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 PD/C/AUS/Q/1

残疾人 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13 May 201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与澳大利亚初次报告相关的问题清单,委员会第九届会议(2013年4月15日至19日)通过

A.宗旨和一般义务(第一和第四条)

1.请提供按智力或精神、心理、听力、视力和肢体残疾分列的澳大利亚残疾人人数的数据,并说明用来确定残疾人的制度,包括土著人民。(第13段)*

2.请说明人权问题联合议会委员会是否设立,并提供有关其提交议会报告的资料,说明国内立法在多大程度上与澳大利亚在《公约》之下所负国际人权义务相符。(第14段)

3.请提供在1992年《残疾歧视法》之下颁布的任何其他标准的资料,以规范和确保在除交通、教育和场所外各领域都不歧视残疾人。(第15和16段)

4.请提供资料,说明对残疾人全国长期照料和支助计划的调查结果。(第28段)

5.请说明关于促进更好地理解人权的一套全面教育举措是否也以无障碍的形式向所有残疾人提供,如手语、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和盲文。(第39段)

B.具体权利(第五条和第八至三十条)

平等和不歧视(第五条)

6.请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澳大利亚为打击歧视残疾人的行为而在移民法和政策方面采取的步骤。

7.请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计划采取哪些措施,处理对残疾妇女和土著人民的交叉歧视的问题。

无障碍(第九条)

8.请提供资料说明交通标准头五年运作情况审查的结果。(第47段)

生命权(第十条)

9.请解释残疾人的监护人或照料者是否有作出终止或取消医治、营养或任何其他维持生命手段的决定的权利。(第52段)

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第十二条)

10.请解释谁来评估某人是否和如何无法就其本人的所有或任何事项或情况作出合理的判断。(第57段)(见关于使用替代决策的附件H)

11.请根据关于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解释性声明,提供自2008年8月16日《公约》生效以来关于对其适用替代决策和强迫治疗的残疾人人数的统计数据。(第9段)

12.现有哪些机制在适用替代决策程序在残疾人的决定、选择和喜好由朗读员、助理、家属和/或监护人替代做出时,保护残疾人免受虐待、剥削和/或忽略?

13.请提供资料说明能力工具包如何得到使用,说明用于保护残疾人免于替代性交流的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标准。(第59段)

14.请向委员会提供资料,说明关于撤消澳大利亚有关第十二条的声明的任何计划。

诉诸司法(第十三条)

15.在联邦司法系统改革2009年9月获得司法保护战略框架之下,诉诸司法的哪些具体方面被作为改进的目标?(第65段)

16.请提供资料说明残疾人及其朗读员获得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情况,(第67段)并说明智力、精神和/或心理残疾者如何也能作为诉讼当事人和证人充分地利用司法制度。(第68段)

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十四条)

17.关于残疾政策和研究工作组,请提供有关其涉及限制性做法的最佳做法框架建议的资料。(第73段)

18.请解释对残疾人,特别是智力、精神或心理残疾者实施非自愿禁闭的标准和程序;迄今为止对其实施此种安置的人数;以及如何能够质疑这种安置决定。请说明如何基于精神疾病实施非自愿禁闭,其适用于哪些类别的精神疾病。(第76段)

19.请提供更多关于从澳大利亚政府着眼于培养年轻智力残疾者的保护性行为和关系技能的尊重关系方案中获益的残疾人人数的资料。(第87(a)段)

20.正在采取哪些步骤,以结束不当使用监狱来管理未被定罪的残疾人,特别是土著残疾人。提出了哪些替代支助和收容办法?

21.政府拟如何管理大量精神残疾者非自愿住院问题?正在采取哪些步骤,对精神残疾者用基于社区的照料办法取代非自愿住院办法?

免于剥削、暴力和凌虐(第十六条)

22.正在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在医院对心理残疾者使用束缚、镣铐和隔离手段?

保护人身完整性(第十七条)

23.请提供自2008年8月16日《公约》生效以来被强制治疗的残疾人人数。(第9、96、97、100段)

24.请告知委员会,采取了哪些措施,讨论澳大利亚关于《公约》涉及残疾人组织的第十七条的声明问题,以及撤消声明的计划。

迁徙自由和国籍(第十八条)

25.请向委员会提供资料,说明是否与残疾人组织讨论了澳大利亚有关《公约》第十八条的声明,以及是否有撤消该声明的计划。

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第十九条)

26.正在采取哪些措施,禁止重新发展残疾人必须在其中生活才能获得支助的“当代机构”?政府如何确保残疾人独立生活的权利?请提供按性别、残疾、年龄和土著人民分列的数据,说明从机构照料向独立生活的转变情况。

表达意见的自由和获得信息的机会(第二十一条)

27.请提供资料说明建立来保障所有智力或精神、肢体、听力、视力和/或心理残疾人言论自由的机制,并说明是否以无障碍形式便利获得公共和私人信息。(第129至133段)

尊重家居和家庭(第二十三条)

28.请提供资料说明根据1961年《婚姻法》用来宣布婚姻无效并确定一成年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无法理解结婚仪式的性质和效力的程序。(第137段)

29.目前根据《对年轻严重或极度残疾者的照料者的临时支助方案》和《年幼残疾者父母时光同伴支助小组方案》,在育儿责任方面需要政府支助的澳大利亚年幼残疾者的父母和照料者的总人数是多少?(第138段)

30.在参议院调查绝育问题之后,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履行其国际人权义务,禁止对实施残疾人非自愿或强迫绝育?

教育(第二十四条)

31.请说明1992年《残疾歧视法》(2009年修订)是否规定所有人均应获得完全无障碍、包容性和高质量的教育,禁止歧视残疾人。(第141段)

32.请提供具体资料说明目前在早期儿童/小学/中学/大学教育/培训就学的智力、肢体、视力、听力和心理残疾人的具体人数,以及由于与残疾有关的原因而无法获得教育/培训的人数。(第143至147段)

33.请提供大学生中残疾学生的百分比。

健康(第二十五条)

34.澳大利亚政府是否根据1992年《残疾歧视法》颁布了获得保健的标准,如在教育、运输和场所方面一样?此种标准是否保障获得完全包容性、无障碍和高质量的保健服务,尊重所有残疾人、特别是精神和/或心理残疾者的身心健全?(第150至154段)

35.是否根据其残疾情况以无障碍形式无歧视地向所有残疾人提供公共健康信息和教育?(第150至154段)

36.澳大利亚政府是否承认“严重精神病患者”是有精神和/或心理残疾的人?精神和/或心理残疾者获得保健服务与获得适应训练和康复服务之间是否有区分?(第155至156段)

37.请提供资料说明澳大利亚政府是否正在确保残疾人、特别是精神和/或心理残疾者有知情的手段获得处方治疗药物。是否有监督机制保护残疾人不被强制用药以控制其行为?(第99、155、156段)

38.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改革精神保健服务而采取的步骤,特别是计划的有关精神保健的额外主动行动。(第156段)

39.请提供资料说明保健和保险领域有哪些防止歧视残疾人的法律措施。

适应训练和康复(第二十六条)

40.请提供资料说明澳大利亚政府为将残疾医疗模式转变为基于人权的办法和做法而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在针对智力或精神残疾和/或心理残疾人的适应训练和康复服务方面。(第157段)

41.请具体说明为所有残疾人提供适应训练服务的框架工作方案,及其基于人权的办法和做法有何独特之处。(第157段)

工作和就业(第二十七条)

42.请说明合格的残疾专业人员或其他工人是否被允许在不受妨碍和不受任何形式歧视的情况下从业。(第164段)

43.请提供资料说明评估由于残疾而达不到全额生产能力工人比例工资的工具,特别是基于生产力的工资评估程序。(第164段)

44.还请提供与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相比较的在澳大利亚残疾企业工作的残疾人人数统计数据。(第167至169段)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第二十九条)

45.请提供资料说明将某选民从选民名册上除名的评估程序,以及是否有可能对其提出质疑。请提供根据这一程序将其从选民名册上除名的残疾人数的数据。(第178段)

46.请提供资料说明“协助残疾选民”是否涉及确保残疾人知情地投票,包括智力或精神和/或心理残疾者;确保他们有充分手段以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模式、手语和盲文等无障碍形式获得选举信息。(第180至182段)

国际合作(第三十二条)

47.请说明,在规划与伙伴国家的残疾包容项目时,残疾人在多大程度上发挥领导作用。

国家实施和监测(第三十三条)

48.请评价,在准备批准进程、以及在国家执行和监测《公约》方面提供政府和残疾人及相关组织合作框架方面,与残疾人、特别是精神和/或智力残疾人直接磋商的情况。还请具体说明是否直接与智力、精神和/或心理残疾人协商及其是否参与。(第212和213段)

C.残疾妇女和儿童(第六和第七条)

残疾妇女(第六条)

49.请提供关于残疾妇女和女童遭受暴力侵害和交叉歧视的数据。请解释国家残疾人战略如何处理逃离家庭或家庭暴力的残疾妇女和女童的特殊需求。(第194段)

残疾儿童(第七条)

50.请解释如何确定有效保护残疾儿童方面的不足(例如缺乏家长育儿技能、社会网络资源短缺、机构支持不足等)。(第197段)。还请提供资料说明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可获得哪些类型的社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