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届会议

第770次会议简要记录(A分组)

2007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戴里亚姆女士(报告员)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苏里南的第三次定期报告(续)

西蒙诺维奇女士缺席,报告员戴里亚姆女士主持会议。

下午3时05分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苏里南的第三次定期报告(CEDAW/C/SUR/3;CEDAW/C/SUR/Q/3和CEDAW/C/SUR/Q/3/Add.1)

1.应主席的邀请,苏里南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7至第9条(续)

2.Schöpp-Schilling女士注意到政府显然打算让一位顾问深入参与下一份报告的编写,她想知道该顾问如何接受信息,政府对报告编写有多大控制。

3.Joemmanbaks 先生(苏里南)说,性别问题协调中心向各部委提供信息,各部委再将这些信息转给这位顾问。

第10至第14条

4.Simms女士说,就《公约》第10条而言,内地只有60%的女孩上学;她想知道政府正开展哪些工作,确保内地女生受到良好教育。

5.Flinterman先生说,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报告中的图表显示,在高等教育中,女生超过男生。注意到根据现行法律,各种团体提供性教育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活动违法,他想知道修改这些法律是否有时限。他欢迎鼓励少龄母亲返回学校,但想知道为什么怀孕女孩不能享受同样政策,正在开展哪些工作来支持黑奴后代和土著人社区中的怀孕女生。注意到虽然教育本应免费,却收取少量学费,他问这对女孩家庭的入学有何影响。他要求提供更多资料,说明消除定型观念,特别是课本中的定型观念的努力。注意到非政府组织好像在做大部分提供继续学习的工作,他想知道政府是否有计划,更积极地提供终生学习,这对妇女特别重要。

6.Schöpp-Schilling女士强调,就《公约》第11条而言,统计数据很重要。没有这些数据,便无法看到妇女相对男人的真实情况,而且无法监测歧视。注意到苏里南统计总局显然在2003年被焚毁,她敦促政府寻求双边捐助者或国际机构的援助,重建这个重要机构。她吃惊的是,某些部委,特别是劳工、技术发展和环境部的预算拨款较少,该部在监测和改善妇女就业状况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她要求政府提供按部委分列的预算批款表,说明性别组成部分。

7.注意到苏里南尚未批准符合《公约》的若干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她问,是否将《公约》纳入劳工法更简单。报告指出了保护女工权利领域的一些以往活动。她问,这类活动是否有任何后续行动。注意到设立一个基金为产假提供资金的提议,她问该资金如何筹资。这种计划给小企业造成的负担不是苏里南特有的问题;其他国家实行国家补贴,对小企业予以补偿。

8.Shin女士问,报告所述的各种劳工政策问题研究报告是否有任何后续行动。她要求提供更多资料,说明关于工作场所性骚扰和托儿的立法。注意到苏里南妇女显然回避职业培训方案中的技术课题,她问,妇女完成这种培训后从事什么工作,政府是否打算提供奖励,鼓励妇女进入非传统和技术领域。她还要求提供更多资料,说明向少数族裔妇女提供的培训。

9.Gabr女士指出,就《公约》第12条而言,保健服务数据似有些过时,她要求提供更新的资料。她问,正在做什么工作以增加有医疗保险家庭的数目,并确保苏里南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健康指标。注意到产妇死亡率较高,她问,政府有什么计划来改善状况,特别是在农村。她还要求提供更多资料,说明政府将如何消除那些消极影响生殖健康项目的定型思维。最后,她要求提供更多关于妇女致命疾病,以及女学生营养不良和贫血的资料。

10.Pimentel女士表示关切,报告说,虽然已婚妇女不需要丈夫允许便可以利用保健服务,但计划生育需要伴侣参与。就此而言,她敦促政府研究委员会的一般建议,特别是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第15号建议和关于健康的第24号建议。苏里南关于避孕的立场有问题,因为该议题的教育和信息不合法,即使显然可以获得避孕药具和信息。由于使用安全套是减少艾滋病感染的最佳方式,提供这种工具对于减少艾滋病毒/艾滋病发病率极为重要。艾滋病被列为第二大妇女死因。最后,她感到关切的是,报告中有一句话好像责怪妓女在村庄传播艾滋病。

11.主席作为委员会成员发言。她注意到,报告似暗示,产妇死亡率可能在上升。既然报告还指明保健服务的某些弱点可引起高产妇死亡率,如运输困难和缺乏输血等,她想知道是否有任何计划,来纠正这种状况,保健机构是否对产妇死亡进行保密调查。

12.据报告称,教育水平不高的妇女较少使用避孕药具。她问,采取了什么方案,提高这些妇女的认识和避孕药具使用率;医疗保险是否涵盖避孕。报告没有说明这些情况。

13.她问,是否有关于孕产妇死亡率与不安全堕胎之间关系的数据,这类信息是否是按乡村,土著人或黑奴后代分类。最后,注意到根据表12.4,死于“外部原因”的妇女比例较高,她要求说明这一用语。由于一般理解为事故或暴力,她想知道在报告中是否指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14.Simms女士注意到,农村妇女和居住在内地的妇女得到的服务不够,特别是在教育和保健方面。此外,由于为她们服务的是宗教机构洛比基金会,其统计数据可能被宗教价值观念扭曲。例如,她注意到,有已婚妇女使用避孕药具和绝育的统计数据,但没有未婚妇女的相关数据。她想知道,该基金会是否根本无法接受未婚者也可以有性关系。

15.至于环境和国家资源,她说,政府虽然合法拥有该国的所有矿物和自然资源,但对土著人民负有道义责任。她问,黑奴后代妇女是否参与讨论和谈判社区事宜,以及允许哪些公司前来与政府合作开采资源。

16.Coker-Appiah女士注意到该报告提供了资料,说明为克服农村妇女在上学、医疗保健、水和卫生方面遇到的困难而采取的一些措施,但很少谈到结果。她希望,下一份报告可以补遗。

17.据报告称,内地的保健职责已转交医疗队,但不清楚的是,医疗队是私人组织还是非政府组织,它的服务是否免费。报告还提醒注意保健服务的困难,例如缺少医生和设施。她问,为改善农村保健状况采取了什么步骤。

18.谈到妇女获取土地时,她问,从发起“给妇女土地”运动以来,多少妇女获得了地契。最后,注意到采矿和伐木特许证发给非矿山或森林所在地的本地公司和个人,威胁农村人的生计,她问政府正在做什么工作,确实保障农村人的生计。

19.Joemmanbaks先生(苏里南)说,教育部制定了一项部门教育计划,除其他外,旨在推动性别主流化,消除定型观念。该计划还包含有关少女怀孕的规定,以及帮助少龄母亲恢复学习的措施。这项计划尚未通过,目前正由教师工会审查。

20.尽管《刑法典》有规定,但在实践中,没有人因传播避孕信息而受到惩罚,也没有医生因治疗需要施行堕胎手术而受到惩罚。但是,由于医疗保密规则,很难收集堕胎数据。

21.各级教育的确都收取学费。随着学生的升学,学费增加。凡担负不起学费的家长均可以向国家申请援助。

22.Tobing-Klein女士(苏里南)说,对有关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的种种问题的答复,将在执行千年发展目标范围内提供。针对儿童基金会的一项建议,政府制定了监测各种儿童相关指数的制度。监测结果在统计总局发布的统计年鉴中公布。在儿童基金会、美洲发展银行和荷兰政府的捐助下,政府正在执行政策,改善儿童保健和教育。

23.最后,就有关洛比基金会的评论而言,她说,这不是一个宗教基金会,而是一个与政府密切合作的非政府组织。

24.Landveld先生(苏里南)承认在该国边远地区提供教育服务方面的困难。不过,在报告所述期间,欧洲联盟的微型项目方案为在内地建造数所学校提供了资金,而且政府采用了一系列财政奖励办法,包括提供免房租住宿,为这些学校吸引教员。此外,在Brokopondo建立了第一个综合中心——为边远地区学生提供有宿舍和教室的一站式设施,并为母亲开办了夜校。

25.少女怀孕构成一项主要挑战,特别是在内地。政府正同医疗队基金会结成伙伴关系,开展若干提高认识项目,但应当更细致地研究传统对这一现象的影响,因为在没有其他前景的情况下,完成小学教育的女孩往往被视为成人,可以生儿育女。为了改善产妇健康,一些传统黑奴后代助产士接受了培训,卫生部最近开办了一个为期四年的高等助产班。

26.黑奴后代、其他土著群体和低收入家庭可以获得免费保健服务;卫生部打算在《2006-2011年多年发展计划》框架中引入一般医疗保险方案。向黑奴后代妇女和土著妇女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尽管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来提高使用率。消灭疟疾的努力已见成效:发病率下降了75%。对利用传统医药的兴趣也越来越大。

27.至于土地权利,共和国总统设立了一个委员会,来研究最好的前进方式。该委员会将同一个由土著酋长组成的类似机构进行合作。

28.Joemmanbaks先生(苏里南)说,政府、雇主和工会参与的产假筹资问题三边讨论仍在进行中。虽然国家开办了一些托儿设施,但许多家庭偏爱私人机构,后者的地点一般较好。为了推动妇女就业,新的劳工法草案必须除其他外,规定提供适当的卫生设施。

29.针对Pimentel女士提出的问题,他说,近年来,越来越多妓女在村庄卖淫,从而加剧艾滋病毒/艾滋病蔓延。全面的保健部门改革已经在开展;详情将载于下一次定期报告。

30.Shin女士强调,全面有效地执行《公约》对于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31.Schöpp-Schilling女士补充说,每一个国家都应对发展规划采取人权办法。在这方面,她提请缔约国注意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和德国政府制作的一本小册子,其中特别强调千年发展目标的人权方面。

32.谈到《公约》第11条时,她想知道,男女平等待遇法草案是否适用于私营部门。她还问,政府是否了解各种族裔群体对工作场所妇女的态度。

33.Pimentel女士指出,卖淫现象本身,而不是个别妓女,是艾滋病毒/艾滋病在村庄蔓延的原因。她还提请注意,报告说尚未实行避孕药具政府补贴与代表团成员的评论明显矛盾。

34.最后,在强调产妇死亡率与堕胎之间的关系时,她说,她想知道政府怎么能肯定所有堕胎都是在医院里实施的,因为非法堕胎的性质就是秘密的。这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

35.Simms女士确认缔约国为确保尊重所有族裔群体的文化完整性作出的努力,同时说,她对萨拉马卡黑奴后代举行的生育仪式的描述感到不安,特别是因为这些仪式似乎有18岁以下儿童参加。由于苏里南参加了《儿童权利公约》,根据该公约有义务取缔任何侵犯未成年男女孩权利的任何做法。她想知道,政府是否已经采取任何行动来纠正这种状况。

36.Joemmanbaks先生(苏里南)回答Schöpp-Schilling女士有关男女平等待遇法草案的问题。她说,政府正在设立一个社会和经济理事会,使政府、工会和雇主可以讨论也在私营部门适用的问题。

37.他回答主席提问时说,医疗保险尚不包括避孕药具。不过,政府一直在免费提供给医疗队、黑奴后代和边远地区人民,并补贴洛比基金会的供应。最后,他说,尽管普遍认为,进行了一些秘密堕胎,但无法获得有关数据。

38.Landveld先生(苏里南)回答Simms女士关于萨拉马卡黑奴后代生殖行为的问题。他说,政府正试图采用一种综合办法,并使她们了解备选行动方式。

39.Tobing-Klein女士(苏里南)说,将举办一次民间社会论坛,讨论千年发展目标,政府将参与,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

40.主席作为委员会成员发言。她问,政府是否考虑扩大公营部门男女平等待遇法草案,以包括私营部门。关于难以获得秘密堕胎数据,她建议,要求医院和医生提供这种手术的大概估计数。

第15和第16条

41.Coker-Appiah女士问,在分析内政部发布的一份报告内载根据某些国际公约对国家立法的测试结果后,发现哪些法律是歧视性的。她赞扬政府废除《亚裔婚姻法》,但想知道男女孩的适婚年龄为何不都提高到18岁,与《儿童权利公约》保持一致。

42.Saiga女士指出婚姻法的修订未达到委员会或人权委员会的建议要求后问,最低结婚年龄是否是《民法典》或《婚姻法》的一部分,废除该法有哪些实际影响。最后,她想知道,男孩适婚年龄是口头发言解释的17岁,还是报告所述的18岁。

43.Joemmanbaks先生(苏里南)回答Coker-Appiah女士提出的问题。他说,性别立法委员会建议并实现了在某些法律中取消歧视性规定,包括《人事法》因结婚或怀孕而限制妇女担任某些职务,《选举法》迫使选票上已婚妇女使用丈夫的姓,以及《交通法》没有在妇女从事新的工作时报销她们的搬迁费。

44.针对Saiga女士的问题,他说《婚姻法》仅仅修正了《民法典》的规定。此外,《亚裔婚姻法》,其中包括《印度教婚姻法》和《穆斯林婚姻法》,是在1973年通过的,但从未实行过。最后,他说,男孩适婚年龄目前为17岁,但《民法典》的最新修订草案包括了一项建议,将男女孩适婚年龄都提高到18岁。

45.Saiga女士表示希望,《民法典》修订草案将尽快通过。

46.主席说,她感到鼓舞的是,政府认识到有必要将《公约》融入其性别政策,并敦促该代表团努力将《公约》纳入国内法。

下午5时05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