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四十五届会议
2010年1月至2月
与审议初次和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请单
博茨瓦纳
会前工作组审查了博茨瓦纳初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BOT/3)。
概要
1.请说明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减贫战略文件和千年发展目标报告等文书如何体现了《公约》的规定。
2.报告中有关《公约》所涉领域按性别分列的妇女统计数据十分有限,并已过时。请提供资料说明国内一般数据的收集情况,以及按性别分列数据的比例。请说明政府打算如何改进按性别分列、与《公约》所涉领域有关数据的收集工作,以便为决策和方案制订提供支持,并对《公约》的执行进展进行衡量。
第1和第2条
3.请说明《公约》在国内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发生抵触,是《公约》规定还是国家法律具有优先地位?请说明根据《公约》第1条中歧视妇女的定义是否已经纳入《宪法》或国家法律。
4.报告(第39和40段)表示,在1997年对各项涉及妇女地位的法律进行审查后,已根据《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对部分法律进行修订。请着重说明为与《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接轨建议修订但尚未修订的法律,并说明原因。
5.《宪法》第15条未将领养、结婚、离婚、安葬和死亡时财产移交和属人法其他事项纳入有关不歧视的宪法规定,正在采取何种步骤对第15条进行审查?
6.报告承认,应加快实现各项法律和政策与《公约》接轨的进度。请说明,是否为加快接轨进度制订了具有明确时限的综合行动计划。
7.请说明声称遭受性别歧视的妇女能够诉诸何种机制和补救办法,包括是否已经建立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来处理这种投诉。
8.人权委员会在最近的结论意见中关切地注意到,在实践中根本无法并非始终优先于习惯法,最大的原因是民众对自身权利认识不足,包括要求将案子移交宪法法院并在宪法法院对习惯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的权利(CCPR/C/BWA/CO/1,第12段)。请说明,针对人权委员会的关切采取了何种措施。
第3条
9.请说明,政府是否已经通过所讨论的国家两性平等政策草案(第75段)。
10.请提供新的资料,说明劳工和家庭事务部妇女事务司的权力,包括协助执行《公约》的能力、工作范围及其拥有的人力和财政资源。
第4条
11.报告中有关博茨瓦纳采取暂行特别措施的资料非常有限。是否已考虑采取暂行特别措施,如确定定额或采取鼓励措施,以结合委员会关于《公约》第4条第1款的一般性建议第25条,加快在教育和地方政府以外领域实现平等的进度?
第5条
12.报告强调,陈规定型态度在博茨瓦纳长期存在,并举例说明了某些严重阻碍妇女实现事实平等的文化和传统做法以及习俗,如置办嫁妆、一夫多妻、对男子有利的习俗和特权(如把妻子作为未成年子女对待的习惯权)。请提供资料说明,是否已经制订综合战略,以建立一种有利于两性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包括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对民众进行教育并提高其认识。请在答复中特别说明已经或准备在农村地区采取的举措。
针对妇女的暴力
13.报告表示,责罚妻子的做法出于一种文化信仰,即男子婚后具有接受妇女伺候的权利(第115段),但是这种做法往往导致婚内强奸。这种现象很少报告,也未得到惩处。报告还承认,性侵犯案件需提供确凿证据的要求增加了妇女的举证责任,因为强奸很少在有证人的情况下发生(第238段)。请结合有关针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委员会一般性建议第19条,说明是否已经采取措施,制订打击针对妇女一切形式暴力行为的综合战略,包括起诉罪犯、向受害者提供援助并为警察、律师、卫生和社会工作者、司法人员和普通民众开办能力建设和提高认识方案。
14.请提供有关《家庭暴力法案》的细节,本报告提交时该法案正在讨论之中(第63、80和117段)。这项法案是否已经颁布,如已颁布,是否已将婚内强奸定为刑事犯罪?
第6条
15.请说明法律是否禁止人口贩卖。并请提供数据,讨论根据《刑法》第144和第145节分别控告以非道德目的绑架妇女和未满16岁女孩案件的有关趋势。
第7和第8条
16.鉴于公共、政治和国际领域决策职位中妇女人数严重不足,请说明是否将结合关于《公约》第4条第1款的委员会一般性建议第25条以及关于妇女参与公共生活的一般性建议第23条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实现妇女在各个级别的全面、平等的参与和代表?是否已经或计划执行提高认识和能力建设方案,以鼓励和促进博茨瓦纳妇女参与公共和政治生活。
第9条
17.请说明博茨瓦纳妇女是否有权将国籍传给其外国配偶,一如博茨瓦纳男子有权将国籍传给其外国配偶。
第10条
18.请提供妇女和女孩识字率数据以及扫盲方案的最新资料。
19.请提供博茨瓦纳少女怀孕率数据,并说明女孩接受教育对少女怀孕的影响。并请说明《迪发拉娜继续教育项目》(评估返校重读政策效用和意义的试点项目)是否延长了期限,并说明根据儿童权利委员会的建议为加强向怀孕少女提供继续教育(产前产后)活动而采取的其他措施(CRC/C/15/Add.242,第55段(b))。
第11条
20.报告指出,妇女就业仍集中在教师、护士和秘书等职业(第180段),但没有提供进一步的细节。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更好遵守第11条而采取的步骤,包括暂行特别措施。
21.请提供按性别分列、呈现时间趋势的最新统计数据,详细说明妇女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就业的总体情况。并请提供资料,说明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情况。
22.请提供资料说明妇女参与非正式经济部门的情况,包括与非正式经济部门男子就业人数、与正式经济部门妇女就业人数、以及与妇女人数最多的非正式经济部门的比较。
第12条
23.报告表示,妇女比男子更易感染和罹患艾滋病毒/艾滋病,2003年接受产前检查的妇女有37.4%已感染艾滋病毒(第187段)。请提供资料说明,艾滋病毒/艾滋病防治方案是否已纳入性别观点,包括预防母婴传染的抗逆转录病毒药品的供应情况。
24.报告没有提供产妇死亡率、发病率、以及不安全流产等原因方面的数据。请提供产妇死亡率资料,并提供资料说明有关流产的现行法律、秘密流产的妇女人数及因此死亡的人数、以及避孕药具的普遍采用和供应情况。请提供资料,说明全面性教育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提供和参与情况。
第13条
25.报告指出,与男户主家庭相比,女户主家庭的贫穷和经济边缘化情况更为严重(第204段)。请说明已采取何种措施支持和减轻妇女,包括农村妇女的贫穷困境,并说明正在采取何种行动促进推动妇女获得土地和信贷。
第14条
26.请说明农村发展政策(第213段)是否特别强调农村妇女,以提高和增加其接受教育、卫生、经济机会、土地所有和参与发展规划决策进程方面的能力和机会,包括在地方一级。
27.请提供资料说明《公约》所设各领域中少数族裔妇女、老年妇女和女残疾人的情况。
第15和第16条
28.报告提及了若干法律,如《取消婚姻权力法》(第70段)、《婚姻诉讼法》第29:6章——对离婚、法定分居及其他偶发事项作出规定(第234段)和婚姻法第29:01章——对婚姻登记和男女结婚最低年龄为18岁作出规定,但最低年龄不适用于习惯婚姻和宗教婚姻(第224段)。请向委员会说明,正在采取何种行动来应对这种根深蒂固的习惯法(习惯法破坏性别平等并导致家庭中的性别歧视),并宣传保护妇女权利的国家法律。缔约国是否打算将上述法律规定适用于习惯婚姻和宗教婚姻?
任择议定书和对第20条第1款的修正
29.请说明已经采取何种措施来宣传并鼓励适用《任择议定书》。
30.并请说明在接受对有关委员会会议时间的《公约》第20条第1款的修正方面取得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