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国会议
第四次会议
纽约,2009年12月3日
临时议程
秘书长提交
1.秘书长代表主持会议开幕式。
2.选举主席。
3.通过议程。
4.选举会议主席团其他成员。
5.鉴于《公约》于2009年7月1日对第四十一个缔约国生效,根据《公约》第72条第1至第5款,选举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九名成员,接替任期将于2009年12月31日届满的五名成员,以及另四名成员。
6.其他事项。
联 合 国 |
C M W/SP/8 |
|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 其 家庭成员权利公约 |
Distr.: General 3 November 200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
缔约国会议
第四次会议
纽约,2009年12月3日
1.秘书长代表主持会议开幕式。
2.选举主席。
3.通过议程。
4.选举会议主席团其他成员。
5.鉴于《公约》于2009年7月1日对第四十一个缔约国生效,根据《公约》第72条第1至第5款,选举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九名成员,接替任期将于2009年12月31日届满的五名成员,以及另四名成员。
6.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