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四十届和第四十一届会议

2007年7月16日至20日

与审议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沙特阿拉伯

会前工作组审查了沙特阿拉伯初次和第二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SAU/2)。

概要

1.请介绍报告的编写过程,包括是否向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妇女组织征求了意见,哪些政府部门和机构参与了报告的编写工作及其参与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报告是否呈送指定的高级权威机构或由该机构通过。

2.请解释沙特阿拉伯根据伊斯兰律法准则对《公约》提出的一般性保留的具体范围,并说明这种保留对于切实实现《公约》第二条(a)款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影响。

3.报告指出,非沙特籍的妇女占国家人口的很大比例,但报告没有提供关于这些妇女的资料或数据,也没有解释国家人口是否包括种族、宗教或其他少数群体。请提供关于少数民族或其他少数群体或非沙特籍的妇女的资料,包括《公约》所涉领域的统计数据,说明这些妇女是否面临多重歧视以及为消除这些歧视采取了哪些措施。

第一条和第二条

4.报告指出,王室法令批准了《公约》,《公约》条款属于国内法的一部分,可在沙特阿拉伯法院或其他司法或行政机构援引这些条款。请解释根据沙特阿拉伯法律制度,当国内法同国际条约义务发生冲突时,后者是否具有优先。还请介绍援引《公约》条款的法院或其他司法或行政案例,以及这些案例的结果。

5.报告指出,平等和不歧视的普遍原则已经纳入《施政基本法》和规范性规定。请解释《施政基本法》是否明确规定了基于性别的平等和不歧视的普遍原则,并介绍根据《公约》规定的义务,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此项原则充分适用于所有法律领域。请介绍旨在改革或废除歧视妇女的法律条款的法律审查过程。

6.报告概述了妇女可以采用的补救手段。请提供关于妇女利用这些救济手段就性别歧视提出维权要求的统计资料。此外还请说明,是否规定了具体程序或机制负责处理针对性别歧视的维权要求。

7.报告回避了禁止妇女开车的禁令,也没有论及关于妇女着装的通行法则、其法律或其他依据、执行机制以及这些做法是否符合《公约》规定。请详细阐述。

第三条

8.请介绍根据第63号内阁法令建立的专门负责妇女事务的国家高级委员会,以及在政府部委和机构内部建立的为妇女提供服务的妇女权利部门及单位。应说明这些实体的地位、权力、作用、目标、行动以及人力和财政资源情况。是否有妇女在专门负责妇女事务的国家高级委员会中任职,如果有的话,妇女在该委员会中占多大比例?

9.报告没有提及推动两性平等的国家行动计划、《公约》和/或《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的执行情况。请说明是否制订或正在审议此类行动计划。

第四条

10.请说明沙特政府是否考虑根据《公约》第四条第1款以及一般性建议23和25,采用暂行特别措施,例如规定配额或奖励办法,加速实现两性平等,重点是就业、从政、参与公共生活以及司法领域。

第五条

11.报告指出,缔约国正在下大力气改变行为方式,消除歧视做法。报告还指出,习俗和传统是妨碍妇女接受教育和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障碍。但报告没有详细阐述顽固不化的歧视性习俗、传统和定型观念。请概述歧视性观点、做法和习俗的方式及表现形式,及其对于妇女平等造成的影响。还请阐述正在开展哪些行动克服上述障碍,包括采取哪些措施消除支持这些歧视做法的社会观点。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12.报告指出,2004年在13个地区成立了社会保障委员会,隶属社会事务部,委员会成员的任务是研究暴力侵害妇女问题,调查申诉,并向委员会提交报告。请说明在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等暴力侵害妇女的问题上正在收集哪些类型的数据。请说明这些数据在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发生率和发展趋势方面揭示了哪些问题,包括暴力侵害妇女案件的起诉和定罪情况。还请说明妇女在社会保障委员会中的任职比例。

13.请说明是否正在考虑制订制止家庭暴力法,并阐述暴力受害妇女可享有的法律救济手段和医疗卫生及社会服务。

14.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在报告中指出E/CN.4/2003/75/Add.1(第815段),在沙特阿拉伯作为家政工人的外籍妇女多次报告在工作环境中受到虐待,其中包括强迫拘禁、不给予食物、殴打和其他肢体虐待、以及强奸;这些妇女报告说,由于法院采用严格的证据规则,以及她们本人担心遭到报复,她们在向法院要求获得救助方面受到严重阻碍。请说明在以下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制止此类虐待行为并起诉违法者;确保这些妇女获得充足的法律保护并且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诉;为她们提供法律、司法、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以及将这些妇女视为受害人,而不是违法者。

第六条

15.报告指出,沙特阿拉伯已经采取措施制止和打击贩运人口,而且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请说明这些措施,包括打击贩运人口的具体法律的制订或审议情况,为警方、边防卫队和司法人员开展打击贩运专项培训的措施,包括培训妇女从事这些工作,并介绍这些措施的成效。

第七条和第八条

16.报告指出,妇女没有参与沙特阿拉伯的第一届市政选举,但《市政选举法》中的“公民”一词同样涵盖妇女和男子,而且政府官员就妇女参与即将进行的选举一事发表了讲话。请解释是否确保妇女同男子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并保证她们有资格参与各级选举,并说明这些权利的法律依据。还请说明政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保证女性选民和候选人能够充分参与即将举行的选举。

17.报告指出,沙特阿拉伯协商委员会在会议期间向妇女征求意见,而且妇女作为协商委员会代表团的成员,出席了区域及国际议会会议。请说明妇女在协商委员会及其代表团中的参与级别和性质,包括妇女在进入委员会方面是否同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以及政府正在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妇女在协商委员会及其代表团中的参与力度。

18.报告指出,该国为妇女晋升机构领导职位提供机会,包括升至副部长级别。请提供统计资料,说明在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任职,包括担任领导职位的妇女人数。还请说明已经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推动妇女参与司法机构等领域的各级决策工作,包括根据《公约》第四条第1款及委员会一般性建议23和25采取的暂行特别措施。

第九条

19.报告指出,M/54号王室法令(回历1425年10月29日)将由内政部审查,这项法令修正了沙特《国籍法》的若干条款,确认男女平等原则适用于涉及沙特国籍的所有问题。请介绍关于这项法令地位的最新情况,并说明这项法令对于沙特阿拉伯对《公约》第九条第2款的保留将产生哪些影响。

第十条

20.请提供数据和资料说明各级教育情况,以及农村、少数族裔、其他少数群体或非沙特籍妇女及女孩受教育的机会。

21.报告指出,正在对从幼儿园到中学的男女生课程实现性别标准化。请详细说明这项标准化工作及其在各级学校教育中的具体内容。请特别阐述是否正在采取措施消除教材、课程和师资培训中关于男女作用及责任的陈规定型观念,鼓励女孩参与非传统的教育、职业和专业,并向妇女和女孩开放科学技术领域的所有学科。

22.请提供统计数据,说明同男子和男生相比,妇女和女生在大专院校参与各门类学科的情况。

23.报告指出,第651/M号王室法令(回历1422年6月8日)在以下领域扩大了奖学金发放范围:有妇女就职的领域;以及要求从业者具备海外留学资历的工作领域。请说明根据《公约》第十条(d)款,从事各领域或职业的妇女在获得奖学金或海外留学机会方面是否同男子享有同等的机会,并提供按性别和领域或职业分列的统计数据,说明妇女到海外留学的情况和留学奖学金的发放情况。

24.报告指出,妇女文盲率(25.18%)比男子高出一倍多(11.7%)。请阐述已经出台了哪些措施降低妇女文盲率以及这些措施的实施成果如何。

第十一条

25.请介绍女性劳动力参与非正规经济部门的情况,并提供统计数据。还请阐述为非正规经济部门从业妇女提供的各类法律、社会或其他服务及保障,以及为这些妇女增加就业机会和途径的措施。

26.报告指出,《社会保障法》和《保会保险法》同样适用于妇女和男子,妇女、特别是“没有男性赡养”的妇女可获得福利。请说明这些法律是否规定妇女在领取养恤金和其他福利方面同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提供按性别分列的数据,说明根据上述法律提供服务和福利的情况。

27.报告指出,劳动部、工商部和沙特工商理事会负责研究私营部门职业妇女的产假问题。请介绍此项研究的最新进展,说明是否已提出立法提案或采取其他行动,进一步保障私营部门员工可享有产假,并提供统计资料说明公共及私营部门提供产假的普遍程度和员工享受产假的情况。

第十二条

28.请介绍包括移民妇女在内的农村地区、少数族裔或其他少数群体以及非沙特籍妇女和女孩获得保健服务的情况,以及所有妇女的孕产妇死亡率和发病率,包括长期发展趋势,并提供相关数据。

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29.报告指出,沙特政府在2000年实施农村妇女先驱项目,目的是提高农村妇女对于卫生和社会问题的认识,协助她们掌握某些技能。请介绍沙特阿拉伯农村妇女的情况以及这个项目的影响,包括2000年以来农村妇女在以下方面的数据和发展趋势:教育程度、卫生状况、参与正规及非正规劳动部门的情况、获得贷款和金融信贷的情况以及参与国家社会和政治生活的情况。请用数据说明妇女同男子相比在上述领域的参与率。

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

30.报告提到成立“人身关系法院”,负责裁定涉及人身关系的所有事项。请说明这些法院中的女法官比例,并说明妇女在法律权利能力以及向这些法院提起诉讼和参与诉讼方面是否同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还请解释人身法在以下方面对妇女和男子的区别对待:婚姻、离婚、子女监护和抚养、继承、财产所有权、家庭和经济事务决策权、以及选择居所和就业。

31.报告明确指出,“伊斯兰教法是社会法律的立法框架,根据这些法律,妇女有权选择丈夫,而且缔结婚姻须经妇女本人同意”。请解释法院在婚姻、家庭做法和习俗方面的作用,说明出台了哪些措施确保司法机构和法律界了解《公约》内容并遵守沙特阿拉伯根据《公约》承担的义务,包括培训情况。请说明妇女和男子的法定最低结婚年龄,男女法定最低结婚年龄是否相同,是否符合《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法定成年年龄。

《任择议定书》

32.请说明加入《公约任择议定书》的进展情况。还请说明接受对《公约》第二十条第1款的修正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