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届会议

第645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4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贾尔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埃塞俄比亚的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

上午10时1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埃塞俄比亚的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ETH/4-5)(附件)

1. 应主席的邀请,埃塞俄比亚代表团的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 Asfaw女士(埃塞俄比亚)陈述了编制埃塞俄比亚的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的大致背景,她指出,在她的国家存在着两类农村人口。第一类是定居农村人口,从事农业劳动,使用的生产方法和工具自法老时代以来几乎从未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她相信委员会可以想象得到埃塞俄比亚的贫困程度。第二类是畜牧农村人口,从事畜牧业。要改善第二类人口中的妇女的生活条件,需要进行重大持续的斗争。《宪法》以及妇女状况的整体改善,都是妇女自身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所取得的成果。《宪法》所包含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内容推动文化进步,但是,整文化改革进程却受到观念落后、妇女缺乏教育,以及妇女得不到教育和资源等原因的严重阻碍。

3. Abasiya女士(埃塞俄比亚)介绍了埃塞俄比亚的报告,她指出,《公约》是被纳入《宪法》的国际人权文书及其他条约的一部分,因而属于国内法范畴。因此,基本人权得到了《宪法》的明确保护,违反埃塞俄比亚批准的国际条约也被视为违反《宪法》。埃塞俄比亚拥有独立的司法部门和活跃的民间社会,其中包括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团体,这些组织均参与推动人权的事业。近十年来,通过宣传工作以及信息、教育和宣传方案,做出了在社区中普及《宪法》重大努力。人权公约已经被译成当地文字,媒体和埃塞俄比亚媒体妇女联盟在宣传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 她陈述了埃塞俄比亚为执行《公约》的某些具体条款所做的努力,她指出,《公约》第条规定的“歧视”的定义已经写入了埃塞俄比亚《宪法》。关于第条,男女平等的原则已纳入《宪法》,为促进妇女的权利,埃塞俄比亚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战略。歧视性法律已经得到修订,另外还采取措施来纠正埃塞俄比亚抱有偏见的长期传统。关于第条,她指出,埃塞俄比亚已经制定了政策来推动性别平等,从联邦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均建立了国家机制。关于暂行特别措施的《公约》第条,她指出,埃塞俄比亚《宪法》保证男女平等。

5. 关于改变社会和文化模式的第条,她指出,《宪法》规定,妇女有权享受旨在确保其能够在与男性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参与社会的特殊的纠正歧视措施,从而解决了性别偏见的历史遗留问题。关于剥削妇女问题的第条,她指出,一项重大挑战是为妇女提供更好和更安全的工作。非法移徙已经被禁止,并且在邻国立了领事馆。此外,埃塞俄比亚还同其他国家交流经验。关于第条,她指出,埃塞俄比亚《宪法》承认妇女有权在与男性平等的基础上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很多女性参加了埃塞俄比亚最近的两次选举,并且有女性当选为议员。没有任何限制阻碍妇女参与政府和国际组织。关于第条,她指出,女大使的人数正在增加,有很多埃塞俄比亚妇女为国际公司工作。但是,女性参与者的数量还很少,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得人们很难改变目前的局面。

6. 关于《公约》的其他条款,根据《宪法》,不得剥夺任何埃塞俄比亚公民的国籍,全体埃塞俄比亚人均有权改变其国籍。在这方面,政府制定了多项规则和法规。此外,政府还制定了多项措施来保证女童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以及提高女童持续学习的比例。在就业方面,联邦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启动了旨在优先提拔妇女的改革,并且为产假制定了特殊规定,《宪法》对这个问题也做了相关规定。1997年,埃塞俄比亚制定了一项方案,旨在改善妇女的卫生保健。《宪法》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政府还制定了多项旨在帮助妇女获得更多资源的战略。此外,同非政府组织和发展伙伴合作建立了多个小额融资机构。《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男女平等;没有任何法律限制妇女签订合同的能力。

7. 主席指出,从2000年开始生效的公约《任择议定书》是切实提高《公约》规定有效性的重要文件。因此,她希望进一步了解埃塞俄比亚批准《任择议定书》的程序和计划。此外,她还指出,委员会本届会议的议程项目包括审议《公约》第二十第一款的拟议修正案,她请代表团向委员会通报其关于批准这一修正案的意向。

8. Schöpp-Schilling女士注意到埃塞俄比亚的报告缺乏数据,她询问埃塞俄比亚中央统计局是否授权开展按性别分列的调查,以及埃塞俄比亚政府计划如何获得更多的数据。她指出,她对新的《家庭法》表示欢迎,但是,据她所知,在九个地方政府中,有六个政府继续执行以前的法律,她想知道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新的法律得到贯彻执行。此外,她还想知道,是谁负责监督纠正歧视政策的成效,她询问,埃塞俄比亚能否为其计划的《刑法》修订工作提供一个时间表。

9. Gabr女士表示,委员会了解埃塞俄比亚在执行《公约》的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但是,埃塞俄比亚必须表现出执行《公约》的政治意愿。她想知道,是哪些组织帮助埃塞俄比亚起草报告草案,是否有民间社会的参与。埃塞俄比亚介绍了旨在推动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各项措施,但是,委员会希望了解关于这些措施的筹资和战略基础方面的更多信息。埃塞俄比亚没有遵循起草报告的指导原则,委员会希望其在起草今后的报告时能够遵循相关的指导原则,特别是由于该国有许多人权问题和妇女权利问题专家。

10. Kahn女士指出,埃塞俄比亚执行《公约》的机制包括国家妇女政策和妇女事务办公室,埃塞俄比亚的报告描述了妇女事务办公室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良好合作。但是,报告同时也指出,妇女的经济状况与以前相比并没有改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可以看出,众多领域取得的进展微乎其微,这其中包括减少贫困、学校教育和卫生。她想知道,是否有办法产生按性别分列的数据,以及埃塞俄比亚代表团能否提供关于妇女机构预算资源方面的更多信息。此外,她还想知道,执法部门和其他机构是否已经意识到《公约》的法律地位。

11. Gnancadja女士指出,她希望进一步了解关于促进女进步的国家机制,特别是有害传统习俗国家委员会为消除这些习俗而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此外,关于国家委员会和妇女事务办公室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澄清。

12. Saiga女士要求就妇女资源中心、国家妇女进步委员会和妇女事务办公室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释说明。她注意到定期报告在《刑法》的修订问题上存在矛盾之处,她希望了解旨在让《刑法》更加关注妇女利益的修订工作的当前进展情况,以及埃塞俄比亚政府是否已经为实施修订后的法律制定了时间框架。负责儿童和妇女事务的监察员办公室就2002年7月以来的进展情况提供一份最新进展报告,将会有所帮助。此外,了解《刑法》如何处置有害传统习俗,也将是有益的

13. Shin女士在提及第条时询问埃塞俄比亚政府的发展计划在何种程度上注重性别差异和妇女的利益。她询问,妇女的贡献是否已经纳入了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特别是在妇女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农村地区。关于参加培训项目的妇女人数和领导这些培训项目的妇女人数的更多信息,也会有所帮助。她称赞了水资源部下属的妇女事务所进行的研究,这项研究显示,在所调查的122个村庄里,只有两名妇女担任社区水务委员会主席的职务,另外只有五名妇女是社区水务委员会的成员。她希望进一步了解,妇女参加此类委员会是否需要得丈夫的同意,以及为确保妇女参与水资源的管理都做了哪些工作。

14. Melander先生要求更加详细地阐述埃塞俄比亚在利用瑞典等国提供的发展援助的过程中对于性别差异的认识程度。此外,还需要解释地区法律在何种程度上包括了《公约》的内容,以及这些法律是否优先于《公约》。

15. Asfaw女士(埃塞俄比亚)表示,尽管埃塞俄比亚政府尚未批准《任择议定书》或《公约》第二十条的修正案,但是,她对于埃塞俄比亚政府将批准这些文件抱有希望。在基层讨论包括《宪法》在内的各种公共问题的传统早在30年前就在农村地区开始了。她承认报告中缺乏数据,她表示,埃塞俄比亚没有必要数量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来收集相关数据。国家统计局已经开始收集按性别分列的数据,尽管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16. 埃塞俄比亚有六个地区(其中大多是畜牧业地区)尚未批准新的《家庭法》,但人口较多的地区均已批准了这项法律。因此,绝大多数人口都同意这项法律。但是,她承认,要让地区法律符合《宪法》,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17. 埃塞俄比亚政府已经在教育和公务员领域内制定了纠正歧视措施方案。例如,大学入学考试对于男生的要求比对女生更加严格。在公务员考试中,得分同男性相差在3%以内的妇女可以优先于男性候选人被录用。

18. 已经做出将性别问题纳入《刑法》主流的努力。例如,强奸的最低刑期延长为5年,最长刑期延长为20年。此外,有关方面还在考虑对强奸儿童的男子给予更加严厉的惩处。此前,对于强奸的惩处仅限于罚款,比如,赔偿一头骆驼。她强调指出,埃塞俄比亚在修订刑法、保护妇女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移徙工人的接待国,移徙工人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诚然,这些工人经常遭受不公正的待遇。由于在某些接待国没有设立领事馆,这个问题进一步恶化。但是,埃塞俄比亚政府正着手在埃塞俄比亚移徙者的接待立领事馆,以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保护。

19. 尽管进行了12年的立法工作,但妇女权利领域仍然进展甚微,关于个中原因,她说,尽管妇女享有充分的权利参与政治、投票和拥有土地,但是,埃塞俄比亚有着沉重顽固的保守主义传统。此外,在埃塞俄比亚的7 000万人口中,有1 400万人受到旱灾的影响。她向委员会保证,妇女问题是埃塞俄比亚促进农村发展的国家战略以及范围更为广泛的可持续发展与减少贫困方案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0. 要努力确保妇女的权利得到实现,必须改变埃塞俄比亚公民的观念。但是,没有大幅度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埃塞俄比亚的有害文化习俗将不可能发生变化。已经有数十万妇女参加了制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等骇人听闻的习俗以及向妇女宣讲女性权利的群众运动。令人遗憾的是,这方面的进展非常缓慢,其中部分原因是由于妇女自身的观念迟迟没有改变。但是,她相信,在合作伙伴、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的协助下,埃塞俄比亚政府将彻底消除这些有害的习俗。

21. Abasiya女士(埃塞俄比亚)表示,尽管国家层面有着强烈的政治意愿,但是,要从埃塞俄比亚的各个部委收集按性别分列的数据,依然存在很多障碍。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提高人们对于性别问题的认识,埃塞俄比亚政府在10年前才刚刚开始这项工作。尽管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和民间社会一直监督着妇女权利的进展情况,但是埃塞俄比亚缺乏能力、合格的人员以及财政资源。性别问题作为一个涉及到多个领域的问题,已经被纳入国家减少贫困方案。捐助机构同政府合作,资助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问题的工作,国家妇女进步委员会同非政府组织密切合作,在各个层面执行国家的性别政策。关于有害文化习俗的问题,已经建立了有害传统习俗国家委员会来协调各个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以便提高人们对于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行为的认识。此外,修订后的《刑法》也将有助于提高认识。最后,妇女事务办公室将同妇女组织和积极分子合作,确保那些保护妇女的政策和法律得到执行。

22. Asfaw女士(埃塞俄比亚)在提到《公约》第条时指出,埃塞俄比亚政府的发展计划不仅在农村部门关注妇女的利益,而且在工业部门同样关注女性的利益,农村部门发展极其重要,而工业部门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农业生产。为了确保妇女能够参与经济发展,还实行了纠正歧视措施的计划。妇女生产已经纳入了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数。但是,她承认妇女并没有一贯主张其作为生产者的权利。

23. 关于妇女培训问题,正在尽一切努力提高妇女的能力,但是,教育方面巨大的性别差距仍然是一个障碍。过去10年,教育事业加速发展。在农村地区开办了数千所学校,入学的男生和女生人数大幅度增长,尽管男童和女童的入学率之间存在20%的差距没能消除。但是,纠正歧视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女童入学率,另外鼓励家长送女儿入学读书。学校出勤率的提高将有助于增强对妇女权利的尊重和认识。

24. 她对于妇女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参与程度较低感到遗憾,但是,妇女越来越多地参与决策进程这一事实还是让人感到鼓舞的。埃塞俄比亚政府将继续推动这种珍贵资源的决策方面的男女平等。

25. 关于发展援助方面的性别认识程度问题,已经尽一切努力确保将妇女包括在内。但是,在增进畜牧业妇女参与发展项目方面,还需要更大的进展。

26. 尽管妇女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开展工作,提高妇女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妇女受教育的程度越高,越倾向于寻求法律援助。此外,一夫多妻制等传统宗教习俗往往阻碍妇女在法庭上寻求正义。

27. 最后,埃塞俄比亚政府积极致力于改变人们对于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态度,这是一种延续了数百年的习俗,其根源既非基督教,也非伊斯兰教,而是法老时代的风俗。关于这种习俗的缘起,有若干种说法。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畜牧业地区的妇女本身就支持这种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做法。这种习俗的执行者本身也是妇女。她曾在定居点居住了数月,得以观察到对于这种习俗的传统观念是何等根深蒂固。因此,为了根除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习俗,埃塞俄比亚政府所做的努力旨在改变人们的观念,特别是妇女的观念。教育是伟大的解放者,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惟一出路。

28. Šimonovic女士指出,在地区法律习俗埃塞俄比亚根据《公约》所承担的义务之间仍然存在矛盾冲突,个人只有在当地法庭上对这些法律和习俗提出质疑,才能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她询问,埃塞俄比亚政府是否还有其他机制让这些法律和习俗符合《宪法》和《公约》。关于新的监察员办公室,她询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中是否有人被指定专职负责妇女事务。

29. Morvai女士对于埃塞俄比亚的贫困程度表示惊诧,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为此蒙羞,她询问,埃塞俄比亚在减少贫困和提高妇女地位方面得到了发达国家提供的多少援助。此外,她还询问,这些资金的规划和分配在何种程度上由妇女决定并向妇女通报相关信息。她希望深入了解妇女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规模及预算情况,以及办公室同各个部委下属的妇女事务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情况。此外,她还希望了解埃塞俄比亚国家妇女政策,特别是这项政策的制定时间、更新时间、时间框架、接受监督的情况,以及这项政策同国家减少贫困战略之间的关系。关于贫困程度、贫困对于妇女的影响、贫困的严重程度与趋势以及埃塞俄比亚政府减少贫困计划的事例和数据都将受到欢迎。最后,她询问埃塞俄比亚国内非政府组织的数量,特别是致力于妇女问题的非政府组织的数量。

30. Flinterman先生询问埃塞俄比亚政府体制对于该国遵守根据《公约》承担的义务所造成的影响。在教育、土地权和就业等《公约》涉及的领域内,联邦政府与地区政府的权力是如何划分的?联邦政府可以利用哪些手段来鼓励地区政府遵守《公约》,对于不遵守《公约》的行为可以采取哪些制裁措施?最后,他询问,埃塞俄比亚是否设立了国家人权委员会,如果有的话,该委员会得到的授权是否包括《公约》所规定的权利,地区层面是否设立了类似的委员会。

31. Kwaku女士询问,埃塞俄比亚在起草报告的过程中再次违背了委员会的指导原则,对此能给出解释,埃塞俄比亚政府在遵循这些指导原则方面是否需要帮助。是否有非政府组织参与了报告的起草工作?她希望深入了旨在根除残害妇女的有害传统习俗的国家政策的操作方式、成果以及时间框架。

32. Tavares da Silva女士指出,报告过分注重描述,意向丰富,但评估和分析不足。她希望进一步了解国家妇女进步委员会的有关情况以及该委员会同妇女事务办公室的区别。在论述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时,报告提到了艾滋病毒/艾滋病和有害传统习俗,但没有涉及其他形式的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比如家庭暴力和对女童的性骚扰。在提及埃塞俄比亚政府针对委员会就此前的报告提出的问题所做的反应时,她询问,修订后的刑法草案对于绑架和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受到了哪些限制,特别是,被控强奸或绑架的男子是否可以通过婚姻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33. Manalo女士指出,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看来仍然是埃塞俄比亚的一个问题;她询问,政府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或方案来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否有意通过具体的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此外,她还询问,关于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否有分析性研究,而非描述性调查,以及埃塞俄比亚政府是否为开展此类研究寻求国际援助。移徙工人的问题比较复杂,接待国和始发国对此都负有责任。特别是,始发国应在移徙工人出发之前向其提供培训,并就某些国家的情况提供咨询信息。联合国《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现已生效,在这个问题上应参照该公约执行。最后,她询问,将性别观点纳入农村男女主流问题是否已经成为新的国家行动方案的部分内容。

34. FerrerGómez女士希望进一步了解消除有害传统习俗的各项措施,这些有害传统习俗在埃塞俄比亚有着漫长的历史。此外,她还询问,性别问题是否已经纳入教育工作者和新闻记者的培训,以及为消除陈腐观念都采取了哪些措施,特别是在畜牧业地区。埃塞俄比亚政府在回答委员会就促进妇女进步的国家机制提出的问题时曾提到对于国家机制的“管辖权”问题的关注,就此,她询问“管辖权”的具体含义。此外,她还希望了解,报告中提及的修订法律和执行新法的困难是否是由于遭遇到社区或权力部门的抵制。

35. Patten女士对于埃塞俄比亚修订《家庭法》和《刑法》、强调保护妇女的权利表示欢迎。她询问,埃塞俄比亚政府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帮助人们、特别是妇女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在这方面是否有专门针对贫困的农村妇女的方案?她希望了解司法部门和警察部门的妇女情况。有多少名女法官?报告指出,由于传统观念、缺乏教育和宗教顾虑,妇女通常不会选择诉诸法律来纠正某些问题,特别是涉及到传统习俗问题;她询问,出现这个问题,是否都是因为妇女对于法庭求告无门,因而确实别无选择。在这个问题上,她询问,是否有妇女法律援助方案,或是否有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非政府组织。

36. Abasiya女士(埃塞俄比亚)表示,地区法律可以不同于联邦法律,但是不得违背《宪法》。妇女事务办公室是一个国家机构,每半年同负责妇女问题的地区机构举行一次会议,以便分析进展,交流经验,发现并弥补法律或政策的不足。此外,妇女事务办公室还同负责性别政策的各个部委的妇女机构保持着工作关系。令人遗憾的是,负责起草报告的机构在2003年收到委员会指导原则的时间较晚,未能将这些指导原则应用于当前的报告;她向委员会保证,今后一定会遵循这些指导原则。非政府组织没有参与当前报告的起草工作,这份报告本应是政府报告。非政府组织有其他的报告渠道。但是,她希望在起草下一份报告时开始更加密切的合作。

37. Asfaw女士(埃塞俄比亚)在回答关于习惯法和《宪法》之间的关系问题时指出,与《宪法》发生冲突的法律均不适用。《宪法》约束的是个人与法庭。由于男性特别偏好老传统,要执行政府签署的各项国际协议,是十分困难的。问题在于,要教育人们尊重国际协定和《宪法》。已经设立了一个监察员办公室,有很多人申请在此工作。人们希望这个办公室也将有助于重点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利。关于埃塞俄比亚妇女是否参与规划国际援助的问题,她表示,权力分享的进展缓慢而稳定:在16名部长中,有一名女部长,另有5名女性担任部长级职务,这与数年前的情况相比已有所改善。议会中共有议员448人,其中,妇女事务委员会的成员已经增至原有的三倍,达到42人。在较低层面和基层,妇女的参与程度更高,达到30%。妇女缺乏大量参与较高层面所需的教育,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妇女团体特别注重教育问题。关于埃塞俄比亚国内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她表示,普遍来讲,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很多,但基层组织的数量相对较少。大多数非政府组织由受过教育、通晓外语的精英群体构成。有很多专注卫生问题的非政府组织,妇女在这些组织中非常活跃。关于非政府组织资金开支的透明度问题,她承认有些组织存在问题,但她认为,存在欺诈行为的非政府组织会因为行动没有成效而逐渐被淘汰。在回答关于埃塞俄比亚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影响地区政府以确保其遵守《公约》的问题时,她表示,《公约》是国家法律,得到各个地区支持的《宪法》要求各个地区遵守国家法律。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家庭生活和习俗方面的问题,妇女需要有信心,教育将带给她们信心。问题是,法庭是由男性主宰的,是支持传统观念的。法官通常和很多男性一样,偏好旧的《民法》,抵制变化。要改变这种思想观念,需要时间,并且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38. 关于执法问题,她指出,目前有大量妇女供职于警察部队,警察部队的成员和法官已经接受了关于人权和妇女权利的培训。她希望受训者吸纳了这些培训的教学内容,但另一方面,她知道,要改变男性的观念、增强妇女的自信,需要经过漫长而持久的斗争。在这个问题上,提高妇女的经济能力或许是一条出路。在提到家庭暴力问题时,她指出,在埃塞俄比亚,乱伦是被禁止的,也是令人憎恶的。如果说允许堕胎的话,也只有在乱伦导致怀孕的情况下才允许。但她认为,人们、特别是男性不愿意探讨配偶强奸的问题。她希望探讨这个话题,特别是在妇女因为害怕丈夫会将艾滋病毒/艾滋病传染给自己而拒绝同丈夫发生关系的情况下。埃塞俄比亚提交给委员会的下一份报告将涉及是否对配偶强奸进行分析的问题

39. 关于国际援助,埃塞俄比亚历来极注重为基层工作争取国际支持。性别问题确实已经被纳入教育范畴。在初等教育阶段就开始对儿童进行公民教育,妇女问题是公民教育的组成部分。新闻记者接受了培训,鼓励妇女成为记者。例如,媒体在防治艾滋病的行动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每一份报纸都开设了艾滋病毒/艾滋病专栏和妇女问题专栏。但是,在这方面还有更多的工作有待完成。以前,由于人们急于从女童的父母手中得到作为嫁妆的土地,女童的结婚年龄定在9岁或10岁。后来,女童的结婚年龄提高到15岁,现在则定为18岁。但是,由于大部分埃塞俄比亚人所在的基层组织不记录出生日期,没有人知道女童的确切年龄。在这个问题上,以家长的声明为准。令人遗憾的是,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迅速蔓延让家长十分担心,致使结婚年龄再次降低;家长们都急于把自己的女儿尽快嫁出去。

40. 在战争期间,土地可以分配给年满12岁的女童,男女对于土地享有平等的权益和控制。男人对于迎娶年幼的女孩不感兴趣,因为她们只能加重家里的粮食负担,带不来任何财产;是法律改变了这种情况。恢复17岁及17岁以上的女性和22岁及22岁以上的男子才能拥有土地的规定,是非常明智的决定。

41. 关于帮助妇女认识到自身权利的政府行动,她指出,最重要的行动是妇女能够组织起来,讨论自己的问题;借助媒体的力量,可以使宣传工作发挥功效。目前已经出台了注重性别差异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方案。正在通过研讨会和专题座谈会的形式,对司法部门和警察部门的成员进行教育,失职者将受到惩罚。埃塞俄比亚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国家,但也启动了民主化进程,这个进程将非常漫长。但是,她认为,埃塞俄比亚已经步入正轨。妇女的伸张正义才刚刚开始。在这方面,埃塞俄比亚女律师协会等妇女团体可以提供援助。但是,目前急需为见习律师提供培训。在这方面,埃塞俄比亚政府已经认识到,能力的匮乏是一个贯穿各个领域的问题,也正因为如此,能力建设是政府的重要战略。

42. Abasiya女士(埃塞俄比亚)规划、执行和监督方面,埃塞俄比亚的性别机制没有能力开展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和预算编制的工作。已经在联邦和地区层面建立了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以便将性别问题纳入部门发展方案的主流。但是,确定管辖权和财政资源却是一个问题。国家妇女委员会由非政府组织和政府机构组成,处理并评估各个领域中涉及到性别问题的各种活动,为性别机制提供技术支持。但是,这个委员会尚不属于政府部门。

43. 关于减贫战略文件和国家政策,她指出,减贫战略文件中的《千年发展目标》包括有性别问题。国家政策支持各个领域的女性平等和增强妇女力量,减贫战略文件将性别问题作为一个跨部门问题包含在内。要执行这项政策,需要改变观念。有害传统习俗不仅包括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还包括很多其他内容。但是,关注的重点是包括早婚、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和强奸在内的十种有害传统习俗。要消除这些有害传统习俗,需要人力资源和财政资源。

第7至9条

44. Belmihoub-Zerdani女士感谢代表团的诚意和埃塞俄比亚这个多种族、多宗教的国家迄今为止已经取得的进展与成绩。埃塞俄比亚已经签署了《公约》,男女共同努力将取得平等斗争的胜利。关于第条,妇女对政治的参与是显著的进展,但这还不够。在政治领域,男女参与程度的巨大差异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长期存在的传统和习俗可能具有破坏作用,因为这些传统和习俗违反人权、平等和《公约》,必须予以根除。为此,或许可以在议会里实施配额制度,帮助妇女有机会当选议员。在这方面,埃塞俄比亚可以利用《公约》中关于暂行特别措施的第条第款。其他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发达国家)已经成功地制定并实施了照顾妇女的配额制度。她指出,妇女希望在国外代表埃塞俄比亚,在联合国机构和非洲组织中,女性都应受到鼓励;她想知道,非洲联盟中有多少名埃塞俄比亚妇女代表,以及有多少名埃塞俄比亚妇女参与了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

45. Coker-Appiah女士想知道,埃塞俄比亚女性在同外国男子结婚后是否有权让子女继承自己的国籍,外国配偶是否可以获得埃塞俄比亚国籍。在埃塞俄比亚同厄立特里亚不久前进行的战争期间,有多名外国配偶被驱逐出境,致使家庭离散。

46. Schöpp-Schilling女士希望就关于妇女运动问题的报告内容和口头发言之间的矛盾之处进行澄清。

47. Asfaw女士(埃塞俄比亚)表示,尽管埃塞俄比亚议会没有实行配额制度,但埃塞俄比亚在教育部门为女性规定不少于30%的配额,特别是在大学教育层面。但是,目前的这一比例是25.3%。这项制度包括了鼓励女性进入大学的支助安排,其中包括将女生的平均积分点要求3.5分降至3分以及提供辅导课程。《宪法》是埃塞俄比亚妇女的斗争成果,她们证明,在一个古老的社会里,妇女可以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并且可以将自己的权利写《宪法》。此外,推翻埃塞俄比亚前法西斯政权的斗争行列里,女性占了30%。如果说妇女能够推翻法西斯政权,那么,她们能够争取并要求自己在议会中的合法位置。通过艰辛的斗争获得的权力更加有效。

48. 关于配额制度的另一个问题是,要求配额席位的总是对基层工作不感兴趣的精英阶层。因此,她认为应该通过纠正歧视的措施,将教育扩展到全国各个角落,以配额制度作为女性进入议会的跳板。她同意妇女必须同男子携手合作,她指出,即便没有任何配额,也仍然有数千名具有民主思想的男子支持妇女,因为他们认识到,没有妇女的参与,就无法取得进步。关于埃塞俄比亚妇女参与国际组织的问题,她指出,提名出任非洲联盟职务的一名埃塞俄比亚妇女候选人尚未选出。目前有四名女大使和包括领事级官员在内的多名女外交官。关于公民权的问题,在国籍问题上,男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埃塞俄比亚公民同外国配偶的子女有权选择父母任意一方的国籍。她不想讨论厄立特里亚问题。

49. Abasiya女士(埃塞俄比亚)在回答关于妇女运动的问题时表示,一些地区建立了群众性的妇女协会,在三个地区开展了蓬勃的运动。但是,这并非国家运动。将在联邦、国家、区域和地区层面开展轰轰烈烈的妇女运动。

50. Asfaw女士(埃塞俄比亚)在解释国家体制时指出,埃塞俄比亚包括九个地区和两个城市,分别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在人口最集中的四个地区,妇女运动蓬勃发展。例如,在拥有350万人口的提格雷地区,40万成年妇女已经组织了起来。在阿姆哈拉地区,也有50万妇女组织了起来。各个地区的情况各不相同。畜牧业人口很难组织,因为他们总在不停地迁移。为了从教育角度解决这一问题,学校、甚至诊所都将随着畜牧业人口而迁移。农民妇女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牧却并非如此

51. Kapalata女士指出,在埃塞俄比亚的五个地区中,童婚问题在其中四个地区都十分普遍。童婚的后果之一就是难产,这会造成瘘病。她想知道,埃塞俄比亚政府是否制定了康复方案来协助未成年母亲解决这个问题,以及是否采取了措施来解决教育中断的问题。在下一份报告中,埃塞俄比亚代表团应介绍旨在协助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女性的具体方案。

52. Achmad女士表示,一定要认识到埃塞俄比亚面临的巨大阻碍,并为目前已经取得的进展和代表团对于妇女事业的坚定支持感到欣慰。她对于现有性别差异的原因和影响研究方面缺乏信息表示关注。假如埃塞俄比亚政府尚未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她想知道,该国政府是否计划开展相关研究。假如埃塞俄比亚政府已经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她想知道,研究结果是否已经应用于各个领域和各个教育层次的教育及课程改革,特别是在师范学院和师范培训机构。公民权教育应该以权利为基础,各个教育机构均应开展公民权教育。她想知道,埃塞俄比亚政府是否考虑过要鼓励女生和妇女参加各个层次的理科和技术课程。提高认识不足以消除性别歧视、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有害传统习俗。对于立法者、执法官员和司法人员的培训至关重要。在这方面,她想知道上述机构有多少名成员已经接受了培训,以及是否已经对九个享有特殊地位的地区和两个城市的立法者进行了培训。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