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届会议

2015年7月2日至7月24日

临时议程*项目4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 形式歧视公约》第 18 条提交的报告

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第五次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宪法、立法和体制框架

1.委员会指出,2009年多民族玻利维亚国通过了一部新的宪法,其中载有与执行《公约》密切相关的条款,并确立了平等、不歧视和性别平等原则。还指出,已通过重要的立法,以便在缔约国执行《公约》。请向委员会说明,《宪法》的哪些条款和国内立法的哪些条目具体涉及《公约》第1条定义的歧视,并提供这些条款的副本。请具体说明如何将《公约》纳入国内法律并将其适用于公共政策和司法裁决。还请提供资料,介绍为在缔约国宣传《公约》而采取的措施。

2.报告指出第348号法律《保障妇女免受暴力侵害综合法》把性骚扰和杀戮女性定为了犯罪(CEDAW/C/BOL/5-6,第82段)。请说明该法是否明确将所有的家庭暴力行为,包括婚内强奸定为了犯罪。请说明是否已通过条例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及是否向确保在国家、省和市一级执行该法划拨了预算资源。

3.报告指出缔约国已开始修订《家庭法》和《民法典》以修改或废除侵犯妇女权利的条款。报告还提及建议修订《刑法典》,以解决与把家庭暴力、侵犯性自由罪和贩运人口定为犯罪相关的问题,并纳入杀戮女性的法律概念(第57段)。请提供资料,介绍正在进行审查的《民法典》的条款。还请说明缔约国是否打算废除《刑法典》第317条,该条款规定在强奸和其他罪犯案例中,如果犯罪人与其受害者结婚,则不应对犯罪人予以处罚。请提供资料,介绍审查进程的现状以及是否已制定完成审查的时间表。

4.报告提及了机会平等副部长办公室关于新的《家庭法》将男女最低结婚年龄定为18岁的建议(第422段)。请说明该建议的情况和通过此法的时间表。

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

5.缔约国强调由于机会平等副部长办公室(负责提高妇女地位的主管机构)在国家机构中地位不高以及分配给该机构的人力和财政资源不足,因此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比较薄弱(第24段和第25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加强该国家机制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授予该机构决策权并为其提供充足的人力和财政资源,以便将性别平等和不歧视妇女纳入所有政策、战略和方案的主流,并有效执行政府和妇女联合制定的《国家机会平等计划:妇女为适宜生活建设新的玻利维亚》。还请提供最新资料,介绍监测和评价框架、报告制度、该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成果。

司法救助

6.委员会收到的资料显示,由于文盲率高、对其各项权利缺乏了解、缺乏适合其需要的法律援助、对官方司法制度缺乏信任、法律诉讼程序冗长及相关费用很高、距离遥远以及司法机构对《公约》的了解不够,妇女获得司法救助的机会仍然有限。请提供资料,介绍为了让妇女,特别是农村、非洲裔玻利维亚和土著妇女获得司法救助以及以相关语言提高妇女的识字率及对其权利的认识和主张其权利的能力创造必要条件而采取的措施。还请提供资料,介绍针对检察官、法官和律师制定和实施涵盖《公约》所有相关方面的培训方案的情况。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7.报告指出2007-2011年期间,根据1995年第1674号法律(《家庭和家庭暴力法》)提出的控诉量增加了30%(第103段)。请提供最新资料和数据,介绍报告的性别暴力案件,尤其是杀戮女性案件进展情况,以及自2013年3月通过《第348号综合法》以来法院处理的案件的数量及宣判的数量。还请说明是否已采取任何措施,就《第348号综合法》的适用情况为警官和司法专业人员,以及医务人员,包括法医和其他保健提供者提供培训。

8.报告指出应建立专门的法庭来处理《第348号综合法》涵盖的罪行。请说明是否已建立这类法庭并为其履行职能分配了充足的人力、物质和财政资源。还请说明是否已专门任命检察官和法医处理暴力侵害妇女罪行。此外,委员会收到的资料显示,已成立了打击暴力行为的专业警察队伍。请提供资料,介绍为加强这支队伍的技术、人力和财政能力而采取的措施,并介绍该警察队伍在国家警察机构中的地位。还请提供有关该警察队伍已处理的性别暴力案件的资料和数据。

贩运人口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

9.报告表明过去十年,缔约国的贩运人口案件增加了92.2%,其中70%的受害者是儿童、青少年和12至22岁的年轻妇女(第156段)。请提供资料,介绍为加大努力预防并打击贩运和性剥削而采取的措施,如在所有边境地区部署打击贩运机构以及促进区域和国际合作。报告还提及一些被贩运的受害者,由于其贩运受害者的身份直接导致犯下的非法行为而被监禁或判刑(第164段)。请提供资料,介绍为了通过为确认贩运受害者,包括女孩、青少年、年轻妇女和移徙者制定有效的程序预防这些情况并为其提供充分保护而采取的措施。

10.请提供资料,介绍缔约国的卖淫泛滥情况,以及协助愿意离开卖淫业的妇女的相关法律框架和方案。还请说明是否已出台措施处理暴力侵害卖淫妇女的行为,包括为希望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等补救措施的妇女提供支持,并提供数据,介绍控诉、调查、起诉和因剥削和暴力侵害卖淫妇女而被定罪的数量。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11.报告表明在缔约国,妇女在2014年10月立法机构两院选举的参与率达到了49%,并于2012年5月28日通过了第243号法律《打击对妇女的政治骚扰和政治迫害法》。请提供与平等、交替任职和促使立法机构中实现平等的平等权利行动相关的条款的副本。请说明是否已在地方和省一级出台相关规则,并提供有关省长、市长、市和省级议员及省立法议会议员按性别分列的数据。还请提供资料,介绍该法的执行情况并阐明249件关于基于性别的政治迫害和骚扰控诉的情况,并介绍对2012年3月谋杀议员JuanaQuispe案件的调查情况。

教育

12.报告提及了2010年颁布的《“阿维利诺·西尼亚尼–埃利萨尔多·佩雷斯”教育法》,该法是在歧视妇女和土著人民的社会文化模式领域取得进展的主要立法工具(第215段),并提及了《2010-2014年教育部机构战略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推行公平的优质教育,具体方法是优先考虑农村地区和城郊地区的教育覆盖范围,并为妇女、年轻人和土著人受教育和完成学业提供便利(第217段)。请提供反映这些努力的影响的指标,并说明已采取其他哪些措施,如有针对性的奖学金方案和土著语言扫盲培训来消除歧视土著妇女和女孩的陈规定型观念和文化模式。

13.报告表明教育部制定了教师违规和惩治条例,该条例将学生提出的控诉分为轻度、严重或非常严重。对于控诉非常严重的,例如,使用体罚或者精神惩罚的,将施以纪律处分(第258段)。请提供资料,介绍为将严重或非常严重的控诉移交刑事司法机制以确保开展适当调查并起诉犯罪人的程序。还请说明是否为此类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尤其是女孩提供任何保护措施。

就业

14.报告表明《宪法》促进妇女就业,并保证其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均与男子同工同酬。还指出,劳动部负责出台有效机制,以监督现行法规的落实情况并确保不发生就业歧视(第261段)。不过,题为“2007年按性别和经济活动领域分列的就业人口工作收入”的表格显示,劳动力就业市场中男女之间存在严重不平等,尤其是妇女的就业机会有限,并且在几乎所有经济部门都存在很大的收入差距。请提供资料,介绍为解决这些不平等问题以及确保无歧视就业和公私部门同工同酬而采取的措施。

15.报告强调《宪法》和国内立法把家政工作视为一种应当在公共账目中加以量化的财富来源(第286和第288段)。在这方面,已开展了若干活动,包括2010年家庭时间利用情况调查。请提供资料,介绍调查结果并说明调查是否有助于制定确定无偿劳动的经济价值的基本指标。还请提供资料,介绍为确保执行《有偿家政工作管理法》和雇主遵守该法而采取的措施。

16.委员会收到的资料显示,2014年7月通过的第548号法律《儿童法》准许在某些条件下儿童从10岁起开始便可从事劳动。这违反了国际劳工组织的两份文书:《1973年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该法规定最低年龄为14岁,以及《1999年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第182号)。请提供按性别分列的最新数据,介绍从事劳动活动的不满14岁儿童的数量以及为审查立法从而履行缔约国的国际义务而计划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

卫生

17.报告表明平等机会副部长办公室正与妇女组织和卫生部共同拟定关于性权利和生殖权利的法案草案(第119段)。请提供资料,介绍该法的内容、通过该法的时间表及评价该法执行情况的框架。

18.报告指出虽然接受产前护理和由医生接产的母亲的数量增加,但城市与农村地区仍然存在巨大差距(第344-347段)。报告表明孕产妇死亡率也存在类似差距,农村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仍然很高(第350段)。请提供资料,介绍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增加全国,尤其是农村地区获得优质保健的机会,并确保所有妇女,特别是土著和农村妇女享有适当的产前、分娩和产后护理,以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19.报告表明已起草了妇女治疗性堕胎条例草案,并已将其提交多民族立法大会。本法案的目的是在生命、健康和安全等基本权利的框架内规范合法性堕胎(第359段)。委员会收到的资料显示,堕胎权在法律上仍然仅限于强奸、乱伦或妇女健康面临危险等情况,从而导致在发生意外怀孕时会进行不安全的非法堕胎,其造成的死亡占孕产妇死亡率的9.1%。此外,2013年,人权事务委员会对妇女涉嫌非法堕胎的刑事调查案数目惊人表示关切(CCPR/C/BOL/CO/3,第9段)。此类堕胎被定为犯罪对农村和土著妇女具有不利和格外严重的影响。提交委员会的资料显示,缔约国没有保护寻求治疗产后并发症的妇女的隐私,保健服务提供者常常向有关当局举报她们。此外,宪法法院于2014年2月决定废除《刑法典》关于进行合法堕胎需获得司法授权的规定,代之以在发生强奸或乱伦情况下有义务提出刑事控诉。请提供资料,介绍为确保出台有效的适当程序从而向所有妇女,尤其是农村和土著妇女提供在无需担心遭到迫害情况下获得合法和安全堕胎及产后护理而采取的措施。请提供更多资料,介绍法院裁决的具体适用情况以及裁决对强奸受害者获得安全和合法堕胎的影响。

土著和农村妇女

20.报告表明尽管在承认农村妇女的土地所有权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条例的实施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包括个人证件的欠缺可能会限制妇女作为土地所有权人进行登记、将妇女排除在开荒工作之外,出于传统和习俗原因,男子乃至女子本身抵制改变,以及对于办理土地证的规定以及程序不了解等(第393段)。请提供资料,介绍为扫除这些障碍而采取的措施。

对《公约》第20条第(1)款的修正

21.请说明在接受对《公约》有关委员会会议时间的第20条第(1)款的修正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