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会议

第365次会议简要记录

1998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时15分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汗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津巴布韦的初次报告

上午10时2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津巴布韦的初次报告(CEDAW/C/ZWE/1)

1.Lesabe女士、Zamchiya先生、Chiweshe先生和Dangarembizi女士(津巴布韦)应主席的邀请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LESABE女士(津巴布韦)介绍津巴布韦的初次报告(CEDAW/C/ZWE/1)时说,津巴布韦已经展现对提高妇女地位的强烈政治承诺,它是在性别问题上,非洲最进步的国家之一,证据是设立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各部内都设有的性别问题协调人员。但是,津巴布韦政府也意识到,两性平等方面仍然存在重大障碍,包括对妇女的负面态度和落后的习惯法律与做法。此外,许多妇女仍然忽视其权利,不太愿意加以行使。然而,津巴布韦政府决心要保持和继续审查旨在改善妇女情况的政策。津巴布韦的初次报告是从事性别与发展方面问题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及研究机构进行广泛协商之后的产物。

3.ZAMCHIYA先生(津巴布韦)说,1997年以前,《津巴布韦宪法》没有提到性别歧视。之后这种忽略已经纠正。1981年,津巴布韦政府设立了社区发展和妇女事务部,作为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构。该部的任务是促进妇女的发展,使妇女融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虽然该部后来已经解散,但是,国家机构仍然存在。这种机构的主要目的是,使所有政府政策和方案针对性别问题、提供政策准则和监测妇女地位。已经任命各部的性别协调人员,其目的是加速回应性别问题的规划工作与确保政府政策与方案结合性别问题。

4.遭受性别歧视的妇女可以要求法院和人事调查员办公室加以解决,其权力已经扩大到包括调查侵犯人权情况。津巴布韦政府也已经设立善待受害者的法院,以便在弱势证人作证时提供保护。在这些法院内,弱势证人可以从另外一间房间作证,这种程序主要是虐待儿童和强奸儿童案件有帮助。由于这种创新做法,这些案件已越来越多地在这些法院审理。

5.妇女受到暴力的确切数字不详,因为大多数案件没有得到报告。不过由于目前已经存在了支持的环境,有越来越多的受害者在报告这种案件。许多处理这种案件的警察已经接受认识性别问题的训练,目前正在进行关于处理暴力案件的现行法律的研究,以便决定是否必须颁布具体有关暴力的法律。

6.虽然《津巴布韦宪法》没有具体提到肯定行动,但是,已经制定这方面的若干方案。肯定行动的目的是要鼓励妇女和女童参与教育、就业和政治。尽管津巴布韦政府的政策主张两性必须平等,但是,实际的进展是缓慢的。在津巴布韦仍然普遍存在对两性作用的传统态度。妇女被视为从属于男子的全职母亲和主妇。男子仍然被视为养家的人,负责供养家庭。津巴布韦的社会、文化和经济体制对妇女发挥非传统的作用采取了敌视态度。不过,由于目前结构调整方案严峻的现实,性别作用正在开始转变,因为越来越多的妇女在进入非正规领域,以便补充家庭收入。此外,津巴布韦政府已经开始推动方案,审查所有教科书对性别的态度。

7.津巴布韦政府一直禁止卖淫和贩卖妇女,这种立场在社会上受到普遍的接受。不过,实际上对于拉客卖淫的妇女会采取惩罚措施,但是对于花钱买性服务的男子却不这样做。在处理这个问题方面,津巴布韦政府一直是行动极为缓慢。

8.男子仍然支配公众和政治生活,尽管法律并不禁止女性参与。以前,有政治志向的妇女得不到太多的社会、财政或道德支持,因为人们普遍认为政治是男子的工作。不过,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已经开始推动全国性方案,增加妇女参与政治和决策进程。津巴布韦政府已经宣布肯定行动政策,目的是要确保2000年前农村议会职位的25%属于妇女。

9.法律没有禁止妇女在国际一级代表本国。不过,这种妇女是很少的。1995年,津巴布韦在总共33名大使和高级专员中,只有4名妇女。关于其他国际机构内妇女代表人数,目前没有现成数字。

10.1996年宪法修正案之前,外国的妇女可因嫁给津巴布韦男子而登记为津巴布韦国籍,但是,娶津巴布韦妇女的外国男子则没有同样的权力。这种歧视不再存在,因为外国丈夫所需资格目前也适用于外国妻子。妇女的国籍可以传给子女,不论子女是否已经结婚。

11.上小学的男生和女生人数一样,这证明女童教育已经取得进展。中学女生的辍学率仍然高于男生,在中学和大学,男生仍然占支配地位。津巴布韦政府减少辍学率的降低措施证明不是很有效,因此更少的妇女有资格获得职业、中学和大学教育。1995年,津巴布韦大学采行了促进女性注册的肯定行动政策,使得女生的注册比率从1995年的26%增加到1996年36%。

12.妇女在所有教学专业领域,人数仍然代表性不足,幼儿教育领域则为例外。虽然大学男女生的成绩记录是同等的,但是调查结果显示,在受雇、晋升或职业发展方面,男女并不一样。在私营部门这种作法特别普遍。

13.怀孕的女生在分娩之后,有机会继续学业。排斥怀孕实习教师的政策经过高等法院判决之后也已经受到审查,怀孕实习老师目前可以继续进修。教育、体育和文化部正在制订人权课程,将在津巴布韦各地的小学和中学内传授。

14.在津巴布韦,妇女可以自由从事任何专业,尽管妇女多半集中在那些反映当母亲的作用的领域和低薪工作上。很少妇女进入传统上属于男子的专业,尽管法律没有禁止妇女这样做。

15.政府的普及保健政策设法确保每一个人不论其性别都可获得保健服务。不过,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蔓延正在削弱卫生部门取得的进展,这种蔓延增加了妇女的工作负担,因为大多数的保健人员是妇女。已制定各种服务提供广泛的计划生育方法和咨询意见。也制定了鼓励男子方案确保并非完全由妇女负责避孕。

16.已婚妇女有权在没有配偶的协助下取得和登记不动产,已婚和单身妇女均可以个人身份从任何贷款机构借款。不过,许多银行担心妇女由于缺乏附属担保品和经商能力而无法偿还贷款,因此拒绝贷款给妇女,或者只在丈夫的同意下才肯贷款。虽然国家体育、娱乐和文化政策特别规定妇女、女童和有特殊需要的人享有平等机会,但是,很少妇女参加体育、娱乐和文化活动。《所得税法案》的修正案确保男女不论婚姻状况,一律按收入缴税。

17.农村妇女虽然提供了大多数的商用农业的临时、非正式和季节性劳动,但是,她们很少能够控制土地,也无法用土地作为农业贷款的担保。在集体地区,妇女没有主要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她们提供了大多数的农业劳动。农村地区的卫生和教育设施质量比城市地区的要差。

18.按照《宪法》,人人有资格获得法律提供的平等保护。妇女本人可以起诉和被诉,法院应当平等对待男女。不过,妇女团体抱怨说,法院没有认真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对肇事者太宽厚。由于许多妇女付不起法律费用,很少律师愿意免费承担她们的案件,因此执行1997年《法律援助法案》会大大帮助妇女。虽然男女均享有行动自由,有权选择住处,但是,习惯法规定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婚姻持续期间不得购置自己的住所。

19.婚姻受普通法和习惯法支配,普通法比习惯法给了妇女更多的权利,尤其是未经登记的习惯法婚姻情况。不过,大多数住在农村地区的妇女采用了未经登记的习惯法婚姻。实际上,习惯法婚姻就是两家之间的协议,条件由两家亲戚之间进行谈判。在津巴布韦,宗教超越法律,对于重要的婚姻方面的问题,许多妇女仍然没有很多的发言权。结婚双方预期应相互帮助家用。按照普通法而结婚的或已经登记习惯法婚姻的离婚妇女有资格分享婚姻的财产和获得生活费用。不过,很少离婚妇女自己要求生活费用。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律让母亲监护未成年子女。

20.继承权受普通法和习惯法两者的支配,在某些情况下,视死者财产的种类而定,有关财产是由这两种制度支配。此外,房地产的分配经常在家庭一级作出决定。1997年7月之前,妻子不得继承丈夫的财产,因为习惯法属于父系。目前死者的配偶和子女是主要的受益者。此外,在世的配偶依习惯法,直接有权继承已故配偶未留遗嘱的财产。这些变化源自本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结束了寡妇和子女难以说出的经济苦难。地方的非政府组织已经同议员成立同盟,以便就有关提高妇女地位的各种问题进行游说。津巴布韦政府欢迎这种关系,同时承认已经收到非政府组织提交的影子报告。

21.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已经编制不符合《公约》的法规的清单,并提交司法、法律和议会事务部审议。特别是《公共土地法案》需要修正,以确保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按照习惯法分配土地时不会歧视妇女。

22.《公约》已经翻成休纳文和恩德贝勒文—津巴布韦的两大方言,也已经简化为描述每一条主题的故事,以期确保全体人民了解《公约》。

第2条

23.ABAKA女士欢迎津巴布韦已经无保留地批准《公约》,并已设立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构。因此,她很惊讶,津巴布韦这么久才批准《公约》,她问到是否有人反对《公约》。她问目前如何确保乡村和城市妇女可以得到这种国家机制的利益。并想了解分配给在这种机构框架制定的各项方案的财政资源数量。

24.缔约各国预期就如何执行委员会的一般性建议提供资料,她问说,津巴布韦政府是否意识到这些建议的存在,因为报告没有提到。她想了解在执行《北京行动纲要》方面做了什么。

25.据称,妇女的权利如果受到侵犯可以向监察员提出控诉;她问说,监察员的建议是否有法律约束力。她也希望知道,《公约》的条款是否已经列入津巴布韦的家庭法,受害者在《公约》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加以纠正。

26.她欢迎决定训练警察处理人权受到侵犯的受害者。应当向医生、护士和准医疗人员提供类似的训练,因为这种受害者经常需要治疗。

27.BERNARD女士希望知道,社区发展和妇女事务部为什么已经解散,因为这种性质的政府机构对提高妇女地位特别重要。虽然她欢迎在公民资格方面决定平等对待津巴布韦男女的外国籍配偶,但是她希望还会有进一步改变,因为目前的制度似乎使得外国籍丈夫和外国籍妻子处于不利地位。令人鼓励的是,正在采取肯定行动确保妇女参加农村议会,她希望也努力争取增加女市长和女法官人数。所有国家的妇女不太愿意参加政治活动,各国政府必须采取步骤以鼓励妇女这样做。

28.FERRER GOMEZ女士说,委员会认识到,尤其是农村居民的文化和传统做法使得津巴布韦政府难以实施《公约》。她要求提供关于妇女事务司、性别问题协调人员和总统办公室内负责妇女事务的国务部长的职责和可以得到的资源的更多资料,并问到,这些单位是否彼此合作和有上下等级之分。她想知道津巴布韦政府是否计划再度设立社区发展和妇女事务部或其他类似的机构。

29.OUEDRAOGO女士说,最好能够知道非政府组织是否参与起草津巴布韦的初次报告。她问说,除了翻成地方语文以外是否还使用任何方法在津巴布韦境内传播《公约》。应当提供关于妇女的文盲情况的资料。她问说,各个技术部参与项目执行工作的人员是否受过对性别问题保持敏感的训练。委员会也欢迎关于津巴布韦属人法典和家庭法典的更多资料。

30.HARTONO女士说,她希望妇女事务司转到国家事务、创造就业和合作社部以后会给它的活动带来更大的动力。津巴布韦妇女面临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现实似乎离理想还很远,绝大多数的妇女似乎没有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她想知道已经提议采取哪些步骤,不仅增加妇女对自身权利的认识,还增加男子对自身法律义务的认识。委员会也欢迎提供关于津巴布韦目前的政治动荡如何影响妇女与儿童的资料。

31.RYEL女士说,《消除性别歧视法案》的文本应当提供给委员会。她也希望知道该《法案》是否禁止习惯法所允许的性别歧视,其中是否包括所有社会生活领域。她想知道缺乏具体的歧视定义是否导致更不容易促进肯定行动。她欢迎任命性别问题协调人员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以便促进妇女平等。

32.成立监察员办公室和提议扩大其作任务将据称的侵犯人权事件的调查工作纳入,是一个积极的发展。她问说,监察员是否仍然是妇女,因为这样会鼓励妇女利用该办公室。津巴布韦政府应当提供适当的资源给该办公室进行工作。

33.她满意地注意到,妇女事务股主办了“妇女与法律项目”,以期向一般大众尤其是妇女传播关于家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资料。见习制度可以补充该项目,在这一制度之下,由法律系女生向妇女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34.Yung-Chung KIM女士强调了传播《公约》和其他法律文书促进保护妇女权利的重要性。在这方面她感到高兴的是,《公约》已经翻成津巴布韦两种方言。她问说,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的宪法修正案对习惯法的遵守情况有何影响。最好能够知道,妇女组织对报告的编写有何贡献。委员会也欢迎提供关于津巴布韦政府对禁止歧视妇女方案作出的财政承诺,因为给这些方案的适当经费常常反映政治的承诺。

35.JAVATE DE DIOS女士欢迎妇女协商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编写津巴布韦的初次报告。她感到特别高兴的是,若干非政府组织已经独立地同委员会交流意见。应提供更多资料说明如何增强肯定行动方案的效力;妇女遭受暴力行为的现况;直接或间接阻碍提高妇女地位的传统和文化做法;男子是否对政府的妇女政策有任何抵制。

36.AOUIJ女士说,习惯法婚姻的普遍存在意味着妇女没有受到普通法的保护。津巴布韦政府应当努力统一所有法律,使其立法符合《公约》条款。监察员办公室的成立,特别是监察员是妇女,是朝向提高妇女地位的积极步骤。最好能够知道监察员确实的权利范围。

37.FERRER女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说明在什么条件下行为不属于基于性别的歧视。她希望知道妇女是否因为受到歧视而要求赔偿可能受到的任何损失。她也问说,津巴布韦政府是否正在审议新的妇女平等法案或对歧视法律的修正案。关于领取粮食的资格,她提给妇女的特别供应应当加强。

38.BERNARD女士说,津巴布韦法律为与地位、监护权、看管权和子女继承权等有关的目的承认习惯法婚姻,但是没有规定平等分配婚姻财产,她想知道是否计划纠正这种情况。

39.ACAR女士问说,已做了哪些工作禁止把津巴布韦妇女降为从属地位的强大传统态度和做法,这些态度和做法是否公开和经常在社会所有各级受到惩罚。她也希望知道,是否有打压成见的媒体宣传,尤其是在流行这种成见的地区。她问说,津巴布韦政府是否对结构调整政策后妇女被纳入劳动力所带来的社会成本保持敏感。最后她想知道,津巴布韦有多配偶的人有多少,政府这方面的态度是什么。

第3条

40.林尚贞女士赞扬津巴布韦政府为达到男女平等所采取的措施。她要求提供更多资料说明津巴布韦妇女组织的结构和活动。

第4条

41.FERRER女士问说,津巴布韦政府计划如何鼓励妇女参加选举以担任公职。她尤其希望了解津巴布韦政府是否打算建立配额制度。

42.JAVATE DE DIOS女士说,津巴布韦政府应考虑采取肯定行动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她希望知道,除了津巴布韦大学之外,是否有其他大学或政府机构鼓励妇女通过肯定行动进入。鉴于政治领域男女人数差距日益扩大,她敦促津巴布韦政府考虑建立配额制度以及时间表和数量指标,以便提高妇女地位。《公约》第4条的执行有助于改善津巴布韦境内失业女户主的情况。

第5条

43.RYEL女士说,嫁妆风气使得难以改变对妇女的传统态度,她希望知道,津巴布韦政府目前是否计划消除这种风气。她从其他消息来源得知,其他人认为衣着不当的妇女有时候当众被剥掉衣服,她希望知道这是否真有其事。她也要求提供资料说明家庭暴力情况;她尤其希望知道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否有庇护所可去。为了减少家庭暴力,工作重点应当放在改变暴力行为者的态度。

44.JAVATE DE DIOS女士说,各国政府有责任创造有助于消除歧视和性别成见的环境。她收到了非政府组织关于妇女受到暴力的资料,包括脱衣、强奸、性骚扰和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等。她要求提供资料说明这些事情,也希望知道,津巴布韦政府如何处理。关于家庭暴力,重要的是审议为什么男子对妇女行使暴力,社会为什么认为可以容忍这种行为。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