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届会议

第735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6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马纳洛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罗马尼亚的第六次定期报告

上午10时零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罗马尼亚的第六次定期报告(CEDAW/C/ROM/6、CEDAW/C/ROM/Q/6和Add.1)

1.应主席邀请,罗马尼亚代表团的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Mota女士(罗马尼亚)在介绍罗马尼亚的第六次定期报告(CEDAW/C/ROM/6)时说, 1999年至2006年期间,通过了一套综合立法,以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如,第137/2000号紧急法令对各种形式的歧视进行了定义,并规定了在许多领域的平等对待原则,2003年,国家建立了消除歧视行为全国理事会,以对该法令的实施进行监督、对指控的歧视行为进行调查并实施处罚。2002年,通过了关于男女机会均等和待遇平等的第202/2002号法律,2005年,建立了全国男女机会均等机构,该机构负责制定关于两性平等和性别问题主流化的具体政策。

3.关于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第217/2003号法律对保护受害人和起诉逞凶者都进行了规定,并在2004年建立了全国家庭保护机构。在报告期间,还通过了三个关于贩卖人口的重要法律,分别涉及预防、证人和受害者保护问题。

4.宪法、刑法和医疗保健系统的立法框架都经过了修改,以进一步提高妇女权利,为在司法部门中提高对那些权利的认识,国家地方行政研究所已将消除歧视行为的课程纳入到法官和检察官的基础培训中。

5.在报告期间,罗马尼亚政府通过了很多旨在促进性别平等和消除歧视行为的具体政策,其中包括国家男女机会均等战略、国家防止和消除家庭暴力战略及各自相应的行动计划。另外,根据委员会的建议,政府开始收集家庭暴力案件中按性别和年龄分列的统计数据。

6.为了保护贩卖受害人,行政和内务部与非政府组织共同建立了七个援助中心。劳动、社会团结和家庭事务部也通过了一系列的措施,专门通过改善困境中个体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来打击贩卖人口和性剥削行为。在此方面,政府已和其他欧洲国家缔结了许多协议,以对海外罗马尼亚工人的流动进行监管。

7.罗马尼亚已加紧努力消除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并加强妇女对政治和公共生活中的参与。自提交上次报告以来,女性议员的数量已翻了一番,现在共有三位女部长。司法部61.4%的人员是女性。

8.所有的儿童都有权接受十年义务教育,人权观点已经被纳入到教材、课本和课程中。2003年7月,教育和研究部颁布了一项立法,使所有罗马尼亚公民,包括妇女和女孩,都有机会完成小学和中学教育。

9.在罗马尼亚,女性失业率普遍低于男性,而工资差异继续存在是因为女性趋向于选择传统的、工资待遇欠佳的教育和卫生保健部门工作,但这种差异正在缩小。为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发展,政府制定了许多政策和计划,包括国家就业战略及其相关行动计划和国家消除贫困及促进社会融合计划。经修订的劳动法和各种其他立法规定对怀孕雇员和有职业的母亲进行保护。

10.关于卫生保健问题,制定了许多旨在提倡母乳喂养、遏制艾滋病毒/艾滋病和防止性传播疾病的国家战略。另外,卫生部还发起了一个专门针对妇女健康的国家方案,该方案着重于改善生殖健康服务和贫血症治疗的质量和效率。2003年和2004年之间堕胎的数目有明显降低。在国家卫生方案的框架下,为罗姆族提供服务得到了特别强调,因此设置了罗姆族健康监督员,作为罗姆族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联系人。

11.最后,讲到罗姆族妇女的情况时,她说,根据第7/2005号法律设立的国家罗姆族管理机构负责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罗姆人的情况,因此,制定了一个2006-2008年行动计划,并在中央和地方一级积极与全国权利平等机构和全国消除歧视行为理事会合作。另外,罗马尼亚目前是“罗姆人融入社会生活十年”的主席国。

第1至6条

12.Šimonović女士指出报告有点过时,且没有包括足够的性别或种族分列数据。她敦促该缔约国在今后的报告中解决这些不足之处。她还想知道非政府组织是否参与了该报告的编制,在制定2006-2009年国家机会均等战略时是否征求了他们的意见。

13.在对罗马尼亚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做结论意见时,委员会吁请政府将两性平等作为一个优先项目,并制定一项全盘性的和协调一致的政策来实施《公约》和实现男女之间的平等,包括制定一个监测和评估在此方面进展的时间表。缔约国应该指出其所采取的跟进该建议的措施,特别是说明国家机会均等战略是否是以《公约》为基础的。

14.罗马尼亚政府较大地修改并加强了提高妇女地位的法律框架,以纳入相关的欧洲标准。不过,《公约》的范围比那些标准宽泛得多,因此它应该是在妇女权利领域为立法和其他活动提供灵感的主要来源。由于罗马尼亚的法官在裁决时似乎不引用《公约》,她询问是否对司法部和监察员提供了关于《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条款的培训课程。

15.第27/2004号法律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行为。若能知道该法律是否载有符合《公约》第1条定义的歧视定义,及该法律是否适用于自然人和法人所实施的直接或间接歧视行为,她将非常感激。她还想知道监察员是否接到过任何被移交过来的性别歧视案件。

16.谈到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她提请该缔约国注意第19号一般性建议,并询问关于家庭暴力的第217/2003号法律是否包括预防、惩治和保护措施。是否引入了其他措施——如社会和心理援助方案来援助暴力的受害者?在此方面,她还想知道更多有关全国家庭保护机构的作用方面的情况。该缔约国应该指出刑法中是否将婚内强奸定为犯罪。

17.Tavares da Silva女士赞赏罗马尼亚政府在促进妇女进步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根据《公约》第3条要求,缔约国有义务在各个领域采取适当措施来确保妇女的全面发展,她很高兴看到新颁布的机会均等立法已经在扩大罗马尼亚过去在此领域的有限空间方面发挥了作用。

18.关于国家机构,她询问全国机会均等机构是否附属于某个部,是否拥有足够的人力和财政资源。她要求就该机构的任务和职能提供补充信息,并询问该机构的作用是否只是咨询性质,或者说它是否有资格提出立法提案。若能知道全国男女机会均等机构的成员是否是具有决策权的高级官员,她也将非常感激。

19.该报告和对议题和问题列表的答复都没有提供足够信息,介绍缔约国为消除基于性别的陈规定型观念并修正歧视性文化模式所采取的措施。若媒体宣传对妇女的陈规定型观念,媒体是否会受到惩罚?是否在此方面进行了任何提高认识的活动?她特别有兴趣知道是否采取了任何特别措施来消除针对罗姆族妇女的陈规定型观念。

20.她询问国家防止和消除家庭暴力战略是否包含了旨在防止此类暴力、起诉施暴者和保护受害人的综合措施,它是否解决了暴力侵害罗姆族妇女的具体问题。最后,她收到了关于罗马尼亚学校中暴力级别上升的报告,并希望了解有关这一现象方面的更多情况。

21.Mota女士(罗马尼亚)说,该报告是在民间社会(包括积极从事妇女相关问题的非政府组织)的充分参与下编写的。国家男女机会均等行动计划的形成和通过涉及到多次会议,并在这些会议中与民间社会进行了广泛而又富有成果的磋商,她告知委员会,全国男女机会均等委员会是于2005年作为一个部际机构建立起来的,由中央行政当局的所有各部和专门机构、民间社会、工会和雇主组织的代表构成。在地方一级,相应的县级委员会具有相似的构成。在国家委员会和全国机会均等机构之间有着很好的合作,全国机会均等机构的主席也主持全国机会均等委员会的工作。它所取得的显著进展以及全国机会均等委员会的运作所产生的实质成果令罗马尼亚非常满意。

22.关于《公约》在罗马尼亚的实施情况,她说,不仅在国家机会均等战略的框架中监督机会均等领域的进展,而且该战略还将《公约》所提倡的条款和政策纳入了国内立法中。

23.Grosu女士(罗马尼亚)说,以前的国家普查中已经确定罗姆人口有150万。不过,除了罗姆人在劳动力市场和教育系统中所获得的机会的相关数据,关于罗姆群体没有官方的按性别分列的统计数据。在普查时,约有27%的罗姆人有稳定的工作。

24.关于性别陈规定型问题,她说全国罗姆人机构已经根据罗姆人的情况实施了一项战略,着重于教育、健康、平等就业机会和媒体事务等需要采取优先行动的领域。

25.Mota女士(罗马尼亚)说,歧视的定义受关于机会均等的第202/2002号法律及关于预防和制裁一切形式歧视行为的第137/2000号紧急法令管辖。

26.Bunoaica先生(罗马尼亚)说,罗马尼亚国内立法中歧视的定义是与《公约》的条款是完全吻合的。实施任何形式的歧视的个人和机构(包括大众媒体)都要受到惩罚,《公约》也可以在法庭上得到直接援用。根据《宪法》,在起草国内法时要考虑到国际条约的所有条款。在《公约》的实施方面,全国打击歧视行为理事会把有关提高执法机构认识的规定与其政策结合起来,并为司法部实施了各种培训项目。

27.Pastrascu先生(罗马尼亚)在谈到关于婚内强奸的询问时说,《刑法》的广泛改革已经引入了更多针对婚内强奸施暴者的严格条款和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28.Ratcu女士(罗马尼亚)解释说,应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请求,可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收容所和心理辅导,执法人员有义务告知受害人是否能够获得保护、法律援助和财政援助,以及获得保护、法律援助和财政援助的程序。

29.Verman先生(罗马尼亚)说,家庭暴力目前属于劳动、社会团结和家庭部的职责范围,之前属于卫生部的职责范围。根据关于防止和打击家庭暴力的第217/2003号法律设立了由民间社会和政府机构成员及议会代表组成的全国家庭保护机构。该机构制定了防止此类暴力的各种措施,并在确保受害人重返社会和经济独立方面提供了有效的支助和保护。还为培训家庭暴力问题专家发起了一个试行方案,包括医疗人员、社会工作者和执法官员。

30.Preoteasa女士(罗马尼亚)说,大众媒体在上一年报道了许多相关案例,突出说明了学校中的暴力问题。教育和研究部非常重视通过制定特别立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一现象,特别是通过采取防范性措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进行的一项综合研究表明,真正的身体伤害在学校暴力中的比例不到2%,大部分的暴力事件与心理压力或各种形式的恐吓有关。

31.Grosu女士(罗马尼亚)说,没有关于罗姆人家庭暴力的具体数据,虽然家庭暴力超越了种族问题,生活在贫困中的弱势群体在此方面却面临着更大的危险。考虑到这一点,政府在全国打击歧视行为理事会和全国机会均等机构的合作下,就家庭暴力相关问题发起了相应的提高认识运动。

32.Mota女士(罗马尼亚)详细地说明了全国理事会和全国机构的职责,这些在定期报告及其政府对议题和问题列表(CEDAW/C/ROM/Q/6/Add.1)的答复中均有概述,并特别提请注意他们在实施其各自领域内制定的综合战略时所发挥的作用。 

33.Gaspard女士要求提供补充信息,介绍该缔约国在对问题1的答复中所列各部委在编写报告过程中进行磋商的情况。她询问是否在每个部委中都有一个负责歧视妇女问题的协调中心或专门单位来收集和分析按性别分列的数据并确保落实《公约》各项规定。她还有兴趣知道在相关各部委是否实施了性别预算。她询问在罗马尼亚是否存在一个全国人权咨询委员会;如果有,她希望知道其性别构成及它是否有一个主要负责落实《公约》的性别平等股,同一个答复中声称,议会没有收到批准该报告的请求。既然议会有必要参与到《公约》的批准和实施中,最好向议会通报该报告及委员会的各项结论,因为报告和委员会结论可能吁请立法变革。她想知道是否有议会人权委员会,并回忆说,各国议会联盟(罗马尼亚也是会员之一)就议会在推动《公约》中可发挥的作用出版了一个手册。她促请对该手册进行研究和广泛分发。缔约国的报告显示了对《公约》第4(1)条所提及的临时特别措施有所误解;这些措施不能被误解为法律和政治措施。她建议仔细阅读委员会第25号一般性建议。

34.Arocha Domínguez女士对该缔约国的报告中缺少关于陈规定型观念的明确信息感到遗憾。学校教科书显然没什么变动,她对此表示关切,并指出还没有通过任何立法来监管广告和媒体。她强调需要采取措施来提高教师、作家和创作型艺术家对此问题的认识将很有帮助,关于贩运人口和性剥削问题,除了国际机构和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所提供的信息之外,该报告和本次会议也提供了相当数量的信息,但统计数据之间似乎并非前后一致。有必要制定关于国内和国外贩卖女孩和妇女的分列数据。由于出身于不健全的家庭的女性未成年人尤其容易遭受性剥削,她想知道正在采取什么措施来帮助此类家庭。对卖淫现象似乎还存在着包容,其中包括对拉皮条者有罪不罚的现象,而布加勒斯特的卖淫现象出现了激增。她询问了全国防止贩卖人口机构的结构、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情况,并且问其效率如何、为哪个机构负责、多久进行一次报告。

35.Mota女士(罗马尼亚)说,议会两院均设有机会均等委员会,两个委员会的最高领导人均为女性。

36.Preoteasa女士(罗马尼亚)说,自从报告编写完成以来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所有学生课程都作了重大改动,将人权、性别平等和机会均等作为具体的学习科目引入课程。课程必须获得教育和研究部的核可,并对歧视和性别平等问题给予了充分的重视。问题在于学校教科书。教科书也需要教育和研究部的核可,以前评估教科书的人员缺乏培训,因此核可了那些之后被认为对女孩具有歧视性的材料。目前正对教科书和课程进行修订。在国家所有42个县、及地方一级的学校就《公约》所涉问题组织了广泛的教师培训,编写了与贩卖人口问题有关的专门材料。另外,教育和研究部还出版了特别教学材料,以提高八至十年级学生对此问题的认识。

37.Licsandru先生(罗马尼亚)强调,政府对1990年代贩卖人口现象所达到的规模感到非常意外,并将这一问题作为优先考虑事项。政府已经对政策进行了改进,并建立了一个打击贩卖人口的体制和法律框架,其中包括一个边境警察机构。全国有专门处理贩运人口问题的检察官和一个约有56名法官组成的网络。他引述的相关数据表明,2005年被贩卖人口中,妇女占78%,而贩卖人口多发生在国际一级。同年,法院共接到1 600个此类案件,绝大部分案件涉及罗姆族公民。政府正在和专门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对这一现象予以打击,并在适当的时候对受害人予以遣返。他强调,在记录在案的卖淫案件中没有儿童的情况,他还强调,根据第678/2001号法律之规定,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的不予以惩罚,而是将其视为受害者,而那些对其实施剥削以从中牟利的人将受到起诉。事实证明,在民间社会的参与下拟定的政府政策是有效的。自2005年以来,贩运人口受害人总人数中儿童的比例已降至1%,2006年该比率甚至更低。全国保护儿童机构已经为贩卖人口受害人设置了一个专门的收容所,尽可能确保未成年人回到家庭并重返社会。政府与各非政府组织及国际组织合作,定期就贩卖妇女问题进行调查,并在儿童基金会的资助下对其第一个行动计划进行了评估。2005年,建立了全国防止贩卖人口机构;它作为一个协调中心,制定国家标准并协调和监测全国在此领域的所有行动。该机构隶属内务部,并从内务部的预算中获得经费。

38.Schöpp-Schilling女士说,所采取的各种法律和机制建设措施令她印象深刻,但她想知道正在采取什么措施来提高公众认识。罗马尼亚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个其他欧洲国家用40或50年才能建起来的机制。她询问目前学校和大众媒体正在进行什么运动(包括引入了什么新标准)来就相关问题向大众进行宣传。

39.Pimentel 女士要求提供更多信息,介绍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它们参与全国机会均等机构工作的情况、特别是他们对该定期报告的编写所提供的帮助。她承认家庭暴力是个复杂问题,并询问在打击此种暴力时怎样纳入性别观点。她还欢迎提供信息,介绍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中关于采取打击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措施方面的情况。

40.主席以专家身份发言,她说所描述的打击陈规定型观念的措施似乎仅限于教育领域;若有关于校外采取行动的相关信息,她将非常感激。她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介绍全国防止贩卖人口机构的能力和预算方面的情况。废除刑法中关于强奸犯与受害人结婚将会得到赦免的有关条款是个好消息,但这跟婚内强奸没有关系。她询问法律是否载有任何关于婚内强奸的定义并规定了任何惩处措施。

41.Mota女士(罗马尼亚),承认在教育社会方面存在的挑战。全国机会均等机构已同教育和研究部合作开展了提高认识活动;它有一个专门关于此问题的网页,并为此推出了一个视频材料,并在地方和国家一级的电视网络中进行广播。根据与该机构达成的协议,在编写本报告的过程中征求了许多跟妇女权利有关的非政府组织代表的意见。

42.Verman先生(罗马尼亚)说,家庭暴力中95%的受害者是妇女。所有参与打击此类暴力的国家机构(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非政府机构)的确都采取了特别重视妇女问题的性别观点;提供包括收容所在内的援助,目的在于通过解决其物质、情感和医疗需求为妇女服务。在必要时,禁止虐待妻子的丈夫进家门;不过,这样做可能会使有关妇女再次成为受害人。

43.Licsandru先生(罗马尼亚)说,全国防止贩卖人口机构有50个员工。从两个月前才开始工作,还没有自己的经费预算。 

44.Pastrascu先生(罗马尼亚)说,如果强奸的受害人是施暴者的家庭成员,施暴者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由于妻子是家庭的成员之一,故婚内强奸是应该受到惩罚的犯罪行为。

第7条至第9条

45.Tavares da Silva女士指出,该报告提到旨在提高妇女低参政率的措施,但没有对这些措施进行说明。各级政府提高妇女在政治机构中所占比例是一项长期工作。有必要采取临时特别措施。既然妇女在司法部和外交部所占的比例很高,为什么在议会和地方理事会这样的政治机构中情况会不一样?

46.Belmihoub-Zerdani女士说,既然罗马尼亚已经批准了《公约》且对其不再有任何保留,《公约》就具有约束力,就必须适用。政界女性人数少的原因是对政治缺乏意愿,还是因为顽固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女候选人数量达不到30%的政党不应获得补贴,应该受到制裁。

47.Mota女士(罗马尼亚)说,罗马尼亚有许多高素质的女性。不过由于普遍的看法是女性的岗位不是在政界,又加上财政问题,使得妇女的参政受到阻碍。国家行动计划中的一项规定就是为了推动妇女参政。法律规定,地方和中央政府必须支持那些希望进入公共生活和获得决策岗位的妇女,但并没有对违反该项法律的行为规定处罚措施。

48.Schöpp-Schilling女士对这一答复表示了不满,认为对提高妇女参与的态度过于被动。

49.Saiga女士询问政治家和政党是怎样看待妇女参政这一问题的。他们的政治纲领对此问题又是如何陈述的。

50.Mota女士(罗马尼亚)说,政党中的妇女组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们应该在政党的框架内更加努力争取,以提高妇女的参政水平。

第10条

51.Šimonović女士对报告中缺乏关于教育中存在的性别差距现象的数据感到意外。收集数据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收集关于罗姆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数据。50岁以上妇女中文盲率很高。城市和农村妇女之间的文盲率也存在悬殊。女孩的辍学率也很高。罗姆族女孩的处境则格外艰难,他们同时面临着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的威胁。相关政府机构是否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合作?

52.Belmihoub-Zerdani女士询问2005-2015年“罗姆人融入社会生活十年”方案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主要目标是什么,该方案是否存在性别问题。她想知道政府怎样处理罗姆人的语言和文化认同问题,既要避免种族隔离,又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她要求提供有关50岁以上妇女的文盲率的统计数字。

第11条

53.Arocha Domínguez女士询问正在采取什么措施来鼓励妇女加入劳动力市场并提高传统上由妇女从事之岗位的收入。所提供的信息不足以评估第11条的实施情况。关于在劳动力市场上罗姆族妇女、城市和农村妇女的数量,她想知道更多信息。她要求提供关于按性别和区域分列的农业贷款的发放统计数据。妇女特别是罗姆族妇女获得此类贷款的可能性有多大?

第12条

54.Šimonović女士说,若有关于学校中进行的生殖保健教育的更多信息,她将非常感激。孕产妇死亡率虽在减少,却仍然很高。政府在此领域正在采取什么措施?罗姆人被隔离在单独的病房中。她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相关信息,介绍政府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由谁来处理对这一问题的投诉。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