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

男性

女性所占比例%

《这里是巴林》杂志

6

12

35

《时光》报

16

44

27

《宪章》报

43

81

34.7

《中心》报

22

129

14.5

资料来源:新闻部。

四、对妇女的暴力

(122)

歧视妇女的表现之一就是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这一重要问题无疑得到了巴林各界的重视。这种重视可以通过各妇女组织举办的宣传活动中体现出来。最高妇女委员会也就这一问题做出了很大贡献,它对家庭暴力的案件进行了研究,在这些案件中女性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而理由是他们的丈夫实施暴力。最高妇女委员会与比特拉库关注家庭暴力现象中心签订了谅解备忘录,该中心是由巴林反家庭暴力组织来管理的,谅解备忘录的内容包括委员会向中心提供资金支持,与中心合作通过利用治疗中心的服务来解决家庭暴力现象,此外,双方还合作举办培训班、宣传研讨会,交流与家庭暴力有关的经验和信息。

下列表格说明了对妇女暴力犯罪的形式和数量:

表5:2001 年针对妇女的犯罪

序号

罪名

总数

针对妇女犯罪

%比例

1

殴打

4099

466

11.4

2

强奸

31

31

100

3

侵犯名誉

135

23

17

4

诽谤

1042

218

20.9

5

侮辱

526

109

20.7

6

猥亵

130

21

16.2

总计

5963

868

14.6

资料来源:内政部。

表6: 2002年针对妇女的犯罪

序号

罪名

总数

针对妇女犯罪

%比例

1

殴打

3205

625

19.5

2

强奸

15

15

100

3

侵犯名誉

181

99

54.7

4

诽谤

1056

284

26.9

5

侮辱

687

187

27.2

6

猥亵

50

22

44

总计

5194

1232

23.7

资料来源:内政部。

表7: 2003年针对妇女的犯罪

序号

罪名

总数

针对妇女犯罪

%比例

1

殴打

2070

574

27.7

2

强奸

16

16

100

3

侵犯名誉

66

26

39.4

4

诽谤

670

228

34

5

侮辱

360

131

36.4

6

猥亵

25

12

48

总计

3207

987

30.8

资料来源:内政部。

表8:2004年针对妇女的犯罪

序号

罪名

总数

针对妇女犯罪

%比例

1

殴打

3837

732

19.1

2

强奸

27

27

100

3

侵犯名誉

123

44

35.8

4

诽谤

1354

463

34.2

5

侮辱

1025

206

20.1

6

猥亵

22

11

50

总计

6388

1483

23.2

资料来源:内政部。

第122段-表A

对妇女的暴力犯罪数量统计(2005-2006年)

序号

犯罪类型

2005 年

2006 年

小女孩

成年女性

小女孩

成年女性

1

殴打

30

550

32

542

2

企图殴打

-

10

-

9

3

强奸

1

16

1

11

4

企图强奸

-

7

1

7

5

猥亵

15

40

16

42

6

企图 猥亵

-

3

-

1

7

侵犯名誉(鸡奸)

1

1

1

1

8

诽谤和 侮辱

3

280

2

315

总计

50

907

53

928

资料来源:内政部。

第122段-表B: 巴林家庭暴力统计(2005年)

关于攻击性丈夫的统计数据

年龄组

教育水平

拥有妻子数量

<18

18-21

21-30

30-40

40-50

50-60

>60

未知

总计

文盲

小学

预科

中学

大学

未知

总计

1

2

3

4

未知

总计

6

67

90

57

15

2

8

245

7

30

34

106

30

38

245

189

33

4

19

245

职业

国籍

结婚年限

失业

领养老金的人

工人

上班族

个 体户

专家

未知

总计

巴林

阿拉伯

外籍

总计

<1

1-2

2-4

4-10

10-15

15-20

>20

未知

总计

14

9

36

119

6

22

39

245

231

11

3

245

8

22

25

47

36

14

30

63

245

关于被欧打妻子的统计数据及殴打细节

年龄组

教育水平

国籍

<16

16-18

18-21

21-30

30-40

40-50

50-60

>60

未知

总计

文盲

小学

预科

中学

大学

未知

总计

巴林

阿拉伯

外籍

总计

-

3

29

111

58

37

-

-

7

245

13

24

34

111

33

30

245

199

23

23

245

职业

殴打类型

殴打程度

侵犯发生

.

家庭主妇

工人

上班族

个体户

专家

未知

总计

口头侵犯

人身侵犯

总计

轻度

中度

严重

总计

一次

2.4 次

重复

连续

总计

159

21

38

2

9

16

245

26

219

245

215

26

4

245

130

29

76

23

245

家庭暴力统计(2006年)

关于攻击性丈夫的统计数据

年龄组

教育水平

妻子数量

<18

18-21

21-30

30-40

40-50

50-60

>60

未知

总计

文盲

小学

预科

中学

大学

未知

总计

1

2

3

4

未知

总计

-

-

52

120

96

18

2

23

311

2

27

46

89

43

104

311

275

29

3

-

4

311

资料来源:内政部。

(130)

在伊斯兰法院增设法庭,促进家庭指导部门在法庭中的作用的工作已经展开。然而,仍有必要颁布家庭法,这无疑能减少家庭暴力及针对妇女的暴力事件。

媒体在巴林社会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妇女承受的暴力及后果、如何预防和解决暴力进行了宣传。此外,应为在司法、医疗、社会、教育、警察部门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制定计划,使他们能够用对妇女最有效的保护方式来处理对妇女的暴力问题,还应发挥警察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作用。

二、对妇女的法律保护和制止剥削和贩运妇女

(133)

巴林法律保障妇女维护自身尊严的名誉,卖淫是违法的。巴林王国加入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两个《补充议定书》,即《关于打击海、陆、空偷运移民的补充议定书》和《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巴林还于2006年根据第56号法令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于2007 年根据第10号法令加入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巴林根据第7号法律批准《阿拉伯人权宪章》(2006年)。

三、现状及未来展望

(136)

巴林王国在应对贩运人口尤其是贩卖妇女问题上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成立了由各个有关部委代表组成的打击贩运人口工作组,来制定打击贩运人口的国家战略。巴林还在内政部设立了打击贩运人口处,以通缉嫌犯。巴林立法机构于近期采取了旨在防止人口贩卖的法律(2008年第1号法令)。

用多国语言印制了关于外国女性劳工权利与义务的印刷品,在使馆和入境点发放。劳动部还开通了电话热线接受控诉,提供建议,还任命了多位检察人员监管外国女工的情况。

2. 参与市政选举

(141)

巴林妇女在2002年参加并代表了市政选举,行使其由《民族行动宪章》及修订后《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尤其是实现了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2002 年5 月9 日,31 名女性和275 名男性参加了市政选举,尽管没有一位女性赢得选举,也没有一位女性进入第二轮,但是巴林女性开始作为投票人计算投票比例,第一轮投票中,女性的投票率为51%,第二轮中,女性的投票率为55%。这一比例反映了妇女在政治觉悟上的进步和参与政治活动的愿望。2006 年,巴林女性也参加了选举,有5 名女性候选人、160 名男性候选人,没有女性胜选。

市议会候选人数量和比例(2002-2006年)

(第141段-表A)

女性

男性

数量

%

数量

%

市议会

31

10.1

275

89.9

5

3.1

160

96.9

资料来源:中央新闻局。

2002年市政选举妇女参与水平

(第141段-表B)

男性

女性

49 %

51 %

资料来源:中央新闻局。

(142)

3.参加众议院选举

巴林女性在2002 年作为候选人和投票人参加了众议院选举,共有8 名女性候选人和169 名男性候选人,尽管没有女性在选举中获胜,但是有两名女性候选人进入了第二轮选举,希望在下一次选举中巴林女性能够成功。巴林女性在众议院选举中的投票率达到47.7%。巴林女性也参加了2006 年的众议院选举,女性候选人数量达到16 名,男性候选人为190 名,有一名女性候选人获得议员席位。 9

此外,2002 年有6 名女性被任命为协商会议成员,2006 年有11名女性被任命为协商会议成员,协商会议相当于参议院,共有40 名成员。协商会议与众议院共同参与立法,协商会议具有政治职能。

众议院选举妇女参与水平(2002-2006年)

(第142段-表A)

年份

男性

女性

2002 年

52.6 %

47.4 %

2006 年

49.8 %

50.2 %

众议院席位数量及比例(2002-2006年)

(第142段-表B)

年份

女性

男性

数量

%

数量

%

2002年

0

0

40

100

2006年

1

2.5

39

97.5

资料来源:中央新闻局。

下表按性别说明了在2002年市政及众议院选举的第一、第二轮中候选人的数量和比例。

表9

女性

男性

数量

%

数量

%

市议会

31

10.1

275

89.9

众议院

第一轮

8

4.2

169

95.8

第二轮

2

4.3

44

95.7

资料来源:中央新闻局。

下表按性别说明了在2006年地方及众议院选举的第一、第二轮中候选人的数量和比例。

表10

女性

男性

数量

%

数量

%

市议会

5

3.1

160

96.9

众议院

16

7.7

190

92.3

协商会议中的席位数量和比例

(第142段-表C)

年份

女性

男性

数量

%

数量

%

2001年

4

10.0

36

90.0

2002年

6

15.0

34

85.0

2006年

10

25.0

30

75.0

2007年

11

27.5

29

72.5

资料来源:中央新闻局。

再者,尽管该报告未曾提及巴林妇女参与市政选举的发展情况,但妇女在协商会议中的参与水平显示了妇女在这一方面的进步。

四、迄今为止做出的努力与未来展望

(147)

国家关心各类社会团体的发展,社会发展部专门成立了支持社会团体的中心,支持可以在社会发展领域有所贡献的项目。该中心的成立是为了通过提供技术和培训上的支持,提高社会团体的能力。2006年和2007年,妇女团体分别从政府部门获得了7项和5项拨款。

此外,巴林为实现女性的政治参与而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最高妇女委员会执行了完善的工作计划(鼓励参与政治计划),以提高社会对妇女参与政治的重要性认识,敦促女性行使其政治权力,通过举办论坛和研讨会对女性就政治工作机制及其成功的要素进行培训。

(156)

尽管巴林女性在担任国际代表、参加国际会议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我们注意到,女性参与各政府机构境外官方事务的水平还是很低的,2000 年,有357 名女性被派出,男性为1870 名。2001 年有419 名女性被派出,男性为2 211 人。2002 年,有562 名女性被派出,男性为2649 名。2003 年,有415 名女性被派出,男性为2 213 名,2004 年,有338 名女性被派出,男性为2 227 人。因此,我们应当通过与有关的政府机构和相关部委进行协调,增加女性驻外人员的数量,提高女性的比例。下表显示的是因公派出国及派至巴林各地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比例,各部门、政府组织、机构按2006年和2007年分开显示:

第156段-表A

部门

2006年

2007年

总数

2006年 %

2007年 %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2006

2007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工商部

7

8

8

10

15

18

46.67

53.33

44.44

55.56

内务部

0

8

1

11

8

12

0.00

100.00

8.33

91.67

中央新闻组织

0

2

3

4

2

7

0.00

100.00

42.86

57.14

民政部

6

5

2

4

11

6

54.55

45.45

33.33

66.67

水电部

9

16

5

6

25

11

36.00

64.00

45.45

54.55

教育部

7

16

5

6

23

11

30.43

69.57

45.45

54.55

青年体育组织

5

10

6

8

15

14

33.33

66.67

42.86

57.14

卫生部

28

15

2

5

43

7

65.12

34.88

28.57

71.43

新闻部

5

16

5

6

21

11

23.81

76.19

45.45

54.55

最高司法委员会

2

4

2

4

6

6

33.33

66.67

33.33

66.67

司法部

6

18

11

20

24

31

25.00

75.00

35.48

64.52

劳动部

8

10

8

15

18

23

44.44

55.56

34.78

65.22

土地勘察及登记机构

3

8

4

10

11

14

27.27

72.73

28.57

71.43

法律事务部

2

8

3

12

10

15

20.00

80.00

20.00

80.00

财政部

1

6

2

8

7

10

14.29

85.71

20.00

80.00

市政事务及农业

7

10

9

11

17

20

41.18

58.82

45.00

55.00

国家油气管理局

1

10

2

13

11

15

9.09

90.91

13.33

86.67

社会发展部

7

10

8

14

17

22

41.18

58.82

36.36

63.64

交通部

9

8

8

9

17

17

52.94

47.06

47.06

52.94

劳动及住房部

8

10

8

11

18

19

44.44

55.56

42.11

57.89

总计

121

198

102

187

319

289

37.93

62.07

35.29

64.71

资料来源:民政局。

教育部

(170)

公立学校的注册女生数量占到学生总数的50.2%。2005至2006学年,注册女生数量为64 868名,学生总数为129 110名。同年,私立学校注册女生数量达到了15 542名,学生总数为34 378名。在2002至2003学年,私立学校注册女生的数量为12473名,而学生总数为28055名。

(171)

对女性的教育以及女性与男性在教育上的平等,说明巴林王国重视女性,一贯致力于提高女性的科学文化水平。女性与男性在各学习阶段中的录取程序都是一样的。下表表明了女性在教育领域所得到的重视程度。值得指出的是,巴林连续两年在阿拉伯国家教育的所有发展指标中名列第一,不下于其他那些拥有高指数的国家。根据2007年和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全民教育高层会议公报》,巴林王国也是唯一一个连续两年达到该水平的阿拉伯国家。这个指数代表着一个国家在完成四个全民教育目标方面的地位的一个总体衡量标准,四个全民教育目标即:为全民提供初等教育(用初等阶段的净录取指标表示)、扫除成人文盲(用文盲扫除率表示)、两性平等(用性别平等指数表示)以及教育质量(用持续到小学五年级的指数表示)。

表12:15岁以上的巴林公民的受教育程度(根据1991和2001年统计)

最高学历

男性

女性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1991年

高中

71.70

26124

73.49

22330

专科

9.96

3627

10.78

3275

本科

12.82

4669

12.29

3735

预科

3.15

1148

2.64

802

硕士

1.76

641

0.62

189

博士

0.61

224

0.18

55

总计

100.00

36433

100.00

30386

高中

69.96

43232

70.15

42177

专科

8.98

5550

10.31

6199

本科

13.03

8049

14.34

8620

预科

4.68

2891

3.93

2363

硕士

2.56

1582

0.96

575

博士

0.79

490

0.32

190

总计

100.00

61794

100.00

60124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173)

教育部发布了2004 至2005 学年题为“发展计划的开端年——满足发展需求、向电化教育转变、向全体公民提供教育、消除文盲”的报告,这份报告证明了全面消除文盲、向全体公民提供教育、使公民符合新要求、扩大电化教学的决心,下列统计数据表明了国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第173段-表A:2005至2006学年公立学校从事行政管理、技术和教学工作的职员数目,按性别列示

类别

行政管理和技术工作

教学

总计

2102

10836

女性

1320

6618

男性

692

4218

男女百分比

66

61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第173段-表B:2005至2006学年公立学校中从事行政管理、技术和教学工作的女性职员数目,按教育阶段列示

阶段

数量

小学

666

初中

318

高中

336

总计

1320

男女百分比

66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第173段-表C:2005至2006学年公立学校中女性巴林籍教师的数量

阶段

数量

小学

3434

初中

1587

高中

1490

总计

6511

男女百分比

70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第173段-表D:2005/2006学年公立学校中女性非巴林籍教师的数量

阶段

数量

小学

43

初中

34

高中

30

总计

107

男女百分比

9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第173段-表D:2005/2006学年教育部各部门中巴林籍女性员工的数量

类别

巴林 籍

非巴林籍

总计

教育部女性工作者

678

4

682

男女百分比

43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表16:2005 至2006 学年关于巴林私立学校中教工员额的统计数据

学校类型

性别

教工员额

本国私立学校

男性

246

女性

1031

男性所占比例

19.26%

女性所占比例

80.74%

总数

1277

外籍私立学校

男性

180

女性

1135

男性所占比例

13.69%

女性所占比例

86.31%

总数

1315

侨民学校

男性

8

女性

29

男性所占比例

21.62%

女性所占比例

78.38%

总数

37

男性总数

434

男性所占比例

16.51%

女性总数

2195

女性所占比例

83.49%

教育机构总数

2629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二、《民族行动宪章》和《巴林宪法》中规定的女性受教育权

(174)

《民族行动宪章》和《宪法》保障全体公民不受任何歧视地在各个教育阶段享有教育权,《宪法》第7(a)条规定:“国家重视科学、文学、技术,鼓励科学研究,国家保障公民的教育服务和文化服务,在法律所确定的前几个阶段是免费义务教育,法律制定了消除文盲的计划。”

为了实现《宪法》中的条款,2005年8月15日颁布了《教育法27》(2005年),聚焦于业已取得的成绩,如教育权以及义务教育,同时采纳了未来在教学、学习、培训、继续教育、尊重人才、为有特别需求的人提供教育和适当的计划以及教育的其他基本元素方面的指令,这也为巴林王国的教育目标设定了基本框架和参考点。

《教育法》第2条规定,巴林王国保障所有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法》第6条中的规定肯定了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及巴林王国提供义务教育的职责,规定接受基础教育是年满6周岁的学龄儿童的权利,巴林王国承诺为学龄儿童提供免费教育,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至少执行此教育九个学年。教育部有责任发布必要的决议以管理和实施有关家长和监护人的要求。

《教育法》第9条规定巴林王国学校的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都应是免费提供的。

根据《宪法》中有关扫除文盲的规定,《教育法》第9条规定了成人教育以及扫除文盲是一个国家在提高国民文化、社会和专业水平方面的责任。教育部有责任承担必要计划的实施责任以扫除文盲。

鉴于《教育法》的颁布,教育部已经开始制定适用于《教育法》的必要条款,发布《教育法》的行政法规和决议。

在教学计划和考试方面,巴林的法律没有对男性和女性加以区分,男性和女性在公立学校所缴纳的费用也是一样的。

巴林法律赋予全体公民选择专业的自由,在学习的各个阶段,女性都可以学习男性学习的课程。

三、有读写能力的成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

(177)

由于巴林学校的发展和巴林在消除文盲方面付出的努力,巴林文盲率逐年下降。中央新闻局2001年的统计报告指出:

巴林人口中的文盲率自1991 年至2001 年的十年间有了大幅下降。2001 年,男性文盲率为7.5%,女性文盲率为17%,总文盲率为17.4%。而1991 年男性的文盲率为13.3%,女性文盲率为28.7%,总文盲率为21.0%。17

在10 至44 岁年龄段的巴林公民中,文盲率在降低,这一群体是生产者或未来的生产者,2001 年这一群体的男性文盲率为1.4%,女性文盲率为4.0%,总文盲率为2.7%。而在1991 年,男性文盲率为2.4%,女性文盲率为10.5%,总文盲率为6.4%。18

2001 年,18 岁以上年龄段的巴林公民中有53%获得了高中文凭,而在1991 年,这一数字是39.1%。19

这些数据证明巴林王国对消除文盲问题的重视和关心,巴林王国致力于加强教育,提供一切有利于消除文盲的便利。

表17:15 岁至24 岁年龄段中具有读写能力的人口比例

2001 年普查结果

性别

人口(15到24岁)

能够读写的人口数量

(人数)

能够读写的人口比例

(%)

总指数

总计

82598

82013

99.29%

1

男性

42410

42087

99.24%

女性

40188

39926

99.35%

资料来源:中央新闻局。

四、消除文盲和成人教育

(178)

教育部为两个群体制定了非正规的教育计划,这两类群体是文盲和跨越了文盲阶段但有意愿继续学习的群体。

消除文盲和成人教育中心已经遍布巴林王国,该中心面向从城市到乡村的所有男性,女性公民,教育水平到初中阶段,为免费服务。男性或女性学习者可以在完成强化学习后取得相当于初中的文凭,如果年龄符合可以继续到公立高中完成高中学习。

教育部继续教育司致力于扫除10至44岁年龄段中剩余的文盲人口,根据2001年人口普查,15岁以上人口的文盲率为12.3%,如下表:

表18:巴林15岁以上人口的文盲率(1971年至2001年)

1971年

1981年

1991年

2001年

男性

46.4

25.2

13.3

7.5

女性

76.1

48.1

28.7

17.0

男女合计

61.0

36.6

21.0

12.3

资料来源:中央新闻局。

(179)

考虑到巴林对世界扫除文盲协定的承诺,以及世界各国对降低文盲比例的要求,即2012年的文盲率比2003年的文盲率降低50%,巴林教育部通过颁布《教育法》(2005年)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来降低文盲数量,规定基础教育在6岁到15岁时是义务教育。这是其中一项用来减少国内文盲率,减少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的失学率,以及通过鼓励进入消盲缴入和成人教育中心来降低文盲数量的措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教育部通过各种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来宣传扫除文盲的重要性,各类教育中心,公立学校,健康中心,社会中心,政府机构和相应的民间机构也发起了教育运动。

五、巴林不同教育阶段的入学率

(180)

教育部努力吸收所有适龄儿童,鼓励公民和居民重视对其子女的教育,敦促他们到公立学校学习。教育部为开设针对外国侨民子女,外国劳工子女的私立学校简化程序,以便于他们的子女接受教育。

从1996到1997学年至2005到2006学年的十年间,巴林在小学入学率方面却有了很大的进展。在2005到2006学年,89721名男性和女性学生注册进入公立和私立小学,而在1996到1997学年,这一数字是72876人,即增加了19%。这说明了人们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在提高。

近十年来,公立学校在所有教育阶段都得到了很大发展。在这期间,巴林的学生注册率上升很明显。小学的净入学率达到了99.1%,这一数据使巴林在发达国家中也名列前茅(这一数据指的是小学在册学生数与小学适龄教育人数的比例)。

第180段-表A:巴林公立小学、初中、高中教育中男女生比例

1996/1997学年

2005/2006学年

阶段

男生

女生

总计

女生所占比例

男生

女生

总计

女生所占比例

小学

30517

29910

60427

49.5%

33732

33796

67528

50.0%

初中

13622

13875

27497

50.5%

16189

16170

32359

50.0%

高中

10495

11742

22237

52.8%

14321

14902

29223

51.0%

总计

54634

55527

110161

50.4%

64242

64868

129110

50.2%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第180段-表B:2004至2005学年巴林的教育统计

教育系统新生

女学生

男学生

平等指数

小学

31702

31527

1

初中

15888

15883

1

高中

13637

14600

0.93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第180段-表C:2005至2006学年巴林的教育统计

教育系统新生

女学生

男学生

平等指数

小学

43764

45957

0.95

初中

19471

20270

0.96

高中

17175

16851

1.02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181)

关于小学阶段学习连续性的问题,在公立学校中无法升入五年级的学生比例低于1%,也就是说,巴林小学的失学率非常低,那一部分学生是由于转入私立学校或出国或病假或死亡。所有这些原因都反映失学率较低。

第181段-表A:2005至2006学年政府教育失学儿童的数量(按阶段、失学原因和性别)

失学原因

性别

小学阶段

初中阶段

高中阶段

总计

不愿意继续学习

男性

32

81

169

282

女性

10

31

90

131

结婚

男性

-

1

-

1

女性

-

8

18

26

特殊家庭环境

男性

4

7

14

25

女性

2

4

3

9

家庭教育

男性

-

4

46

50

女性

-

2

19

21

参加工作

男性

1

5

62

68

女性

-

-

2

2

找工作

男性

-

7

28

35

女性

-

-

-

-

参加其他教学计划(非公立学校或成人教育)

男性

-

10

2

12

女性

2

-

3

5

出国

男性

19

20

5

44

女性

25

10

10

45

开除(经常旷课或其他原因)

男性

-

16

282

298

女性

2

2

-

4

死亡

男性

1

3

2

6

女性

2

2

-

4

学习障碍

男性

1

-

-

1

女性

-

2

-

2

健康原因(生理和心理)

男性

3

1

3

7

女性

1

7

12

20

智力障碍和身体障碍(包括被特殊教育学院录取)

男性

3

1

-

4

女性

1

-

-

1

其他

男性

-

-

-

-

女性

4

-

-

4

总计

男性

64

156

613

833

女性

49

68

157

274

总计

113

224

770

1107

失学率

男性

0.2

1.0

4.3

1.4

女性

0.1

0.4

1.1

0,4

总计

0.2

0.7

2.6

0.9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182)

统计数据显示,巴林大学中女生的数量提高(从2004至2005学年提高到12423名,男生的数量为5994名,即女生占在册学生的67.5%),大多数女生集中在工商管理系、文学系、科学系和信息技术系等。

2004至2005学年,阿拉伯海湾大学的巴林学生数量为924名,其中有360名男生和574名女生,他们分布在医学和医学科学系以及高等教育系等。这就是说女生占巴林学生总数的62.12%。女生在医学系中占巴林学生总数大约66.66%,在高等教育系中占巴林学生总数的44%。

在2007到2008学年,女生的数量是240名,而男生是94名。在医药和医学院,女生占所有巴林学生总数的74.9%,在高等教育系中,她们占62.65%。因此,大学中的巴林籍女学生的百分比为71.86%。

(183)

医学院是高等教育中仅次于巴林大学第二大学院,2001至2002学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医学院中的女生数量在增加,在这一年中,各专业的女生数量达到365名,而男生数量为134名。2004至2005学年女生数量为381名,占巴林籍学生的84.26%。

在海湾旅游学院,女生占在校学生的大部分,短期培训班中也是女生占多数。

(184)

在巴林金融学院,2004年,女生的数量为3331名,男生的数量为6418名。2004年,共培训了29名来自外交部的女性学员,占外交部学员总数的74.3%。

在巴林培训学院(该学院负责在巴林所需的职业技术领域对国民进行培训,以实现经济、发展、文化、科技的振兴),在2004/2005学年中,该学院中女性学员的数量不超过学员总数的32%。

(185)

教育部承认教育司继续教育处设有继续教育计划,该计划负责培训无法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它对男性和女性均开放,在2005/2006学年中,男性学员的数量占56.2%,而女性学员的数量占43.8%。

(186)

巴林大学是巴林的官方大学,2001至2002学年各专业女性毕业生占所有毕业生的比例为66%,2002至2003学年这一比例为68%。下表显示了在过去的五年里女性毕业生在所有毕业生中所占的比例:

第186段-表A:过去五年里女性毕业生占所有毕业生的比例

学年

第一学期

第一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二学期

第二学期

夏季学期

夏季学期

夏季学期

女性

男性

女性占总数的比例

女性

男性

女性占总数的比例

女性

男性

女性占总数的比例

2003/2004

884

413

68%

932

565

62%

213

120

64%

2004/2005

814

389

68%

983

492

67%

201

118

63%

2005/2006

705

375

65%

1003

455

69%

137

69

67%

2006/2007

802

331

71%

1016

417

71%

234

116

67%

2007/2008

860

355

71%

原因可能是由于男性进入劳动市场或者加入巴林培训学院的职业培训,在巴林培训学院,女性学员只占当年培训学员的32%,在2003学年年底,女性毕业生只占31%。—

(187)

在上列数据中,我们看到巴林大学教育中女性数量大于职业学院中女性的数量,其原因可能是职业学院所提供的培训计划大多是针对男性而不是针对女性的,在49个培训计划中,只有20个计划是面向两性的,即有59%的培训计划只面向男性,其中有精密仪器、控制、化工、电子、机械等。这就减少了女性受职业培训的机会。高等职业教育也是专门面向男性的,其毕业生一般是为职业教育而准备的。在旅游专业培训方面,女性培训生的比例占学生总数的58%。

2001至2002学年,医学院的女性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85%,在2004至2005学年,这一数字是84%,这说明女性比较喜欢医学专业,其中包括护理(在女性毕业生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药剂学和实验学等。—

(188)

对于在巴林王国以外的教育来说,在阿拉伯国家和其他国家大学和学院中女性学生数量在2001至2002学年占到39%,到2003至2004学年提高到57%,这说明除了在巴林国内女生占很高比例外,在国外的大学中女生也占很高比例,由于社会原因,巴林的家庭希望自己的女孩子接受更高教育。

表22:2001至2002学年各大学,学院女性毕业生比例

巴林大学

阿拉伯海湾大学

医学院

巴林培训学院

阿拉伯国家的大学

其他外国大学

总数

性别

数量

%

比例

数量

%

比例

数量

%

比例

数量

%

比例

数量

%

比例

数量

%

比例

数量

%

比例

男性

721

34

77

35

见第189节的表A至表F

925

5.6

75

51

80

70

1897

6.47

女性

1382

66

141

65

445

5.32

71

49

34

30

2177

4.53

总计

2103

100

218

100

1370

100

146

100

114

100

4074

100

资料来源:民政局。

七、获得高等学位的机会

(189)

女性和男性在大学之后的教育领域和获得专业高等学位方面是平等的,根据2001 年的人口统计数据,女性获得高等学位,如学士学位的比例与男性相近。但是女性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与男性相比是有差距的,这可能是因为女性承担起了家庭的责任,从而无法继续学习。

表23:15 岁以上巴林人口所获各类学位的比例

最高学历

男性(%)

女性(%)

总计%)

只能够读/文盲

7.51

17.03

12.26

能够读写

6.12

6.75

6.44

小学

14.38

10.20

12.30

初中

21.25

17.17

19.22

中专

2.81

2.04

2.43

高中

33.52

32.83

33.17

大专

4.30

4.82

4.56

本科

6.24

6.71

6.47

预科

2.24

1.84

2.04

硕士

1.23

0.45

0.84

博士

0.38

0.15

0.26

其他

0.01

0.00

0.00

资料来源:中央新闻局。

医学院

2005/2006学年学院登记(按学习计划、国籍和性别列示)

第189段–表A

学习计划

巴林籍

非巴林籍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直接护理学士

33

193

226

4

4

33

197

230

辅助护理学士

5

39

44

1

8

9

6

47

53

药理学

2

30

32

2

30

32

实验室

3

39

42

3

39

42

公共卫生

17

7

24

17

7

24

口腔和口腔卫生

2

9

11

2

9

11

普通护理

8

22

30

1

1

8

23

31

特殊学习计划

2

1

3

2

1

3

心理护理

5

1

6

5

1

6

急救护理

2

6

8

2

6

8

心脏护理

6

6

6

6

社会卫生护理

14

14

14

14

助产学

8

1

1

9

9

总计

79

375

454

1

14

15

80

389

469

资料来源:卫生部医学院。

医学院

2004/2005学年毕业生数量(按学习计划、国籍和性别列示)

第189段–表B

规划

巴林籍

非巴林籍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直接护理学士

辅助护理学士

1

20

21

2

2

4

3

22

25

药理学

1

8

9

1

1

2

8

10

实验室

1

8

9

1

1

1

9

10

公共卫生

口腔和口腔卫生

7

7

7

7

普通护理

14

79

93

1

1

14

80

94

特殊学习计划

心理护理

1

3

4

1

3

4

急救护理

1

5

6

1

5

6

心脏护理

2

8

10

2

8

10

社会卫生护理

11

11

11

11

助产学

5

5

5

5

10

10

总计

21

154

175

3

9

12

24

143

187

资料来源:卫生部医学院。

医学院

2004/2005学年学院登记(按学习计划、国籍和性别列示)

第189段–表C

规划

巴林籍

非巴林籍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直接护理学士

16

121

137

3

3

16

124

140

辅助护理学士

4

36

40

3

6

9

7

42

49

药理学

2

28

30

1

1

3

28

31

实验室

3

33

36

1

1

3

34

37

公共卫生

14

14

14

14

口腔和口腔卫生

2

16

18

2

16

18

普通护理

22

88

110

2

2

22

90

113

特殊学习计划

1

1

2

1

1

2

心理护理

1

4

5

1

4

5

急救护理

1

5

6

1

5

6

心脏护理

2

8

10

2

8

10

社会卫生护理

13

13

13

13

助产学

10

10

5

5

15

15

总计

68

364

432

4

17

21

72

380

452

资料来源:卫生部医学院。

医学院

2005/2006学年毕业生人数(按学习计划、国籍和性别列示)

第189段–表D

规划

巴林籍

非巴林籍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直接护理学士

辅助护理学士

2

20

22

1

4

5

3

24

27

药理学

10

10

10

10

实验室

1

12

13

1

12

13

公共卫生

6

6

6

6

口腔和口腔卫生

普通护理

10

30

40

1

1

10

31

41

特殊学习计划

心理护理

5

1

6

5

1

6

急救护理

2

5

7

2

5

7

心脏护理

6

6

6

6

社会卫生护理

14

14

14

14

助产学

6

6

6

6

总计

26

104

130

1

6

7

27

110

137

资料来源:卫生部医学院。

医学院

2006/2007学年学院登记(按学习计划、国籍和性别列示)

第189段–表E

规划

巴林籍

非巴林籍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直接护理学士

65

391

456

6

6

65

397

462

辅助护理学士

8

42

50

6

6

8

48

56

药理学

10

53

63

10

53

63

实验室

3

55

58

3

55

58

公共卫生

17

15

32

17

15

32

口腔和口腔卫生

4

26

30

4

26

30

普通护理

1

3

4

1

3

4

特殊学习计划

1

24

25

1

24

25

心理护理

2

10

12

1

1

2

11

13

急救护理

1

7

8

1

7

8

心脏护理

9

9

9

9

社会卫生护理

20

20

20

20

助产学

15

15

15

15

总计

112

670

782

13

13

112

683

795

资料来源:卫生部医学院。

医学院

2006/2007学年毕业生人数(按学习计划、国籍和性别列示)

第189段–表E

规划

巴林籍

非巴林籍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直接护理学士

8

33

41

8

33

41

辅助护理学士

8

42

50

6

6

8

48

56

药理学

1

10

11

1

10

11

实验室

1

13

14

1

13

14

公共卫生

6

6

6

6

口腔和口腔卫生

2

9

11

2

9

11

普通护理

3

3

3

3

特殊学习计划

心理护理

2

10

12

1

1

2

11

13

急救护理

1

7

8

1

7

8

心脏护理

9

9

9

9

社会卫生护理

20

20

20

20

助产学

14

14

14

14

总计

29

170

199

7

7

29

177

206

资料来源:卫生部医学院。

八、教学大纲、考试、奖学金、留学方面的性别平等

1. 教学大纲

(190)

教学大纲上的两性平等

绝大多数的教科书都是面向两性的,但在小学阶段,诸如编织、洋娃娃、玩具和编织物这样的领域仅限于女性的课程,而木工、电工和矿工等方面的工作仅限于男性。

在职业教育的专业方面,政府部门决定通过在巴林王国采取教育和培训发展举措来确定新的专业。在2007/2008学年,在高中阶段的男女生中引入了进行试用学徒教育,并将在来年推广该试用学徒教育。

(192)

科学、家庭教育和伊斯兰教教育课程包括与生活技能相关的学科。2003年,教育部提出了一个关于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及生活技能教育课程的全方位的概念化框架,包括观念、价值观和生活技能教育的目标、范围和顺序(一到十二年级的学生在个人、社会和健康方面的技能)。

(193)

关于家庭管理方面的必要技能,小学、初中、高中的家庭教育方案都努力让男女学生掌握一些知识、技能和价值取向,以使他们能够生活,能在家庭和社会中进行沟通,能够应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并组成家庭。方案中的课题包括饮食、个人健康、公共健康、环境健康,包括如何管理资金、时间、设备等在内的家庭管理,还包括自我管理、烹饪技能、社会关系技能、儿童教育等。*对女性而言,家庭教育课程自小学四年级开始教授,直至十二年级,对男性而言,该课程目前只在74 所小学校中的28 所开设,开设该课的学校比例为38%,教育部正积极扩大该课程的比例。高中阶段的家庭教育课程是面向两性的。

4.奖学金和留学

(196)

巴林王国鼓励女性通过在国家需要的各专业中获得奖学金和留学名额来继续大学的学习,在竞争奖学金方面主要依靠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男性、女性申请者均有权参与竞争,奖学金和留学名额每年有教育部确定,如下表:

表24:留学和奖学金的比例

时间

性别

留学名额比例(%)

奖学金比例(%)

2001/2002

男性

75.8

51

女性

24.2

49

2002/2003

男性

54.0

65

女性

46.0

35

2003/2004

男性

47.0

59

女性

53.0

41

资料来源:教育部。

第196段–表A:女性留学和奖学金比例

学年

留学名额比例(%)

奖学金比例(%)

2005/2006

51

44

资料来源:巴林教育部教育统计科。

(197)

从上表中我们看到,在2003 至2004 学年,男性和女性在获得奖学金以及留学名额的比例较之此前男性占多数相比已经很接近。在巴林国内的大学以及海湾国家的大学学习是比较容易的,这使得很多女生,特别是来自农村的女生能够继续学习,此外,国王陛下所作的自2001 至2002 学年起降低学费的决定也对学生继续学习起到了鼓励作用,毫无疑问,农村中女生数量的提高将在未来对社会产生影响。此外,王储殿下设立了世界奖学金计划,在过去四年中颁发的奖学金数量为36 个,包括18 个女生和17 个男生,该奖学金是为了帮助成绩优秀但没有资金条件的男性和女性学生出国学习。

下表显示了2006和 2007年出国留学的政府部门职员的人数和百分比(分别按性别、每个部门及政府机构进行统计):

民政局——管理信息体系——范围

2006/2007年度巴林政府海外留学人员总计(按部门和性别列示)

表5

性别

2006

2007

政府部门

女性

4

5

招标委员会

男性

2

8

招标委员会

女性

5

7

民政局

男性

11

12

民政局

女性

28

29

卫生部

男性

30

20

卫生部

女性

36

39

财政部

男性

52

58

财政部

女性

39

42

教育部

男性

80

80

教育部

男性

5

2

司法部

女性

56

45

信息部

男性

48

42

信息部

女性

20

18

劳动部

男性

26

29

劳动部

女性

26

28

法律事务部

男性

30

35

法律事务部

女性

60

60

工程住房部

男性

27

27

工程住房部

女性

12

15

最高司法委员会

男性

25

20

最高司法委员会

女性

13

14

国家油气管理局

男性

21

24

国家油气管理局

女性

4

8

首相法院

男性

8

5

首相法院

女性

10

8

交通部

男性

21

32

交通部

女性

8

6

内阁事务部

男性

6

5

内阁事务部

女性

8

6

外交部

男性

6

3

外交部

男性

6

6

伊斯兰事务部

女性

8

7

中央信息机构

女性

8

5

中央信息机构

女性

6

2

工商部

男性

16

28

工商部

女性

8

6

水电部

男性

6

4

水电部

女性

6

6

社会发展部

男性

4

6

社会发展部

男性

4

8

广播电视公司

女性

2

9

青年和体育组织

男性

6

2

青年和体育组织

男性

2

2

内阁事务副首相阁下

女性

3

2

测量及土地登记机构

男性

3

4

测量及土地登记机构

女性

4

3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门

男性

2

3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门

男性

4

6

首相阁下的文化事务顾问

男性

3

3

首相阁下的安全事务顾问

1663

824

839

总计

表6

2006年

女性

男性

总计

留学职员总数

374

454

828

百分比%

45.17

54.83

100.00

表7

2007年

女性

男性

总计

留学职员总数

370

474

844

百分比%

43.84

56.16

100.00

二、女性与司法

(209)

《司法组织法》(1971年第13号)没有将法官的职务限制在男性身上而排除女性,而是将担任法官职务的大门向男性和女性共同敞开,只要其具备完全的民事资格。2002年第42号的新司法权法也没有将法官的职务局限在男性身上,2003年有4名女性经任命在总检察院工作,其中3位被任命为检察官,另一名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官。此外,还有一些女性在司法和伊斯兰事务部担任职务:1名担任书记员,1名担任公证办公室主任,1名担任公证办公室副主任,6名担任公证员,1名担任记录员。2006年,巴林在民事法院任命了第一位女法官,2007年,巴林任命一位女士担任检察长,同年,任命一位女士担任《巴林宪法》法院法官。2008年2月18日任命一位女士担任下级民事法院的法官。最近,政府部门已经注意到巴林女性加入法律行业(见第209节,表B)的人数有了明显增长,同时,与男性相比,女性助理和副检察官的数量也大大增加了,如下所示:

1. 男性副检察官人数:无

2. 男性副司助理人数:13名

3. 女性副司助理人数:1名

4. 女性副检察官人数:2名

大体上,司法部男女比例增加了,如下所述:

1. 司法部女性人数:189名

2. 司法部男性人数:743名

第209段–表A:巴林籍女性在司法部门中的任职情况

职位

高级民事法院法官

皇家法令第 _号(2006年)

首席检察官

皇家法令第8号(2007年)

副检察官

副检察官

皇家法令第5号(2003年)

少年法庭副检察官

在《巴林宪法》法院担任法官9年

皇家法令第17号(2007年)

初级民事法院法官

2008年2月18日

资料来源:司法伊斯兰教事务部。

第209段–表B:截止2008年的律师人数

执照类型

男性

女性

实习律师

71

111

执业律师

61

61

允许出席上诉法院的律师

129

32

总计

261

204

资料来源:司法伊斯兰教事务部。

(213)

巴林女性比较热衷金融领域的职业培训,因为巴林女性愿意在各类金融单位工作,2001和2002学年,巴林金融学院的女性学生数量分别为3368人和3176人,男性学生的数量分别为3935 人和5545人。2006年,巴林银行金融学院的女性学生数量为1971人,2007年为2443人,在2006年的基础上增长了24%。计算机和计算机应用专业中也有女性学徒,因为她们更喜欢办公室性质的职业。女性工作者中从事金融行业的人数占到2006年总工作人口的36%,该比例在2007年上升了12%(资料来源: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214)

国家承担在医学领域进行培训的责任,巴林已经成立了由卫生部负责管理的医学院,该院每年培养一大批女性毕业生,活跃在诊断、药剂、试验等方面。

2000年启动的女理发师方案也得以扩大。该培训来自贫困家庭的妇女,让她们进入劳动力市场,从事妇女美容美发工作。已有250名妇女从该方案中毕业;目前正在接受培训的有109人。

下表显示了2006-2007年各行业男女学生的人数:

第214段-表A:2006年和2007年完成培训计划的女性人数

编号

课程

社会机构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学生人数

男性

女性

1

药理学文凭( 1 )

医学院

2008/4/8

2008/10/8

13

4

9

2

药理学文凭( 2 )

医学院

2007/3/13

2009/9/13

12

3

9

3

保险文凭(第 1 组)

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3/12/2006

2006/12/9

8

0

8

4

保险文凭(第 2 组)

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2006/11/26

8

1

7

5

保险文凭(第 3 组)

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2007/11/18

2008/11/18

9

9

0

6

车辆车体制造与涂装

Al-Jabiriya 学院

2007/2/12

2008/2/12

12

12

0

7

CTP 培训专员(第 1 组)

巴林培训学院

2006/5/28

2006/12/15

12

2

10

8

CTP 培训专员(第 2 组)

巴林培训学院

2006/6/26

2006/12/25

14

0

14

9

人事专员

巴林培训学院

2006/12/ 8

2007/6/30

15

2

13

10

银行业务课程

巴林培训学院

2006/9/24

2007/2/23

18

7

11

11

玻璃及铝切割( 1 )

Abbar 公司

2006/1/ 8

2007/1/30

5

5

0

12

玻璃及铝切割( 2 )

Abbar 公司

2006/9/19

2007/3/19

8

8

0

13

打字课程( 1 )

Sheikh Khalifa 学院

2006/11/4

2007/1/31

27

3

24

14

打字课程( 2 )

Al-Jabiriya 学院

2007/2/11

2007/6/26

26

7

19

15

账目及票务收入课程( 1 )

海湾航空公司

2007/1/7

2007/10/6

15

4

11

16

账目及票务收入课程( 2 )

海湾航空公司

2007/1/14

2007/10/13

13

0

13

17

账目及票务收入课程( 3 )

海湾航空公司

2007/1/22

2007/10/21

11

6

5

18

英语课程( 1 级)

各个学院

-

-

195

20

175

19

英语课程( 2 级)

各个学院

-

-

167

19

148

20

英语课程

伯利兹国际学校

2006/8/19

2006/11/5

7

0

7

21

Cisco 网络管理课程

Al-Muayyid 学院

2007/4/18

2007/6/18

9

1

8

22

Cisco 网络管理课程

Batelco 集团

2007/8/7

2008/1/31

4

0

4

23

微软注册系统工程师课程( MCSE )

新视野学院

2007/3/11

2007/7/8

10

5

5

24

电气安装技术

Jidd Hafs 学院

2007/4/8

2007/6/28

21

21

0

25

Autocad

Jidd Hafs 学院

2007/4/8

2007/6/28

29

12

17

26

发型设计

Elie et Jean

2007/5/2

2007/8/29

51

0

51

27

地理信息系统

巴林学术研究中心

-

-

16

0

16

28

银行业务研究文凭 -2 级(第 1 组)

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2007/9/24

2009/2

15

9

6

29

银行业务研究文凭 -2 级(第 2 组)

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2007/8/20

2009/2

13

3

10

30

银行业务研究文凭 -3 级

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2007/10/21

2009/2

7

1

6

31

银行业务研究文凭 -4 级

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2007/ 9 /1 5

2009/2

3

2

1

32

银行业务研究文凭

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2007/9/17

2009/9/17

2

1

1

33

会计课程( AAT )

搭桥培训方案中心

2007/7/1

2008/6/30

1

1

0

34

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专业资格课程

巴林大学

-

-

124

45

79

35

重型货车驾驶

Al-Sayyid 和 Said Est. 学院

-

-

29

29

0

36

职业成功技能

巴林培训学院

2007/7/1

2007/9/20

307

38

269

37

工作市场技能

BAPCO

-

-

536

424

112

38

为有特殊需要的人开设的计算机培训课程( 1 )

搭桥培训方案中心

2006/10/7

2006/10/9

20

5

15

39

为有特殊需要的人开设的计算机培训课程( 2 )

Al-Asima 学院

2006/7/15

2006/9/15

19

9

10

40

职业安全和卫生( NEBOSH )

巴林培训学院

2006/7/1

2006/9/21

15

0

15

41

工程专业新毕业生就业和培训

私营部门组织

-

-

27

15

12

42

零售( 51 )

Baisan 学院

2006/3/6

2006/6/14

20

10

10

43

零售( 52 )

Baisan 学院

2006/6/17

2006/9/23

21

7

14

总计

1 894

750

1 144

资料来源:巴林银行金融学院。

第214段-表B:2006至2007年培训方案毕业女生百分比汇总

培训方案总数(包括男性和女性)

43

所有培训方案学生总数

1894

43个方案中男性人数

750

43个方案中男性所占百分比

39.6%

只包含女性的方案数目

36

36个方案中女性人数

1144

包含女性的方案百分比

83.7%

所有培训方案中女性百分比

60.4%

第214段–表C:政府职员接受国外培训课程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按性别、各部门及政府机构统计)

民政局

管理信息系统 – 哈里逊

2006至2007年巴林政府参与巴林国外的学术研究总数

(按部门和性别列示)

部门

2006

2007

性别

招标委员会

4

5

女性

招标委员会

2

8

男性

民政局

5

7

女性

民政局

11

12

男性

卫生部

28

29

女性

卫生部

30

20

男性

财政部

36

39

女性

财政部

52

58

男性

教育部

39

42

女性

教育部

80

80

男性

司法部

5

2

男性

司法部

56

45

女性

信息部

48

42

男性

劳动部

20

18

女性

劳动部

26

29

男性

法律事务部

26

28

女性

法律事务部

30

35

男性

工程及住房部

60

60

女性

工程及住房部

27

27

男性

最高司法委员会

12

15

女性

最高司法委员会

25

20

男性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理机关

13

14

女性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理机关

21

24

男性

首相法院

4

8

女性

首相法院

8

5

男性

交通部

10

8

女性

交通部

21

32

男性

内阁事务部

8

6

女性

内阁事务部

6

5

男性

外交事务部

8

6

女性

外交事务部

6

3

男性

伊斯兰事务部

6

6

男性

中央信息机构

8

7

女性

中央信息机构

8

5

女性

工商部

6

2

女性

工商部

16

28

男性

水电部

8

6

女性

水电部

6

4

男性

社会发展部

6

6

女性

社会发展部

4

6

男性

广播电视公司

4

8

男性

青年和体育组织

2

9

女性

青年和体育组织

6

2

男性

内阁事务副首相阁下

2

2

男性

测量与土地登记机构

3

2

女性

测量与土地登记机构

3

4

男性

市政事务及农业部

4

3

女性

市政事务及农业部

2

3

男性

首相阁下的文化事务顾问

4

6

男性

首相阁下的安全事务顾问

3

3

男性

总计

824

839

1 663

五、获得同等报酬和福利的权利

(215)

1984年,巴林王国批准了《阿拉伯关于确定和保护工资的公约》(第15/1983号),该公约由阿拉伯劳工组织颁布,其第13条规定:“在从事同等工作的情况下,女性获得的工资与男性相等。”这是对男性与女性同工同酬原则的明确规定。

在男性和女性同等的工作表现情况下,民政部门的工资水平在男性和女性之间没有任何差别。从事某一职业的女性所取得的工资与从事同一职业的男性所取得的工资是一样的,女性和男性在大多数职业权利方面也是平等的,如每年30 天年假、每年24 天病假、服务期内共21 天的朝觐假、最高60 天的陪同病人出国治疗假、3 个工作日的婚假、3 天的治丧假、体检假、1 个月的带薪学习假等,在所有这些职业权利方面,男性和女性是平等的。女性还享有其他一些特权,如60 天的产假、每天两小时为期2 年的照顾婴儿假、4 个月零20 天的带薪寡妇假、其他为照顾婴儿或病人的无薪假期。

六、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218)

巴林王国妇女的养老金权利

关于公务员养老金和津贴的第13(1975)号《公务员年金法》,以及颁布法令管理巴林国防军和保安部队中的退休军官和士兵的养老金和津贴的第11(1976)号《军人养老金法》,在其所包含的权力方面,不管是职员、军官还是士兵都男女平等,并没有关于男性的特殊规定或条款。实际上,除了确立了女性在退休金上完全平等的权利外,为感谢她们在家庭方面做出的贡献,法案中还授予了特定的例外事项,并给予她们特别的关注和关爱。因此,她们享有以下权利和特权。

1. 养老保险

原则上是参加保险的男性或女性在达到60岁并已缴付了保险缴费至少15年的可以领取养老金,最高可以获得最近两年基本工资的80%,最低可获得固定的180第纳尔。除了养老金,如服务期未超过40年,可以获得每年工资额的3%作为补偿。女性可在财政部法令确定的极限内抵偿部分养老金。

如果参加保险的女性退休时服务期限超过40年,则超过的年限以最后一次发放的工资(已支付养老金缴款)的15%作为养老金,超过年限最多不得超过7年。(资料来源:养老金委员会)

如果参加保险的女性在达到60岁时没有满足获取养老金所必须的缴付期限条件,她可以获得相当于每年年薪的15%,以此来计算养老金。

如果女性工作了10年,任职期限因职位取消或除开除以外的原因而终止,她有权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以五年计,如果没有满足领保条件,她可以获得相当于每年年薪的15%的退休金以及该退休金的一半作为补偿。

如果女性由于健康原因辞职或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照顾父母、儿女和兄弟姐妹,她可以获得正常的退休金,在这种情况下,她和其他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离职的人享有同样的权利。

2. 完全残疾、自然死亡或丧亲保险

参加保险的女性职工有权得到非工伤引起的完全残疾、自然死亡或丧亲的养老金,如果发生死亡、完全残疾或丧亲,女性有权得到最近一次月薪的40%作为退休金,不管其服务年限。

如果参加保险的女性死亡,则她的养老金可以由受益人来继承,受益人包括满足法律条件的失去劳动能力的寡妇、儿子、女儿、孙子、父母以及兄弟姐妹。

如果参加保险的女性在职或可以获得6个月的养老金,则养老金法律要求在参加保险的女性死亡后将其养老金支付给她的受益人,价值等同6个月的工资。在适当的情况下,同意给予受益人相当于三个月薪水或三个月养老金的丧葬费。

法律也准予寡妇继承她已故丈夫的部分养老金,这一规定排除了禁止支付多于1份的养老金的一般规定对她的适用性,如果她有权获得一份以上的养老金,则支付数额较大的那一份。参加保险的女性职工有权把她和已故丈夫的养老金结合起来,同样已故丈夫的女儿和孙女也可以把他们父母、祖父母的养老金结合起来,母亲也可以结合她的养老金权利,但不得超过数额较高部分的养老金。

3.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规定制定于第13(1975年)号法律中,规定了政府职员的养老金和报酬规定,适用于参加保险的女性,她们与男性享有同样的待遇。

工伤致完全残疾和局部残疾的养老金

根据医学委员会的决定,女性职工有权获得完全残疾养老金。养老金等于已缴保险费用的工资的80%。

如工伤残疾程度为30%或以上,女性职工有权得到相当于完全残疾一定比例的局部残疾养老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可以结合局部残疾养老金和工资。

养老金法律对由于局部残疾而没有适当的工作引起的服务期限终止的女性职工做出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局部残疾被视为连续的完全残疾,养老金等于已缴保险费用的工资的80%。

如果局部残疾程度在30%以下,女性职工可获得一次性补偿,补偿数等于致残程度乘以36个月的完全残疾养老金数额。(资料来源:退休金委员会)

二、修改公务员及军人养老金法的若干条款,增加女性权益

1. 如寡妇的养老金由于再婚而转至儿女或PFC,然后又成为寡妇或与后来的丈夫离婚,当她无权在其丈夫死后获得其前任丈夫的养老金的情况下,允许她要求收回其养老金。

2. 将已故女儿的孩子包括在该已故女儿祖父养老金的受益人范围内,享受与已故儿子的孩子同样的待遇。

3. 如果女性在她的女儿死亡前成为寡妇或离婚并与该已故女儿的父亲结婚,则她有权利继承其已故女儿的养老金。

我们附上了从1975年开始适用养老金法律至今参加保险的女性职工的养老金、报酬和其他退休权利的统计数据。

第218段–表A:要求退休权利的女性人数统计

服务类型

交易编号

数量

折偿

2049

45808620.000

贷款

4061

25164139.000

第218段-表B:女性养老金持有者统计

2007年10月获得养老金的女性人数

公务员

军人

总数

2270

151

2421

第218段-表C

截止2007年10月持有养老金的女性人数

公务员

军人

总数

210

15

225

第218段-表D

截止2007年10月已故女性养老金持有者的男女受益人人数

公务员

军人

总数

419

41

460

第218段-表E

2007年1月到11月获得一次性补偿(报酬的15%)的女性数量

公务员

军人

总数

185

3

188

资料来源:PFC。

(220)

自2005 年1 月1 日起,由劳动部批准的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的私营企业,其中包括雇用1名至9名员工的小型企业,此前,小型企业的员工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之中。这样,所有在私营企业工作的职业女性都可以受益于社会保险制度,女性可以在退休后获得固定的退休金,在患病、致残、年长时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带来的好处。

3. 禁止因怀孕或生育而开除女性

(224)

为了实现对妇女的保护和对儿童的关怀,《劳动法》第61条对女性做了有利的安排,女性如果怀孕,则有权获得45天的产假,包括分娩前后的时间。这个假期是带全薪假期,产假不影响年假。怀孕的女性还有权获得15天的无薪假期。

为了关心儿童,保证女性对婴儿的哺乳,《劳动法》第62 条规定成为母亲的女性以权力,可以在休完产假后,连续两年享有休息时间专门用来哺乳婴儿,每天用来哺乳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天(与最新修订相一致),女性享有的这一休息权不影响其他正常的休息时段。

(226)

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女性享有与男性一样所享有的假期,此外女性还享有一些特别假期,如:

婚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女性员工和男性员工均可享有同样的婚假。

60 天的产假:自分娩期起的产假。根据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 年10 月1 日至2005 年2 月23 日,有1 755 名职业女性休产假(占女性劳动力总数的11%)民政局的统计数据包括已婚职业女性数量为12 775 名,未婚职业女性为3 918 名,已婚职业女性占女性劳动力总数的83%。

哺乳假为期两年、每天两小时用来哺乳婴儿的休息时间。

为了照顾儿童的无薪假期。《公务员法》赋予女性两年的无薪假期来照顾儿童。

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2 年1 月至2003 年9 月,巴林各部委有328 名女性休了30 天以上的无薪假期。

第226段–表A:2006年和2007年民政局统计的妇女假期的数量和比例,分别按政府部门和政府组织的性别统计

2006

政府部门

总计

假期类别

广播电视局

55

无薪假期

广播电视局

965

带薪病假

广播电视局

1

无薪病假

广播电视局

927

带薪年假

广播电视局

2

带薪婚假

广播电视局

13

带薪产假

广播电视局

6

带薪朝圣假期

广播电视局

88

带薪丧亡假期

广播电视局

57

带薪陪伴假期

广播电视局

44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内阁事务部

86

带薪病假

内阁事务部

139

带薪年假

内阁事务部

6

带薪丧亡假期

内阁事务部

4

带薪陪伴假期

内阁事务部

12

无薪非特许缺勤假期

中央新闻局

156

带薪请假

中央新闻局

932

带薪病假

中央新闻局

6

带薪学习假期

中央新闻局

657

带薪年假

中央新闻局

3

带薪婚嫁

中央新闻局

5

带薪产假

中央新闻局

3

带薪朝圣假期

中央新闻局

82

带薪丧亡假期

中央新闻局

1

带薪公务假期

中央新闻局

7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工商业部

2

无薪请假

工商业部

584

带薪病假

工商业部

18

带薪学习假期

工商业部

553

带薪年假

工商业部

6

带薪婚假

工商业部

10

带薪产假

工商业部

1

带薪朝圣假期

工商业部门

48

带薪丧亡假期

工商业部

72

带薪公务假期

工商业部

29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协商会议与众议院事务部

34

带薪病假

协商会议与众议院事务部

1

带薪学习假期

协商会议与众议院事务部

48

带薪年假

协商会议与众议院事务部

7

带薪丧亡假期

协商会议与众议院事务部

2

带薪陪伴假期

协商会议与众议院事务部

3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协商会议与众议院事务部

1

无薪非特许缺勤假期

民政局

11

无薪假期

民政局

385

带薪病假

民政局

386

带薪年假

民政局

3

带薪婚假

民政局

3

带薪产假

民政局

2

带薪朝圣假期

民政局

45

带薪丧亡假期

民政局

8

带薪公务假期

民政局

15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内阁事务副首相–阁下

2

带薪年假

副首相–阁下

4

带薪病假

副首相–阁下

15

带薪年假

水电部

13

无薪假期

水电部

1820

带薪病假

水电部

20

带薪学习假期

水电部

1932

带薪年假

水电部

2

带薪婚假

水电部

21

带薪产假

水电部

9

带薪朝圣假期

水电部

1

停薪留职

水电部

146

带薪丧亡假期

水电部

10

带薪陪伴假期

水电部

32

带薪公务假期

水电部

90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教育部

2400

无薪假期

教育部

30330

带薪病假

教育部

330

无薪病假

教育部

73

带薪学习假期

教育部

11

带薪寡妇假期

教育部

2511

带薪年假

教育部

156

带薪婚假

教育部

922

带薪产假

教育部

378

带薪朝圣假期

教育部

9

留职停薪

教育部

2759

带薪丧亡假期

教育部

250

带薪陪伴假期

教育部

2

带薪公务假期

教育部

392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外交部

95

带薪病假

外交部

1

带薪学习假期

外交部

121

带薪年假

外交部

1

带薪丧亡假期

外交部

3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青年和体育总局

4

无薪假期

青年和体育总局

439

带薪病假

青年和体育总局

2

带薪学习假期

青年和体育总局

502

带薪年假

青年和体育总局

1

带薪婚假

青年和体育总局

4

带薪产假

青年和体育总局

6

带薪朝圣假期

青年和体育总局

35

带薪丧亡假期

青年和体育总局

1

带薪陪伴假期

青年和体育总局

4

带薪公务假期

青年和体育总局

1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青年和体育总局

22

无薪非特许缺勤假期

卫生部

369

无薪假期

卫生部

19615

带薪病假

卫生部

9

无薪病假

卫生部

117

带薪学习假期

卫生部

13

带薪寡妇假期

卫生部

16090

带薪年假

卫生部

61

带薪婚假

卫生部

551

带薪产假

卫生部

147

带薪朝圣假期

卫生部

24

停薪留职

卫生部

2431

带薪丧亡假期

卫生部

68

带薪陪伴假期

卫生部

382

带薪公务假期

卫生部

381

带薪学术年假

卫生部

745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信息部

7

无薪假期

信息部

562

带薪病假

信息部

8

带薪学习假期

信息部

1

带薪寡妇假期

信息部

763

带薪年假

信息部

1

带薪婚假

信息部

2

带薪产假

信息部

3

带薪朝圣假期

信息部

61

带薪丧亡假期

信息部

42

带薪公务假期

信息部

73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伊斯兰事务部

19

带薪病假

伊斯兰事务部

29

带薪年假

伊斯兰事务部

1

带薪朝圣假期

伊斯兰事务部

1

带薪丧亡假期

伊斯兰事务部

4

无薪非特许缺勤假期

最高司法委员会

1

带薪学习假期

司法部

314

带薪病假

司法部

4

带薪学习假期

司法部

362

带薪年假

司法部

5

带薪产假

司法部

4

带薪朝圣假期

司法部

3

带薪丧亡假期

司法部

3

带薪陪伴假期

司法部

75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劳动部

8

无薪假期

劳动部

637

带薪病假

劳动部

4

带薪学习假期

劳动部

578

带薪年假

劳动部

3

带薪婚假

劳动部

11

带薪产假

劳动部

2

带薪朝圣假期

劳动部

77

带薪丧亡假期

劳动部

3

带薪公务假期

劳动部

31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劳动部

3

无薪非特许缺勤假期

测量及土地注册部

1

无薪假期

测量及土地注册部

377

带薪病假

测量及土地注册部

320

带薪年假

测量及土地注册部

3

带薪婚假

测量及土地注册部

5

带薪产假

测量及土地注册部

3

带薪朝圣假期

测量及土地注册部

20

带薪丧亡假期

测量及土地注册部

14

带薪陪伴假期

测量及土地注册部

44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法律事务部

5

无薪假期

法律事务部

60

带薪病假

法律事务部

1

带薪学习假期

法律事务部

111

带薪年假

法律事务部

1

带薪产假

法律事务部

1

带薪朝圣假期

法律事务部

3

带薪丧亡假期

法律事务部

1

带薪陪伴假期

法律事务部

5

带薪公务假期

法律事务部

9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财政部

5

无薪假期

财政部

762

带薪病假

财政部

27

带薪学习假期

财政部

979

带薪年假

财政部

9

带薪产假

财政部

7

带薪朝圣假期

财政部

78

带薪丧亡假期

财政部

1

带薪陪伴假期

财政部

11

带薪公务假期

财政部

92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财政部

6

无薪非特许缺勤假期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

2

无薪假期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

84

带薪病假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

5

带薪学习假期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

121

带薪年假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

3

带薪朝圣假期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

9

带薪丧亡假期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

2

带薪公务假期

国家油气局

47

带薪病假

国家油气局

87

带薪年假

国家油气局

6

带薪丧亡假期

国家油气局

1

带薪陪伴假期

国家油气局

1

带薪公务假期

国家油气局

15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首相办公室

2

无薪假期

首相办公室

21

带薪病假

首相办公室

1

带薪学习假期

首相办公室

43

带薪年假

首相办公室

1

带薪产假

首相办公室

2

带薪丧亡假期

首相办公室

1

带薪陪伴假期

首相办公室

2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首相经济顾问-阁下

4

带薪年假

首相经济顾问-阁下

1

带薪陪伴假期

社会发展部

44

无薪假期

社会发展部

877

带薪病假

社会发展部

4

带薪学习假期

社会发展部

3

带薪寡妇假期

社会发展部

956

带薪年假

社会发展部

2

带薪婚假

社会发展部

23

带薪产假

社会发展部

14

带薪朝圣假期

社会发展部

1

停薪留职

社会发展部

143

带薪丧亡假期

社会发展部

7

带薪陪伴假期

社会发展部

54

带薪公务假期

社会发展部

81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社会发展部

3

无薪非特许缺勤假期

招标竞标委员会

1

无薪假期

招标竞标委员会

23

带薪病假

招标竞标委员会

26

带薪年假

招标竞标委员会

2

带薪产假

招标竞标委员会

3

带薪丧亡假期

运输部

4

无薪假期

运输部

342

带薪病假

运输部

7

带薪学习假期

运输部

500

带薪年假

运输部

1

带薪婚假

运输部

8

带薪产假

运输部

2

带薪朝圣假期

运输部

9

带薪丧亡假期

运输部

8

带薪公务假期

运输部

2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运输部

7

无薪非特许缺勤假期

工程与住房部

6

无薪假期

工程与住房部

1027

带薪病假

工程与住房部

30

带薪学习假期

工程与住房部

1367

带薪年假

工程与住房部

4

带薪婚假

工程与住房部

19

带薪产假

工程与住房部

9

带薪朝圣假期

工程与住房部

105

带薪丧亡假期

工程与住房部

3

带薪陪伴假期

工程与住房部

4

带薪公务假期

工程与住房部

139

带薪特许缺勤假期

所有女性的假期

106 416

(231)

教育部负责管理幼儿园,还负责培训幼儿园老师,教育部设有专门的培训中心对幼儿园老师进行职业培训,巴林大学教育系也设有幼儿教育专业,可以颁发中级文凭。需要指出的是,按教育部2004 至2005年发展计划,将通过组织培训班培养一批幼儿园管理人员和幼儿园老师,教育部近期还将成立一个培训中心,在乌姆哈斯姆地区培养幼儿园老师。

下面的表格表示依据年龄段、性别、国籍分类后,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女性职员人数。

第231段-表 A

年龄

巴林籍女性

非巴林籍女性

总计

20和20岁以下

9

9

21-30岁

158

6

164

31-40岁

249

8

257

41-50岁

81

13

94

51-60岁

6

4

10

总计

503

31

534

资料来源:教育部。

九、巴林职业/工作妇女在国内劳动力的参与情况

(233)

在过去的30年中,巴林妇女在国内劳动力的参与程度正在与日俱增。妇女的家务工作和家庭手工业活动没有计算入劳动力和国民生产总值。

第233段–表A:1971、1981、1991、2001年人口普查时巴林妇女在劳动力中的参与情况

1971年

1981年

1991年

2001年

男性

35884

51949

73118

94352

女性

1843

9250

17544

32768

劳动力总数

60011

142284

226448

308341

女性的参与度(%)

4.9

15.1

19.4

25.8

巴林的劳动力总数

37727

61199

90662

127121

资料来源:劳动部。

(234)

巴林女性在国内劳动力中所占份额的增长反映了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地位的改善,原因在于女性从事了一些新兴行业的工作以及一些以往男性从事的工作。

第234段–表A

民政局

管理信息系统-HoRISon

2006及2007年各部按性别列示的巴林政府所有雇员的情况

2006年

部委

总数

女性

男性

总计

金融部

211

1425

1636

商务部

124

266

390

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

21

86

107

教育部

9154

6760

15914

外交事务部

48

220

268

卫生部

4906

4467

9373

工程住房部

253

942

1195

内阁事务部

25

63

88

信息部

131

282

413

伊斯兰教事务部

6

623

629

司法部

114

532

646

劳动部

122

172

294

国家二部

2

7

9

交通运输部

131

1108

1239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

34

486

520

水电部

346

3008

3354

青年和体育总局

81

194

275

首相办公室

21

85

106

负责各部事务的副首相阁下

2

13

15

副首相阁下

4

13

17

首相办公室顾问部

1

71

72

首相阁下文化事务顾问

-

4

4

首相阁下经济事务顾问

1

3

4

首相阁下安全事务顾问

3

4

7

民政局

75

160

235

广播电视公司

160

452

612

国家三部

-

2

2

国家咨询部及议会部

9

24

33

中央信息组织

141

125

266

最高司法委员会

1

127

128

测量和土地注册组织

54

282

336

社会发展部

194

183

377

法律事务部

18

38

56

投标竞标委员会

11

16

27

总计

16 404

22 243

38 647

第234段-表B

2007年

部委

总数

女性

男性

总计

金融部

192

1068

1260

商务部

151

275

426

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

23

82

105

教育部

9409

6931

16340

外交事务部

71

237

308

卫生部

5218

3620

8838

工程住房部

360

1422

1782

内阁事务部

25

68

93

信息部

140

276

416

伊斯兰事务部

10

647

657

司法部

184

599

783

劳动部

133

180

313

国家二部

1

5

6

交通运输部

137

1098

1235

市政事务和农业部

30

476

506

水电部

356

2967

3323

青年体育总局

80

200

280

首相办公室

27

89

116

负责各部事务的副首相阁下

2

13

15

副首相阁下

5

12

17

首相办公室顾问

1

51

52

首相阁下文化事务顾问

-

4

4

首相阁下经济事务顾问

1

3

4

首相阁下安全事务顾问

3

4

7

民事服务部

81

166

247

广播电话公司

170

470

640

国家三部

-

2

2

国家咨询部及议会部

13

39

52

中央信息组织

146

131

277

最高司法委员会

2

137

139

调查和土地注册组织

52

292

344

社会发展部

379

268

647

法律事务部

20

42

62

投标竞标委员会

11

17

28

总计

17 433

21 891

39 324

第234段–表A

2006-2007年以性别分类的巴林政府中的总雇员

年份

性别 /百分比

女性

女性占百分比

男性

男性占百分比

2006年

16404

42.45

22243

57.55

2007年

17433

44.33

21891

55.67

资料来源:民政局。

表28 : 2001年人口普查中根据巴西主要经济活动和性别划分的巴林劳动力人数(15岁以上)

经济活动

男性

女性

总计

农业与家畜养殖

763

54

817

渔业

862

30

892

矿产和采矿业

1958

166

2124

制造业

9606

3925

13531

电、水和天然气

1270

82

1352

建筑

4061

351

4412

商业与维修

8041

2414

10455

酒店、宾馆

2020

427

2447

储运、通讯

8230

1070

9300

银行、保险、金融

3070

1534

4604

房产与租赁

4143

1076

5219

公共管理、国防与安全

29292

3910

33202

教育机构

3894

6528

10422

医院、医疗、诊所、团体、公益

2426

3200

5662

社区活动和其他服务

3131

1104

4235

家政

63

31

94

国际和地区组织

118

49

167

不适用

1936

116

2052

总计

84920

26067

110987

资料来源:中央新闻局。

表29:2005年根据主要职业、平均工资和性别划分的巴林劳动力总人数

经济活动

人数

男性

女性

总计

平均工资

人数

平均工资

人数

平均工资

技术型、知识型职业

6 232

564

2 750

323

8 982

564

管理监督类职业

2 427

1 291

509

742

2 936

1 291

文书类职业

7 776

528

7 841

289

15 617

528

销售类

2 763

344

1 610

203

4 373

344

农业和渔业

280

277

17

255

297

277

商业及生产类职业

11 294

416

2 743

137

14 037

416

运输和交通类职业

6 634

229

234

138

6 363

229

服务业和体育类职业

3 961

252

1 116

170

5 077

252

其他职业

7 711

245

636

347

8 347

245

总计

49 070

4 147

17 456

2 604

66 534

4 147

资料来源:社会保险总署。

如下表所示,妇女参与商务领域企业有显著增加,值得人们注意:

第234段–表D:2005年与2006年男性、女性参与商业领域企业人数比较

领域

于 2005年12月 31 日 的记录

于 2006年12月31日 的记录

百分比增加/减少( % )

在领域中的女性参与 ( % )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男性

女性

总计

农业、捕猎和林业

67

14

81

93

24

117

38.8

71.4

44.4

21

渔业

5

5

8

8

60

60

0

采矿和采石

11

11

12

12

9.1

9.1

0

制造业

4 331

3 326

8 159

5 136

4 632

9 766

18.6

21.0

19.7

47

电、天然气和水装置

7

2

9

6

1

7

14.3

-50.0

-22.2

14

建筑

4 355

502

4 857

5 408

1 036

6 444

24.2

106.4

32.7

16

车辆与机车维修、个人与家庭商品

15 341

8 022

23 363

16 403

9 433

25 836

6.9

17.6

10.6

37

酒店和餐馆

2 560

2 054

4 614

2 570

2 071

4 641

0.4

0.8

0.6

45

储运、通信

696

264

960

858

327

1 185

23.3

23.9

2 304

28

金融服务

55

3

58

51

5

56

-7.3

66.7

-3.4

9

房地产和商务

2 747

766

3 513

2 932

841

3 773

6.7

9.8

7.4

22

教育

46

20

66

40

20

60

-13.0

0.0

-9.1

33

健康与公益事业

9

8

17

4

4

8

55.6

-50.0

-52.9

50

其他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

1 662

1 795

3 457

1 749

2 012

3 761

5.2

12.1

8.8

53

未分类记录

827

245

1 072

865

273

1 138

4.6

11.4

6.2

24

总计

32 719

17 523

50 242

36 135

20 677

56 812

10.4

18.0

13.1

36

资料来源:工商部。

除以上所列,巴林女性还受雇于巴林国防军,以及内政部的军事和民事公务岗位。

与男性相比,巴林国防军中5.2%的军官,5.2%的士兵和40.5%的公务员和专家为女性,巴林国防军海外代表团女性代表占49.1%。2007年内政部女性公务员占16.3%;至于军事职位,在2007年女性军官占4%,其他职位(中尉以下)的女性占6.3%。

(235)

有一些家庭主妇从事一些非正式的工作,一般为简单的手工加工,如大众服装的裁剪加工、简单的食品加工等,这些家庭主妇所取得收入在没有收入或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对养家、提高家庭生活条件起到了作用。这些收入是不被计入国内生产总值的,这些工作也不在商业登记制度管理之内,这些从业者也不被纳入社会保险制度,因此这些工作被认为是非正式工作。这就导致没有有关的数据和报告,只有社会发展部所执行的家庭生产计划,该计划旨在帮助收入有限的家庭增加收入来源,使其成为生产型家庭,社会发展部通过该计划提供关于家庭生产的培训,还以合适的价格提供原材料和必要的设备,此外,还对这些家庭提供贷款用来购买原材料和设备,并在销售方面提供便利。女性是家庭生产计划中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缝纫、刺绣、民间药品加工、香料加工、香水加工、花卉加工、甜点加工等。

社会发展部已经规划了积极的措施来支持并赋予巴林自己经营生产型家庭生存谋生能力。下面是一个的最重要的社会发展部维护妇女利益的项目的概览:

开始于2006年3月的生产型家庭项目的设计本来就是使巴林生产型家庭来以一种组织好的形式在家中从事生产性的活动。通过与社会发展部在支持生产型家庭的国家项目登记注册来调节/管理这一项目。

和上一项目一样,巴林的“生产型家庭项目”的设计旨在帮助那些收入有限的家庭改善他们的资源并由依赖型家庭转向生产型家庭。此项目尤其针对妇女,因为他们是生产型家庭的一个基本元素,尤其是在与纺织、缝纫、刺绣、民间药品加工、香料加工、香水加工、花卉加工、甜点加工有关的活动。

社会发展部已经建立了永久性工场和中央机构,这些设置用来帮助提供和发展国家生产型家庭项目。这些设置中最重大的有:

Al-Asima巴林手工艺品中心:

本中心包含16个部门,用来持续性展示产品。这些部门由社会发展部布置并装备成有吸引力的销售部门。

锡特拉生产型家庭中心:厨房孵蛋器

2002年,受来自TRAFCO食品公司的支持,Al-Raha食品包装厂开办。这代表了一个与私人企业合伙支持并开发巴林生产型家庭项目的引人注意的开始。随着在2007年专门哈西娜食品中心的开创,Al-Raha食品厂拓展了项目。

在巴林岛国际机场的巴林生产型家庭站点:

2006年5月,巴林生产型家庭站点在巴林岛国际机场开办,目的是通过一个终日熙攘繁华的至关重要的战略性窗口来帮助生产型家庭销售他们的产品。

财政支持:

社会发展部努力为生产型家庭的工程和项目提供所有形式的帮助,包括通过以下方式为生产型家庭提供财政支持:

微开始项目的发展:

社会发展部已经投入大量资金来发展微财政/融资工程即“微开始项目”的业绩,使它在促使必要的财政资源进入家庭并使之开始发展他们的生产型项目成为可能这方面起到一个显著作用。

根据与巴林王国政府达成协议并取得来自联合国发展项目的支持,自1999年此项目成立之初,社会发展部就为其提供充分的支持。该项目通过基于它之上的三个协会继续成功运作:婴母福利协会、Awal妇女协会和Al-Islah协会。当前,该项目正以多种方式发展,包括增加来自巴林王国政府的财政支持,援助监督该项目使之增加提升他们的机构功能的民间社会团体。

家庭银行——一个国家微融资银行的建立:

2007年3月,社会发展部与孟加拉国葛拉敏银行签署了一个联合谅解备忘录来用1 500万孟币的资金建立巴林家庭银行。预计此银行将在2008年内开办。此银行的目的是给予巴林家庭一定的能力,提供微融资服务的获得,并将其作为个人自雇的一个来源。

残疾人服务中心:

2007年12月12日,本中心开办,与由巴林王国采纳的项目和政策保持一致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本中心的项目基于支持和雇用有特殊需要的男女人员。以社会工作基金会为代表的私人企业已对本中心做出大力支持。

(237)

对工会活动的参与

自从(2002年9月24日)《2002年调解工会活动的王室第33号法令》的颁布,妇女就参加地了了工会活动中。到2005年12月,已经建立了32个工会,其中有四个由妇女领导,包括幼儿园工会、纺织厂工人总工会和al-Raja校职工工会。妇女在工会董事人数中最多占到15.2%的比例。最近一个妇女被指命为巴林工会总联盟的董事。鉴于组织性的工会活动的时间(并不长),妇女参加工会活动的程度已令人鼓舞。如下表格显示关于妇女参与工会的数据:

第237段-表A

序号

工会组织

成员数

妇女成员数

董事成员数

女董事成员数

女董事成员数百分比

备注

1

巴林集团

746

101

15

2

13.3

2

海湾石化产业公司

97

8

9

0

0

3

自由区工人

42

15

7

2

28.6

女性出纳员

4

酒店和餐饮工人

275

5

11

3

27.3

5

贾福莱商务集团工人

48

27

7

0

0

6

幼儿园员工

151

151

7

7

100

完全董事

7

TRAFCO

44

1

7

1

14.3

8

达蒙杨家禽公司员工

140

6

7

1

14.3

9

海湾机场

100

29

11

0

0

10

Midal 电缆厂工人

61

10

7

1

14.3

女副总干事( 2002 年 )

女秘书( 2003 年 )

11

Bapco 工人

850

54

15

1

6.7

12

巴林铝业公司员工

163

8

13

阿拉伯造船及维修公司( ASRI )员工

400

18

9

0

0

14

巴林国气公司 ( BANAGAS ) 员工

165

20

7

0

0

15

巴林机场服务 ( BAS ) 员工

72

9

11

1

9.1

女会计( 2002 年 )

16

财政员工

115

18

9

1

11.1

女副财务长( 2003 年 )

17

亨佩尔涂料公司员工

28

1

7

0

0

18

巴林面粉磨坊公司员工

44

2

7

0

0

19

海湾铝轧厂公司工人

682

18

11

0

0

20

巴林航空燃料公司工人

96

3

21

航空乘务员和女乘务员

58

1

9

1

11.1

女董事成员( 2003 年 )

22

旅行旅游业员工

33

8

9

2

22.2

23

保险业从业人员

52

3

7

0

0

女秘书( 2003 年 )

24

巴林工商业商会员工

43

11

7

1

14.3

女秘书( 2003 )

25

巴林纺织工人

33

33

11

11

100

总裁( 2003 年 )

26

Al-Raja 校职工

21

21

100

总裁( 2003 年 )

27

Seef 房地产公司员工

57

5

7

0

0

女秘书( 2006 年 )

28

英语方言协会员工

35

6

5

2

40

总裁( 2003 年 )

财务长( 2003 年 )

29

亚伯拉罕哈利勒卡诺集团员工

143

6

7

0

0

30

巴林国际矿业公司员工

42

3

5

0

0

31

全球物流巴林公司员工

39

1

5

0

0

32

Bramco 工人

63

1

7

0

0

合计

4 732

603

243

37

15.2

数据来源:劳工部。

(240)

十二、外籍职业女性

巴林同其他海湾国家一样有大量外国侨民,其数量达到283549人,其中男性为195671人,女性为87878人。大多数侨民在各领域中工作,下表显示了外国侨民所从事的工作。

第240段-表A:与一般社会保险组织有注册登记的总人数,根据的相关项是主要职业、性别、国籍、平均工资(2005年):

主要职业

巴林

非巴林

总计

男性

平均工资

女性

平均工资

男性

平均工资

女性

平均工资

男性

平均工资

女性

平均工资

劳力及技术

6 236

540

2 716

319

14 003

490

2 190

367

20 239

505

4 906

340

管理及监督

2 393

1 266

499

728

3 244

1 311

183

866

5 637

1 292

682

765

秘书

7 727

412

7 815

279

3 390

285

814

372

11 117

373

8 629

288

销售

2 745

333

1 617

198

6 186

228

476

224

8 931

260

2 093

204

农业及渔业

287

269

17

253

850

91

-

-

1 137

136

17

253

工业及生产

11 369

400

2 717

136

74 622

96

2 506

56

85 991

136

5 223

98

运输及交通

6 609

225

230

136

6 498

101

33

166

13 107

164

263

140

服务

4 005

246

1 063

167

21 539

98

3 121

141

25 544

121

4 184

148

其他

7 602

237

614

338

40 294

77

268

215

47 896

103

882

300

总计

48 973

396

17 288

261

170 626

156

9 591

210

219 599

209

26 879

243

资料来源:中央信息处。

第240段-表B:于社会保险一般组织注册登记的总人数,依据的项是职业、性别、国籍及平均工资(2006年)

劳力及技术

管理及监督

巴林

非巴林

总计

男性

平均工资

女性

平均工资

男性

平均工资

女性

平均工资

男性

平均工资

女性

平均工资

秘书

6 662

561

3 035

326

16 291

500

2 569

374

22 953

518

5 604

348

销售

2 565

321

604

739

4 143

1 274

292

835

6 708

1 292

896

770

农业及渔业

8 253

414

8 513

279

3 633

281

925

359

11 886

374

9 438

287

工业及生产

3 052

350

1 838

206

8 904

191

796

189

11 956

231

2 634

201

运输及交通

281

285

15

239

1 390

78

6

263

1 671

113

21

246

服务

10 300

396

2 095

146

87 843

93

2 500

60

98 143

124

4 595

99

其 他

7 345

226

253

143

9 034

92

30

156

16 379

152

283

145

总计

4 132

236

1 327

167

27 614

90

3 941

135

31 746

109

5 268

143

劳力及技术

10 321

290

1 018

394

55 282

80

602

224

65 603

113

1 620

331

管理及监督

52 911

404

18 698

276

214 134

150

1161

215

267 045

200

30 359

252

资料来源:劳工部。

(241)

在《劳动法》中,外国女性享有与巴林女性同等的权利,但家庭服务员群体除外,做家庭服务员的外国女性数量为21890名。妇女组织、民间机构、政府机构做了大量的努力,通过在劳动部建立接受投诉机制来监管这一群体女性的法律地位和现实情况。各方还努力修改劳动法,使之能够对家庭服务员群体提供更广泛的法律保护。

(249)

为了促进两性在工作中的平等、两性在使用和对待上的机会平等,保证职业女性及其家庭的经济情况,巴林采取措施以消除各种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或突发的男女之间的歧视问题,其中巴林最高妇女委员会与各妇女组织、人权组织举办了“男女平等周”活动,在该活动中召开了男女平等大会,组织了宣传活动来纠正对男女角色的错误认识,通过介绍国际公约中与妇女权益有关的内容使女性提高对自身权利和作用的认识。还应当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讲座等媒体来讨论职业女性的权利,是女性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特别是如何保护自己在工作中免受各种形式的歧视,如何行使自己的经济权利。还要统一政府部门和私营企业中职业女性的哺乳假,做到两个领域之间的平等。为了加强职业女性的权利,巴林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的《保护生育公约》(1952 年第103 号),该公约保护作为职业女性的母亲,帮助她们调整在家庭中的义务与在工作中的责任之间的关系,该公约赋予作为职业女性的母亲12周的哺乳假。在2007年通过了《失业保险法令》,目的是执行失业保险体制,减轻失业女性的困难,在失业期间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提供工作机会以保障女性的经济情况;并且通过举办培训班,特别是与劳动力市场中的女性情况有关的培训班,来提高女性对自身权利的认识。

(253)

私营企业近期也参与到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中,私立医院的数量由3 家增加到6 家,此外还有一些小型医院、诊所、医疗室。卫生部近期公布了卫生战略规划,该规划包含了未来十年的公共政策、目标、方向,主要发展预防性和治疗性医疗卫生服务,让社会参与到医疗卫生领域,为社会打开向医疗领域投资的大门,鼓励出国治疗。

(257)

以下为向各年龄段女性提供的预防性、治疗性医疗卫生服务:

1. 对儿童及其营养状况的定期检查。

2. 接种。

3. 在校生卫生、青春期卫生。

4. 婚前检查。

5. 孕中检查、产中产后检查。

6. 计划生育服务。

7. 对妇科疾病的治疗性、预防性服务。

8. 对慢性病、传染病、非传染病的治疗性、预防性服务。

9. 对年长者的服务。

10. 医疗卫生知识宣传。

11.对有特别需要的人士进行的家访服务。

12.社区健康服务。

在生产健康方面,怀孕女性有80.4%经常前往诊所检查,有98%到99%的女性在医院生产。

3.对女性在怀孕前、怀孕时以及产前、产后的医疗卫生服务

(260)

这些服务带来了积极的效果,拥有正常体重(2.5 公斤以上)的出生儿比例在2006年占到92.1%。

尽管孕妇在孕中经常前往诊所检查的比例有所提高,但在产后六周后经常前往诊所检查的比例不超过62%(1995 年)。一些研究证明,女性不重视自身产后健康的原因在于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婴儿身上,此外,还在于女性害怕检查、对检查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担心没有足够的女医生而由男医生进行检查等。

(261)

卫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 年将孕妇送往医院的主要原因有:3%因糖尿病,8.6%因贫血患病率为0.6%,2.7%因高血压,心脏病、失血等其他原因占3.4%。

(262)

2006年,孕妇数量为15053名,2002 年,孕妇数量为13 487 名。其中,68.5%的产妇在卫生部所属医院生产,剖腹产的比例占21%,早产的比例占10%。而2005年,孕妇的数量为15,198名,剖腹产的比例为19%,早产的比例占10%,流产的比例占13.2%。

据苏莱曼医院统计,2006年,每十万女性中有1223名女性自动流产(15 岁到49岁),每十万女性中有5 514名女性(15 岁到49岁)患怀孕并发症、分娩或产后自动流产。

对孕妇的接种

(263)

在提供给孕妇的服务中包含定期的检查,来确认孕妇是否患有风疹。怀孕妇女注射防疾病疫苗年比率总数接近95.2%。2006年在案的女性风疹为一例,男性为2例。2006年给予破伤风疫苗达两剂或两剂以上的怀孕妇女有44.3%,同时92.5%的儿童在出生时接种破伤风疫苗。多数怀孕妇女在儿童时期或学校校园疫苗接种时接受过破伤风疫苗接种,其接种疫苗率一般随时间而下降。(资料来源:卫生部)

第263段-表A:2006年1-6 岁儿童以及孕妇的接种比例

孕妇接种两次或两次以上特塔努斯疫苗的比例

44.3%

新生儿接种特塔努斯疫苗的比例

92.5%

资料来源:卫生部,2006年。

(265)

关于儿童接种,巴林自1956 年开始接种肺结核病疫苗,1957 年开始接种白喉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百日咳疫苗,1974 年起开始根据国际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接种工作。

2006 年儿童接种比例如下:儿童接受三项接种疫苗(白喉病、破伤风、百日咳)和小儿麻痹疫苗的比例约为98.4%。第一次接受麻疹、风疹、腮腺炎接种疫苗的比例为100%,第二次接种的比例为99%。第三次接种流行性肝炎疫苗的比例为98%。第三次接种感冒疫苗的比例为98.4%。

在接种方面不存在性别之间的差别。接种工作在卫生中心、公立医院或私人的医院和诊所进行。

(266)

根据卫生部公共卫生与流行性疾病部门的统计显示,近五年没有发生百日咳、破伤风、小儿麻痹等疾病的记录。2006年的麻疹患病率为十万分之4。

卫生部与教育部、巴林遗传病协会常年合作,对二年级男女学生进行定期检查,以确定是否患有遗传疾病,提高学生对这些疾病的认识,使学生在婚姻问题上能够做出正确选择,2006年,学生中患有镰状胞贫血病的比例为0.93%,患地中海贫血的比例为3.64%。

关于巴林王国女性健康情况的一般指标

怀孕期间、分娩和分娩后母亲死亡率

(268)

怀孕时和分娩时的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卫生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巴林王国,这一比例与世界平均比例相比是较低的,在2006年不超过十万分之13.3。发生死亡的原因主要有贫血、大出血、血压升高等。2006年对孕妇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有99.4%的孕妇在生产时得到了医疗服务,需要指出的是,巴林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基本相当,不存在任何歧视。

平均预期寿命

(269)

巴林社会的平均预期寿命明显提高,在《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中连续五年名列前茅。2006年,男性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3.1岁,女性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3岁。男女平均预期寿命由1970 年的63 岁提高到74.8岁,这样的数据使巴林王国处在与发达国家同等的位置,此外,拥有自然体重(2.5 公斤以上)的新生儿比例达到92.1%。

婴儿死亡率

(270)

由于巴林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巴林社会绝大多数健康指数有了很大改善。2003 年,婴儿死亡率较此前有所下降,为7.3‰,婴儿死亡率由1998 年的14.8‰下降至10.3‰。五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由1998年的11.1‰降至2003 年的9.5‰。2003 年,死婴率为7.2‰,流产率为87.5‰。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比例与其他国家相比是较低的。

2006年活产婴儿死亡率是7.6‰。2006年出生胎儿死亡率是8.5‰。2006年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为每千个活产中有10.1个。2006年死胎率为每千个活产中有6.2个。2006年早产率为每千个活产中有102.6个。

四、巴林王国的妇女疾病

1.对妇女进行定期检查以发现乳腺癌和宫颈癌:

(276)

巴林王国在通过各卫生中心为女性提供乳腺癌和宫颈癌定期检查方面是走得比较靠前的国家。有危险的病人和已患病的病人均被转至苏莱曼医疗中心(官方医院),那里可以提供详细的诊断设备和可以开展检查和手术的医务人员。

尽管卫生部自1993 年起就开始提供这样的预防性服务,但还没有按照需要的方式来发展,还没有覆盖所有目标女性,这主要是由于女性对检查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比较薄弱,对进行检查还比较犹豫。

因此,受益于这些检查的比例还比较低,乳腺癌检查只有10%,宫颈癌检查只有50%。

2.患恶性肿瘤的比例

通过X光对乳癌的早期探测的国家计划已推进到国内各级政府人员,所有五个行政区都配备了一个健康卫生中心,配有乳房X射线检查照相设备及冲洗X射线胶片的设备。

根据2005年8月至2008年3月期间的统计数据,26%的目标妇女群体得以检查。(比率较低)这主要是由于妇女群体中对于此检查的重要性认识的不足。所有已检查妇女中,12%被推荐到al-Salmaniyah医疗中心作进一步诊断及后期复检。仅检查到80例乳癌。

(277)

根据大臣决议,巴林自1994 年起开始了肿瘤登记工作。所有的医生和医院均须报告患恶性肿瘤的患者情况,以跟踪病情并了解巴林社会中重要肿瘤的种类、发病率,以便制定计划预防和治疗疾病。

根据2004年的统计数据,登记患病人数为402 名,其中47%为男性,53%为女性。

与所有海湾国家相比,乳腺癌成为巴林王国女性最主要的肿瘤性疾病,占2004年女性癌例的34.7%。

与男性的肺癌(15.3%),膀胱癌(9.5%)及前列腺癌(6.3%)相比,巴林女性其他癌例是肺癌(占癌例的8%),甲状腺癌(6.1%),以及卵巢癌(14%)。

(278)

从上文所提到的记录中可以看出,2004年,15 岁以下的男性患各种肿瘤的比例为5.8%,64 岁以上男性患肿瘤的比例为46%。15 岁以下女性患肿瘤的比例为4.2%,64 岁以上女性患肿瘤的比例为22.1%。

男性患癌症的平均年龄为60岁,女性为50岁。患肿瘤的比例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

巴林癌症患病率在男性中为十万分之85.5,女性为十万分之106.7。

2004年,巴林15 岁以下儿童患癌症的记录人数为20例,其中11例为男孩,9例为女孩。男孩中有5例为血癌,2 例为神经系统癌,2 例为肠道癌,2 例为其他癌症。女孩中有6 例为神经系统癌,两例为血癌。

艾滋病

(280)

2006年,成年人中患艾滋病的比例为十万分之0.4。关于15-44岁年龄段巴林女性对艾滋病的了解情况,调查显示这一年龄段的女性有94%听说过艾滋病,关于如何预防艾滋病,有67%的女性回答应保持夫妻关系或只有一个性伙伴,有43%的女性回答应在发生性关系时使用防护措施,有25%回答不发生性关系,只有21%的女性有足够的知识来保护自己免受艾滋病的感染。

2006年卫生部数据及统计表明,自1986年感染艾滋病及携带该病毒的巴林人人数为319人。在134个病例中,29人仍然存活,105人已死亡。

(资料来源:卫生部)

自1986年起,巴林公民中患艾滋病的人数为女性17人,男性117人,女性患者多集中在20-34 岁,35-44 岁有2 例,0-4 岁有4例(两例为男性,两例为女性)。其他病例分布于其他年龄群体中。

其他性传播疾病

(281)

关于其他性传播疾病,根据卫生部发表的定期报告显示,患梅毒的新增病例在2006年为195例,其中88例为女性。同期患淋病的人数为57例,其中7例为女性。

2006年患甲型传染性肝炎的比例为十万分之19.4,2000年这一比例为20.7%。2006年患乙型传染性肝炎的比例为十万分之2.8,2000年这一数字为2.6%,这一数字的降低主要是由对儿童和在校生接种比例提高带来的。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这种疾病本身的特点以及女性与男性相比不急于寻求医疗卫生服务,女性中的性传播疾病问题变得较为严重。(资料来源:卫生部)

五、巴林王国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

(284)

2006年巴林王国老年人(60岁及以上)的数量占人口总数的4%,比例的提高是由于巴林人自出生至生命结束所获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改善带来的。老年人中,女性占48.4%。

巴林已经成立了国家老年人委员会来制定关于发展老年人事务的战略,政府通过各部委、机构尤其是社会发展部、卫生部向老年人提供优良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服务。此外,私营企业和志愿者组织在这一领域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资料来源:卫生部)

七、在卫生领域工作的职业女性

(287)

2006年,巴林医护人员总数为8397人,而在2002年这一数为7201人。

2006年巴林人口中劳动力人口占82.1%,劳动力人口中女性占53.9%,医疗卫生行业(2006年女性占75.8%)是排在教育行业之后的吸引女性劳动力最多的行业。

根据2006年的统计数据,公立医院中的男女医生数量为1215名,私立医院中的男女医生数量为833名,即公立、私立医院中的男女医生总数为2048名,这一数字在2000年为1054名,其中891名在公立医院,163名在私立医院,即2006年每万人拥有27.6名医生,而在2000年,每万人拥有15.3名医生。2006年,牙医的数量为305名,平均每万人拥有4.1名牙医,而2000年每万人拥有2名牙医。

2006年,于卫生部工作的50%的医生是女性,以及67%的所有牙医是女性。在巴林医生及牙医中,(从男性与女性角度,女性占的)比率分别是78%及96%。2006年,总共有4087名护士,其中3144名在政府部门,943名在私营部门,相比之下2000年是总共2603名(其中2300名在政府部门,303名在私营部门。(资料来源:卫生部)

(290)

九、对外籍女性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部向所有巴林公民和外国定居者无歧视地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女性定居者可以在卫生部所属的医疗机构和中心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下表为卫生部向外籍女性提供的服务种类。

第290段-表A

服务类型

到门诊病人诊所的访诊人数(非巴林 籍 )

女性(非巴林 籍 )百分比

接纳/登记病人(非巴林 籍 )

女性(非巴林 籍 )(百分比)

中级卫生保健:al-Salmaniya医疗中心

145419

32.4

9216

46.5

急救

64739

33.5

门诊病人诊所

80680

31.5

接纳/登记病人

9216

46.5

其他产科医院

218

100

精神病医院

2550

42.3

220

42.7

门诊病人诊所

2550

42.3

接纳/接纳/登记病人

220

42.7

总计

783 592

36.2

9 654

47.6

资料来源:卫生部。

需要指出的是,卫生部向全体外国定居者提供初级、中级医疗卫生服务,外国定居者在前往卫生中心和外国人诊室就诊时只需象征性地缴纳挂号费,而治疗费是免费的。

一、家庭福利

(295)

巴林王国的家庭福利根据有关法律通过多家机构实施。其中包含工资中的社会补贴、私营企业和银行中的健康保险、对贫困家庭的资金补助等,对贫困家庭的补贴来自一些社会团体,如伊斯兰福利组织、受国王和社会发展部支持的国王福利机构等。福利的作用不仅在于提供援助,更在于通过一系列项目、计划、服务来实现人的发展,提高社会发展水平,一些项目已经陆续执行,如面向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开办的综合社会中心,开办老年人之家,提供日间看护,为流离失所者提供住所,为儿童提供幼儿园,为受到家庭暴力的人提供安全场所等。国家还推动之前提到的家庭生产计划,最高妇女委员会主席萨比卡殿下设立奖项奖励家庭生产计划中的女性,此外,还有之前提到的社会保障措施和退休金等。

根据2004 年2 月4 日工程与住房部颁布的2004 年第12 号决定,巴林女性有享受住房服务的权利。该决议赋予没有房产的巴林职业女性或每月有固定收入并赡养家庭的女性以享受住房服务的权利,如获得住房贷款或住房部建设的示范家庭等。决议还保障了离婚的怀孕女性享有住房服务的权利。

二、有权获得银行贷款、房产抵押以及其他形式的货币信贷

(296)

巴林女性可以与男性一样以同等的条件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如提供还款能力证明等。女性获得贷款与其丈夫是否同意无关,而是取决于女性的还款能力或其房屋抵押权。

关于为女性企业家提供贷款开展业务和贸易项目,巴林开发银行(负责投资新的私人项目的专业银行)在2001 年发放了3 笔贷款,2002 年发放了15 笔贷款,2003 年发放了12 笔贷款,2004 年发放了36 笔贷款,根据巴林开发银行的数据显示,贷款总计达到2 530 000 巴林第纳尔。至2008年的贷款达2993.8万巴元,并有328个项目分布于各部门。(资料来源:巴林发展银行)

巴林其他一些公司和银行也根据与男性同等的标准和条件向女性发放住房贷款,但是女性利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确切数字目前还没有统计。

(305)

女性与男性一样在法庭面前享受同等的待遇,女性可以以个人的名义提起诉讼。巴林法律允许女性从事律师的职业。女性巴林律师为111名见习律师及61年实际从业律师。(资料来源:司法及伊斯兰事务部)。女性律师有权在法院和各类司法机构中代表其委托人,有权成为陪审团和仲裁委员会成员。

(306)

女性与男性一样享受所有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在当事人无法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费时提供司法援助,以及只针对妇女在教法案件中的司法援助。*法律援助在颁布《律师法案》的皇家法令第(1980年)26号下提供,特别是按该法案第5条/节项下提供。该条/节决定了在民事及刑事案例中给予该等(法律援助)利益的方式。在民事案例中,该法案规定法律援助委员会的组成由三名由司法部选出的律师组成,以考虑由(司法)大臣提及的援助请求,并确认提供援助的必要条件已具备。在刑事案例中,援助由司法大臣的决定而做出。案例由下列决定:

a.若诉讼一方太贫穷不能支付律师费用;

b.若数名律师拒绝接受办理案例;

c.若一名律师已死亡或已被阻止从事律师专业职业;

d.若法律或法院要求任命一名律师给一名尚未选择辩护律师的被告或少年犯,对于此种情况,司法大臣本人要发出其决定。

自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期间提交给法律援助委员会的案例数量例举如下:

第306段-表A

性别

数量

男性

7个案例

女性

18个案例

在2007年7月5日至2008年3月19日期间,606名妇女在法律费用方面受益。

最高妇女委员会等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举办了各种活动,如培训班、研讨会等,2004 年4 月末,最高妇女委员会举办了题为“妇女在实质性和程序性家庭条款中的现实”论坛。最高妇女委员会还出版了《妇女在教法法庭上诉程序指南》,于2005 年3 月19 日至21 日举办了司法条款培训班。(资料来源:司法及伊斯兰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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