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三十八届会议

2007年5月14日至6月1日

对与审议初次和第二、三、四、五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的答复

塞拉利昂*

* 未经正式编辑即予印发。

塞拉利昂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对与审议初次和第二、三、四、五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的答复

塞拉利昂

概要

1.报告没有就妇女在《公约》涵盖的领域的情况提供充分的按性别分列的统计数据。请提供在该国收集一般数据的情况的资料,并说明按性别分列这种数据的程度。请说明,政府为了支助决策和制订方案及衡量执行《公约》的进展情况,打算如何改进按性别收集与《公约》领域有关的数据的工作。

除了在人口普查/人口报告、2005年塞拉利昂千年发展目标报告和减贫战略文件中作出尝试之外,在按照性别分列统计数据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这可以归咎于塞拉利昂统计部门和职能部委在适当应用性别分析工具生成数据方面能力有限。在国家审定《公约》报告时就此问题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一项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建立一个按照性别分列的数据库,用于各部委和其他机构开展的研究和方案,并为国内所有的研究拟定对性别问题敏感的指标。

第一条和第二条

2.报告没有提供关于《公约》在宪法和其他本国法律中的地位的资料。请提供资料说明《公约》是否直接适用和法院有没有援引《公约》的案例。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文件不能直接适用于塞拉利昂。我国宪法规定,任何改变塞拉利昂法律的国际公约必须首先得到批准,然后纳入国会制定的本国立法。《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现正处于本地化过程中,与其相关的几部法案已经起草完毕,等待国会的批准。

法律改革委员会目前不知道有任何法院援引《公约》的案例存在。

3.宪法第27条第4款d项规定不歧视的保证不适用于“收养、婚姻、离婚、殡葬、遗产继承或属人法的其他利害关系”。尽管报告指出宪法改革进程将会“冗长、麻烦、耗时和费用浩大”(第8.7段),请提供资料,说明政府改革宪法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及政府为确保所有宪法条文符合《公约》而打算制订的优先次序。

政府设立的宪法审查委员会于2007年2月29日开始运作,其任务是:审查塞拉利昂1991年宪法,以便提出修正案,使宪法符合自1991年以来国内和国际上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

政府成立的宪法审查委员会由法律专家、妇女团体和民间社会的代表组成,已经着手展开宪法审查工作。预计宪法第27(4d)节将被删除。在2007年7月28日总统和议会选举时,将举行接受修订后宪法的全民公决,以解决进程“冗长、麻烦、耗时和费用浩大”的问题。新政府将于2007年7月28日以后就职,经过审查并列入《公约》义务的宪法将届时就绪。

宪法改革的时间表是从2007年2月到5月的第一周。审查委员会的结论将在2007年7月28日大选时提交全民公决批准。

4.根据报告,许多法律具有歧视妇女的目的或造成歧视妇女的后果,包括1960年的《婚姻法》、1973年的《遗产管理法》和《公民法》(第4.5.1款和9.1.10款)。请提供资料,说明政府采取了或打算采取什么步骤来确定和修正所有歧视妇女和不符合《公约》规定的法律,并说明法律改革委员会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

政府在确定并修正所有歧视妇女的法律方面已采取的步骤包括:第一,重振被废止的法律改革委员会,并赋予它审查塞拉利昂所有的法律(包括成文法和习惯法)的权力。其次,政府最近还成立了一个宪法审查委员会来审查塞拉利昂现行宪法,以便取缔所有歧视妇女的法律。

法律改革委员会迄今在这方面所取得的进展是审查了几乎所有歧视妇女和违背公约的法律。审查委员会已经审查的这方面的部分法律包括:

(1)地产转让法;

(2)习俗婚姻和离婚登记法;

(3)家庭暴力法;

(4)性犯罪;

(5)人身侵害;

(6)1973年塞拉利昂公民法(修正案);

(7)基督徒婚姻法(修正案);

(8)伊斯兰教婚姻法(修正案);

(9)民事婚姻法(修正案);

⑽家庭法;

⑾习惯法。

上述法令中除了第5和11号之外,都已提交给总检察长和司法部长,以便向议会提交。

5.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什么措施来促进妇女获得司法服务;鼓励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利用法院来实施她们的权利;就《公约》规定缔约国落实两性平等的义务方面提高法官、律师和执法人员的意识和关注程度。

法律改革委员会举行了全国性的研讨会,旨在获得对这些法律的改革建议,并促进农村人口对两性平等的敏感性。

除此之外,法律草案还规定要确保并加强为妇女伸张正义,例如2006年地产转让法草案现已适用于“塞拉利昂每个公民,不论其宗教或种族”。2006年家庭暴力法中也提出了加强为妇女伸张正义的措施。

因此,改革在履行政府实现两性平等的责任方面已有长足进步。

第三条

6.报告注意到,由于缺乏财政和人力资源,国家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的能力受到限制(第10.3.1和第10.4.1段)。请解释政府正在采取或打算采取什么措施以使国家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具有足够的决策能力及财政和人力资源。

的确,国家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由于缺乏财政和人力资源而受到限制。2003年12月上任的专业工作人员中包括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五名方案干事和三名区域主管干事。但是,由于服务条件糟糕,主任和两名方案干事已经离开工作岗位。目前该司人手严重不足,并且是全国资金最少的部门。政府致力于为国家提高妇女地位机制提供足够的决策能力,已经为该部的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司任命了一位女常务秘书。专业工作人员空缺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新任常务秘书已经承诺要在这方面采取必要的步骤。希望政府考虑为该司增加财政支持,使其能够为塞拉利昂妇女和儿童有效开展游说工作。

政府为加强决策能力、人力和财务资源而采取的另一项措施是将主要部委的职能下放给地方理事会,因为后者有能力(特别是通过权力下放)调动更多的资源提高农村妇女的地位。

7.报告提到,由于后勤问题,区域主管干事驻于弗里敦,造成在区域内无法感觉到他们的存在(第10.4.1段)。请概述后勤困难的性质并详细说明政府部署主管干事到各区域的计划和时间表。

该司在向各区派遣区域主管干事方面遇到的后勤方面的困难包括下列:

在将这些工作人员从首都派遣到他们的相关区域,为其提供搬家费、办公场所、现代化办公用品、交通设施以便有效促进其在各区域的工作方面缺乏资金。

不过,政府已经请区域主管干事进入各自区域,确定当地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向政府提出必要的报告以采取行动。在今年年底之前,尽管存在各种阻碍,各区域内将能够感觉到他们的存在。请记住,在塞拉利昂10-11年的内战中政府基础设施被完全摧毁。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司任命的常务秘书已承诺与捐助者会面,特别强调该司面临的各种挑战。

8.报告没有提供任何资料来说明执行国家提高妇女地位政策的成就以及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政策所取得的成果。请提供资料,说明执行这两个政策的进展情况,如何监测和评价这些执行,以及这些政策在实现《公约》各项目标方面的影响。

在执行国家提高妇女地位政策以及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政策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甚微。这两项政策制定于2000年,当时我国正处于内战状态。在2002年战争结束时,政府的优先工作是民众的恢复、重返社会和重新安置方案。政府和捐助伙伴为战后发展方案提供了资金。

其次,如报告中所述,国家提高妇女地位机制得到的预算占国家总预算的不到1%。这两项政策的实施需要资金,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凭借微薄的资源难以负担。

对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价也没有进展,因为该部缺乏监测和评价流程需要的工具。交通设施和具备监测活动知识的工作人员都很匮乏。第一批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问题专业工作人员于2003年12月上任。在执行这些政策方面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至关重要。

利益相关方是这两项政策的关键执行者和受益者,但是,没有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这主要归咎于该部在想方设法确保执行、监测和评价这些政策方面缺乏资金和技术能力。但是,这些政策也产生了一些影响,例如在设计国家战略文件(例如减贫战略文件、儿童权利法案和国家爱滋病毒战略框架等)时大量参考了这些政策。所有这些文件都从经济、卫生、教育、家庭暴力和其他相关方面处理了妇女和女童的问题。鉴于现有政策已经历时五年之久,我们正在考虑对其进行宣传和审查。我们已经与捐助者进行了接触,他们愿意帮助我们开展审查工作。由于国家政治局势稳定,专业工作人员热情高涨,我们一定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进步,从审查过程过渡到执行工作。

第四条

9.报告提供的关于在塞拉利昂境内执行的暂行特别措施的资料不多。有没有就委员会的一般性建议25和《公约》第四条第1款考虑采取暂行特别措施,例如建立配额或奖励制度,以便在教育以外的领域和地方政府内加快实现平等?

该报告在塞拉利昂的暂行特别措施方面非常精确到位。对我们来说提供我国妇女地位的真实报告很有必要。目前没有制订和实施其他具体的暂行特别措施。我们正在努力游说政府和各政党,以便获得特别配额或奖励制度来加快实现政治代表方面的平等。致力于两性政治平等的“50/50集团”正在领导这一斗争,根据英联邦的建议争取30%的选举席位。劳工部正在制定一项就业政策,预计将包含对性别具有敏感认识的内容和潜在的暂行特别措施。

第五条

10.报告着重指出塞拉利昂仍然存在陈规定型的观念,某些文化和传统做法和习俗严重妨碍妇女取得事实上的平等(例如第4.5和第12.1段)。请提供资料,说明有没有制订任何综合通盘战略,包括向大众灌输知识和提高他们的意识及为此与非政府组织协作,以创造有利于促进两性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在回答这一问题时,请特别注意说明对农村地区已采取或预期会采取的举措。

创造有利于促进两性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综合通盘战略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提供特别奖学金,提高教育标准,从而为成功的受益者加强就业权和参与决策进程的权利;

塞拉利昂各地区社区电台充分宣传警察和家庭支助股在处理基于性别的暴力以及其他男性和女性关系方面充分发挥的作用;

对女性候选人放宽参加恩贾拉全国培训中心的入学规定;

农业部门政策鼓励向女户主发放土地;

农业政策强调采用机械化作用加工方法,解除了妇女和儿童使用捣杵脱谷的负担。

11.鉴于战争对妇女和女孩的影响,请详述目前就塞拉利昂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和特别法庭的建议采取什么步骤,为受暴力侵害的妇女和女孩提供复原和支助方案,包括心理康复和重返社会方案。

妇女和儿童最容易受到叛军的伤害。许多妇女和儿童遭杀害、强奸或被贩运到邻国。在内战最激烈时期,跨越邻国利比里亚和几内亚边界的贩运人口现象司空见惯。这些妇女和儿童在被贩运目的地国家内从事卖淫和色情活动。

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大力宣传必须维护易受伤害的妇女、儿童、甚至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男子的权利。该部还在国内率先就保护儿童问题进行宣传、协调和合作。

此外,为了确保在该国执行打击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法律,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和塞拉里昂警察总署于2003年12月12日签署了关于合力减少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谅解备忘录。在这项行动中,塞拉里昂警察总署家庭支助股和该部商定,将采取联合行动针对暴力受害者的需要采取应对措施,并促使社会关注受害者并惩办肇事者。我们还商定将提高民众对这些事件的认识,鼓励社区和机构采取行动,减少国内的家庭暴力行为。

这项备忘录规定的重要合作和协调领域包括制订该部社会工作者和警察参与调查对妇女和儿童暴力指控的业务准则;收集数据和制订方案,向当地社区和公众宣传国内对妇女和儿童暴力行为的法律、医疗和精神-社会后果。

家庭支助股除了与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开展协助之外,还与卫生部、教育部和司法部等建立了伙伴关系。它还与地方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开展密切合作,包括国际发展部、国际援救委员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保卫儿童国际和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该特派团已于2005年12月缩编)。

在这一方面,家庭支助股和国际救援委员会在公主基督教孕产妇医院共同建立了“彩虹中心”(亦称弗里敦茅舍),在东部省凯奈马和考伊杜的政府医院中也建立了“彩虹中心”。这三个中心向性暴力或性辱虐受害者提供免费治疗和咨询服务,并在向争取平等权利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协助下,向她们提供法律服务。

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70多位社会工作者已接受培训,并与警察总署家庭支助股建立联系,以期实现设立家庭支助股的宗旨和目标。

对强奸受害者,则立即指导她们前往警察总署家庭支助股,该股向她们提供到彩虹中心接受医疗检查和治疗的单据。对受害者进行面谈,向她们进行心理社会咨询,然后将事件转交法院采取法律行动。

肇事者通常由警察予以逮捕、面谈,然后送交法院采取法律行动。

12.请提供关于《2006年家庭暴力法案》的进一步细节,包括预期会在什么时候通过成为法律,法案在议会可能会遇到什么障碍。

该法案的目的是禁止家庭关系中的人员实施家庭暴力,并向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补救行动和保护。

该法案规定家庭暴力为犯罪行为,家庭暴力包括家庭关系中(即夫妇、伴侣、父母和儿童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它力求解决塞拉里昂发生的大量家庭暴力行为,这种行为有时导致死亡。这些暴力行为中,有些可以根据普通法予以起诉,但现行法律没有提供防止虐待行为重演的保护令等机制。如果受害者的生活和生存依赖肇事者,情况就更加糟糕。

据最近报告,总检察长办公室已经收到家庭暴力法案以及关于无遗书继承及登记习惯法婚姻和离婚的其他法案草案。塞拉里昂妇女利用2007年国际妇女节,要求通过这些法案,使其成为法律。

今年议会解散之前以及任期结束之前可望通过这项法案,成为法律。塞拉里昂总统阁下在2007年3月20日庆祝今年国际妇女节的主旨讲话中向妇女宣布,他已向总检察长和司法部长授予紧急证书,要求将这三项法案草案送交议会通过。法律改革委员会认为,如果将这些法案送交议会,不会遇到任何障碍。

13.报告指出2004年没有被定罪的强奸案件(表2.0),责罚妻子是可以接受的做法(第12.15段),刑法不被认为适用于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行为(第9.1.13段)。铭记委员会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一般性建议19,请叙述采取了哪些步骤来制订一个打击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通盘战略,其中包括起诉行为人,援助受害人和为各种团体(例如警察、律师、医疗卫生和社会工作者和司法人员)和一般民众落实能力建设和提高意识的方案。

迄今采取的仅有步骤是设立了家庭支助股和培训警察如何处理基于性别的暴力问题,尤其是妇女的人权。联合国正在大力支持对警察进行这些培训。现在警察已有能力处理全国基于性别的暴力问题。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已经对负责与警察一道处理全国各地家庭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案件的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培训。

第六条

14.请详述正采取什么步骤来充分执行《2005年打击人口贩运法》和迄今取得的成果。

2005年颁布《打击人口贩运法》之后,2005年6月在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内设立了一个国家工作队。打击人口贩运工作队的成员包括非政府组织和国际机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移徙组织、信仰联合会、Talking Drum、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和妇女论坛)和政府机构(教育部、卫生部、青年和体育部、塞拉里昂警察总署(刑警组织)、移民局、执法人员局以及发展和经济规划部)。作为执行战略的一部分,采取了下列行动:

·设立并装备了人口贩运问题秘书处。

·拟定了2007年活动计划,并获得部长间委员会核可。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已在议会和财政部讨论了活动计划,以期为执行这些活动提供经费。

·有些活动包括评估人口贩运状况,查明臭名昭著的贩运人口地区,确定贩运受害者身份,以及培训工作队成员。

工作队成员每月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塞拉里昂打击贩运人口的战略。目前塞拉里昂已被认定是转运地点、起源国和最终目的地国。贩运人口问题工作队与警察(刑警组织)、移民局和国际移徙组织密切合作,制订取缔人口贩运的有效战略。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部长已要求工作队开始切实执行活动计划。

第七条和第八条

15.鉴于妇女在公共和政治生活和在国际活动中担任决策职位的人数严重不足,请说明:考虑到委员会关于《公约》第四条第1款的一般性建议25和关于妇女参与公共生活的一般性建议23,打算采取什么具体步骤,使妇女在政府各级、议会和司法机构以及在国际一级实现充分和平等的参与。请特别说明已经实施或打算实施哪些提高意识和建设能力的方案或政策来鼓励及促进塞拉利昂妇女进一步参与公共和政治生活。

2000年,成立了不属任何党派的组织“50/50集团”,该组织通过宣传提高公众对妇女参政认识。2002年,英国文化委员会与50/50集团一道举办了讲习班,来自加拿大、英国、加纳和尼日利亚等国的女议员作为顾问参加了讲习班。这些妇女与塞拉利昂妇女分享经验,要求她们不能放松争取施政和决策职位的平等机会。这些要求鼓舞了新成立的50/50集团,该集团的目的是提倡和游说妇女更多地参与各级的民主政治和决策职位。英国文化委员会至今为该集团提供指导。

2002年和2004年在全国范围分别为属于各登记政党的所有妇女甚至愿意参选的独立妇女人士就女性参加议会和地方政府选举举办了一系列培训。培训提供的技能可以克服过去妨碍妇女积极参政的一些障碍。这包括建立自信、公众场合发言、在竞选时与媒体打交道等方面的技能,最后是筹资方面的技能,并考虑到过去妇女在财政方面都有参与和表现,甚至今天也是如此。妇女通常缺乏理财能力,因此,培训的目的是要提高妇女的能力,赶上男性对手的能力,因为他们是政治游戏中的老手。

50/50集团在努力争取两性平等时,与其他伙伴努力确保《宪法》中对妇女有歧视性的法律得到正视,并作必要的改革。

在游说和倡导政府和各政党支持妇女参政份额占30%方面开展的宣传运动仍在进行。塞拉利昂妇女也在利用2004年人口和住房普查的数字作为争取妇女参政份额占30%的王牌,因为妇女约占总人口的51%。

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2001年着手成立妇女参政工作队。该项目旨在动员妇女积极参与政治,促进更多的妇女登记为选民,提倡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从而减少妇女从政的障碍。妇女参政工作队本可以更好地游说和倡导妇女更多地参与该国的决策主张。但是,由于资金拮据,该部无法使该宣传小组持续开展活动。

第十条

16.报告指出2004年有29%的妇女识字(表25,第17.9.2)。请叙述正在执行或打算执行哪些举措来提高妇女识字率并评价这些举措迄今的效力和成果。

该国的女性识字率实际上很低。但是,政府及其伙伴实施了许多举措,以提高妇女的识字率。非洲妇女教育家论坛塞拉利昂分会目前正在全国范围为青年和妇女提供识字和算术课。还为该国的妇女提供功能识字课(识字与技能相结合以提高个人功能)。发展和经济规划部编写的《2025年远景》是一项政策文件,规定为妇女提供教育,并提高其地位。同样,全民教育也非常强调要全面提供教育(识字),尤其是向妇女提供教育。人民教育协会等地方非政府组织也为全国的妇女团体提供特别识字课。

教育、科学和技术部非正规教育司参与为该国的妇女提供识字和公民教育课。该方案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办。

塞拉利昂成人教育协会也在全国各地提供成人识字和艾滋病毒/艾滋病教育。所有这些干预措施都旨在短期内提高妇女的识字率。

17.请提供数据,说明关于塞拉利昂少女怀孕率的数据、对少女教育的影响以及有什么战略来鼓励少女在产后回校读书。

塞拉利昂目前没有关于少女怀孕比率的数据。少女母亲产后上学并无妨碍。全国各地都设有职业培训机构,以满足少女母亲的需要。

第十一条

18.请说明如何将性别观点纳入塞拉利昂境内实施的减贫战略以及该战略如何有助于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减贫战略认为性别问题是各支柱的一个跨部门的问题,并刻意提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各项原则。

减贫战略的拟定是全面综合的。该战略涉及在电台和电视的支持下,各主要利益攸关者之间进行公开对话:部长、议员、地方当局、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私营部门、发展伙伴、包括妇女、青年和儿童在内各受益群体。重点小组让利益攸关者了解减贫工作。专题和部门工作组审议和设计方案、查明差距并拟定可监测的指标。这种办法使大众建立了自主精神;提供贫困信息,供确定政策优先事项,包括将性别和儿童权利问题纳入主流。

本国现有的减贫战略将性别观点纳入其中,并促进《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的执行。事实上,减贫战略支柱三支持人类发展,涉及教育、卫生以及水和环卫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公约》的执行。已就两性平等和提高妇女地位采取了行动,但还需要取得更多根本性的进展。性别问题被纳入各支柱的战略中。至于所有跨部门的问题,政府将提供协调和宣传。正如社会性别问题被视为跨部门问题一样,还具体就社会性别问题干预措施提供附件,因为这些措施是国家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特有的。社会性别问题附件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将《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通俗化,并建立法律框架,以解决该国的性别暴力问题。具体活动包括:

·开展研究,以促进对塞拉利昂的性别暴力问题的了解;

·制订法律,保护妇女和女童免受性别暴力;

·促使公正了解性别暴力的问题和影响(戏剧、传单、海报、韵律诗乐和社区戏台),并在社区、区和全国以及学校举办有关性别暴力问题的教育宣传方案;

·为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暴力的受害者提供适当的支助服务(咨询、医疗、法律教育、信息);

·支助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家庭支助股以及儿童虐待调查组和现有的服务提供者。

19.报告指出妇女难以获得非传统的就业(第18.1段),但没有提供进一步细节。 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什么步骤,包括实施暂行特别措施和提供职业训练,来加强遵守第十一条。

为加强妇女在农村地区的就业而提供职业培训便利的措施有限。现有的职业培训机会很有限,其中多数是由非政府组织或私人提供的。

塞拉利昂妇女进入就业市场的机会很少,对这一市场的两性平等产生了长期影响。也没有政策和法律框架来消除妇女在就业部门面临的障碍以及保护她们免受就业歧视。但是,劳工部正在拟定就业政策,这一政策的完成和实施后,妇女就会获得该国非传统的就业机会。目前在这一方面还没有暂行特别措施。

20.鉴于塞拉利昂妇女在非正规部门工作的百分比很高及其情况极不稳定,请说明,为了将进入市场和获得技术的机会的信息告诉低收入和贫穷的妇女,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妇女,实施了什么外联方案。

塞拉利昂妇女在非正式部门工作的百分比高,这是现实,但是,有些外联方案是特别为农村地区的这些妇女而设置的,以便为其提供进入市场和获得技术的机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农业和粮食安全部妇女股执行任务,为农民提供各种便利,其中包括推广、培训和投入支持等,使妇女受益。

妇女以小农身份参加农民田间学校、农业商务小组及其他推广办法的百分比较高。

第十二款

21.塞拉利昂的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属于全球最高之列。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或计划采取什么措施,包括旨在减低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安全孕产方案,来减低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第19.6.1段)。并请说明打算为农村地区妇女采取什么特别措施及达标的进展情况。

塞拉利昂的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属于全球最高之列。最近为处理这种情况而采取的措施如下:

进行情况分析,为制定政策、战略和计划提供资料(已经完成);

编制生育卫生和儿童生存政策,为制定战略和计划提供框架(基本上完成);

制定儿童生存和降低产妇死亡率的政策(正在开展);

筹集资源,支持降低婴儿和产妇死亡率的努力,儿童基金会、卫生组织、人口基金已经做出继续提供支助的承诺;世界银行已经批准三千万美元(3 000万美元),用于开展一个四年期加速儿童生存和降低产妇死亡率的项目;国际开发部已经认捐五千万英镑(5 000万英镑),用于执行一个十年期性保健和生殖保健战略计划);

许多初级卫生保健活动已经分散到地区理事会,因此现在更着重于农村地区妇女和儿童的需求。

22.请详述政府正采取或计划采取什么步骤来制止切割女性生殖器的做法。答复还应当讨论政府有没有打算调查膀胱阴道瘘与切割女性生殖器做法的关联以及就切割女性生殖器做法教育大众和提高他们的意识。

卫生和环卫部正在牵头开展一项运动,提高人们对切割女性生殖器,包括膀胱阴道瘘的认识。

社会福利、社会性别问题和儿童事务部副部长出席了2003年在埃及开罗举行的关于切割女性生殖器问题的会议,并向内阁汇报了会议结果。内阁指示该部与民间社会组织协作处理切割女性生殖器问题。2004年和2005年分别在马克尼(北部)和凯奈马(东部)举行的国际妇女节庆祝活动中,该部召集社会首领讨论有关切割女性生殖器的问题。

妇女同声高唱:“我们和我们的家人吃什么?穿什么?教育子女们什么?”她们以此所表达的信息是,她们的生计依赖于切割女性生殖器,因此希望能够得到其他的收入来源。该部和若干妇女组织正要签订一项谅解备忘录,以期解决社会首领的生计问题。但是,关于切割女性生殖器在卫生方面的影响将是该部及其合作伙伴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款

23.报告描述塞拉利昂农村妇女处境凄凉。然而很大部分的妇女生活在农村地区(第21.1段)。请提供资料,说明政府的农村发展政策,包括说明政府有没有将性别观点纳入,在卫生、教育、就业、经济发展、信贷和参与决策(包括地方一级的决策)等方面有没有为农村妇女提供定向支助。

1994年,塞拉利昂政府在捐助者、民间社会组织和传统当局的协作下制定了国家综合农村发展政策和行动计划。迄今一直在实行这项政策。这项政策纳入了两性平等观念,这对农村妇女尤其有意义。政策框架的优先事项包括:增加农村妇女对家庭和社区决策的参与,推动女孩参与教育方案,明确对农村妇女和女孩在卫生、教育、经济发展、信贷以及就业等方面的定向支助。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已经开展了大量努力,将这些优先事项付诸实施。按照关于妇女在农村发展中作用的新定义,对指标进行了调整——从强调向妇女提供机会只是为了谋取利益,转变为主张加强妇女在发展进程中的伙伴地位。这具体表现在,妇女在149个酋长领地的行政管理中被视为合作伙伴,担任最高酋长或酋长领地理事(选举最高酋长的选举团)。目前主要在国内南部和东部有11名妇女最高酋长,在全国各地有许多酋长领地女理事。政府政策旨在消除全国最高酋长和副酋长选举中的性别歧视。但是,北部省和东部省部分地区的传统和文化习俗仍然不利于妇女竞选最高酋长,因而违背了这项政策。

旨在加强地方社区应对当地发展需求以及自主规划和执行减贫项目/方案的能力的地方政策改革和权力下放方案,已被视为在各级治理中将两性平等问题纳入主流的主要战略之一。2004年地方政府法规定了民主选举成立地方理事会并在每个选区设立选区委员会。选区委员会的成员男女人数相等(10个成员中至少有5名妇女),并且大量的农村妇女是地方理事会的成员。这样,地方妇女就能够在各地方社区的决策进程中发挥其潜力。报告着重指出,这属于平等权利行动。

在卫生方面,政府在非政府组织的协作下,在149个酋长领地和多处村庄建立了卫生中心和卫生站。目标是就近向农村社区提供卫生服务,提高为所有塞拉利昂人提供的卫生保健服务的质量,降低孕妇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减少所有生育年龄妇女的意外怀孕。已经开始提供一些仅回收成本的药品,特别是向弱势妇女和儿童提供这些药品。在各酋长领地培训了传统助产士,以协助农村妇女分娩。国家政府在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的协作下继续开展关于计划生育和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大规模宣传活动。为切实高效地向农村社区提供卫生保健服务,政府将初级保健服务分散给各地方理事会,以提高在农村一级提供保健服务的能力。专门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免疫方案。此外,致力于妇女权利的非政府组织提供关于保健事务的培训。

在农村地区,虽然没有统计数据,但是显然早婚率高而且少女怀孕人数增多,强奸发生率高,女孩退学率高。

此外,还存在其他问题,例如地方借贷者利率高,无法获得经改良的农业工具/投入,无法获得正规信贷,很难直接取得土地,农村地区推广服务有限,保存和加工设施落后,女性推广工作人员少以及合作社管理不善。由于关于妇女土地继承权的法律在两性平等问题上认识不足以及在农村妇女获取信贷方面男性影响力很大,因而对于妇女,这些问题更加严重。小额信贷经常拒绝考虑农业妇女。农村妇女绝大多数也被排斥在全国社会保障保险信托之外。由于无法获得供电和纯水供应,妇女很贫穷,并且容易因健康方面的危害而受害。

但是,在另一方面,重新设立地方理事会为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提供了机会。虽然妇女的决策权,例如在行政区一级的决策权仍有问题,但是已经设法对妇女进行培训,使她们建立信心,从而能够积极参与影响妇女生活的决策。为此,在权力下放问题秘书处征聘了一名两性平等专家,确保其在制定有关农村发展的政策文件时纳入性别平等的观念。目前正在审查这些文件,已经起草了一个两性平等观念主流化的战略,以指导有关妇女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妇女积极参与并获益的工作。

由于高度重视教育领域,对农村妇女和女孩产生了积极影响。政府的教育战略,凭借在农村社区建立更多的学校,以及为有资格参加国家小学考试、基础教育证书考试和西非高级学校证书考试的儿童支付公共考试费用等做法的协助,使女孩入学人数增加。这项战略还包括提供教学材料,包括学校家具、书籍和校服等。

政策为农村地区创造了其他就业机会,包括:农产业、渔业加工、小商贸、家庭工业、手工业、农业合作社等。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向科伊纳杜古区卡巴拉和洛科港区隆吉从事后院和蔬菜种植的社区组织提供了大量援助。国家社会行动委员会和农村发展协会等小额信贷机构,通过提供小额信贷帮助农村妇女自力更生。希望从事耕作的妇女不久也能够象小商贸业的妇女那样获益。

农业和粮食保障部设立了妇女农业和营养局,负责处理妇女问题,以确保家庭获得粮食和营养保障。

第十五和第十六款

24.报告指出塞拉利昂有三种不同的结婚形式,即:民事婚姻、宗教婚姻和习惯法婚姻,其中在许多领域存在对妇女的歧视,包括在财产分配和父母对婚姻的同意权方面。请提供资料,说明政府正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全国各地遵守其承诺的国际法律义务。

塞拉利昂有四种不同的结婚形式。即

(a)基督教婚姻,见《塞拉利昂法》(1960年)第95章

(b)穆斯林婚姻,见《塞拉利昂法》(1960年)第96章

(c)民事婚姻,见《塞拉利昂法》(1960年)第97章

(d)习惯法婚姻。

但是,实际上这些法律显然在许多方面歧视妇女,例如按照一般法第45章关于无遗嘱死亡的“财产转移”,对丈夫的遗产留给遗孀问题的财产管理规定。《穆斯林婚姻法》第9条规定,死亡时未留下遗嘱的伊斯兰教徒的遗产须按照穆斯林法分配。根据此法,有资格取得遗产分配证书者只限于无遗嘱死亡者的按照穆斯林法已成年的长子、按照穆斯林法已成年的最年长的兄弟、正式管理人。这条规定只有男性亲属可以分配遗产,因此明显歧视妇女。

按照《基督教婚姻法》第7条,婚姻中一方未满21岁,则必须征得父亲的同意,如父亲死亡,才可征得母亲的同意。根据这条规定,男女对其子女不具备同等的权力和监护权。

《民事婚姻法》有不利于妇女的用语:该法第14条将丈夫和妻子的关系称为“男方及妻子”,这应修订为“夫妻双方”或“男女双方”。

《习惯法》以各种方式歧视妇女。例如,对于习惯法婚姻,没有限制男方娶妻数目,也没有规定最低婚姻年龄。另外,由丈夫准许是否可以成婚,而在若干情况中妇女是否同意无关紧要。

政府正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全国各地遵守其承诺的国际法律义务的问题,答案很明显:政府认识到许多法律已经过时,因此需要修改这些法律,以适应现代趋势,特别是我国已经缔结许多国际公约,包括《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

出于这种必要,政府于2003年恢复了法律改革委员会,对塞拉利昂的所有法律进行修改,包括《习惯法》,同时考虑各项国际公约或条约。为此,法律改革委员会正在修改所有对妇女有歧视性的法律。现在唯一需要的是要有政治意愿落实这些法律。

25.报告没有提供一夫多妻制是否存在的资料。请提供这一资料,包括统计资料,并说明政府有什么计划来审查其法律及根除违反《公约》规定的一夫多妻制。

由于一夫多妻制现象特别明显,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因而没有对塞拉利昂的一夫多妻制比例进行统计。如果关于习俗婚姻和离婚登记的法案草案获得通过,成为法律,这将成为在减少一夫多妻制现象方面迈出的第一步。这个法案使妇女有机会在结婚前签订有关双方婚姻形式的协议。

《任择议定书》和对第二十条第1款的修正

26.塞拉利昂于2000年9月8日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请说明批准方面的进展情况。请指出在接受对《公约》第二十条第1款的修正方面的进展情况。

塞拉利昂2000年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但是,在任择议定书提交国会批准前没有在全国进行宣传。该部正在考虑在正式提出并审议塞拉利昂关于《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的初次至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之后向公众宣传任择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