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会议

第428次会议简要记录

1999年6月9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舍普-席林女士(副主席)

稍后:冈萨雷斯女士(主席)

目录

审议缔约国依照《公约》第18条规定提出的报告(续)

格鲁吉亚的初次报告(续)

由于冈萨雷斯女士缺席,副主席舍普-席林女士代行主席职务。

下午3时0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依照《公约》第18条规定提出的报告(续)

格鲁吉亚的初次报告(续)(CEDAW/C/GEO/1和Add.1)

1.应主席邀请,Beridze女士(格鲁吉亚)在委员会的桌席就座。

第11条

2.Khan女士感兴趣的注意到,在格鲁吉亚,妇女占劳动力的53%,并赞扬该国根据《劳工法》给予产妇的广泛保护和其他福利。她说,报告中没有就就业方面的歧视,特别是薪金方面的歧视问题,进行真正的讨论,或提供足够的数据。同时,她询问关于格鲁吉亚境内这些问题。在这方面,她注意到,在低薪工作中,妇女占52%(81.3%的妇女在部门就业),而且妇女,包括高资历的专业妇女,在私营部门的就业机会较少。她恐怕妇女在劳动力中的高比例可能是由于她们愿意接受较低工资的缘故。劳工立法是否涵盖农业部门和新近出现的私营部门?

3.她表示很想知道,经济全球化是否为格鲁吉亚妇女创造了就业机会,政府是否拟定各种方案,通过增加社会服务,特别是托儿设施的方式,来尽量减少结构调整引起的消极影响。在苏维埃政权以后,托儿中心是否减少?私营托儿设施的收费人们是否能够负担?她询问,关于处理工作场所性骚扰的立法问题,以及关于仿效某些转型的东欧国家实施再培训方案,以备公共部门的女性就业者进入私营部门的问题。

4.Abaka女士,提到第74段,表示关切对妇女在夜间工作、加班、和公务旅行的限制措施,这似乎与《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和国际劳工组织的许多公约内容不合。此外,格鲁吉亚代表应向委员会确保,禁止女工从事危险或高要求工作(第75段)的规定,不会被用作剥夺妇女就业的借口。

第12条

5.Shalev女士就格鲁吉亚通过了《病人权利法》表示道贺,并询问其内容。她很想知道该法案中体现的原则是否符合委员会就第12第所作的一般性建议,该建议除其他外,提倡作出知情的选择权、保密权和隐私权。她表示关切产妇及婴儿死亡率升高(第102段和108段),特别是1997年通过了一项《医疗保险法》,她想知道,私有化以后,医院的付费看诊制度是否能解决问题。格鲁吉亚代表应说明,是否有向妇女提供社区产前服务,包括《医疗保险法》中涵盖的各项服务。在这方面,她提请注意《公约》第12条,第2款提到,必要时必须提供免费服务。

6.谈到堕胎问题,她赞扬格鲁吉亚同联合国人口基金结成伙伴,推动使用各种现代避孕方法,并强调,必须教育年轻人各种堕胎的备选方式。她要求澄清关于格鲁吉亚的堕胎立法情况,并请就报告中提到的(第101段)非法堕胎案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提到第44段,她提请注意针对娼妓遏止散布性病的政策毫无效果。委员会收到关于格鲁吉亚境内19到25岁青年之间高性病病例,包括异性恋者的资料。缔约国当局应说明,是否存在为这个年龄组拟定的性健康方案。

7.她想知道,格鲁吉亚当局是否要求保健专业人员向警察通报对妇女暴力的事件。最后,她表示希望了解有关2010年促进妇女健康方案的进一步详情。

8.冈萨雷斯女士担任主席。

9.Abaka女士询问关于妇女吸烟的情况,特别是在格鲁吉亚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吸烟与产妇和婴儿高死亡率间的关联的问题。她希望进一步了解缔约国的烟草政策,特别是,是否有任何关于处理妇女与青年过量吸烟的方案。

10.舍普-席林女士说,在研读缔约国提交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问题委员会的报告中得知,格鲁吉亚的医院数目在医疗照顾私有化以后急剧减少。缔约国应解释其决定放弃原先有效制度的原因,以及私有化对妇女健康,包括她们的生殖健康方面的影响。医疗服务减少的时刻正当农业生产下降影响粮食供应之际,这是特别令人不安的。

第14条

11.冯翠女士注意到,全国人口中农村妇女占1/4,而81.3%的妇女从事农业工作,她要求关于农村妇女的进一步详情,包括土地改革的影响的情况;歧视的实际存在,而非法理存在的情况;贫困农村妇女的百分率;及她们的保健和教育情况。她想知道,1998到2000年期间的《提高妇女地位行动计划》(CEDAW/C/ GEO/1/Add.1第6段)中,是否包含有关农村妇女的具体目标,并希望缔约国在下一次报告中能提出关于妇女的更多的统计数字。

12.Ouedraogo女士注意到,关于对农村妇女没有受到歧视(第121段)的说法,没有详情或统计数字作为佐证。报告中应说明,农村妇女取得保健和生育计划服务和识字率等资料。她希望缔约国在第二次定期报告中,能提供关于农村妇女在所有各方面状况,包括土地所有权、及取得职业培训和信息的资料。同时还应指出,《公约》是否在农村妇女中传播,她们是否能同城市妇女一样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16条

13.Goonesekere女士注意到,报告中经常提到家庭内的刻板形象和性别歧视,她询问,通过1997年《家庭法》,确立家庭关系中的男女平等,其背后的力量为何?她希望知道关于如何实施《家庭法》,以及以什么措施在妇女中传播该法律。由于格鲁吉亚的女法官百分率很高,很想知道,在司法培训方案中是否强调《家庭法》。她提请就第125段中,澄清“财产”和“非财产”的概念。最后,她想知道,男士赚钱养家的观念同抚养孩子的平等责任的观念,如何在实践中调和。

14.Aouij女士要求提出更多关于宗教婚姻的数字和现况的资料,以及《婚姻法》适用于穆斯林社区的资料。她对通过共同财产的制度表示赞扬。关于离婚问题,她想知道,离婚是否由法官批准,关于监护权问题如何决定。她表示关切,在由法官作出监护权决定时,如何保护儿童利益的问题。

15.Beridze女士(格鲁吉亚)表示,谢谢委员会成员们的关心和提出的实质问题,格鲁吉亚代表团将在会议排定的答复时间内作出答复。格鲁吉亚在编写第二次定期报告时,定会考虑到本届会议中提出的这些问题。

下午3时50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