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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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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制度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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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条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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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条约机构第九次委员会间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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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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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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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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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30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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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今后几届会议要审议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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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1.本报告载有与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工作有关的资料。第二节载有人权制度发展状况的资料,包括有关人权条约机构、安全理事会、大会和人权理事会的资料。第四节提供的资料是委员会今后几届会议拟审议的报告以及业已收到但尚未安排审议时间的报告。尚未批准或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国家名单载于本报告附件一。附件二载有截至2009年11月20日,其报告已经提交但尚未经委员会审议或尚未安排审议时间的缔约国名单。

二.人权制度的发展状况

A.人权条约机构

2.2009年7月13日至31日,人权事务委员会举行第九十六届会议。其间,委员会就与各国议会联盟(议会联盟)的未来合作举行了第一次对话,一致认为必须提高议员们对国际人权条约和机制的认识,一致认可议会联盟在宣传《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方面发挥的作用。委员会认识到,各国议会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保护和促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执行对缔约国的各项建议,特别是有关为履行公约进行立法改革的建议。委员会还决定,每年向逾期未交报告的所有缔约国发送一次催交通知(在延迟提交报告一年后)。

3.2009年10月12日至30日,人权事务委员会举行第九十七届会议。会上委员会讨论了其工作方法,重点是订正报告准则草稿。

4.2009年8月3日至28日,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举行第七十五届会议。这是在大会批准延长会期后,首次届会持续4个星期。委员会决定,除了列出在一年内采取后续行动的各项具体建议的优先次序,委员会还将在其结论性意见中确定长期优先事项,其中包括指导编写普遍定期审查汇编。此外,为了与大多数条约机构的做法保持一致,委员会决定放弃国家报告员的保密性。会议期间,通过了两项一般性建议。第32号一般性建议阐述了特别措施在《公约》范围内的意义,目的是实际指导缔约国履行其在这方面的条约义务;有关德班审查会议后续行动的第33号一般性建议欢迎大会推动进一步落实《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注意到成果文件的规定具体提到了《公约》和委员会的工作。

5.2009年9月14日至10月2日,儿童权利委员会举行第五十二届会议。委员会决定审查其暂行议事规则,以便进行更新,并就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和任期通过更加具体的规则。会议期间,委员会与非洲儿童权利和福祉问题专家委员会召开会议,商定加强合作。届会期间,委员会首次会晤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讨论采用各种方式,就各自的任务开展合作和相互支持,特别是与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进行审查的缔约国合作。在本届会议上,委员会决定,由于积压待审的报告越来越多,2010年不进行为期一天的一般性讨论。

6.2009年10月8日和9月,委员会与其他伙伴共同组织了为期两天的会议,纪念《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这次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发言和专题小组讨论。会议确定了在执行《公约》方面取得的成就及最佳做法范例;指出未来的挑战;并提出优先建议以加强落实《公约》。儿童权利委员会将在2010年1月举行的下一届会议上审查并正式通过这些建议。

7.2009年10月12日至16日,移民工问题委员会举行第十一届会议。在公开会议上,委员会讨论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通过20周年的计划,还提出了关于移徙家庭佣工的一般性意见,并将在2010年4月第十二届会议上讨论意见初稿。这将是委员会2004年开始工作以来的第一份一般性意见。届会期间,委员会对缔约国延迟提交报告表示关切,这可能妨碍其将来的工作。委员会表示,如果报告比率不提高,它将考虑可能按照其他条约机构的做法,在没有报告的情况下审查缔约国移徒工人权利的状况。

8.届会期间,委员会举办了关于移徙家庭佣工问题的一般性讨论日活动。讨论旨在为即将于2010年举行的国际劳工大会第九十九届会议的辩论提供投入,此次会议将讨论为家庭佣工争取体面工作,并审议在2011年之前通过关于家庭佣工的新的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书。组织了两个工作组,分别讨论招募和雇佣移徙家庭工人和有效保护移徒家庭工人问题。劳工组织的代表参加了讨论日活动。此外,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一名成员也参加了这次活动。

9.2009年10月19日至23日,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举行第二届会议。委员会讨论了报告准则和议事规则。2009年10月21日的一般性讨论日专门讨论关于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的权利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2条。讨论的目的是更全面指导缔约国和其他行为者促进和保护《公约》第12条所载的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的权利。

10.瑞士于2009年9月24日成为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的第五十个国家后,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独立专家的人数从10个增加到25个。随着尼日利亚于2009年7月27日成为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第四十一个国家,移民工问题委员会的成员也从10个增至14个。

11.2009年9月29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开放供签署,获得广泛支持,有30个签字。2009年10月28日至29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在日内瓦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成员组织了为期两天的专家研讨会,探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审理性问题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研讨会的目的是讨论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诉讼所涉及的最重要的实质性和程序性问题,以便向委员会成员全面介绍这一领域的相关比较经验。研讨会聚集了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裁决方面的专家,比如国际和区域人权机制和法院的成员以及国家法官和法律从业人员。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来文工作组主席参加了专家研讨会,介绍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裁定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经验。他指出,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两者的任务有明显重叠,希望两个委员会利用它们的判例,加强各自文书所规定的权利。

12.2009年11月2日至20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在日内瓦举行第四十三届会议。届会期间,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人人有权参与文化生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a)款)的第21号一般性意见。委员会在审议报告和与缔约国的对话过程中就这一问题积累了长期经验。此外,为了编写第21号一般性意见,委员会分别于1992年和2008年举办了两次有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代表参加的一般性讨论日活动。委员会还与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和生殖权利中心合作举办了一次关于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的信息会议,以就这一问题拟订一般性意见。在信息会议之前,人口基金于2009年10月8日和9日在纽约举办了专家会议,有这一领域的一些联合国机构、专家、从业人员和权威学者参加。委员会5名成员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就如何提出这种性质的一般性意见进行非常有益和启发性的意见交流。委员会可能考虑在2010年11月用一天时间就这一问题举办一般性讨论。

B.人权条约机构第九次委员会间会议

13.人权条约机构第九次委员会间会议和人权条约机构主席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于2009年6月29日至7月1日和2009年7月2日和3日举行。这两次会议的讨论重点是切实执行国际人权文书,包括国际人权文书规定的报告义务。委员会间会议还讨论了条约机构制度的改革,包括协调人权理事会的工作方法和普遍定期审查机制。

14.条约机构主席第二十一次会议确认特别程序任务执行人对各条约机构工作有很大贡献。条约机构主席重申必须加强两个机制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特别是在信息分享和更有效地利用相互间产出方面。会议建议每个条约机构考虑指定一名协调人,以加强合作,促进在国别和专题问题上进行更有效的互动,并与特别程序任务执行人开展后续活动。条约机构主席强调条约机构系统和普遍定期审查机制具有相互补充、相互加强的性质,并强调亟须就此问题继续开展对话。条约机构主席指出,普遍定期审查作为一个政府间程序,其成果非常有价值。条约机构主席还强调,这两个进程同样重要,并建议资源的分配反映这一原则。

15.主席会议注意到大会有关各人权条约机构成员的公平地域分配的第63/167号决议,并建议各缔约国在提名和选举条约机构成员时应考虑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权文书为此作出的规定。条约机构主席还建议将少数群体问题独立专家编写的、载有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的建议的报告(A/HRC/10/11/Add.1)以及今后有关该论坛的报告发给各条约机构,以鼓励讨论这些建议,并可能拟定有关少数群体问题的联合一般性评论。

C.安全理事会

16.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一致通过第1888(2009)号决议,敦促会员国采取有效步骤,制止将性暴力作为一种战术。决议由61个国家提出,其中安理会再次要求武装冲突所有各方立即完全停止一切性暴力行为。该决议以第1325(2000)号和第1820(2008)号决议为基础,后两份决议发挥了重要作用,将性暴力问题列入安全理事会的议程。第1888(2009)号决议申明,采取有效步骤防止和应对这类性暴力行为可大大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安理会敦促各国立即进行全面的法律和司法改革,以便将冲突中的性暴力行为人绳之以法。冲突各方也必须确保彻底调查有关平民或军人施行性暴力的所有报告,将所有被控行为人绳之以法。

D.大会

17.2009年9月14日,大会通过第63/311号决议,支持设立一个新的实体处理妇女权利问题。四个联合国机构,即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提高妇女地位司、两性平等和提高妇女地位问题特别顾问办公室和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将被合并,在本组织内创建一个新的单一实体,促进全球妇女的权利和福祉,并努力实现两性平等。决议旨在提高联合国系统的一致性。根据该决议,合并后的新机构将由一名副秘书长领导。决议要求秘书长向会员国提供一份全面提案,概述新实体的任务说明、结构、资金筹措和监督机制,使其可以尽快建立。决议还呼吁采取更多举措,协调联合国发展系统的业务做法,采用各种方法改善发展活动的筹资机制,并采取其他步骤,精简本组织内的做法。应当指出,目前担任高官的妇女人数比联合国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多,其中包括9名女性副秘书长。2007年以来,担任高级职位的妇女人数增加了40%。

E.人权理事会

18.2009年6月,人权理事会通过了题为“儿童权利公约关于提供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问题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的第11/1号决议。决议设立了一个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来探讨是否可能起草一份《儿童权利公约》的任择议定书,提供一种来文程序以补充《公约》规定的报告程序。工作组将于2009年12月14日至18日举行会议。

19.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于2009年8月3日至7日举行了第三届会议。咨询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关于消除对麻风病人及其家人的歧视的准则,并讨论了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草案。咨询委员会还决定考虑就促进各国人民享有和平权利的问题开展一项研究。咨询委员会在决定中指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这一权利的内容和范围,提议采取措施,提高对实现这一权利的重要性的认识,并建议采取具体行动,动员各个国家、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促进各国人民享有和平的权利。与会者认为,这一新举措将使咨询委员会能从人权的角度促进关于和平与安全问题的辩论。会议决定,应不迟于咨询委员会第五届会议提交研究报告供其审议。咨询委员会还决定确立一个新的优先事项,即促进老年人的人权。委员会指出,老年人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他们在各种经济、体制、社区和家庭环境中面临人权受到侵犯的危险。

20.2009年9月14日至10月2日,人权理事会举行了第十二届会议。届会期间,对于在人权理事会的工作中纳入两性平等观点进行了年度讨论,重点是普遍定期审查。讨论中强调,人权理事会、联合国人权机制和普遍定期审查进程对尚未批准一些国际人权条约尤其有意义,包括尚未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国家。应当指出,在审查过程中,一些国家承诺撤消长期以来对《公约》持有的影响深远的保留意见。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一名代表参加了讨论,并强调指出,人权理事会必须确保其所有机制和附属机构制定并采用一个可行的“两性平等”的定义,体现其工作过程、程序和成果。

21.2009年9月29日和30日,人权理事会讨论了联合国加沙冲突问题实况调查团的报告(A/HRC/12/48)。该调查团是人权理事会第九届特别会议授权成立的。理事会还就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关于人权理事会第S-9/1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A/HRC/12/37)进行了辩论。2009年10月15日和16日,人权理事会召开第十二届特别会议。此次会议是由理事会成员召集的,以讨论“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和东耶路撒冷”的人权状况和实况调查团的建议。几乎所有国家都要求进行独立调查,以将那些对违反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负责的人绳之以法。会议结束时表决通过了一项决议。

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30周年纪念

22.1979年12月18日,大会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公约》通过30周年纪念提供了一个机会,庆祝其几乎得到普遍批准,以及国家一级执行方面取得的最新进展。为纪念《公约》通过30周年,在国家和区域一级组织了一系列活动。人权高专办、妇发基金和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在《北京行动纲要》执行情况15年期审查的背景下组织了各种区域活动。2009年全年,在阿根廷、埃及、冈比亚、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瑞士和泰国举行了庆祝活动。本次周年纪念活动的高潮是2009年12月3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一次全球性活动。

四.委员会今后几届会议要审议的报告

23.在2010年1月18日至2月5日第四十五届会议期间,委员会将审议下列缔约国的报告:博茨瓦纳、埃及、马拉维、荷兰、巴拿马、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应邀向2010年7月和8月委员会第四十六届会议提交报告的缔约国有:阿尔巴尼亚、阿根廷、澳大利亚、中非共和国、斐济、格林纳达、巴布亚新几内亚、俄罗斯联邦、塞舌尔和土耳其。原定2009年7月第四十四届会议审议阿根廷的报告,但它要求推迟审议。在拟订今后各届会议要审议的缔约国名单时,请委员会审议本报告的附件二,其中载有报告已经提交但尚未安排审议时间的缔约国名单。委员会也不妨忆及,它决定在2010年初审议《公约》在中非共和国、格林纳达和塞舌尔的执行情况,并在2010年下半年审议《公约》在乍得、科摩罗和莱索托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即使没有报告也要审议。2008年6月,委员会在其第四十一届会议上请阿富汗、保加利亚、科特迪瓦、吉布提、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塞内加尔、所罗门群岛和津巴布韦在两年之内以合并报告的形式提交全部逾期未交报告,若不照此办理,委员会就会在没有报告的情况下,审议《公约》在这些缔约国的执行情况。2008年10月和11月,委员会在其第四十二届会议上向伊拉克、斯里兰卡和乌干达发出了类似邀请。继2009年7月委员会第四十四届会议作出决定后,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圣基茨和尼维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和赞比亚也收到提交全部逾期未交报告的邀请。

附件一

尚未批准或加入公约的国家

非洲

索马里

苏丹

亚洲和太平洋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瑙鲁

帕劳

汤加

西欧及其他

罗马教廷

美利坚合众国

附件二

截至2009年11月20日,报告已经提交但尚未经委员会审议或尚未安排审议时间的缔约国

缔约国

应交日期

收到日期

先前审议情况 (届次 )

以前的报告

阿尔及利亚(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

2009年6月21日

2009年6月22日

2005年(32)

1,2

白俄罗斯(第七次定期报告)

2006年9月3日

2009年7月1日

2004年(30)

4-6

赤道几内亚(第六次定期报告)

2005年11月22日

2009年10月30日

2004年(31)

2-3,4-5

埃塞俄比亚(第六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

2006年10月10日

2009年7月28日

2004年(30)

4-5

以色列(第四次定期报告)

(第五次定期报告)

2004年11月2日

2008年11月2日

2005年5月4日

2009年5月4日

2005年(33)

3

肯尼亚(第七次定期报告)

2009年4月8日

2009年7月10日

2007年(39)

5-6

列支敦士登(第四次定期报告)

2009年1月21日

2009年9月8日

2007年(39)

2,3

阿曼(初次定期报告)

2007年3月9日

2009年10月8日

尼泊尔(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

2008年5月22日

2009年11月6日

2004年(30)

2-3

尼日尔(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

2012年11月7日

2009年3月21日

2007年(38)

1-2

新加坡(第四次定期报告)

2008年11月4日

2009年3月25日

2007年(39)

3

南非(第二、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

2009年1月14日

2009年7月2日

1998年(19)

1

斯里兰卡(第五、第六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

2006年11月4日

2009年7月31日

2002年(26)

3-4

也门(第七次定期报告)

2009年6月29日

2009年6月3日

2008年(41)

6

津巴布韦(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

2008年6月12日

2009年10月6日

1998年(1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