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公约》第22条通过的关于第864/2018号来文的决定*, **
来文提交人: |
N.M. (由律师Alexandre Mwanza/移民彩虹组织代理) |
据称受害人: |
申诉人 |
所涉缔约国: |
瑞士 |
申诉日期: |
2018年3月5日(首次提交) |
实质性问题: |
递解至刚果民主共和国存在酷刑风险 |
委员会已从申诉人处获悉,缔约国主管机关已请他提交新的庇护申请,因为大多数提交给委员会的证据都从未从实质问题角度得到审议,同时,申诉人也已表示自己不再面临递解出境,因此请求停止审议其来文,有鉴于此,在2019年11月15日举行的会议上,委员会认定第864/2018号来文已无意义,决定停止对该来文的审议,同时铭记申诉人若再次面临被强行遣返刚果民主共和国的风险,可再提交一份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