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 PD/C/AUT/Q/1

残疾人 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8 May 201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委员会第九届会议(2013年4月15日至19日)就奥地利初次报告通过的问题清单

A.宗旨和一般义务(第一至第四条)

宗旨(第一条)

1.奥地利初次报告解释说,奥地利政府打算为残疾人制定一项国家行动计划。委员会认识到这项国家行动计划将于2012年8月通过,它载有2011-2020年奥地利残疾人政策指南。请解释奥地利联邦结构的各级别如何执行该国家行动计划。此外,关于在许多领域(特别是在反歧视领域)与欧洲联盟共同管辖的问题,请参阅欧洲联盟关于统合政策、结构基金相关方案的立法中与该国家行动计划有关的内容,因为欧洲联盟本身也批准了该公约。

定义(第二条)

2.奥地利的初次报告(第18-24段)对“残疾”规定了一系列的定义。这些定义摘录自关于残疾人的各种法律。这些定义似乎围绕残疾问题的旧医疗模式。请解释这些法律是否适用于在智力和/或心理上有残疾的人。还请解释是否已经考虑对残疾采取一种全面的法律定义。

3.报告(第31段)指出,《奥地利宪法》第8条第3款对奥地利手语作出了规定,手语被认为是一种独立的语言。请详细说明为支持教育机构及要求使用官方语言的公共服务部门教授和使用奥地利手语而采取的措施以及用手语传播信息的情况。

一般性义务(第四条)

4.关于在根据《公约》第四条第3款执行与残疾人有关的立法和政策方面如何与残疾人及其代理机构协商的问题上,请提供比上述报告第46段更加详细的情况。

5.如报告(第3段)所解释的那样,奥地利是一个联邦制政体,由联邦政府、州和地方当局组成。请表明这三级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框架是否符合《公约》。请讨论将《公约》译成德语的问题。请解释为何将“列入”(inclusion)译成“融入”(integration)的问题。请告诉委员会民间社会是否参与了翻译活动。

B.具体权利

平等和不歧视(第五条)

6.报告(第51段)指出,各州已通过了在就业以及可能在其他领域禁止歧视的法律。请进一步说明这些法律的情况以及是否所有州都通过了禁止歧视的法律。

7.《公约》第五条第3款规定提供合理的便利。但是,初次报告(第33-34段和第54段)没有全面讨论合理便利的问题。相反,第34段在讨论《反就业歧视法》时似乎表示,雇主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有歧视,即:如果不歧视,“……会给雇主带来不合理的紧张。”第54段讨论了联邦的《残疾人平等法》,该法对以下情况发生的歧视认为可以宽恕,如果会对歧视者产生“……不相称的负担”。请解释这些术语模糊的法律如何符合《公约》所界定的合理便利概念。

8.请按性别分类,提供最新统计数据,说明残疾人在联邦和州一级就就业中的歧视、提供便利和提供货物和服务方面提出的起诉的数量。请具体地按性别分类说明胜诉和获得补救的百分比以及诉讼案件解决的百分比。还请解释法院处理了多少案件,多少案件通过调解得到解释。

提高认识(第八条)

9.请进一步详细说明近四年来执行的提高认识方案的情况(第95-97段)。

10.请详细说明提升残疾儿童和成人在公务员、媒体、公众和家庭中的正面形象而采取的步骤。

无障碍(第九条)

11.报告(第105-108段)阐述了各州的建筑法。请解释这些法律是否适用于私人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造或翻修。请解释为何规定提出公共建筑无障碍申请的最低人数。请解释维也纳市是否在这方面规定了最后期限,因为据报告它致力于制订一项分阶段计划。

12.报告(第109段)讨论了使联邦大楼实现无障碍的分阶段计划。但是,欧洲委员会人权事务专员(CommDH(2012)28,第26段)批评了报告中过渡期太长的问题。请就这个问题提供最新资料。请具体说明实现了无障碍的联邦大楼的数量和比例。

13.报告(第113段)提到了关于工作场所无障碍的项目。是否可以扩大并更新这方面的资料。请解释该项目是否得到了残疾人的评价。

14.报告(第116段和第216-217段)解释了奥地利广播公司和其他公司使电台和电视节目适合于聋哑人接收的问题。注意到了报告中提出的批评(报告第220-222段)。请说明现在能为聋哑人充分接收的广播和电视节目的百分比。

危难情况和人道主义紧急情况(第十一条)

15.请解释奥地利国际灾难救济方针现在是否考虑了残疾人(见第139段)。

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第十二条)

16.奥地利的监护制度似乎是在老一套的代理决策模式下运作的(第140-142段以及第146段)。请解释是否已经采取措施,根据《公约》第十二条,用支持性决策制来替代代理性决策。

17.初次报告(第143-145段)介绍了病人监察员和其他形式的病人代表制的情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医院中,特别是精神病院中的病人监察员和其他形式的援助的作用和工作情况。

诉诸于法律的机会(第十三条)

18.作为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进程的一部分,奥地利于2010年11月8日提交了一份报告(A/HRC/WG.6/10/AUT/1, 第61-62段),报告论述了对警官、法官和检察官的人权培训情况。请解释课程中是否含有残疾人的人权问题。关于报告第155段所载诉诸公正司法制度方面的资料问题,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成熟度,请进一步解释为何只要一名专家成员就足以保障民法诉讼中的未成年人的权利的理由。

人身自由和安全(第十四条)

19.报告(第162段)提到了《住院法》和《护理院居住法》,并称之为“样板”。但是,欧洲防止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委员会提交政府对澳大利亚访问报告中表示,委员会访问了格拉茨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地区精神病院和Kainbach的Johannes von Gott护理中心。报告第133-144段强烈批评了某些做法,特别是限制残疾人的做法。请提供资料,说明当局是否处理了这些批评,如果是,是如何处理的。

免遭暴力和虐待(第十六条)

20.对残疾人的身心暴力和性虐待似乎有所增加(见第172段和A/HRC/WG.6/10/AUT/3,第22段)。请解释为防止身心和性暴力,特别是在一些大的机构中的这种暴力而制定了那些措施。

21.报告(第173-174段)似乎表示,如果监护人同意,就可以未经残疾人的同意对残疾人进行医疗。请提供进一步的资料,说明监护人未经残疾人本人同意允许对其进行医疗的情况。

22.似乎是未经残疾妇女和女孩的同意禁止对她们的绝育,似乎是全面禁止对未成年人的绝育(第229段)。但是,绝育率似乎很高(第175-176段)。请表明过去三年来奥地利被强迫绝育的残疾人数量。请解释为何未经病人同意进行这种绝育手术和强制性流产。

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第十九条)

23.请提供最新数字,说明报告(第183-185段)所述照料措施和社会保障的提供情况。请详细介绍用于体制化服务的预算额,并与用于独立生活服务的预算额作比较。

24.报告(第195段)解释说,联邦劳工、社会事务和消费者保护部/联邦社会办事处在工作场所提供个人援助。在扩大能获得个人援助服务的残疾人类别方面是否有任何计划?

25.请解释采取了哪些步骤确保在生活的所有方面提供全面的个人援助,即对所有残疾人的个人援助(有心理残疾的儿童和个人),这种援助应该是容易获得,以需求为驱动,不管收入如何,组织形式自由选择,与居住地点无关的,而且还包括进辅助团体,以辅助智障者和心理残疾者的日常生活。还清解释如何确保对有关个人的需求作评价,采取哪些步骤核准充足的“个人预算”,以帮助残疾人独立设计和选择个人生活方式。

26.请解释是否有计划使现有的机构实现非机构化,在社区中独立生活(第200-201段)。

个人行动能力(第二十条)

27.请提供资料,说明在增加无障碍交通,包括在旅行方面对无障碍信息,特别是在各州增加无障碍交通方面的计划(第208-209段)。

尊重家居和家庭(第二十三条)

28.请详细说明在性、怀孕和照顾儿童方面对残疾人提供教育的情况(第235段)。

教育(第二十四条)

29.请提供最新资料,按性别分类说明上主流学校的儿童和上特殊学校的儿童的数量。请解释最近几年残疾人上主流学校的比例是否有所下降。

30.儿童权利委员会就奥地利的报告提出的结论性意见对父母可以决定是否送残疾子女到特殊学校的问题表示关注(CRC/C/AUT/CO/3-4,第44-45段)。请解释在协助父母为残疾子女作出这种选择方面有哪些现行措施,包括咨询。

31.报告(第260段)提供了2007年微型普查的数字,表明残疾人完成中学和大学教育的比例太低。请提供这方面的最新数字。请解释在提高残疾人完成中学和大学教育的比例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健康(第二十五条)

32.报告(第271段)提到了关于残疾妇女和女孩问题的维也纳健康论坛。请解释在奥地利其他地区是否有类似的健康论坛。

33.请解释采取了哪些步骤提高实行包容性教育的质量,包括充足充分的个人支持措施(即:材料和人力资源、提供日常照料、由不同年级组成的班级、使用助教、手势语翻译、所有教师(特殊需求方面多教师除外)的义务培训),以及对所有上述事项的预算拨款。

34.报告(第273段)批评了在残疾人的需要方面对医生缺乏培训的问题。请解释在残疾人的需要方面医生和其他保健专业人员可以获得何种培训,特别在集体疗养院和机构中残疾状况较复杂的人方面。

35.制订了哪些措施来确保性卫生、生殖卫生、爱滋病毒、性传播感染等方面的所有的教育、信息、保健和服务能够以适合年龄的方式易于为残疾妇女和女孩所获得?

工作和环境(第二十七条)

36.报告(第288-291段)所述的职业培训措施值得称道。但是,请提供详细资料,按性别分类说明残疾人在就业中的比例,并按性别分类与奥地利人在就业中的比例作比较。请向委员会解释为何保护性工场在近几年里大幅增加的原因。请解释为何没有充分落实其他包容性就业战略的原因。

37.奥地利作为普遍定期审议进程的一部分提交的报告(第114段)介绍说,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必须雇佣一定配额的残疾人,否则会对它们实行税收惩罚。请就这一配额制度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有多少公司按完成了配额,还有多少公司未采纳而付财政罚款?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第二十九条)

38.为全面提高对所有选举和竞选活动的参与程度,并确保无记名投票和残疾人的个人投票权而采取了哪些措施?

C.残疾妇女和儿童(第六和第七条)

残疾妇女(第六条)

39.请提供数据,说明2010年以来举报的对残疾妇女和女孩的各种暴力形式,包括家庭暴力,以及对违法者的起诉、定罪和判刑(见CEDAW/C/AUT/Q/7-8,第8段)。

40.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协助残疾妇女参加奥地利劳动市场而采取的进一步措施(见第83段)。

残疾儿童(第七条)

41.请解释在增加向残疾儿童提供包容性儿童照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见第93段)。

42.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关于奥地利报告的结论性意见(CRC/C/AUT/CO/3-4, 2012年通过,第35-36段)在帮助残疾儿童举报机构,包括移徙收容中心的暴力方面缺乏措施表示关注。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帮助残疾儿童举报暴力和忽视案件而采取了那些措施。

D.具体义务

国际实施和监测(第三十三条)

43.报告(第358-363段)介绍了名称为独立监测委员会的独立机制的作用和工作情况。但是,这个独立机制似乎缺乏《公约》第三十三条第2款所要求的独立性,因为没有充分考虑到“与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有关的原则”(“巴黎原则”)。请解释是否将采取措施加强监测委员会的独立性,使之符合《公约》第三十三条。

44.请提供资料,说明是否有任何州正在建立类似于联邦奥地利独立监测委员会的独立监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