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民法》修正案,包括遗产和继承

《选举和政党法》

《妇女公民身份法》

《平等法》

《父母养育责任法》

《劳动法》

加快落实已经商定的《劳动法》修正案

《工作场所性骚扰法》

《特殊劳动条件工人法》

《家庭佣工法》

《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条例》

《商业法》/《贸易法》

《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保护法》

《土地法》

《农村发展框架法》

《农业和畜牧业劳动法》

《中农和小农保护法》

《多样性农业鼓励法》

补充法

《和平协定框架法条例》

《地籍信息登记处法条例》

第16-2005号法律

社会补偿机制

通过多项立法动议,允许创立社会补偿机制,缓和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带来的影响:

《农村发展框架法》

《多样性农业鼓励法》

《非银行金融中介法》

《金融公约制度化法》

《中农和小农保护法》

《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保护法》

《劳动法》的整体修订

将两性平等作为立法议程的优先事项

必须推进促进两性公平的立法议程,其中包括对《民法》、《刑法》和《劳动法》进行修订的明确、具体的要求,以便危地马拉国内法符合国家签署的公约、条约和协定,特别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为推进这个立法议程,需要制订行动计划,考虑开展下列活动:

国家三个权力机关协商并确定关于促进平等的公共政策和法律;

同人权机构和民间社会的妇女组织建立联盟关系;

同大众媒体建立联盟关系,在国内创造促进平等的舆论环境;

同国际合作组织发展联盟关系;

确定旨在推动讨论中的立法议程的限期日程。

为推动促进两性平等的立法议程,重要的是促进更多的妇女进入决策机关,尤其是立法机关,强化妇女平等促进机构,特别是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为支持并协助妇女参政,应倡议遵守《提高妇女总体地位和尊严法》(第7-1999号法令)。该法包括有暂行积极措施。

妇女事务专门机制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加强国家机构,特别是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赋予后者必要的权力和充足的人力和财政资源,以便增强其在各级履行职责的效力。特别是应加强能力,提高政府所有负责执行《公约》的部门之间的合作效益。(6)

委员会鼓励缔约国担负起执行《公约》全部义务的明确责任,并鼓励缔约国加强同妇女团体和组织的协作,但不要将政府执行《公约》的责任转嫁给妇女团体和组织。(6)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SEPREM)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是负责促进危地马拉妇女全面发展和倡导民主文化的公共政策咨询与协调机制,在总统的直接领导下运作,负责处理有关促进妇女进步和贯彻性别观点的问题。作为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负责人,总统妇女事务秘书是国家部级领导人。

在第200-2000号政府决定规定的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职能范畴内,最突出的是有关监督法律、公约和条约实施以及机构间协调的职能。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内部条例要求同妇女组织采用对话与协商机制。

2007年10月,通过第471-2007号政府决定,修订《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组织条例》,确立了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一项新职能:提出、监督、评估妇女政策并提出质疑。此外还改组了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组织机构,以下列方式强化其职能:

领导机关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长办公室

总统妇女事务副秘书长办公室

咨询

妇女事务协商委员会

法律咨询

技术咨询

内部监督

内部稽查处

综合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与人力资源处

计划、评估和监督处

财务处

区域与国际合作处

提高妇女地位和促进妇女参与处

加强机构建设事务处

大众传播和公共关系处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是危地马拉政府在妇女权利事务方面的国际代表,代表政府参与美洲妇女委员会(ICM)、美洲国家组织(美洲组织)、拉丁美洲经济委员会(拉美经委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妇女问题区域会议和中美洲妇女部长理事会(COMMCA)。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下辖妇女事务协商委员会,由政府部委、秘书处和社会基金的代表组成,是重要的机构间协调机制。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预算由2004年的480万格查尔(7.5格查尔相当于1美元)提高到2007年的1 765万格查尔,增幅达到367.8%。国会通过的2008年预算为2 050万格查尔。预算的增加使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有能力聘任10名妇女担任8个地区的区域代表;推动各省城市和农村发展委员会的妇女组织的发展,监督其工作,并为其提供咨询意见;为暴力侵害幸存者网络基金提供资金;增加对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的资金投入;强化机构间合作,并将两性公平观点纳入各项政策和措施。

为系统、有效地横向贯彻性别平等观念,提出了改革政府机制和结构的要求。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意识到这一点,并着手实施2006至2009年三年方案,“在政府优先进程中和行政机关内实现国家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以及两性平等计划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三年期方案将委员会建议确定的两个优先事项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1)监督公共政策;(2)鉴于土著妇女的不利处境,评估性别因素的影响。在这方面,在这两大行动范畴内,三年方案将“危地马拉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的监督、评估、调整和制度化”作为首要行动领域,提出将性别观点纳入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确定的战略重点单位的结构和职能,例如:共和国总统办公室规划处(SEGEPLAN)、国家统计学院(INE)、国家公共管理局(INAP)、财政部(MINFIN)。第二个行动领域计划“提高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现有机制的效率”,促进在公共政策中贯彻性别观点。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深化了作为性别平等与两性公平政策领导机构的作用,对自身结构与职能进行批评,加强自身提案能力,在政府机构中一马当先。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列举下列成果:

评估危地马拉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以及2001至2006年机会平等计划,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负责协调评估工作,宗旨是了解政府政策执行机构在政策编制、执行及实施成果方面的进步、局限与教训;

系统整理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经验,并对委员会的建议提出应对政策提案,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为此拜会了政府机构以及同危地马拉政府保持各级的民间社会团体;

同国家统计学院合作,确定能够显示妇女地位和状况、且含有性别观点的指数,这对于确定公共政策的优先事项意义重大;

成立性别平等与两性公平合作者论坛,通过协同努力,在政府优先进程中和行政机关内实现国家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以及两性平等计划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筹划以渐进性方式逐步处理农村妇女和土著妇女问题,不断加强同土著妇女保护委员会的协作和联盟;

与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妇女事务协商委员会共同开展系统工作,政府各部委和秘书处代表定期在妇女事务协商委员会进行商讨,支持加强纳入性别观点的各种进程;

在地方强化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作用,聘任10名妇女担任8个地区的区域代表,推动各省城市和农村发展委员会的妇女组织的发展,监督其工作,并为其提供咨询意见;

加入负责编制含有性别观点和多文化观念的农村发展政策对话工作组;

由国家三个权力机关任命为处理杀害妇女问题委员会协调员。

上文所述工作在不同实施阶段取得了进展,同时表明存在着种种趋势,推动将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建设成富有个性、具备革新能力的政府政策机关。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和全国妇女论坛共同编制了2002至2006年危地马拉妇女全面参与行动计划。根据该计划确定的战略重点,制订并实施了城市和农村发展委员会妇女培训方案。方案包括8个培训模块,分别涉及:(1)权力下放;(2)参与;(3)公共政策;(4)危地马拉妇女全面参与行动计划;(5)性别问题的参与分析;(6)规划;(7)资源;(8)社会监督。

实施妇女经济议程

在经济领域,值得强调的是在妇女经济议程规划(AGEM)框架内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妇女经济议程得到妇发基金的支持,宗旨是了解妇女的经济参与程度,确定可能的调查和行动领域。妇女经济议程推动增强妇女能力和促进平等权利,这是千年发展目标之一。妇女经济议程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将两性公平问题纳入地区经济议程和公共政策的协商;

制订旨在消除男女不平等的经济政策;

支持增强地区经济性别分析能力;

创造条件,确定贸易开放进程中的妇女议程和公共政策影响战略的要素;

确定中美洲妇女影响议程。

为实现上述目标,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集中精力进行了多项调查研究工作:

“危地马拉经济的性别概貌(2004年)”,协助人们了解妇女参与国内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特征,表明在经济政策中贯彻性别观点是一个极少被重视的问题,有必要重新引导公共政策,确保在其中纳入性别观点;

客户加工、浆果农产品加工出口和旅游业等职业健康个案研究(2004年),如实描述了上述国民经济部门和领域中的女工工作条件。“奇迹的出现和消失(2004年)”研究了浆果出口生产线的女工状况,揭露了这个市场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以及因此对从业女工造成的影响,报告还指出这些女工饱受低工资和劳动时间长的压迫;

“经济领域的机制图谱——关于纳入性别观点的调查(2006年)”确定了政府制订和实施经济政策的负责机构以及来自企业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倡议,还如实描述了性别观点内在化的障碍,以及这一问题在体制范畴和社会领域内依然受到忽视;

“危地马拉(以韦韦特南戈省和奇基穆拉省为重点)创业妇女获得金融服务(2006年)”说明妇女在正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机会及障碍。研究报告指出,约有 942 000名妇女有信贷要求。在金融服务的提供方面,报告分析了不同行为者——银行、合作社和专门从事微型信贷的发展组织的角色和作用,结论是获得融资的妇女人数上升到194 965人,获得信贷的妇女比例约为潜在需求者的20.69%。研究还表明,由于妇女参与的是非正规经济,约有80%的人做小买卖,应优先解决妇女作为信贷主体的地位问题。

从这些报告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无论报告涉及哪些问题,由于全球化、以批准自由贸易协定为具体表现的贸易开放和技术的高度发展,妇女面对经济和社会现实深刻变革带来的挑战,处于弱势处境。

正在进行的其他重大调查研究包括:

旅游部门框架分析调查报告,反映出近5年间旅游业与经济活动及相关部门的发展动力;

比较分析2000年和2006年生活条件普查获得的按性别分类的统计数据;

关于危地马拉有酬家务劳动的研究,中美洲妇女部长理事会(COMMCA)负责的中美洲调查的组成部分,将于2008年4月结束。

文本框2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在国家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框架内履行的承诺

促进妇女进步机制

监督19个省级和51个市级发展委员会妇女事务委员会,为其编制行动计划、战略计划、条例、政策提案和技术建议提供咨询意见。

为市级妇女委员会编制工作计划和在市级范围内投入运作提供咨询意见。

在飓风“史坦”灾害救助工作框架内,监督并协同市级妇女委员会和市级妇女办公室处理重新申办证件业务。在2005至2006年间协助3 118名妇女和1 320名男子解决这个问题。

经济

妇女组织和各省妇女委员会共同提出能够反映战略利益和实际需求的规划草案,目的是影响公共投资,促进妇女进步。

2006年,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在全国9个省不同市级的区域代表共为31项规划提供了咨询意见。

将妇女经济自主纳入2006至2009年战略计划及中美洲妇女部长理事会行动计划。

2005年11月和2007年分别召开了第一和第二届性别与经济研讨会。第一届会议的目标是开展反思和讨论性别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将其纳入政治议程。第二届会议的重点是了解近几年在性别、经济和地方发展问题上的进展。

在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和妇女经济议程的协作下,2007年7月,为国家统计学院就业和失业调查培训了15名调查员。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SICA)和民间社会在区域一体化中的角色研讨班,目的是让危地马拉民间团体了解中美洲一体化的宪章、组织、计划和前景,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咨询委员会行动方案的宗旨与目标,以及与欧洲联盟进行经济伙伴协定谈判的进展情况。

卫生保健

为编制省级降低产妇死亡率计划提供咨询意见,各省计划的编制形式和进展各不相同。

禁止暴力侵害妇女

推动在上韦拉帕斯省和基切省建立家庭暴力受害者收容所。基切省收容所已经开工,上韦拉帕斯省收容所的建设方案已获得通过,将作为2007年地理名录的优先事项,于2008年投入建设。

关于妇女安全和暴力侵害妇女问题,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起草了国家促进妇女安全协定草案,本报告第2条将对此进行具体陈述。

社会政治参与

根据发展委员会的规定,在全国22个省组织进行妇女组织代表选举,每省选出2名妇女代表,总有44名妇女进入各省的发展委员会。

同全国妇女论坛合作,通过发展委员会的妇女培训计划增强妇女能力:已经培训了5 549人,其中妇女5 366人,男子183人。

培训进程还在继续推进,在示范计划中培训妇女领导人,使用的是本地化指南和主题模块。

宣传战略

在宣传妇女权利,危地马拉,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及通过发展委员会体制面向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区域代表宣传《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倡导的权利,了解对国家提交的第一至六次报告提出的建议。

编制了一个平面广告,并于2006年3月由TGW广播电台制作并在广播电台播放宣传妇女权利的广播公益广告。

在消除对土著民族种族主义和歧视总统委员会、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和危地马拉土著发展基金会的合作下,用11种语言制作了含有“妇女观点”的广播公益广告,目的是在多种族、多语言和多文化观念的指导下,强调妇女在社会中的重要性。2006年3月,西南部和西北部11家电台使用6种语言播放了这条公益广告。

编写宣传材料,包括印有“别对暴力习以为常”的披巾和钮扣,并在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国际日进行派发。

编写、出版并分发纪念国际妇女节和消除种族歧视国际日增刊。这项活动得到总统人权事务行政政策协调委员会和《中美洲日报》的支持。

编辑制作有关危地马拉妇女状况的录像带。

向媒体和广大公众正式汇报委员会对危地马拉提出的各项建议;

就《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以及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针对危地马拉提交的六份报告提出的建议,编写手册并分发。该手册重印了三次,总计出版3 000册。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同民间社会的联系和协作

危地马拉社会中公共制度和民间社会妇女组织之间的联系正在形成,为了这个发展中的进程达成目标,要求处理与下列事务密切相关的问题:政府-民间社会对话、政治体制和民间社会的差别角色,以及多文化、多语言和多种族社会中的土著妇女特性与权利。依然难以在政府机构中发现和识别某种可能同盟——对于这个同盟民间社会组织也具有监督职能,在工作中与政府机构目标一致但可以发挥独特而有差别的作用。

作为促进平等和两性公平的公共机构,由于妇女运动对国家的需求和压力,有时期望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自身能够成为妇女组织伸入国家体制结构的尖刀或延伸,以及它们的一级债务人。这一概念可能化为对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期望,在改革报告和战略方面,与从国家方面引导公共行动的期望并无关联。

对于政府而言,弥补沟通和期望上裂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目的是不要在政府内部促进平等机构和民间社会相关组织之间制造对立或疏远,这最终将导致双方力量的削弱,而是希望促进双方形成协作关系,实现上文提及的目标。鉴于这一状况,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在2006至2009年三年方案中已经考虑加强民间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正如本报告所述,国家正在根据自身能力履行其保护妇女权利和提供福利与服务的义务与责任。政府已经开始与民间社会,正如委员会对第六次定期报告的建议所示,政府已经在某些特定空间加强了同民间社会的协作,但同时又不将责任转嫁给它们。

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DEMI)

截止到2007年9月,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在技术、财政和管理上均隶属于总统人权事务行政政策协调委员会(COPREDEH)。为了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根据第442-2007号政府决定,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成为共和国总统办公室的下属机关,具备行政管理、技术和财政能力,能够处理土著妇女的特殊处境问题——弱势地位、不受保护和遭受歧视。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负责编制、实施和开展承认、尊重、促进和落实土著妇女权利的行动、战略和进程,并对公共政策和法律草案发挥政策影响力。

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预算由2004年的1 774 009.00格查尔上升为2007年的4 555 240.00格查尔。预算的增加使委员会可以进行下列工作:

组建心理事务处;

组建政策影响处;

增加人力资源:在国家每个地区均派驻一名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代表,增加所有地区总部的设施并扩大执行团队,优先处理有关克萨尔特南戈省、佩滕省、韦韦特南戈省及苏奇特佩克斯省办事处的事务。

2008年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的预算是9 251 440.00格查尔。

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目前的组织结构如下:

保护土著妇女监察员,代表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和协调国家和区域一级的行动,实现机构目标;

协调委员会,由协商委员会大会选举的八位土著妇女代表组成,职权主要是为保护土著妇女监察员提供有关行动、方案和项目的咨询意见,便于防卫、保护和充分尊重其所属地区的那些权利;

协商委员会,由国家所有语言社区各派一位代表组成,讨论、提出并向各语言社区通报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的计划;

地区代表,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目前有六位地区代表,是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在有委员会办事处地区的代表,地区代表的责任是协调各种行动,实现机构目标。

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的地区办事处的构成是:一位保护土著妇女监察员代表(地区特派员)、一名法律顾问、社会工作者和语言辅助人员(根据各地区的情况)。目前,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在下列领域开展工作。

政策影响

关于政策影响,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已经在下列方面开展了促进土著妇女进步的活动:

支持促进土著妇女进步的公共政策和/或法律,以及旨在促进妇女和土著民族进步的讨论、分析评估、研究、方案和咨询协商;

同国家女性家庭佣工中心(CENTRACAP)签订机构政策协定,加强在女性家庭佣工法草案中的影响。

参与移民照料公共政策的审核。

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和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共同参与了危地马拉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和2001至2006年机会均等计划的评估和调整进程,目的是揭示土著妇女的特殊处境——弱势、不受保护和遭受歧视,并帮助她们改善生活质量。

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跟进积极参与地方、市级和省发展委员会的妇女的活动并提供咨询意见。为了使对妇女有益的规划获得通过,还为那些加入妇女事务委员会的妇女提供同样类型的帮助。

在妇女组织和土著民族的合作下,开展了宣传、培训和提高认识的活动,包括危地马拉多个省区关于女性家庭佣工的权利、土著妇女权利、玛雅妇女和区域公共政策、歧视和种族主义的公共论坛和圆桌会议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开展了预防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传教育活动,还于2006年9月召开全国土著妇女代表大会。

此外,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还创造便利条件支持编制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统一议程(2007年)。它包括促进危地马拉土著妇女进步的一揽子横向战略与行动方针。土著妇女组织和政府机构的领导和代表参与了编制工作。该统一议程听取并吸纳了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组织提出的促进改善其生活条件的主要建议和要求。

统一议程的目标是:

以政府落实横向战略和核心工作战略为出发点,揭示土著妇女遭受排斥和歧视的特殊处境,促进和保护两性平等,尊重她们的文化特性,从而提高土著妇女公共和私人领域的生活质量。

承认和重视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对文化保护、和平建设、民主以及国家整体发展的贡献。

为了满足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的特殊需求,统一议程围绕下列核心问题开展工作。

文本框3

玛雅、加里夫纳妇女和辛卡妇女议程

要点

战略

1. 经济、就业和移民

承认和展示妇女劳动的经济政策;

生产投入;

地方创造就业方案和项目;

平等条件下劳动领域对妇女的法律、社会和经济保障;

确保对移民妇女的综合照料与保护。

2. 从文化特性出发的教育

在国家教育体制中增加关于土著民族哲学、原则和价值观,以及妇女的贡献的内容;

在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参与下加强双语教育和跨文化副部长办公室的建设;

妇女进入国家教育体制各级教育系统学习。

3. 从文化特性出发的综合保健

妇女有长期享受以其文化特性为基础的综合医疗保健的渠道;

推行和抢救传统医学;

国内武装冲突受害妇女的心理健康方案;

减低产妇-儿童死亡率方案;

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方案。

4. 土地、住宅和自然资源

设计尊重文化特性和性别观点的土地政策;

妇女获得土地、领地和生产融资;

在性别观点和尊重文化特性前提下获得自己的住宅;

有关自然资源及与土著民族关系的政策。

5. 政治参与

成立土著妇女政策编制自治局;

地方、市级、省和国家各级决策空间中妇女的积极政治参与;

妇女有效参与公共政策的提出和编制;

促进妇女参与对国家方案和规划的社会监督。

6. 诉诸司法的渠道

建立在妇女文化特性基础上的诉诸司法的渠道;

承认并尊重妇女的特殊权利;

保障服刑土著妇女的权利;

向国内冲突受害者(特别是妇女)提供赔偿;

对歧视和侵犯土著妇女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

7. 处理种族主义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改变建立在种族主义和歧视上的社会行为模式;

防止、惩处和消除所有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保障妇女的公民安全。

8. 神圣事物和圣地

推进并落实抢救、尊重和保护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的神圣事物和圣地;

从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自身的世界观出发推动发展她们的文化特性。

9. 保护和促进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发展的制度机制

从财政、技术和政策上强化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

强化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为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提供适宜的照料。

预防宣传和教育

为了增强土著妇女的能力,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实施自身提出的倡议,针对各种土著妇女群体,教育、推广、传播和宣传妇女的特殊权利与保护机制。2005年设计了“性别观点下的多文化”模块,并和国家妇女论坛一同重新编制了“妇女的民事和政治权利”模块。

设计了机构媒体战略宣传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的工作,包括:(1)策划和印制关于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服务项目的宣传材料(宣传页、三联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绶带);(2)制作10个关于土著妇女权利的广播公益广告;(3)制作10个关于土著妇女权利的微型节目。这一战略在土著妇女中产生了积极成果,因为,最近两年向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寻求帮助的妇女人数逐步增多。

研究和报告编写

第二个主题报告“土著妇女诉诸司法的渠道(2005至2006年)”,2007年提交。该报告的主要目标集中在确定并评估土著妇女在诉诸司法方面遇到的困难,以及这些问题的主要成因和影响。

针对土著妇女的家庭暴力现象研究。这项研究的宗旨是深化对家庭暴力循环的成因、表现、影响和要素,从而提出介入建议与战略,预防并消除对土著妇女的暴力侵害。

“服刑土著妇女的需求和问题”(即将刊印)。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与公设刑事辩护局妇女处合作进行分析研究,目的是收集情报资料,以便向刑事监禁制度提出支助建议,同时,采取措施改善在妇女教养中心(COF)接受改造的土著妇女的状况。此外,也是为了编制含有跨文化观念和性别观点的政策,促进平等和对她们的尊重。

个案处理

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针对权利受到侵害的土著妇女实行综合照料、咨询和跟进模式,为受害者提供免费的社会、心理和法律服务。在这一框架内开展的行动有:初步处理、咨询、陪伴、调解和/或调停、心理咨询、救助、代理辩护和社会管理。对象是因性别和种族地位和处境致使根本权利遭受侵害的土著妇女。在实施这个综合照料模式时,使用受害者的母语。

为此,设计并推行根据土著民族文化要素构思的照料模式。

表1

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下辖各部门受理案件的数量

受理部门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

法律事务部

766

455

605

505

心理事务部

40

184

0

7

社会事务部

566

1367

902

604

总计

1 372

2 006

1 507

1 116

不包括应有关方面请求提供的一次性点对点咨询服务。

* 2007年1月至9月。资料来源: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社会事务部。

心理救助

心理事务部自2004年年中投入运作。面向根本权利遭受侵害的土著妇女,特别是家庭暴力受害者,心理事务部设计了含有文化关联因素的心理救助模式。它一直奉行基于土著民族世界观的根本指导方针,推动引领、维护土著民族价值观和文化原则,从而促进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加入土著民族知识和技术还包括土著民族的文化要素、语言和精神信仰。

在上韦拉帕斯省、基切省、克萨尔特南戈省、韦韦特南戈省、佩滕省和危地马拉市提供心理救助服务。一经受理个案,将对病例持续跟进,直至它最终被关闭。

社会救助

在社会事务部与用户第一次接触,以便了解她们的问题并根据她们的需要给予专业处理。包括为了在短期内解决她们处境问题的程序和管理办法,还包括个案分析、跟进陪同、咨询(在所有个案中均提供咨询服务)、向相关机关申请适用保护措施。在值得调解和调停的案件中,或者在需要转交有关机关启动司法程序的案件中,妇女在诉诸司法的过程中强化她们的控告能力。

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CONAPREVI)

为了履行危地马拉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和《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公约》规定及开展后续行动的义务和责任,除其他司法机制外,组建了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CONAPREVI),依法作为预防、处理、惩罚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公共政策的协调、咨询和助推机关。

该机构由公共部门负责处理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机制及机构和民间社会共同组成:(1)共和国总统,由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代表;(2)共和国检察总长或其代表;(3)司法机构首长或其代表;(4)国家统计学院领导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5)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PROPEVI)的一名代表;(6)在妇女运动方面,授权“禁止暴力侵害妇女网络”的三名成员作为妇女运动的代表。

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的混合组织结构,即,政府机构和民间社会在委员会聚集一堂,基本上代表了机构组建的附加价值。首先是因为这有利于冲淡公共部门和社会团体关系上的传统的不信任,同时,基于合作与协作有利于解决双方共同关心并且妨碍民主建设——建设另一种特性和内容的民主——的问题,它也为改善公共部门与民间社会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机会。

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利用增加的预算强化了技术和财务能力。该机构的预算由2004年的187 650.00格查尔上升为2007年的1 703 100.00格查尔,增加了700%——尽管预算并不总是很充足。预算的增加使它能够扩充人员,根据2004至2014年《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PLANOVI,2004至2014年),目前该机构聘任了一名法律顾问(女)和数位处理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的专业顾问(女)。通过的2008年预算是2 300万格查尔。

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组成机构的承诺,国家对这个协调机关预算的大幅度增加,国家合作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援助,以及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以成立以来进行的干预行动构成了一个积极条件框架,有利于国家其他机关和民间社会承担其执行《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的责任。为此,该委员会得到完全授权执行它的职能:推进消除家庭暴力和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公共政策并提供咨询意见;以及,同公共机关和私人机构协作处理、预防、惩处和消除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在成立后最初几年内,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全力进行体制建设,强化机构能力。这一进程成就斐然,尤其是提出了并着手实施2004至2014年《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为了实施危地马拉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和2001至2006年机会均等计划战略,提出该计划作为消除家庭暴力和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国家战略。它由四个战略领域组成:(1)加强国家和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的体制能力;(2)分析和调查统计;(3)综合照料;(4)预防。

2004至2014年《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的重要价值在于它将国家努力的目标性与联系性特征明确反映在计划长期目标中并清楚知道实现这些目标的方法。它是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组成成员研究和处理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工作与经验成果。尽管如此,这个计划命中核心之处在于促使国家加入这样性质的一项倡议中,并调拨国际合作组织的替代性资源,将在四年期限内推动旨在专门制止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长期战略。

《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第一个四年的执行目标是:(1)通过强化国家政策体制框架,有效处理危地马拉的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推动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2)确定指导政策和协调一致的行动,同政府机构和民间社会在危地马拉的六个省、在四年的时间内,预防、处理、惩处和减少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PLANOVI,2004至2014年)的通过和付诸实施,形成了以整体战略方式处理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的专门机制。

在《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执行框架内取得的进展有:

关于家庭暴力和暴力侵害妇女问题处理机制的国家分析报告并宣传普及报告内容;

实行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控告联合记录;

编制家庭暴力及对妇女暴力侵害幸存者照料模式建议;

在全国22个省,面向地方当局、市级政府、国家机关和处理家庭暴力和暴力侵害妇女案件的民间社会组织宣传《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

评估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2001至2006年战略计划和编制2007至2012年战略计划。

围绕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的执行工作,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与国家统计学院、司法机构、国家民事警察局(PNC)、人权检察官办公室和国家检察官办公室签订了多项协定;

同国家民事警察局、刑事检察院和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建立一个合作空间,推进预防和调查危害妇女生命短期计划;

对国家民事警察局负责接听紧急求助热线的工作人员以及民事警察进行有关暴力侵害妇女和危害妇女生命犯罪行为的培训;

正在同内政部、国家民事警察局和刑事检察院合作系统构建犯罪现场调查模式;

同公设刑事辩护局(IDPP)协作,在公设刑事辩护局、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和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三方协议框架内,规划并开展行动,寻求在公社刑事辩护的框架内强化对暴力侵害女性幸存者的法定照料及陪同服务;

同妇女组织和人权组织协作,在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框架内,编制并与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签订专门协议。

国家妇女论坛(FNM)

为国家妇女论坛(FNM)确立的目标是,通过引导协调和跟进能够影响下列事务的建议:国家人的全面发展政策、《和平协定》执行以及危地马拉批准的促进妇女进步国际公约和条约,推动妇女参与。

国家妇女论坛有三个级别的妇女机构和妇女组织代表模式:(1)地方,包括城市和村镇代表、语言社区成员和本省多个机构的成员;(2)区域,本区域各个语言社区和多个机构的代表;(3)国家,国家妇女论坛机构代表和协调委员会的成员。这样,组成国家妇女论坛的各种机构和语言社区可以拥有广泛的地域性代表性。国家妇女论坛有225名正式的妇女代表、54个机制代表(22个多部门代表大会,有来自每个省的各种妇女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和政府机构的代表),以及语言社区(23个具有代表性的种族群体参加了论坛,包括32个语言社区)。这样,论坛成为一个广泛、多元性、多样性和参与性的长期咨询、协商和对话妇女机制。这是因为国家妇女论坛是由政府机关、民间社会组织共同构成的。目前,国家妇女论坛正在进行机构重组。

国家妇女论坛、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和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负责承担执行《和平协定》的下列协议:第26号协议,普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86号,有关妇女协定的后续活动;第85号,评估妇女参与的进展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相应的行动方案。国家妇女论坛特别关注第85号协议的执行情况,实现了对妇女参与进展的定期评估的制度化和固定化。

国家妇女论坛和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共同设计并实施了培训计划,此外,妇女论坛与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和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还共同实施了地方和城市发展倡导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包括三个模块:(1)昨天、今天和明天的妇女;(2)含有性别观点的多文化观念和跨文化观念;(3)我们说我们的权利。该方案旨在培养和强化当选为发展委员会成员的妇女代表的能力,使她们能够切实有效地参与各级委员会。

国家妇女论坛编写的危地马拉妇女参与国家发展委员会情况分析报告

这一倡议履行了《和平协定》第178号协议的规定:“评估妇女的参与进程,并在此基础上拟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国家妇女论坛打算利用这个分析报告,以发展委员会的妇女成员、地方当局、政府代表以及民间社会团体成员自己的意见为出发点,检查妇女在国家发展体制中的参与现状。其目标是确定障碍和机会,以切实有效的方式促进执行2002至2012年危地马拉妇女全民参与行动计划。

妇女论坛的调查是在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期间进行的,选取的分析样本是城市发展委员会(COMUDE)和社区发展委员会(COCODE),目的是透过其自身活动当事人(包括男子和妇女)了解妇女在这些公共空间中的参与进展。此外,还掌握了公民对于制度改革进程以及对于发展委员会作为参与空间的了解情况。

分析报告使确立2006年妇女参与国家发展委员会体制的基本路线成为可能,因为它是第一份具有国家22个省、332个城市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研究报告。尽管如此,还需要利用将来的报告完善这种努力,所以将来的报告不仅能够评估在该报告所涉主要问题各个方面取得的进展和发生的倒退,还要能够评估国家妇女论坛和促进妇女发展组织各种干预活动的进展。

分析报告仿佛为妇女在发展委员会中的活动拍摄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向我们揭示了妇女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才进入到这种空间之中,而且为了她们的权利能被尊重,为了使她们的利益能够被包含在决策之中,为了能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依然任重道远。尤其是在某些省遇到的困难更大。本报告第14条将介绍和陈述这一情况。

根据该分析报告提出了下列行动路线建议(见文本框4)。

文本框4

来自国家妇女基金分析研究报告的行动路线建议

行动路线1

促进妇女在地方政府中的政治参与,地方政府一项是由男性霸权控制的男性化空间。

行动路线2

加强推动妇女组织参与城市发展委员会代表的甄选进程。

行动路线3

深入研究市镇管理中的男性化特征。

行动路线4

核查并支持社区发展委员会职务选举程序。

行动路线5

监督城市发展委员会的运作。

行动路线6

推动在妇女组织议程和民间社会团体议程之间建立联系。

行动路线7

支持妇女编制并向委员会递交建议并向其他部门寻求支持推进这些提案。

行动路线8

提高市政当局对向对妇女有益的项目划拨资源的认识。

行动路线9

加强妇女权利和公民参与教育。

行动路线10

建立公共部门两性平等监督、评估与系统化制度(SIPES)。

市级妇女事务机制(MMM)

尽管组建妇女机制的任务主要集中在国家一级,特别是在中央政府,最近几年已经开始采取行动将这一机制推广到地区一级。在妇女组织、公共机构(如总统妇女委员会)和市议会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制订了一个新的法律框架,规定作为妇女和儿童家庭委员会的一个部分,市政府和市级公民参与机构必须以明确的方式组建妇女委员会,而且强制规定必须在市议会中组建妇女事务机制。

事实上,《提高妇女总体地位和尊严法》(第97-1996号法令)的绩效之一在于它是中美洲地区颁布的第一项规定应在地方一级建立妇女机制的法律原则。此外,连续有关三部权力下放的法律文书:《权力下放法》、《城市和农村发展委员会法》以及《市政法》(2007年)也都制订了相关规定。

市级妇女委员会(CMM)

关于市级妇女委员会,在城市范畴,在《市政法》和规范发展委员会运作的法律中都有关于它法律依据。《市政法》第36条要求市政委员会除其他之外,必须组建家庭、妇女和儿童委员会,并规范了它的运作程序及提案程序。

关于在发展委员会中组建这类参与机构,《城市和农村发展委员会法》第24条规定可以组建有必要成立的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必须在城市发展委员会和市议会范围内接受协调。该法执行条例第28条规定,城市发展委员会成员必须参加这些委员会,而且它的协调工作应由发展委员会的一名正式成员负责。

尽管在国家50%的城市都设有市级妇女委员会,国家妇女论坛编写的报告指出,许多这类的委员会都是单一成员委员会,该成员由市长或市政委员会任命,而且并没有发挥什么大的作用。

市级妇女办公室(OMM)

同妇女委员会不同,在法律框架内并没有关于市级妇女办公室的明确规定,但是市政当局和公共机构,如总统妇女秘书处,以及妇女组织一直在推动设立这一机构。市级妇女办公室的宗旨是为妇女在地方政府中的政治参与创造便利条件,在地方当局和社区妇女之间、在妇女群体和合作机制之间建立联系。它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介入市政建设方案,目的是确保将性别观念纳入这些方案之中。

在全国范围内,有71个市级妇女办公室,其中35%拥有划拨资源。在大部分情况下,拨款仅够支付一名人员的薪酬,而且它既没有考虑到办公室运作的需要,也没有提供资金支持开展活动以强化市政管理中妇女公民参与的能力。仅有8%的市政府表明了有为市级妇女办公室的政治意愿。

图1

为市级妇女办公室划拨资源的市政当局

资料来源:国家妇女论坛(2005至2006年)。

全国市级妇女事务机制资产负债表(MMM)

作为国家妇女论坛编制的“妇女参与发展委员会体制分析报告”的成果,全国总计组建了326个市级妇女事务机制,它们的预算情况各不相同。

在市一级,总计设立了326个市级妇女事务机制、市级妇女委员会和市级妇女办公室会。在上述326个机构中,236个隶属于市政当局,90个属于市级发展委员会。在第一类机构中,有165个市级妇女委员会(CMM)和71个市级妇女办公室(OMM),这表明市政当局更多地是遵守《市政法》组建市级妇女委员会,而不是表现出通过妇女办公室解决妇女需要的政治意愿。事实上,设立市级妇女委员会是(法律上)强制的,而组建市级妇女办公室和在市级发展委员会内成立妇女委员会是(政治上)自愿的,并意味着一个预先动员和协调市政当局各机关和市级发展委员会各成员政治意愿的进程。

表2

市镇妇女事务机制(MMM)

市镇妇女事务机制(MMM)

比例(%)

市镇妇女事务办公室(OMM)

332个市镇中有71个设有市镇妇女事务办公室

21

市镇妇女事务委员会(CMM)

332个市镇中有165个设有市镇妇女事务委员会

50

市镇发展委员会中的妇女事务委员会(CMC)

332个市镇中有90个设有市镇发展委员会妇女事务委员会

27

192个设立市镇发展委员会的市镇中有90个设有市镇妇女事务委员会

47

市镇妇女事务机制总计

332个市镇中共设有326个市镇妇女事务机制

34

资料来源:危地马拉妇女参与国家发展委员会体制状况分析报告(2005至2006年)。

政府内部的妇女事务机构

在国家方面,从9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逐渐设立了自己的妇女事务办公室或者专门处理妇女事务的机制。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在某个特定历史时刻组建的,都回应了一些特定的需求。在某些情况下,由这些机制负责执行含有性别观点的公共政策,提高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对妇女权利和性别平等的认识,开展危地马拉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或其他部门政策的后续行动,或者为妇女提供专门照料。在这方面强调:

行政机关的妇女事务机制

《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PLANOVI)。第929-99号政府决定。2007年7月起由社会福利秘书处负责;

劳工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妇女事务办公室;

内政部国家民事警察局两性公平处;

农牧业和食品部政策和战略信息处(UPIE),根据农牧业和食品部第1737-2004号政府决定,目前由它推动性别观点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工作;

环境和自然资源部性别、妇女和青年处;

文化和体育部种族和性别平等促进处;

能源和矿产部性别事务处;

土著发展基金会妇女处(FODIGUA);

土地基金农村妇女处,根据第FT-GG-059-2006号备忘录,它由土地基金取得土地事务副会长办公室负责协调。

在促进妇女进步机制组建过程中显现的主要危险之一是这种趋势的存在:认为妇女权利首先是“妇女”自身的责任,是妇女自己的事务。因此,政府机构中的这些妇女事务机制往往没有充足的人力和财政资源以应有的方式行使其职责。

立法机关的妇女事务机构

目前,在立法机关中有国会妇女事务委员会作为妇女事务机构。最近一年,委员会审计了国家机关为促进妇女进步方案拨款情况。国会领导委员会于2004年成立了妇女议会,后来又改名为妇女代表大会。今天,在领导委员会改组之后,这个机构就消失了。妇女代表大会是由民间社会妇女组织组成的,它们提出了一个妇女立法议程。

司法机构的妇女事务机构

2006年在司法机构内部组建了妇女和性别分析处。在它的职责中包括推动在司法机构系统地贯彻性别观点,将其纳入各个部门从行动规划到行动实施的各个环节之中。为上级机关在妇女事务方面提供咨询和支助,确定宣传和培训需求,以及跟进监察危地马拉与妇女事务组织及机构签署的国际及国内协议。监察、管制和传播按性别分类的司法统计数据,对涉及这方面问题的新的司法项目进行财务管理。

此外,在其他级别的单位中设立的妇女事务机构有:

刑事检察院:妇女检察院;

国家检察官办公室:妇女处;

人权检察官办公室:妇女权利保护委员会。

尚未落实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国家部委、秘书处和其他机关共同确定的性别事务目标在部门事务中为促进两性公平发挥了重大作用。

建立与妇女组织联系的系统的制度渠道。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妇女要寻求司法公正也没有有效途径,土著妇女尤其如此,因为她们还有语言障碍。(6)

敦促缔约国在考虑委员会第19号一般性建议的基础上,优先重视采取综合全面的办法,来解决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问题。

对《刑法》进行必要修改,将家庭暴力确定为犯罪。

划拨必要资源,用于执行2004至2014年《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

该国对公共官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司法、教学和卫生工作者进行针对性别的训练,让他们了解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从而确保这些人员充分了解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并能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应对。

此类犯罪行为不受惩处已成司空见惯现象,该国没有采取充分的措施进行彻底调查,妇女的失踪、强奸、酷刑和谋杀案件日益频繁。(6)

关心缺乏对证人和受害者家庭的保护措施。(6)

缺乏关于案件、暴力原因及受害者情况的资料和数据。在其下一次定期报告中提供详细资料,说明有关措施的效果。这些措施的目的是防止此类案件,调查有关事件,及起诉和惩罚肇事者。(6)

敦促缔约国对受害者及其家庭提供适当赔偿。(6)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毫不拖延地采取所有必要措施,阻止对妇女的谋杀行径和失踪,终止肇事者不受惩罚的现象:

建议缔约国考虑委员会在按照《任择议定书》第8条查询墨西哥奇瓦瓦州华雷斯城妇女遭绑架、强奸和谋杀事件过程中提出的建议。

将处理杀害妇女问题委员会确定为一个常设机构,为其配备人力和财政资源。(6)

为了应对日益增多的社会要求,国家着手处理妇女安全问题,采取干预行动改变暴力局势。本届政府在政府总体路线中提出了这个问题,以便优先处理全面安全保障事务,将其作为实现国民福利的一个支柱,并将重点放在国民安全负责机关上,如:重新规划负责机关职能;净化负责机关队伍;负责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

2004年,在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CONAPREVI)的协调下,启动了《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PLANOVI)和关于家庭暴力和暴力侵害妇女问题处理机制的国家分析报告的宣传工作,动员制度力量在国家机关和民间社会中普及这一问题。

2004年,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其原因及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亚金·厄尔图克(Yakin Erturk)和美洲国家组织美洲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员苏珊娜·比亚兰(Susana Vellarán)到访危地马拉,了解危地马拉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现状,确定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特别是“杀害妇女”的可能成因及影响。为此,危地马拉将她们的建议纳入国家预防、消除和惩处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行动之中。

杀害妇女问题特别委员会

2006年3月8日,“危地马拉处理杀害妇女问题特别委员会”正式亮相。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危地马拉三个权力机关(立法、执法和行政)代表、人权机构的代表、安全部门和刑事检察院代表委员会授权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负责协调工作。它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开展相关行动,使危地马拉战略具有一项战略及行动建议,促使国家三个权力机关能够以整体、协调和联系的方式并在民间社会的参与下处理杀害妇女问题。

危地马拉处理杀害妇女问题特别委员会行动建立在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其原因及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建议基础之上:(1)通过立法、司法和调查程序改革,终结暴力侵害妇女行为不受惩罚的现象;(2)为暴力行为妇女或正在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服务、保护和救助;(3)建立性别问题情报数据库;(4)加强制度基础设施建设;(5)推动培训和提高认识行动方案。

2006年,危地马拉处理杀害妇女问题特别委员会开展了下列活动:

文本框5

危地马拉处理杀害妇女问题特别委员会的行动

第一阶段

审核、分析和系统整理现有的关于杀害妇女问题的工作和研究:研究的一致和不一致的地方。

第二阶段

进行分析研究。

第一阶段

受害者特征。确定问题的成因和影响。

第二阶段

凶杀特征。

第三阶段

司法系统信息情报系统的规划分析。

第四阶段

大众传播分析研究。

第三阶段

制度分析。

确定司法系统各责任单位的优势和劣势。

第四阶段

分析有关杀害妇女罪的法律框架。

在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处理杀害妇女问题战略,包括委员会为行使职权而提出的下列战略方针:(1)调整法律框架;(2)加强制度建设;(3)预防杀害妇女案件的发生;(4)处理、跟进和监督杀害妇女案件。

在危地马拉处理杀害妇女问题特别委员会的工作中发现: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中缺乏性别观点;

缺乏针对伤害妇女生命犯罪行为(杀害妇女)的预防行动;

缺少对伤害妇女生命犯罪(杀害妇女)案件的根据和监督;

司法体制的制度弱点和空白;

缺少以联系的方式监督体制行动。

目前正在形成和已经取得的成果:

统一并规范“杀害妇女”概念的使用,防止私人领域内肇事者暴力侵害妇女的案件被排除在概念范畴之外;

确定可以测定杀害妇女犯罪行为构成特征的变量和指标。正在将这些指标纳入刑事检察院和司法机构的信息情报及统计系统内;

为了获取并集中统计真实的案件数量,在官方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学院)和打击杀害妇女罪所涉机构组织之间开展协调行动;

重新调整可以确定杀害妇女犯罪行为构成特征的变量并将其纳入司法机构和刑事检察院的统计和信息情报系统之中;

编制关于杀害妇女罪的专题报告,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宣传和培训进程,成为帮助执法人员了解和理解杀害妇女罪的工具;

杀害妇女罪及从妇女人权角度出发处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的信息宣传讲习班,目标人群是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媒体记者、编辑和传媒业主;

通过直接协调改善建议以便在相关机构落实,加强调查和惩处杀害妇女犯罪行为过程所涉机构的能力建设;

以性别观点统一刑事检察院法医和司法机构(目前隶属于危地马拉国家法医科学研究所)法医审议并签发生效的法医科学报告格式;

以性别观点统一犯罪调查程序规范;

以性别观点统一犯罪现场调查报告格式;

同司法部门协调机构协商设计并编制国家刑事法律政策。

目前正在开展的行动有:

进行能够确定杀害妇女罪的成因和影响的调查研究;

推进旨在加强制度建设的行动;

保障妇女享有诉诸司法的渠道;

发展能够使人民和大众传播获取信息的机制;

引导各种力量强化保护和促进妇女进步的立法。同时,考虑实施检查战略落实情况的监督机制;

为执法人员编制关于适用刑法加重处罚情节的手册,作为预防、调查和惩处杀害妇女犯罪行为的决定因素;

在机构内部开展含有性别观点的人力资源政策的执行活动;

确立机构间及机构内部联系与协调框架、准则框架和机制;

通过犯罪现场调查、犯罪调查和尸体检验报告规范格式;

正在将国家三个统计制度联系在一起,这将能够为公众正式提供因性别原因而暴力致死的妇女人数。

在杀害妇女案件中,提出应特别关注调查和证人保护问题。为此目的,鼓励为日后提起诉讼和公诉的案件坚实证据,同时,扩大针对杀害妇女犯罪行为相关受害者的照料服务。

危地马拉分析并权衡了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关于将处理杀害妇女问题委员会建设成为常设机构的建议。但是,危地马拉认为鉴于委员会自身的性质,这个建议并不可行,因为委员会是由彼此独立和自主国家三个权力机关组成,基于这个原因该委员会不可能隶属于三个不同机关。此外,在尊重和理解各组成机构特质基础上形成的协调与联系行动是处理杀害妇女问题委员会的运作基础。

组成一个机构间委员会作为处理杀害妇女问题委员会战略实施后续行动机制。期待国家三个权力机关负责首长能够为机构间委员会的组建签署协定。

司法体制

司法体制,作为对国家有重要作用的一组机构——主要在加强法制国家建设方面,已经启动了一系列现代化行动促进司法机构强化执法能力。通过司法部门协调机制——由司法机构、刑事检察院、内政部和公共防御犯罪学院组成,组织和协调最高级别国家司法和安全行动。

为了加强科学调查,最近,通过第32-2006号法令,成立了国家法医科学研究所(INACIF)。国家法医科学研究所是作为司法机关辅助机构而组建的,拥有职能自主权、法人资格和自己的固定资产,可以建立一系列实验室,在那里科学证据将成为司法判决的基础。2007年7月,选举产生了国家法医科学研究所所长(女)。

在司法过程中使用自己的语言

从社会语言学角度上看,对于妇女而言,诉诸司法一直是一个问题,因为一般来说司法机关使用的是西班牙语。这限制了加强多文化和多语言国家的建设。

面对这一状况,根据《和平协定》的规定,通过翻译支助和特许更频繁的使用人类学司法证据,展开行动,为不使用西班牙语的国民诉诸司法创造便利条件。目前,司法机构有67名翻译,刑事检察院有16名翻译,公共防御犯罪学院有10名双语公共辩护律师和14名翻译。

在这一问题上,从司法机构方面,已经在托托尼卡潘省、韦韦特南戈省、佩滕省、圣马科斯省和索洛拉省设立了五个社区法院。社区法院由三名法官组成,他们都是自己社区中公认的诚实正直、声望显赫的人,并掌握当地的玛雅语言。在可能的情况下,根据习俗、习惯、公平和一般权利原则做出裁决。

司法机关应对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的措施

司法机构

最高法院通过2006年10月6日第67-006号决定组建了妇女和性别分析处。成立这个机构的目的是为了从制度层面应对下列问题:危地马拉妇女在诉诸司法时遇到的社会、经济、法律、政治和文化排斥;国民经历的暴力危机——特别是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司法机构的妇女和性别分析处主要在司法机构内部以法官为对象开展培训、提高认识、宣传和其他活动,目的在于不仅使法官能够认识到这些模式,还能改变它们。

司法机构已经处理了关于受理控告的各种信息,其中包括迄今为止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暴力侵害妇女犯罪案件提起的诉讼:

表3

司法机构受理的有关侵害妇女行为的控告

犯罪行为类别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轻微、严重和过失伤害

2 994

2 475

783

暴力侵害

1 888

1 823

358

严重不道德的暴力虐待行为

133

189

36

劫持

119

133

48

恐吓威胁

2 753

3 589

871

谋杀

81

85

26

凶杀

375

351

98

过失杀人

164

386

73

谋杀近亲

30

38

11

过失伤害他人

17 570

18 670

4 330

资料来源:司法机构。

* 2007年1月至3月。

司法机构为了执行《公约》和危地马拉批准的其他国际公约,推动制订了面向司法部门各单位的妇女人权教育方案。方案有职业层面和技术层面两种执行模式,均得到了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人权研究所的学术保障。

司法机构的机构培训处已经将性别问题作为横向战略之一,为此有一个名为“司法和性别”的专门模块。在这个培训模块内,除了性别分析的理论和方法论之外,还包括了保护妇女权利的国际法和国内法以及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

在世界银行的资金支持下,司法机构现代化处出版了两部供司法与性别课程使用的教材。它们是:“当性别发出声音变化随之而来”,在司法领域分析性别的方法,作者是哥斯达黎加专家阿尔达·法修·蒙特霍(Alda Facio Montejo);“性别,妇女和司法”,作者是伊尔达·莫拉雷斯·特鲁西略(Hilda Morales Trujillo)。

2004至2006年,共有107名和平法官接受了这方面的培训,提高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刑事检察院

2004年,共和国总检察长通过了刑事检察院刑事侦查政策计划,规定了检察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行为准则,目的是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歧视与暴力行为并切实落实她们的权利。

危害妇女生命犯罪行为的刑事侦查

直到2004年,都由首都地区检察院负责调查一般危害生命罪、其他人身伤害罪和侵害他人财产罪。生命是受保护的法定财产,曾被作为受其他轻微犯罪行为侵害的其他任何法定财产处理。对危害生命犯罪行为的调查也是纯粹经验主义的,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2004年8月,刑事检察院组建了危害生命罪和人身伤害罪地区检察院(首都地区)。检察院设有10个检察官办公室,每个检察官办公室由一名检察官、4名助理检察官和两名检察院司法警察组成。上述做法使危害生命罪的罪案调查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因为在对上述犯罪行动的刑事调查和侦查中出现专业化趋势。

2005年,危害妇女生命罪由妇女检察院转交危害生命罪和人身伤害罪检察院负责,以这种方式确保由专门检察院更好地处理这些案件。2006年2月,又增设了10个检察官办公室。委派四个检察官办公室专门负责跟进妇女暴力死亡案件,分别于2005年8月(两个)和2005年12月(两个)组建完毕。自那时起,已有21桩案件已经结案,并已全部定罪。

在刑事检察院危害适用的危害生命罪的调查办法中,因案件自身特殊性,含有性别观点的案件处置措施有:

改进危害生命罪案件犯罪调查的行动指导方针;

犯罪现场处理程序行为标准的总指令;

性犯罪案件处理行为准则总指令;

打击家庭暴力总指令草案;

组建米科斯科市和新镇市妇女检察院;

增加刑事检察院犯罪分析调查处(DICRI)调查人员。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暴力死亡案件犯罪现场调查,以及为调查人员配备应有的技术装备和交通工具;

目前危害生命罪和人身伤害罪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办公室(20个)得到了检察院犯罪分析调查处两位值班调查人员的长期支助;

国家民事警察局刑事犯罪调查处(DINC)和刑事检察院长期合作勘察危害妇女生命罪案件的犯罪现场,并且为了分析案情和采取紧急行动,在接续的24小时和48小时跟踪调查;

刑事检察院受害者研究政策计划。

危害妇女生命罪刑事侦查的技术培训

刑事检察院培训处(UNICAP)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下列培训:犯罪现场处置的科学技术问题(加拿大)、犯罪现场处理程序行为标准的总指令、刑事犯罪调查总指令和犯罪现场调查报告的接收、登记和移交程序总指令。在国家民事警察局、各检察院的工作中进行协调,照料受害者,执行预防、消除和惩处家庭暴力法和国际法,进行受害者研究。上述所有活动均含有性别和公平观点,并尊重妇女权利。

协调国际合作对妇女检察院和儿童受害者处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培训。

对受害者的照料

为了向犯罪受害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刑事检察院在2006年底成立了受害者照料协调处。在研究分析了刑事检察院不同机构对向其求助妇女采用的不同照料模式之后,它编制了受害者照料政策,并于2007年3月由共和国检察总长批准。通过它,刑事检察院履行了支持了制订内部受害者调查政策的承诺,使检察院能够以迅速、有效、人性化的方式综合处理受害者受到的伤害。该计划的主轴是:(1)制订程序;(2) 机构内和机构间合作的有效性;(3)强化受害者照料办公室(OVA);(4)加强移交网络。

为了回应受害妇女的需要,受害者照料办公室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紧急照料服务。为了受害者能够求助,在非工作日和非工作时间均设有值班办公室和电话。目前在全国有33个办公室。

受害者照料办公室实施的是含有性别和公平观点的照料模式。通过这一照料程序,鉴于犯罪行为造成的伤害,受害者应得到因年龄、性别、种族、罪行及个人需要不同而不同的专门化照料。此外,进行心理评估和心理报告,家访和社会报告,并向提供心理治疗、精神病学治疗和社会服务的机构转交个案,以便在幸存者情感恢复过程中给予他们帮助。除了陪伴受害者出庭参与调查、法庭辩论之外,在辩论之后也给予这样的陪同和跟进。通过国家网络协调机构,协调机构间方案之间的联系。在辩论中承认专家报告的有效性,以便证实犯罪行为对被侵害的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提供证人保护方案,受害者也被涵盖在这个方案内,根据法律规定给予他们救助。

关于最近几年民众认识提高和受到帮助的情况,妇女走近控告,接受受害者照料办公室的帮助,在调查中给予合作,进行心理评估,接受家访,并且,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出席法庭辩论。已经提出了机构间幸存者照料和救助程序。

妇女检察院

通过增加人手,强化了妇女检察院。首都地区的四个妇女检察院助理检察官由4人增加到16人,主要负责处理家庭暴力和针对成年人的性犯罪案件,目前正在制订一个与其权责框架相适宜的管理模式,并正在重新制订妇女检察院内部工作程序,从而强化它的机构能力,处理妇女因其性别而遭受侵害的犯罪行为。

共和国总检察长第1-2005号指示禁止在强奸和不道德的骚扰案件中提倡适当性标准。此外,当原告提出终止诉讼时,负责检察官必须证实终止诉讼决定并不是在威胁、恐吓、欺骗或其他涉嫌犯罪方式之下做出,一次保护受害妇女的权利。

妇女检察院是一个全国性的机构,但这一点依然是它在未来面对的一个挑战,也就是把它的覆盖范围推广到全国,目前在米科斯托(Mixto)和新镇(Villa Nueva)两个城市设有妇女检察院。

刑事侦查中的辅助机关

刑事检察院分析处是2006年成立的。目的是通过咨询和分析并就具体案件提出含有必要意见的报告,为各个检察院提供帮助。出现妇女暴力死亡案件时,在进行相关分析时,可以确定这些妇女此前曾经提出过家庭暴力控告。此外,刑事检察院还计划与其他部门交流情报信息,如武器弹药控制处、移民总局、交通局、国家民事警察局,这将使它能得到有关犯罪发生地点的信息及所使用武器的类型,以及确定模式,等等。

关于对诉讼主体和诉讼关系人的保护服务,通过总检察长第21-2005号决定,于2005年组建了刑事检察院后勤资助处,负责提出政策、规划、组织和领导对证人的帮助。以这种方式取代了此前行使这个职能的机关——后勤资助秘书处。

通过第47-2005号决定,共和国检察总长颁布了证人救助方案条例。目的是规范如何确定受理标准、救助种类、受助人员名额、延长或终止受救助以及其他事务的程序。

2007年,调动了所有必要的力量,以便切实有效落实《保护刑事诉讼主体及诉讼相关人员法》(共和国议会第70-96号法令)。为此目的,还通过刑事检察院委员会第2-2007号决定颁布了该法的执行条例,并且成立了保护体制领导机构。其最高机构——领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共和国总检察长、内政部的一名代表和保护事务办公室的负责人。目前,该法令已经完全生效,保护服务也在运作中。保护覆盖范围也已经扩大,不仅提供证人保护,还保护诉讼主体和其他刑事诉讼相关人员。

信息系统

刑事检察院信息情报系统(SICOMP)经历了5年的建设和巩固。尽管在这个信息系统内,以一般方式不能对信息情报对性别进行分类,不过系统有进行数据性别分类的能力。因此,由于检察院是处理杀害妇女问题委员会成员,已经做出了必要的调整,以便能对资料进行性别分类,并同国家统计负责机构——国家统计学院进行合作。

在暴力致妇女死亡案件中增加了受害者与侵害者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情况。2007年起,刑事检察院信息情报系统实现了全国联网。除了受害者照料办公室使用一个独立系统之外,国家所有的检察院都使用统一记录模式,2002年这一模式被引入到妇女检察院。

内政部-国家民事警察署(PNC)

2007年,内政部民事警察局实施了妇女整体安全保障方案,其特定目标包括:保护、调查、机构间协调、行动协调、培训、照料机构和方案的制度化。在预防问题上,正在进行培训,目的是提高警察局的执法人员和刑事检察院专门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认识。还改善了免费电话110的服务,实现全天24小时接受控告和为民众提供帮助,并还在暴力多发地区派遣警察巡逻。

内政部提高了对聘用调查人员的要求,在国家民事警察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加入了性别与公平的课程,此外还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家庭暴力的认识。

负责处理侵害妇女案件的检察官与刑事犯罪调查处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已经得到改善。协调方法是实行72小时轮班工作制。国家民事警察局的调查人员和检察官保持直接联系,其首要目标是共同进行犯罪调查,使事实得到澄清。

在国家民事警察局(PNC)方面,国家民事警察局犯罪分析调查处(DINC)妇女凶杀科加强了对其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目的是严格尊重妇女权利,以应有的方式履行《宪法》对妇女的保障。目前,妇女凶杀科有20名装备良好的调查人员。

国家民事警察局受害者照料办公室目前正在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统计登记,以便使统计范围覆盖到危地马拉所有省。它的登记记录是按性别分类的,这样能够显示妇女遭受暴力侵害的状况,以及建立分析、干预和照料妇女人口的机制。

目前内政部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网络”组织正在首都着手组建妇女综合中心,目的是暴力受害妇女向这些中心求助并接受社会、医疗和法律援助,还能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得到住宅和食品。内政部将负责为中心提供维持资金,将民间妇女组织负责管理。目前已经确定妇女综合中心的办公地点,正在开始购买家具。

通过国家民事警察学校,正在对警务人员和希望从事这一职业的人进行有关防止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培训,同时,实施警务人员提高认识和培训方案。培训涉及的问题包括:(1) 含有两性公平观点的警务程序;(2)在两性公平观点下预防暴力和犯罪;(3)性别性别暴力;(4) 警务职能;(5) 生命文化。在这个教学计划内,包括1315个部分,每一部分长度为6小时左右,其中有24个部分针对的是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

通过国家民事警察局人权办公室开展关于妇女人权的宣传普及工作。在国家民事警察局内部,培训对象是公民安全保障和公民照料办事处工作人员以及保障公民安全的执法人员。还计划将宣传活动辐射到机构之外,对象是少年(学校的女学生)和老年人(国家民事警察局退休人员俱乐部和军事福利局退休人员俱乐部)。除其他之外,他们参加下列研讨-讲习班:

自尊;

多一天了解人权;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紧急避孕措施(性暴力受害妇女的一个机会);

《防止、惩处和消除家庭暴力法》;

执行法院判决及其特例;

安度晚年;

人权与老年人;

老年神话与陈规定型观念;

家庭内外的安全保障措施;

儿童的权利、义务和品德;

乱伦;

虐待儿童。

国家民事警察局人权办公室对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人权问题培训。培训涉及的问题有防止私刑、《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儿童权利公约》、《儿童和少年全面保护法》,以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等等,并且在培训课程内增加了有关防止对警务系统女性工作人员性暴力的内容。

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其他机构

人权检察官办公室(PDH)

在人权检察官办公室信息情报收集程序中实现各国家机构数据资料的交流和交换,以便开展分析、监测及跟进。在省妇女监察办公室一级,有关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总体统计数据。为此,汇编来自各个国家机构及省人权检察官办公室自己的信息情报,并编写月度报告送交,在那里系统整理全国的数据资料。

2005年,人权检察官办公室透过人权检察官提交了“暴力死亡妇女”的研究报告。它指出了国家机构在这些案件处理上的弱点,并提出了克服这些劣势的后续行动。报告包括通过与其他人权检察官办公室合作获得的中美洲国家的情报信息。

危地马拉妇女全面安全保障市级盟约

在权力下放和增强妇女能力的框架内,对于安全保障问题,一直推动制订、签署和实施危地马拉妇女全面安全保障市镇盟约。盟约被构想为广泛而富有代表性的协议与政治-社会承诺,是市镇一级咨询协商的成果。它寻求在促进和保护危地马拉全国各民族男女的人权的基础上调动政治、社会和财政支助,解决影响妇女安全保障的脆弱因素。

妇女全面安全保障国家盟约提案的产生基于这样一个理念:在生活的各个层面纳入安全保障观念,其中,妇女在经济和法律、粮食保障和营养、卫生保健、社会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方面被认为表现出某种程度的脆弱性。依据这一理念,一直要求以一种新的观点——基于人权及其完整性的多维视角,基于认为人身伤害的威胁涉及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多种因素的观点——,处理安全保障问题及其对危地马拉人生活的影响。

盟约是用来在政府中央和地方机构间建立战略性联系和协调其努力的机制。加入这一机制的有:公民安全保障负责机关、妇女——由其组织领导代表、其他民间社会组织、私营部门、宗教和传媒组织。

盟约根据国家促进危地马拉妇女进步政策提出了自己的主题领域,而且它们还被认为是政策权力下放的一种表现。市政府提出的行动同时也强化了它们的施政。

该战略是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截止到目前为止,在全国16个省已经签署了29个市级盟约。在地方一级、地方政府机关、市级当局和民间社会负责执行盟约的协定。已经系统整理了市级盟约的编制和签署的经验,并开始着手编制市级盟约编制的战略指导方针。

表4

《危地马拉妇女全面安全保障国家盟约》签署的城镇盟约

省份

年份

盟约数

市镇

上韦拉帕斯省

2006

3

塔克提克(Tactic)

圣克里斯托瓦尔(San Cristóbal)

圣米格尔图库鲁(San Miguel Tucurú)

下韦拉帕斯省

2006

3

圣米格尔奇卡尔(San Miguel Chicaj)

普鲁拉(Purulhá)

2007

拉比纳尔(Rabinal)

奇马尔特南戈省

2006

1

圣佩德罗耶波卡帕(San Pedro Yepocapa)

萨卡帕省

2006

1

里奥翁多(Río Hondo)

奇基穆拉省

2006

3

圣胡安埃尔米塔(San Juan Ermita)

霍科坦(Jocotán)

奥罗帕(Olopa)

埃尔普罗格雷索省

2006

1

圣安东尼奥拉帕斯(San Antonio La Paz)

2007

1

圣奥古斯都阿卡萨瓜斯特兰(San Agustín Acasaguastlán)

危地马拉省

2006

1

帕伦西亚(Palencia)

韦韦特南戈省

2006

1

圣巴巴拉 (Santa Bárbara)

2007

2

圣塞巴斯蒂安(San Sebastián H.)

尤宁坎提尼尔(Unión Cantinil H.)

伊萨瓦尔省

2006

2

洛斯阿马特斯(Los Amates)

2007

巴里奥斯港(Puerto Barrios)

胡蒂亚帕省

2006

1

圣卡塔利娜米塔(Santa Catarina Mita)

赫雷斯(Jerez)

基切省

2006

2

圣克鲁斯(Santa Cruz)

乌斯潘坦(Uspantán)

圣马科斯省

2007

2

圣马科斯(San Marcos)

2007

马拉卡坦(Malacatán)

雷塔卢莱乌省

2007

1

圣费利佩(San Felipe)

克萨尔特南戈省

2007

2

热那亚(Génova)

2007

克萨尔特南戈(Quetzaltenango)

埃斯昆特拉省

2007

1

圣卢西亚科特苏马尔瓜帕(Santa Lucía Cotzumalguapa)

佩滕省

2007

1

梅尔丘尔德门科斯(Melchor de Mencos)

总计

29

资料来源: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能力建设科,2007年11月。

其他妇女人权宣传活动

2004至2005年,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法律系开设了人权和性别研究生课程。

2005年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研究生院设立了性别、妇女人权及诉诸司法硕士学位。

尚未落实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刑事犯罪(不仅仅作为伤害的结果)和以比目前更广泛的方式来重新界定强奸罪的定义。

证人、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保护措施并不充足,而且也没有确定充足的资源向受害者提供赔偿。

国家划拨给《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的资源并不充足,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它依然要依赖国际合作的资金支持。

对伤害妇女的犯罪行为(杀害妇女和性别暴力犯罪)的调查和刑事侦查继续报告不受惩罚的比例依然非常高。

必须给国家法医科学研究所划拨充足预算,以便它能够协助进行科学调查。

挑战

最近几年,危地马拉针对妇女犯罪的案件数量一直在上升,需要加强预防妇女的暴力死亡和对妇女暴力行为,并强化犯罪案件的调查和刑事侦查。为此,必须克服下列弱点:

·预防:促进法治文化的建设、男女平等、以非暴力方式解决冲突;建立一个暴力受害者早期预警系统;设立一个性别暴力观察站。

·照料暴力侵害的受害者和幸存者:为受害者和证人提供综合保护,避免由他们支付诉讼费用和受到二次伤害。

·刑事侦查/惩处凶手,终结不受惩罚的文化:迅速推进犯罪调查和刑事侦查的程序和措施,提高媒体、消防员、殡葬公司和一般国民对于避免破坏及改变犯罪现场的认识。

为国家负责受害者照料、调查和刑事侦查的机构增加预算。

鉴于危地马拉大部分暴力死亡案件所使用的凶器都是枪支,设计收缴武器方案。法律规范将有助于大规模缩减枪支数目,同时也能够大幅度减少暴力死亡的人数。

执行国家打击杀害妇女现象战略及其行动计划,并开展后续行动和进行制度监督。该战略是由处理杀害妇女问题委员会提出的。

提出国家刑事司法政策和公民安全保障政策。

国家统计体制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呼吁缔约国改善其按性别分列的数据搜集工作,更好地使用有关指标,以更有效地监测《公约》执行的进展情况。(6)

应将此类数据用作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方案的制订依据,以及今后措施效果及妇女地位趋势的评估依据。(6)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对危地马拉以往报告的意见中,强调这些报告反映了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通过的计划等等,但是缺乏统计数据显示它们产生的影响。

从历史上看,这种情况是在各种不同因素的影响下形成的,其中需要强调的是:

大部分公共事业单位最近才完成了信息化,此前完成登记记录的困难比较多。

缺少通过其公共行动的成果对公共机构作用进行的检测和监督。

已经启动了一系列行动来克服这些障碍。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确认,缺少一个信息情报系统来了解在国家妇女政策的重要方面以及危地马拉其他有关妇女进步的承诺中妇女的状况。在这一基础上,同官方统计领导机构——国家统计学院合作编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含有性别观点的指数,以便了解妇女与男子之间目前存在的差距。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与下列方面有关的指数:经济、劳动、土地、住宅、保健、教育、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政治参与、促进平等的基本信息情报。

这些精选指数被定义为显示剂,这是因为认为它们是展示妇女地位和状况的进步的关键性指标。这些指数是利用按照性别分列的统计信息编制的,在大部分情况下,使用的是2000年国家生活条件普查和2002年国家收入普查的数据资料。指数编制进程由国家统计学院的专业人员负责协调。

国家统计学院编制的性别分析指数符合有关开罗人口与发展国际会议(1994年)、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北京,1995年)、千年目标(2000年)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国际承诺以及国家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这和定期提交评估报告的承诺能够显示在性别平等方面取得的进展。

作为这一努力成果,国家统计学院、总统妇女秘书处和人口基金联合以纸本和电子版的形式发布了“性别分析指数”报告。这一工具应用的方法可以产生六大类29种指数:(a)经济和劳动(8个指数);(b)土地和住宅(2个指数);(c)教育(4个指数);(d)保健(8个指数);(e)家庭暴力(3个指数);(f)政治参与(4个指数)。它们将能够显示妇女和男子的地位与状况,有利于消除性别不平等和为妇女提供更好的机会,最终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必须注意到在报告第一版中,并没有将种族变量列入其中,这是因为不具备相关的统计信息。

在打击杀害妇女现象战略框架内,司法系统、刑事检察院和国家民事警察局正在共同编制一套统一的变量,以便使国家统计学院能提供国家记录在案的关于杀害妇女案件的真实信息。目前这些信息分散凌乱,这是因为有关数据库一直都是孤立运作的,各自适用上文提及的三个机构制订的不同标准。

作为在这方面的进展,还要强调下列事件:土地基金;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流行趋势监测;含有性别观点的机构培训和教育政策。

通过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以同国家统计学院合作的方式,在2004至2012年《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PLANOVI)执行框架内,编制并通过了家庭暴力统计记录统一规范,以便应用和向统计领导机关(国家统计学院)转移记录。

尚未落实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尽管在执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并已经通过相关法律强制要求国家统计学院必须提供按性别分类的统计数据,而且这一规定已经付诸实施。但在公共行政部门很少使用按性别分类的统计信息进行政策设计和监督。

挑战

为了监督和监测政策效率与效能,以便它们完成自身目标并有能力实现群体,国家技术专业人员和政治家对性别统计数据和指数的理解与应用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通过要求所有国家机关在下列方面使用性别统计数据和指数,推动它们的应用:

设计机构政策和方案;

申请执行政策和方案的公共预算资金;

机构运营财务报表(监督和评估政策);

定期评估机构公务人员的表现。

正如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或关于种族和文化分歧的人类发展报告指出的那样,搜集了解全国各个妇女群体多样性状况信息,并为此进行按种族分类的统计,意义十分巨大。因为来自被咨询方面的意见显示,目前按种族分类的统计数据显示出来的差距甚至超过了按性别分类的统计数据。

必须将无报酬工作纳入官方数据系统,并按照性别进行分类,而且在汇编和提交这些数据的过程中应用的理念和方法必须能恰当地反映社会中的性别事务,必须能够兼顾可能影响无偏差数据制作的所有因素。

第4条 暂行特别措施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委员会呼吁缔约国加快对《选举和政党法》的修订工作,将妇女参政比例提高到44%(第六次定期报告)。(6)

呼吁缔约国采取暂行特别措施,如设定配额,提高妇女,特别是土著妇女在政治和公共生活及决策职务中所占的比例(第六次定期报告)。(6)

提高妇女参政比例的建议

面对妇女有限的政治参与——无论是民间社会的妇女组织还是国际机构,如国会议员,一直努力修订《选举和政党法》,以便加入配额制度作为确保妇女代表的平等权利行动机制。

已经向国会提交了关于修订《选举和政党法》(第1-85号法令)的第2027号倡议。这个立法动议是1998年提出的,由国会(2000年结束立法会期)二读通过。目前,已经交存立法档案。

它考虑“民选职务候选人员额编制应包括男女两个性别的候选人,且其中任何一个性别的比例不得低于40%。候选人顺序排列应体现性别交错,若一个位置由女性候选人占据,下一个位置则由男性候选人占据,反之亦然,并以此种方式接续排列,从而在候选人员额编制中使男子和妇女在数额与位置上均做到公平参与。”

教育

关于教育问题,教育部几年前就启动了扩大和改善女童教育的行动,以此缩小女童落后于男童的差距。目前,教育部试图通过“读完小学”战略统一各个部门的努力。双语教育总局(DIGEBI)、国家教育自治计划(PRONADE)、校外教育总局(DIGEEX)、教育发展与质量局(DICADE)以及各省教育领导机关均参与了这一战略。本报告第12条将详细陈述该战略取得的进展。

第5条 改变社会文化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针对公众、议员、司法机构及法律行业人士,进行《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宣传活动,包括宣传男女实质平等的含义和范围。(第六次定期报告)

建议缔约国开展面向妇女的领导人才培训方案,帮助她们参与社会的领导和决策。还敦促缔约国开展面向妇女和男子的宣传活动,以有利于确保消除男子和妇女传统家庭和社会角色方面的陈规陋习,增强妇女的政治力量。(第六次定期报告)

委员会要求在危地马拉广泛散发《结论意见》(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第五次定期报告),以便让人民,包括政府官员、政界人士、议员及妇女和人权组织了解为确保男女法律和实际平等而采取的步骤,以及在这方面需采取的进一步步骤。(第六次定期报告)

呼吁缔约国将提高公众舆论对妇女人权的认识作为国家促进妇女进步战略中的优先事项,利用现有并启动新的媒体宣传活动,针对社会各个阶层的男子和妇女,特别是土著人民,开展各种有关妇女人权各种的宣传教育活动。(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第五次定期报告)

呼吁采取措施使妇女了解她们的法定权利和保障权利有效落实的方法。(第三次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第五次定期报告)

促进消除陈规定型观念与偏见的措施和行动

教育改革委员会两性平等小组委员会已采取一系列行动,在2004至2006年间把性别观点编入课程、教材和教师培训。2005年,两性平等小组委员会分析题为“2005至2008年教育政策方针”的文件,并向教育改革咨询委员会提出分析结果。

2004年已修改和分析小学课本,以消除性别主义和种族主义陈规定型观念,制订相关观点和建议,以便教育部采纳。虽然新课本已编入相关观点,但学校因缺乏课本而须继续使用旧课本,致使并非所有学生都学习到新增的内容。在2004年还编制了名为“我们在平等基础上共同学习,生活应较好”的《方法手册》,陈述种族和性别平等问题。这些材料是由教育部内编制课本的技术组和初级教育教师设计。

教育部除了在初级教育课程中纳入两性平等、种族和社会主轴外,还为促进相互尊重与和睦相处开展了国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建立了参与、咨询协商和指导空间。

还由教育发展、改革与质量局(DICADE)和文化间双语教育总局(DIGEBI)编写了消除文化和性别陈规定型观念材料。这些材料推动对《和平协定》的认识和实施,对危地马拉土著民族的承认与尊重。

2004年,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同全国行政管理学院(INAP)共同将性别问题纳入的社会管理文凭教育内容。2005年又增加了种族、人权和公共政策内容。

文化和体育部通过体育促进中心在体育教育中培养和睦相处内在价值,如尊重、公平比赛和责任,其主要目标人群是青年人。此外,还倡导在教育机构和社区举办文化活动。为了纪念国际妇女节,老年人照料方案组织了关于妇女在危地马拉文化中的重要性问题的研讨班,此外,还组织了有老年男子和妇女参与的娱乐活动。

2004至2005年,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MSPAS)进行了一项含有性别和种族平等观点的文凭教育,以加强卫生保健机构作用和提高它们的服务质量与热情,重点是为土著妇女服务的卫生保健机构。2006年,在人权框架内,面向国家父母养育责任网组成机构,在中央一级进行了父母养育责任问题文凭教育。此外,由于将男性纳入有关生殖健康和养育责任问题进程的需求,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还在社区卫生保健促进和教育进程中,针对社区男性领导及成员开展工作,进行培训活动。

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SOSEP)通过“健康成长”方案对家长进行了有关下列问题的培训:父母养育责任、发展妇女自尊和增强能力。

国家民事警察局通过人权处开展了下列宣传活动:人权、妇女人权、土著民族人权、跨文化、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集体暴力。

司法机构通过司法学校和司法机构现代化方案实施法官和行政人员培训方案,培训重点是:人权、妇女人权和习惯法。此外,最近两年,司法机构还通过妇女处和性别分析处对法官进行有关《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问题的培训、宣传和普及活动。

在《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2004至2014年)内,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在预防、宣传和教育方面确定的专门目标是:

提供信息推动社会变革,提倡没有暴力的生活;

促进培训和教育活动实现社会文化模式的变革,考虑进行旨在预防家庭、街道、学校、社区和劳动场所的暴力行为;

协调内容相似的普及、教育、宣传和预防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活动;

推动加强沟通、信息、教育能力;

创立一系列机制使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能够为媒体提供可信并定期更新的信息。

从教育学角度,调解各种调查活动,以便制作教材,并设计、批准和通过专门针对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教育方案(家长学校)。

研究和调查

作为妇女和传媒观察站顾问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支持媒体观察项目。从这个项目中并作为项目成果产生了一份研究报告,对传媒活动概念和传媒产品进行了讨论与反思,目的是通过它能够质疑传媒世界及其妇女观。其成果是完成了“妇女和媒体观察站”第一次年度监督报告(2006至2007年)。

该研究报告涉及了一系列问题,如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性权利、产妇死亡、堕胎、艾滋病毒、歧视,等等。可以了解在对处理土著妇女的暴力行为个案中提及的“玛雅惩罚”(媒体是这样命名的),即,关于索洛拉省行使玛雅审判的论述。索洛拉省位于危地马拉西部地区,特点是大部分人口是土著居民。

关于家庭暴力问题,该年度监督报告详细陈述了传媒并不习惯将家庭暴力视为社会问题处理,新闻报道没有介绍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味追求耸人听闻,可以确定事件中的男女主人公的媒体待遇不同。

关于危地马拉妇女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问题,该报告指出新闻系统报道生殖健康问题,对于危地马拉妇女的性健康问题,报道很少或没有任何资讯。她们的生殖健康和性健康状况和条件依然更多受到宗教观念、巫术思想和经济模式的制约,而不是被视为一种在公共空间有巨大影响的公民权利。在新闻日程中,性权利和生殖权利没有占据主要空间。

尚未落实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在国会的性别平等与公平代表大会中有效提高认识。

挑战

尽管已经开展了各种行动,这些行动却未能以非常有效的方式推动社会变革,并促使公共舆论和媒体承诺积极促进两性平等。这可能是因为开展的许多行动都是点对点的,而不是遵从一个含有确定目标的战略。

在适当利用传媒促进文化变革方面,还需要强调的是继续推进传媒工作者性别教育进程的特殊必要性。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于2007年10月启动了这一教育进程,因为媒体有时报道有关两性公平的重要新闻,但是传媒的报道角度却对促进平等作用有限(譬如说,偏好耸人听闻,挑起公众恐慌,而不是从社会变革的角度进行)。

第6条 消除贩卖妇女和卖淫剥削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国家尚未采取足够的措施,来打击这种现象,包括消除其原因和程度,特别是从缔约国作为来源国、过境国和目的地国的角度来弄清这些问题(尽管《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防止、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6)

在该国国内贩运活动发生率方面缺乏信息资料和充分的意识。(6)

缔约国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打击和防止贩运妇女和女童的活动,并在其下一次定期报告中说明已采取的措施的效果。(6)

危地马拉法律在《刑法》中将贩卖人口现象界定为犯罪行为。缺乏系统可信的统计记录,以及控告数量少致使难以对危地马拉的贩卖人口问题严重性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尽管如此,有证据显示这一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且带有对人的剥削的某些特征,构成对人权的严重侵犯。

被认为构成贩卖人口起因和成因的主要理由是:经济因素,如,贫穷、失业和负债;社会和文化因素,如,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家庭中的性别歧视、家长—成年人中心文化;政治和法律因素,如,缺少适当的法律和没有适用更加严厉的刑罚;国际因素,如,一边是不断扩大的劳工移民女性化趋势,另一边是移民接收国严苛的移民政策。

其他干预因素还包括:与教育有关的原因;培训有限而且不当,无法为实现有尊严的就业创造便利条件;权力关系,表明存在着一种引为耻辱的态度、一种以基础设施匮乏、缺乏受害者保护处所为特征的社会环境。社会容忍度和对社会共同责任与团结几乎没有认识,都表明必须实施适宜的预防、照料和保护政策。因此,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贩卖人口受害者的弱势处境和此类犯罪行为的扩张性特征。

上文提到的各种问题,存在于贩卖人口受害者经历的各个阶段,如,收受、招募、运送、心理暴力、剥夺自由、扣押证件、侵犯身份和人身健全,某些时候还使用伪造证件,甚至包括身体暴力,并同其他形式的有组织犯罪保持密切联系。

2004年,在国家推动下,打击贩卖人口机构间小组开始行动。这个机构间工作组由外交部负责协调,组成成员有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SEPREM)、共和国总统办公室社会福利秘书处(SBS)、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MSP)、劳工和社会保障部(MINTRAB)、国家首席检察官办公室(PGN)、刑事检察院(MP)、移民总局、内政部、国家民事警察局(PNC)、刑事检察院(通过危害生命犯罪检察院和妇女检察院)、危地马拉旅游局,并得到了下来机构的支持:危地马拉艾滋病行动计划(PASCA)、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和根除危地马拉儿童卖淫儿童色情和为性目的贩卖儿童行为组织。

2004年,启动了预防、打击和惩处贩卖人口和保护受害者公共政策的编制进程。2007年九月公布了打击贩卖人口和受害者全面保护公共政策,及其2007至2017年战略行动计划。该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成为危地马拉预防、打击和惩处各种形式的贩卖人口现象和受害者保护的指导政策。它包括保护人权,妇女男童、女童、少年的最高利益,不歧视、受害者的及时和全面保护。

这一目标通过政策及其战略行动计划制度化来达成。它寻求通过签订一项政府协议,促使授权机构履行并执行2007—2017年战略计划。为此目的,先期规定要了解各种形式的贩卖人口现象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内涵。通过传媒宣传活动,谋求提高认识,开展预防活动,促进对贩卖人口现象的控告,并通过国家机构、教育部门、社会部门和文化部门向国民发出警告。受害者将受到全面照料,如心理、精神、生理救助和法律援助。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他们回归和重新融入社会创造便利条件。

2007年通过第246-2007号政府决定,修订了第525至2007号关于打击贩卖人口机构间小组的政府决定。该机构间小组是2004年组建的。对这一工作小组进行了正式化建制,将其组建为打击贩卖人口机构间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间咨询、管理和倡议提出机制,推动根据国内法和国际法打击贩卖人口现象。该机构由多个政府机构组成:(1)外交部,由它担任主席,并负责协调;(2)内政部;(3) 教育部;(4)文化和体育部;(5)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6)劳工和社会保障部;(7)社会福利处;(8)总统社会宣传秘书处;(9)共和国总统办公室规划处;(10)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11)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办公室;(12)总统人权事务行政政策协调委员会;(13)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被邀请参加这个机构间委员会的还有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刑事检察院、非政府组织和国际合作组织。

立法改革

2005年修订了《刑法》第194条,增加了对贩卖人口犯罪的刑罚力度。应《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陆、海、空偷运移民的补充议定书和关于防止、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加入文书的要求进行了这一修订。目前,机构间委员会正在进行有关《贩卖人口受害者全面保护法》草案的工作。

2007年12月,根据海牙协议通过了《收养法》。海牙协议是共和国议会于2007年5月批准的。为此成立了一个国家委员会,其职能是确保对收养进程中的男童、女童、少年的保护,此外还禁止收养进程所涉及人员,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家庭成员得到任何类型的收益。《收养法》符合海牙协议的规定,规定了收养程序的透明准则,以避免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和剥削未成年人。

预防和打击贩卖妇女及女童的行为

2004年,在刑事检察院的妇女检察院组建了少年儿童受害者处,并在国家民事警察局犯罪分析调查处组建了打击贩卖人口科(第59至137号决定)。这些机构负责调查打击贩卖人口,以商业性剥削为目的贩卖人妇女、女童、男童和少年。

为了进行有效监督并对此类犯罪进行专业调查,刑事检察院自2007年10月起组建了打击贩卖人口和非法收养处。该处隶属打击有组织犯罪检察院,这在打击贩卖人口方面的重大进步。在设计更加适宜的犯罪现象刑事侦查政策的背景下,促成组建了这个单位,因为对此类犯罪的刑事侦查谋求捕获从事商业性剥削、非法收养、行乞、买卖婚姻,以及2005年修订的《刑法》第194条涉及的其他形式的奴役的团伙,并对其在犯罪网络构建、参与和犯罪方法进行更加全面分析。此外,通过成立这个机构,为了对针对非未成年人此类犯罪进行侦查,它和少年儿童受害者处的任务重点不一致,而后者是以往负责这些事务的机构。在修订有关贩卖人口罪的规定两年之后,刑事检察院在打击贩卖人口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因为通过打击贩卖人口处为了消灭这些犯罪团伙,提出的一种更为适宜的处理方式。

在刑事检察院、国家民事警察局、国家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和社会组织“联盟之间”(Casa Alianza)之间有一个机构间协调机制,它们在卖淫场所开展打击贩卖妇女和女童行动,并在那里解救未成年人。

实施“团结起来打击贩卖人口”方案,它是由中美洲男童和女童保护组织(PRONICE)在行动方案(PAMI)进行协调的项目。方案对象是国家南部和东北部几个省(马拉卡坦、马萨特南戈、巴里奥斯港和亚松森米塔(Asunción Mita))的少年。目标是确定边境点的风险和介绍这一问题的重要性。项目行动集中在收集有关以收养、劳动剥削和性剥削为目的的贩卖人口的文本;编制宣传材料(宣传页、便签和户外广告展板);此外,还组织青年网络推动预防贩卖人口。这些网络组织艺术活动和戏剧演出,目的是使公众了解这个问题;同时,还针对中学学生举办讲座。

2006年以来,国家一直推动开展预防贩卖人口的宣传活动,包括电台和电视插播广告,三联单、宣传页、连环画、户外广告展板和横幅,由国家机构和涉及这一问题的民间社会代表在全国散发。在国际一级,通过驻外的外交和领事使团开展这一行动。

2006年,公布了贩卖人口上海男童、女童和少年遣返程序,其中有对于所有与贩卖人口受害者有初步接触的公务员都易理解、易实施的基本准则和守则。此外,在与贩卖人口问题有关的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的支助下,危地马拉外交部和国际移徙组织/危地马拉办事处进行了一项联合工作。编制了在墨西哥、美国、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边境地区执行程序的关键路线。此外,还对驻上述国家的外交官进行了有关贩卖人口、偷运移民和从性别观点看贩卖人口的培训。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是中美洲妇女部长理事会(COMMCA)的组成成员。根据后者2006至2009年战略计划和2006至2009年行动计划,将下列行动列入区域干预范畴:i)加强中美洲妇女部长理事会和在地区一体化进程中的影响力,以及各相关国家促进妇女进步国家机制作为公共政治设计和执行领导机关的影响力;ii)改进区域针对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特别是暴力和移徙、贩卖人口和杀害妇女问题的应对之策。此外,还将其工作重点放在跟进监督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上,特别是方面妇女现象。在这个框架内,2006年3月末,举行了第一届中美洲贩卖妇女问题会议,其主要目的在中美洲地区开辟一个以妇女处境为重点的分析和反思贩卖人口问题的空间。作为会议的成果,编制了一个区域行动计划,并在中美洲打击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网络国家委员会的协调下在每个国家付诸实施。

鉴于贩卖人口涉及到强迫劳役,劳工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努力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现象,为此,推动颁布了第250-2006号政府决定,它规定根据《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和《巴勒莫公约》,最恶劣形式的童工现象是贩卖人口的一种形式。

签署的国内文书和国际文书

国内文书

通过并发布贩卖人口受害男童、女童和少年遣返程序,它包括针对所有同贩卖人口受害者有主要接触的公务员的易于理解和执行的准则和基本守则。

区域文书

通过区域移徙问题会议(CRM)“遣返个案中贩卖人口受害男童、女童和少年(NNA)的特别保护区域路线”。

双边文书

2004年3月23日,危地马拉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签署了“保护遭受墨西哥和危地马拉边境地区拐骗和贩运人口行为伤害的妇女和儿童的谅解备忘录”。此外,还组建了技术委员会并通过了年度工作方案,跟进检测和评估根据该《谅解备忘录》进行的协调与合作行动。

2004年11月2日,还签署了“危地马拉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建立预防、监控和惩处贩卖人口行为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最后,2005年8月18日“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共和国政府关于贩卖人口和偷运移民受害者保护的谅解备忘录”。作为谅解备忘录的一个部分,编制并通过了2007至2008年谅解备忘录年度工作方案。

关于贩卖人口、卖淫和其他对妇女犯罪行为的控告

司法机构通过司法国家法律文献分析中心报告说2006年向共和国各司法机关单位提出了下列对妇女犯罪行为的控告:

表5

2006年向司法机构提出的控告

犯罪类型

数量

腐蚀未成年人罪

37

严重腐蚀未成年人

6

介绍卖淫罪

8

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罪

8

组织卖淫罪

1

贩卖人口罪

10

资料来源:打击贩卖人口及相关犯罪行为机构间委员会。

2004年投入运作的刑事检察院妇女检察院贩卖人口与受害少年儿童处指出2006年提出了下来诉讼:

表6

妇女检察院的诉讼

犯罪类型

数量

判决类型

腐蚀未成年人罪

3

定罪

雇佣非法移民罪

2

定罪

雇佣非法移民罪

2

宣告无罪

资料来源:打击贩卖人口及相关犯罪行为机构间委员会。

表7

2007年第一季度关于贩卖人口和非法移徙的统计数据

状况

数量

受理的关于贩卖人口的控告

27

向刑事检察院提出的关于非法收养的控告

22

国家首席检察官办公室接受的来自美国的移民儿童

233

国家首席检察官办公室接受的来自墨西哥的移民儿童

1 189

资料来源:打击贩卖人口及相关犯罪行为机构间委员会。

移民妇女

由于危地马拉移徙现象和国内及国际移民现象的特征,由于移徙人群容易沦为贩卖人口和非偷运移民受害者,国家已经开始重视这一社会问题。

在移徙和现代化问题方面,内政部,通过移民总局,签署了关于安全而有尊严地遣返在墨西哥被发现的意图前往美国的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非法移民的问题。向奥罗拉国际机场派遣检查人员负责预防或检举各种不正常现象和事故。总体说来,启动了机构现代化进程,购买了一批总计142台电脑并对全国所有移民办事处进行了综合修缮。这是在移民事务综合操作系统(SIOM)下进行的,得到了墨西哥政府的资助。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社会福利秘书处(SBS)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社会福利秘书处是管理和执行危地马拉少年儿童——主要是易受伤害、面临社会风险、残疾和触犯刑事法律的少年儿童——保护政策的负责机关。2004年10月,调整了该机构的工作目标,加入了移民儿童照料和救助事务。根据这一改革,共和国总统办公室社会福利秘书处负责关注未成年移民基本服务的获得问题,重点是卫生保健、教育、食品、住宅、安全保障和争取签发适当的文件。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社会福利秘书处(总统社会福利秘书处,SBS)与多个政府机构协作回复移民儿童的权利。作为打击贩卖人口及相关犯罪行为机构间委员会的成员,履行国内和国际文书——与墨西哥和萨尔瓦多的双边协议及其他国内和国际议定书,如,《儿童权利公约》、贩卖人口受害男童、女童和少年遣返程序、关于安全有序的移民遣返谅解备忘录、受害男童、女童和少年综合照料程序以及《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被总统社会福利秘书处纳入其政策。

打击商业性剥削科和街头流浪少年儿童事务科在总统社会福利秘书处的社会登记少年儿童照料方案内运作。2005年8月29日,在克萨尔特南戈省落成了一个新的移民收容中心“我们的根之家”(¨Casa Nuestras Raíces¨)。它已经开始收容移民男童、女童和少年。在这些个案中,危地马拉领事均认为存在某种威胁并由国家总检察院负责协调工作。在该收容中心开展的行动中包括提高青年对移徙危险的认识。

利用戏剧课和艺术课,打击商业性剥削处平均每天大约接待25名男童、女童和少年。实现由禁止意图盈利使儿童及少年卖淫协调组负责协调工作,因此,该小组现在是国家儿童和青年委员会成员。

尚未落实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尽管已经采取了某些措施打击贩卖人口现象,在打击贩卖人口成因方面却并没有取得足够进展。在这些原因中就包括相当多危地马拉人处于的贫困和人权不受保护的状况,此外,关于贩卖妇女和女童问题,还存在着性别不平等和利用妇女及女童卖淫的常态化趋势。

继续存在性剥削犯罪与犯罪惩处力度失衡的现象,因此,有待于进行法律改革。

设计并实施一个综合方案,打击非法收养及围绕其进行的有利可图的买卖。

挑战

为每个机构与行动考虑必要的预算保障打击贩卖人口政策的可行性。

第7条 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建议缔约国开展面向妇女的领导人才培训方案,帮助她们参与社会的领导和决策。(6)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促进妇女参与危地马拉公共和政治生活,特别是(3、4、5):

提供或支持现在或未来女领导人培训方案

开展宣传获得,提高在公共和私营部门享有决策权的人对妇女参与决策重要性的认识。

妇女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参与选举既包括选举也当选的可能性。男子和妇女在选举方面的不平等,在这两方面都有体现,尽管在第二个方面——作为选举人参与公共职务选举上,性别鸿沟表现得更为明显。

实际上,这种参与是通过政党实现的。在民主代议制框架内,大部分政党均具有不够巩固、体制化程度相当低的特点。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除其他之外,是由于在共和国大部分历史中,危地马拉社会的政治发展都发生在专制制度和家长制度下。这种局面不会允许在危地马拉发展有民主传统的政治阶层。在政党决策方面,居于统治地位的是中央集权制,而且,无论在国家还是地方一级,政党的组织结构没有体现充足的代表性,这反映在分支机构的发展萌芽上。一般情况下,政党都是由一个封闭的男性小团体领导的,这限制了发展新的领导,其中也包括了妇女领导。

根据最高选举法院提供的数据,在2007年大选中,有户籍登记的可以行使投票权的妇女人数比2003年增加了1.26%。

表8

2003年和2007年登记的妇女选民人数

登记选民人数(男/女)

2007年

2007年(*)绝对人数

2003年绝对人数

妇女

文盲

1 913 939

2 809 124

2 252 545

非文盲

895 185

男子

文盲

2 418 217

3 180 910

2 820 737

非文盲

762 693

总计

5 990 034

5 073 282

资料来源:最高选举法院。

(*)2007年6月9日选民登记名册统计数据。

危地马拉以民主方式选举了任期为2008至2011年的新的行政当局。2007年9月9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国会、市议会和总统选举。同年11月4日,举行了总统和副总统第二轮选举。

在本次大选中公共职务的女性候选人人数增加,如,戈伯塔·门楚博士(Rigoberto Menchú)是“为危地马拉相会”党提名的共和国总统候选人,而瓦尔达·巴里奥斯律师(Walda Barrios)是危地马拉全国革命联盟和广泛左翼运动(URNG-MAIZ)共同提名的副总统候选人。

在2007年大选中,16个政党登记了总计29821名总统、国会、省议会和市议会的候选人,其中3762人为女候选人,占所有候选人的12.6%,同2003年大选登记候选人登记情况相比,这是一个进步。在2003年大选中,共有17个政党登记了23705名候选人,其中妇女占 9.5%。在一个妇女占总人口51%的国家中妇女的参与依然是一个新兴事物。

表9

最高选举法院登记的候选人提名名单

候选人提名名单

男子

妇女

总计

主席和副主席

26

2

28

国会议员

221

82

303

省议会议员

1 193

320

1 513

市镇参政

24 619

3 358

27 977

总计

26 059

3 762

29 821

资料来源:最高选举法院。

妇女参与机会受到了实质性的阻碍和局限。成功取得领导职位和担任民选职位的妇女屈指可数。在参与选举的16个政党中,只有很少几个政党在候选人名单中增加了女候选人人数,特别是把她们列在第一格中,如果被列入第一格,将有更多的当选机会。

表10

政党众议员候选人名单中妇女的人数

政党

女议员候选人人数

列在第一格的人数

女市镇行政首长候选人人数

“为危地马拉相会”

36

10

13

全国希望联盟

22

15

-

爱国党

8

2

7

大国家联盟党

29

3

3

危地马拉共和阵线

49

14

资料来源:最高选举法院。

2003年大选中,在当选的158名国会议员中,有14名女议员。有8名妇女在全国331个城市中担任行政首长。2007年大选中,有27位妇女赢得了民选职务,19人当选为国会议员,8人当选市长。

表11

2003年和2007年大选当选妇女人数

职务

2007年大选

2003年大选

妇女

男子

总计

妇女

男子

总计

众议员

19

139

158

14

144

158

市镇行政首长

8

324

332

8

323

331

资料来源:最高选举法院。

尽管越来越多的妇女步入政坛,而且她们的参与活动主要集中在城市范畴,然而,在全国332个城市中只有5%城市的领导人由妇女出任,而男性市长比例则达到了95%。这一事实表明必须大力加强妇女的政治参与,以便拥有更大的代表性和全面发展观,并与涉及妇女政治参与的国际公约和条约相吻合。

虽然通过了各种促进妇女在社区、市、省、区域和国家一级政治参与的法律文书,如,《社会发展法》,它包括了男女权利平等原则;《市政法》,规定必须在市委员会内组建家庭、妇女和儿童委员会;《发展委员会法》,促进妇女参与城市和农村发展委员会和省发展委员会;《国家权力下放法》,等等,依然缺少制度化的行动,如市妇女办公室,以及,根据妇女的需要和需求,拟定并执行市级综合性政策、方案和计划。主要是必须继续实施作为积极行动措施的政党和城市委员会配额制度,这一点应被纳入《政党和选举法》及其执行条例。

政府

本届政府由十三个部组成,其中有三个部由妇女担任部长。在政府二十九位副部长中,妇女为八人。

表12

妇女担任的部级职务

部长(男)

部长(女)

副部长(女)

副部长(男)

外交部

外交部

外交部

外交部

内政部

内政部

内政部

内政部

内政部

国防部

国防部

公共财政部

公共财政部

公共财政部

通信、基础设施和住房部

通信、基础设施和住房部

通信、基础设施和住房部

通信、基础设施和住房部

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

农牧业和食品部

农牧业和食品部

农牧业和食品部

经济部

经济部

经济部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

劳工和社会保障部

劳工和社会保障部

劳工和社会保障部

劳工和社会保障部

能源矿产部

能源矿产部

文化和体育部

文化和体育部

环境和自然资源部

环境和自然资源部

环境和自然资源部

10

3

8

22

在共和国总统办公室隶属的十三个秘书处中,有八名妇女担任秘书长,六名妇女担任副秘书长。

表13

妇女在各秘书处担任的职务

秘书长(男)

秘书长(女)

秘书长(男)

副秘书长(女)

总统办公室秘书长

总统办公室秘书长

总统私人秘书

总统私人秘书

社会宣传

行政和安全事务

总统行政政策协调委员会秘书处

总统行政政策协调委员会秘书处

总统行政政策协调委员会秘书处

战略分析

战略分析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

和平事务

和平事务

社会工程

社会工程

土地事务

土地事务

土地事务

食品营养安全

食品营养安全

妇女事务

妇女事务

5

8

7

8

此外,在税务监管署(SAT)署长和危地马拉国家银行行长职务方面,历史上第一次由一名妇女担任国家银行行长。

司法机构

司法机构由十三名法官组成,任期四年。2005至2006年间,贝阿特里斯·德·莱昂·德·巴雷达(Beatriz de León de Barreda)律师当选最高法院院长和司法机构负责人。这是司法机构历史上第一次由妇女出任机构首脑。

表14

司法机构工作人员(2007年)

职务

男子

妇女

总计

司法当局辅助工作人员

1 692

1 376

3 068

讲某种玛雅语言的司法当局辅助工作人员

227

60

287

审判官和法官

512

253

765

讲某种玛雅语言的审判官和法官

100

13

113

行政管理人员

1 784

890

2 674

讲某种玛雅语言的行政管理人员

227

60

287

总计

4542

2652

7194

资料来源:司法机构。规划处。

立法机制

一百五十八名国会议员组成国家的立法机构。在2007年9月大选进程中,十九名妇女经民选当选为国会议员,对比2004至2008年立法会期数据,上届国会有十四名女议员。

国会由四十三个委员会组成(三十三个一般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六个特别委员会)。2005、2006和2007年,分别由3、7和4名妇女出任国会委员会主席。在立法机构工作的一千五百五十八名行政人员中,女性工作人员为六百一十二人。

妇女参与危地马拉发展委员会

《和平协定》(1996年)和三部有关权力下放的法律文书(《权力下放法》、《城市和农村发展委员会法》和《市政法》,2002年),均规定危地马拉市政当局有责任同时进行国家的权力下放与经济发展进程。事实上,《权力下放总法》规定,市政当局是中央政府权力下放委派权责的主要目标,不论是个体、还是结成共同体或支持依法组织的团体(权力下放总法执行条例第6条)。

《市政法》将城市定义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直接空间”(第2条)。根据这一路线,《市政法》在每一个城市都设立了社区发展委员会(COCODEs)作为公民直接参与空间,承担民主化和权力下放的挑战。尽管挑战并不仅仅落在城市发展委员会(COMUDEs)上,但是它们是发展委员会体制和社区发展委员会(COCODEs)、省发展委员会(CODEDEs)、区域发展委员会(COREDEs)、以及国家发展委员会之间的铰链。发展委员会体制被构想为社会团结的工具和公民参与的根本机制,为整个社会能够参与公共管理的各种事务咨询、协商、决议、执行和监督。

发展委员会体制有五个级别,社区、城市、省、区域和国家。《发展委员会法》(第11-2002号法令)为其规定的目标是通过提出发展政策预算计划和方案以及推动机构间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协调,组织和协调公共行政管理。尽管该法没有关于配额制度的规定,但制订了关于妇女参与的规定,这也是一个创新之处:

在城市和农村发展委员会中,有两名来自妇女组织的代表,一名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代表;

在区域城市和农村发展委员会里,有两名来自该区域的妇女组织代表,和一名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代表;

在省发展委员会里,有一名在该省活动的妇女组织的代表。

在发展委员会的职能中,明确规定要通过政策鼓励妇女以积极有效的方式参与国家、区域、省、城市和社区一级的决策,以及提高社区对于两性平等、身份和土著民族权力的认识。

鉴于妇女遭受的歧视与排斥,特别是在公共领域内对土著妇女的歧视和排斥,发展委员会体制试图通过专门措施将妇女吸纳进入委员会。沿着这个路线,某些市政当局已经组建了市妇女办公室和市家庭妇女儿童委员会,作为对强化妇女组织能力和提案能力的支持,以便她们能编制有利于妇女的建议,并使这些建议具备被通过的最大可能性。

社区发展委员会数量众多,这对于女镇长和土著社区女领袖的参与意义特别重大,因为社区发展委员会都是由整个社区组成的机构。在代表大会上,公民可以以个人身份或作为某些有组织的群体或部门的代表,进行参与活动。在目前,社区发展委员会代表了一种触手可及的机会,因此,人数众多的居民——历史上他们远离公共区域,现在有了参与地方一级公共决策的机会。此外,最近几年还成为在社区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增强妇女能力的重要空间。

正如发展委员会法执行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有权召集妇女组织进行选举,以便它们能委派自己的代表送入省发展委员会。2003年起,在22个省发展委员会中行使了这一职能。因此,到目前为止,在某些省进行了两次,某些省进行了三次代表选举。它遵循的规定是每位代表任期两年,任期可延长或撤销,因此,国家现在有44位代表,其中22位是正式代表,22位是候补代表。同样,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有10位区域代表,为妇女提供咨询和陪伴跟进服务,目的是加强她们的公民参与能力。

根据国家妇女论坛的分析报告,在全国男子代表的平均比例超过了81%。在社区发展委员会方面,全国总共有34000名社区委员会成员,其中只有13%是妇女;城市发展委员会方面,全国总计有4197名城市委员会代表,只有16%是妇女。妇女比例低的情况存在于城市发展委员会各种代表和协调结构中,尽管最明显的情况是出现在市政当局的协调和代表上。在总计1403名参加城市发展委员会的市政当局和市议会代表中,只有7%是妇女。妇女参与比例比较大的表现在公共机构代表方面。在公共机构总计795名代表中,妇女代表有257名,占32%,这可以认为是性别问题培训及提高认识进程的积极成果。该进程是中央政府倡导下进行。

表15

地区发展委员会性别概况

地区

土著妇女人口比例(%)

组成成员

市政当局

代表

城市发展委员会

社区发展委员会

公共机构

民间社会

妇女比例(%)

男子比例(%)

妇女比例(%)

男子比例(%)

妇女比例(%)

男子比例(%)

妇女比例(%)

男子比例(%)

妇女比例(%)

男子比例(%)

I

危地马拉省

13

不详

不详

10

90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II

上韦拉帕斯 省

98

21

79

11

89

6

94

不详

不详

0

不详

下韦拉帕斯 省

59

不详

不详

33

67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III

埃尔普罗格雷索 省

8

31

69

13

87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伊萨瓦尔 省

23

11

89

3

97

14

86

21

79

15

85

萨卡帕 省

6

14

86

31

69

3

97

50

50

不详

不详

奇基穆拉 省

16

17

83

22

78

13

87

17

83

25

75

IV

圣罗莎省

3

15

85

不详

不详

7

93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哈拉帕省

18

9

94

14

86

4

96

39

61

5

95

胡蒂亚帕省

3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38

62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V

萨卡特佩克斯省

42

42

58

67

33

不详

不详

67

33

不详

不详

奇马尔特南戈省

78

12

88

11

89

13

87

8

92

23

77

埃斯昆特拉省

7

22

78

33

67

21

79

31

69

20

80

VI

索洛拉省

96

13

87

14

67

1

99

6

94

30

70

托托尼卡潘省

98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克萨尔特南戈省

54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苏奇特佩克斯省

51

16

84

27

73

9

91

35

65

31

69

雷塔卢莱乌省

22

14

86

18

82

9

91

23

77

26

74

圣马科斯省

31

21

79

10

90

3

97

31

69

25

75

VII

韦韦特南戈省

65

12

98

9

91

4

96

35

65

31

69

基切省

69

不详

不详

1

99

23

77

不详

不详

26

74

VIII

佩滕省

32

2

98

2

98

5

95

不详

不详

21

79

总计

41

16

84

15

87

7

93

32

68

24

76

SD:不详。资料来源:资料库。城市发展委员会组成成员。国家妇女论坛分析报告(2005至2006年)。

尽管有促进妇女加入发展委员会的法律规定,但是依然缺乏政治意志将有关的法律规定付诸实施,这不仅存在于负责协调城市发展委员会的地方当局中,也存在于代表民间社会参与发展委员会的地方组织中。

在全国各个地区和省均开始了在地方一级发展委员会中消除性别鸿沟的进程,尽管如此,妇女在社区发展委员会和城市发展委员会中的参与比例依然很低。这种情况要求对宣传和引导城市及社区居民政治意志的战略进行审核,以便克服地方一级发展委员会男性化趋势。

尚未落实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在《公约》这一部分,危地马拉的进展乏善可陈。在国家一级和市一级公共生活决策中,妇女代表和参与均屈指可数。无论是和《公约》的平等目标相比,甚至是和本地区的其他国家的情况相比。妇女选民的比例也很有限,而且参加投票的妇女选民人数也少于男子选民人数。

在这种进展缓慢的背景下,至关重要的是根据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推动落实平等权利行动措施。《提高妇女尊严和全面发展法》已经承认了这些措施,从而促进妇女的政治参与,特别是土著妇女的政治参与——为此要修订《选举和政党法》。同样十分重要的是要继续推进针对妇女及其组织的系统培训方案,进一步反对甚至惩处大男子主义的态度,因为它们煽动并鼓励那些反对妇女全面参与决策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

挑战

通过妇女委员会,立法机关意识到妇女在国会中的参与比例十分有限,为此根据各种建议编制了一项可以促进平等和公平的建议方案。该方案被认为是一个出发点,目的是与各种公共机构和民间社会共同开展协调一致的包容性行动,迈向克服在政治参与领域存在的巨大不平等。为了正视现实,收录了下列建议:

鼓励妇女在各个领域的参与活动,以便她们理解在各种国家空间,特别是国会,发出声音的重要意义;

支持对选举和政党法进行深度改革,使妇女能够出现在公共生活中。这意味着要采取临时政治参与配额制度,目的是既使妇女参与成为可能,又能依法要求政党必须将妇女列入候选名单;

推动有组织的妇女接近政党,支持扩大妇女担任选举职务的人数;

创造条件以便成立一个女国会议员集团,并拥有一个共同议事日程,目的是支持并帮助改革各种歧视妇女的法律,如《民法》、《刑法》、《劳动法》、《刑事诉讼法》及《选举和政党法》;

批准与性别事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因为必须在法律领域将妇女武装起来和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

进行公民教育和政治教育。民主文化并没有植根在民众之中,国民只有在投票的时候才部分行使了他们的公民权利,但没有监督或监控他们的政府成员的行为;

推动开展大规模的妇女户籍登记和身份证发放活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并以土著妇女为对象,因为在很多时候,她们并没有进行公民登记也没有户籍登记;

从国家那里提供必要工具鼓励家庭内部的民主建设,动员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照顾子女责任,远离将妇女局限在家庭空间中的陈规定型观念;

监督正确分配用于初级教育、中等教育和大学教育的国家资源,使性别因素能以定量和定性的形式出现在教育中。教育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并决定人的生产、劳动和政治机会;

鼓励私营企业和公共企业支持和帮助妇女组织起来和实现参与。为此通过社会网络来创造一个必要的社会环境。这些社会网络包括:幼儿园、托儿所、妇女援助中心,等等。

第8条 代表

最近几十年来,外交职业公开入职考试与绩效考评制度使男子和妇女在取得“秘书”职务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但是这种平等并没有反应在高级别职务上,如“大使”。

现任政府一直推动在全国实施各种有关妇女人权的公约,并且,在这方面可以观察到历史趋势中出现了积极变化的开端——尽管这种变革还处在萌芽阶段。最近十年间,在外交部任职的妇女人数逐渐增多。目前,根据下表的测量数据,在使馆、领事馆和外交使团任职的职业外交人员中,有三十八位妇女,换言之,为职业交人员总人数(七十五人)的51%。在所有驻外工作人员中有一百零三位妇女,一百二十一位男子,分别占46%和54%。

尽管如此,当对外交部职业外交人员结构进行劳动级别分析时,我们可以发现在第一级别(秘书和参赞)中,大部分任职人员是妇女(56%),但在第二级别(公使衔参赞和大使)中,男子占73%。总计有十五位妇女在国际组织任危地马拉代表,占代表总人数的71%。这种状况的成因多种多样,主要是由社会学问题造成的。当今妇女寻找价值实现空间,特别是她们攻读历史上为男子保留的专业领域并在各种不同职业范畴中,如外交领域,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妇女在进入国际关系领域的这种进步转化为最近几届政府中外交专业妇女从事外事职业的比例。

第9条 国籍

《危地马拉共和国政治宪法》有关于保护国籍权和国籍保护的内容,《政治宪法》第二篇规定:“不能剥夺任何出生在危地马拉的人的国籍”。已经在危地马拉向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交的前几次报告中汇报过这些规定截止到目前为止的进展情况。

第10条 教育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委员会关切地发现,妇女,特别是农村地区妇女的贫困程度高居不下,而且她们缺乏获取基本社会服务的途径:(第六次定期报告)

较高的文盲率、较低的入学率和毕业率

缺少接受培训的机会

建议,缔约国加强工作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效的健康和教育方案,包括在实用识字方案。(第六次定期报告)

呼吁缔约国确保土著妇女充分获取双语教育。(第六次定期报告)

《危地马拉共和国政治宪法》规定教育是国家义务,国家必须没有任何歧视地提供教育和为教育创造便利条件,并将人的全面发展、了解国家和世界文化与现实作为教育的首要目标(第71至81条)。

1994年,学龄人口的入学普及率是69%,在总注册学龄儿童中,男童为63%,女童为37%。2005年教育普及率达到了93.5%,注册女童占总注册学童人数的48.5%。尽管如此,许多鸿沟仍然有待克服,许多差距依然有待改变,尤其是国家某些城市的情况比较严重。为了弥补这种差距,为了将初级教育入学普及率提高到100%并实现两性公平的目标,教育部组建了教育普及率计划处(2007年3月)。

几年前,教育部开始实施旨在扩大和改善女童教育行动,以此缩小女童和男童之间的差距。目前,教育部试图通过“读完小学”战略统一各个部门的努力。双语教育总局(DIGEBI)、国家教育自治计划(PRONADE)、校外教育总局(DIGEEX)、教育发展与质量局(DICADE)以及各省教育领导机关均参与了这一战略。本报告第十二条将详细陈述该战略取得的进展。

通过2004至2008年国家教育计划,确定了关注人口多样性问题的中期和长期措施:

在学前教育、初级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普及具有优质、公平与适宜性特征的单一语言教育、双语教育和跨文化教育;

强化国家教育体制,达到国内和国际教育质量标准;

在关注语言和文化问题前提下,管理体制和课程体制现代化、地方化和权力下放。

作为战略目标,促使大部分单一语言和双语学龄儿童进入教育体制学习,鼓励他们完成初级教育,降低辍学率和留级率。同时,在教室中实施以优质、公平与适宜性为特征的教育改革,并在各级教育中教授新的国家课程内容。

表16

2004至2006年教育普及率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级别

总计

男子

%

妇女

%

总计

男子

%

妇女

%

总计

男子

%

妇女

%

学前教育

3439 579

1798 236

52

1 641 343

48

3 565 429

1 860 422

52

1 705 007

48

3 738 655

1 946 667

52

1 791 988

48

初级教育

425 825

214 798

50

211 027

50

436 154

220 770

51

215 384

49

451 744

228 721

51

223 023

49

2 315 193

1 215 886

53

1 099 307

47

2 374 779

1 244 036

52

1 130 743

48

2 475 231

1 293 275

52

1 181 956

48

基础教育

474 585

257 244

54

217 341

46

507 633

273 035

54

234 598

46

543 214

290 979

54

252 235

46

中等教育后义务教育阶段

223 976

110 308

49

113 668

51

246 863

122 581

50

124 292

50

267 467

132 693

50

134 774

50

教育改革

在教育改革的框架内,组建了教育改革委员会两性平等小组委员会。正在推广的教育部新课程内容就是由这个小组委员会设计的,它们是教育部根据《和平协定》进行教育改革的成果。在这一进程中,确定在所有课程中横向贯彻下列主轴:

两性公平、种族公平和社会公平,内容包括:公平与平等、性别和自尊、性教育和艾滋病毒/艾滋病。

国民生活,内容包括:国民教育、人权教育、民主与和平文化、公民教育。

在课程范畴内,作为课程责任和课程内容,以最直接方式涉及人的性权利的课程是:“社会与自然环境”(第一阶段,第一至三年级)和“自然科学与技术”(第二阶段,第四至六年级)。生殖健康被作为人的性权利的组成部分处理。

扩大教育普及率和提高教育质量方案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方案

提出这一方案的宗旨是扩大教育普及率,使男童和女童进入并在学校完成学业,提高初级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成绩和避免留级和辍学。方案包括下列模式:1)女童助学金;2)和平助学金;3)学习资助;4)食品助学金;5)学业优秀奖学金;6)消除童工现象助学金(2006年该方案并入和平助学金方案)。

农村女童奖学金/助学金方案

这是一个区域权力下放方案,为农村地区初级教育阶段的女童提供助学金。它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在学率和提高初级教育阶段农村女童,特别是土著女童的学习成绩。

表17

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

年份

奖/助学金

学校类型

总金额(格查尔)

2004年

32 030

普通学校

9 609 000.00

2005年

49 700

普通学校

14 910 000.00

2006年

96 216

普通学校和国家教育自治计划学校

28 864 800.00

2007年

96 666(*)

普通学校和国家教育自治计划学校

28 999 800.00

合计

274 612

82 383 600.00

* 汇率:7.5格查尔相当于1美元。

表18

通过各种奖/助学金与学习资助扩大教育普及率

初级奖/助学金类别

受资助人口特征

学龄和年龄

奖学金/助学金资助项目

女童助学金

农村地区女童。4 012所政府公立普通学校96 666名注册女生。

一至四年级的7至14岁女生。

向受资助女童家庭分两次给付300格查尔*资助:8月(150格查尔)和11月(150格查尔)。

和平助学金

面向贫困人口集中地区的学校,目的是提高注册率、在校率并促进农村和城市边缘地区的男童和女童进入政府公立学校学习。

向235 361名男童和女童发放了助学金。93 886人(2005年)。58 142人(2006年)。83 333人(2007年)。

主要针对一年级儿童。由于这类学校大部分都是多年级或单一学校,为所有学校提供支助。

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教学材料。

为学生捐赠衣物和鞋子。

改善教室基础设施。

组织父母学校。

消灭童工现象国际计划—劳工组织和平助学金

童工。

利用教育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协议,在儿童(由于生活所迫)不得不放弃接受教育,被迫从事生产劳动的地区,实施消灭童工现象计划。

受益儿童总计185 224人(2007年。)

存在童工现象地区的学校。

帮助受资助学校的儿童。在父母大会上决定每个学校资助资金的用途。

失学贫困儿童助学金

普通贫困学校和国家教育自治计划资助的196所普通学校(2006年)的儿童,受益女童4 875人,男童4 607人。

女童助学金

自治学校/1 230所受资助学校(2006年)22 983名女童(小学一至四年级)接受资助。

8至14岁失学男童和女童。

确定受资助儿童。给付教育费用。

残疾人助学金(设立中)

残疾儿童。

2004年资助2 014 067人。

2006年资助2 200 000人。

初级教育阶段政府公立学校学生。

向残疾儿童家庭给付500格查尔资助。

学习资助

政府公立学校基础教育和基础教育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全国总计有13 494名学生接受资助。

13至18岁学生。

向受资助学生家庭分九次给付900格查尔资助:2006年2月至10月每月给付100格查尔。

政府公立学校住宿生助学金

下列学校的住宿生:

-马萨特南戈省乔治·克什斯特奈因特尔技术学院

-奇马尔特南戈省佩德罗·莫利纳师范学院

-哈拉帕省蒙哈斯克莱门特·马罗基·罗哈斯师范学院

-西部农村地区学校

1 784名青年获得助学金。

15至18岁学生。

在马萨特南戈省制订的学院学习技术专业和在其他三个省份制订的学院学习示范专业的食宿费用。每月向每名学生给付400格查尔助学金,每年给付9个月,每位学生每年总计获得3 600格查尔住宿助学金。

学业优秀奖学金

在基础教育后义务教育阶段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2005年176 青年获得表彰。

就读于下列四所私人学校并在2004年毕业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圣本笃学院(埃斯基普拉斯(Esquipulas))、信息技术学院、科万学院、危地马拉山谷大学(UVG)技术学院(索洛拉省)。

总计15 454人荣获奖学金(2005年)。

15至18岁青年(年龄范围可以扩大到20岁)。符合资格的申请人需接受筛选。2006年有3 000名候选人竞争300个奖学金名额。

(老)拉塞尔学院和吉纳尔学院(首都)。

学校注册费用。

教材费用。

食宿费用。

交通费用。

集体医疗保险。

每名学生每年平均获得15 000格查尔奖学金。

政府公立和私立学校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474 585人,政府公立和私立学校中等教育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98 561人荣获奖学金。(2004年)。

资料来源:教育部助学金处,2007年。

*兑换汇率:7.5格查尔相当于1美元。

双语教育和跨文化教育

第22-2004号政府决定规定教育部双语和跨文化双语总局负责推广双语教育,并规定必须将民族语言作为国家的政治语言,母语排在第一位,第二语言是国家的另一种民族语言,第三语言是外国语言。还规定必须在玛雅、加里夫纳、辛卡和/或西班牙语等语言教学课堂中,进行多文化和跨文化教育和实践。

教育部设有12所跨文化双语师范学院培训双语教师。他们能利用国家其他民族语言进行教学。通过跨文化双语教学,首要目标是发展受教育者(主要是土著民族)的认知能力和社会情感能力,培养他们使用母语或第二语言在多文化背景中进行活动的能力。双语教育课程的基本特征之一促进不同背景下的文化对话,并赋予母语重要地位,它和第二语言都是都学习的工具和内容。

教育部振兴了跨文化双语教育。它创造了1844个双语教师职位,发布了公开录用考试的432个双语教师职位。 有293300份自学指南和教师模块是用四种主要玛雅语言编写,并使用其中两种玛雅语言(Mam和K´iche´)在1770所跨文化双语学校中授课。在那些土著社区集中的地区,用玛雅语言(K´iche´、Kaqchikel、Mam和 Q´eqchi´)印发了170万份初级教育关于交往和语言、数学和第二语言西班牙语教学的教材及教学指南。

对2400名教师进行积极教学方法培训。为了保障在课堂中实行双语教学,给予了5474 名双语教师教育技术跟进支持,并在2006年分4次走访了2737所学校。

教育部双语跨文化副部长和消除对土著民族种族主义歧视和总统委员会(CODISRA),设计并编写了“多文化、跨文化、平等和价值观核心课程发展方法指南”。指南的对象是在岗教师,总计发行了6000册,在实行跨文化双语方案的学校中分发。

扫盲

表19

1996至2006年危地马拉文盲现象表现状况

年份

总人口

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

文盲人口

文盲人口比例(%)

1994年

9 774 512

5 377 937

2 083 951

38.75

1995年

10 003 739

5 504 057

2 081 820

37.46

1996年

10 235 994

5 631 844

2 038 728

36.20

1997年

10 741 235

5 761 273

1 985 335

34.46

1998年

10 712 516

5 894 026

1 926 168

32.68

1999年

10 962 888

6 031 781

1 862 011

30.87

2000年

11 225 403

6 278 187

1 988 302

31.67

2001年

11 503 653

6 445 106

1 956 734

30.36

2002年

11 781 136

6 487 175

1 901 797

29.32

2003年

12 087 014

6 811 267

1 872 492

27.49

2004年

12 390 451

7 009 208

1 842 166

26.28

2005年

12 700 611

7 216 172

1 817 596

25.19

2006年

13 018 769

7 433 003

1 781 725

23.97

资料来源:统计报告数据。国家扫盲委员会统计处计算中心。2007年。

国家扫盲委员会(CONALFA)

2004年3月,国家扫盲委员会(CONALFA)重新成为扫盲工作的领导机构并在扫盲进程中继续推行以妇女为首要目标的政策,目的是促进满足她们的需要和需求。国家扫盲委员会当前的建议已被收录在2004至2008年国家综合扫盲战略中。在这些年中,战略主要引导它的活动满足其框架内容的确切需要,它们是:1)第一阶段扫盲;2)后扫盲阶段。在扫盲工作中既使用西班牙语也使用17种玛雅语言。

最近三年文盲率下降了3.43%。在执行战略这些年中,文盲率连续平均每年降低1.20%。下表记录了该战略每年取得的成果。

表20

2004至2006年文盲率降低情况

年份

目标人口

登记人口

新扫盲人口

文盲率降低率(%)

2003年

-

-

-

27.49*

2004年

202 928

171 139

64 871

26.28

2005年

202 928

171 139

108 027

24.51

2006年

180 440

152 410

111 478

23.97

资料来源:人口预测,2002年人口普查。国家统计学院。2004年进程关注群体表现和2005至2007年国家扫盲委员会的战略调整。国家扫盲委员会信息和统计处统计科编制(2006年1月18日)。

2004年起,妇女参与扫盲进程的比例显著上升。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进行扫盲外,某些群体还能坚持继续学习,因此脱盲妇女人数逐年增多。扫盲人口的比例参见下表。

图22004至2006年扫盲人口(按性别分类)421974615073131857744294871403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80000900001000002004年2005年2006年男子妇女

资料来源:国家扫盲委员会计算中心,2007年。

目前,国家扫盲委员会在其行动和倡议中有一些它认为重要的方法。这些方法主要是推动各种扫盲模式加入参与因素并开展促进妇女进步的活动。这就是综合扫盲方法的情况:

“双语扫盲”。强调母语和第二语言的学习价值。2006年,在韦韦特南戈省五个城市使用西班牙语和mam语开展扫盲活动。该模式计划围绕五个主轴开展工作:生产、环境、性别、社区组织和人权。

“牵我的手”。这是一个针对在初级教育正规学校学童母亲的扫盲模式。在学习内容中包括有关营养、卫生、运动机能、交往和养成好习惯的活动。母亲也鼓励自己年幼的儿女学习新知识。这个模式在苏奇特佩克斯省、托托尼卡潘省和克萨尔特南戈省的社区群体中推广。负责这些群体的扫盲员得到了教学材料和其他工作材料,以便对母亲及其子女开展活动。

“家庭内部综合扫盲”。在这个方案中儿女对自己的母亲进行扫盲,而且扫盲进程还有助于形成更好的家庭内部交流与沟通的氛围。

“以就业为目标的扫盲(AIT)”。它是和非政府组织协作进行的扫盲项目,在该项目内容中包括劳动技能培训项目,如,家畜饲养、纺织、刺绣、裁剪和缝纫,等等。

“计算机扫盲”。主要针对扫盲后人群进行的一个项目,大部分参与者都是15岁至20岁的青年。

上述扫盲方法既适用于西班牙语扫盲项目也适用于玛雅语扫盲进程。在这个工作路线下,将扫盲工作推进到最偏远的农村地区,并实施了一个长期监督体制,还通过尊重信仰、文化和宗教表达方式的方案,实施了一项关注战略。

下面以图表方式介绍双语扫盲方案的成果:

图3

2004至2006年双语扫盲方案覆盖的人群764116365161106351973290435935362823523338892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80000900002004年2005年2006年登记人口新扫盲人口提高双语扫盲方案覆盖的人群

资料来源:国家扫盲委员会计算中心。2007年。

校外教育

校外或平行教育次级体制是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国家和各种机构均的校外教育目标人群是:被排除在学校之外或没机会进入学校学习的人,或接受过学校教育但希望进一步提高的人。

城市培训和教育中心(CEMUCAF)

半熟练劳动力技术—职业综合培训中心在市政机构指定的一个专门地点进行活动,培训方案围绕三个基本内容展开:1)利用当地资源;2)使用创新方法;3)生产部门的反应。校外教育总局创造便利条件支持半熟练劳动力的技术—职业综合技术培训,并为接受培训的人发放知识、技术和技能证明。

这些技术培训中心回应了地方促进和加强中小型企业的社会、文化、经济和生产需要,促进受益社区的发展。对父亲、母亲、少年和青年进行人权和劳动技能培训,强调尊重和符合儿童和妇女的权利。

全国22个省均设有半熟练劳动力技术—职业综合培训中心,总计有470个培训中心和201名技术人员。2006年总计培训了18 793人,其中男子4 495人,妇女7 779人。2005年,在全国250个培训中心培训了11 785人。

初级教育强化方案(PEAC)

通过这个方案继续推进扫盲进程。它以适应用户(男/女)特征的灵活方式运作。该方案为所有会读写和希望继续或完成初级教育的人提供免费学习机会。它针对的目标人群是超龄学童、没有机会进入学校学习的青年和成年人,为男童、女童、青年和成年人提供继续和完成初级教育的机会,并利用“自学”模式,以更少的时间投入,接受和正规体制教育相当的教育。

初级教育浓缩计划第一、三和四阶段都有促进尊重人权、和睦相处和跨文化内容。截止到2007年3月,初级教育浓缩计划覆盖了全国22个省。在第一阶段,共有2 114名男子和3 643名妇女注册;在第二阶段,983名男子和1 507名妇女。总计2 490名学生。

家庭教育促进发展中心(NUFED)

通过这个七至九年级的中等教育方案,利用替代性的方法,针对全国农村地区的14至20岁的青少年开展活动。2005年,在370个促进发展家庭教育中心,面向总计16006男女学生开展活动。2006年,在550个中心对16985人进行了方案活动。截止到2007年3月,方案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国22个省,全国共有606个促进发展家庭教育中心投入运作,覆盖了全国185个城市,有11338男子和 8836名妇女,总计 20174人在这个七至就这三个年级学习。

社区青年促进者(PJC)

这个计划针对的是14至24岁青少年。推动并为建立社区、城市、省青年组织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他们的发展并创造条件,并以两性公平和公民参与为重点,进行有关自尊、领导、性教育、生殖教育、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平教育、公民参与、价值观、人权、儿童权利和妇女权利的教育。 2005年,方案覆盖率全国22个省的21451 名青年。

补充教育方案

教育工作者参与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工作

通过教育者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协会,开展培训活动并分发教学材料。对象是全国18个省的各种中等教育教育部门中的教师和学生,2005年共有10065人参与了活动。散发的和培训主题有关的材料有:“告诉他(她),如果要生命……,保护自己不感染艾滋病”、“我们学习,我们预防艾滋病”、“我们与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感同身受”。参加者在自己的社区内参加了复制这些内容的西班牙语以及K´iche´语、Kaqchikel语、Mam语和 Q´eqchi´语讲习班。

2006年,使用艾滋病艾滋病毒教育模块对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师范学校的2220名学生进行了培训。这些师范学生在十个省从事初级教育工作。未来的教师在128所小学中对37485名学生进行了相关教育。

特殊教育

通过这一模块促进了特殊教育的发展。通过这个方案利用教学方案和服务方案提供各个级别的正规教育,同时关注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居民。其中一些方案包括:整体课堂、课堂——学习问题与语言问题手段、特殊教育学校方案。通过这一方案,在222名教师的帮助下,在全国22个省的22个特殊教育中心和128所学校中,对5150名学生(3150名女童,2800名男童)进行了教育。

体育教育

教育部在全国22个省的22所体育师范学校培养了1936名学生,其中包括1312名男子和624名妇女。在体育入门学校中,学龄儿童在正常教学日程之外接受各种体育项目的专业技术训练。这个方案分为三个阶段:群众体育运动、甄选人才和天才培养。47所学校总计55187名学生参与了这个方案,其中有29950名男学生和 25192名女学生。

3522个公立小学学校委员会得到了用于购买体育器材的资助,以便在受资助的学校开展体育锻炼和进行体育活动。2004至2007年举行了国家初级和中等教育学校奥林匹克运动会,国家教育机构下的所有学生都参与了这项活动。

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2000证书授权教育部在教育部中央机构以及危地马拉省、克萨尔特南戈省和下韦拉帕斯省的教育局推行优质管理体系,涉及资源规划、招聘、甄选、任命和聘用,以及行政人员和教育人员管理。通过这一系统鼓励和加强机构自治,强化ISO9001:200准则以改善教育部提供的教育服务的质量并巩固公共服务部门优质服务文化。

高等教育

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大学妇女问题研究所(IMUSAC)

2004年11月11日,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组建了妇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作为高等教育政策促进妇女发展政策行动的领导机构。在纪念国际妇女节的框架内,2005年3月8日,妇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正式亮相。 它的组建是十年谋划与发动高等教育各个部门妇女的成果。2006年6月21日,高等教育委员会在(7.2,)第16-2006号记录中正式组建大学妇女问题研究所。它的使命是咨询、领导、推动、协调、联系和实施涉及下列方面的大学研究、教学与拓展方案及项目:发展、推动和提高国家妇女地位;促进两性公平和性别平等文化;获得发展渠道。

在主要宣传活动中,创办了“妇女和大学杂志”,通过培养构造社会和妇女历史记忆的思想,把其同对现实及趋势的批评分析联系在一起,显示妇女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贡献,作为强化历史—文化进程的组成部分。“妇女和大学杂志”是一个多元学术空间,目的是研究、对话和分析社会,特别是高等教育中,妇女及两性平等现实。

高等教育中的妇女

危地马拉国家大学和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USAC)的学生注册指数证实,2005至2007年间女生注册人数依然低于男生,尽管2004至2007年间女生比例有所增加。

表21

2004至2007年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新入学学生按性别分类注册情况

年份

总计

妇女

妇女比例(%)

男子

男子比例(%)

2004年

123 901

55 866

45.0

68 035

55.0

2005年

112 968

52 185

46.0

60 783

54.0

2006年

112 257

5 274

47.0

59 517

53.0

2007年

117 35

56 499

48.0

6 035

52.0

资料来源:政治和社会现象统计数据趋势。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

表22

2004学年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妇女毕业率高的专业

系别

妇女(%)

男子(%)

社会工作

98.47

1.53

心理学

84.70

15.30

人文科学

76.23

23.77

中等教育师资教育

69.82

30.18

化学和物理学

66.22

33.78

历史学

66.67

33.33

医学

56.96

43.04

资料来源:政治和社会现象统计数据趋势。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

表23

2004至2005学年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教职员工性别分布

女性

男性

年份

总计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2004年

4 228

1 755

32.0

2 879

68.0

2005年

3 837

1 235

32.0

2 602

68.0

资料来源:政治和社会统计数据趋势。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

支持教育发展的其他机构

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SOSEP)

促进妇女进步方案。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SOSEP)实施促进妇女进步方案(PROMUJER)。在这个方案内为贫困和赤贫女童、少女和青年妇女提供助学金。此外,通过社区之家方案,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监测并监察13 000名0岁至5岁男童和女童。在这些家庭中开始对这些儿童进行初步的早期学习刺激,以及进行学前教育。方案的目标是将社区之家建设为综合照料中心,它们的目标是使社区之家成为通向一年级的桥梁。

第11条

工作和就业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关切缺乏关于性骚扰问题的规定。(6)

委员会还关切地注意到,该国边境加工行业中存在侵犯妇女劳动权利的情况,包括侵犯妇女结社权、最低薪水权及产假权。委员会敦促缔约国制订实施有效措施,防止和惩处过境加工行业中侵犯妇女权利的行为,解决这些行业中缺乏安全和健康标准的问题,并改善女性工人诉诸司法的途径。(6)该行业的一些雇主要求求职的妇女进行怀孕检测。(3、4、5)

关切地发现该国缺少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以保护家庭主妇的权利。还敦促缔约国编制一个制订保护家庭主妇权利立法和政策措施的具体时间表。委员会要求缔约国在其下一次定期报告中提供有关资料,说明采取的步骤和措施,特别是说明这些步骤和措施的效果。(6)

委员会注意到,尽管规定了劳工——包括家佣和出口加工业工人——领域保护和社会保障权利,但是该立法没有得到遵守或执行。委员会敦促缔约国(3、4、5):

采取措施加强劳工检察当局的执行权力;

进更严格的私营部门行为 守则 ,以确保遵守现行立法。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进行研究,查明自由贸易协定对妇女社会和经济状况产生的影响,并考虑采取兼顾妇女人权的补偿措施。(6)

最近几年,妇女加入经济活动愈来愈凸显其重要性。这是由于受到结构性调整方案影响,迫使妇女为增加收入做出贡献,迫使她们不得不自谋生计,成为了商业和服务业活动的一个重要支柱,同时在加工工业和农业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的计算,在危地马拉经济自立人口中,估计至少有2%从事家庭佣工劳动,还估计说目前从事这种劳动的经济自立人口在全国约有30万人。

为了提供替代性劳动解决办法和对需求较大的部门加以引导,劳动部开展了劳动中介活动,其中包括“就业中介亭”组织在危地马拉城市和农村地区展开的劳动中介活动。作为这些倡议的成果,2006年,有29276人在劳动中介登记,13660名工人被安置到可支配的空缺职位,其中5823人为妇女。

关于残疾工人,2004年劳动部成立了残疾人办事处。它一项工作就是为开办和加强中小企业营提供信贷,重点面向农村地区并针对有下列特征的小型企业:玛雅妇女、农村妇女、武装冲突受害者和户主。成果表明平均每年大约有250笔贷款发放给妇女。

促进和保护劳动权利

劳动部女工促进司

通过女工促进处编写并分发“签订合同、终止合同、纪律程序和投诉处理良好做法指南”,内容涉及:政策、雇用程序和雇用公告,并呼吁雇主不要发布带有性别、种族、国籍、宗教或年龄歧视的空缺职位广告。

编写并分发了6个版本的劳动权利宣传手册,目的是使得女工和女企业主了解劳动权利的内容并使劳动合同更加稳定,已经有13400人从中受益。对585名女工进行了劳动权利与义务培训,培训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少女个人和女工、卫生和安全保证。

还在全国各种劳动部门针对劳方和资方进行劳动权利宣传活动。为了推动宣传进程,还与妇女保护组织和妇女教育组织进行了机构间合作。

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的支助下,进行了“促进和保护少女工人和女工劳动权利”计划。该计划是于2001年启动,2006年结束。在计划的主要成果中值得一提的是:a)针对公立学校毕业班学生的劳动权利宣传讲习班;b) 面向妇女援助组织的劳动权利宣传讲习班;3)关注并陪伴项目使用者向女工促进处寻求劳动指导。

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ONAM)

为了以直接和适宜的方式满足农村妇女的实际需要与战略需求,在全国22个省派驻省协调员(女性)之后,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对中央一级的活动进行了地方化改革。这种地方化是通过劳工部在全国各地的特派员完成的,分派给他们的职责是针对女工进行协调、跟进监督及照料活动。

作为保护妇女权利的机制,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通过召开每月工作会议和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省级领导委员会会议——它们是由每两年举行一次的参与性选举以民主方式组织产生的,不断推动危地马拉22个省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妇女结社和参与政治。

在调查活动中进行了下列研究:

“穿越历史的女工参与”,它还包含“危地马拉女工的特殊状况与贸易协定和条约的可能影响研究”。该文件在危地马拉的三个省生效,在中美洲经济一体化秘书处(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美洲开发银行)支助下,于2005年编写、印制和分发。

“关于10部法律修订提案的状况分析”。这10部法律是:《国家妇女研究所组建法》、《民法》修正案、《保健法》修正案、《教育法》、《土地基金成立法》、《选举和政党法》、《惩罚性侵犯和性骚扰法》、《危地马拉社会保障局组建法》、《劳动法》和《家庭佣工劳动规范法》。这些法律建议均是在1996至2006年间向国会提交的。

此外,与国会妇女委员会、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妇女组织(如,妇女公民政治组织)和私人住宅女佣支助中心协作,支持关于修订《民法》32条歧视性规定的建议。已经向国会提交了这个提案,目前正在向咨询劳工和社会保障部,以便对提案进行分析。

在与其他妇女组织协作下,研究和分析了《公务员制度法》与《杀害妇女法》,为法律的修订和在危地马拉国会获得通过提出具体的建议。

在培训方面,国家妇女事务办公室一直对参加地区每月工作会议的35名特派员进行长期培训,内容都是有关国家利益的问题:对妇女的犯罪行为、家庭暴力、两性公平、文化多元性、自尊、生殖健康、性骚扰、劳动权利和人权、《和平协定》、国内和国际关于妇女保护的法律。

目前,进行了一系列评奖活动,表彰在国家政界杰出女政治家以及女学者、女公务员、女教师、女科学家、农村妇女,向她们授予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奖章、胡莉亚·乌鲁提亚(Julia Urrutia)荣誉奖章,还举行“交换和平玫瑰”仪式、工业银行升旗仪式,目的是使人们了解并重视她们的工作。在危地马拉社会中,妇女的工作一直既不被承认也得不到重视。

每年都通过在全国22个省举行与妇女有关的纪念日活动,促进履行落实妇女权利和实现两性平等,这些活动包括:美洲妇女日、国际妇女节、妇女全面健康日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日。举行了典礼、讨论会、竞赛、博览会,发布公报、手册、宣传画以及广播、平面媒体和电视宣传节目,目的是使更多居民参与这些活动。

为了提高国民认识和理论知识,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在全国22个省的特派员办事处设立了文献中心保持定期更新信息,内容包括涉及妇女最新的专门问题、两性平等、文化多元、劳动权利和人权、家庭暴力、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公共政策、良好治理、专门研究,等等。

为了加强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建设和促进妇女发展,在国际合作的资金支持和协作下,拟定并提出了下列计划:1)强化全国妇女办公室的培训教育功能。2)被成批从国外遣返回来的少年和青年妇女在生产活动中。3)研究:妇女及妇女参与就业招聘博览会。这些就业招聘博览会是由劳工和社会保障部在2006年组织的。4)减少对妇女的劳动歧视。5)劳工部的两性公平多文化政策。6)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的地方化。7)强化危地马拉妇女的公民政治参与。

每季度都编写一份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新闻简报,向有关当局、劳工部的工作人员、特派员会议以及其他涉及性别平等和两性公平的有关方面通报情况。

加工工业女工的保护

2004年,由于国家加工工业企业中侵犯劳动权利的情况,在加工工业协调机构的推动下组建了加工业劳动纠纷预防处。此外,还组建了监察员科,派遣他们专门负责调查危地马拉省加工工业女工的投诉个案(包括骚扰),并处理男子和妇女被大规模集体辞退的个案。该科隶属于国家劳动监察总局(IGT),后者是负责监测女工权利的机关。

在社会保护框架内,2004年进行了“危地马拉省加工工业和奇马尔特南戈省农业工业女工健康问题一瞥”研究。研究旨在确定新镇市、米克思科市、阿马提特兰市(Amatitlán)和危地马拉城加工工业企业女工以及奇马尔特南戈省非传统农业出口企业女工最常见的健康问题。研究描绘了危地马拉出口加工业的女工结构状况,反映了对她们不利的条件,因为女工超时工作,又没有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而且生育率高,揭露了劳动领域内不公平、没有安全保障和缺乏公正的关系。研究报告的结论是出口加工业为国家带来了利益,但是这种利益是以妇女健康和身心健全为代价的。

作为加工业劳动纠纷预防处的战略计划的组成部分,促使危地马拉政府批准《劳工组织第155号公约》是机构确定的优先工作任务。由于这个《公约》依然没有被批准,而且鉴于目前这种普遍恶劣的劳动条件,特别是是加工工业的状况,危地马拉的社会组织继续要求《公约》获得批准。

消除童工现象

通过第250-2006号政府决定,劳工和社会保障部制订了《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执行条例。该执行条例规定并禁止能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或道德造成伤害的劳动,并定义了作为最恶劣童工现象的劳动类型,以及那些因其性质被认为是危险和危害健康的劳动,以及,可能严重危害对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生理或心理健康、全面发展,甚至造成死亡的劳动活动,并且这些劳动无需必须具备危害健康或危险的性质。

为了执行上述条例,目前正在编制机构内和机构外执行路线,以推动促进培训工作并编制程序,使劳动监察总局能够拥有必要工具以开展工作。通过劳工和社会保障部第14-2005号决议,组建消除童工现象技术委员会。2007年11月,作为对《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的回应,启动了一项减少和消除童工现象的宣传活动。这项宣传活动在各种社会媒体(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平面媒体)展开。在关于修订《劳动法》的第2630号倡议中,建议将最恶劣的童工形式定义为犯罪,目前国会正在处理该倡议。

通过少年劳工保护处正在圣马科斯省科米坦西约市(Municipio de Comitancillo)执行在土著民族中预防家庭童工劳动现象计划,有110名男童和女童从这个计划中受益。计划为儿童提供了教育援助,使得他们能上学读书,并以这种方式防止发生贩卖男童和女童的现象。另一方面,计划还为他们提供营养加餐、玛雅服装(女式无袖衫、腰带、衣料和鞋子),而且帮助他们加强学习对他们而言困难较大的科目。此外,还为他们提供了体育设施,这为他们开展文化活动创造了便利条件,从而发展他们的文化能力。

鉴于在烟火生产业中未成年儿童劳工的数目最多,尽管存在着对生产方式改变的抵制,已经在努力提高烟火生产的技术含量。对于烟火业工人——大部分为未成年人,这意味着职业安全保障。此外,还调动各种机构间力量提供其他生产活动的选择,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

表24

2004至2006年开展的消灭童工现象的行动

开展的行动

总计

为11间烟火制造业工厂提供咨询意见

11

培训烟火制造业工人(圣拉姆多、圣胡安、萨卡特佩克斯、米克斯科)

202

烟火制造业技术工人

52

生产力技术学院(INTECAP)青年培训课程(消灭童工现象)

30

资料来源:劳工和社会保障部2004至2006年管理报告“完成的任务”。

女性家庭佣工

在大多数情况下,有报酬的家庭工作都是由妇女、女童、少女进行的,而且在城市这种现象比在农村更为普及,而农村女童和少女移徙到城市来从事家庭佣工劳动。大部分女性家庭佣工都是土著人,来自西部省份。由于无依无靠或者由于来自贫困或赤贫的多子女家庭,女童和少女被家人送去做家庭佣工,而贫困生活状况则迫使她们不得不到城市打工,谋求稳定的月薪和食宿。

女性家庭佣工工资平均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尽管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变化。大部分女性家庭佣工没有从雇主那里得到任何劳动福利、社会保障或医疗保健服务。与劳动立法的规定相逆,她们可能在没有被事先告知的情况下遭到解雇,没有因劳动时间获得任何报酬,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也没有获得法律规定的工资和福利保证。

在一般情况下,女性家庭佣工的劳动条件属于高危环境,因为她们的劳动是在“封闭环境”中进行的,暴露在心理和社会风险之中。这是由于她们居住在其家庭与社会文化环境之外,实际上被剥夺了与自己家人和朋友的联系,要独立面对可能使她们沦为雇主侵害受害者的各种身体和心理虐待、性骚扰与性虐待。

在与民间社会团体协调方面,2006年5月,劳动部(MINTRAB)和私人住宅女佣资助中心在(CENTRACAP)签订了一份谅解备忘录,目的是面向女性家庭佣工和控告机制,举办了11个有关劳动权利与义务讲习班。此外,为了强化有关妇女人权的国际准则,还针对国家内陆11个省份的劳动监察人员举办了11个讲习班。

人权检察官办事处在中央一级并针对所有地方辅助单位,组织了讲习班介绍妇女权利,并且处理了那些以个别和集体方式侵害妇女权利的案件。

2004年,私人家庭女佣资助中心公布的一项关于“危地马拉女性家庭佣工社会政治状况。劳动歧视、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报告。报告列出了四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年龄、婚姻状况、种族身份和宗教。报告在结论中强调必须修订法律和通过那些在国会等待通过的法律,它们是:1)《家庭佣工劳动规范法》;2)《惩罚性侵犯和性骚扰法》。承认女性家庭佣工因性别、种族、阶层而呈现的脆弱性。这些并没有引起执法人员和雇主(既包括男子也包括妇女)的重视。

关于修订法律保护女性家庭佣工的建议

在《劳动法》方面,规定女性家庭佣工劳动,与女工以惯常和连续方式从事的清洁、照料以及自身家庭、另一居所或独立房间的其他劳动一样,不包含对东主的利润或盈利。《劳动法》规定除相反协议外,女性家庭佣工的报酬,除金钱工资外,还应包括提供食宿。在这个方面,《劳动法》的条文中没有关于无报酬的家庭劳动的规定。应该强调的是《劳动法》规范的有报酬的家庭佣工劳动没有得到危地马拉社会保障局的保护。

在国会有关于对女性家庭佣工特别保护的第3 476号倡议。它谋求从工作时间、工资、社会保险、加班、教育家、产前和产后权利以及奖金发放诸方面规范有报酬的家庭工作。第3 467号倡议正在等待国会的裁决。

无报酬的家务劳动

在危地马拉,几乎没有关于家庭动力的研究,统计数据记录也无法反映妇女对经济的贡献,因此,她们也没被体现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一般认为家庭范畴内的劳动以及历史上一直交由妇女承担的工作均不具备任何价值。

一般认为妇女及其家人的收入来源取决于下列因素:1)妇女进入劳动市场,无论是商品市场中的工资劳动者,还是创造就业机会的企业家,或者是有可持续积累能力的自营职业者。2)家庭自我生产或为维持生计而进行的生产活动,生产家庭基本产品(种植、饲养、缝纫、小买卖)。3)因转让家庭产品、邻里合作以及机构和个人的援助行动而产生的金钱和实物援助。4)年金和其他收入,如,出租部分住宅、零星销售某些有形货物。

妇女的贡献一方面是收入,另一方面还应包括她们对开支的管理。因为基于第二项职责,避免、减少支出或者使家庭开支更有效率。换言之,妇女家庭管理者的角色对于实现自身及家庭成员收入最大化是至关重要的。

大量妇女由于缺少机会或由于自身社会地位,在没有任何经济报酬的条件下,每天被迫投入大量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和/或照料子女老人,没有得到任何经济报酬。这一点应该引起重视。

家庭劳动构成一种隐性劳动,没有在国民核算中被体现出来。这意味着对于这个社会而言,妇女及其家庭的再生产劳动力没有意义。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性别附属核算,主要目的是核算并确定无报酬的家庭工作和生产劳动的经济价值。为此必须使用下列材料:1)时间使用经济普查,在危地马拉它是国家生活条件调查的一个项目。2)例如,那些进行生产劳动和平均工资分类的普查。因其地理覆盖范围和定期性,国家就业和失业普查可能最有指示性。

2007年底,进行了第一次国家失业和就业普查(ENED),普查覆盖到省——首都地区,其他城市和农村地区——,而且为2008年确定的执行计划及后续行动要求逐月调查,其后的年份将每季度进行一次普查。

已经采取的措施

作为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和拉斐尔·兰迪瓦尔大学(URL)签订的技术协议的成果,2007年起开始实施一个环境项目,实施期间是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作为该项目的的一个组成部分,将编写一个方法及其实施建议,以便将两性公平概念纳入到国家统计学院(INE)和国家统计系统(SEN)之中——进行分析统计数据和将两性公平观点贯彻在国家统计制度中,以及实施那些为贯彻两性公平观点而提出的方法建议。此外,编制和实施性别附属核算,并把它纳入到危地马拉国民核算系统中(起草可支配信息分析报告,以便在国民核算制度中应用性别附属核算);发展和推广编制这一账户的方法(以及在核算过程之中进行技术跟进)。

性骚扰

目前国会正在处理第3525号倡议,它试图修订《劳动法》有关下列问题的规定:休假、产妇权利保护、陪产假(当母亲分娩和在剖腹产中死亡时)、工作中的性骚扰和性侵犯。该倡议已经通过一读,目前正在等待妇女委员会和劳动委员会做出裁决。

国会人权委员会和宪法事务委员会均在其2006年工作计划中加入了关于推动性骚扰立法提案的内容。截止到本报告编写之时没有进行过任何具体活动。

挑战

设计一个在劳动部门促进性别平等的方案,除其他之外,包括下列主轴:

在公共和私营部门为促进性别平等而采取的鼓励和惩处措施(就业比例、工资和工时)。

协调有报酬和无报酬工作的鼓励措施(特别是照料受养人、男童、女童和老人)。

核查妇女就业比例高的职业和行业部门中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如,出口加工业,而且,特别是,正如委员会建议的那样,有关女性家庭佣工的规定和做法。

劳动监察总局,作为工人权利保护的领导单位,需要从技术人力预算各方面加强建设,以便能够处理各种控告和履行它的职责:如,促进私营部门制订更加严格的行为条例;走访企业以便确定工作时间、安全保障及卫生措施、雇佣未成年人情况以及企业义务的履行等方面的情况。

第12条

保健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委员会关切地发现,妇女,特别是农村地区妇女的贫困程度高居不下,而且她们缺乏获取基本社会服务的途径。它表明(6)

较差的医疗服务途径,包括获取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途径

较高的孕产妇死亡率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步骤,实行一项妇女精神保健方案,特别是考虑到妇女在冲突局势中,例如危地马拉长达30多年的冲突中所受到的具体创伤。(3、4、5)

委员会要求缔约国改进计划生育以及生殖卫生政策和方案,特别是通过向妇女和男子,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普遍提供付得起的避孕工具。(3、4、5)

宪法确定了全面健康权,这要求国家必须承担保护这一权利的义务。《政府法》规定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卫生部,MSPAS)是国家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机关。

目前,卫生部将2004至2008年卫生保健政策和基本路线指导作为它工作指导方针。2004至2008年卫生保健政策和基本路线有八项总体政策,从中产生了针对整个生命进程的17个卫生保健优先事项。人的生命进程被划分为童年(三个阶段)、少年(一个阶段)、成年(一个阶段)和老年(一个阶段)。

国家卫生保健计划要求在种族、文化和两性公平前提下提供医疗服务。已经付出了许多努力,因为计划在玛雅人比例较高的地区聘用的工作人员可以使用玛雅人的母语同他们进行交流。还聘用了双语工作人员,而且在许多方案(扩大覆盖范畴、自愿加入方案、卫生保健主要装备)也可以观察到这些原则。譬如说,与儿童基金联合制作使用玛雅语播放的促进粮食保障广播电台节目,以及文化适应服务,如,带有蒸汽浴(传统蒸汽浴)的产科医院。在托托尼卡潘省,也可以发现与发展委员会合作的四所产科医院,它们建立对话,目的是改善向妇女委员会承诺的种族—文化条件,从而强化妇女委员会的领导能力并为接生婆提供帮助。

进行了有关医疗保健服务获取性和医药植物的研究。因此,已经对传统药物方案,编制了传统医药植物安全使用手册。

在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的工作中,下列问题被列为优先项目:1)性暴力受害者照料程序及在飓风“史坦”灾害紧急救援框架内程序在示范项目中的实施。包括组织了1190个社区紧急救援委员会。2)强化国家父母责任网和5个省级的多部门倡导、教育和宣传网络。3)培训并向传统的接生婆发放材料和器材。4)针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产前、分娩、产后处置及妇产科急救培训。5)进行国家降低产妇率死亡计划的实施试点。6)国家宫颈癌方案执行建议。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而先期确定的政策有:国家生殖健康法案、国家预防和控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

国家生殖健康法案(PNSR)

在社会共识的框架内,2001年发布了《社会发展和人口法》。该法第25条对生殖健康定义如下:“(……)人的性权利、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过程、符合人自身尊严的性生活、引导享受满意而安全的性生活的自身的生活选择以及以负责任的方式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以及生育间隔所涉一切事宜中生理、心理、个人和社会的总体健康状况”。

国家生殖健康法案确定了5个专门目标,它们是:1)强化获取生殖健康服务的渠道;2)改善生殖健康信息情报;3)增加生殖健康专业人员的人数;4)对民众进行生殖健康教育;5)加强卫生部建设,特别是加强国家生殖健康法案。

拓宽生殖健康服务的渠道

2006年5月,在经历过一个漫长的立法批准过程之后,国会第87-2005号法令生效,内容是:“《普遍平等获取计划生育服务法》并加入国家生殖健康计划”。该法确定了一个制度性框架,用于强化国家生殖健康法案进行的计划生育方法宣传、教育与供给行动。

《普遍平等获取计划生育服务法》涉及生殖健康法律框架内所有的卫生保健区领域。还进一步编制了法律的执行条例,组建了国家保障投入委员会,进行计划生育药具供给地方化。计划生育药具分发的后勤工作由各个卫生保健区负责。应每个卫生保健区的请求,共有29名妇女在每月定期更新的方案中,向公众和卫生保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方法咨询与培训。

产妇死亡率(MM)

产妇死亡率是显示同一国家不同地区和社会阶层的男子和妇女之间的差异和不平等的指标。这一问题的严重程度反映了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状况,她们获取社会、卫生、营养服务的有限渠道以及贫困的经济状况。“产妇死亡率Basal方针”(2000年)的结果提出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严重性,它是最近一份有关这一问题的正式研究报告。

1989年的估计产妇死亡率是每100 000名活产婴儿发生219例与妊娠、分娩或产褥期有关的死亡病例。 “产妇死亡率Basal方针”(2000年)研究报告估计的产妇死亡率是每100 000名活产婴儿153例,但是,在2000年,没有进行国家登记的产妇死亡病例达到44%。2005年,修正后的产妇死亡率是121,这是在2002年国家母婴健康普查(ENSMI)的基础上推测出来的。

必须指出的是以往关于产妇死亡率数据反映的是危地马拉的平均水平,但是在国家某些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在某些地区产妇死亡率指标令人非常不满意。上韦拉帕斯省、索洛拉省、韦韦特南戈省、伊萨瓦尔省、托托尼卡潘省和托托尼卡潘省产妇死亡率超过了每100 000名活产婴儿175例,其中上韦拉帕斯省是产妇死亡率最高的一个省,达到了266例。上文提到的这些省区农村人口和土著人口比例比较大,韦韦特南戈省和托托尼卡潘省的文盲率接近40%。

表25

国家产妇死亡率

编号

卫生保健区

死亡率

10至59岁妇女死亡率

产妇死亡原因

新生儿

后新生儿

儿童

20

危地马拉省中央区

39.99

14.08

54.06

8.86

31.55

21

危地马拉省西北区

4.08

8.48

12.56

2.15

39.45

22

危地马拉省东北区

8.59

23.22

31.81

8.47

96.76

23

危地马拉省南区

6.46

12.32

18.78

3.73

39.13

24

埃尔普罗格雷索省

9.62

14.29

23.91

7.33

54.96

25

萨卡特佩克斯省

9.77

15.01

24.77

5.95

99.09

26

奇马尔特南戈省

12.30

19.68

31.98

5.62

129.49

27

埃斯昆特拉省

14.93

15.67

30.60

6.34

43.36

28

圣罗莎省

6.95

12.11

19.06

6.24

67.26

29

韦韦特南戈省

11.08

15.90

26.98

2.15

109.01

30

基切省

16.03

26.61

42.65

4.83

100.74

31

托托尼卡潘省

10.86

15.77

26.63

10.38

45.48

32

索洛拉省

10.79

14.35

25.14

8.78

24.95

33

克萨尔特南戈省

9.93

13.71

23.64

2.29

52.24

34

圣马科斯省

6.93

17.47

24.40

5.93

100.84

35

雷塔卢莱乌省

5.19

12.13

17.32

16.81

174.13

36

苏奇特佩克斯省

7.07

16.89

23.95

8.19

142.30

37

哈拉帕省

14.29

17.73

32.01

5.38

39.69

38

胡蒂亚帕省

8.96

20.61

29.57

14.24

171.47

39

伊萨瓦尔省

9.02

7.92

16.94

1.74

109.29

40

萨卡帕省

4.48

13.24

17.72

3.08

106.75

41

奇基穆拉省

4.00

12.39

16.38

1.52

99.88

42

上韦拉帕斯省

6.45

14.35

20.80

2.38

115.54

43

下韦拉帕斯省

7.45

15.61

23.07

7.32

70.97

44

佩滕省东南区

7.35

16.33

23.68

16.05

72.57

45

佩滕省西南区

4.89

20.00

24.88

11.40

68.17

46

伊斯坎(Ixcán)

5.45

11.97

17.42

17.96

107.33

47

伊斯尔(Ixil)

6.14

18.78

24.92

4.62

144.46

48

4.16

17.12

21.28

5.38

122.31

全国总计

10.68

15.90

26.59

6.03

148.88

资料来源:国家流行病中心计算中心/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国家统计学院:生命统计数据(2005年)

新生儿死亡率、新生儿后期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1 000活产婴儿

死亡率:10至59岁妇女×1 000 10岁至59岁妇女

产妇死亡率×100 000活产婴儿

根据最近几年收集的资料,从总体上看,各个省与国家平均水平之间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并没有发生改变。正如下图所示那样,2000至2000年的趋势表明,在被标为红色和黄色的省内,产妇死亡率依然非常高。同样,也证明了有相当多的省已经处于低产妇死亡率水平线以下了。

图4

各省产妇死亡率趋势(2000年、2003至2005年)

红色区域:高产妇死亡率地区黄色区域:中产妇死亡率地区绿色区域:低产妇死亡率地区资料来源:监测系统。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2005年。

根据已经进行的研究,因某一与孕产有关的原因而死亡的妇女最常见的特征以及因某一原因而增加产妇死亡风险的因素有:1)属于某一土著群体;2) 分娩时年龄在18岁以下或者40岁以上;3)受教育程度低。同时,随着年龄增加,妇女因与其活跃性生活有关的原因死亡的风险愈大。20至24岁年龄组每死亡1人,在40至49岁年龄组中就几乎有4例死亡。死亡率的种族差距反应在这样一个事实上:每死亡3名土著妇女,死亡1名拉迪诺妇女。

表26

产妇死亡的五大原因

死亡原因

妇女人数

胎盘滞留

52

惊厥

46

产褥感染

67

子宫弛缓性出血

17

子宫动脉破裂

12

其他原因

173

总计

367

国家总数据。信息学和流行病年度报告(2005年)。

在危地马拉,产妇死亡还是由同样的历史性原因造成的。有90%的死亡产妇是由于产科直接原因造成的,一半死亡病例与产科出血有关,感染、妊娠高血压症和流产并发症是造成产妇死亡的其他原因。

产妇死亡一般发生在分娩处置后24小时内,大约一半的产妇死亡病例发生在产妇家中。每10名死亡产妇中有4例发生在医疗机构。在分娩时,10名死去母亲中有6名是由接生婆、某一家庭成员或自行接生的,另外4例是在医疗机构由医疗卫生人员接生的。

面对这一严峻问题,在部门间促进降低产妇死亡率的支助下,卫生部确定了一些降低产妇死亡率的战略路线。2004年,上述战略路线转化为减少产妇死亡率战略计划。2006年,卫生部在国家三个首要目标城市实施了这一计划,它们是:伊萨瓦尔省埃尔埃斯托尔市、圣马科斯省伊斯奇古安市和韦韦特南戈省奎尔洛市。

在计划推行中,考虑实施信息、教育和宣传活动,倡导将健康作为一项权利,强化参与社会参和社区组织,将传统医疗服务和现代体制医疗服务联系在一起,发展接生婆(12000名接生婆)培训和配备设备模式,以及在机构一级开展培训和监察活动(医疗保健机构工80%的作人员了解照料准则),此外还推行了针对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者的培训模式。

一大挑战是在以参与性方式提出各省降低产妇死亡率计划中推行国家一级的模式。目前全国22个省均设有一个工作小组。另一项旨在降低产妇死亡率的直接行动是国家堕胎后照料方案,它自2004年起在37个有产科医疗服务的医疗中心开始运行。还计划自2008年将这一方案起推广到条件适宜的A级医疗机构。

产前护理

根据国家母婴健康普查(1998至1999,由卫生保健机构工作人员提供的产前护理的普及率由1987年的34%上升到1998年的60%。但是卫生部的记录揭示,在新世纪开始的第一年产前护理普及率开始停滞,并下降到45%。2004年,进行了一次对产前护理普及率的分析,并改变了计算方式,将指数分母改为活产婴儿分母。这是因为活产婴儿指数分母被认为比总人口中的怀孕人口指数更接近于真实情况。由于这一变化,产前护理指数呈现了下列趋势。

图5

2000至2005年产前护理普及率趋势

资料来源:健康信息管理系统(SIGSA)。2006e = 估计数据

正如前图所示,产前护理普及率有了轻微提高的趋势,这是卫生部在扩大产前护理普及率进程中采取的干预活动造成的结果。在其作用下能积极寻找孕妇。

分娩护理

根据国家统计学院最近一次国家生活条件调查(ENCOVI,2006年进行)中,最近一次分娩的分娩护理数据如下:

表27

最近一次分娩的分护理普及率(%)

总计

区域

种族群体

城市

农村

土著

非土著

全国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医生或妇科医生

50.2

71.8

32.1

24.3

67.8

传统接生婆或助产士

39.5

22.7

53.5

62.9

23.5

护士或护士助理

4.1

4.2

4.0

3.8

4.3

父亲或家庭成员

4.8

0.3

8.6

7.0

3.4

其他

1.4

1.0

1.8

2.1

1.0

资料来源:2006年国家生活条件调查。国家统计学院。

表28

最近一次分娩的分娩地点

总计

区域

种族群体

城市

农村

土著

非土著

全国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公立医院

32.2

38.4

27.0

19.7

40.7

危地马拉社会保障局

10.1

17.2

4.2

2.7

15.2

私人医院/诊所

7.7

13.7

2.6

2.5

11.2

保健中心

3.1

4.8

1.7

1.9

3.9

接生婆家中

2.3

2.6

2.1

2.8

2.0

产妇家中

43.9

22.4

62.0

70.1

26.1

其他地点

0.6

0.8

0.5

0.4

0.8

资料来源:2006年国家生活条件调查。国家统计学院。

根据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的数据,2000至2005年间分娩护理的表现如下:

图6

2000至2005年分娩护理种类(%)

资料来源: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扩大到医疗服务机构接受分娩护理的渠道是卫生保健部门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为此,重要的是推行一种考虑到国家各种文化现实的照料模式,同时,也能够保障分娩问题处置能力。为此目的,卫生部已经启动了一个二级保健服务改革进程。改革从处置能力角度出发,以区分保健服务为基础,包括了从延长接诊时间到提高急诊处置能力多项内容

计划生育

卫生部所有的卫生保健区都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并供应避孕器具。根据截止到2005年9月的记录,80%的常规服务都能够得到满足。这一能力使得计划生育服务覆盖了317060名新用户,使避孕伴侣—年指数达到350796,而避孕伴侣总数则为349157。根据对网络中所有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的全国避孕普查评估结果显示,截至到2006年9月,计划生育方法无法供应率只有8%。2005年,改善了全国卫生保健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避孕器具供应情况。2002年,覆盖率为82% ,2005年为92.3% ,2006年为91.7%。

与之相似,据观察,在其他产妇保健服务机构中,根据居住地、受教育年限和种族身份的不同,避孕比例也发生变化。2002年,在国家一级,避孕器具使用率是43%,但是在农村妇女中这个指标仅为35%,在土著妇女中仅为24%,在没有入学受过教育的妇女中是25%。而在城市妇女中,避孕器具使用率为57%,在拉迪诺妇女中为53%,而在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妇女中这个比例达到了68%。

没有使用任何避孕器具并在短期内不希望生育子女的有伴侣育龄妇女的比例平均为28%(避孕器具不满意需求)。在农村妇女中,这个比率达到32%,在土著妇女中是39%,在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妇女中为38%。

目前,计划生育服务的供应分别在公立机构和私营机构中进行。注意到2001年以后发生了一个重要变化,由于国家生殖健康法案的实施,公立机构超越了私营机构。同一年,卫生部划拨专项资源用于购买避孕器具,并围绕这一问题开展倡导、宣传和教育活动,以及推行计划生育提供模式。

图7

1992至2005年避孕保护措施伴侣—年指数(按千计)

私营机构公立机构

资料来源:医疗服务提供者年度报告。2005年。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

图8

没有提供的计划生育方法

资料来源:国家生殖健康法案报告。全国普查。2006年3月。

上图中可以显示用户到计划生育服务提供点时,无法供应一种或一种以上避孕器具的情况。计划生育服务提供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大幅度降低需求不满足率。2006年,用在避孕方法上的支出达到7289.629格查尔,其中卫生部拨款3289.33格查尔,其余是通过加拿大和荷兰政府提供的国际资源融资的。

表29

最经常使用的避孕方法

方式

总计

注射

67 783

宫内装置

820

避孕套

18 826

避孕药

15 408

哺乳闭经避孕法

14 720

安全期避孕法

298

女性输卵管结扎术(AQV)

2 105

其他自然避孕法

222

总计

120 182

资料来源:卫生部。2007年。

改善生殖健康信息状况

在减少产妇死亡计划先期确定的行动中,2002年,推行可流行病监测常规制度,这样每年都能有一份产妇死亡率分析报告。为此,编制了手册和程序,还培训了国家各个地区的卫生保健系统的流行病学家。流行病监测制度首先在索拉罗拉省和上韦拉帕斯省投入运作,并计划在2008年将这一监测机制推广到其他产妇死亡率较高的地区。与此平行,在跨部门小组的支持下,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在2006年收集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了10至49岁育龄妇女死亡率分析。该项研究已于2007年12月结束并计划在2008年1月推出。

国家统计学院(INE)主要成果中包括颁布医院统计数据和生命统计数据,医院统计数据包括内部统计数据,如住院病患,以及外部统计数据,如门诊病患。生命统计数据提供了有关出生、死亡,死产、婚姻、离婚等信息。

同样在这个方向,根据重新设计的医院统计数据票据,通过了电子票据的设计。这种新的体制能获得更快捷、更及时的信息情报,因为每个月它可以按月制作数据。它还拥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次修订文本(CIE-10)的数字分配代码,这使在不同来源信息情报中更加准确识别每种疾病发病医学原因的相应代码成为可能。这个数字程序目前已经进入执行进程,预计在2007年年底投入运作。

同时,在国家统计发展战略和国家统计系统框架内,国家统计学院组建了卫生保健统计部门协调办事处,组成成员包括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危地马拉社会保障局(IGSS)以及作为观察员参加的泛美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泛美卫生组织/卫生组织)。利用这一协调进程,使新的死亡医学证明获得通过。新证明包括采集胎儿死亡和特殊迹象的内容,以便为掌握产妇死亡率更新信息创造条件。

通过讲习班对26个卫生保健机构倡导协调员、接生婆和社区领袖进行了新材料使用培训,如计划生育证据录像、产前护理三联宣传单和放置宫内避孕器具。在社区一级的促进健康和健康教育进程中,对4363名男子和社区领导进行培训并开展工作,以便促进男子参与设计生殖健康的各种进程。还向传统接生婆发放了3 380个小医药箱,里面有护理母亲及其子女的“基本器具”。

增加生殖健康从业人员

国家生殖健康法案开展下列行动,在生殖健康方面强化工作人员的能力:

组织讲习班,进行有关产前、分娩、产褥和新生儿护理以及产科急诊指南的培训(325名医务工作者接受了培训);

对医院网络37所医院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了流产后护理培训;

醋酸肉眼检查、阴道窥镜检查、宫颈活组织检查、低温疗法和LLETZ手术治疗培训(10名产科医生);

宫颈癌和醋酸肉眼检查(对三级卫生保健系统的15名医生、领导、护士和助理护士);

针对产科主任的三个《社会发展法》区域讲习班(37所国立医院的医务人员接受了培训);

计划生育技术培训(530位卫生保健人员);

计划生育答疑委员会(160位新入职的医疗保健人员);

避孕器具的后勤供应和针对国家29个保健区258名卫生保健人员宣传普查内容;

为19名城市青年倡导员、三名区域技术人员和19名卫生保健服务人员进行了有关青少年战略的培训;

生殖健康培训(200名社区机构调解员);

父母养育责任培训(25位中央国家机关代表和100为省机关代表)。

另一方面,在危地马拉土著发展基金(FODIGUA)进行的方案中,有一个名为“Utzilal Winaq(西班牙语的意思是全面健康)”的方案。在这个方案内有10个项目,总计获得了1 89647格查尔的拨款。截止到9月,已经有九项经讨论获得了通过。“Utzilal Winaq”方案以预防为特性,建立在来自同一社区的接生婆协作基础上,目的是有效和高效开展对妇女、男子、男童和女童群体的工作。方案针对的是托托尼卡潘省、奇马尔特南戈省、下韦拉帕斯省、克萨尔特南戈省和基切的贫困土著社区,受益妇女已经达到 1078人,特别是接生婆。

生殖健康教育和宣传

PGSR编制信息、教育和宣传(IEC)材料,并与总统社会宣传秘书处合作支持性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使用四种玛雅语言设计了广播节目和三联宣传单、宣传页等宣传材料;以及,支持建立“青少年健康热线”,热线是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危地马拉城市和非政府组织“创世纪”的共同努力下设立的,2006年9月投入运营。

已经编写并分发了下列材料:

妊娠、分娩、产后护理和产科急救指南;

宫颈癌和阴道窥镜检查培训手册;

计划生育微型指南;

少年培训手册;

性暴力受害者照料程序。

国家青年委员会支持在国家教育培训计划,特别是在“青年领袖,作为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具”项目中,开展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活动。2006年,开办了84个教育讲习班,总计约有230名青年参加了学习。还举办了18个健康博览会。健康博览会在省会城市举办,是机构间努力的成果,并为少年提供了有关各种生殖健康问题的信息。有大约12 000名青年参加了这些博览会,他们参观各个展台,那里准备了讲座、互动活动和印刷材料。

2006年在,青少年生殖健康模块内培训了卫生保健区26个领导机关的社会工作者,以便他们能够传播这些知识。由于他们的职能,他们能更好地影响青年人。

2007年,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组建了国家健康孕产委员会。这一努力的目标是开展综合保健行动,减少产妇死亡现象。

促进健康与健康教育处引导国家健康孕产委员会的促进健康孕产小组委员会团结并与公共机构、民间社会团体、合作组织及其他有关方面进行协作,支持实现健康孕产的目标。上韦拉帕斯省将是率先实施这一进程,因为它的产妇死亡率最高,但是希望将这一进程也推广到其他面临同样问题的省份。

建立“友好空间”,主要针对少年男女开展生殖健康活动。在这一背景下,选择了全国各个地区13座城市并强化了那里的“友好空间”。在少年生殖健康模块内,培训了国家23个卫生保健区的社会工作者。还对福音牧师进行了培训,使他们能在自己的教区内作为地方一级的生殖健康促进员发挥作用。

强化国家生殖健康法

作为国家生殖健康法案在国会活动的结果,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2006年的预算考虑划拨了3250万格查尔的预算用于实施一个包括六个核心主轴雄心勃勃的生殖健康服务强化项目。这笔预算拨款的资金源于《蒸馏酒精饮料、啤酒和其他发酵饮料分配税法》第26条确定的比例。它规定因执行这一税收规定而征收的税务资源应将最低百分之十五(15%)的资源用于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酒精中毒方案。根据法律规定这些税款不得划拨或转让用于其他用途。

为了继续推进宫颈癌预防和早期诊断行动,为萨卡帕省的乌苏马特兰和圣乔治、埃斯昆特拉省的拉戈梅拉和圣何塞港四个卫生保健区的妇科诊所配备了仪器和材料。此外,还通过信息情报系统的交流强化了流行病学监测。

儿童死亡率

要重点强调的是在儿童死亡率问题上,应将干预行动更多集中在涉及问题信息、教育和宣传行动上,它们是:饮食习惯(如,单一母乳喂养)、卫生习惯、识别危险信号和标志、立即治疗并发症——重点强调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腹泻疾病。这些服务既在正规方案中提供,也在非政府组织帮助下由扩展机构提供。

此外,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正在开展一个对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进程,内容是以儿童和妇女为重点的国家照料准则,培训覆盖了85%的医疗保健工作人员。

父母的扶养责任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与国家父母养育责任网——由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宗教团体和学术单位组成,合作开展行动,促进父母养育责任和推动分担抚养子女的责任。此外,还推行省网络建设,在那里还加强设立家长学校,并在妇女人权框架内,对他们进行自我照管、性权利和生殖权利、两性公平培训。

为了实现父母养育责任网的可持续性,正在通过颁布政府决定实现机构的正常化。在人权框架内,为中央一级的工作人员进行父母养育责任证书课程学习。父母养育责任网各个组成机构的约25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对22家医院妇科和产科医疗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了流产后照料培训。

通过“好好成长”方案,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对父母进行有关父母养育责任的培训,此外还宣传普及国家生殖健康法案的各种程序指南。

国家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方案

危地马拉从1984年起开始进行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病学监测。这一进程的发展有两种模式:被动监测,根据卫生保健机构的需求进行;监测点监测,针对孕妇进行监测。2002年,对流行病检测系统进行了现代化改造,建立了一个EPI-INFO 2002格式的病例资料库,并从2003年起开始在全国所有卫生保健区退休。艾滋病毒/艾滋病报告是强制性和秘密性的。

1984年至2005年12月,总计报告了9199例艾滋病病例,存在着一种上升趋势。70%的报告病例均为20到49岁之间的男性。令人震惊的是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率较高的人群集中在危地马拉的青年劳动力人口中,即,15至49岁人口群体,这种局面构成了对未来的威胁。1984年至2005年间,全国平均感染率是每100 000名居民中87.8人感染。受影响最大、感染率最高的省份依次(降序排列)是:苏奇特佩克斯省(156.2)、危地马拉省(155.9)、埃斯昆特拉省(141.0)、伊萨瓦尔省(138.7)、雷塔卢莱乌省(125.1)和克萨尔特南戈省(113.3)。这些省份的病例占全国病例总数的71%。

在艾滋病毒方面,对它监测始于2003年。截止到2006年8月,已经报告了总计2104个感染病例。根据国家艾滋病方案(PNS),2005年估计有44 473名15至44岁的危地马拉人感染了艾滋病毒,感染率为0.9%,其中女性感染者占31.8%。

已经证实艾滋病毒/艾滋病高感染率主要反映在下列人群中:同性恋群体、男女性工作者、教养机构和刑事监狱在押人群、高社会风险青年和街头流浪儿童,以及结核病感染者。但是妇女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病例不断增多,特别是在家庭妇女中。一般情况下,她们都是被自己的伴侣传染的。

尽管可利用的信息情报有限,有证据显示危地马拉正在经历着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女性化进程。这反映在男女感染者人数比例缩小上。尽管在危地马拉,在艾滋病毒/艾滋病传播初期,它主要影响男性人口(每五名男性感染者,一名女性感染者),女性感染者的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几乎达到男女感染者一半对一半的比例)。

妇女面临着更多的被感染风险,这是由她们的从属地位造成的,表现为她们很少能控制自己的性生活,对自己伴侣的性行为知之甚少,以及几乎没有能力协商使用保护措施。尽管在育龄妇女中艾滋病毒/艾滋病知识相当普及,在有活跃性生活的妇女中,甚至在有较高文化水平、在城市定居和非土著血统的妇女中,保护措施的应用都不频繁。换言之,有某些因素——如对性的错误信仰和伴侣关系中不平等的权力行使,为艾滋病毒/艾滋病的预防制造了障碍。

孕妇的预防治疗

为了预防母亲传染子女,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进行自愿检查,并为检查(筛查)结果呈阳性的孕妇进行预防性治疗。2006年,筛查了31 354名孕妇,并对92名检查结果呈阳性的孕妇使用抗逆转录病毒疗法(ARV)药物进行了母婴传播阻断治疗。

在下图中可以观察到2003至2006年间艾滋病毒筛查测试普及率不断提高。正如可以观察到的那样,同2005年筛查总人数相比,2006年进行筛查的人数增加了7136人。

图9

进行筛查和艾滋病毒筛查呈阳性的妇女人数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国家艾滋病方案

资料来源:国家艾滋病方案,2006年。

ME:进行筛查的妇女;ME VIH+:艾滋病毒筛查呈阳性的妇女。

筛查人数持续增加是三种因素作用的结果:a)艾滋病毒/艾滋病检查呈阳性的孕妇临床处置准则的实施,b)在八个卫生保健区的39所医疗卫生机构应用艾滋病毒诊断快速检测法。此外,还对卫生保健区的工作人员(250人)进行了有关艾滋病毒筛查呈阳性的孕妇照料及指导的培训。

由于上文指出的相对2005年的增长趋势,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使母亲为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新生儿可以得到国家艾滋病方案提供的抗逆转录病毒疗法(ARV)预防治疗。目前,这一治疗覆盖率已经超过了70%。同样要重点强调的是综合照料科对女性艾滋病患者(PVVS)及其新生儿进行了跟踪监测与评估。这项活动的经费总计980 000美元,其中全球基金、儿童基金和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分别出资600 000美元、300 000美元和80 000。

2006年1月起,在首都四所附属产科医院进行了名为“梅毒在孕妇中”的研究,目的是确立其流行病学特征,并对监测进程进行分析。

心理健康方案

这个方案是2004至2020年国家健康方案的组成部分,目标是检查和记录初级卫生保健系统中最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在主要介入主轴者中包括:暴力(家庭暴力、政治暴力、性暴力别、财产暴力、儿童—青年和性暴力)、酒精中毒和药瘾、灾难和紧急情况、最常见的心理错乱、儿童和少年的行为错乱。

每个主轴的首要行动中均开展下列活动:促进、预防、检测、诊断、伤害治疗和护理、复健和社会心理康复。在该方案的主要成果中有:

编制、宣传并着手实施:(1)暴力、性别暴力、国内武装冲突导致的暴力行动受害者照料程序;(2)灾难救助程序;(3)最常见心理问题护理程序;

2007至2015年国家心理健康综合照料政策,以及2007至2020年促进心理健康战略计划;

在心理健康服务改革框架内进行国家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国家一级心理健康服务状况调查。

启动向国家第18和第19卫生保健区两家附属诊所派驻国家心理卫生医院对外咨询的精神病科医生进驻。

为下韦拉帕斯省拉维那尔市和佩滕省自由城市级卫生保健区聘任心理学家。这是以心理健康为重点的综合照料模式实施工作的组成部分,目的是回应美洲人权法院对国内武装冲突期间的判决。

为了回应美洲人权法庭对国内武装冲突期间下韦拉帕斯省拉维那尔市普兰德桑切斯镇侵犯人权案的判决,编制并实施了以心理健康为重点的综合照料计划。该市卫生保健区41500人从计划中受益。

为了回应政府的友好接近行动,实施以心理健康为重点的综合计划,确保给予多斯埃雷斯居民社会心理照料,避免因人权受到侵害而饱受痛楚。萨亚斯切佩滕省西南区自由城市级卫生保健区有60 000名居民成为受益者。

编制并通过政治暴力受害者照料程序。这是危地马拉公共部门独一无二的经验,强调了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在社会心理康复方面的领导地位,这样做是为了国民的利益。

2005至2006年间,对90000名飓风“史坦”受害者实施了心理护理。心理照料在飓风灾害后最初六个月由心理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得到了受灾省份索洛拉省、克萨尔特南戈省、韦韦特南戈省、圣马科斯省、奇马尔特南戈省、雷塔卢莱乌省、苏奇特佩克斯省和埃斯昆特拉省多部门小组的保障。

对卫生保健区和后飓风“史坦”计划的35名心理学家进行了有关倡导心理健康的培训,受飓风“史坦”和“后史坦“灾害影响的12个卫生保健区的500 000名居民从中受益。培训得到了美援署/儿童权利组织/“健康质量”计划组织的部分资金支持。

家庭暴力

为了应对家庭暴力问题,危地马拉有专门机制依法处理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其中最重要的是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CONAPREVI)和《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PLANOVI)。

在妇女专门机制部分陈述了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作为咨询、协调和推动实施预防、处理和消除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公共政策的机制开展的工作。

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PROPEVI)

2007年起,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从方案及预算结构上都隶属于社会福利秘书处,目标是在省一级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综合照料。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大部分是妇女——提供社会、法律引导和心理治疗。它在国家和中央一级提供服务,在全国其余21个省派驻特派员。

表30

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受理的案件

接待的居民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受理的家庭暴力事件

6 550

4 707

2 625

1 576

提高对家庭暴力的认识

43 184

73526

76 611

40 696

(*)截止到3月。资料来源: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2007年7月。

在宣传普及工作上,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设计和制作了教学材料,以便在全共和国开展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的宣传活动。编写了以两性公平为重点的自我照料手册。2006年,设立了24小时家庭援助热线(TAF),通过它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有关采取何种后续步骤提出控告和获得保护措施的指导与信息。

在危地马拉省,《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设有两个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临时庇护所。在这两个临时庇护所,一个是应国家民事警察局(PNC)受害者照料办公室(OAV)倡议设立的,因为受害者照料办公室在夜间受理投诉时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收容和保护受害妇女。这些工作是在《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和新镇市市政府协调下,由市长进行落实的。

了进入庇护所,受害者必须携带由任一相关机关出具的投诉受理证明复件,庇护所是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当妇女由于受到袭击和被赶出住所(往往还拖着孩子)而陷入危机时,启动运作。在这一背景下,在提起诉讼和裁定安全保护措施时,庇护所收容她们。通常的做法是将侵害者带离住处。2007年1月,在韦韦特南戈省落成了一个庇护所,因为该省被认为是受家庭暴力影响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设立庇护所将有助于更好地照料和跟进家庭暴力受害者。

在政府机构和大部分非政府组织处理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的普遍方法中,将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类比是一种非常突出的观念。这种观念上的混淆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和解决造成了影响,因为将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作为同一个问题处理,遮蔽了暴力关系两种范畴不同的政治内涵,掩盖了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中性别之间的权利压迫关系。这种权力关系可能透过其他结构界限,如司法或法律,发生在各种不同的社会范畴或空间内。

在行动方面,围绕着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家庭暴力问题的高度沉默,限制了将其界定为公民安全问题的可能性。这种逻辑与社会对使用某种或各种暴力的合法性认定有关,这将危及社会自身的再生产。

司法体制

司法机构是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CONAPREVI)特派员代表大会和协调委员会成员。目前正在对准备通过《国家安全保障法律框架》的第3626号立法动议以及“危地马拉杀害妇女问题立法动议分析委员会”战略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委员会的宗旨是针对公共组织和机构、民间社会的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实现共同总体目标,促使危地马拉国会通过预防、惩处和消除对妇女的极端暴力行为的适宜法律。

在预防、消除和惩处家庭暴力方面,司法机构取得了下列成果:

司法机构遍布全国的法院提供的机构照料与服务,主要通过国家内陆地区的和平法庭进行;

实行《家庭暴力法》第5条规定的家庭暴力统一登记记录;

加深对这一问题和机构应对方法的认识,同时,改善照料服务质量和增加机会,并强化宣传教育进程;

确定领导政策和协调行动,目的是预防、处理、惩处和减少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这一战略推动开展了预防这一问题的行动,并且针对执法人员、有关法庭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提高他们的认识,以及对国民开展教育活动。为此目的,利用了传媒宣传技术,并在多条总路线上加以应用:1)宣传(为了推动社会变革);2)培训和教育(为了启动社会文化模式的变革);3)开辟与民间社会对话的空间与机制(帮助从地方一级预防家庭暴力)。

司法机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措施与行动

《防止、惩罚和消除家庭暴力法》(第97-96号法令)规定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生命、身体健全、安全和尊严。此外,它的一个立法目标是鉴于每个群体的特定状况,为妇女、男童、女童、青年、老年妇女和老年男子以及残疾人提供特殊保护。

除《刑法》第88条界定的犯罪行为外,《防止、惩罚和消除家庭暴力法》没有在其法条中考虑其他犯罪和过失行为。尽管如此,它依然是司法人员可以利用的宝贵法律资源——能够以该法为依据颁布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特别是家庭暴力的女性幸存者)生命及安全的安全保障措施。

为了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进行跟踪监测与开展援助活动,已经根据2004至2014年《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PLANOVI)的内容矩阵,开展了各种不同行动:

调查、分析和统计内容矩阵。支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以便确定国家司法服务提供中性别不平等的情况,其结果将促使开展行动,为下列内容进入工作计划提供可能性:

“司法机构面对家庭暴力幸存妇女提出的控告的机构应对之策(关键路线与案件登记)”,由司法机构现代化处进行。这一研究(即将出版并公开报告)是在危地马拉省、克萨尔特南戈省、苏奇特佩克斯省、上韦拉帕斯省和萨卡帕省进行的,在每个省均选择首都和其他两个城市作为研究对象。从研究结果中可以确定有一些法庭妇女在那里得到了适宜而有效的接待,并且通过社区发展委员会和地方当局对案件进行监察。作为档案核查的结果,可以确定的是存在案件登记不足的现象。这表明有必要在司法机构管理软件中加入家庭暴力统一登记单据,以便通过这一系统掌握司法部门的情报信息。目前它正处于安装阶段。

“在危地马拉司法体制框架内,改进中美洲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的司法解释与应用”,与哥斯达黎加司法与性别基金会在拉美防犯所和妇发基金支助下共同编制的。它包括两项成果:“危地马拉执行《防止、惩处和消除家庭暴力法》分析报告”和“危地马拉《防止、惩处和消除家庭暴力法》执行程序”。目前,这两份文件都处于审核过程中,以便获得通过和进行公开报告。

在国家司法文献与分析中心司法统计和文献处、司法机构司法文献与分析中心协作下,推动组建关于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控告及处置的机构间登记体制。

综合照料内容矩阵。大部分家庭法庭内、儿童和少年法庭都有心理专家和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有关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综合照料。已经创建了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幸存者案件移交和监察援助网络,同国家机关,特别是民间社会机构开展了协作行动。

为了改善女性受害者诉诸司法的渠道,推动开展了下列工作:

为处理和预防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调整机构准则与程序;

开展并推动最高级别的机构间协调行动,监察司法体制及其他机关负责的工作;

加强地方化;

设计并执行候补法官和候补和平法官的培训方案;

进行教育改革确保将性别观点纳入国家一级司法人员的培训之中;

改革和调整课程,将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纳入法官和司法工作人员候选人教育培训课程之中;

组织关于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的讲习班、座谈会、批评性反思与分析论坛,目标人群是如公务员、媒体工作者、幸存者、男女领袖。

预防 、宣传和教育 内容 矩阵。开展宣传活动推动进行社会变革,建设没有暴力的生活。利用各种战略,如培训、宣传材料、平面媒体、电视台——全国性的媒体,特别是同司法机构社会宣传处和机构培训处协作,通过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改变文化模式。

司法机构中有通过机构培训处和社会宣传处实施的防止和消除家庭暴力的宣传方案。通过心理处创立了几种可以暴露这一问题的心理教育工具,它们已经被纳入内部工作议程。此外,还发展了有关家庭暴力、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对儿童的性虐待和性骚扰及其他相关问题的信息、宣传和教育材料。

通过印制并向司法机关及其他提出请求的单位免费分发材料,妇女和性别分析处重新启动了这些行动。以此,履行了2004至2014年《国家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计划》内容矩阵B(预防、宣传和教育)的专项目标:“开展宣传活动推动进行社会变革,建设没有暴力的生活”。

表31

司法机构受理的关于家庭暴力控告的数量

年份

妇女*

男子*

2005年

32 439

5 165

2006年

34 270

4 868

2007年***

7 312

1 498

资料来源:妇女处。司法机构,2007年7月。

* 女童包括在关于妇女的数据中。

** 男童包括在关于男子的数据中。

*** 2007年1月至3月的数据。

司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培训

作为和平法官培训初级方案组成部分,家庭暴力是其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总体上看,家庭暴力案件是和平法庭最经常处理的案件类型。司法机构通过继续教育对司法机构的公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以下培训:

2004年,举办了两次培训活动,培训了51名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10名男子,41名妇女)。

2001年,举办了三次培训活动,有215名司法部门的公务人员参加。对他们进行的是有关家庭暴力问题的培训,参与者中有28名男子,187名妇女。

2006年 举办了24个讲习班,在讲习班上宣传了《防止、惩处和消除家庭暴力法》的执行工作。此外,还进行了有关国际妇女保护文书的培训活动。总计培训了280名司法机关的公务人员,其中男子137人,妇女143人。参加讲习班的还有在全国各地法院中工作的心理学家和社会工作者。

2007年6月,举行了两次培训活动。培训的内容是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总计有18名司法机构的公务人员参加了培训,其中男子6人,妇女12人。

利用司法机构的资源开展继续教育,在大部分情况下提供资源的是司法机构及其他合作单位的现代化处。

在专业化方面,2005年有9名妇女进行了“妇女人权和性别研究”证书课程学习。2006年有7位司法机构女公务员参加了同样的学习。

2006年,有9位司法机构公务人员(3名男子,6名妇女)参加了“妇女人权与诉诸司法的渠道”硕士课程学习。参加学习的这些公务人员得到了促进妇女人权倡议计划的奖学金资助。这个项目是由美国国际化学经济公司在美援署支助下进行的。

2007年,有5位女法官参加了“妇女人权与诉诸司法的渠道”硕士课程学习,她们是在欧盟诉诸司法方案的资助下进行学习的。

在专业化问题上,得到了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司法与社会科学系研究生方案的学术支持和保障。

2006年3月为庆祝国际妇女节,在司法机构负责人(女性)倡议下,司法机构现代化处与本机构其他机关共同实施了妇女人权和家庭暴力方案。讲习班涉及的问题包括:国内和国际有关妇女人权的准则,特别是拥有没有暴力的生活的权利;从性别观点看家庭暴力的特征。这个计划在全国进行,并在国家5个区域开展战略工作,目的是对危地马拉司法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认识。

刑事检察院(MP)

目前在危地马拉家庭暴力并没有在刑事法律中被界定为犯罪行为。尽管不能对家庭暴力进行刑事侦查,刑事检察院受理投诉并依照程序处理。刑事检察院约见受害者,听取受害者证词,并向和平法院申请和办理安全保障措施事宜。

鉴于家庭暴力并没有在刑事法律中被规定为犯罪行为,安全保障措施、调解委员会和将暴力上升为伤害的可能性(取决于伤害类型和受害者无行为能力的时间)是应对受害者的机制。

刑事检察院培训处(UNICAP),在美洲开发银行的支助下,编制了新课程设计,包括有关两性平等问题的宣传、专业化与情况更新。它们的目标人群是区检察官、检察院法警、助理检察官、照顾受害者和长期照料办事处工作人员。2005年,举办了家庭暴力与男童女童受害者讲习班。

2006年举办了下列培训和提高认识讲习班:

妇女权利和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与性别;

男性和性别、在危地马拉对男童、女童和少年的性剥削;

司法人员及其面对危地马拉杀害妇女问题的任务;

带有性别观点的公众认识。

2007年进行了下列培训活动:

商业性剥削犯罪刑事侦查中的障碍;

以贩卖未成年人为重点的商业性剥削犯罪;

家庭暴力案件数据登记单据填写程序。

刑事检察院法医处在自身的倡议下,开始推动一个医学继续教育方案。虽然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结构和完全系统化,方案争取每15天进行一次有关法医科学的讨论和培训,方法是使用有关伤害的说明性例证,并以此为依据编制和实施专业化处置方式。在培训涉及的问题中有10%与性别观点有关,其中强调打破有关强奸可能受害妇女特征的陈旧定型观点,以及避免使强奸受害妇女再次受到伤害的方式。

刑事检察院受害者照料办公室(OAV)

2005年,提出了四个包含以性别观点作为横向主轴的教育培训观点:1)针对受害者的网络工作;2)关于受害者研究的整体观念;3)受害者照料办公室的工作;4)宣传。2006年,这些模块是由培训处负责执行,以确保培训内容能够传达到刑事检察院的每个工作人员。

刑事检察院在危地马拉省受害者照料办公室有6名女心理学家和2名男心理学家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提供援助。他们提供必要的紧急照料,并进行初步处置,以便使受害者镇定下来,可以继续控告程序,在国家内陆地区所有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都设有一个受害者照料办公室,负责人由一位心理学家担任。

国家民事警察署(PNC)

打击伤害和性犯罪处的调查人员24小时轮班工作,为国家民事警察局受害者照料科提供帮助。强奸、家庭暴力、不道德暴力虐待以及暴力伤害受害者都由打击伤害和性犯罪科的警务人员转交至刑事检察院妇女检察院,以便因其所处的危机状况,向她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进行的多项研究有助于提高对性别问题的关注程度,并逐步建立国民宣传机制,以便给予男子和妇女同样的平等机会。

鉴于国家民事警察局人权办公室是援助身体暴力、性暴力、财产暴力受害者网络成员。组建这一网络的目的是协调多部门的力量,它针对公民照料处及负责处理家庭暴力投诉的警务人员组织了反思论坛、讲座、讨论会、座谈会和常设培训研讨班,目的是提高警务人员对于团结、理解、尊重妇女儿童受害者的认识,避免他们受到双重伤害,并快速处理案件以保障受害者的安全。

国家民事警察局工作人员接受了有关两性公平和家庭暴力问题的培训,目的是更好地受理国家民事警察局110报警电话接到的求助电话。经常有因家庭暴力而向110求助的电话。负责110报警电话接听的工作人员接受了下列培训:1)危机干预;2)犯罪行为受害者的权利;3)自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4)冲突中的调解。国家民事警察局受害者照料办公室编制了犯罪行为受害者照料程序手册,其中一部分专门针对受害者为妇女的犯罪案件的处理办法。

通过国家民事警察局多种族特征办公室促进社区与国家民事警察局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尊重。这样做是为了在双方之间培养积极参与的关系,从而加强公民安全保障并强化机构合法性。为此多种族特性处开展了各种不同活动,其中包括了名为“社区援助”的活动,通过这一活动空间,政府部门与关心这一问题的非政府专门组织开展协调工作。

实施了旨在预防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虐待儿童的方案,并通过在克萨尔特南戈省、圣克鲁斯德基切和上韦拉帕斯省以土著居民为人口主体的农村社区使用当地语言举办展览,实施促进性别平等的方案。作为这一进程的成果,已经举办了288个培训宣传日,总计11590人参与了这些活动。

内政部社区援助事务副部长已经批准了以协调有序的方式针对所有旨在援助国家各个地区妇女和促进危地马拉儿童保护与安全的方案开展工作。已经组成了多个邻里委员会,目的是深入了解引起不满和申诉的安全问题,并且提出共同战略,使他们能够在自己的社区内和谐地生活,并信任自己当局,从而揭发各种各样的犯罪事实。

国家民事警察局扩大它在社区司法工作会议中的参与程度,在社区领导、检察官、法官、人权检察官办公室(PDH)和其他机构定期举行会议,目的是能够更好地应对人民的需求。国家民事警察局已经开展了妇女人权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内部培训针对国家民事警察学校学生进行了相关培训,重点培训对象是那些可能被派往公民安全保障办公室及进行公民安全保障保护行动办公室的班级。在机构之外,培训对象是少年(学校的女学生)和老年人(国家民事警察局退休人员俱乐部和军事福利局退休人员俱乐部)。除其他之外,他们参加下列研讨—讲习班:

自尊;

多一天了解人权;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紧急避孕措施(性暴力受害妇女的一个机会);

《防止、惩处和消除家庭暴力法》;

执行法院判决及其特例;

安度晚年;

人权与老年人;

老年神话与陈规定型观念;

家庭内外的安全保障措施;

儿童的权利、义务和品德;

乱伦;

虐待儿童。

国家民事警察局得到了国家内陆地区某些社区广播电台和有线电视公司的援助,每星期免费提供一个小时的节目时间,用于宣传人民拥有的各项权利,特别是弱势群体享有的权利。所谓弱势群体也包括妇女。这一宣传普及战略非常受欢迎,因为,通常负责照料受害者的专业人员掌握其不同服务地区的玛雅语言。根据本年度(2007年)获得的机构统计数据结果,土著居民提出的控告比例很高。

国家民事警察局受害者照料办公室同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所(IEPADES)协作编制了7种培训模块,涉及人权、暴力、公民权利、警务行动中的人权等问题。此外,培训了首都地区的12名警察,使他们成为警察局中的调解员并能够向警局中的其他同事传授这种经验。

公共防御犯罪学院(IDPP)

公共防御犯罪学院的院长自2003年起一直由一名妇女担任。公共防御犯罪学院在其政策框架内围绕4个横向主轴开展工作:a)触犯刑法的少年;b)性别观点;c)跨文化;4)透明。自2005年8月起,妇女处改组成为性别观点协调处,其主要职能是分析所有妇女被诉有罪的案件,从而决定是否需要确立一种辩护战略,向法庭申明性别不平等在犯罪行为实施中的影响。

与土著妇女保护委员会和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委员会签署了一项机构间合作协议,目的是建立强化机构间的协作基础,通过综合法律援助,为受侵害妇女诉诸司法创造条件。

公共犯罪防御学院委员会通过实施一项暴力和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法律援助示范计划。通过这一计划,提供援助,帮助受害者得到安全保障措施的保护或者将受害者移送接受医疗和心理治疗,或移送到负责机构,这个计划于2007年10月开始在下列省的省会城市实施,它们是:1)危地马拉省,2)埃斯昆特拉省;3)克萨尔特南戈省;4)上韦拉帕斯省;5)胡蒂亚帕省,和6)埃尔普罗格雷索省。

在公共防御学院公务员的培训和教育范畴内,列入了设计公共辩护律师及其助手培训课程,以及性别观点的横向与纵向学习的内容:

面向培训师的4项有关含有性别观点的辩护战略培训活动,共有211人参与;

在公共防御犯罪学院教育培训处的支助下,针对公共辩护律师以及技术和行政人员举办了33个有关性别问题的宣传讲习班,一共有112人参加了培训;

在司法机构现代化处的合作下,举办了一个有关家庭暴力及性别方案培训班,共有60人参加了培训;

2007年,公共防御学院教育培训处与性别观念协调处联合举办了10个面向公共辩护律师及其助手的含有性别观点的辩护战略实践课程,共有183人参与了培训;

在美原署的资助下,2006至2007年向本机构工作人员发放了7项奖学金,资助获奖者参加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妇女人权、性别和诉诸司法渠道”硕士课程的学习;

在欧洲联盟(欧盟)协作下,通过司法机构改革方案,在2006至2008年间将给予本机构工作人员8项奖学金,资助获奖者参加危地马拉圣卡洛斯大学“妇女人权、性别和诉诸司法渠道”硕士课程的学习。

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DEMI)

土著妇女遭受的生理、心理和财产暴力侵害限制了她们的发展。面对这种局面,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通过使用土著妇女母语免费的法律、社会和心理咨询,向她们提供综合照料。这方面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第三条。

司法体制的协调:国家民事警察署、刑事检察院、司法机构和公共防御犯罪学院

2006年,危地马拉省初级法院法官实行了24小时轮班工作制。2007年这一做法被推广到危地马拉省的新镇市和尼克斯托市。这些法官立即受理控告,签发本省内部的逮捕令,并且在司法制度其他机构在同一案件中的共同参与下,能够保障提供以迅速而有效的方式处理控告和颁布保护措施的直接渠道。

妇女和家庭权利保护处,国家检察长办公室(PGN)

妇女和家庭保护处负责根据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受害者提出的控告给予法律咨询。它开展机构间活动,采用替代性方式解决家庭和暴力冲突以及日常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并对涉及妇女人权的问题发表看法。

妇女和家庭保护处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通过面向本机构内部、机构服务用户及教育机构举办讲座,促进和普及妇女的权利。认识到家庭暴力的消极性和父母养育责任的积极性。

与国家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心理处联合向家庭暴力和性暴力受害妇女提供综合心理援助,目的是使她们摆脱暴力循环,重塑自尊。此外,还向有意的寻求帮助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伴侣提供帮助。心理处提供的服务包括谈话、评估、资料分析和指导。已经推动开展一个家庭暴力受害者挽救方案,针对的对象主要是那些生理和心理状况不允许其提起诉讼的受害者。

妇女处已经取得下列成果:

扩充准备和新设备,并具备对家庭暴力性暴力高度认识,目的是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加强应对能力;

已经强化家庭暴力和性暴力投诉受理机制。2007年,有关这两种暴力的投诉大幅度增加,增幅约为55%;

照料家庭暴力的男性受害者。前几年,受理的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案件数目都维持在3至7件之间,而本年度2007年1月至10月,就已经受理了68项由男子提出的投诉;

由于人们,特别是那些没经过漫长而昂贵的程序就完成未成年人认可的14名人士,在妇女处中提高了认识并得到了咨询服务,以这种方式避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并强化了家长的养育责任;

接受其他机构移交的投诉,这些机构包括: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刑事检察院、妇女危地马拉集团、和平法庭、家庭法庭、大主教枢密处、“妇女我们前进”组织、妇女和平建设网络(REMUPAZ)、人权组织、卫生保健中心及其他。更加重视、相信和信任国家总检察官妇女处的工作;

与民间律师、家庭法庭、父母养育责任网机构成员机构、处理杀害妇女委员会成员进行机构间协作,协调和协理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援助渠道。

表32

2006年国家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妇女处受理的案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总计

身体暴力

10

10

9

6

8

3

10

2

8

3

3

7

79

心理暴力

18

36

39

21

54

51

60

50

55

68

53

67

572

经济暴力

98

103

113

76

120

146

143

101

129

177

136

71

1 413

性暴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

6

3

4

4

7

5

10

10

7

3

3

62

总计

132

152

161

107

186

207

218

163

202

255

195

148

2 126

表33

2007年国家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妇女处受理的案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总计

身体暴力

10

7

12

8

9

9

8

13

9

14

心理暴力

53

68

68

58

53

48

63

66

36

104

经济暴力

111

168

159

131

155

128

80

107

104

310

性暴力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

6

7

0

4

12

7

2

10

3

6

总计

180

250

239

201

229

192

153

196

152

434

第13条

经济和社会发展

消除贫困的政策和方案

土地基金危地马拉农村团结战略是国家的主要减贫机制。它面向全国农村地区,在战略初始阶段,根据贫困和粮食无保障脆弱性指标,主要在社会事务部确定的41个优先项目市级开展工作,以便今后推广到国家其他市级。通过社会参与和现有的公共就业职位空缺发布制度,改善人力资本并拓展赤贫人口的机会,从而以可持续方式摆脱极端贫困。

中期目标是:1)减少儿童营养不良现象。2)通过鼓励参加培训提高赤贫家庭的收入。3)全体儿童均有机会完成初级教育。4)扩大接受中等教育机会。5)消除文盲现象。6)改善产妇保健。7)减低儿童死亡率。8)推动社区参与促进发展。9)改善道路基础设施和提高地方竞争力。10)家庭获得能够保护家庭成员健康的适当住宅。11)社区复原自然资源损失。

为了实现战略的最终目标以及中期目标,确定了37项最低条件,即,行动目标和路线。这37项最低条件被确定为公共政策的干预领域,因为它们的成本和时效关系最有利于实现战略的中期目标及最终目标。加入战略的每个社区应在为期两年的干预期内,实现最低条件。以便在2006至2015年间在国家全部农村地区集中精力以渐进的方式实现这些最低条件。

鼓励妇女参与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

为了鼓励和支持地方加强企业行动的需求,通过经济部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事务副部长办公室、企业发展服务局疏导获得企业发展服务的渠道,以便增强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对女企业家的培训和技术援助,针对市政府开展提高认识到活动,并且,通过进行企业行政管理指导,提高女企业家的文化水平和扫盲程度。通过美洲企业联合会或从事商业活动妇女的电子社区,宣传成功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以便确定有较大增长和发展潜力的妇女部门,以便引导服务和疏导女企业家获取机构提供的服务的渠道。

作为对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发展方案的强化,2005年通过了国家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发展政策,它的六个横向主轴之一就是两性公平,目的是确保男子和妇女企业发展的同等机会,该项政策还包括成立国家企业生产力委员会(CONAPE)。

在危地马拉妇女提高地位和发展政策和2001至2006年机会均等计划内,经济部委托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发展事务副部长办公室负责开展贯彻横向经济性别主轴行动

为了实现工作目标,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发展事务副部长同多个非政府组织、私营和公共机构,以及包括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签署了盟约、协议或谅解备忘录:

在妇女和地方经济发展方案、妇发基金和项目厅的支助下,组建了两个“两性公平的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它们均设在农村地区,寻求推动创业者和竞争性企业的发展,从而创造有利条件,在男女机会平等的条件下,促进自身增长并创造就业。

国际信息发展网协会(DEVNET)、赢家(妇女进入新加强创业能力网,拉丁美洲网络),确定的目标是在为女创业者创造更加平等的参与机会并为她们提供增长与扩张的机会。同时,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北美贸协),为这个部门的女企业家提供企业发展服务。

与妇女和地方经济发展方案(MYDEL)、危地马拉全国微型企业家协会(CONMIGUAT)和奇基穆拉省地方经济发展署(ASEDECHI)签订协议,通过“开办她的生意”(ISUM)和“改善她的生意”(MESUN)方案,启动培训进程并促进妇女创业和经营的发展,以及在农村地区地方竞争力和治理框架内,加强经济能力的建设。

与奇基穆拉省地方经济发展署(ASEDECHI)、社会风险中的妇女和少女计划(MARS)、妇发基金、项目厅以及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事务副部长签订协议,目的是在奇基穆拉省埃斯基普拉斯和康塞普西翁拉斯米纳斯为社会风险中的妇女和少女计划项目下的17名妇女提供有关“开办她的生意”(ISUM)的培训。培训寻求利用职业培训和/或经济发展(信贷),扩大妇女的经济选择或自立,并强调防止和减少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与生产与培训技术学院(INTECAP)共同推进一个进程,强化有关企业管理、生产技术、技术援助的培训,目的是通过提高企业能力促进危地马拉微型、小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以此种方式推动创业者和竞争性企业的发展。

同国家竞争力方案签订协议,宣传普及“危地马拉竞争潜力”教育计划,促进危地马拉人改变态度和提高竞争力,从而培养青年创业者并改变对企业部门的态度,以此推动利用旨在促进企业精神和了解危地马拉竞争潜力竞争力课程,在微型、小型和中小企业部门的青年和企业家中开发和发展创业精神。

同非传统产品出口商同业协会(AGEXPORT)签订协议,加强管理、生产技术和技术援助培训进程,目的是提高企业能力和手工业产品的设计质量。此外,还引导手工业的产品革新进程并协调实施商业化战略。

经济部和危地马拉商会(CCG)的谅解备忘录,目的是在政府和电子商务的范畴内支持进行有关北美贸协的实施、立法、发展和调查活动,并在两个机构之间形成密切而良好的关系,推动国家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的总体发展。

经济部和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谅解备忘录,目的是以渐进和系统的方式,在一个能够有效促进履行妇女政策经济公平目标的框架内,开展专门行动。

在经济部,从2005年至今,欧洲联盟方案一直有关于女企业家的内容。“促进商业投资和贸易交换——支持危地马拉微型和小型企业”计划的目标是:1)加强妇女作为企业负责人的领导地位及其获得服务的渠道;2)加强机构间协作和中小型企业部门的组织能力;3)提高企业发展服务与金融服务的质量、可持续性和覆盖率;4)提高中小型企业及其产品的竞争力、市场准入和高质循环的水平;5)提高加入国际和区域经济空间的能力。

表34

企业发展服务的受益人、资金投入和性别分布(格查尔)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总计

投资总额

3 010 113.00

受益人人数

2 372

12 830

6 944

22 146

男子

1 212

5 448

3 526

10 186

妇女

1 160

7 383

3 418

11 961

资料来源:微型、小型和中小企业事务副部长办公室,经济部。

表35

信贷金额、信贷发放规模及性别分布(单位:格查尔)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总计

融资总额

83 500 000

130 525 000

4 620 000

238 645 000.00

妇女

50 100 000

71 788 750

16 825 000

138 713 750.00

男子

33 400 000

58 736 250

7 795 000

99 931 250.00

信贷发放量

22 983

41 941

1842

66 766

妇女

9193

25 165

780

35 138

男子

13 790

16 776

1 062

31 628

资料来源:微型、小型和中小企业事务副部长办公室,经济部。

获得信贷

妇女与信贷的关系是在农村发展计划影响下,在社区银行或个人小额贷款模式下出现的。个人微型信贷是通过结成联合会的合作社、非结成联合会的合作社以及私营金融发展组织(OPDF)进行的,和正规银行相比,在这些机构中取得信贷的规定要更加平易近人。尽管如此,它们的信贷利息率接受中央银行的规范调节,但高于正规银行。

2005年,在全国范围有35家机构登记提供小额信贷,而2004年有38家。它们大部分都是私营金融发展组织和结成联合会的合作社,发放了205 281笔贷款,相当于登记的小额信贷数量的75.56%。但是它们利息往往高于正规银行机构,年利率在20%至36%之间,而正规银行则为20%。

表36

2004至2005年各种类型机构信贷平均利息率

机构类型

利息率

银行

20.3%

结成联合会的合作社

20.1%

非结成联合会的合作社

18%至30%

私营金融发展组织

28%

资料来源:根据2004年小额融资统计和金融通报数据编制。

在正规信贷体系中,依然没有考虑将贫困妇女作为信贷主体。2004至2005年,有两所银行发放小额信贷,咖啡银行(BANCAFE)和农村发展银行(BANRURAL)。2006年,咖啡银行结束了小额信贷业务,目前,只有农村发展银行继续办理小额贷款,它让有组织的妇女能够作为股东加入银行董事会。妇女股东集团与以妇女全面发展农村组织联合会、妇女在行动、阿瓜卡坦的ADIGMA组织、南部海岸的GIGUA组织等为代表的22个组织保持联系。

根据经济部的报告,记录显示在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任何机构中,以社区银行模式发放的信贷在信贷总量中所占比例都非常低,在银行系统的银行中占3.05%,在结成联合会的合作社中占0.24%,在非结成联合会的合作社占11.09%,在私营金融发展组织占21.10%。

2007年,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与银行乡村银行及农村发展银行(BANRURAL)签订协议向以农村妇女为主的妇女群体发放小额信贷。通过其在国家内陆地区的各种方案,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将为能够满足成为信贷主体条件与规定的有组织妇女(最少五人)提供援助。

其他强化方案

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通过社区发展方案,2006年进行了90个项目,收益妇女达到3 462人,拨款65 865.00格查尔作为种子资本实施生产计划,如,饲养家畜、家庭蔬果园、温室、森林再造、裁剪和缝纫、食品制作、面包烘培、肉肠加工。

劳动部与非政府组织国际渐进组织合作,2005年为基切省(167家)、上韦拉帕斯省(157家)和危地马拉省(8家)的405家企业提供了融资。主要受益者是赤贫女户主、武装冲突受害者和这几个省的土著妇女,并且危地马拉省受益者还包括艾滋病毒携带者。

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SOSEP)

通过加强社区自治主轴,利用增加家庭预算收入的生产计划,推动妇女作为变革促进者的参与活动。在这一框架内,实施了下来方案:

社区发展方案,2005年启动。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妇女的参与活动,促进国家城市和农村地区贫困社区的发展。针对对象的是全面范围内164个群体,受益妇女6 980人。

社区发展方案利用施政研究所的专题培训向农村妇女促进员传授推广与转让技术的方法。这些培训涉及的问题有组织、三部权力下放法律、生产和市场体制、税务管理/税务监督管理局(SAT)。通过一个经过强化建设的社区组织(城市发展委员会和社区发展委员会成员),针对妇女群体开展工作,确定她们的技能、能力和潜力,并在此基础上决定从事何种市场活动,这将成为有成功保障及可持续性的一项资产或服务。

在164个妇女群体中,有106个已经开始进行市场活动:(1)她们大部分生产在地方市场销售的商品。如为奇丘伊河流域森林再造培植树苗。2006年,她们向农牧业和食品部(MAGA)出售了13 000株树苗,并同该部签订了为2007年第一季度生产56 000株树苗的合同。(2)与Kiej de los Bosques公司建立产销联盟。该公司生产和在地方及国际市场销售手工制品、仿真珠宝和包装用品、育肥的、肉肠制品。

社区之家方案包括日托所。当母亲外出工作时,子女可以在日托所得到人性化照料。全国22个省193个城市设有1 173个社区之家,照料12 524名儿童。同时,为7 500名受益母亲提供机会从事能够增加收入的活动,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和/或维持家庭生计。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了74间新的综合照料中心,目的是照料1 942名儿童。

农牧业和食品部(MAGA)

通过农牧业和食品部开展培训和技术援助进程,推进农村生产计划,促进动实现经济自立:

萨卡帕—奇基穆拉计划。在其第二阶段通过促进小规模的畜牧活动,改善农村妇女生产活动使之更加多样化、合理化。

可持续利用洛斯库楚马塔纳斯山脉自然资源计划。计划进行一项研究,目的是扩大计划覆盖地区9个城市的农业-生态生产系统和改变社会性别制度。以此,希望计划覆盖地区3个生产者组织的妇女服务对象经营的企业能够从中受益。

促进商业投资和贸易交换计划。通过金融机构和名为企业发展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的,促进商业投资和贸易交换。提供培训和技术援助,其中54.93%的参与者是妇女。

佩滕省森林保护计划(PROBOPETEN)。包括促进农村妇女发展和帮助家庭妇女团体组织获取社会基金的行动,通过社区银行等倡议促进家庭的自我管理。

国家发展基金(FONADES)

根据第448-2006号政府决定,组建国家发展基金(FONADES)进行由于社会投资基金关闭而悬而未决的各种工程。

在社区银行的框架内,支持开展有关妇女和性别问题的行动。推动并强化了针对妇女的组织进程,要求她们参加社区代表大会,并在确定项目计划及其优先事项的过程中拥有发言权和投票权

土地基金

2004年起,利用土地基金的两性平等政策协调技术援助,在方案和生产项目进程中,为土地基金的受益者提供咨询和陪伴跟进服务。同技术援助部门统一聘请性别问题技术人员(女)在社区一级为妇女参与提供咨询和陪伴跟进服务。成立了农村妇女处,是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协商委员会的成员。

2006年农村妇女处的行动计划“在土地基金中横向贯彻两性平等政策”包括三项战略:

在土地基金的政策、方案和行动结构内实现涉及农民的两性公平政策的制度化,从而保障以平等的方式取得、使用和拥有土地,促进农村妇女拥有或共同拥有产权,确保机会均等和平等条件下的男子和妇女之间的全面发展。

促进男子和妇女积极参与社区及农牧业组织,从而保障男子和妇女在田产组织结构中地位及决策的平等条件,促进机会均等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加强含有性别观点的社区工作,但不损害各个年龄男子和妇女之间的和睦相处;鼓励克服影响妇女参与的种种状况。

建立和加强机构间联盟,从而推动落实土地基金的两性公平政策。从土地基金框架内处理两性平等问题,对各个不同单位和工作领域产生更大的影响,形成更好的机构内外的协调关系。

通过土地基金实施了多项方案:获取土地方案,以集体或个体的方式向无地或土地不足的男女农民提供信贷购买或承租土地。2004至2007年间,有356名结成44个团体的女户主成为方案的直接受益者,她们获得了12 367.66公顷土地。妇女以共同所有人的身份在这些土地上参与各种生产活动。

下表反映了2004至2007年间男女户主经由土地基金标得的土地。重要的是每名户主给予其伴侣田产的共同所有权。

表37

2004至2007年间经由土地基金标得的土地

年份

田产数量

家庭

女户主

男户主

2004年

29

2 103

245

1 358

2005年

12

764

83

681

2006年

2

247

19

228

2007年

1

90

9

81(*)

总计

44

3 204

356

2 848

资料来源:土地基金,2007年7月。(*)部分数据。

土地所有的登记备案方案。该方案的目标是在履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这些法律衍生方案的男女受益人能够完成登记备案手续,拥有所购买土地的产权。在2004至2007年间,土地所有的登记备案方案为以低价和软融资条件购买土地创造了便利条件。还为受益人提供免费起草文书(个体和集体)的公证服务。同时,通过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技术与管理合作协议,跟进监测受益人的情况并为其提供咨询,从而实现家庭的高度可持续性和偿还贷款。

根据土地购买和登记备案的统计数据,在2004至2007年间,总计有10 362名妇女从方案中受益,以个体和结成共同体的方式,递交了2 429份个人和168份共同文书,涉及206 000多公顷土地,并在这些土地上进行各种生产活动。

图10

2004至2006年间土地基金方案的受益人

资料来源:国家土地基金的资料库自行编制。

在机构的年度行动计划中,有一个在农村妇女处的监督下,在科万省和克萨尔特南戈省执行性别政策的年度行动计划。

第14条

农村妇女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确保所有消除贫困政策和方案都考虑到男女平等问题,并明确解决妇女贫困,特别是农村妇女贫困的体制原因和其他因素。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加强工作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效的健康和教育方案,包括在实用识字、企业发展、技能培训以及小额供资等领域的方案,以便减轻贫困,并采取措施确保妇女平等获得土地。

委员会鼓励缔约国采取具体和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改善土著妇女生活各方面的状况。委员会呼吁缔约国确保土著妇女充分获取双语教育、健康服务和贷款,并能够充分参与决策过程。委员会要求缔约国在其下一次定期报告中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说明土著妇女的状况,以及消除对土著妇女的多重歧视措施的效果。

危地马拉是一个拥有22个土著民族的多语言、多文化和多种族国家。全国总人口的43%是土著人口,并且在领土面积(108 889平方公里)相对狭小的国土上呈现出高度生物多样性。危地马拉大约有1 270万居民,其中妇女为650万。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近54%),而且青年比例占优势地位(25岁以下居民约占总人口的66%)。

农村妇女占经济独立人口和非经济独立人口的比例

根据2006年国家生活条件调查(ENCOVI)显示,在经济自立人口(PEA)中,男子占61.7%,妇女占38.3%,52.1%来自城市地区,47.9%来自农村地区。在非经济自立人口(PEI)中,男子占25.3%,妇女占74.7%,49%来自城市地区,51%来自农村地区。

表38

农村妇女在经济自立人口和非经济自立人口中的比例

特征

就业人口

失业人口

有形就业不足人口

经济自立人口

(PEA)

非经济自立人口(PEI)

公开失业率

有形就业不足率

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8

15.4

性别

男子

61.9

50.5

60.0

61.7

25.3

1.5

14.9

妇女

38.1

49.5

40.0

38.3

74.7

2.4

16.1

区域

城市

51.7

75.3

53.6

52.1

49.0

2.6

15.8

农村

48.3

24.7

46.4

47.9

51.0

0.9

14.9

种族群体

土著

39.3

17.3

30.8

38.9

34.6

0.8

12.2

非土著

60.7

82.7

69.2

61.1

65.4

2.5

17.4

资料来源:2006年国家生活条件调查(ENCOVI)。

教育和农村妇女

568.2006年国家生活条件调查(ENCOVI)确认,在育龄妇女受教育程度问题上,从地区和种族群体上看,城市地区没受过教育的妇女比例是11.1%,与之相比,33.3%的农村妇女没有受过任何教育(不会读写),有39.8%没有完成初级教育(6个年级),只有0.1%受过大学教育。

表39

按地区和种族群体划分的育龄妇女受教育水平

特征

总计

地区

组群

城市

农村

土著

非土著

全国总体状况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会读写

78.1

88.9

66.7

62.0

87.6

21.9

11.1

33.3

38.0

12.4

未上过学

23.0

12.3

34.4

38.8

13.7

未完成初级教育

32.3

25.1

39.8

36.3

29.9

完成初级教育

16.4

18.3

14.4

11.3

19.3

未完成中等教育

14.3

20.3

8.1

8.6

17.7

完成中等教育

9.5

15.8

3.0

3.7

13.0

未完成高等教育

2.9

5.5

0.3

1.1

4.0

完成高等教育

1.5

2.8

0.1

0.1

2.3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学院(INE)。

农村教育行动

国家扫盲委员会(CONALFA)

正如报告在教育问题部分指出的那样,国家扫盲委员会开展的是全国范畴的行动。在国家扫盲委员会为实现降低文盲率目标而实施的战略行动中,国家扫盲委员会已经强化了它在每一个省扫盲协调处(CODA)中的地方化行动。在这些机构中,为了达到效率和效能指标,产生并发展了机构间协调行动。

在国家每个省区和每个城市均设有国家扫盲委员会的组织结构。目前,平均覆盖了全国9 450个社区。扫盲活动既使用西班牙语也使用17种玛雅语言进行。下面是应用最广泛的玛雅语言:K´iché语、Kakchiquel语、Mam语和Q´equí语。其中一项行动旨在优先开展农村扫盲行动,下图显示了在这一领域内的扫盲行动覆盖范围。

图11

2004至2006年国家扫盲委员会在农村地区覆盖的人口

资料来源:国家扫盲委员会—计算中心。2007年。

在报告涉及的期限内,每个省的扫盲协调处均提出了新扫盲人口目标(年扫盲人口)。通过这一做法,文盲率从2003年报告的27.49%下降到2006年记录的23.97%。玛雅语人口目前是也将继续是国家扫盲委员会首先关注的目标人群。在这一工作路线上,扫盲工作推进到了农村地区最偏远的社区;实施了一个长期监督机制;利用尊重信仰、文化和宗教表达的方案,执行了一项扫盲战略。下图显示了国家双语扫盲方案的成果。

图12

2004至2006年国家双语扫盲方案覆盖的人口

资料来源:国家扫盲委员会—计算中心。2007年。

教育部农村女童助学金方案

教育部实施农村女童(特别是土著女童)奖/助学金方案,目标是提高农村地区的女童入学注册率,重点关注初级教育普及率低、辍学率高的人口群体和社区。方案的目标人群是在初级教育一至四年级注册入学的7至12岁女童。给予那些将女儿送到本地正规学校注册读书的农村家庭每年300 00格查尔的经济资助。国家22个省中有18个发放女童奖/助学金,特别是在五个土著人口最多的省份。

在该方案实施期间内,已经缩小了男童和女童在注册率上的差距。1994年,学龄儿童的教育普及率是69%,男童注册率是63%,女童是37%。2005年,学龄儿童教育普及率是93.5%,在总注册学童中,女童注册率达到了48.5%.

表40

“农村女童奖/助学金”方案颁发的奖/助学金

省份

人口

(7至12岁)

登记人口(7至12岁)

纯覆盖率

发放的初级教育奖/助学金

农村女童奖/助学金

上韦拉帕斯省

166 284

125 944

75.74%

17 616

11 119

韦韦特南戈省

173 320

150 992

87.12%

20 456

9 084

基切省

142 578

125 125

87.76%

26 322

11 284

佩滕省

83 696

78 406

93.68%

12 568

8 041

圣马科斯省

156 518

153 079

97.80%

19 290

8 789

合计

96 252

48 317

奖/助学金总计

139999

73 333

各省比率

68.75%

65.89%

资料来源:教育部。2007年8月。

国家教育自治计划(PRONADE)

无论是《和平协定》还是教育改革计划均指出必须为农村社区教育建立渠道机制,并促进发展能够为上述机制、地方化和社区主人翁参与创造条件的模式。根据第457-96号政府决定,国家教育自治计划(PRONADE)付诸实施。计划的关注对象是农村地区,其中大部分是偏远地区。目前,国家教育自治计划覆盖了全国400多所学校。它通过依法组成的地方教育委员会(COEDUCAs)在国民中开展工作。地方委员会的组建目的是以地方化方式并在教育部(MINEDUC)的资金支助下管理社区自治学校。

国家教育自治计划的目标是促进家长作为子女教育责任者的参与教育活动;强化地方组织,实现社区发展;教育服务的地方化和与地方教育委员会及教育部其他属机构分配职能并分担责任。方案秉承的原则是团结、公民参与、管理效率和民主运作。

通过国家教育自治计划业已取得了下列成果:1)增强了全国3 433个地方教育委员会的能力;2)将计划覆盖范围几乎扩大到了全国所有省份(22个省中的21个省);3)提高儿童的学习成绩和持续在校率;4)提前一年完成了覆盖率目标;5)增加了有效课堂教学时间;4)增加了每年的教学日;5)委派和学生讲一样语言的教师。

卫生保健服务

2006年国家生活条件调查(ENCOVI),从区域、性别和种族群体的角度,显示了家庭所有成员接受卫生保健服务的地点及其对卫生保健基本服务的需求:

表41

卫生保健服务的需求和渠道

特征

合计

区域

性别

种族群体

城市

农村

男子

妇女

土著

非土著

全国总体状况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卫生保健需求

51.0

57.5

44.1

49.1

52.3

42.5

55.4

49.0

42.5

55.9

50.1

47.7

57.5

44.6

接受服务的地点

公立

43.2

36.0

53.0

43.6

42.9

49.6

40.7

私营

56.8

64.0

47.0

56.4

57.1

50.4

59.3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学院(INE)。2006年国家生活条件调查(ENCOVI)。

主要以三种渠道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危地马拉社会保障局(IGSS)和私营部门。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提供的服务覆盖了全国人口的70%,危地马拉社会保障局为8.2%。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计划提供三个级别的医疗保健服务,以服务复杂程度为划分依据:

初级医疗保健,由体制服务机构(卫生站和初级医疗保健中心)提供。这使它能够将服务范畴扩大到所谓特别落后的居民。初级医疗保健提供的服务被定义为基本服务,包括26项:

八项针对妇女

八项针对儿童

六项针对急诊和流行病

四项针对环境

二级医疗保健服务是以机构体制服务方式由卫生保健中心和母婴综合照料中心(CAIMI)提供的服务。

三级医疗保健服务是由区、省、区域和国家级医院提供的服务。

根据2005年健康状况及卫生保健融资报告,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拥有下列初级医疗保健机构:1 244家中心医院、926个卫生站、位于农村地区的300个简易卫生站。在二级医疗保健机构中有3所母婴综合照料中心(CAIMI)、32个A类卫生保健中心、249个B类中心、16家地区产科医院、3个附属诊所和32个综合中心。三级医疗保健由43所医院组成,其中2家国家级医院、7家专科医院、8家区域医院、16家省级医院、5家区级医院和5家应急医院,全国共有6 030张病床。

为了继续推进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2004至2008年卫生保健政策下列内容:1)通过在各级医疗保健中提高优质、热情、公平和含有跨文化与性别观点的医疗保健服务,满足危地马拉人民的健康需求;2)加强地方化进程并向卫生保健区和医院下放权限、责任、资源和决策权,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开展了下列活动:

为了强化卫生保健服务的现代化、地方化和权力下放进程,总统行政政策协调委员会秘书处(SCEP)和国家市政当局联合会(ANAM)签订了数份有关加入地方化和权力下放政策的协议。作为成果,同圣卡塔里纳皮努拉市(Santa Catarina Pinula)合作执行了一个转移卫生保健权限的示范计划。

编制并向美洲开发银行(BID)提交了“社区和健康学校”计划。计划获得了15 000美元资助,支持该计划在Chorti社区的执行活动。签订协议,通过“你家中的医生”计划,在圣卡塔里纳皮努拉、奇纳乌特拉(Chinautla)和新镇市进行初级医疗保健地方化进程。

在这方面还应强调的是,为了满足产妇、新生儿和儿童死亡率高的地区母婴医疗服务需求,2005年提出了一个新的服务观念,即设立母婴照料中心(CAIMI)。它们设立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在产妇家里进行院外急救服务。

2005年,设立了下列母婴照料中心(CAIMIS):

韦韦特南戈省奎尔科的这间母婴照料中心可以进行外科手术。

伊萨帕省埃尔埃斯特尔;

圣马科斯省。

还在圣马科斯省两座城市设立了提供母婴医疗服务的24小时保健中心。实行两套社区急救计划,避免产妇死亡和实现在家中安全分娩。韦韦特南戈省和托托尼卡潘两省居民成为受益者。

2005年和2006年分别为659 411和960 806名育龄妇女注射了白喉类毒素疫苗。这项免疫工作是由分布在全国332座城市的正式和流动保健站进行的。特别关注“危地马拉团结”方案优先项目和地区,因为那些地区营养不良比例高。免疫工作使用西班牙语、玛雅语、加里夫纳语和辛卡语进行。

检查并在医院中推广了促进母乳喂养准则的1 000个典型,23所医院和5所县产科医院201名住院病患从中受益。加入减少产妇死亡计划,在西班牙国际合作署资助下,在索洛拉省开展活动,有60 000人从中受益。

对胡提亚帕、圣罗莎和佩腾卫生保健区分娩照料中心102名工作人员进行“产前、分娩、产后护理和产科急诊处置指南”培训。在继续教育学校和美援署“健康质量”计划的合作下,培训了54名富有产妇—新生儿照料经验的助理护士,使七个省得540 000名居民受益。

向21 1395名一岁以下儿童供应叶酸、维生素A和铁。还向84 686名6至59个月的儿童和86 735名15至19岁怀孕和产褥期(6个月内)妇女供应叶酸、维生素A和铁。实行两套社区急救计划,避免产妇死亡和实现在家中安全分娩。韦韦特南戈省和托托尼卡潘两省居民成为受益者。

在所有卫生保健区宣传普及《普遍平等获取计划生育服务法》。在阻碍妇女取得这些服务的障碍中有:距离遥远和无力支付交通费用;存在某些障碍,如文化习惯、语言问题,她们是单一语言使用者并且大部分人是文盲;没有权力对自己的身体做出决定,而是由老人、丈夫或婆婆决定妇女健康问题以及她们是否应到医疗保健机构就医。通过报告第12条介绍的培训和提高认识进程已经克服了某些障碍。

由于2005年飓风“史坦”造成的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编制了飓风灾区紧急救援行动和基础设施重建计划。目的是根据每个灾区自灾害发生时起的要求,通过针对受灾居民的预防、治疗和康复行动,降低患病率和死亡率。

为了应对灾难引发的卫生紧急情况,在机构间支持和保障下,编制并实施“为了防止营养不良以妇女和儿童为重点的危地马拉热带风暴‘史坦’灾民营养检测及其实施行动”计划和“关注妇女健康”计划。

在继续推进“飓风‘史坦’救援行动”的框架内,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开展心理健康行动包括:(1)伤害评估;(2)行动计划;(3)为索洛拉省、圣马科斯、韦韦特南戈、苏奇特佩克斯、雷塔卢莱乌、埃斯昆特拉、和克萨尔特南戈卫生保健区聘请21名专业人员(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和社会工作者),聘期为6个月。

在妇女保健方面,得到妇女发展基金会的合作,给予圣马科斯、索洛拉、埃斯昆特拉卫生保健区200 000美元。还得到了泛美卫生组织的合作,资助苏奇特佩克斯和雷塔卢莱乌卫生保健区70 000美元。与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计划和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在性暴力问题上合作。与泛美组织共同开展信息、教育和培训活动(IEC)。

社会保障

危地马拉意外、疾病、孕产和残疾、老年及抚恤社会保险方案均是由危地马拉社会保障局(IGSS)提供的。根据2003年国家就业和收入调查(ENEI),农村地区85%的就业妇女没有得到危地马拉社会保障局的任何保障,而在就业男子中这个比例是80%。实际上,危地马拉的农村地区基本上不受社会保障的保护,这是因为大部分劳动者都属于自主经营或从事无报酬的家务工作,因此没有加入和被危地马拉社会保障局的保障覆盖。

获得土地

土地基金的两性平等政策含有种族平等观点,目的是促进和保障男女农民在获得、利用和拥有土地上机会平等。此外,创造条件使男女农民享有和/或共同享有土地所有权。土地基金进行的方案参见报告第13条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容。

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SOSEP)

在政府的经济和社会振兴方案内,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SOSEP)在社会保护、教育和能力培训领域展开行动,促进农村地区的生产管理和推动社会参与。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已经实施了下列有益方案:

“好好成长”方案 。这是一个促进幼儿食品营养安全的社区自我管理模式。它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当接受培训后,妇女可以成为变革者和主要行动者,促进改善她们子女(特别是5岁以下幼儿)的健康和营养状况。“好好成长”方案培训母亲,以便改善条件,通过加强个体、家庭和社区的自我管理,实现食品营养安全和人的全面发展。“好好成长”方案荣获了2005年国家社会管理奖。这是美洲社会发展中心/美洲开发银行在危地马拉赞助设立的奖项。

“社区之家”方案。从方案构思到现在已经历经了6年的发展。通过个性化的日间保育服务、食品和营养、早期教育、预防保健、价值观和习惯养成,推动赤贫儿童的全面发展。“社区之家”有两种照料模式:1)简易社区之家。在私人住宅中运营,由一位母亲照料10或12名儿童;2)综合照料中心(CAI)。保持前种模式,但有社区和地方当局的直接参与,按每位母亲照料10名儿童的比例,照料20至80名儿童。

“学校之友”方案。2004年出现,目的是推动学校和社区的全面发展,从而建成安全、健康、包容性的教育环境,为儿童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健康条件。由普查甄选并确定为优先项目的学校基本上是学前教育和初级教育机构,主要位于农村或城市边缘地区,其中既有公立学校也有国家教育自治计划下达社区自治学校。

社区发展方案。2005年1月付诸实施。目的是通过综合培训,推动农村和城市妇女的公民、社会经济和社会政治参与。利用这个计划,鼓励那些不习惯进行居民登记的妇女到市居民登记处履行登记手续。组织各种能够增加体面收入的工作计划,并鼓励组建社区银行。方案的理念是妇女不仅要提高自己及家庭的生活质量,还要发展创业能力。

奖学金 / 助学金方案。促进提高农村贫困和赤贫妇女的生活水平。通过提高妇女地位、融入社会、重新评价和两性公平,创造社会、经济和政治参与机会。方案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围绕危地马拉女童(特别是农村女童)失学问题,开展各种宣传和提高认识活动。这是为什么方案一直坚持向女童和少女发放奖/助学金的原因。

粮食保障

消除慢性营养不良方案( PRDC )

2005年,通过了《国家食品营养安全体制法》(第32-2005号法令)制订了食品营养安全秘书处(SESAN)规定。在这部法律中禁止因性别及其他原因在获得食品或享受或行使食品营养安全保障权利上受到歧视。

食品营养安全秘书处通过消除慢性营养不良现象方案关注3岁以下儿童以及怀孕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到6个月)。该方案在农村地区18座城市的508个社区投入运作,希望能有42 000人从中受益。通过“好好成长”方案,关注在优先项目社区开展对各年龄层妇女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围绕营养、食品制作和家庭果蔬园问题。在粮食安全方面值得一提的主要进展有:

组建了81个市食品安全营养委员会(COMUSAN)和17个省委员会(CODESAN),后者是加强机构能力建设的目标;

决定了适合目标人群需要的辅助食品配方(维他谷物);

2004年8月信息、教育和宣传(IEC)机构间工作组,其目标是规范各种机构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内容;

启动有关食品安全的远程教育证书课程,目的是加强初级和二级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的能力;

提出面临食品营养安全风险家庭照料战略;

统一政府和开展这方面工作的国际合作组织的社区一级监督和早期预警指标;

通过食品捐助,向面临食品营养安全风险的人发放食物。参与方案的有农牧业和食品部、教育部、国家促进和平基金和第一夫人办公室社会工程秘书处;

应对飓风“史坦”灾害的紧急食品援助;

2005年9月,在千年目标框架内举行拉丁美洲慢性饥饿问题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没有饥饿的拉丁美洲”倡议,希望通过本区域内各个国家促进消除贫困的公共政策,计划到2025年,将本区域的营养不良率降低到5%以下。

全国女性农业生产者网络

农牧业和食品部在其2004至2007年农牧业部门政策“奠定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中,在加强农业部门公共和私营机构建设优先项目中,坚持补贴、公平、权力下放、可持续和共同责任原则。

农牧业政策开展战略行动加强农牧业和食品部与农业部门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动。在国家农牧业发展委员会(CONADEA)的法律和机构框架中,加入各种机构间双边委员会,其中包括农牧业和食品部—农村妇女机构间双边委员会(CIBMMUR)。它是1999年9月30日第650-94号政府决定宣布成立的。

为了团结国家在农业生产—贸易各个链条上工作的、各种不同领域中的妇女,强化和巩固农业生产者国家网络,从而创造一个与农牧业和食品部对话的渠道,以便开辟一个交流经验的空间,分享学到的教训和成功方案,促进为国家53.2%的农村妇女——大部分从事和农业有关的生产活动,开辟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代表与重视的可能性。

国家女农业生产者网络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增强女农业生产者团体的能力,并通过团体之间的联系、团体与技术与融资合作来源之间的联系,从而改善妇女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状况。已经成果组织了667个从事各种农业生产活动妇女团体。目前,305个妇女组织正在参与全国女农业生产者网络的组建工作。全国女农业生产者网络共有66 046名成员,在全国范围有40名特派员代表全国22个省,她们日后将组成网络的领导委员会。全国你农业生产者网络还拥有一个包括305个组织资料及其特征卡片的资料库。

危地马拉土著发展基金会(FODIGUA)

危地马拉土著发展基金会设有两个土著社区援助计划,分为下列方案:

Kemb ’ al Tz ’ ib 方案 。在这个方案内为土著社区的男童、女童和青年提供渠道学习和使用软件,同时,通过学习其自身祖先文化的象征符号、专门用语和内容强化他们的文化身份。

该方案在同公立学校和民间社会团体的协作下,在土著社区资助、支助和发展信息实验室,从而对新一代的种族和文化身份产生可持续的影响,使他们能够在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基础上重新创造他们的文化。

Ri Chak Winaq 方案。人的工作方案。在这个方案内人的工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助。这里的“人”被表述为在农牧业和手工业从事生产活动的男子和妇女团体。包括利用旨在带来可持续的收入的循环资金、种子资本和小额贷款,并带动地方、区域和区域外商业贸易活动。在长期目标上,开展生产战略活动,通过创新和推动创造财富的新倡议,提高农村地区贫困土著居民的生活水平。

Utzilal Winaq 方案 。人的福利方案。方案组成项目的目标是促进将医疗保健条件转化成为生理、心理和社会福利状况,为交替利用传统和现代预防体制创造便利条件。在这个方案中希望重新评价接生婆的作用。除了照料妇女分娩之外,她们还是祖先知识源泉,是家庭与孕产方面的道德权威。这个方案还希望通过良好做法的技术培训提高接生婆的水平,并强化、调查和研究对健康问题传统处置办法。

Uchuq’ab’ Winaq 方案 。人民的权力方案。这项方案包括推动旨在加强土著民族战略空间的行动。通过培养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这些战略空间可以存在于民间社会或国家制度之中。方案包括针对危地马拉土著发展基金会融资方案所涉人员进行的政策培训,以便他们能够了解国内和国际土著运动的最新进展,并强化他们的文化习惯,如,语言、玛雅历法的使用、衣着、日常生活和精神信仰。

表42

危地马拉土著发展基金会2006年方案受益人

方案

受益人

合计

男子

妇女

Utzilal Winaq方案

1 078

1 078

Ri Chak Winaq方案

959

701

1 660

Kemb’al Tz’ib方案

2 292

2 281

4 573

Ri Uchuq’a’b Winaq方案

300

400

740

3 351

4 500

8 051

资料来源:危地马拉土著发展基金会,2007年10月。

表43

危地马拉土著发展基金会2007年方案受益人

方案

受益人

合计

男子

妇女

UCHUQ’AB’TINAMIT方案

8

438

486

UTZILAL WINAQ方案

3

47

221

KEMB’AL’ TZ’IB’方案

16

2060

1 981

RI CHAK WINAQ方案

21

507

910

总计

48

3 052

3 598

资料来源:危地马拉土著发展基金会,2007年10月。

挑战

2006年9月,保护土著妇女委员会(DEMI)召开了全国土著妇女代表大会。由这次会议生发了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共同议程,为调整和更新2008至2023年国家提高妇女地位和全面发展政策提供了重要材料。共同议程的根本宗旨是通过将共同议程的主题纳入地方与国家的公共政策空间,承认和重视玛雅、加里夫纳和辛卡妇女对文化保护、和平建设、国家民主与全面发展的贡献。

第15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正如国家提交的前几次定期报告所示,国家最高法律《宪法》规定危地马拉法律在民事法律和法律行为能力方面赋予妇女和男子法律上的平等。《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所有人在尊严与权利上自由和平等”。《提高妇女总体地位和尊严法》和《社会发展法》正式承认妇女与男子在家庭、工作、生产、社会和政治生活上平等。危地马拉民事法律规定需成年才可拥有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法律还规定妇女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受雇能力,同男子在平等条件下,享有相同权利与承担相同义务。

危地马拉妇女——主要是农村妇女——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没有身份证明文件,而且,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在危地马拉没有身份证意味着在法律上不存在。“黑户”——其中很多是妇女或儿童,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如受教育、就业或享受医疗保健服务。此外,法律上的存在还与能否成否财产所有者或能否获得信贷有着密不可分的固有联系。对于妇女而言身份证也是行使公民权利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为了能够实现平等参与,已经采取临时性准则,促进推动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妇女在男女平等的条件下行使公民权利。2000年,通过了第一部《居民身份证临时特别法》(第67-2000号法令),有效期两年。尽管其有效期数次延长,依然有居民没有身份证,特别是妇女和未成年人。因此,2006年4月通过第9-2006号法令重新通过了《居民身份证临时特别法》,有效期六个月。在法律生效后的最初两个月,通过大众传媒利用玛雅语、辛卡语和加里夫纳语对该法进行了宣传。

目前,向国会提出了多项法律修订提案,要求根据法律平等原则调整法律框架,使妇女能够在平等条件下在其发挥作用的各种领域实现职业、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国家选举进程和将于2008年1月上任的新一届民选当局,将促进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从而将性别观点纳入立法动议之中,并强调将所有国家人权文书——如,《公约》和《贝伦杜帕拉公约》,作为立法工作基础的重要性。

第16条

婚姻和家庭

危地马拉拥有积极支持与报障婚姻和家庭关系平等的国内法,如《共和国宪法》、《社会发展法》和《提高妇女总体地位和尊严法》。

《共和国宪法》,从宪法层面,规定了不歧视和平等保护原则(第4条)。《宪法》第47条规定国家应保会家庭并应促进在婚姻、配偶权利平等、负责任养育和自由决定生育子女数目及生育间隔的基础上组成家庭。第52条规定国家应保护产妇并保证严格遵守因孕产而产生的各种权利与义务。

在同一路线上,《社会发展法》(2001年)在其立法前提中规定所有人在尊严与权利上自由和平等。男子和妇女,无论其婚姻状况,享有同等机会与责任。此外,《社会发展法》第6条“家庭组织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它被认为建立在合法婚姻的基础上。根据《共和国宪法》第48条和《民法》第173条规定,同居、单身母亲和父亲构成享有同等权利的家庭关系。”

民事法律保护条件与危地马拉向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交的前几次定期报告的陈述相同。尽管如此,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法律条文依然做出了基于性别的差异规定。《民法》第89和299条继续创立基于性别的差异规定,这似乎与国家的不歧视和给予男女同等保护的义务相冲突。第89条规范了关于婚姻许可和法定最低结婚年龄,规定在父母同意的条件下,年满14岁的女童和年满16岁的男童可以缔结婚姻。此外,还规定在婚姻或同居关系解除之后,妇女应等待30天方可以再次缔结婚姻或同居关系,但对男子不适用这样的规定。第299条涉及的是未成年人监护问题,规定将其监护权优先赋予未成年人的祖父。

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研究分析了涉及家庭和婚姻事务的民事法律。提出了修订《民法》和《法院法》的建议。2002年,该建议被提交至国会,但未被国会审议。其后,它们又被列入2004年国会立法议程,但由于立法会期的更替,仍然没有得到有利裁决。该提案已经归档。

此外,在未获得有关《民法》对妇女歧视性规定修订提案的答复的情况下,拉加妇权会驻危地马拉办事处和其他妇女组织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关于《民法》多项条文违反《宪法》。该项诉讼于2006年3月7日提出,案件档案编号541-2006号。违反宪法的规定指的是: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优先赋予祖父母行使监护权的权利而将外祖父母置于最后一位;(在分居或离婚案件中)无过错女方需“良好行为”方可享受获得赡养费的权利、妇女缔结新的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期限等待规定,而对男子不适用这样的规定;以及其他歧视性规定。

宪法法院受理了这项诉讼,希望在宪法法院法官最终宣判被诉条款是否违法《宪法》之前,能够宣布它们暂时停权。截止到本次定期报告之日尚未对这项违宪诉讼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