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C/98/3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21 May 201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事务委员会

第九十八届会议

2010年3月8日至26日

人权事务委员会对个人来文采取的后续行动进度报告

本报告 汇编 了 自2009年10月12日至30日人权事务委员会第九十七届会议召开以来收到的资料 。

缔约国

阿尔及利亚

案件

MEDJNOUNE MALI K, 1297 / 2004

意见通过日期

2006年7月14日

问题和 认定 的侵权行为

任意逮捕和未告知逮捕原因和指控罪名、酷刑、审前不合理的拖延――《公约》第七条、第九条第1款、第2款和第3款;第十四第3款(甲)项和(丙)项。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包括立即让Malik Medjnoune出庭答复对他的指控或将其释放,全面和彻底调查自1999年9月28日以来Malik Medjnoune所遭受的隔离拘留和待遇,对这些侵权行为,特别是虐待行为的据称责任人提起刑事诉讼。还要求缔约国就侵权行为向Malik Medjnoune提供适当赔偿。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6年11月16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2007年4月9日、2008年2月27日、2009年2月12日、2009年9月28日。

提交人的陈述

提交人于2007年4月9日通知委员会 , 缔约国未执行委员会的意见。自意见通过以来 , 提交人的案件已两次 提交 Tizi-Ouzou 法院 , 但未得到审理。另外 , 一位居住在 Tizi-Ouzou 的人声称曾受法警威胁而作出不利于提交人的假证。该人与另一人 ( 其子 ) 称 , 他们因拒绝提供不利于提交人的证据 ― ― 比如 , 说他们在受害人被枪杀的地方见过提交人 ― ― 而于2002年2月和3月遭受酷刑。后来 , 前者于2004年3月21日以 属于一个 恐怖主义团体为名被判处三年徒刑 , 后者被无罪释放 , 逃到法国 , 并获得难民地位。

2008年2月27日 , 提交人指出缔约国尚未执行委员会的意见。鉴于其案件仍然未得到审理 , 提交人于2008年2月25日开始绝食。总检察长到狱中探视 , 鼓励他停止绝食 , 并称他本人虽然不能确定审理日期 , 但是将与“有关当局”接触。提交人认为 , 根据国内法 , 总检察长是唯一能够要求刑事法院院长排定审理案件的人。

2009年2月12日 , 提交人重申关于缔约国尚未执行委员会意见的指控 , 并称自意见通过以来 , Tizi-Ouzou法 院 已经审理了19宗其他刑事案件。提交人于2009年1月31 日再次绝食 , 次日 , 法庭检察官到狱中告诉他案件 将在选举后审理 。一年前 , 他上次绝食期间 , 司法当局也作过类似承诺 , 解释说他的案件 “在政治上敏感” , 他们无权决定审理与否。

2009年9月28日,提交人重申其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审理,重申该案仍然是一个政治事项,且政府已下令司法部门不得就此案采取任何行动。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鉴于缔约国没有就委员会的意见提供任何后续资料,秘书处代表报告员要求在委员会第九十三届会议(2008年7月7日至25日)期间与常驻代表团的一名代表举行一次会谈。尽管就会谈提出了正式书面请求,但缔约国未对此作出回应。最后安排在第九十四届会议期间举行会谈,但是会谈没有举行。

委员会决定应进一步努力 , 组织一次后续会议。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认为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白俄罗斯

案件

SMANTSER ALEXANDE R, 1178 / 2003

意见通过日期

2008年10月23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羁押 ― ― 第九条第3款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赔偿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9年11月12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年8月31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不同意委员会意见 , 除其他外 , 指出法院已依照《白俄罗斯宪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公约》行事。缔约国否认提交人在《公约》下的权利遭到侵犯。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鉴于缔约国拒绝执行委员会关于本案的意见 , 或就16项关于侵权的决定中的任何一项做出任何令人满意的答复 , 委员会决定应安排缔约国代表与报告员就后续行动 举行 会议。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认为对话仍在进行。

案件

KORNEENKO MILINKEVIC H, 1553 / 2007

意见通过日期

2009年3月20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言论自由、传播关于公共和政治问题的信息和 观点的自由、公布政治材料的自由、竞选自由和宣传政治观点的自由 ― ― 《公约》第十九条第2款以及第二十五条 , 结合第二十六条一并解读。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提供不低于提交人所付罚款和任何法律费用 现值的赔偿金。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9年11月12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年8月31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重申在委员会审议本案之前提供的资料和论据 , 质疑委员会的决定。缔约国认为 , 对提交人的审理是公正的 , 认为国内法院的行为符合现行程序。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鉴于缔约国拒绝执行委员会关于本案的意见 , 或就16项关于侵权的决定中的任何一项做出任何 令人满意的答复 , 委员会决定应安排缔约国代表与报告员就后续行动举行 会议。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认为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喀麦隆

案件

PHILIP AFUSON NJAR U, 1353 / 2005

意见通过日期

2007年3月19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身心折磨 ; 任意拘留 ; 言论自由 ; 人身安全和获得补救权 ― ― 《公约》第七条 ; 第九条第1款和第2款 , 以及第十九条第2款 , 结合第二条第3款一并解读 。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应当确保 : ( a ) 启动刑事程序 , 以期迅速对逮捕和虐待提交人的责任人提起诉讼并定罪 ;( b ) 保护提交人免遭安全部队成员的威胁和 / 或恐吓 ; 以及 ( c )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赔偿 , 包括全额赔偿金。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7年3月3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年12月16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2010年1月21日

缔约国的陈述

2009年12月16日 , 缔约国告知委员会已做出了赔偿提交人的安排 , 不过尽管过去几个月所做的努力 , 他们还是未能联系到提交人。未提供进一步详情。

提交人的评论

2010年1月21日 , 提交人告知委员会 , 缔约国未有效执行其意见。虽然国家人权和自由委员会采取了举措 , 但是提交人尚未获得任何补偿。2008年8月29 日 , 提交人见到了一名外交部人员 , 之后提交人向她 发送了一份提议 , 以期处理他的案件。与此同时 , 出于对安全的担忧 , 提交人于2008年流亡在外 , 之后在欧洲 某 国获得了政治避难。他一到那里就通过电子邮件与外交部的该人员取得了联系。该人员于2009年4月27日告诉提交人就其案件举行了“一系列”部际会议 , 其中最后一次会议建议“委员会尽快 , 即在 [ 2009年 ] 5月与 [ 提交人 ] 会面”。提交人认为 , 提到的是哪个委员会不清楚 , 不过鉴于他当时不在国内 , 本来也无法参加该会议。他请求说明情况 , 但是没有得到任何答复。除其他外 , 提交人还要求就意见的后续行动安排与报告员的会 见 , 并要求缔约国代表确保迅速有效地执行意见。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认为对话仍在进行。

案件

GORJI-DINK A, 1134 / 2002

意见通过日期

2005年3月17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选举和被选举权 ; 行动自由 ; 任意拘留 ; 不人道待遇 : 与已经定罪的人隔离 ― ― 《公约》第九条第1款 ; 第十条第1款和第2款 ( 甲 ) 项 ; 第十二条第1款 ; 以及第二十五条 ( 乙 ) 项。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提供赔偿金 , 以及确保提交人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5年7月18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年12月16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指出 , 委员会的意见是在没有收到缔约国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做出的 , 因此依据仅仅是提交人提供的资料。缔约国承认 , 秘书处曾三次提醒缔约国提供资料 , 但是都没有做出回应 , 也没有解释原因。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委员会要求后续问题报告员致函缔约国并指出 : 正如缔约国在其提交的材料中所承认 , 缔约国有机会在意见通过之前回应提交人的 主张 ; 而且正如2008年11月5日关于“缔约国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下的义务”的第33号一般性意见 ( CCPR / C / GC / 33 ) 中 所重申 , 根据《任择议定书》第四条 , 缔约国有义务在六个月内就此类主张 做出回应 ; 本案目前正在接受后续程序的审议 , 在此期间 , 委员会不得 审查 其决定 , 而是应当与缔约国一道 , 并帮助缔约国采取其意见中规定的适当、有效的补救措施。委员会请报告员附上第33条一般性意见 , 提醒缔约国其在《任择议定书》下的义务。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认为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加拿大

案件

DAUPHI N, 1792 / 2008

意见通过日期

2009年7月28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任意和非法干涉家庭 , 对家庭的保护 ― ― 《公约》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第1款。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不将其驱逐至海地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10年3月1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年10月8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满意地注意到委员会认定提交人的一些 诉求 不予受理。关于其违反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的决定 , 缔约国指出不能接受委员会的论证或对这些条款的解释。缔约国同意 委员会 意见所附个人意见中的论证。出于这些原因 , 缔约国断定无法执行委员会关于该案的意见 , 并且鉴于Dauphin先生构成的威胁 , 缔约国于2009年10月5日将其驱逐到了海地。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委员会请后续问题报告员致函缔约国 , 痛惜 缔约国不顾委员会的决定和建议 , 强行将提交人驱逐到海地的决定 , 提醒缔约国在《公约》第二条第3款下的义务 , 并附上委员会对第33号一般性意见的一般性评论 , 作为提醒。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认为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哥伦比亚

案件

ARHUACO S, 612 / 1995

意见通过日期

1997年7月29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任意拘留、酷刑、失踪和死亡 ― ― 在 Villafañe 兄弟的案件中违反《公约》第七条和第九条 , 在三名领导人 ― ― Luis Napoleón Torres Crespo 、 Angel María Torres Arroyo 和 Antonio Hugues Chaparro Torres 的案件中违反《公约》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就损失和侵害提供赔偿 , 敦促缔约国加快刑事程序 , 以便迅速起诉和审判绑架、折磨并导致 Luis Napoleón Torres Crespo 先生、 Angel María Torres Arroyo 先生和 Antonio Hugues Chaparro Torres 先生死亡的责任人 , 以及绑架和折磨 Villafañe 兄弟的责任人 。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1997年11月26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2009年12月10日

提交人的陈述

提交人指出缔约国对 Jose Vicente 和 Amado Villafañe 采取了适当措施 ( 没有就此提供进一步详情 ) 。但是 , Luis Napoleon Torres Crespo 、 Angel Maria Torres Arroyo 和 Antonio Hugues Chaparro Torres 家人的要求被驳回。部长委员会于2009年4月28 日判定国家人 员对三名 死者所负责任尚未得到证明。该结论是根据免除相关人 员责任的行政判决做出的。提交人指出缔约国未执行意见 , 无视国内法 的规定 , 该法规定 , 国内法院在评估案件时必 须 考虑国际机构 ( 在本案中为人权事务委员会 ) 的行动。它还提到关于条约法的 《维也纳公约》的规定 , 特别是“条 约必 须遵 守” 的 原则。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要求缔约国在两个月内 对 提交人的陈述做出回应。鉴于这是双方第一次就后续行动提交材料 , 要求提交人提供进一步资料 , 说明缔约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 向 Jose Vicente 和 Amado Villafañe 提供了被提交人称为令人满意的补救办法。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认为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克罗地亚

案件

DUŠAN VOJNOVIĆ , 1510 / 2006

意见通过日期

2009 年 3 月 30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确定提交人受特殊保护租期的程序被不合理地拖延 , 不听取证人意见而武断决定 , 干扰住所 ― ― 《公约》第十四条第 1 款 , 结合第二条第 1 款 ; 以及第十七条 , 亦结合第二条第 1 款。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提供适当的赔偿。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9 年 10 月 7 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10 年 2 月 8 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关于违反第十七条的问题 , 缔约国告知委员会 , 主管部委已根据 2009 年 4 月 23 日的裁决分配给提交人萨格勒布的一套公寓 , 该公寓完全符合其战前的住宿水平 , 从而在事实上恢复到了他在战前的住房条件。缔约国认为 , 提交人作为受保护承租人的新地位及其带来的权利在本质上与他之前作为受特殊保护承租权享有者的权利 , 包括其家人的权利完全相同。因此 , 缔约国指出已经提供了委员会建议的适当赔偿。

缔约国尊重委员会的决定 , 但是就决定发表了一些意见。委员会反对仅凭提交人是塞尔维亚少数民族就得出克罗地亚相关当局的程序武断的结论。这一假设既没有 佐证 , 也没有得到证明 , 而且不属于《任择议定书》的范畴。虽然委员会认为提交人代表其儿子提出的申诉不可受理 , 但是同样是有关提交人儿子被解雇的事实 , 却被委员会用来证明提交人及其妻子是被迫离开克罗地亚的。关于提交人未参与国内程序某个阶段的结论是武断的 , 缔约国指出 , 这一情况已经在国内的复审程序中得到纠正 , 当时提交人 , 其妻子和证人均出庭 , 并且由他们自行选择的律师代表。缔约国指出 , 委员会错误地以为提交人向缔约国报告了离开的原因 , 但是从提交人的评论和委员会在之前段落中的阐述可以明显看出 , 提交人并未通知克罗地亚政府 , 而是告知了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其离开的原因。关于 未 听取证人意见的问题 , 缔约国指出未听取他们的意见是因为他们无法出庭 , 而传他们出庭将意味着不必要的额外开支。缔约国承认诉讼程序过于冗长 , 并提到欧洲人权法院认可为有效的宪法申诉制度可以作为补救。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认为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德国

案件

M.G. 1482 / 2006

意见通过日期

2008 年 7 月 23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不 当 、 因而也是任意干涉个人荣誉和名誉 ― ― 十七条 , 结合第十四条第 1 款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提供赔偿。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9 年 2 月 27 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 年 2 月 13 日和 2009 年 10 月 2 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2010 年 2 月 4 日之前的大量陈述 ( 无法理解 , 往往具有攻击性 )

缔约国的答复

2009 年 2 月 13 日 , 缔约国向埃尔旺根地区法院 ( Landgericht ) 提供了关于本案的最新情况 , 称审判庭的组成自 2005 年 11 月以来已经完全改变。 关于赔偿问题 , 缔约国指出提交人没有向联邦政府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某位 Jürgen H ass 先生发了一份通知 , 要求为一些未经证实的费用支付一笔显然是夸大了的款项 , 他自称代表提交人行事 , 但是没有出示任何委托书 , 他在德国有多项犯罪记录 , 目前居住在巴拉圭。因此 , 他的通知被忽视。委员会的意见已经译成德文。联邦司法部已将意见的译文连同法律分析 ( 大意是 : 意见要求法院下令对有关人员仅在口头听证之后就参与诉讼的能力进行审查 ) 送交各州司法部 , 要求他们通知法院。

各州已通知联邦司法部 , 已将委员会的意见传达至各地区高等法院 , 它们会将意见下发至下级法院。联邦法院也收到了同样的通知。另外 , 还在联邦司法部的网站公布了委员会的意见。

2009 年 10 月 2 日 , 缔约国称埃尔旺根地区法院安排了在 2009 年 3 月 5 日举行一场口头听证会 , 传唤了提交人和缔约国双方。会上分发了委员会的意见 , 并询问双方 , 在未审理提交人的情况下提出的有争议的 法律 意见 书 可否用于诉讼程序。提交人申请指派一名值班律师作为她的代表。听证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78 条 ( b ) 项 , 要求提交人证明她自己找不到律师 , 提交人因此再次质疑法庭的所有成员 , 怀疑他们有偏见。因此 , 听证会被取消。法院的主管审判庭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驳回了关于偏见的质疑。提交人就该判决向地区高等法院提 出申 诉。法院于 2009 年 9 月 16 日驳回了 申 诉 。卷宗 目前正送回埃尔旺根地区法院 , 以便安排一场新的听证会。

其它一些程序尚未进行 , 有关法官宣布鉴于委员会的意见 , 他们认为有必要 对 提交人本人 进行听证 , 然后才能决定她参加诉讼的身份问题。鉴于她目前居住在巴拉圭 , 而且多次拒绝接受送达法律文件 , 这些案件无法继续 , 并因此中断。缔约国据此认为已执行了意见。

提交人的评论

2010 年 2 月 4 日 , 提交人致函委员会 , 确认了她目前居住在巴拉圭 , 并提供了更多无法阅读 / 无法理解的资料。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鉴于自意见通过以来收到了提交人提交的大量无法理解的材料 , 委员会决定致 函提交人 , 要求她就缔约国提出的几点问题 , 包括关于她拒绝接受送达 法律文件做出回应。如果没有收到可以理解的回应 , 鉴于缔约国迄今为执行关于该案的意见所采取的行动 , 委员会将考虑是否在后续程序中进一步处理该事项。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吉尔吉斯共和国

案件

ELDIYAR UMETALIEV ANARKAN TASHTANBEKOV A, 1275 / 2004

意见通过日期

2008年10月30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缔约国对受害者之死应负的责任以及缺乏补救 ― ― Eldiyar Umetaliev 在《公约》第六条第1款下的权利 , 以及提交人在第二条第3款下的权利 , 结合第六条第1款一并解读。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 特别应当包括 : 对其子的死亡 情节 进行公正调查 , 起诉责任人 , 并给予适当赔偿。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年9月11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提供了来自总检察长办公室、财政部、内政部和最高法院的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涉及委员会意见通过之前发生的 , 但是委员会不知情的事件和做出的判决。

提供了下列资料 :

A. Umetaliev 先生在 Aksyisk 地区法院起诉缔约国 , 要求就其子 E. Umetaliev 的死亡赔偿 3, 78 0, 000索姆 , 以及精神损失费 2, 00 0, 000索姆。2005年7月13日 , Aksyisk 地区法院拒绝 判处 3, 78 0, 000索姆的赔偿金 , 但是 判处 了 1, 00 0, 000索姆的精神损失费。

提交人通过监督复查 程序向最高法院提起的 申诉 于2004年11月26日被驳回。

提交人目前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津贴法》获得社会津贴 , 该法规定向失去主要收入提供者的家庭提供社会援助。此外 , 根据该法 , 获得津贴的个人还可以获得相当于“最低生活标准”三倍金额的社会津贴。根据2002年10月16日通过的 ( 第143号 ) 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2002年3月17日至18日在吉尔吉斯共和国 Zhalalabatsk 区 Aksyisk 地区事件中的受害者家人及其后代提供国家社会援助”的法律 , 缔约国向提交人家庭提供了额外的社会支助。

2008年3月29日 , 调查官将涉及E . Umetaliev 的刑事案件作为一件单独的诉讼登记 , 并转交吉尔吉斯共和国内政部的首席调查司处理。2008年4月22日 , 该案移交 Zhalalabatsk 区的内政司进一步调查。2009年4月15日 , 总检查长办公室南部司委托内政部跨区域司审理该案。调查仍在进行。

已经对共和国的多名官员提起了诉讼。 比什凯克卫戍区 军事法庭根据《刑法》第304条第四部分30-315审讯了 Dubanaev 先生 , 但因证据不足于2007年10月23日宣布无罪释放。在同一个裁决中 , 根据《刑法》第305条第二部分第5款宣判 Kudaibergenov Z. 有罪 , 并根据《刑法》第305条第二部分第5款和第315条宣判 Tokobaev K. 有罪 , 两人都被判处五年徒刑 , 缓刑两年。此外 , Kudaibergenov 在今后五年中不得担任总检察长办公室的行政职务。2008年5月20日 , 法院对 Kudaibergenov Z. 和 Tokobaev K. 两人的判决进行了复查 , 减刑为四年徒刑 , 缓刑一年。 ( 缔约国没有解释判决理由 , 只是提供了条款 , 但是似乎第304条第四部分涉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滥用职权行为 , 第305条第二部分第5款涉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越权行为 , 第315条涉及在职伪造行为 ) 。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新西兰

案件

DEA N, 1512 / 2006

意见通过日期

2009年3月17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第九条第4款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9年10月27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年10月23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答复委员会在第1090 / 2002号来文 ( Rameka诉新西兰 ) 中的意见时 , 缔约国建议为被判预防性拘留的囚犯提供机会 , 使其能够在其他适用的有期徒刑期满后的任何时间要求假释。虽然缔约国没有对委员会在本案中判定其违反第九条第4款提出质疑 , 但是政府注意到 , 委员会 的理解是 Dean先生在2002年至200 5 年间的三年内都没有资格获得假释 , 但事实上只有一年零七个月 , 从2002年6月至2004年2月。

之后 , Dean先生于2005年6月、2006年6月、2006年11月、2007年9月、2008年3月、2009年3月和2009年9月接受了新西兰假释局的审理。这期间安排的其他听证会在Dean先生和 / 或其律师的要求下推迟。假释申请每次都被驳回 , 理由是 Dean先生仍然对社区构成巨大危险 , 而且他不愿参加必要的改造计划。在最近于2009年9月举行的听证会上 , 他没有要求假释 , 而是提出在2010年2月再举行一次听证会 , 因为他目前正在接受其改造方案的主要心理专家特别安排的改造辅导。

最后 , 缔约国提出 , 2004年2月启动的系统措施确保不再 发生违反行为 。这些措施使Dean先生直接有机会 使 其继续被拘留 问题得到复查 , 这一问题经过多次复查 , 并 仍在 复查 中。这些措施相当于对提交人所遭受侵犯的适当补救。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认为对话仍在继续。

缔约国

挪威

案件

A.K.H.A. , 1542 / 2007

意见通过日期

2008年7月17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对定罪和量刑的复查 ― ― 第十四条第5款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上诉法院对其上诉进行复审 , 以及提供赔偿。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9年3月2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年2月27日、2009年5月28日、2009年7月2日、2009年9月11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2009年3月24日、6月2日、7月20日和11月17日

缔约国的答复

委员会已获悉 ( A / 64 / 40 ) 缔约国2009年2月27日提交的材料 , 该材料称最高法院裁定上诉法院所有关于拒绝上诉许可的决定都已列入决定理由 , 《刑事诉讼法》应作相应修改。此外 , 司法部向原告律师共支付了19 4, 100挪威克朗 , 一部分是提交委员会的案件的律师费 ( 18 4, 100挪威克朗 ), 另一部分是翻译费 ( 1 0, 000挪威克朗 ) 。面对赔偿提交人经济损失之外的其他损害的要求 , 总检察长于2008年10月28日通知提交人 , 法院再次审理上诉许可申请后 , 方可处理这一额外的赔偿要求。2008年12月27日 , 挪威刑事案件审查委员会决定再次举行上诉择定委员会会议 , 审查最高法院2006年7月19日对提交人案件的裁决。

提交人的评论

2009年3月24日 , 提交人对缔约国迄今采取的措施表示欢迎 , 但 是称没有得到委员会决定提到的全部赔偿。提交人声称 , 不论他的复 查 申 请结果如何 , 他都有权因人权被侵犯本身而获得赔偿。

缔约国的进一步评论

2009年5月28日 , 提交人告知委员会 , 最高法院上诉委员会于2009年1月26日裁定 , Borgarting上诉法院2006年6月1日在针对提交人的刑事案件中驳回提交人上诉的裁决应予撤销 , 而他的上诉将交由另一上诉法院 ― ― Gulating上诉法院再度审理。缔约国认为 , 提交人称因“侵犯人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并不是Borgarting上诉法院未说明驳回上诉的理由所造成的 , 而是由于提交人被地区法院定罪并在狱中服刑的结果。定罪是对是错目前尚无定论 , 将在适当的时候由Gulating上诉法院裁定。如果提交人被判无罪 , 那就说明他遭到无理起诉 , 届时他将有权要求赔偿金钱和非金钱损失。如果对他的定罪得到 确认 , 那么无论定罪还是服刑都不是没有道理的。既便如此 , 提交人仍然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特殊规定要求赔偿金钱和 / 或非金钱损失。缔约国引用了委员会第31号一般性意见 , 提出补救未必采取金钱赔偿的形式。

提交人的进一步评论

2009年6月2日 , 提交人重申缔约国迄今为止关于仅支付法律费用的赔偿裁决不满足委员会在其意见中提出的“赔偿”要求。提交人可依据《刑事诉讼法》提出的赔偿要求基于某些其他情况 , 而与他在《公约》第十四条下的权利遭到侵犯无关。

缔约国的补充陈述

2009年7月2日 , 缔约国提供了新资料 , 显示Gulating上诉法院在重新审查了提交人2006年2月3日的上诉 , 以及收到了律师提交的更多材料之后 , 否决了2006年1月11日 的裁决。法院认定地区法院的裁决让人怀疑该法院是否运用了正确的证据 标准 , 并进一步指出 了 某些程序上的错误。该案已交由 Sarpsborg 地区法院重新审理。

提交人的进一步评论

2009年7月30日 , 提交人重申因为其权利遭到侵犯而遭受的金钱损失至今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 并重申缔约国建议他依据《刑事诉讼法》索赔是不恰当的 , 且该赔偿与《公约》第十四条下的权利遭到侵犯无关。

缔约国的进一步陈述

2009年9月11日 , 缔约国提交了挪威检察机关2009年8月26日写给 Sarpsborg 地区法院的一封信 , 信中指出将提交人的案件交由该法院重新审理。

提交人的进一步陈述

2009年11月17日 , 提交人证实了他于2009年8月26日被重新起诉。2009年10月9日 , 检察机关驳回了提交人关于不受理该起诉的要求 , 提交人声称出于各种原因 , 并且鉴于他已经因取消的定罪而服刑 , 强迫他重新接受审理不会有什么收获。检察机关告知提交人如果直供不讳将如何判刑 , 而提交人说他做不到。提交人重申关于未获赔偿的指称。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鉴于国内当局已经依据委员会意见审议了提交人的上诉 , 现在委员会要关注的唯一问题就是赔偿。缔约国已经赔偿了与法律费用有关的金钱损失 , 如果裁决称提交人被误判 , 提交人将能够请求赔偿非金钱损失 , 但是提交人声称无论本案的最终裁决如何 , 他都应当有资格因缔约国违反《公约》本身而获得赔偿。委员会决定在广义的赔偿范畴下审议该问题。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巴拉圭

案件

ASENS I, 1407 / 2005

意见通过日期

2009年3月27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对家庭 、 包括未成年儿童的保护 ― ― 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第1款 。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为提交人与女儿见面提供便利。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9年10月6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年10月2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2009年11月30日

缔约国的答复

2009年10月2日 , 缔约国否认其违反了《公约》。缔约国指出 , 驳回西班牙要求让孩子回到父亲身边的三个国际 指 令的依据是巴拉圭法律条款 , 而这些条款符合国际法。缔约国一直判定女孩们应当和母亲一起留在巴拉圭。鉴于欧洲非法移民面临的复杂情况 , 包括 Mendoza 女士申请西班牙签证被拒 , 巴拉圭当局认为让提交人的女儿留在巴拉圭是合理的。

缔约国指出 , 提交人的女儿生于亚松森 , 均为巴拉圭公民 , 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巴拉圭。由此看来 , 将她们送到西班牙将意味着让她们离开习惯的生活环境。关于西班牙对 Mendoza 女士逃 离该 国 而 有待进行的审理 , 尚未给予适当的程序保障。

关于委员会就探视问题提出的意见 , 缔约国指出 , Asensi先生尚未在巴拉圭管辖范围内提出申诉 , 而这将是他与女儿取得直接联系的唯一法律途径。因此 , 可以推断出尚未用尽法律补救办法。提交人声称女儿生活贫困这一点应当结合巴拉圭的历史以及在该区域所处地位来考虑。比较西班牙和巴拉圭的生活 水 准是不公平的。经济条件不能作为阻止这些女孩留在缔约国的障碍。缔约国指出 , 因Asensi先生未支付女儿的生活费 / 抚养费 , 签发了对他的逮捕令。他的女儿正在上学。根据当地社会工作者的一些评估 , 她们的生活条件据称较好 , 她们也表示希望和母亲在一起 , 附带的一些文件将予以证明。

提交人的评论

提交人驳斥了缔约国在对委员会意见的答复中提供的资料。他声称关于其前妻申请西班牙签证和居留证被拒的说法不符合事实。作为他的妻子 , 她 有权在西班牙合法居住。然而 , 由于没有兴趣 , 即便只是手续问题 , 她也 从来没有完成此类居留证所必需的文书工作。

其前妻一直拒绝参与西班牙关于离婚和监护权的任何程序。她还拒绝服从巴拉圭法官2002年3月27日做出的裁决 , 该裁决命令其女儿与父亲一起生活一段时间。此外 , 提交人及其前妻于 2002 年接受了 J. Augusto Saldivar 法官的审理 , 以便就探视安排达成一致。提交人提议以实物形式向其女儿提供所有必要的物质支持 , 并要求允许他经常与女儿联系。不过这一提议遭到了其前妻的拒绝。

缔约国声称由于提交人的前妻以 未支付生活费 / 抚养费为名提起诉讼 , 巴拉圭法院传唤了提交人。提交人声称 , 他从未收到任何通知 , 也没有任何相关信件送到他在西班牙的常住地址。

巴拉圭当局一直拒绝执行西班牙法院关于子女监护权的判决。至于缔约国答复中提到的抚养费问题 , 鉴于提交人获得了对女儿的监护权 , 离婚判决书没有要求提交人支付任何抚养费。尽管如此 , 他仍然通过其前妻的家人或西班牙驻巴拉圭大使馆 , 定期向女儿送钱和包裹。由于其女儿具有西班牙国籍 , 并加入了西班牙的社会保障体系 , 医疗费和学费由西班牙领事馆支付。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鉴于该案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探视问题 , 以及缔约国拒绝执行裁决 , 包括授予父亲探视权的裁决 , 委员会请意见后续问题报告员安排与缔约国 举行 一次会议 , 以确保将委员会对该事项的严重关切传达给缔约国。

委员会还决定向缔约国发出照会 , 要求就下列问题做出书面答复 , “鉴于缔约国声称其法律允许提交人获得探视权 , 委员会请缔约国提供详细资料说明在此法律下提交人还能获得哪些有效补救办法”。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秘鲁

案件

ANGELA POMA POM A, 1457 / 2006

意见通过日期

2009 年 3 月 27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享有其文化的权利和缺乏补救 ― ― 第二十七条和第二条第 3 款 ( 甲 ) 项 , 与第二十七条一并解读 。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根据所遭受到伤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和赔偿措施。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10 年 1 月 6 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10 年 1 月 22 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提供了关于所涉水井运营的 一般 信息。缔约国称 , 由于旱季雨水间断 , 因此必须在 Ayro 蓄水层 抽取地下水以满足塔克纳人口的用水需求。正在同时挖掘五口 水井 , 以避免供水不足。已采取措施保护当地社区的湿地 , 并在安科马卡农民社区中平等地分配水资源。缔约国指出 , 一个委员会已经考察了水井所在的盆地最高点 , 确认了每个水井的适当水利配置符合最近公布的行政决议。

2009 年 3 月 31 日 , 缔约国通过了《水资源法》 , 以便以可持续的方式规范水资源的开采和利用。缔约国通过一些讲习班在全国范围内解释这一新的法律框架 , 并将农民社区作为优先事项。目前正在起草该法的进一步补充条款 , 以囊括民间社会和农村地区的反馈意见。根据该法 , 获得水资源是一项基本权益 , 即使在短缺时期也仍然是一个优先事项。缔约国将采取一切措施以确保该原则 , 并将通过考虑民间社会的反馈意见以确保该原则。缔约国将尊重土著社区的传统以及他们在其土地上开采水资源的权利。因此 , 缔约国称 , 通过这些采取这些行动 , 诸如本案中的问题将不会再发生。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菲律宾

案件

LUMANOG SAMTO S, 1466 / 2006

意见通过日期

2008 年 3 月 20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上一级法院无故拖延对定罪和量刑的复查 ― ― 第十四条第 3 款 ( 丙 ) 项 。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上诉法院立即对提交人的上诉进行复 查 , 并就无故拖延提供赔偿。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8 年 10 月 20 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 年 5 月 11 日 , 2009 年 11 月 24 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2009 年 7 月 2 日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解释了自有关案件提交最高法院以来所采取的行动。 2008 年 8 月 13 日 , 在请愿人要求宣布判处“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违宪之后 , 法院第三庭将该案移交大法庭。 2009 年 1 月 19 日 , 大法庭要求各当事方提交其诉状和辩状 , 此后一直在等待这一决定得到遵守。

提交人的评论

2009 年 7 月 2 日 , 提交人指出缔约国至今没有公布意见 , 而且没有解决无故 拖延诉讼程序的问题。迄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 , 缔约国审议、修改或改 善了上诉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终身监禁至死刑的案件进行中期自动复查 的程序规则 , 这些规则体现在 2004 年《人民诉 Mateo 》案的裁决中。关于补救问题 , 缔约国没有提供任何信息 , 说明将就上诉阶段的无故拖延采取哪些措施 , 以避免今后出现类似的侵权行为 , 而且也没有就 无故拖延提供赔偿。本案仍由最高法院审理。

2009 年 11 月 16 日 , 提交人指出 , 该案 自 2008 年 5 月 5 日已 可供最高法院 审理 , 但是由于最高法院于 2009 年 6 月 23 日决定将该案与其他案件一同审理 , 该案的审理被拖延。提交人没有机会对该决定做出评论 , 因此该案的审理工作将进一步拖延。

缔约国的进一步陈述

2009 年 11 月 24 日 , 缔约国告知委员会该案已与其它案 件放在一起 , 将一并裁决。关于赔偿问题 , 上诉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复查 和裁决 , 之后可向最高法院上诉以便获得最终判决。缔约国表示将遵守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委员会决定请缔约国专门就提交人的指控 , 特别是关于其上诉继续被拖延的指控作出答复 , 强调自提交人被定罪和量刑已经过去 10 年了 ( 委员会做出决定已经 8 年了 ) , 但是仍然没有审理他们的上诉。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俄罗斯联邦

案件

AMIRO V, 1447 / 2006

意见通过日期

2009 年 4 月 2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虐待和未进行调查 ― ― 《公约》第六条和第七条 , 与第二条第 3 款 一并解读 , 以及侵犯了提交人根据第七条享有的权利。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对其妻子的死亡情节进行公正调查 , 起诉责任人 , 给予适当赔偿。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9 年 11 月 19 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 年 9 月 10 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答复

缔约国指出 , 已根据委员会的决定重新审理提交人的案件。法院认为 , 由于受害人的丈夫关于受害者埋葬地点的 说法 尚未得到确认 , 而且尚未采取其他 本应采取 的 行动确定受害者的死因 , 因此结束调查的决定是不合法的。 2009 年 7 月 13 日 , 车臣共和国检察官受命将委员会的决定考虑在内 , 联邦共和国总检察长将确保重新展开调查。此外 , 受害者的丈夫关于 2004 年 试图了解调查情况时遭到虐待的指控已交由格罗兹尼地区的地区检察官处 理。

提交人的评论

2009 年 11 月 24 日 , 提交人谴责缔约国没有提交其陈述中提到的任何文件的副本 , 特别是 2009 年 7 月关于重新审理案件的决定。虽然《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缔约国有义务通知提交人该决定 , 但是他从未接到通知。关于挖掘其妻子尸体的问题 , 他指出 2009 年 5 月 / 6 月左右有人与他联系 , 但只是问他是否反对挖掘尸体。当局是否真的挖出了她的尸体还不确定 , 而他对不挖出尸体就试图确定死因提出了批评。提交人还提到了委员会在其意见中指出的不足之处 , 2009 年 7 月 8 日的决定没有处理这些问题。他怀疑新的调查过程是否纠正了 , 以及即便是 , 在多大程度上纠正了 2009 年 7 月 8 日的决定中明确的国内调查中的不足之处。提交人谴责缔约国既没有明确指出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对本案施加了何种控制 , 也没有表明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以防止今后出现类似的侵权行为 , 以及意见是否被公布于众。关于他提出的 2004 年遭到虐待的指控 , 应当做一些检查 , 但是提交人尚未获得关于检查的任何消息 , 而且也没有人就此与他取得联系。

出于上述原因 , 提交人指出他没有获得有效补救。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委员会忆及 , 意见后续问题特别报告员于 2009 年 10 月 26 日与俄罗斯联邦代表团的代表举行 了 会议。会议细节将公布于下一次年度报告 A / 65 / 40 。

委员会请报告员致函缔约国 , 要求缔约国就提交人提出的具体问题 , 特别是关于挖掘提交人妻子尸体的问题做出答复。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西班牙

案件

WILLIAMS LECRAF T, 1493 / 2006

意见通过日期

2009 年 7 月 27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种族歧视 ― ― 第二十六条 , 结合第二条第 3 款一并解读 。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公开道歉 。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10 年 2 月 1 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10 年 1 月 27 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指出 , 已根据委员会的意见采取了下列措施 :

意见案文已被纳入司法部 2009 年 9 月 15 日的新闻公报。这是一份广泛分发的公共期刊 , 任何人都可以查阅。

意见已送达所有主要司法机构和相关机关 , 包括司法总委员会、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总检察长办公室和内政部。

2009 年 11 月 11 日 , 外交部部长及其他高级官员会见了 Lecraft 女士 , 就她所遭受的行为道歉。

2009 年 12 月 27 日 , 司法部副部长致函 Lecraft 女士的代理人 , 解释了司法部 的 警官 人权培训 政策。

2010 年 1 月 15 日 , 负责 安全 事务的内政部副部长会见了 Lecraft 女士 , 代表部长向其做出口头和书面道歉。他还解释了内政部为确保避免警官犯下 种族歧视行为所采取的措施。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塔吉克斯坦

案件

( 1 ) UMED IDIE V, 1276 / 2004 ( 2 ) GULRAKAT SATTOROV A, 1200 / 2003

意见通过日期

2009 年 3 月 31 日 , 2009 年 3 月 30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死刑、酷刑、被迫认罪、没有律师代理、任意逮捕和拘留、在传唤证人方面 诉讼手段 平等 ― ― 第七条 ; 第九条第 1 款和第 2 款 ; 第十四条第 3 款 ( 丁 ) 、 ( 戊 ) 和 ( 庚 ) 项 ; 以及违反第六条第 2 款 , 结合第十四条第 3 款 ( 丁 ) 、 ( 戊 ) 和 ( 庚 ) 项一并解读。

酷刑和虐待 , 刑讯逼供 ― ― 第七条和第十四条第 3 款 ( 庚 ) 项。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启动和开展刑事诉讼程序 , 以确定提交人儿子被虐待的责任所在 , 并支付适当赔偿。

提供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支付适当赔偿 , 启动和开展刑事诉讼程序 , 以确定提交人儿子被虐待的责任所在 , 并在具有《公约》所载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复审或释放提交人的儿子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两案均为 2009 年 11 月 12 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两案均为 2009 年 10 月 12 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重申 在其关于可否受理和案情的陈述中 就两案的事实和实质问题 , 所提供的资料。缔约国否认侵犯了提交人的任何权利 , 并认为国内法院对法律的运用和案件事实的评估正确无误。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鉴于缔约国未执行关于两案的意见 , 委员会决定请报告员安排与缔约国代表举行一次会议。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案件

SAYBIBI KHUSEYNOVA PARDAKHON BUTAEV A, 1263 / 2004 1264 / 2004

意见通过日期

2008 年 10 月 20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酷刑、刑讯逼供、有效的法律代理、 诉讼手段 平等 ― ― 对 Khuseynov 和 Butaev 先生违反了第七条、与第十四条第 3 款 ( 庚 ) 项一并解读 , 以及第十四条第 3 款 ( 乙 ) 项 , 对 Butaev 先生违反了第十四条第 3 款 ( 戊 ) 项。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给予适当赔偿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9 年 5 月 11 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 年 3 月 13 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否认其侵犯了提交人的任何权利 , 并认为国内法院对法律的运用和案件事实的评估正确无误。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鉴于缔约国未执行关于两案的意见 , 委员会决定请报告员安排与缔约国代表举行一次会议。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乌兹别克斯坦

案件

( 1 ) ISAEVA KARIMO V, 1163 / 2003 ( 2 ) SALIKH MUHAMME D, 1382 / 2005 ( 3 ) ISKIYAEV YUR I, 1418 / 2005

意见通过日期

( 1 ) 2009 年 3 月 20 日 ( 2 ) 2009 年 3 月 30 日 ( 3 ) 2009 年 3 月 20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 1 ) 酷刑 , 以及为逼供实施的虐待 ― ― 第七条和第十四条第 3 款 ( 庚 ) 项。

( 2 ) 出庭受审并亲自辩护或由律师辩护的权利 , 有充分的时间和便利准备其辩护 , 由自己选定的律师辩护 , 有机会 讯问或由他人讯问对其不利的证人 , 以及让对其有利的证人出庭并接受讯 问 ― ― 第十四条第 3 款 ( 甲 ) 、 ( 乙 ) 、 ( 丁 ) 和 ( 庚 ) 项。

( 3 ) 酷刑、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 ― 第七条和第十条第 1 款。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 1 )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给予赔偿 , 以及启动和开展刑事诉讼程序 , 以明确受害人儿子被虐待的责任所在 , 并且对其案件进行复审

( 2 )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给予适当赔偿

( 3 ) 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包括启动和开展刑事诉讼程序 , 以确定提交人受虐待的责任所在 , 并向提交人支付适当的赔偿金。委员会重申缔约国应审议其法律和做法 , 以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所有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所有案件均为 2009 年 11 月 12 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9 年 11 月 16 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陈述

缔约国质疑委员会在 所有这些 案件中的裁决 , 重申其在关于可否受理和 案情的提交材料中对事实的陈述。缔约国解释道 , 在初步调查和仔细审查 了案件所有相关材料后 , 缔约国认为国内法院对法律的运用和案件事实的评估准确无误。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鉴于缔约国未 执行关于这些案件的意见 , 委员会决定请报告员安排与缔约国的代表举行 一次会议。

委员会的决定

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缔约国

赞比亚

案件

CHISANG A, 1132 / 2002

意见通过日期

2005 年 10 月 18 日

问题和认定的侵权行为

生命权、无效的上诉补救办法和无效的减刑补救办法 ― ― 第十四条第 5 款 , 结合第二条、第七条、第六条第 2 款一并解读 ; 第六条第 4 款 , 结合第二条一并解读。

建议采取的补救办法

为提交人提供补救办法 , 包括作为在特殊情况下的必要前提条件 , 对提交人的死刑给予减刑。

缔约国答复到期日

2006年2月9日

缔约国答复日期

2006年1月17日 , 2009年11月17日

提交人做出评论的日期

有待评论

缔约国的答复

委员会应记得 , 2006年1月17日 , 缔约国曾做出后续答复 , 其中广泛论述了来文可否受理问题 ( 见年度报告A / 61 / 40 ) 。 缔约国 还指出 , 总统曾公开宣布在任期内不会签署任何死刑执行令。自1995年以来 , 赞比亚没有执行任何死刑 , 且实行了暂停死刑的制度。

提交人的评论

2008年11月12日 , 提交人的妻子告知委员会 , 对其丈夫的死刑判决于8月被减刑为终身监禁。2001年至2007 年 , 提交人的妻子和提交 人本人一直在向总统办公室申请赦免 , 并请委员会提供这方面的帮助。

缔约国的答复

2009年11月17日 , 缔约国确认已于2007年7月29日 , 根据涉及总统赦免权问题的《宪法》第五十九条 , 将对提交人的死刑判决减刑为终身监禁。

已采取或需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委员会忆及 , 委员会曾决 定 ( 年度报告A / 61 / 40 ) 2006年1月17日的答复 中 所载 缔约国 关于可否受理的意见本应在委员会审议之前列入其对来文的意见 ; 委员会认为缔约国的答复不令人满意 , 认为后续对话仍在进行。

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决定 , 鉴于提交人和缔约国都证实了提交人的死刑判决被减刑为终身监禁 , 委员会认为没有必要在后续程序下进一步审议该事项。

补充资料

提交人提醒委员会 , 下列案件中的缔约国没有就委员会的意见做出任何回应 : 《 Weerawans a诉斯里兰卡》 , 第1406 / 2005号来文 , 2009年3月17日通过的意见 , 《 Bandaranayake 诉斯里兰卡》 , 第1376 / 2005号来文 , 2008年7月24日通过的意见 , 以及《 Teron 诉西班牙》 , 第1073 / 2002号来文 , 2004年11月5日通过的意见。

[ 通过时有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本 , 其中英文本为原文。随后还将印发阿拉伯文、中文和俄文本作为委员会提交给大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