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四十和第四十一届会议

2007年7月16至20日

与审议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瑞典

会前工作组审查了瑞典的第六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SWE/7)。

宪法、立法和体制框架

1.请提供资料说明在实现两性平等政策各项目标方面的进展情况。这应当包括关于两性平等政策监测机制的信息,以及该政策对妇女享受其人权所起的作用。如报告(第7段)所述,请参考2006年5月16日通过的新法律规定的各项目标,还请详细介绍政府设立公共机构的意图,及其对调查社会不同群体之间两性平等问题的承诺。

2.请参照报告第13和14段所提到的临时报告,详细介绍通过把性别问题纳入政府各部门主流的特别计划实现两性平等各项目标的进展情况。

3.报告(第17至第19段)谈到为传播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信息而开展的各项活动。请详细介绍报告第18段所提到的、即将在2006-2007年期间开展的公共宣传活动。请简要说明在《公约任择议定书》方面是否开展了类似活动。

4.报告谈到为消除对妇女歧视而采取的许多立法措施。请提供进一步资料,介绍遭歧视妇女已向法庭提起诉讼方面的情况、案件裁决情况以及这些裁决的履行情况。还请提供资料,介绍已向平等机会监察员办公室报案的、涉及歧视妇女案件的处理情况,平等机会委员会关于歧视妇女问题的各项裁决,以及《大学生平等待遇法》之下各项案件的裁决情况。

5.请举例说明报告第31段所提到的禁止歧视的例外条款,以及在实践中是如何得到执行。

6.请提供资料,介绍根据《2006-2009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为解决歧视妇女问题所采取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这些措施对促进两性平等的影响。请介绍瑞典人权代表团为解决歧视妇女问题所开展各项活动的情况。

政治参与和决策

7.请提供资料,介绍为报告瑞典重要职位性别分布情况而指定的调查(第166段)所得出的结论;以及乌普萨拉大学提交的关于从歧视角度看瑞典政治的结构缺陷和解决方式的2005年报告(第172段)。

8.请提供详细资料,介绍政府如何根据《公约》第4条第1段,已采取或打算采取的各项措施,包括一切临时特别措施,来增加妇女在国营公司以及民选地方机构等妇女任职人数仍然偏低的其它部门中决策岗位上的任职人数。

9.报告宣称,政府已经指定进行一项调查,以研究“是否可以和如何将私营企业关于董事会性别指标的条款”纳入瑞典法律(第191段)。请提供资料,介绍调查结论及这种指标是否被纳入瑞典法律及其影响。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10.报告介绍了为解决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问题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涉及到警察、瑞典检察机关、法院等其他部门,并且涉及不同形式的暴力行为,如家庭暴力、切割女性生殖器和名誉犯罪等。请提供进一步资料,介绍这些措施的影响,包括关于残疾妇女和移民以及少数民族妇女的措施。请提供一份评估,介绍是否有更多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正在被调查和起诉,以及犯罪者是否受到惩罚,特别是关于报告第83段所提到的各检察机关在2003年所进行分析的结论。

11.请按照委员会在其2001年结论意见中的要求,提供更多数据,介绍在瑞典发生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性质和范围。 请提供资料,介绍通过国家统计部门或定期人口调查等方式,系统收集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数据方面的情况。

12.请提供资料,详细介绍政府为审查向遭受暴力行为的妇女提供社会服务支助情况而指定的调查所得出的调查结论(拟于2006年6月30日之前提交),以及根据这次调查结论采取的行动(第72段)。关于报告第67和第68段所提到的政府支助,请说明提供支助的金额(以本地货币为单位和美元同等价格),并说明其在各组织业务预算中所占的相对份额。另外,请简要说明遭受家庭暴力的移民妇女是否有资格申请独立居住许可。

13.报告声称,政府已责成进行一项调查,以评估《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政府法案》给各公共机构的指示和任务的执行情况,调查结论称“各机构已经完成了部分任务,但其他任务还未完成或未充分完成”(第76段)。针对这些调查结论采取了哪些措施?

14.报告声称,“政府的目标是在某些情况下把禁止令与电子监测结合起来”,并声称“因此,已责成国家警察局调查用于此目的的各种技术解决方案”(第80段)。请提供资料,详细介绍这次拟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的调查结论。

15.请提供报告第74段所述扩大后新的强奸定义的文本(英文)。

16.请提供更多资料,包括统计信息在内,介绍瑞典境内切割女性生殖器的范围,以及为防止这种做法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的结果,包括报告第105段所提到的、拟于2006年6月30日提交的国家卫生和福利局的调查结论。

卖淫和贩运

17.报告声称,政府正在制定《国家打击贩卖人口行动纲领》(第163段)。请提供资料,介绍该纲领的情况,包括其是否获得通过以及该纲领之下各种活动的情况及其影响。

18.报告谈到“在开展初步调查或刑事案件主审期间必要时”可能为贩卖人口受害人或证人发放限时居留许可(第158段)。贩卖人口的女受害人,特别是那些非法居住在瑞典,以及决定不报案的女受害人,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支助、援助方案和保护?

19.虽然委员会在其2001年结论意见中对规定购买性服务行为属于犯罪的政策表示欢迎,但它对这项政策可能会致使非法卖淫发生率增加表示关切,并鼓励政府对这项政策的影响进行评估,特别是考虑到缺少关于非法卖淫的数据,因为它肯定会对贩卖妇女和女童产生附带影响。 同样,暴力侵害妇女、其原因及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在其2007年2月6日的报告中特别建议,“委托独立调查员对瑞典在卖淫问题上的政策及其对贩卖人口的影响,以及卖淫场所经常发生的其他类型暴力行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 报告声称,“根据国家贩卖人口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年度形势报告,禁止购买性服务阻止了人贩子在瑞典立足,并对贩卖人口起到了阻碍作用”(第153段)。请进一步提供可用资料,详细介绍这项政策尤其对非法卖淫发生率的影响。请简要说明是否对这项政策及其对瑞典境内和境外卖淫和贩卖人口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调查。

定型观念和教育

20.报告谈到涉及“公共领域性别化和媒体的作用”(第126至第132段)的许多项目。请简要说明是否对这些项目的影响进行过评估。请提供资料,介绍于2005年6月结束的FLICKA项目的结果,以及拟议对广告中性别歧视问题进行调查的结果(第127段);以及通过第2005/06:112号关于公共服务广播和电视播放问题政府法案的结果(第132段)。

21.在其2001年结论意见中,委员会建议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消除教育课程中性别定型观念,并始终将提高对两性平等问题的认识和理解纳入师资培训工作之中。 报告谈到为促进教育系统中两性平等开展的多项活动,包括向学校和市政当局提供两性平等方面的参考资料,以及为教师提供两性平等方面的培训课程。请简要说明是否正在开展这些活动,另请提供资料,说明是否对这些活动的影响进行过评估。

22.报告声称,高等教育中学生们的专业选择“仍然与性别有很大关系”,政府的目标是在教育方案中实现性别分布均衡(第228段)。请提供进一步资料,介绍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的措施。还请提供最新数据,说明高级教育机构中男女教授和高级讲师的数量。

就业及工作与家庭生活的调节

23.请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2005年1月报告中所介绍的、关于新型父母支助方式的建议,并按照政府在2006年对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的指示采取了哪些执行措施(第140和第141段)。

24.报告谈到为解决男女之间工资差距问题而采取的许多措施,特别是《平等机会法》中有关条款。报告声称,政府于2006年6月提交了一份平等薪酬行动计划(第286段)。请提供资料,介绍该行动计划的情况,包括它是否获得通过以及如何与其它措施一起为消除对妇女的薪酬歧视提供一种全面的办法。

25.报告声称,政府已指派劳动力市场委员会消除劳动力市场中性别隔离现象(第261段)。请提供资料,介绍劳动力市场委员会的各项活动以及对其影响的评估。

26.报告提到2002年的用时调查,并认识到男女在家务劳动和照顾家庭工作上的分配不平等,妨碍了劳动力市场中的两性平等(第121和第122段)。请详细介绍为实现男女无报酬工作平均分配而制定和采取的措施,这是政府2006年两性平等政策法案中强调的目标之一。

卫生

27.报告谈到国家卫生和福利局的报告,其中简要提到“卫生服务在两性平等方面存在不足”(第310段)。报告声称,“政府打算继续大力传播关于将性别观点纳入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方面的信息”(第312段)。请进一步提供资料,介绍为完成这一目标所采取的行动,以及已查明的不足是否得到解决。

28.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其2005年结论意见中关切地注意到青少年堕胎情况在2002年急剧增长。请提供数据,并解释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何种措施。

少数民族、移民和难民妇女

29.委员会在前一次结论意见中,促请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消除对移民、难民和少数民族妇女的歧视,并鼓励政府更主动地采取措施,防止在社区及全社会歧视移民、难民和少数民族妇女,打击针对这些妇女的暴力行为,提高她们对可以利用社会服务和法律补救措施的认识。 同样,人权事务委员会也在其2002年结论意见中关切地注意到有关涉及外裔女童和妇女的切割女性生殖器和“名誉犯罪”的案件。请进一步提供资料,详细介绍为打击这些现象以及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建议所采取的措施。

逼婚和早婚

30.在其2002年4月1日通过的结论意见中,人权事务委员会对承认有居住在瑞典的非瑞典国籍的女童涉及早婚问题表示关注。 报告声称,为了防止逼婚和早婚,已在立法方面做了修改。请提供可用数据,介绍在瑞典发生的逼婚和早婚情况,以及对此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