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会议

第387次会议简要记录

1998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汗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出的报告(续)

南非的初步报告

上午10时5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出的报告(续)

南非的初次报告(CEDAW/C/ZAF/1)

1.应主席邀请,Fraser-Moleketi女士(南非)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Fraser-Moleketi女士(南非)说,南非的初次报告(CEDAW/C/ZAF/1)的第一部分反映出前种族隔离政权遗留的不发达现象,这份报告表明,种族、地理位置和性别是造成贫穷的主要因素。南非大约61%的黑人生活在贫穷之中,但白人只有1%生活在贫穷之中。然而,尽管政府面临许多挑战,但增强妇女的能力依然是国家议程上的优先事项。

3.南非于1993年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并于1995年无条件批准了该《公约》。1994至1997年期间,政府着重改变、而不仅仅是改革以往的政策,使南非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变化。在总统办公厅内立即设立了增强妇女能力办公室,以制订增强妇女能力的政策。此外,还设立了一个协调秘书处,为筹备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以及执行会议的后续行动开展了各项活动。开展了范围广泛的协商工作,以便将性别观点纳入社会主流,并审查这一方面的最佳做法。因此,政府执行了一项行动方案,建立了由社会各级机构组成的全国性机构,该机构的工作理论是,转变两性关系是整个改革和重建社会进程的组成部分。报告中关于《公约》第2和第3条的部分阐述了这些机构。

4.这个全国性机构的两个重要部门是妇女地位办公室和男女平等委员会,妇女地位办公室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开展工作,以确保将男女平等的宪法目标转换为具体方案,男女平等委员会则重点改变整个社会的态度。1997年1月以来,妇女地位办公室制订了执行自己任务的框架、一份国家政策文件草稿、全国和各省的行动计划、一项全面能力战略、两性问题审计框架草案、编撰两年期妇女地位报告的框架以及全国和各省办公室的业绩指标;查明了跨领域方案的优先事项;启动了各省办公室的能力建设进程。有人对妇女地位办公室的能力和资源提出了合理的关注看法,但是必须指出,妇女地位办公室仅仅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促进男女平等的广大机构网络中的组成部分。

5.南非政府欢迎国际社会检查其消除对妇女歧视的工作,并欢迎选举一名南非妇女参加委员会。由于缺乏许多领域的数据,或者这些数据不可靠,妨碍了初次报告的编写,这是前政权遗留的另一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充分得到解决。为了说明南非在尊重提高妇女地位方面的理想,这份报告着重阐述1994年以来取得的进展。

6.关于《公约》第1条,南非《宪法》保障男女平等,禁止基于性别、怀孕或婚姻状况的歧视。它还规定,应该将南非所缔结国际协定的自动执行条款视为法律,在解释国家立法时,法院必须采用与国际法、包括《公约》相符的解释。此外,目前还在起草反歧视立法,南非也签署了关于男女平等的若干其他国际文书。《宪法》的条款已经广泛公布,不久将开展关于两性平等和《公约》的宣传运动。

7.关于第2和第3条,南非甚至在1994年选举之前已经开始废止歧视性法律,并通过了关于家庭暴力和监护的法律。但是,行政方面的问题仍然阻碍《赡养费法》等若干立法的执行。新的立法已经通过,并且正计划开展行政改革,以改变这种情况。全国增进男女平等机构审查了所有现行立法和拟议的立法,以确保立法对性别问题有敏感的认识。妇女地位办公室计划开展一项性别审计,收集基线数据,指导政府部门将两性问题纳入主流。它还将监测与性别问题有关的政策、方案、培训、研究和部门间行动所取得的进展。大多数政府部门仅收集与内部事务相关的按性别和种族分列的数据。将性别观点纳入预算编制的新举措就是为了纠正这一不足之处。

8.关于第4条,《宪法》允许采取特别措施纠正不平衡现象。新的就业立法和政府一般政策中都列入了这种措施。例如,多数派政党——非洲人国民大会——在1994年选举期间就采用了定额制度,规定该党当选的代表中至少应有30%是妇女。此外,政府许多部门制定了征聘妇女的内部指标。前政权留下的公务人员效率低下,具有歧视性,而且按种族和男女分编,提高其效率和可信度是一项重大挑战。新《宪法》规定,公务人员的组成情况应广泛代表南非社会,根据这项规定,制定了公务人员种族和男女平等的新指标。目前已经产生了积极的变化;例如,在全国和各省农业部门等早先男子占压倒多数的地方,妇女正在开始担任更多的决策职位。

9.关于第5条,南非这个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社会中对妇女有无数陈规定型的看法。《宪法》是消除这种陈规定型看法的重要工具,因为它将平等置于文化和传统之上。妇女地位办公室通过其各省办公室执行了一项方案,提高省一级政治领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敏感性。男女平等委员会开展了评价工作,就习俗、惯例和法律、包括土著人法律向议会提出了建议。它在媒体中发起了关于性别问题的宣传运动,并且成功地向拒绝广播妇女意见的一个穆斯林电台提出了异议。在教育领域,全国课程编制委员会于1998年启用了一套新的课程,其中包括消除教育领域男女角色定型观念的措施。

10.在广播领域,公立的南非广播公司执行了一项关于妇女的政策,其中包括必须避免男女角色定型观念和性别歧视语言的准则。虽然大多数印刷媒体为独立拥有,并且自我管理,但是,新设立的新闻监察员办公室收到了对媒体描述妇女方面的不满意见。最后,1996年《电影和出版物法》禁止展示、发行或做广告宣传侮辱妇女或儿童的材料。

11.关于第6条,她援引了1957年《性罪行法》的条款,但指出目前没有明确的立法管制跨越南非国境的性旅游或贩卖妇女的行为。人们对卖淫发表了各种不同的观点,宪法法院对《性罪行法》条款提出的质疑还在讨论之中。最近的报告表明,对儿童的性虐待现象、包括强奸、鸡奸和乱伦行为不断增加,令人感到不安。为打击这种性剥削行为而采取的行动之一是在福利局之下设立一个跨领域工作队。

12.妇女对南非的政治和公共生活作出了重大贡献。她们参加制宪会议就确保了《宪法》中含有关于男女平等、平权行动和社会经济权利的具体条款,她们的游说活动对《选择终止妊娠法》和《电影和出版物法》获得通过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力。令人遗憾的是,司法部门没有出现了许多妇女担任高级职务的现象,担任高级职位的妇女人数很少。

13.关于第8和第9段,报告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主要由妇女组成的代表团参加高级别国际和区域活动的情况以及种族隔离时代的入境法和人员流入管制条例的影响。南非除了已经加入若干关于难民地位的国际文书之外,还制定了关于移民的立法和难民政策。

14.关于第10条,她说,政府正在努力消除以前种族隔离的教育制度。大约20%的非洲妇女没有受过任何正规教育,未受过正规教育的非洲男子为14%。在决策一级已经采取立法措施和决定,以改善基础设施、入学、妇女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幼儿发展。她强调了为管理推广国家供资的奖学金或贷款计划而设立的南非高等教育基金。

15.关于第11条,报告提供了截至1995年11月在业人口、就业率和就业形式的性别层面的基线数据。在南非所有妇女中,只有3%划为管理人员和高级官员,4%是专业人员,受国家聘用为教师和护士的比例较高。

16.她提请注意比较强大的工会运动,她指出,占主导地位的工会联合会“南非工会大会”在最近1998年的会议上选出第一名女主席。

17.虽然失业率较高,但是,全国创造就业机会方案在设立一年之内就创造了超过288 000个人工月的临时就业机会,13 000多人获得就业机会。政府充分认识到前面的道路还很漫长,它计划与其他经济行动者合作,召开一次总统就业问题高峰会议,由就业市场所有组成部分审查自己在就业方面作出的贡献。

18.1995年《劳工关系法》和1983年《就业基本条件法》分别管制农业、矿业和家务劳动部门以及工作场所的条件。最近,编制了1997年《就业基本条件法》,处理孕妇、授乳妇女和残疾妇女的特别需要问题。

19.此外,贸易和工业部成功地领导了一项举措,主要是通过促进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将妇女纳入经济主流。

20.她说,在获得保健方面,也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保健方面的主要问题涉及营养、肺结核、性传染疾病,艾滋病毒/艾滋病、癌症和免疫接种方面与性别有关的问题。鉴于艾滋病毒/艾滋病对所有部门都产生了严重影响,南非不打算将此单纯作为保健问题来处理。

21.关于第13条,她说南非在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向穷人提供援助是令人关注的重要领域。很大一部分贫穷人口领取社会养恤金收入。农村大约22.4%的收入直接来自社会保障所提供的收入,城市地区这种收入占12.4%。在典型的农村家庭(最多可以有七口人)中,家庭主妇的社会养恤金往往是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

22.跨部门合作是提供实质性儿童支助方案的重要方面。人们还认识到,必须将社会保障和更广泛的发展方案相挂钩,以便为有子女的妇女和穷人创造机会实现自己的潜力,从而促进增强妇女的能力。

23.在其他领域,已采取战略鼓励妇女参加各级体育活动;为艺术项目提供了经费,并且日益重视微额贷款和微额信贷,使妇女能够不必依赖男子中介来获得信贷。

24.超过半数的人口、主要是妇女和儿童生活在贫穷的农村地区,她们没有工作,没有土地,由于对盲流人员的管制、护照法、强迫遣送和一些劳工制度,这种情况进一步加剧。妇女无法获得土地是她们无法脱贫的主要因素。政府已开始执行土地改革中的两性平等政策,其中包括在财产公有制和使用公有土地以及取得国家直接财政援助方面不得有歧视的规定。对“农民”的正式定义作了修正,现已包括原先处于不利地位的农民,包括妇女,审查了农业政策原则,以确保它们对性别问题具有敏感的认识,没有歧视。

25.1998年《邮政法》强调农村地区邮政服务的重要性,现已发起一个电信中心试点项目,这个项目将在边远地区设立数百个此类中心,并且作出了增强妇女能力的明确规定。电信服务还在当地缺少专家的农村地区能够改善保健服务,为学校、诊所、医院、图书馆和社区中心设立了专用电话线,还设立了专用电话线供受虐待妇女使用。由于农村地区的教育和培训机会很少,在各省为子女不到五岁的失业妇女设立了旗舰方案,帮助失业妇女及其年幼子女摆脱贫穷,减少对国家的依赖。

26.虽然《刑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权得到平等保护,虽然男女的法定成年年龄为18岁,但是,《黑人行政法》规定,依照习惯法结婚的妇女永远是未成年人;这种规定将被取缔。过去,由于国家仅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妇女在离婚、监护权、赡养费或家庭暴力等案件中没有资格获得援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设立了一个特别的性别问题基金。题为“2000年司法前景:改革司法国家五年战略”确认妇女的特殊情况和易受伤害性,并制订措施满足她们的需要。

27.南非的婚姻模式反映出国家文化的多样性。公证结婚依据的是罗马-荷兰普通法,但是,习俗婚姻和宗教法婚姻仍然在有限的程度上得到承认。一般说来,公证结婚的妇女比习俗婚姻和宗教法婚姻中的妇女享有更多权力。

28.依照习惯法结婚的妇女除了被认为永远是未成年人之外,还要服从自己的丈夫,丈夫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缔结契约和管理家庭财产。保护妇女的保障措施很少,赡养配偶的规定不明确,人们常常认为一、两头牛或其价值相当的货币就可以作为一名男子为子女提供的终生赡养费。妇女不能直接接受丈夫或父亲的遗产。目前正在审议立法条款改变这种状况。

29.民法规定,男女在婚姻和离婚方面有同样的权利和责任。在监护、探视权和赡养费方面,父母的权利和责任依子女的最高利益确定,而不论父母的结婚形式如何。直到前不久,妇女可以获得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但不一定获得赡养费。宪法法院最近通过了这方面的新法律。这项法律规定了妇女的生殖权,并规定实施这种权利的程序。民法规定,男女在配偶死亡之后享有同等权利;但是,习惯法和宗教法没有规定这种权利。对这种不平等现象将予以处理。

30.《宪法》规定了免于遭受公共或私人来源造成的所有形式暴力的权利以及保持身心健全的权利。防止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依照《维也纳宣言》规定的国家行动计划草案的重要方面。一般刑事和民事立法、包括《家庭暴力法》涵盖了家庭暴力、性暴力、政治迫害和性骚扰等行为。然而,法律体系不能充分处理对妇女的暴力问题;政府已认识到这种暴力是妇女享受新的民主制度成果的最大障碍,应将此作为国家预防犯罪战略的关键要素。种种问题,包括法律、政策、体制和行政框架的不足之处,都必须得到解决,还必须改变态度。最近开展的或即将开展的法律改革包括《刑法修正法》、《刑事诉讼修正法》、《刑事修正法》和最低限度判刑立法。目前还在审议其他法律改革工作,1997年已经执行处理性犯罪受害者的政策准则。

31.有必要改进提供各种服务的方式,也许应采用跨部门的做法。一个审讯前服务项目包括向受害者提供咨询服务以及设立一个保存被告概况的信息系统。其他举措包括建立善待证人的法庭以及向受虐待女孩提供支助服务。

32.现已执行关于性犯罪和法庭以及关于统一的家庭法院概念的试点方案,目前正在采取措施改善服务提供者,包括警察、社会工作者和司法人员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并消除导致对妇女采取暴力行动的态度。还需要建立有效的控诉机制,以便公众能够实施服务标准。全国预防犯罪战略为监测政府各部门和改善其问责制提供了一个框架,虽然政府各部门也有内部监测机制,但并不始终有效。

33.政府决心使立法框架与《公约》的规定保持一次,目前正着重提供各项服务,改善全国各地妇女的生活质量,并通过执行《北京行动纲要》促进两性平等。每年都审查这方面的进展情况;在本年度期间,为委员会审查南非初次报告而开展的准备工作取代了这项审查。

34.主席祝贺南非代表提出了内容翔实、条理明晰的报告。并赞赏地注意到这份报告附有曼德拉总统的送文函。

35.Abaka女士说,值得赞扬的是,妇女地位办公室在政府机构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而且目前正在各省设立妇女地位办公室。在权力下放的政府系统中,尤其需要在基层设立有效的机制。她希望下一次报告列述各省提供的信息。男女平等委员会作为直接对议会负责的独立机构是这方面的典范。她提议,委员会建议除国家一级的机构之外,在非洲区域各国设立相同的机构。她询问国家预算向该委员会提供经费的方式。

36.她欢迎国家统计局设立了一个性别事务股,并希望其他部门也能这样做。

37.Bernard女士赞扬南非积极努力纠正多年来种族隔离制度之下所存在的不公正现象。正如该报告所指出,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提高妇女的地位。必须处理强奸儿童和少女案例较多的问题;她不知道其根源是否在于文化态度。应该赞扬政府以简单易懂和无性别歧视的语言起草了宪法,而且将其翻译成南非使用的所有11种语文,包括盲文;其他国家也可以采用这种做法。

38.1994年新的议会中当选妇女约占四分之一,她对此表示欢迎,但指出,妇女在地方政府一级任职的人数要少得多。令人关注的是,习惯法仍然认为妇女永远是未成年人。政府努力取缔这种法律并改变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和态度,值得称赞。

39.Ferrer女士说,从报告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南非政府决心通过在各级执行性别问题管理系统,将性别方面的考虑纳入所有正式政策和方案。她询问,对该系统如何进行监测。她还要求提供更多资料,介绍国家机构行使的权力及其人员配备和经费情况。她想了解妇女地位办公室是否有权在较低级别、尤其是在各省设立同类办公室,该办公室与国家政府其他机关具有何种关系。

40.主席指出,南非《宪法》明文宣布歧视妇女为犯罪行为,这种做法是绝无仅有的。南非具有一个积极支持的立法构架,它以增强妇女能力的全国性政策为依据。临时性特别措施包括妇女受聘成为公务人员,这种措施反映出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政策。现已设立促进实现男女平等的大多数机构,包括男女平等委员会。但是,国家的实际情况表明还广泛存在歧视现象,因此,采取的措施还没有产生充分效果。她提问,已提供多少预算拨款供全国机制履行职责,在有关办公室中聘用了哪一类人员?是否为工作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开展了充分培训?现已采取的纠正收入分布情况的若干措施可能具有负面影响;主要在无报酬或非正规部门工作的贫穷妇女不能因这种措施而获益。她指出,虽然《宪法》保障妇女的平等地位,但是,还没有起草适当的立法,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起草立法。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案例数量令人深感关切。

41.鉴于在《宪法》和习惯法发生冲突时,《宪法》占优先地位,她提问,对根据习惯法结婚的人员,是

否剥夺了她们公证结婚的利益?在教育方面,重男轻女的传统态度似乎依然十分流行,她不知道政府白皮书列述的措施为何还没有充分产生效力。

42.报告中有许多积极的特点,她特别指出非政府组织努力编写一份手册,宣传《公约》,这个手册已经翻译为各种当地语文。

43.在国家一级提高妇女地位的机构之间似乎缺少协调。尤其在农村地区需要开展严格的监督。

第2条

44.Cartwright女士说,南非在如何建立一个真正民主的制度方面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但是,这份报告没有充分明确说明《宪法》和立法之间的关系。如果她可以推定《民权法典》是《宪法》的组成部分,那么,它关于平等的条款将对法院关于立法的解释产生重大影响。《民权法典》似乎没有对性别歧视作出定义。如果在法律中依照《公约》第一条作出这种定义,妇女就可以根据这项定义对任何领域直接或间接的歧视现象提出控诉。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