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届会议

第496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1年1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时30分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巴卡女士

目录

根据公约第18条审议缔约国提交的报告(续)

布隆迪的初次报告(续)

上午10时45分宣布开会

根据公约第18条审议缔约国提交的报告(续)

布隆迪的初次报告(续)(CEDAW/C/BDI/1)

1.应主席邀请,Ndorimana女士(布隆迪)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Ndorimana女士(布隆迪)答复委员会成员的问题时说,布隆迪持续不安全及暴力活动、缺少资源及统计数据、禁运和根深蒂固的传统偏见及陈规陋习等阻碍了公约的全面实施。布隆迪政府和她,作为社会行动及提高妇女地位部长,继续承诺改善布隆迪妇女的命运,并认为《卢旺达和平协定》和总统最近与一位叛乱分子领导人会晤给布隆迪带来了希望。

3.在农村地区,政府方案的目标是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并促使她们更多地参与经济和政治生活。在成绩方面,饮用水供应范围扩大和采用谷物磨面机减轻了农村妇女家务劳动的负担。还向农村妇女提供基本识字教育和微额信贷管理的培训。

4.散发公约是布隆迪政府2001年议程中高度优先的事项。它采用了国家最高政治当局参与的新方式,其综合目标是改变人们的态度,消除那仅是妇女关心的问题的看法。布隆迪还散发其初步报告和委员会的建议。

5.1997年布隆迪实施了作为《北京行动纲要》后续行动的国家行动计划,它成立了一个国家委员会,组织协商会和国家讨论会,同妇女团体一起审议行动的结果。不过,社会政治环境不利于充分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支持的方案,具体来说,不利于农村妇女参与创收活动的微额信贷计划。

6.另一方面,1997年开展的广泛提高认识活动导致妇女争取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的成立,该委员会成员由妇女自己选举,她们同妇女组织合作在本部组织的会议上代表妇女。几个省成立的家庭发展中心帮助妇女参与发展方案并提供培训。

7.《个人与家庭法》已翻译成国语并得到广泛散发。在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和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下,现在还向农村妇女广泛介绍避孕方法、生殖保健、计划生育和性传染疾病,包括艾滋病毒/艾滋病。新闻媒介帮助提高农村妇女的地位,它们通过每周广播宣传妇女的积极形象、散发《个人与家庭法》的规定和用电视播放正在编写的未来行动计划的讨论情况。

8.布隆迪禁止堕胎,原因是风俗习惯要求妇女在婚前不得发生性关系,而堕胎自由化将被认为是政府同意这类道德败坏行为。在学校和学校放假期间组织了关于生殖保健、艾滋病和性传染疾病的信息介绍会。她将进一步收集堕胎情况,特别是学校学生堕胎的情况。

9.布隆迪司法机构向妇女开放,据1998年的统计数字,最高司法委员会中有1/4的成员是妇女,宪法法院的女法官占42.9%,上诉法院和行政法院的女法官占26.9%,主要管辖区、贸易和劳工法庭的女法官占26.1%。地方法官中歧视妇女的现象并不普遍,从妇女自己的报告中可以得到证明,当妇女把案件提交法院审理时,裁决往往有利于妇女,即使在继承权等没有实施新立法的案件中也是如此。因此,迫切需要制订继承法,以确保妇女不受地方法官的歧视,1999年根据司法制度改革和现代化的计划已成立一个起草婚姻和继承问题立法的委员会。

10.象其他方面一样,妇女受到暴力侵害,特别是受家庭暴力和强奸的侵害。虽然传统上这类暴力行为很少公诸于众或提交法庭审理,但人们的态度正在逐渐改变。1999年布琼布拉审理了19起强奸案,其中有11起已经定罪,罪犯分别判处3至10年徒刑。日益普遍的趋势是突出这个问题并考虑处理它的战略。1999年关于家庭暴力的调查结果促使社会行动和提高妇女地位部加强它受理投诉的机构并把妇女权利和可获得的服务情况告诉妇女。这项工作得到女司法工作者协会和布隆迪人权联盟ITEKA成立的法律援助服务处的支助,该服务处进行了调查。此外,政府的一个人权委员会审理了侵犯人权的投诉,包括对妇女的暴力,并采取了后续行动。

11.布隆迪立法中没有在教育方面歧视女童的规定。阻碍女童入学的唯一因素是父母要把女童留在家中做家务。自从1970年代以来采取的反歧视积极措施提高了女童的入学率,不过高等教育中女生的人数还较少。女童教育没有专门的预算拨款。目前小学学龄儿童中女生占45%,中学的比例略低些,因此,布隆迪政府在继续努力提高父母的认识。一个妇女非政府组织准备进行女童辍学原因的深入研究。女生怀孕后可以更换学校并继续上学,这不是歧视,而是一项保护她的措施,这样做常常是本人的请求,以避免此类事件在布隆迪社会上造成个人的羞辱。

12.鉴于国内的社会政治局势严峻和外国援助中断,国家安全问题超过农业、卫生和教育问题在国家预算分配中成为优先目标。巴黎捐助者会议上最近的认捐除其他外将专门用于重建、遣返、复原和促进及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

13.妇女占监狱囚犯的2%左右。她们被定罪的主要原因是放毒、堕胎、杀害婴儿和谋杀。女囚犯有单独的牢房。ITEKA一个妇女委员会设法确保妇女被拘留者的案件得到迅速审理。在母亲监禁或拘留期间出生的婴儿三岁时被送回他们的家庭,不过,对剥夺三岁儿童的母爱问题是否合适还有一些争议。其他被拘留的儿童都是超过13岁的犯罪分子。他们的人数共有100人左右,由于他们有可减刑的表现,他们得到了从宽处理。目前计划采取的措施有任命儿童法官和在监狱中把成人与儿童分别监禁。

14.立法中充分规定了男女就业平等问题,但《劳工法》第四款第123条是个小小的例外,它规定妇女产假期间拿半薪。不过这项规定仅适用于私营部门。实际上劳工立法并不总是得到严格的执行,在征聘和晋升中往往习惯于偏爱男子。她初步答复委员会成员的问题时说,只要国家的安全局势继续严峻,就没有可能提供工作权的详细统计数字或保证工作权得到充分行使。她接着说,甚至在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工作权也是一个没有充分实现的理想。

15.在布隆迪,保证最低工资的《劳工法》第74条得到严格的执行。男女在社会保障福利和退休金的待遇上不受歧视,国家社会保障所确保这项立法在私营部门和公营部门都得到正确的实施。

16.工人和雇主都有权成立向男女开放的工会,以保护他们的利益。工会可以自由地用集体方式解决冲突,包括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罢工。在男女待遇平等的私营部门,由雇主和工人通过谈判商定工资,而在公营部门,则由政府确定其官员的薪金。虽然私营部门工人的工资高于公营部门工人的工资,但是后者的工作往往比较稳定。尽管私营部门遵守劳工立法的规定,但是政府还在全国任命劳工检查员并设立劳工法庭,以防止和在必要情况下惩罚不执行劳工立法的现象,解决工人和雇主间或雇主和政府间产生的争端。

17.只有首都和三四个大城市才有托儿所和幼儿园。不过即使在那些地方,也没有多少妇女利用这些服务,她们宁可把子女放在家中照顾。

18.关于妇女收入的控制问题,她指出,受过教育的妇女自己处理财务问题,但是农村妇女的财产有时完全由她们的丈夫控制。政府成立农村妇女协会的目的除其他外是为了保证妇女完全控制她们自己的收入。

19.尽管卖淫不是布隆迪的严重社会问题,但是政府采取了防止和惩罚这种现象的法律措施。成立青少年特警队的目的是保护少女不受企图利用她们的无耻男子的伤害。除了举办该问题的讨论会外,布隆迪还通过新闻媒介开展提高认识的运动。还有,传统的影响力构成一道反对卖淫的重要屏障。布隆迪还没有发现贩卖妇女问题。

20.虽然根据法律布隆迪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也发现少数一夫多妻的案例。目前所有的婚姻事务均受《个人与家庭法》的管辖,它同时保护非婚生子女,赋予他们与合法儿童同样的地位。

21.由于立法保证男女享有平等权利,那就不能说法律上歧视妇女。然而,一些法律条款还允许对妇女的歧视,如《劳工法》第四款第123条规定妇女产假期间拿半薪。布隆迪政府承诺在不久的将来取消那些歧视性规定,让国家的所有法律都符合《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

22.布隆迪代表团赞赏委员会成员对布隆迪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所表示的关注,不过她要强调,布隆迪政府已把消灭这种疾病列为最高度优先事项并帮助受艾滋病影响的人。这些工作包括每年向卫生部门拨款1亿布隆迪法郎、取消抗病毒药物的税收和通过新闻媒介开展提高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认识运动。

23.最后她说,布隆迪政府痛惜因战争及其灾难性后果侵犯布隆迪人民权利,特别是妇女权利的行为。她重申,布隆迪政府承诺恢复全国的和平与安全,以便让妇女充分发展她们的潜力,从而促进《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的执行工作。她对《布隆迪问题阿鲁沙和平与和解协定》的签署表示欢迎并且紧急呼吁各方继续进行各种形式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以确保这项协定获得圆满的结果,从而为创造充分执行公约的条件铺平道路。

24.主席感谢布隆迪代表团及时答复委员会提出的许多问题,主席说委员会理解布隆迪代表团未能提供按性别分列的统计数字的情况。

25.Gonz á lez女士希望,布隆迪政府继续努力确保公约的适当实施,从而改善妇女的生活条件。她还希望布隆迪政府能在全国建立和平,以便进而从事其发展工作。

26.Livingston e Raday女士希望,作为布隆迪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方案的一部分,布隆迪政府采取

技术措施,包括分发男女避孕套,以补充社会教育方法。

27.主席在结束与布隆迪的对话时说,委员会同意布隆迪代表团的意见,即内战严重影响了公约的执行工作,同时妇女在布隆迪社会的地位低下和艾滋病毒/艾滋病特别是在妇女和女童当中流行,也是主要的障碍。

28.不过,她指出,布隆迪立法中仍含有歧视性条款,如《个人与家庭法》第88条允许男女有不同的法定婚龄,第122条第1节规定丈夫是家长。妇女在《刑法》中也受到歧视,在通奸罪的规定中男方就比女方有利。包括强奸在内的家庭暴力问题令人十分关注,因为这是难民和流民营中妇女和女童的状况。

29.在布隆迪政府赋予妇女与男子平等权利的工作中必须把人权教育问题列为优先事项。然而,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是和平。她向和平进程致敬,承认妇女在实现和平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她敦促布隆迪代表团让更多的妇女参与和平进程,以便与社会各部门进行联系和加强伙伴关系,包括各个种族集团之间的容忍。妇女要表明创造和平并不是一项个人议程,而是一个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还需要培训保健服务提供者,以帮助医治受内战创伤的人。

30.她建议布隆迪政府继续并加强遏制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的工作,可请求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方案(艾滋病方案)提供援助。

31.Ndorimana女士(布隆迪)表示布隆迪代表团赞赏委员会的建议,指出布隆迪政府将继续努力改善全国妇女的状况。

上午11时43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