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届会议

第854次会议简要记录(B室)

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

主席:贾布尔女士(副主席)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厄瓜多尔的第六次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

因西蒙诺维奇女士缺席,副主席贾布尔女士代行主席职务。

上午10时1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厄瓜多尔的第六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ECU/7、CEDAW/C/ECU/Q/7和 Add.1)

1.应主席邀请,厄瓜多尔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Abarca女士(厄瓜多尔)介绍了厄瓜多尔的第六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ECU/7)。她说,厄瓜多尔在报告所述期间之后通过了新《宪法》。代表了在妇女方面所取得进展的新宪法的主要方面包括:承认厄瓜多尔为一个政教分立的法治国家;男女平等;将两性平等观点纳入主流;逐步实现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性权利和生殖权利。《宪法》承认不歧视原则,包括性别认同方面的不歧视原则;并保证妇女和男子在一切选举进程以及国家最高级别决策职位的任命中机会均等。《宪法》还认可了关爱经济,为从事无报酬家务劳动的妇女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并谈及男子有责任共同分担关爱任务。

3.国民议会已采取措施减少非正规就业,并认识到有必要保护和捍卫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及自然权利,这些乃是妇女生活之根本。在从体制上承认土著司法制度的情况下,特别关注土著妇女的权利。

4.卫生、教育和社会保障是国家的责任,同时也是不可私有化的人权。国家对妊娠期间和之后的妇女的健康和生活负责,并制定了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方案。

5.妇女占厄瓜多尔人口的一半左右,其中的66%居住在城市地区,城市地区妇女和男子的比例为103.6:100。23%的家庭中,妇女是家长,其中包括28%的贫困家庭和22%的非贫困家庭。如果一个家庭的最高收入者被视为家长,则32%的贫穷家庭的家长都是妇女。

6.尽管进入劳工市场的妇女人数不断增加,妇女的全球劳动参与率仍低于男子:2005年,51%的妇女就业,而男子为78%。妇女的全国失业率是男子的两倍,在农村地区则高达三倍。妇女比男子花费了更多时间从事无报酬劳动,而且平均劳动时数更长。

7.过去30年来,妇女的预期寿命从52岁提高到了74岁。2006年,产妇死亡率为每10万活产就有55名产妇死亡,土著地区这一数字更高。少女占孕妇总人数的20%。堕胎率估计为20%,但是有大量堕胎和产妇死亡情况都未得以报告。

8.2006年,在所有已报告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案例中,妇女占39%。妇女及其家人所在地派出所收到的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控诉从2003年的4.9万起增至2006年的6.1万起,其中十分之九的控诉由妇女提出。

9.正规教育已实现两性平等,17%的妇女、18%的男子完成了高等教育。在全国范围内,10%的妇女是文盲,其中17%居住在农村地区;每10个土著妇女中有4个是文盲。

10.2004年,地方议会候选人中妇女占41%,但其中仅有23%当选。省议会候选人中妇女占39%,其中仅有15%当选。2007年国民议会选举时,45名妇女当选,占议员总数的35%。

11.2006年,厄瓜多尔31.4万的迁出移民中,妇女占45%,其中78%来自城市地区。社会部门的预算已增至2006年国民生产总值的6.5%。分配给全国妇女委员会的预算高达国家总预算的0.022%。妇女计划、方案和政策的直接开支占国家总预算的4%。

12.厄瓜多尔已批准联合国及美洲体系的多数国际人权文书。报告所述期间,厄瓜多尔实行的是上一版《《宪法》》,其中载有多项关于妇女权利的重要规定,而且国家保证全民不受任何歧视,均可自由、有效地享有人权。

13.近期在刑法领域取得的进展包括改革《刑法典》,纳入了一些新的罪行,如贩运人口、性剥削、使儿童从事色情活动和性旅游。强奸罪的刑罚有所加重,特别加重了对性犯罪的惩罚力度,并调整了强奸罪的定义,以符合《罗马规约》的规定。

14.在民法领域,厄瓜多尔通过了关于暴力侵害妇女和家人、选举、性与爱、免费生育和儿童保育以及劳动保护的立法,还通过了《少年儿童法》。1997年劳动妇女保护法及其2000年修正案规定了对所雇用妇女未达到要求比例的私营雇主的处罚。在高等法院法官和其他官员等职位的员额中,妇女最少应占20%。根据配额法,《宪法》法庭已命令最高选举法庭提供男女姓名间隔排列的选票,用于国民议会的选举。

15.全国妇女委员会成立于1997年10月,旨在推动以性别问题为重点的公共政策。目前,它要向人民、社会运动和公民参与秘书处报告。委员会设立了一个由国家代表和全国妇女组织代表组成的理事会。在新《宪法》框架下,委员会正牵头与妇女组织开展全国讨论,以根据《宪法》规定提出提案。

16.2008年,监察员办公室已成为国家人权、国籍和性别委员会,并正在继续开展保护妇女权利、少数群体和性的多样性等工作。一些部委设立了关于妇女权利的部门或科室,此外,还成立了几个新部委,负责妇女政策。这些政策包括:《2005-2009年平等机会计划》、《全国爱与性教育计划》、《防止和消除学校里的性犯罪国家计划》以及旨在打击绑架、非法贩运移民、对妇女、男童、女童和少年的性剥削、劳动剥削和其他形式剥削、使儿童从事色情活动、以及腐化未成年人等行为的国家计划。此外,还有一些旨在消除性别暴力的政策、涉及性别层面的劳动政策,以及关于健康、性权利和生殖权利的国家政策。除一种被宣布为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商业产品外,紧急避孕已获得许可。《免费生育和儿童照料法》以及《少年儿童法》已获得通过。厄瓜多尔社会保险研究所为投保妇女提供产前、分娩和产后等时期的产科援助,并支付12周的产假补助金。卫生部开展了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垂直传播的行动,为妊娠妇女提供免费检测,并且为母亲携带艾滋病毒的新生儿提供6个月的牛奶。

17.在普遍定期审查机制中,厄瓜多尔致力于解决性的多样性问题,以消除基于性别认同、性取向和艾滋病毒/艾滋病状态的歧视,并促进性别平等。新《宪法》涵盖了上述所有领域。

18.妇女是人类发展资助券计划的主要参与者。该计划涵盖土著妇女和农村妇女及200多万户贫困家庭,并有条件地发放补助,以通过保健和教育保护人力资本。国家于2003年设立了名为Promujeres的信托基金,为生活赤贫的妇女提供资金,使其能够独立并提高其生活质量。

19.随着新《宪法》获得核准,厄瓜多尔面临以下挑战:巩固机构改革;建立国家计划体制和国家发展计划,作为确定国家干预和投资方面的中长期优先事项的工具。选举和司法制度改革、宪法法庭的成立、透明度和社会控制将保证平等和不歧视原则的实施,并确保将两性平等观点纳入所有的国家行动。

20.本国的各种妇女组织应继续支持体制改革进程,以确保遵守新《宪法》第70条的规定。新《宪法》遵从《公约》任务规定,纳入了男女平等原则。《宪法》还规定,全国妇女委员会更名为妇女平等问题理事会。因此,需要就随后即将提交国民议会的平等法草案开展更多工作。应编制预算分配,以制定和执行平等政策。为促进平等而施行政策评估和监测所需的工具尚未准备好。

21.对厄瓜多尔未来的发展而言,妇女参与公共和私人生活及其政治参与都是必不可少的。不断致力于为妇女平等创造条件是国家政策。代表团很乐意听取有助于改善厄瓜多尔妇女状况的建议。

第1至第6条

22.Schöpp-Schilling女士要求提供有关民间社会为本报告提供资料的更多详情。尽管妇女组织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资料,但重要的是,要理解执行《公约》的责任在缔约国。她还问,报告是否经厄瓜多尔内阁批准,因为其中似乎载有多项给国家的建议。

23.她有兴趣了解国民议会通过平等机会法的障碍是什么,以及民法和刑法中是否仍存在歧视性规定。她还想知道,对《公约》第20条第1款修正的审议是否已取得进展。

24.Neubauer女士对许多新法律仍有待制定表示关切,并想知道中央两性平等机制是否拥有必要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她询问是否设立了议会机构来处理妇女人权和两性平等问题;如果有,政府如何与其合作。

25.Gaspard女士询问了落实委员会审查厄瓜多尔以往报告之后提出的建议所使用的程序。国家平等机制是指1997年设立的全国妇女委员会还是新《宪法》中提及的平等理事会,这点尚不明了。了解其在国家政治和行政等级体系中的职责和地位将很有益处。

26.Dairiam女士请求提供更多有关全国妇女委员会地位的信息,并想知道政府打算如何为两性平等观点制度化提供法律授权。除《宪法》保证外,还应该制定其他法律规定,并设立监督机构。了解性别平等法有无为全国妇女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法律授权将很有益处。

27.她询问该机构的政治和等级地位,以及它是否属于国家规划系统。她有兴趣了解,设立了性别平等主流化单位的各种地方机构有无将《公约》用作一种框架,以及立法者和政府部门对平等机会计划的了解程度如何。

28.她问政府是如何为难民妇女和寻求庇护者提供法律保护的。反对暴力行为的充分立法非常重要,然而,在厄瓜多尔,家庭暴力被视为行为失检而不是犯罪,除非情节非常严重。她想知道,是否制定了计划,保护难民妇女不受基于性别的暴力及性剥削与劳动剥削。她询问,有无采取措施,确保难民妇女的权利得以执行,并且帮助她们进入正规的劳工市场。

29.未经记载和登记的难民妇女尤其脆弱。应提供信息,介绍为加强和加快难民身份确认,确保她们可以获得保健服务以及将难民妇女纳入减贫和社会援助方案而采取的任何措施。

30.主席以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发言。她指出,缔约国对采取有利于妇女的特别措施这一想法做出了积极响应。然而,立法措施与措施的实际执行之间仍有差距。她想知道,遇到了哪些困难,以及正在做出什么样的额外努力,以确保措施的执行。厄瓜多尔应做出进一步努力,以提高妇女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促使社会接受妇女扩大了的作用。

31.Schöpp-Schilling女士称赞厄瓜多尔对土著人口文化特殊性的认可。然而,她理解拉丁美洲土著民族的宇宙观,他们认为,男女作用相互平衡,但不是完全平等。由于这种观点与《公约》的平等理念相悖,她想知道全国妇女委员会和厄瓜多尔政府是如何在认可文化特殊性的同时,确保妇女的平等待遇的。

32.Pimentel女士说,本报告没有提供分析统计数据来展示受暴力侵害的妇女利用相关体制机构的程度,也没有法院案例和所做判决数量等方面、有关机构体制效力的数据。她想知道,为何向警察局投诉的家庭暴力事件如此之多,而解决的案例却如此之少。虐待妻子的丈夫们似乎总是得到宽大处理。在家里体罚儿童是合法的,这一事实强化了家庭暴力并非违法这一思想。

33.厄瓜多尔《宪法》关于每个人的权利的规定,包括关于不同性取向的规定,相当新颖。然而,她了解到,女同性恋者有时候会被关在诊所。她询问代表团是否知道这个问题,是否正在采取措施。她还有兴趣了解旨在缩小《宪法》与执行《宪法》所需普通立法间差距的政策。

34.Abarca女士(厄瓜多尔)解释,尽管《1998年宪法》做出了设立全国妇女委员会的规定,但实际上,该委员会已通过自行酌定的总统令设立,这意味着局势有些不稳定。几年前,委员会建议通过一项法律,监管全国妇女委员会的活动并将其制度化。新《宪法》设立了一些全国平等问题理事会,其中之一就是妇女平等问题理事会。它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和监测厄瓜多尔在履行于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人权文书项下所作承诺的情况。理事会还会同相关部委制定了公共政策,致力于将两性平等观点纳入公共政策监测和评估工作的主流。这是厄瓜多尔妇女机制的新型法律框架。建议该机制向国家规划和发展秘书处汇报情况。

35.全国妇女委员会理事会由国家和民间社会数量相等的代表组成。一些政府认为这一事实有碍于民间社会对全国妇女委员会的行动施加直接影响。委员会一直与妇女运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其创新职责有时会产生混淆。新《宪法》为所有平等理事会树立了一个坚定的参与模式,反映了公民参与是社会控制和治理的基本要素。厄瓜多尔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并且正在采取措施将民间社会纳入公共决策的进程。国家规划和发展秘书处负责国家规划系统,并推动公民参与中长期计划的制定。

36.全国妇女委员会是平等问题的中心机制,但是,根据委员会之前的建议,地方政府和各部委也设立了专门方案或科室。全国妇女委员会正在参与执行部门的改革,并致力于制定可以涵盖各部委和政府部门内所有其他机制、部门或机构的男女平等国家制度。这一相互联系的综合系统还应包括地方政府一级建立的办事处和机制。

37.新《宪法》变更了各种国家结构。国会变更为国民议会。以前设立了专门的妇女、儿童、青年和家庭问题议会委员会,依照新《宪法》,这些委员会将存续下去。全国妇女委员会将确保妇女问题专门委员会的存在。

38.在回答有关全国妇女委员会和平等问题理事会的问题时,她指出,新《宪法》第6条过渡性条款规定,全国妇女委员会变更为妇女平等问题理事会。这是同一个机构,但与处理儿童和青少年、残疾人、土著人口和民族、非裔厄瓜多尔人和沿海农民问题的其他5个平等理事会相关联。

39.《宪法》第70条和其他条款载列了政府有关两性平等的任务规定。执行机制应成为新的男女平等立法的一部分。全国妇女委员会应派代表参加各部内阁,以确保各个部门执行两性平等政策。全国妇女委员会和其他所有相关国家机构均参照《公约》,落实妇女权利。平等机会计划也提到了《公约》。

40.全国妇女委员会正在参与一项运动,确保居住在北部边境(大多数难民的居住地)的所有人拥有身份证明文件。该项活动致力于实现完全覆盖。

41.Mera女士(厄瓜多尔)说,作为接收国、过境国和原籍国,厄瓜多尔不得不处理移民问题。国家移民局负责厄瓜多尔的移民政策,并制定了《2007-2010年全国移民人类发展计划》。此外,制定了还针对北部边境地区的特殊发展计划。外交部负责制定、执行、监测和评价国家难民政策,并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合作。全国妇女委员会不断与部委沟通,致力于将性别平等纳入所有领域的主流。上周,各国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开会讨论了厄瓜多尔的性别和移民问题。全国妇女委员会已参与文件编制,并为随后的计划提供了有关两性平等观点的信息。

42.Abarca女士(厄瓜多尔)说,文化是关乎法律和现实间差距的主要因素之一。文化变革需要长期努力,但全国妇女委员会存续期间(执行《1998年宪法》和《2008年宪法》之间的时期),已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

43.厄瓜多尔代表团正在收集确切信息,以答复性取向问题和提供有关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统计数据。

44.在回答有关后续行动和评价情况的问题时,她说,厄瓜多尔拥有各种统计工具,包括综合社会信息体系,其中有关妇女问题的具体章节可被用来监测有关妇女问题的公共政策。全国妇女委员会还制作了一些监测工具,并出版了有关妇女地位问题的专门刊物。

45.司法部负责确保根据《公约》和其他条约收到的结论性意见得以落实。司法部和全国妇女委员会于近期签署了一份合作协定,用于落实上述意见的后续行动。

46.Begum女士指出,报告没有提供关于被贩运妇女、起诉的贩运案件或贩运者处罚情况的数据,尽管对议题和问题清单的答复以及以往的结论性意见已提出了这一问题。她想知道,政府有无依照委员会之前所提建议,对这一主题进行研究或分析。

47.已要求提供信息,介绍可用住房数量以及为人口贩运受害者提供的方案。她有兴趣了解难民、寻求庇护者和移民妇女是否很容易获得住房以及制定了什么类型的教育计划。她问有无制定有关性暴力的教育计划,并将其作为正规学校课程的一部分。她想知道已开展了多少次提高认识活动,是否涵盖全国,新立法草案是否已取得进展。她有兴趣了解为多少受害者和证人提供了保护。

48.她问已起诉的性剥削案件有多少,有多少犯罪人得到了新的处罚。由于厄瓜多尔是目的国,她想知道有无与柬埔寨和哥伦比亚等国签订任何双边协议。已经制定了精妙的方案和计划,但只有将其付诸行动,才能取得成效。

49.Hayashi女士说,本报告没有提供足够的统计数据。她认为,在没有家庭和妇女警察局的地区,警察必须将家庭暴力案件报告给全国性别事务管理局,但是不确定实际上是否这么做了。

50.关于贩运妇女的问题,她认为,很难确定非法活动的统计数据,但政府要求至少提供一些假定数据作为决策依据。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许多报告谈及厄瓜多尔的贩运问题,尤其是有关哥伦比亚人被贩运到该国的问题。报告提供了有关已采取措施的信息,但是她希望更多地了解证人保护方案及检察官和法官培训计划。她问2006年全国妇女委员会提供的培训课程有无改善局面。如果没有重大变化,她想了解其原因。她想知道有无任何制定法律,减轻贩运受害者的举证责任,以帮助起诉犯罪人。

51.Pimentel女士问是否已设立新的平等理事会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制定更多立法。

52.Abarca女士(厄瓜多尔)说,新《宪法》设立的所有平等理事会均已存在。《宪法》赋予它们新的平等理事会名称,并对其职能进行了统一。这些理事会没有执行的职能,因为这是由各部委分别负责的。平等理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公共政策,监测国际公约的遵守情况,采取后续行动并进行评价。各理事会由国家和民间社会数量相等的代表组成,并已设定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的具体条件。《宪法》提及各理事会的主要方面,平等法则将提供更多有关其与国家机构间关系的详细信息。

第7和第8条

53.Neubauer女士说,参与公共生活是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然而报告并未谈及妇女和男子作为政党或决策机构成员参与的情况。报告并未提供资料介绍担任高级管理层和各级公务员的妇女的情况。报告提供资料介绍了妇女参与司法机构的情况,该国显然知道某些司法机构妇女任职人数不足的情况。报告并未谈及工会、商会或专业协会的成员情况。今后的报告中应包含上述信息。

54.她询问,是否查明了妇女任职人数不足的部门中阻碍妇女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因素,如果是,已制定和执行哪些政策来消除这些障碍。她想知道平等机会计划是否包含性别均衡问题以及计划采取哪些附加措施和开展哪些活动。外交部门的情况已得到改善,但依然只有10%的大使是妇女。她问有无制定任何战略,来增加妇女在外交部门中的代表权。

55.Belmihoub-Zerdani女士指出,厄瓜多尔对《公约》没有任何保留意见,它已加入《任择议定书》,并制定新《宪法》,在《宪法》和法律层面上提高妇女地位。然而,尽管在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实际成果并不明显;显然,若不制定特殊政策,促进妇女权益,就无法取得进展。如果妇女权利得到保障,妇女就能够进入劳工市场,并可获取更多资源。她问,人权文书的规定是可以直接适用,还是必须通过国内立法加以实施。

56.她建议厄瓜多尔对《宪法》进行广泛的媒体报道。由于厄瓜多尔已批准《任择议定书》,个人可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执行《公约》。

57.应快速实行配额措施,以确保妇女在议会及包括司法系统和外交系统在内的所有其他部门中任职人数占到50%。如果厄瓜多尔没有必要的资源,则应向在北京郑重承诺为无法向平等机制供资的国家提供帮助的发达国家请求国际援助。

58.Abarca女士(厄瓜多尔)说,关于妇女参与的问题,本届政府有8位女部长。政府任期之初,妇女占部长总数的41%,但在设立了一些新的内阁员额之后,这一比例有所下降。

59.Del Carmen Vivar女士(厄瓜多尔)谈及外交部门时说,外交部最近提出了新的规定,允许双方均为外交人员的配偶在国外工作。过去,配偶一方需申请特别假或辞职。

60.尽管高级别外交部门仍存在不平衡,但过去3年里,低级别部门已实现了两性均等。另外,前两任外交部长都是妇女。

61.Abarca女士(厄瓜多尔)提供了一些补充性统计数据。妇女占国民议会成员的36%。最高选举法院有6名男子和1位妇女。最高法院有26位法官,其中有2位是妇女。全国司法委员会有1位女性成员、6位男性成员,还有2个空缺职位。2007年,妇女在工会决策机构中占据了61个职位,男子则占据了637个。在专业协会中,妇女占据了63个职位,男子223个。新《宪法》规定,将在政党和初级选举中,男子和妇女将共同承担管理责任。这些规定适用于2009年2月的选举。

62.Holguín先生(厄瓜多尔)回答有关《公约》执行情况的问题时说,新《宪法》遵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一旦厄瓜多尔批准了一项条约(如《公约》),那么,与该条约相违背的任何国家法都将自动失效。然而,需要制定国家立法来执行《公约》条款。国际公约由拥有不同法律制度的国家协商制定,因此,很难直接适用。

63.Abarca女士(厄瓜多尔)说,建立国民议会期间,向人民分发了数百万份《宪法》。全国妇女委员会还编制了一些文件来说明妇女的权利。她欢迎为进一步努力宣传《宪法》并使之与《公约》相联系而提出的建议。

64.Belmihoub-Zerdani女士问,各政党有无从国家领取补助金,如果有的话,国家是否可以将该这项

供资与尊重《公约》联系起来。各政党应该在选票中将男女姓名间隔排列,以便有机会实现平等。任何不遵从上述做法的政党将失去补助金。

65.Abarca女士(厄瓜多尔)说,平等机会计划制定了将被纳入选举程序和政党制度的性别政策。除确保符合有关行使妇女政治权利的《宪法》和法律规范外,该计划还规定要宣传和支持国际和国家各级、要求从两性平等角度对选举进程进行监测的各项社会和体制倡议。

66.回答有关歧视性法律的问题有些困难。从前些时期遗留下来的歧视性规定仍然存在,因为依照新《宪法》审查早期立法的进程尚未完成。

67.新《宪法》还载有关于土著人口平等问题的规定。土著司法系统不得侵犯妇女的人权,而且必须接受国际公约和条约的指导。

68.报告已提交给各政府机构:先是外交部,然后是其他部委,其中一些已成立了委员会来审查本报告。

69.新《宪法》包含了有关政党领取补助金的规定。因此,今后,平等原则很可能能得以遵守。之前的选举已经使用了男女间隔名单。

第10至第14条

70.主席以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发言。她说,贫穷会对教育产生负面影响。看到甚至是将最低预算分配给教育部门都非常困难时,她感到非常担忧。她想知道政府正在采取什么行动来解决该问题。报告并未提供有关教育及其不同阶段的清楚的数字,尤其是有关女童教育的数字。她要求提供关于文盲的数字和扫盲的方法,以及有关当前情况特别是土著居民的信息。报告中还缺少有关师资培训的统计数据。

71.关于女童辍学率,她想知道有无制定政策来解

决辍学、少女怀孕和年轻母亲返校难等问题。她问有无采取任何特别措施。

72.Patten女士指出,报告没有清楚地说明妇女的就业状况。应在下次报告中提供这方面数据,因为如果没有这类统计数据,就很难评价措施的效力。

73.由于正规部门的机遇不够,非正规部门不断扩张。她问正在采取什么行动来解决非正规就业中妇女的脆弱处境问题,以及有无制定任何旨在推动妇女进入正规就业的政策。由于私营部门被举报普遍存在歧视现象,她想了解政府正在采取什么措施来执行劳动法和其他平等机会立法。

74.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要么失业要么大材小用。报告已谈及为职业培训服务和公共安置系统最终确定的协定。她问有多少妇女受益于该安置协定,服务的目标群体是哪些人,以及提供什么领域的培训。报告提到了为使公共服务部门雇用更多妇女而开展的积极行动,但并未提供详情。鉴于最高法院法官在实行《配额法》和《就业保护法》方面遇到的困难,她想知道是否已执行特别措施,是否有抵触情绪。

75.她有兴趣了解已采取哪些措施来消除职业隔离和工资差距,并推动妇女平等参与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她问有无负责裁定工资歧视问题的机制,以及是否计划对以女性为主的行业的工资结构进行审查。

76.因以怀孕为由终止雇用而提起的诉讼非常多。采取庭外和解这种方式令人担忧,因为毫无疑问,为了发出强有力的信号,表明政府谴责这类歧视性做法,对雇主提起诉讼会更加有效。鉴于有人举报金融部门和银行业普遍存在歧视,以及为使职业妇女不要怀孕而施加压力,她问有无雇主被起诉。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