第1款关于委员会开会时间的修正方面所取得的任何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