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是在组成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协调处的机构和组织内部开展的,包括无针对妇女的暴力网。
司法机构中设立了妇女事务和性别问题分析部门,目标是:
争取将两性观点系统地纳入司法机构,并纳入各部门的规划和活动执行过程。
司法机构开展的其中一项工作战略就是推动妇女人权,特别是在无暴力的条件下生活的权利,为此要保障她们获得司法服务,向她们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这是道义体制回应的一部分,要预防、制裁和消除她们所面临的社会暴力问题。妇女事务部门与体制培训部门合作,将两性平等观念纳入下列计划:
初始培训计划(针对想做和平法官或诉讼法官者)。
持续和最新培训计划。为了持续地对法官、检察官和行政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多项培训活动,包括“两性问题和妇女人权工作室”,为普通法官开设关于《反对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法》的工作室,处理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的女性官员自我保护工作室,以及“穿你自己的鞋走路”等方法论工作室。
2009年推出了一项半面授性质的资格证书计划,名为“在人权框架内,对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的现实化和专业化”,针对危地马拉城、萨卡特佩克斯省和奇马尔特南戈省的起诉、审判、和平和家庭法庭的法官,以及社会和心理工作者。其中53人毕业,目前正致力于开展第二轮培训,将主要针对受理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罪案的法官。
司法机构的妇女事务和两性平等问题分析部门对刚入行的新手法官实行资格证书必考制度,通过一项持续培训计划实现制度化。主要培训关于妇女人权的国内和国际法规,共有三种模式,这被认为是执行这项法律过程中的一大进步。
显而易见,本报告提供的统计信息显示,培训本身并不是足以保障本报告所回应的法律得以执行的战略。跟踪培训、使用专业的行政管理制度来确认执法者对幸存者提供的服务,对法律资源的保护和/或说明这些法律资源对因为玩忽职守或逍遥法外而受到伤害的威胁等,都是必不可少的行动。
此外,总统府妇女事务秘书处跟踪《关于防止、惩罚和消除对妇女暴力的美洲公约》,以及《反对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法》的执行情况。在这方面,在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协调处的合作下,开展了致力于消除、预防和惩罚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行动,在《全国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计划》(PLANOVI)(2004-2014年)的框架内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包括:
对公务员进行关于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以及《反对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法》的培训。
在地区和全国范围内开展关于统一登记表使用方法的培训。
对各组织进行提供适当的整体关注作为暴力幸存者的妇女的服务培训。
调查针对妇女的暴力原因和后果。
收集关于针对妇女的暴力原因和后果的统计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
围绕针对妇女的暴力和家庭暴力的概念和在这方面的国际法规提供咨询。
参与到被称为《贝伦杜帕拉公约》的关于防止、惩罚和消除对妇女暴力的美洲公约缔约国机制。
根据这些行动,以及总统府妇女事务秘书处作为总统先生在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协调处的代表,及负责保障有利于妇女的国际协议和条约得以执行的机构所做出的承诺,致力于增强体制,并提供政治支持,以便实现既定目标。其主要贡献包括:
《全国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计划》(PLANOVI)的各项战略方针,特别是执行机构作为负责单位的行动。
支持在《反对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法》框架内对公共事务部的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以及初审法官的培训过程。这些工作室是全国和地区级别的。
在《关照性暴力受害者议定书》的制定过程中提供合作和咨询。《议定书》是公共卫生和社会援助部推行的。
作为支持的技术建议,制定了一份对比表,反映执行《反对杀害妇女法》和反家庭暴力法之间的差异,制定这份表格是培训工作室工作方法中的一部分,在委员会在各战略领域内执行《全国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计划》的过程中提供咨询。
作为调查和统计分析委员会的成员,在制定全国针对妇女的暴力信息系统的协调会议上提供支持。参与2009年母婴健康调查的暴力模式审查。
在阿马蒂特兰市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机构间网络形成过程中提供咨询,妇女事务秘书处与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协调处对这一行动提供协调。该网络由司法机构、公共事物部、公共卫生和社会援助部、阿马蒂特兰市政府、市政府妇女事务秘书处、妇女组织、阿马蒂特兰妇女组织“打破沉默”(MAORS)、妇女事务秘书处和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协调处组成。
向“针对妇女的暴力零容忍”行动提供咨询,寻求确定公共机构中的妇女人权观点定位。
在履行参与所需的协调空间的职能框架内,妇女事务秘书处参与到总统夫人社会工程秘书处(SOSEP)协调的暴力技术平台,在这一平台的框架下,支持制定在针对妇女的暴力框架下的体制应对计划。
在暴力技术平台的工作框架下,积极参与到联合国秘书长在拉美发起的运动中其目标是在针对妇女和女童暴力的整体观点下,终结针对妇女的暴力。在这一工作框架下,与总统府社会通讯秘书处共同推动了一项针对公共服务器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运动。
此外,关注贩卖人口问题,妇女事务秘书处参与到机构间打击贩卖人口委员会。2009年,协调执行打击贩卖人口的公共政策的战略计划行动,提出了关于贩卖人口特别法可行性的法律意见。在这一协调过程中,妇女事务秘书处还在批准设立机构间委员会的政策和行政协议的框架内提供咨询。
妇女事务秘书处作为COMMCA的成员机制之一,提交了“关于中美洲和多米尼加共和国贩卖人口方面的法规及其在危地马拉的执行的地区研究报告”,“中美洲和多米尼加共和国贩卖受害者妇女的经验和机构的行动”报告,作为展示和控诉对人数不确定但日益增多的中美洲和多米尼加妇女人权遭到严重践踏的贡献。
改变作为大部分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主因的社会文化态度的措施
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协调处制定了一份基本方针研究报告,探求社会对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的看法,以及男性和女性对暴力面前应该怎么做的认知情况。起初在7个省展开,即危地马拉城、埃斯昆特拉、克萨尔特南戈、上韦拉帕斯、下韦拉帕斯、奇基穆拉和胡蒂亚帕。这项研究是2009年11月展开的全国预防和宣传针对妇女的暴力运动的基础。
这项运动是长期的,目前通过国际合作获得资金。但由于预算削减和资源不足,目前这项运动还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保障其长期性,达到推动人们转变和施加影响的目的。
同样,总统府妇女事务秘书处(SEPREM)一直在推动致力于改变陈规和社会动力的社会宣传运动。在这一战略方针下,焦点直指根据妇女方面的国际协议和公约而进行协调的法律日程,这一日程将推动传播战略的发展,因为会考虑具有以下目标的具体行动:通过推动和促进全体人民,特别是危地马拉妇女和采取决策的人了解和认识到妇女的权利,让他们不仅能够更好地了解妇女的权利,还能更好地了解现有的法律和机制,以使危地马拉各界妇女获得真实有效的全面保障。
为此,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一些运动和行动,以便逐步改变造成歧视和排斥的社会文化观念。
三 、 其他贡献
重要活动:
2008年2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起了一项全球行动:“团结起来结束针对妇女的暴力”,以回应消除针对妇女的女童暴力的国际共识。运动呼吁各国政府、民间社会、私人部门、传播媒介和联合国系统本身共同行动,预防和消除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
在危地马拉城展开了“团结起来结束针对妇女的暴力”秘书长运动地区行动。总统府妇女事务秘书处、第一夫人办公室和总统府社会传播秘书处等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危地马拉展开这项运动的基本目标是唤起政府在以下方面的责任:
履行法律。
增加用于法律执行和提供全面服务的政府资源。
确立消除逍遥法外现象的行政和司法权改革。
关注和关照作为一切形式暴力受害者和幸存者的妇女。
通过以下途径推动致力于建设公平和无暴力社会的公众意识:
曝光一切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包括新的表现形式。
对公民进行“所有人都是变革主角”的宣传。
建设无针对妇女的暴力的社会。
推动公共和私人部门更大程度的行动。
将儿童和青少年纳入其中。
四 、 目标和障碍
在制定和协商《反对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法》过程中,承认确定性暴力刑事类型的必要性。但在法律文本中只确定了针对妇女的暴力罪,其表现形式包括性暴力(性别歧视、强迫卖淫、否认使用计划生育方法的权利或采取措施保护自己远离性传播疾病的权利),没有采纳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刑事罪类型。
颁布保护性自由和性安全的法律权利的法规,却缺乏妇女人权观点,从而导致其执行和解释具有传统和保守特点,并没有专门针对妇女的现象是很荒谬的。《反对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法》就是如此。对于以妇女和女童为大多数的这些罪行的被动主体来说,这项法规的歪曲执行和解释是一个不利因素。
在《反对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法》(VET)中,创立了打击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秘书处(SVET),负责所有与打击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有关的行动。但秘书处与打击针对妇女暴力的领导机构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协调处之间的机构间协作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两个机构存在职能重叠,影响并妨碍了对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的处理。
作为《反对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法》中所列罪行的受害者,妇女们受到缺乏一项全面关照计划,缺乏对执法的认知和宣传,缺乏对问题的曝光和难以获得司法公正等现象的影响。
至于在《反对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法》执行过程中缺乏宣传教育的问题,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内政部采取的一项措施,对夜生活中心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确认。由于在危地马拉,卖淫并不构成犯罪,因此这些行动是在将移民妇女遣送回乡政策的指引下,而不是出于公民安全目的的工作。这些行动的对象是在这些场所工作的没有身份证件的妇女。后来她们都被送到了移民总局的收容所,以便随后进行遣返。这是侵犯妇女人权的行为,特别是那些来自邻国,在共和国没有住所,也没有办法保障自身得到保护或安全的妇女。
由于缺乏协调和国家机构划拨的资金,妇女遭到更多的暴力侵扰,这是这些行动之后通常会发生的后果。受害妇女被当局遣返,送到边境。但由于缺乏适当的跟踪和同这些妇女来源地当局共同建立的理想的安全机制,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妇女再次成为同一批罪犯或网络的同一种罪行的受害者。剥削者或其同党在等着这些妇女,要将她们再带回危地马拉,但条件更恶劣,危险性更大。
危地马拉需要提高对《反对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法》中所列罪行进行有效惩罚的能力,因此需要打击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秘书处(SVET)和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协调处之间更好的协作,适当的预算划拨和加强法制国家的政治意愿。目前危地马拉缺乏捣毁这些贩卖和剥削妇女和女童的网络的制度和预算强化,因为这些网络和贩毒分子之间联系密切,助长了腐败,阻碍了对责任人的惩罚,为针对妇女罪行的逍遥法外创造了前提条件。
必须同打击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秘书处(SVET)和隶属于外交部的打击贩卖人口机构间委员会(CIT)之间,通过贩卖人口建立起机构间的协作,保障对《反对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法》以及《反对性暴力、剥削和贩卖人口法》的解释和执行,并且是在妇女人权观点的基础上进行的。
五 、 有关的统计数据
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统计信息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生成这方面信息的各机构提供的资料的统一性。每个机构都根据自己的职能编制自己的数据,有时像全国民事警察局(PNC)这样的机构内部就有很多制作统计数据的单位,例如负责受害者关怀的部门收集关于家庭暴力和强奸的数据,负责联合行动的部门就有关于侵犯生命和财产的案件数据,但该部门的数据是从全国的警察局收集而来的。根据受理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的机构提供的信息,司法机构每个季度统计一次关于杀害妇女和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的数据,国内各司法部门受理的案件数据,关于已审判的案件数据,包括在哪个地区和省份,以及审判情况,还有受害者是妇女还是女童,还是少女等。
公共事务部提供的信息包括诉讼,责任人和受害者,遭到暴力和经济暴力伤害的妇女数量,按省划分的年龄情况,还有该机构已经送交诉讼最后阶段,也就是讨论阶段的案件信息。
作为信息的领导单位,国家统计学会(INE)目前正与全国预防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协调委员会共同努力,建立关于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的全国信息系统,因为目前在国家统计学会内部只有处理关于家庭暴力的信息。此外,还建议对家庭暴力统一信息表进行改革,但国家统计学会指出,在《反对杀害妇女法》生效以前已经有过尝试,但负责暴力信息的机构拒绝开展这项改革。
最后,在暴力统计中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国家统计学会和全国民事警察局等机构的资源有限,阻止其获得产生这些信息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
这些局限性的结果是,在准确反映问题的规模,即针对妇女的暴力现象的真实受害者数量方面遇到困难。因此,首先必须要让执法者了解《反对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法》,统一观点,特别是所有收集关于这一问题的信息机构的意愿。
针对妇女的暴力
下表反映的是2008-2009年进入刑事领域各司法机构的案件信息,信息来源是全国司法分析和文献中心(CENADOJ)。自从《反对杀害妇女法》生效到2009年9月,即本报告获取的资料的最新日期,全国各地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大大增多,说明对《反对杀害妇女法》的执行情况越来越多。
在受理诉讼的和平法庭,2009年受理的案件数量比2008年多了2000多例,尽管如果考虑到对妇女关于暴力诉讼的分类更明确的话,这并不能算作同一个比较期。
审判法庭和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刑事法庭负责进行审判,但从《反对杀害妇女法》生效到2009年9月受理的所有案件并不是都必须进入最后审判阶段。
图1
危地马拉:2008-2009年刑事领域司法机构受理的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数量*
案件数量
和平法庭未成年人触犯《刑法》审判庭刑事法庭流动法庭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刑事法庭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刑事审判庭一审混合庭
资料来源:全国司法分析和文献中心,司法机构。
* 资料收集于2009年1-9月。
2008年只有一起针对妇女的暴力诉讼进入到司法机构的最后审判阶段,其结果是宣告无罪,这一审判发生在奇基穆拉第二法院。2009年在刑事、贩毒和破坏环境罪法庭进行了20次有罪审判,其中5次是在危地马拉省的法院,其余的分别在奇基穆拉、埃尔普罗格雷索、奇马尔特南戈、哈拉帕、基切和苏奇特佩克斯的法院。
在贩毒和破坏环境罪初级刑事法庭做出了关于针对妇女暴力的10次有罪判罚,其中3次在危地马拉省,其余7次在其他省份。
图2
危地马拉:2009年进入刑事部门司法机构的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被判有罪的数量
案件数量
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刑事法庭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刑事审判庭
资料来源:全国司法分析和文献中心,司法机构。
2009年*,截至12月8日。
2008年到2009年9月,共有306起经济暴力案件进入和平法庭,进入最终审判阶段的,也就是送到审判法官手中,进入刑事审判庭和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法庭的案件共有29起,2008年进入混合分支初级法庭的只有1起。
图3
危地马拉:2008-2009年刑事部门司法机构受理的经济暴力案件数量*
和平法庭一审混合庭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刑事审判庭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刑事法庭案件数量
资料来源:全国司法分析和文献中心,司法机构。
* 资料收集于2009年1-9月。
图4
萨卡帕托托尼卡潘苏奇特佩克斯索洛拉圣马科斯韦韦特南戈基切克萨尔特南戈佩滕哈拉帕伊萨瓦尔雷塔卢莱乌危地马拉埃斯昆特拉埃尔普罗格雷索奇基穆拉奇马尔特南戈下韦拉帕斯危地马拉:公共事务部送交讨论的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数量,按省划分,2009年1-11月
省份
针对妇女的暴力案资料来源:检察院
杀害妇女
司法机构通过受理案件的法庭对杀害妇女的案件资料进行分类。在和平法庭,从2008年法律生效到2009年受理的杀害妇女案件数量增加了17起,同一时期未成年人法庭中有4起案件与法律形成冲突,在贩毒活动和破坏环境罪初级刑事法庭有41起,这一数据为截至2009年9月(司法机构信息整理的最后日期)的数据。
2008和2009年公共事务部收到的杀害妇女案件诉讼
图5
危地马拉:2008-2009年刑事领域司法机构受理的杀害妇女案的数量*
案件数量
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刑事法庭贩毒活动与破坏环境罪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触犯《刑法》审判庭刑事法庭一审混合庭和平法庭
资料来源:全国司法分析和文献中心,司法机构。
* 资料收集于2009年1-9月。
表1
2008-2009年司法机构对杀害妇女罪做出的审判
年份 |
审判类型 |
|
有罪 |
无罪 |
|
2008 |
10 |
0 |
2009 |
47 |
14 |
总计 |
57 |
14 |
资料来源:全国司法分析和文献中心。
性暴力
在申请产生有关信息的公共机构提供性暴力信息时,所提供的资料是强奸妇女的案件数,但《反对杀害妇女和其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法》第3条N款指出,性暴力还包括强制卖淫或拒绝使用计划生育手段。此前提到这一问题时,在司法机构和公共事务部提供的信息中,都并没有按照受害人遭到的暴力类型来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进行分类。因此本报告中提交的数据是全国民事警察局收集的强奸妇女的数据,关于贩卖人口的官方信息非常少,包括关于未成年人色情产业、贩卖和对贩卖做出的补偿等信息。
图6
危地马拉:2008-2009年强奸妇女案件数量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表2
2005-2009年危地马拉共和国强奸案数量
年份 |
总计 |
2005 |
1889 |
2006 |
1839 |
2007 |
1587 |
2008 |
2421 |
2009 |
2194 |
总计 |
9930 |
资料来源:全国司法分析和文献中心。
家庭暴力
下图反映的是按照年龄划分的城市和农村地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情况,受害者人数最多的是在城市地区,占总数的52%。无论是城市地区还是农村地区,占据最大比例的年龄段都是25-29岁。
图7
危地马拉:2007年按地区和年龄段划分的家庭暴力妇女受害者
受害者人数
城市地区农村地区
0-4岁 5-9岁 10-14岁 15-19岁20-24岁25-29岁 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 60-64岁 65岁及以上
年龄段
资料来源:家庭暴力统计,国家统计学会,2007年。
拉美人 玛雅人 加勒比黑人 辛卡人识字妇女不识字妇女(文盲)人数
资料来源:家庭暴力统计,国家统计学会,2007年。
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受教育程度差异体现在图5中,其中至少13名VIF妇女受害者中59%有小学文化程度,20%接受过各种程度的专业教育,只有4%的受害者上过大学。与文盲现象一样,受教育水平低是VIF的重要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