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届会议

第497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1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贾尔女士(副主席)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哈萨克斯坦的初次报告(续)

因阿巴卡女士不在,副主席阿贾尔女士担任主席。

下午3时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哈萨克斯坦的初次报告(续)(CEDAW/C/KAZ/1)

1.主席的邀请,萨马科瓦女士(哈萨克斯坦)在委员会议桌前就座。

2.萨马科瓦女士(哈萨克斯坦)在回答哈萨克斯坦法庭是否在某一特定案例中运用了《公约》这一问题时说,《宪法》规定哈萨克斯坦批准的国际协定比国家立法有优先权,可直接运用,除非这种行动会涉及拟订新立法。因此,《公约》是本国现行立法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当然只有在国家立法与之完全协调的情况下才能充分执行。因此,目前正在进行改善国家立法基础的工作。这是妇女和家庭全国委员会主要关心的问题之一。到目前为止,《公约》在法庭中只接受过一次考验,即当宪法委员会受理议员关于政府拨款450万美元用于发展妇女企业的法令是否符合《宪法》的上诉时。委员会根据《公约》第4条裁定此举符合《宪法》。

3.关于权利和机会平等法案以及家庭暴力法案,她说,第一个法案原定于2000年通过,但在1999年年底,提案人未能再次入选议会。家庭议会党团成员正在起草一个新的草案,应于2001年通过。将根据委员会的意见,界定“直接”和“间接”歧视这两个术语。家庭暴力法案也定于2001年通过,目前正由司法部和内务部审查。一个由全国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工作组还在起草一个法案。该法案将任命一名监察员捍卫个人权利、促进两性平等。

4.关于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实施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政策概念》、提高妇女地位《国家行动计划》和《哈萨克斯坦2030年战略》的问题,她说,已在《概念》、《哈萨克斯坦2030年》和《北京行动纲要》基础上详细定了《计划》,其中包括12项优先要点和105项具有具体指标和截止日期的全面措施。政府最近收到一份关于实施《计划》情况的报告。报告表明,所有指标均如期达到。

5.由她本人领导的全国委员会由28名成员组成,包括国家科学院第一任女院长和共和国总统夫人。如报告第31段所述,已在阿斯塔纳和阿拉木图两个城镇成立类似的委员会。她还提请注意第32段,其中概述了人权委员会的活动。该两机构彼此间密切合作,并与其他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密切合作。确实,有许多非政府组织与国家委员会合作起草了本国的初次报告。过去一年中,没有向人权委员会提出与工作有关的歧视妇女的申诉。两个机构均监测实施国家立法和国际文书的情况。关于宗教自由,她说,《宪法》第14条,除其他外,禁止基于宗教的歧视。

6.在回答《概念》为什么没有提及两性平等的问题时,她说,正如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以及民主体制和人权办公室1999年进行的研究所证明的,这种平等是哈萨克斯坦立法与政府方案的根本原则。在谈到家庭暴力问题时,她请委员会参看报告以及她口头介绍中的详细资料。已在2000年抓紧关于强奸的法律:双方间达成协议中止诉讼程序不再是合法的,对惩罚的规定也更为严厉。题为“危害公众健康和道德罪”的《刑法》第10 节列举了视为犯罪的不道德行为。其中包括招募人员从事卖淫;建立或维持卖淫或拉客场所;非法散播色情材料或物品或鼓吹残忍和暴力的宣传品;对尸体及其埋葬地施暴以及残害动物。

7.关于危机中心,她说,过去几天来,在Karagande镇开办了第13个这种中心。2000年期间,在Almaty的中心接到了1500个受暴力伤害的妇女的电话,中心向她们提供了心理、法律和必要的医疗援助。《国家行动计划》规定于2005年前在所有区域、于2010年前在所有各县建立危机中心。危机中心是非政府机构,尽管中央和地方政府帮助提供和维持场所并与医疗和执法机构建立联系。

8.关于对《刑法》的修改,她说,已加重对众多罪行的惩处,包括非法堕胎、强奸、性暴力行为、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强行发生性关系、鸡奸、同性恋或其他性行为、以及腐蚀青少年。另一修改是不再对强奸进行非公开诉讼。这类案件若由警察和法庭独立处理,则可望更好地保护妇女。她指出,只有在使用暴力或威胁或受害者出于无奈的情况下鸡奸和同性恋才构成犯罪。

9.至于妇女能否上诉宪法委员会,她说,有权上诉宪法委员会的是总统、参议院院长、议会议长、首相和不足议员总人数1/5的代表们。宪法委员会还审议法官裁定某项法律或规定侵犯某人的宪法权利和自由的案件。公民个人不能向委员会上诉。

10.工作场所的歧视是非法的。觉得受到歧视的人可向法庭申诉。至于雇主支付社会福利问题,现行法律规定雇主应支付有关疾病、工伤事故、职业病的福利以及孕产、产假或陪产福利;雇主还支付22%的社会税,用于教育、保健和社会保护目的。此外规定向全体职工征收10%的养恤金缴款。目前正在拟定一项社会保护计划,允许私人保险以及随之而来的工作和工资的增加。目的在于使国家、雇主和雇员分担重负。这将需要有一整套新的立法。

11.至于为什么妇女的工资低于男子,她说,国家立法严格主张同工同酬。2000年,哈萨克斯坦批准了1951年《国际劳工组织同酬公约(第100号)》。任何报酬差异均由于所担任工作的不同和责任与资格的不同。至于所说的妇女第一个被解雇以及雇主试图不支付她们的福利,她说,妇女在这种情况下可向法庭申诉,而且法庭往往裁决她们胜诉。

12.妇女在司法制度中的代表性高于其他领域。事实上,妇女在律师和法律经理中占绝大多数。法官中,妇女在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工作人员中占38%,在司法董事会主席中占25%。妇女在最高法院行政人员中占56%。

13.全国委员会没有自己的预算。提供的资金只供支付领导委员会的部长秘书处(为总理办公室的一部分)的工资和技术支助。《国家行动计划》规定的提高妇女地位的措施由负责实施措施的各部和各机构资助。但是,委员会从预算外资金中还得到200万美元,用于实施计划中的具体部分。在这方面,她证实委员会的任务是提高妇女地位,具体是实现与男子的真正平等。

14.至于实现这种平等所需的暂行特别措施,她说,妇女比男子提早退休5年,于57.5岁而不是62.5岁退休。从2001年7月1日起,将提高到58岁和63岁。农村地区的妇女凡有五个以上需抚养至8岁的子女可在50岁(从2004年7月1日起将提高到53岁)领取养恤金。这两种措施都可被视为积极区别对待的例子。随着国家社会和经济条件的改善以及男女之间实现进一步的平等,这些规定可予以修正。

15.政府正采取暂行措施减少妇女中的失业率,其中包括一项创造有利的经济条件,在1999-2003年期间恢复和发展轻工业的方案。平权行动措施包括以简便条件为妇女提供信贷,以支助妇女企业家。在教育方面,妇女不需要任何暂行特别措施,因为已显示妇女享有优越的区别对待。《国家行动计划》中所有105条提高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妇女地位的措施旨在争取男女之间的实际平等全国委员会监测《计划》的实施,为各个方案调动预算外资源。

16.至于剥削妇女问题,《刑法》第128条将采取欺骗手段招募人员进行性或其他形式剥削定为罪行。一批人以事先同意的方式犯此罪或对未成年人犯此罪可判处长达5年的监禁。一批有组织的人犯此罪、目的是将如此招募而来的人运过国界者可判处3-8年的监禁,没收或不没收财产。《刑法》第133条处理贩卖未成年人问题,其定义是将未成年人从父母或监护人处转送至他人之处以换取钱财。这类罪行可判处3至10年监禁,没收或不没收财产。涉及严重的健康或其他后果的案例可判处7至15年监禁。

17.至于性别教育,目前教育机构正在进行极大努力,在性别平等基础上向儿童提供社会和文化榜样。各中学均进行基本权利以及家庭生活伦理和心理的教育。所有学生都能平等得到关于健康、计划生育和法律问题的信息。几乎所有学校和半数以上的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机构都开设了个人卫生、烟草、麻醉品和其他毒素对身体的影响、防治后天免疫机能丧失综合症(艾滋病)和性传染病的课程。从2001年开始,整个高等和中等教育体制都已开展性别问题的研究。

18.媒体大力反对性别陈规定型观念,促进性别平等。2000年,仅通过国营媒体就发表了400余篇文章、访谈,播放了300多个电视节目着重谈论妇女问题。还通过拟定法律草案和国家方案的概念框架打击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哈萨克斯坦的所有媒体都受制于1999年关于媒体的法律,其中规定了色情杂志的零售并禁止广播黄色或色情制作品。现已制定了一项关于广告的法律草案,提议禁止纵容性别歧视的广告。

19.关于《公约》第7条,第一个妇女政党,妇女组织政治联盟,已于1999年登记,以集中妇女竞选公职的努力。其后,政治联盟重组为民主妇女党。在成立不到十年的哈萨克斯坦、政党和运动尚在建立过程中。对配额的问题争论很大。许多人认为哈萨克妇女有高程度的教育和“地位”,不需要配额。妇女在公务员中占54%,其中有40%以上受雇于国家行政和司法各级。这为妇女升任决策职位建立了牢固的基础。

20.区域、地区和城镇各级地方代表机构的7 275名候选人中,有1 335人(或19%)为妇女。3 322名在各级当选的候选人中,有639人(或19%)为妇女。因此,当选的妇女人数与妇女候选人的比例相当。目前,妇女在区域行政机构工作人员中约占50%。

21.政府认为,宪法保障和现行立法,特别是关于权利和机会平等的法律,足以保证扩大妇女对政治生活的参与。政府首脑在给哈萨克斯坦人民的新年祝词中强调了政府需支持非政府组织,部分通过赠款体制,用于执行有利于社会的项目。此外,最近简化了非政府组织的成立和登记程序。

22.根据《宪法》、现行立法和国际文书,妇女和男子在关于子女的国际问题上具有《公约》第9条所规定的同等权利。

23.在教育领域,1999-2000学年期间,高教院校教授与教师中有3 500名妇女在攻读理科学位,占总数的42%,2 400名妇女为高级讲师,占总数的40%。还有246名妇女具有理科博士学位(16%),还有334名女教授(17%)。高教院校的教师总数中,妇女占大多数。

24.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行动计划》包括一整套改善妇女政治和经济地位的措施,包括增进妇女法律知识、在中等和高等教育体系中进行性别研究、改善关于妇女和儿童的国家立法的措施。提高妇女经济地位的措施包括土地分配和微额信贷方案。已拨出约450万美元支助妇女企业家。为了促进妇女进入所有政府机构的决策层,已设立妇女行政人员名单。2001年2月,国家公务员机构领导和家庭问题小组代表成员将前往瑞典、学习瑞典提升妇女进入决策层的经验。

25.统计表明,在中等和高等教育中,女童和妇女的人数超过男孩和男子。国家的教育政策基于义务中等教育和平等入学之上,从未有基于性别的优惠待遇。妇女的高程度教育使她们能得到高薪工作。例如,妇女在报酬优厚的金融和信贷机构的雇员中占2/3。

26.哈萨克立法既不禁止也不鼓励男女分校。但是,有一些男女分校的中学,例如军事学校和一些外国支助的中学;这类学校在所有中学中不到3%。政府为所有中学规定制服标准。

27.至于就业,在公营和私营部门工作的妇女人数比例的变化反映了私有化以及为发展中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创造经济条件所带来的影响。1995年,88%的劳动力为挣工资的;到1999年,这一数字降至52%。

28.就业法规定国家保证就业机会、工资、失业保险和社会援助的平等。对穷人、独居者、多子女父母、年幼儿童的父母和接近退休年龄者等群体采取特别措施。法律规定争取雇主参与保障人口就业。为此,政府和地方当局在雇主的参与下,每年设计适当方案。在所有经济部门包括工业,妇女均可从事半职工作或在家工作。在与雇主订立的个人劳工合同中商定劳动条件和标准。1999年,缩短工作时间的工人中有2/3是妇女。

29.劳动保护法律限制妇女从事工作条件有害或危险的工作以及需手工搬运重物的工作。工人需有体检合格证明方能受雇从事这类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列了一份涉及有害、危险或繁重劳动的工作场所、工作和任务清单,允许缩短其工作时间(36小时)。

30.1999年,向就业机构提供申请的人中有52%是妇女;近一半获得工作。妇女中的失业率逐渐下降。1996年,有178,000名妇女正式登记失业;到2000年,人数降至140 000人。当局、雇主和工会之间的社会伙伴关系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由法律制定。各当事方缔结总的、部门的或区域的协定。2000年,政府、雇主协会和哈萨克斯坦工会联盟签订了一份总协定。2001-2002年的总协定草案已可供签署。

31.约有6%的3岁以下儿童和约28%的3至6岁儿童在校接受学前教育。随着国家的社会经济情况好转,学前教育体制将进一步扩大。

32.关于保健,经济改革造成的国家社会经济状况的恶化使可用于保健的资金减少。大量医疗机构,特别是初级保健设施关闭。随后,采取了一些紧急措施改善医疗服务,例如,政府决定拨出足够财政资源发展农村地区的初级医疗保健服务。在1999-2000年,有800多个社区保健站重新开放,提供医务辅助服务、助产和门诊病人的家庭服务。

33.1999-2000年,性病的预防和控制取得积极成果。例如,1996年至1999年间,梅毒病人人数(半数为妇女)减少28.5%,淋病病人人数(40%为妇女)减少1/3。在国际组织支助下进行的计划生育主动行动使过去三年中的人工流产人数减少29%。乳腺癌病例保持平稳但高居在10万名妇女中有31.4名患者的水平。这主要是由于国家的生态环境较差,且缺乏资金购买诊断设备。抽烟在妇女中显著不如在男子中常见,但是,近年妇女抽烟人数有所上升。妇女中死于心脏病的人数增加主要是由于年龄和其他因素。目前正在进行预防努力,例如,2000年12月,议会通过了一项新的《行政法》惩办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行为。

34.她宣布现已引进一项防治肺结核的国家特别项目,并从1998年起,使用国家预算资金购买抗肺结核的药物。还正在进行早期诊断肺结核、给狱中病人提供特殊治疗的努力。发现疾病的情况已有改善,从而使该病的死亡率在过去两年中下降25%。此外,方便获得初级保健的措施遏制了人口健康状况的下降,从而使妇女的预期寿命增加1.6岁,男子的增加2.3岁。

35.修复环境是哈萨克斯坦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为此,已发起一项题为“健康与环境”的国家特别方案以及许多其他计划。过去两年中已在方案实施上花费20多亿坚戈。由一些国际组织赞助的七项区域方案也正在实施,但是需要有整个国际社会的帮助,以解决国家的生态问题。

36.上班妇女在怀孕和分娩期间享受雇主支付的社会福利。不上班的母亲、凡有4个或更多不满7岁子女的,不论其家庭收入如何,均可享受社会福利。抚养了8个或更多子女的母亲可得到奖章,并同样有资格享受国家福利,不论其家庭收入如何。国家以此试图帮助大家庭,同时,改善人口状况。同样,一项帮助贫穷家庭的题为“国家有目标的社会援助”的法案正在审议之中。粮食不足应通过全面增加农业生产而得到改善。在农村地区,几乎所有家庭均有一小块地,可以种植粮食,并由地方当局通过提供燃料和润滑油向他们提供帮助。

37.农村妇女(实际上全体妇女)在生活和活动的各个方面都享有与男子同样的平等。目前正在开展一项面向农村人口中最贫穷者的国家微额信贷方案,优待妇女和大家庭。得到微额信贷的80%的妇女组成小组并建立小本生意。一些地区正在开展区域方案,促进村庄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

38.虽然农村妇女确实比城市妇女的子女多,但她们积极参加社会生活。约有2/3的农村教师和医生为妇女。市场改革根本改变了农村人口、特别是妇女的心态。农村妇女非常热衷于建立小本生意和非政府组织。她们参加竞赛和展览。此外,为了解决自身的问题,她们建立了哈萨克斯坦妇女商人联盟,在各地建立支部,汇集了5000多个农村妇女。

39.谈到未成年人结婚的问题,她解释说,这必须要有正当理由,且需有新娘和新郎双方的同意才能在未满18岁时结婚。

40.虽然农村的保健部门受改革进程的影响比其他部门更大,但是初级保健网络正在恢复,政府已采取一项发展公共保健的战略,包括恢复农村的保健服务。将增加农村的门诊病人服务处,并提供购买防疫医药和设备的资金。

41.根据婚姻和家庭法律第29条,抚养子女的问题由父母双方共同解决。夫妻有义务尽其所能促进家庭的福利以及子女的健康和成长。由于哈萨克斯坦禁止一夫多妻制,因而不存在这方面的统计数字。

42.谈到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她说,有关性别问题的建议已在《国家行动计划》下贯彻之。她敦促委员会成员仔细阅读哈萨克斯坦代表团于1月18日提交的描述该国提高妇女地位努力的文件。至于与联合国的合作,哈萨克斯坦正与联合国所有机构合作,并在发展中大力支持继续进行性别方面的工作。目前正在审议取消死刑。生活标准的提高以及在国家丰富的石油储藏基础上取得进一步的经济复苏将有助减少国内移徙。

43.她感谢委员会的建设性对话并热切等待其结论意见。这些意见将有助于实施《公约》的全部条款。哈萨克斯坦将出版结论意见。她回国后不仅将立即召开记者招待会报告纽约的会议,而且全国和地方报纸都将传播关于会议的消息。委员会的意见也将传达给将于6月召开的妇女大会。

44.主席邀请成员提出其他问题或意见。

45.Schöpp-Schilling女士在感谢哈萨克斯坦政府的全面答复后对妇女的提前退休表示担忧。这虽然可以视为第4条第2款下的一种保护措施(因为妇女长期来承受就业与照顾家庭的双重负担),但似乎与第4条第1款相冲突。因此她希望今后第1款能被视为克服某些暗中歧视形式的手段,例如在妇女占多数的部门支付的工资较低的情况。由于重男轻女传统,这些领域中的活动被认为是家庭劳动的延伸,不如男子的重体力劳动有价值。但在21世纪,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

46.LivingstoneRaday女士说,她认为哈萨克斯坦经历的经济困难说明了妇女状况恶化的原因。虽然部长表示由于哈萨克妇女的资历很高,因而也许不需要对她们特殊照顾。报告中提及的妇女被排除在管理职位之外的情况显示了对她们出于无意的暗中歧视。这应通过采取特殊措施加以克服,直到妇女能在高级别职位上达到足够数额。此外,政府应纠正妇女社会保障权减弱的情况,并解决妇女组织关于拒绝支付家庭处于贫困线以下妇女的转移性款项的忧虑。需采取暂行措施使妇女重新得到重视,并保证她们成为未来的领导人。

47.Goonesekere女士对哈萨克斯坦考虑批准《任择议定书》一事表示欢迎,指出任何宪法补救办法应提供保障宪法权利的方法。若能说明妇女为维护这些权利而具有的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的途径将很有益。

48.Shin女士担心大家庭妇女的提前退休年龄,因为这虽可视为有利妇女的一种特殊的积极措施,但同时也承袭了关于妇女的主要作用是为人之母和为人之妻的看法,换言之,这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妇女正在努力实现的目标正好相反。规定男子和妇女的退休年龄相同可能有助于消除对妇女就业的歧视。由于她担心政府考虑家事与抚养子女重担的努力以及其促进人口增长的政策会导致无意间强化对妇女的陈旧看法,她敦促适当考虑问题的其他方面。

49.Taya女士说,政府应考虑采取临时的特别措施缩小大量合格妇女与有限就业机会两者间的差距,如同《公约》第4条第1款所规定的。

50.Corti女士敦促政府尽快履行其批准《公约任择议定书》以及修正第20条第1款的承诺。如代表团所承认的,哈萨克斯坦实施《公约》的情况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公约》批准后不久即提交初次报告这一点证明了政治意愿,《公约》将帮助哈萨克斯坦走向两性平等,解决转型国家面临的许多问题。

51.她敦促政府执行委员会的建议,采取所有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包括与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合作),保证国内有优良教育的妇女充分享受她们的人权。哈萨克斯坦的丰富矿藏将很快使之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国家在摆脱贫穷的过程中将需要妇女的技能。

52.最后,她欢迎政府打算传播关于委员会审议初次报告的信息并欢迎政府与联合国各机构的合作。

53.萨马科瓦女士(哈萨克斯坦)感谢委员会帮助其政府撰写初次报告,并感谢委员会成员的许多建设性意见。

54.妇女占多数的保健和教育部门的工资确实很低。但截至2001年1月,这些部门的工资已增加30%。今后还将继续增加。她承认有必要改善妇女的就业机会;例如,尽管目前妇女在中级公务员职位中占40%以上,但在高级别则任职人数不足。

55.议会已讨论过对男女采用同一退休年龄的可能性,但有相当反对这一提议的意见,因为许多妇女,特别是那些家庭人口多的妇女,乐意能提早退休。随着国家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态度也许会改变。

56.政府决意通过《哈萨克斯坦2030年战略》和《国家行动计划》等提高妇女地位。已经拟订适当的立法,主要挑战是在日常生活一级加以贯彻。此外,正在制定进一步立法:哈萨克斯坦已加入30余种国际公约,决心实施这些公约的规定。

57.主席说,委员会欢迎政府对批准《公约任择议定书》及其第20条第1款的承诺。显然存在着实施《公约》的政治意愿,并正在为进一步进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8.尽管国家立法基本上人人平等,但应在其中包括歧视的定义。她欢迎政府打算在这方面采取措施,加强有关妇女权利的国家机制,设置一个监察员。令人鼓舞的是政府正努力克服性别陈规定型观念,特别在学校课程中,并正在考虑在关于媒体的新立法中规定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她还欢迎让检察官采取主动审判强奸犯的决定。

59.政府应努力提高公众对妇女决策职位配额的接受力。许多社会认为这类措施会造成公务人员的平庸无能,但哈萨克斯坦大量受教育妇女的存在使这种担心毫无必要。而且,在法律规范中包括间接歧视的概念将有助于缩小男女工资的差距。

60.她期望得到关于制定和实施家庭暴力立法草案的情况。这一问题极其重要,无法通过某项刑法的一般规定而加以解决,无论刑法多么完善。

61.最后,政府打算传播委员会关于初次报告的结论意见的计划很好地预示了这个决心促进和保护妇女人权的年轻国家将继续取得成功。

62.萨马科瓦女士(哈萨克斯坦)再次感谢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哈萨克斯坦办事处、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和哈萨克斯坦代表团在纽约会晤的国际组织代表。

下午5时5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