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会议

第655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4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费雷尔·戈麦斯女士(副主席)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安哥拉的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和第四、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

因主席缺席,副主席费雷尔·戈麦斯女士代行主席职务。

上午10时3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安哥拉的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和第四、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AGO/1-3和4-5)

1.应主席邀请,安哥拉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Delgado女士(安哥拉)回顾了安哥拉自1975年独立以来的近期历史和随后发生的内战,这场内战造成安哥拉国内大量人口流离失所,极度贫困,成为世界上人类发展指数最低的国家之一。

3.在介绍安哥拉的第一、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AGO/1-3)与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AGO/4-5)时,她说,尽管有些限制条件阻碍他们按时提交报告,但是安哥拉政府对《公约》的规定非常重视,毫无保留地批准了该《公约》。其优先事项之一就是按照《宪法》的第18条颁布反歧视法,该条款规定了平等和非歧视原则以及为此而建立国家机构。

4.计划生育和提高妇女地位部是负责落实国家妇女权利政策的机构。它与非政府组织和妇女协会密切合作,并在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和企业设有协调中心,目的在于在所有的政府政策和方案中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事项。比如,该部谋求通过向妇女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消除基于性别的贫穷,通过小型信贷和其他针对农村妇女的项目消除贫困。

5.在其立法中,安哥拉政府在解决社会、经济、法律和政治方面的两性均等与歧视时,谋求保护妇女的特殊利益和权利,尤其是《家庭法》、《劳动法》、艾滋病毒/艾滋病立法、国籍法与禁止一切形式剥削的法律,包括非法交易、卖淫和暴力。安哥拉立法在文字和精神上都是非歧视性的。然而,在实践上,这些法律却未能有效地得到执行。

6.由于渐进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与妇女地位直接相关,所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至关重要。在卫生和教育方面,基础设施的恢复和培训成为优先事项。至2015年国家全民教育计划已经制定,用以解决妇女和儿童在正式与非正式教育方面的具体需要。同时还制定了一项综合生育保健方案,以降低居高不下的母婴死亡率,还有一些方案解决营养不良、用水困难和忽视卫生习惯的问题。

7.尽管有非歧视的《劳动法》,一些私营企业仍歧视妇女。公共行政部门中,男子占60%,妇女占40%。妇女的失业率比较高,因此,她们是非正规部门中的大多数,其中一些人成为了企业家。妇女决策参与程度发展极为缓慢。在当前的政府中,妇女在部级与副部级官员中占10%,在议会中只占约7%,在外交部门中约占10%。自两年前和平来临以后,政府一直在为妇女平等和提高妇女地位、减少贫困、农村发展、全民教育、生育保健、重新参与社会生活以及家人下落追查和家人团聚,拟定并采取各种战略。

8.Gaspard女士称赞该报告的提交和对话的开始,认为这表明安哥拉政府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对贯彻《公约》做出了有力承诺。然而,《公约》中的有些条款尚未涉及到,或者没有完全涉及,或者没有被正确理解。主要问题似乎是法律权利尚未得到落实的问题。妇女在内战中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没有妇女,国家重建就无从谈起。

第2条

9.Flinterman先生在谈到第2条(c)关于法律规定的平等和安哥拉政府明确的维护法治的意向时询问,法官对《公约》中的规定是否了解,是否能够即时加以运用,是否向法官和律师提供了有关《公约》的专门培训,人们在求助法庭时面临哪些障碍,尤其是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帮助农村地区妇女,安哥拉政府如何帮助她们。他想更多地了解目前的法律改革,尤其是宪法的修订情况:是否会对国内和国际法之间的关系加以界定,妇女的权利是否会被纳入新的权利法案,是否会建立宪法法庭。

10.Šimonović女士询问本《公约》是否已被纳入国内法,是否凌驾于国内法之上,在法庭上是否得到直接援引。代表团应该提供详细材料,说明安哥拉政府计划如何将性别问题纳入《宪法》和立法。关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她希望提供资料和数据,说明是否有任何方案涉及在战争期间遭强奸和拐卖的妇女及其孩子,以及在这一方面的起诉案件。关于女性生殖器官切割问题没有提供任何信息,代表团应该让委员会知道政府的立场,还应提供这方面的一些数据。

11.Saiga女士询问省级的法律咨询中心(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第17页)是公共机构还是非政府机构,他们有哪些权力,相对于法院而言,它们发挥何种作用。该报告承认在实践中,人权常常遭到侵犯,但是并未说明,是否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监测在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下的人权遭到侵犯的情况。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第13页)谈到为实现男女平等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她想知道是否已经采取了这些措施,未来还有哪些计划。

12.随着经济和社会走向现代化,出现不同的需求,从而促使传统角色和责任、价值体系、家庭模式和迁移方向发生转变。现在应该消除妇女脆弱的旧有观念,应该认识到经验已表明,妇女和男人一样能干,其权利必须得到维护。安哥拉共和国总统明确表示,通过建立事实上的权利平等、通过消除歧视和实现两性平等参与的政策和方案,其政府致力于推动妇女进步,为家庭幸福创造条件。

13.妇女是数十年战争和数百年殖民主义的主要受害者,她们如果要在教育、培训和就业上享受平等的机会,就需要得到特别的关注。考虑到家庭在抚养新一代以及在促进安宁和国家和解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安哥拉政府的社会政策中,妇女必须得到优先考虑。因此,总统承诺根据《公约》采用立法手段反对家庭暴力。

14.主席邀请委员会成员对报告发表一般性评论或提出与《公约》具体条款有关的问题。

15.Melander先生说,在安哥拉,由于法律的实施仍有问题,所以必须加强法治和司法管理。他询问,在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的前言中提到的促进两性平等国家战略和战略框架预计何时能通过,同时,代表团对所采取的提高妇女地位的措施是否满意,国际社会是否可以在提供帮助上做更多的工作。此外,他想知道是否设立了和解委员会,对内战期间发生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后果进行处理,这些侵权行为人是否被给予了豁免权。最后,尚不清楚,《公约》在安哥拉是否直接生效或者是否需要先将其纳入国内法。

16.Gabr女士认为,妇女参与和充分尊重妇女权利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需要长远的规划。她想获取更多资料,了解安哥拉政府解决国内流离失所人员这一严重问题的方法,了解安哥拉政府为改变对妇女产生不利影响的文化观念而计划采取的法律和战略,她还询问安哥拉政府如何看待民间社会在这方面的作用。比如,非政府组织是否参与了该报告的编写工作?

17.Morvai女士说,安哥拉在面对重建国家、面对人民生活和希望的巨大挑战时,应该要求国际社会的援助,这是基本的正义要求。她希望知道安哥拉迄今得到的国际财政和技术援助的具体详情,同时询问这些方案和项目是否满足了需要,对外国援助的利用是否有透明度,是否受到有效的监督。她还想获取更多资料,了解《促进两性平等战略和战略框架》如何付诸实施,非政府组织是否参与了这项工作,是否监测了这个过程。最后,她想知道,安哥拉政府现在既然迈出了提交定期报告这一重要的一步,它将如何宣传并贯彻落实委员会做出的最后意见。

第3条

18.Saiga女士说,她想获取更多资料,了解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中提到的法律咨询中心。委员会尤其想知道,这些中心是由安哥拉政府开办的,还是由非政府组织开办的,其任务性质以及它们与法庭的关系。在注意到该报告提到在安哥拉侵犯人权行为时有发生时,她询问安哥拉政府计划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19.Shin女士请求提供更多资料,说明安哥拉在1999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通过的第一个《行动计划》所取得的成效。而且,她注意到虽然第二个《行动计划》在2001年底获得通过,但是直到2003年才付诸实施。她想知道,这一年的间隔是否表明对提高妇女地位缺乏承诺。最后,委员会想知道,在起草这两个行动计划期间,是否咨询了非政府组织。

20.Tavares da Silva女士说,她想强调安哥拉推行立法改革的积极的一面,以及这些改革的进步倾向。然而,她注意到,正式承认妇女权利与妇女在实际中能够享受到这些权利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关于弥合这一差距所需的战略,该报告在一些地方尚缺乏清晰的说明。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比前几次的清楚,前几次报告有时只简单地表明缔约国对面临的挑战无能为力。安哥拉总统在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中做的介绍性说明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反映出一种强烈的政治承诺,承认需要实现事实上的平等。在注意到总统想推行新的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的同时,她想知道,该立法是否会解决一切形式的暴力,以及何时能够付诸实施。

21.Gaspard女士注意到,在该报告中,该缔约国在《公约》第4条的标题下谈到了《公约》第3条,她想知道这是否反映出对第4条实质内容存在误解。关于安哥拉促进两性平等的国家机构,委员会想获取更多资料,了解家庭事务和提高妇女地位部的人力资源和财政资源。由于妇女问题具有相互交织的特点,她还想知道,该部是否与其他部的官员以及地方当局的官员密切合作。此外,最好还能了解安哥拉政府如何采取行动打击早婚和提高计划生育意识。她想知道该缔约国是否使用了无线电广播,因为经证明,在非洲许多国家无线电广播是开展这种宣传运动的理想工具。最后,她想知道,在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中提到的法律咨询中心是由安哥拉政府开办的,还是由非政府组织开办的,如果是后者,安哥拉政府是否提供支助。

第4条

22.Patten女士感谢代表团在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中提供了补充数据,对安哥拉总统的介绍性说明表示欢迎,这表明了安哥拉政府促进两性平等的政治意愿。代表团称,决策性职位上没有妇女,这无论是在政府还是在国际组织中,都是提高妇女地位的一大障碍。因此,委员会想知道,安哥拉政府是否计划实行暂行特别措施,以实现事实上的两性平等,安哥拉宪法中是否纳入了实行这些措施的规定。最后,她请该缔约国考虑委员会的第25号一般性建议,它清楚地解释了《公约》第4条的含义。

第5条

23.Achmad女士注意到,该缔约国在其报告中概述了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而进行的努力。她想知道,在这一领域正在起草的立法是否会考虑委员会第19号一般性建议,安哥拉政府是否为它的实施拟定了时间表。代表团应该说明安哥拉是否计划实施一部禁止对妇女施加暴力的一般法律,为警察提供的提高性别问题意识的培训是否同样向检举人、法官和媒体提供。对性别问题具有正确认识的媒体部门应该卓有成效地使全社会,尤其是妇女自身,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应该像侵犯人权行为一样加以报道。

24.委员会想知道,法律咨询中心是否对安哥拉政府施加了压力或者提供支持,促使政府制定一项禁止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法律,这些中心是否继续鼓励妇女受害者申诉和寻求赔偿。委员会想获取更多资料,了解用以监测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机构体制以及对妇女受害人和施暴人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在转变态度、社区应对和司法应对措施的质量方面产生多大作用。

25.Kwaku女士询问安哥拉政府准备制定的家庭暴力法是否会涵盖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需要多久才能开始生效。她还想知道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中提到的家庭咨询中心是否符合家庭暴力中受害妇女的需要,安哥拉政府是否计划增设这种中心。

26.Morvai女士说,少女过早的性生活问题应该成为安哥拉政府的工作目标,她想知道整个问题是不是不应该放在虐待和暴力的范围内来看待,不应该列为在虐待和暴力范围内的目标。她询问安哥拉政府是否准备迈出这一步,如果是,那它是否准备对这方面的违法者进行起诉。委员会还想获取更多资料,了解该问题在实际中是如何出现的。

27.Gnacadja女士注意到,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称,将采取很多实际措施确保两性平等得到尊重。这些报告还提到警察对受害妇女的虐待、缺乏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意识、法庭上对男子的优惠待遇以及警察机关不加过问。报告还说,在安哥拉政府内缺少两性平等的风气,负责保护妇女基本权利的机构没有履行职责。她本来希望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能提供一些对这些领域所取得进步的评价,但是很遗憾并没有这样的评价。因此,该缔约国应该向委员会提供这样的评价以及关于家庭咨询中心和法律咨询中心活动的信息。

第6条

28.Coker-Appiah女士说,查禁贩卖妇女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多,虽然安哥拉签署了《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公约》。贩卖的对象不仅仅是儿童,还有妇女和少女,以及妓女。委员会想知道安哥拉政府计划如何处理这一局面。她还注意到,该缔约国提到有些组织机构向性工作者提供支助,她想更多地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29.Khan女士询问是否设立了战争罪行委员会,以调查安哥拉武装冲突期间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并对施暴人进行处罚。她想知道是否采取了措施照顾因强奸而出生的儿童和支助那些失去惟一男性成员的家庭,暂行特别措施是否会得到推行。最好能提供更多的关于流入邻国的妇女难民的地位和为使其重新融入社会而采取的措施的信息。

第7条

30.Tavares da Silva女士在提到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时询问,为什么在政治经济决策性职位的妇女数量减少了。根据报告,妇女没有参与和平、裁军和和解问题的决策。她想知道妇女参与机会下降的原因,尤其是在地方上,以及安哥拉政府是否积极地努力扭转这一局面。

31.Belmihoub-Zerdani女士建议,安哥拉石油工业的大部分利润应该投入到提高妇女地位的方案中来,由于她们在家庭生活中的中心作用,受益的将是整个国家。

32.Šimonović女士询问,安哥拉政府是否采取了暂行特别措施以履行其增加妇女在政治领域的人数的承诺,是否努力贯彻安理会关于妇女、和平和安全的第1325(2000)号决议。

33.Flinterman女士指出,第四和第五次合并报告(CEDAW/C/AGO/4-5)中第24页关于妇女在司法事务中的代表权和参与权的表格没有包括省级法院妇女法官数量的数据。在全国法律专业的学生中,妇女占大约一半,这表明这一问题最终会得到解决的,但是暂行特别措施也应该采纳。在第25号一般性建议的第24段,委员会声明,在必要的时候,缔约各国都应该采取并实施这种措施。

34.Gaspard女士说,在决策性职位,尤其是在选举产生的部门,妇女占的比例低不是因为她们缺乏兴趣,而是因为在世界各国妇女肩上的负担太重。在安哥拉,大量以妇女为户主的单亲家庭的存在使这种情况变得更为严重。强烈的政治意愿是必要的,如果各政党没有定出女候选人或妇女当选的职位的定额,那么这种定额就应该依法确定。这一方法在非洲其他国家证明很成功,包括摩洛哥、乌干达和卢旺达。她想知道,安哥拉政府计划在这方面采取什么措施,代表团是否相信定于2004年举行的选举将会大大改善这一状况。最终目标应该是实现男女在职位数量上绝对平等。

第9条

35.Flinterman先生提请进一步阐明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中第27页所述的情况,因其声称《民法》的第55条在儿童国籍的范围内被视为具有歧视性。他想知道这些条款规定的内容,谁取消了这些内容,仍然有效的国籍法(Law No. 13/91)是否还在执行。

第10条

36.Manalo女士说,她对代表团提及《到2015年使人人受到教育》的国家计划表示欢迎;她的理解是,一项2000-2005年间以少女为主要目标的计划也已通过。她想知道,什么机构主要负责实施这些计划,是否可以得到足够的资金,资金来源是哪里,教育部在实施过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她还想了解对妇女和女学生采取哪些奖励办法,比如,奖学金、免费午餐和校服,教师培训方案是否就绪(因为小学教师没有念过高中)。最后,她询问教育制度自由化是否取得积极的结果,私营学校中录取女生和女童的比例如何。

37.Achmad女士指出,性别角色定型观念常常使家长和老师劝阻女生进入非传统专业,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她想知道,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第28页中提到的性别研究是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建议应该实行一种系统的监测制度,因为那些选择传统研究领域的女生有可能仅限于在非正规部门就业。

38.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提到建立《2001-2005年教育系统内的国家性别方案》和国家性别委员会,以及拟定1999/2000年国家女童教育指示性方案,在其目标中列入了防止在课堂上宣传性别角色定型观念。她想知道,这一目标如何实现,可能的办法包括:教师培训、课本改革、实行男、女生共同课程。她还询问,妇女的高文盲率是否减少以及减少了多少。

39.Saiga女士询问,目前小学义务教育是多少年,是否免费。安哥拉政府对教育的政治承诺,不管多么值得称颂,但似乎在决策层面上没有得到足够的反映。尚不清楚教育改革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以及在鼓励儿童坚持就学上采取了什么措施。

第11条

40.Gabr女士说,安哥拉在自然资源上的巨大财富使制定公平的劳动立法尤其重要。安哥拉的法律似乎规定在公共部门中机会平等,但是大多数国家都在朝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私营部门可以吸收很多妇女就业。代表团应该解释在向妇女开放的工作中是否存在着歧视现象。同样重要的是,要保证参加工作的妻子和母亲得到社会保护,包括日间托儿所和其他福利,还应消除工作场所的性侵犯,促进对妇女发放贷款。

41.Patten女士说,她欢迎自2000年起对劳动妇女实行产假补助金,询问是否进行了宣传运动促使城市和农村妇女对这些补助金的认识。由于妇女交涉能力差,担心举报违法行为会失去工作,应该建立一个劳动视察团,监测守法情况,包括在卫生和安全领域,尤其是私营部门;同时工业法庭和免费妇女法律援助也非常必要。

42.委员会收到工资额不平等的报告;她想知道,建立了什么体制来监测这一问题,安哥拉批准了哪些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同时她还想获取更多资料,了解是否有任何立法来解决童工问题以及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

43.Khan女士注意到,10岁的女童也包括在就业统计数字之内,她想知道她们从事的是什么工作。她还询问公共部门为妇女提供了哪些就业机会。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称,妇女在政府雇员中占51%,但是19岁以上的妇女中,44%没有上过学。这两组数据似乎相互矛盾。最后,她想知道,能够得到的小额信贷是否需要抵押品,如果是这样,妇女将无法取得借贷。

第12条

44.Saiga女士指出,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中提到的妇幼保健五年计划和保健领域两年方案到现在已经结束,她想知道,新的计划和方案是否正在实施。她很想得到报告第33页提到的对该计划、方案以及其健康措施的评估数据。

45.Khan女士说,安哥拉战后时期的局势很严峻,在所有的生活领域,没有什么比健康更为重要了:事实上妇女的预期寿命一直在下降,以前保持在45岁,但是现在降到了44岁左右,妇婴死亡率居高不下,生育率为6.9,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她想知道,安哥拉是否制定了国家卫生政策,是否囊括了所有这些问题以及报告中提到的其他问题,比如遭毁坏的卫生基础设施、缺少安全饮用水、建设排污系统。她有兴趣了解卫生预算,预算是多少,其优先事项是哪些,还有安哥拉在其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上采取了何种措施;在艾滋病毒/艾滋病方面有一部法律,但是它的内容报告中没有提到。她询问安哥拉是否制定了国家政策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并对艾滋病患者提供充分的治疗。

46.Patten女士同意,鉴于安哥拉妇女令人瞩目的健康状况,卫生必须成为安哥拉政府议程中更主要的优先项目。第四和第五次合并报告中的基础设施部分(第39页)称,政府政策针对的仍然是主要城镇的集中化产妇服务,农村地区没有涉及,因其被视为政治和军事的不稳定地区。她想知道,这些地区是否仍然被视为不安全,报告中提到的新基础设施重建倡议的重点是否致力于为地方提供卫生基础设施。在卢安达产妇医院开展的1997年调查揭示了一些令人不安的数字:因不安全人工流产而住院的妇女中,44%的人年龄在15-19岁之间,95%的人在20岁之前就开始有性行为。她还想进一步了解安哥拉政府在为妇女、少女,尤其是农村地区,提供计划生育信息方面所做的努力。

47.缺乏详尽的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高发病率的措施也是一个问题,只有两个城市能提供检测和咨询服务。开发计划署的一项调查表明,妇女大都不了解艾滋病的性感染方式,安哥拉也没有对艾滋病的流行状况进行全国性调查。她想知道,安哥拉政府是否把提供预防措施作为一个优先事项,包括增强意识的教育,目前拨给这项工作的预算有多少,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妇女和少女可以得到和能够得到哪些医疗援助,是否设想进行一项调查,评估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行为。

第13条

48.Flinterman先生提请大家注意到《公约》的第13条(c)项,参与娱乐、体育和文化生活各个方面的权利,强调这些权利对男子和妇女都很重要。似乎没有妇女参与体育活动,然而,由于安哥拉政府热心提高安哥拉文化在世界中的形象,安哥拉妇女似可作为传播其文化的媒介。他认为,2000年之前,实施《公约》第13条对安哥拉来说很困难,但是他很失望地看到,第四和第五次合并报告没有提供任何有关体育和文化的资料。报告国家应该提供有关这方面现状的信息以及政府采取了或将要采取哪些方案,因为体育可以作为沟通各个文化之间的桥梁,有利于和解和统一。

第14条

49.Shin女士指出,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第18页)中突出强调的妇女状况中的矛盾现象相当普遍,即正式的法律只适用于城市地区,而农村地区适用的是传统法,歧视妇女。重要的是,要理解报告中列出的农村妇女的多重角色,报告还提到必须提高农村妇女的地位,因为这是农村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报告还提到了小额信贷,以及斯德哥尔摩首脑会议之后为妇女提供的支助,安哥拉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目的在于重新分配资源使妇女受益。然而,报告没有说明这一举措是否取得成效。妇女面临的问题包括艾滋病毒/艾滋病增多,一夫多妻制盛行和妇女成为很多家庭的户主。虽然报告中谈到了非政府组织的行动,但是她想知道,对于安哥拉农村地区妇女面临的这些严重问题,政府本身做了什么工作。

第16条

50.Belmihoub-Zerdani女士要求就下述方面提供更多资料:安哥拉的两种婚姻、婚姻如何解除、婚姻契约、遗产继承、财产分割以及对孩子的监护。北京大会是一个促进《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的重要机会,尤其是在非洲,但是实施《宣言和行动纲要》仍需做大量工作,既需要政治意愿,也需要人力和财力。必须找出办法来提高妇女购买力和进一步落实旨在建立男女平等的行动纲领。需要更多的国家级资源来与非政府组织合作,这是安哥拉政府的责任。在区域一级,要设法为项目提供资金,以便通过非洲联盟,使非洲大陆呈现出与欧洲联盟同样的团结。

51.应该鼓励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寻求资金,用以扩展安哥拉行动方案。必须动员国际财政资源来实施《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开展北京会议5年后的监测以及后续行动。富有国家曾在北京会议上承诺拿出国内生产总值的0.7%用于发展,她询问安哥拉是否得到了在该0.7%范围内的双边或多边援助。安哥拉政府在这方面完全可要求享受到自己的权利。

52.Gnacadja女士要求提供更多资料,以了解适用于婚姻的法律,《民法典》和《家庭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民法典》第400条和第392条中一些术语的含义,例如“被告的新娘价格”和“婚姻效力”。法律如何根据《民法典》第401条和第404条界定丈夫通奸与妻子通奸的差异。《家庭法》规定,允许未成年男性年满16周岁、女性年满15周岁时通过结婚组建家庭,假如经仔细审查认为结婚是保护这些未成年人最好的办法的话。她想知道,除了早孕之外,还有哪些情况适用。这一规定可以被视为对早婚的非法认可,它与安哥拉政府为改善少女教育状况所做的一切努力背道而驰,因此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她还想进一步了解寡妇有无继承权,尤其是正在讨论中的《土地法》草案是否涉及了妇女的土地继承权,这是继承法的一个方面,对寡妇来说至关重要。最后,她询问,在一个大多数妇女做户主的国家,对于带着被生父遗弃的孩子的妇女,有何法律规定。

53.Manalo女士注意到,报告把一夫多妻制称为安哥拉的现实情况,她想知道,它是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安哥拉政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消除这一制度。

54.Shin女士在提到在各个领域保证夫妻双方同等权利的《家庭法》时询问,国家是如何保证这些权利的,尤其是妇女的权利。妇女了解自己的这些权利吗?如果这些权利被丈夫侵犯,比如尽管安哥拉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是丈夫仍然再娶一个妻子,或者虐待妻子,妻子会将其诉诸法庭吗?

55.报告没有提供妇女现实状况的资料,她想知道安哥拉政府是否对妇女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做过调查——也许应与国家统计局协同进行——以提供有关家庭生活和其他会出现对妇女歧视的重要领域的按性别分列的数据。她注意到,虽然法定结婚年龄为18岁,但是未成年人结婚却可以获得批准,考虑的标准是有关儿童的身体发育情况。报告国家解释了由谁来判定男孩或女孩身体是否已经发育,为什么男孩年满16岁、女孩年满15岁可以结婚,而不是男女都一个年龄标准。她认为,年龄应该提高到18岁,因为如果早婚被允许,那么健康和教育都会受到影响。最后,如何保护没有登记的寄居孩子不受虐待?

56.Gaspard女士询问,在一夫多妻的婚姻中,妇女一旦成为寡妇可向谁求助,在这种情况下,继承权受哪些法律规定约束。在一夫多妻的婚姻中,妻子可以被休或抛弃。她想知道,被抛弃但未离婚的妇女会遭到什么样的后果。

57.Achmad女士提到农业和农村发展部1996年拟定的农业发展方案,但由于1998年军事上的不稳定而没有实施。相关的政策没有考虑性别问题,认为它可以在家庭一级得到解决(CEDAW/C/AGO/4-5,第45页)。在这方面,她强调,性别问题是一个跨领域的问题,在任何领域都不能被忽视,尤其是在农村发展上。

58.Schöpp-Schilling女士说,在上午会议期间,大家高度赞扬安哥拉政府在《公约》第2条和第4条第1款的框架下所做的在法律和体制上的努力,但是,所述法规的实施情况却仍然没有说清楚,成文法体系与传统法相抵触的程度没有说清楚。两者中哪一个在事实上对妇女生活起决定性影响?它是否取决于她们在国家中的居住地?正如已指出的那样,需要对现行的做法进行一次调查,调查应准确反映谁在农村地区执掌司法。报告中提到了城市法院,但是没有提到农村法院。她想知道,这是否意味着在农村执行司法的是部落长老,他们中是否有女性。既然国家已经处于和平状态,那么,有没有计划培养农村正式法官或是否像其他非洲国家那样努力将农村传统法律编成法典?

59.提到一夫多妻制时,她想知道,在一个战后陷入贫困的国家,妇女难道会自愿选择一夫多妻制,以便为自己提供更好的保护和支助。代表团引用了安哥拉《宪法》,她很想得到具体的所述文本。目前的平等条款不允许有基于性别的特权,这似乎排除了暂行特别措施,但是或许安哥拉找到了减少这一问题的办法,无论如何,该问题应该在安哥拉审议其宪法的范围内进行讨论。

60.Coker-Appiah女士鉴于居高不下的妇婴死亡数字,强调了助产士工作的重要性。产前护理普及率只有35%,产妇在医院分娩的普及率只有18%,所以,大多数妇女在家中分娩,得不到经专门训练的助产服务。1997年开始实施了一项对接生员协助分娩的培训方案,到1999年6月止,已经培训了1 300多名接生人员,但是战争加上国内迁徙,使情况恶化,中断了该方案的后续行动。她询问,关于传统接生员,目前的状况如何,培训是否还在继续。报告指出,对艾滋病孕妇的逆转录病毒疗法已经部长会议通过,但是尚未开始实行。她询问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开始提供该疗法。最后,报告国家应该解释,少男少女在继承父母财产上是否享有平等的权利。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