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届会议

第798次会议简要记录(A室)

2007年7月26日,星期四,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西姆斯女士(副主席)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洪都拉斯的第四、第五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续)

因西蒙诺维奇女士缺席,副主席西姆斯女士代行主席职务。

下午3时零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洪都拉斯的第四、第五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HON/4-6、CEDAW/C/HON/Q/6和Add.1)

1.应主席邀请,洪都拉斯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10条至第14条

2.Patten女士关切地指出缺乏在非正规部门工作的妇女的信息。全球化和正在中美洲执行的新自由经济政策不仅在正规部门而且在非正规部门创造了就业机会,在非正规部门,妇女遭受工作条件不稳定之苦,并且被排除在社会保障计划之外。她要求了解有关正在执行的政策情况,这些政策的目的是确保保护和改善该部门各类女工的工作条件。她还敦促政府收集资料,以便能够更好地评估局势并设计这方面的有效政策。

3.委员会对已收到的关于在出口加工业工作的妇女遭到骚扰这种令人不安的报告表示关切,在这类行业,妇女必须接受不公平惯例,如妊娠检测、因拒绝周末工作而遭到解雇以及工资低。这种情况在纺织行业尤其糟糕,纺织行业给女工设定了生产目标,意味着过度延长工作时间却得不到加班费,固定薪金为每天4.50美元,这违反了同工同酬原则。出口加工企业在倒闭和重新安置时,显然没有履行其对女工应负的法定义务,而女工因害怕报复而不敢举报违规现象。

4.她还想知道政府是否适当调查了这种情况,采取了什么措施来捍卫权利,劳动监察员查出多少违规行为。最后,她要求了解政府是否考虑修正《洪都拉斯平等机会法》第44条,以反映《劳工组织同酬公约》(第100号公约)以及正在讨论的《公约》第11条第1款(d)项阐述的性质不同但价值相同的工作获取同等报酬的原则。

5.Maiolo女士询问政府正在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加速消除童工现象。

6.Shin女士询问洪都拉斯年轻妇女的优先问题,即少女怀孕、艾滋病和不安全堕胎属于健康问题时,但为什么代表团中没有卫生部的代表。她想知道那些问题是否在内阁会议上提出过,卫生部长的立场是什么。妇女濒临死亡,必须找到一个解决方案。

7.政府的官方政策是由学校开展性教育,但却不允许教师使用性教育指南。罗马天主教会在中美洲颇有影响力,但甚至在教会内部也必须有人对那些问题持更为开放的态度。洪都拉斯严禁堕胎,甚至在强奸和乱伦的情况下以及妊娠威胁到妇女生命时也是如此,后者迫使妇女冒险进行不安全堕胎,妇女也可能因此而死亡。这在过去是犯法的,因此必须努力保持变革势头。

8.Pimental女士询问是否所有学校都提供性教育,是否所有教师都有能力开展性教育,即使是以非正式讨论方式进行性教育。她询问宗教偏见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洪都拉斯宪法》第151条的应用。该条规定,公共教育必须是非教会的并且要以民主原则为基础。

9.Chutikul女士询问2006年2月关于商业性色情剥削的刑法改革是否全面涉及了贩运人口问题,对该问题单独立法是否会更好些。她还询问洪都拉斯是否批准了《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的议定书》(《巴勒莫议定书》)。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公布了如何从人权视角研究贩运人口的各个方面的建议,这些建议连同其他研究成为制定行动计划的起点。

10.Begum女士提到关于洪都拉斯妇女对农业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报告第57页,她询问农业部门的妇女是否在工资、收入、土地保有制度和获取信贷和供应品方面与男子待遇同等。她要求了解妇女使用农业机械的比率,是否制定了基于性别的农业发展方案以提供保健和教育,是否制定了任何计划以通过促进妇女在非传统部门就业及其在决策机构中的参与来赋予农村妇女权力。她询问是否制定了微型贷款计划以帮助农村妇女在经济上独立并建立自己的微型企业;是否已设立任何营销机制以确保妇女作为初级产品生产者获得其应得的利润分成。最后,她还要求了解向农村地区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提供财政和医疗支助情况,了解为本国土著妇女制定的发展计划。

11.主席以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发言,她指出,许多妇女已在教育系统取得了重大进步,甚至打破了无形的障碍。据报告称,一些社区的文盲率极高;黑人和土著社区30%的学龄儿童没有上学,这些社区是全国最贫穷的地方。她敦促政府采取预防性暂行特别措施,纠正对那些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群体造成的历史不法行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部分地区的性别主义和种族主义交叉问题必须得到审查,因为不终止这种不平等现象,就不能实现和平。

12.委员会想知道环境是否得到保护,农村妇女是否在进行中的森林开发中获益并得到公平待遇,森林开发是政府和海外跨国企业正在实施的项目。妇女获得自由和平等权利的情况不容乐观,但是政府对所有公民负有责任,包括黑人和土著社区。

13.Irías女士(洪都拉斯)说,妇女正在对非正规经济做出巨大贡献,但是这些贡献还没有转化为妇女获得更大利益。正在实施一些倡议来改善这种情况。但是,帮佣工人现在有资格领取社会保障津贴;劳动部的体面工作政策正在寻求两性公平,并应对在非正规部门工作的妇女情况;一个微型和小型企业协会、民间社会组织和政府实体组成的机构间委员会正致力于实施支助非正规部门的妇女的项目;一项区域倡议正在审查《自由贸易协定》(《多米尼加共和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和妇女获得微型贷款以及努力改进劳动惯例的情况。因此,现已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推动力,让人们认识到妇女是贡献者而不是洪都拉斯经济的脆弱部门。

14.Estrada女士(洪都拉斯)说,洪都拉斯总统提出的一项倡议是,通过非银行机构,如合作社和储蓄与贷款计划,向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妇女提供贷款,以确保她们得到住房。妇女商业发展组织在全国各地设立了16个分支机构,已向妇女发放了17 000份贷款。在领取贷款之前,妇女得到耕作技巧、商业管理和营销培训以及自尊培训班和市场开发援助。

15.国家妇女问题研究所不断致力于确保平等原则纳入政府所有项目,提高农民组织对妇女做出宝贵贡献的认识。洪都拉斯财产法规现在规定,土地所有权必须以夫妻的名义签发。过去,土地所有权仅以男子名义授予。甚至在近期,世界银行资助的一项审查土地登记情况方案发现,在城市一级,登记员没有一个询问男子是否有配偶,因此所有权依然仅以男子名义签发。

16.实际上,洪都拉斯的歧视和不公平现象还很严重。同样的工作,男农民挣25伦皮拉,而女农民则只挣15伦皮拉,这主要是由于一种已过时的态度,即男子应得到更多的报酬,因为他们需要养家糊口。然而,统计资料显示,男子仅将其46%的收入用于家庭开支,其余的则花在饮酒和其他男性爱好上。另一方面,女工将其收入的95%用来支付家庭开支,仅5%花在个人需要上。农村贷款方案也出现了类似的趋势,70%领取贷款的妇女宁愿挨饿也不会不偿还贷款,而男子往往违约不按期还贷,失去信誉,因为他们将贷款花在喝酒和其他不道德行为上。

17.国家林业部门CODEFOR聘用了一名性别问题专家,并且与国家妇女问题研究所合作,确保在林业开发和环境保护计划中考虑到性别层面。农业部的内部项目,包括与粮农组织合作的消除饥饿的 1 500万美元合办项目纳入了社会性别观点,并且将性别用作项目影响的一个指标。

18.Solis先生(洪都拉斯)作为私营部门代表和洪都拉斯出口加工业协会代表发言。他说,协会赞同委员会关于社会商业责任的观点。洪都拉斯的出口加工部门有员工130 000人,其中69%是妇女。没有政策规定雇员中大多数必须是妇女,但该行业就是这样,因为女户主家庭的妇女需要找工作养活家人。那些公司的工作条件在拉丁美洲是最先进的。其设施包括空调,生产楼层安装了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和卫生机构设定的标准控制的照明设施。为工人们提供了工作所需的所有工具、有补助的自助餐厅、诊所、免费双程交通、职业培训以及其他技能,以提高他们的生产力。

19.他们的工资是本国经济中最高的,平均每年 4 921美元,而其他部门平均为903美元;在中美洲,他们仅次于哥斯达黎加。管理人员接受培训公平合理地对待工人,虐待行为一经报告即得到调查惩处,包括解雇。所有劳动法均得到遵守,国际工会也进行视察以确保各公司符合严格的国际标准。如果发现有违规现象,将会发出警告;如果问题没有得到纠正,公司就会被勒令关闭。协会完全支持这种行动,通过在该行业创造一种合规氛围,这种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工人是本行业最大的资产,工人如果工资少、待遇差,企业就不会繁荣。行业需要更多的工人,并且不鼓励他们辞职,鼓励辞职没有意义,因为行业已为培训他们投了资。他保证该行业将继续与国家妇女问题研究所全面合作,并且将审查局势,以便了解能否进一步改进。

21.Estrada女士(洪都拉斯)确认,国家妇女问题研究所、各妇女组织和行业领导者计划召开一次会议,以审查工人的各项权利。

22.Urbina女士(洪都拉斯)在提到上次会议提出的贩运问题时说,《刑法典》改革提出对商业性色情剥削进行处罚,尤其是各种形式的贩运。贩运已成为一种具体的罪行,不再归类为性犯罪。洪都拉斯是《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缔约国,并且加入了《巴勒莫议定书》,但仍在等待最高法院批准。无论如何,国内立法纳入了其中的条款,并且已将打击贩运的准则用于起草行动计划。需要更新调查贩运案件的方法。贩运者为了更好地设计穿越该国路线所使用的路线图显示,贩运人口所使用的路线与走私武器和毒品相同。委员会可以通过在其结论性意见中建议对该领域进行更多研究来支持这些行动。

23.Estrada女士(洪都拉斯)说,她同样对早孕现象表示关切,并且对幼儿通过该国电视和其他媒体接触到大量的性形象表示谴责。她承认有关性教育的各种争议具有宗教因素,有时这种因素会导致双重标准的产生。尽管洪都拉斯是一个政教分立国家,《宪法》规定宗教与国家分离,但宗教仍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近期的争议就是因宗教团体不反对性教育本身但反对已发行的内容明确的教师手册而引起的。

24.国家妇女问题研究所正致力于建立一种理解,即准确信息对于妇女和女童的健康是至关重要的,这种信息实际上也有助于对她们进行保护。在争议期间,国家妇女问题研究所与教育部和各妇女组织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计划制定反战略,这导致一个议会委员会的建立。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法律规定了艾滋病教育,并授予教育部对上述方案的管辖权,从而确定立法部门不得干预执法部门工作的领域。关于堕胎,她强调要预防意外怀孕以便挽救生命。

25.Pimentel女士询问是否已采取措施保护男女同性恋者的权利和言论自由。委员会还想更多地了解消除14岁以下儿童佣工和保护其上学权利的政策内容。关于堕胎,在有些情况下仅有预防是不够的,例如强奸和乱伦或危及母亲生命的情况。她仍无法理解,为何胎儿的生命比母亲的生命更重要。

26.Neubauer女士说,下次报告应提供性别作为一个教育因素方面的统计数字。她还希望了解培训教师掌握社会性别观点和人权知识的工作情况。

27.Patten女士再次询问政府是否计划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的建议修正《平等机会法》以纳入“同等价值”一词。她依然对出口加工业的工作条件和虐待事件报告表示关切。该行业对国民经济有好处而且增加了妇女就业,但其利润却是以妇女的廉价劳动和否定妇女劳动权利为代价的。她再次询问劳动监察员是否有权力、资金充足、远离腐败。

28.Estrada女士(洪都拉斯)说,政府已计划帮助所有少数民族社区,特别是居住在大西洋沿岸的非洲后裔社区,他们分为五个迥然不同的族裔群体。近期的一项总统令指示每个部会为这些群体起草一份援助计划,并且要求各族裔群体本身就援助问题提出看法。

29.Urbina女士(洪都拉斯)说,来自若干部委、最高法院、劳工组织和各个非政府组织的专家组成的工作队正同心协力消除童工现象并修正所有相关法律。例如,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了一份经修订的视为儿童不宜的各类工作清单,国会就这一问题起草了一份议案。最低工作年龄和未成年人劳动条件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任何违规行为均依法受到处罚。然而,尽管有各种法律保护和禁止条例,赤贫依然是造成洪都拉斯童工现象严重的一个原因。

30.政府正在举办各种课程,提高人们对儿童权利和投诉程序的认识。劳动部调查司的实力得到加强;行动计划正在拟定,每个机构确认制止童工现象本机构所需要的资源。关于少女怀孕问题,卫生部在全国各地,主要在城镇地区设立了25个运营良好的诊所,它们能够受理对儿童性虐待的投诉并指导她们抓住教育机会,同时提供产前护理、计划生育信息和心理指导。

31.Estrada女士(洪都拉斯)注意到,法律明确禁止堕胎却不能预防堕胎,洪都拉斯的堕胎比率为每 1 000名妇女中有108人堕胎。无论如何,自1980年代以来,有关堕胎的宪法法律都提到即将出生者享有所有人权,而没有说过生命从受孕开始。总统将考虑人权事务委员会近期关于治疗性流产的建议。

32.她告知委员会洪都拉斯刚刚签署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这将进一步保护全国10 000名残疾人的权利。同样,将按照要求提供关于教育的统计数字。各大学开设了社会性别学课程,但这一概念在一些区域闻所未闻,政府必须努力加以确立。

33.Irías女士(洪都拉斯)说,政府已与公立和私立大学及教育部本身达成协议,将社会性别学纳入课程表,同时与洪都拉斯各省教育主管进行合作。然而,讲授这一课程依然遇到阻力,陈规定型观念顽固不化。尚未对妇女受教育情况与男子受教育情况进行过对比研究;但不可否定的是,许多女童从事家务工作而没有上学。政府开展了提高认识运动,并且正在努力破除教学上的古板禁忌,同时推广包容主题。中小学和大学课程表中的性别歧视内容正在修订,护理和医科学校以及近期在经济学院系中也在消除性别歧视。

34.Estrada女士(洪都拉斯)注意到,法律系也在修订这方面的课程表。

35.Morales女士(洪都拉斯)承认,政府必须改进其对出口加工业工作条件的监督。它正在接受劳工组织消除童工现象国际方案有关这方面的实际援助,下次报告将说明工作条件的改善情况。

第15条和第16条

36.Patten女士询问家事法院是否已在运行,它们是否是先进的、关爱家庭且集中的,妇女是否很容易求助于家事法院和使用法律援助。尚不清楚的是,为什么大多数妇女没有寻求强制行使其对子女的权利,如监护权。她希望政府和法院在对家庭事务做出决定时无论如何都绝对遵守“儿童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同样,她很难理解为什么夫妻权利受《平等机会法》而不是《家庭法典》管辖,她很想知道政府是否正在计划修订《家庭法典》以便缩小与婚姻权利有关的差距。

37.Morales女士(洪都拉斯)说,婚姻权利属于《平等权利法》第2条管辖范围,因为它明确规定了基

本目标: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和实现两性平等。另一方面,《家庭法典》管制其自身的专业领域。家庭暴力法院和家事法院均为依照运作良好的模式以类似方式组织的自治机构。下次定期报告将介绍改动情况。明显需要增加大城市以外的专门法院数量,将近80%的案件都是在这种法院处理的。

38.主席感谢代表团成员坦诚地回答所有问题并且与委员会进行了建设性的对话。她本人非常希望洪都拉斯凭借其长期在该领域遥遥领先的记录,能够步入正轨。

39.Estrada女士(洪都拉斯)向委员会保证代表团成员将利用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支持其促进妇女发展的努力。洪都拉斯在汇编统计数字方面需要技术援助,但是,下次报告将包含委员会期望的所有信息。

下午5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