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
第五届会议
2013年11月4日至15日
临时议程项目3
通过议程
临时议程和议程说明
秘书长的说明
1.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第五届会议将于2013年11月4日至15日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举行。第五届会议第1次会议将于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
2.所附委员会第五届会议临时议程和议程说明是由秘书长根据《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编写的。
临时议程
1.第五届会议开幕。
2.为纪念强迫失踪受害者默哀一分钟。
3.通过议程。
4.委员会收到的来文、紧急行动请求和资料。
5.与委员会的工作方法有关的事项:
与《公约》第三十二、第三十三和第三十四条有关的工作方法;
与相关利益攸关方的互动;
批准战略和其他事项。
6.审议《公约》缔约国的报告。
7.关于“强迫失踪与军事司法”的专题讨论。
8.与联合国会员国举行的会议。
9.与联合国各机构和机制以及政府间组织举行的会议。
10.与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举行的年度会议。
11. 与国家人权机构举行的会议。
12.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举行的会议。
13.第六届会议临时议程。
14.加强条约机构的最新情况。
议程说明
1.会议开幕
委员会第五届会议将由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或其代表主持开幕。
2.为纪念强迫失踪受害者默哀一分钟
委员会将为纪念强迫失踪受害者默哀一分钟。
3.通过议程
委员会将审议并通过第五届会议议程。
4.委员会收到的来文、紧急行动请求和资料
委员会将审议委员会收到的涉及《公约》第三十至第三十四条的任何来文、紧急行动请求和资料。
5.与委员会的工作方法有关的事项
委员会将在本项目下特别讨论:(a)与委员会根据《公约》第三十二、第三十三和第三十四条开展的活动有关的工作方法;(b)与相关利益攸关方的互动;(c)鼓励各国批准《公约》的战略和其他事项。
6.审议《公约》缔约国的报告
委员会将在第五届会议期间审议阿根廷和西班牙根据《公约》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提交的报告。
经与委员会协商编写的第五届会议审议报告的暂定时间表如下:
阿根廷(CED/C/ARG/1),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和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
西班牙(CED/C/ESP/1),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和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
根据委员会议事规则第51条,秘书长已将委员会第五届会议计划审议各缔约国报告的日期通知各相关缔约国。
国别报告特别工作组将于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审查并通过关于德国的报告的问题清单。
7.关于“强迫失踪与军事司法”的专题讨论
委员会将在本项目下举行非公开会议,讨论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议题:即“强迫失踪与军事司法”。这个专题与委员会的工作有关,可能在今后的一般性讨论日或今后的一般性意见中得到讨论。
8.与联合国会员国举行的会议
委员会将与《公约》缔约国、《公约》签署国和其他联合国会员国举行会议,与其讨论《公约》的有关议题。
9.与联合国各机构和机制以及政府间组织举行的会议
委员会将与处理有关强迫失踪的问题的联合国各机构和机制以及政府间组织举行会议。
10.与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举行的年度会议
委员会将与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举行年度联席会议,以确保在这两个机制之间开展强有力的切实有效的合作,以避免工作重叠,实现消除强迫失踪现象、确保受害者获得真相、正义和赔偿的权利的共同目标。
11.与国家人权机构举行的会议
委员会将与国家人权机构举行会议,讨论与执行《公约》有关的事项。
12.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举行的会议
委员会将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举行会议,讨论与执行《公约》有关的事项。
13.第六届会议临时议程
委员会将讨论定于2014年3月10日至21日举行的委员会第六届会议的临时议程。
14.加强条约机构的最新情况
委员会将在本项目下讨论与加强条约机构的进程、包括协调工作有关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