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届会议

第530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2年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巴卡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斐济的初次报告

上午11时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斐济的初次报告(CEDAW/C/FJI/1)

1.应主席的邀请,斐济代表团在委员会的议席上就座。

2.Naidu先生(斐济)介绍了斐济代表团。

3.Salabula女士(斐济)说,斐济重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所赋予的义务,并已在2000年初提出其报告之前不久就撤回其在第5(a)条下所作的保留。该报告是斐济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及协会合作写的,曾为此在国家、地区和社区三级举行了一系列会议。

4.自斐济提出报告以来,就与提高妇女地位司2001年在新西兰举行的研讨会的与会者分享了汇报经验。斐济感到自豪的是,它是向委员会提出报告的第一个太平洋岛屿国家,这表现了斐济对提高妇女地位的坚定决心。斐济也参与了太平洋行动纲要、维那港人口与可持续发展宣言和亚努卡岛宣言以及其他区域协定。

5.近年来,大量熟练的和及格的专业人员出国。他们之中有建筑师、工程师、会计、教员、医生、护士、牙医、兽医等,半数是妇女。这批人才外流,将需时多年才能够复原。

6.2000年5月19日斐济发生了一场平民引导的政变,干扰了议会统治,于是总统任命了看守政府。一名斐济公民——ChandrikaPrajad对其合法性提出告诉。高级法院裁定他胜诉,维护了宪法。此项裁定已被终审机关——斐济上诉法庭再次肯定。总统遵守这项裁决,任命了临时政府,其后举行的选举恢复了宪政民主和政治稳定。2001年有26名妇女候选人参加了众议院的选举,5人获选,2人成为内阁部长,2人成为副部长,1人成为在野党的议员。参议院有3名成员是妇女。

7.斐济岛面对的困难包括地理位置偏僻、常有旋风和旱灾、国内市场小、依靠一个小的出口基地来在一个开放的国际市场上竞争。政治危机降低了投资者的信心,造成国家经济欲振乏力,导致工作机会的流失、人民移民他乡、人才外流、生活水平下降、贫穷和犯罪率上升。

8.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下降至2.8%,几乎所有部门皆如是。预测2001年的增长率为1.5%,2002年为3.5%。2002年的增长率好转是因为旅游业、黄金和渔业都看好。有几家工厂在2000年5月关闭,影响了劳动市场,特别是从事制造业和制衣业的妇女工人。

9.1996年进行的贫穷状况调查显示,超过25%的斐济家庭生活在贫穷线下、由妇女持家的贫穷家庭占七分之一。因此,政府重组了妇女事务部,将其设在社会福利部和减贫部旁边,并将文化和遗产部搬到他处。这项结构性重组体现了妇女与贫穷之间的关系,并承认减贫改善妇女的景况,同时促进社会平等事业。2002年的政府预算将拨款1.57亿美元去搞减贫和农村发展,比上年增加了5 600万美元。

10.妇女部是政府的政策及服务部门,目的是达成与妇女有关的发展 目标。该部的网址已开放使用,在信息技术方面造福妇女。政府的1999-2009年妇女行动计划与各部门的工作队协调,致力于实现把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此外,政府也在资助民间的努力,以促进妇女的战略的、实际的需要,范围包括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参政的妇女、从事传媒工作的妇女、建设和平和法律改革。妇女和妇女组织在国家妇女咨询委员会的领导下曾举行呼吁和平声援活动,并在最近的政治动乱中参与了其他争取和平的活动,呼吁重返民主。

11.2002-2004年战略发展计划强调需要为处境不利的人和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人提供方案。为此已设立了平权行动方案,共有预算28 000 000美元,并颁布了社会正义法。根据该项计划,政府决心支持土著斐济人和罗图马人有平等经济发展机会,这将包括检查斐济事务法、土著人土地信托委员会和土著渔业委员会以及其他教育、商业和经济活动,将加以实施以执行妇女行动计划。

12.斐济的宪法在流产政变中仍然未受损害,它将继续保障所有人的平等。除了保证不歧视原则外,它还明文规定,法院在解释民权法案的条文时必须提倡民主价值观,并考虑到适用的国际法。斐济政府正在宪法进行复核,为此已拨款300 000美元,并将就此事与各族人民进行广泛的协商。斐济总理向国会保证,不会剔除、限制或减少任何现有的权利。

13.在法律与政策方面,政府过去两年的重点放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在其他领域如法律改革,政府修改了刑事法典,使其关于性犯罪的条文符合宪法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儿童权利公约;此外也正在努力改善刑事诉讼法特别是关于审前及交付审判的程序。

14.执法单位处理家庭暴力、强奸、性攻击等案件时对受害人很不体谅,造成很多不满。在恋童癖案增加之后,政府修改了少年法,修补了该法存在的漏洞。2000年5月发生政变时,一项家庭法案已在国会进入二读阶段。此外,也在研究与遗嘱及继承权有关的法律,以期订立全面的继承法规;还改革了公司法及商业法,特别是与知识产权和版权、消费者信贷、分期付款消费、卖据、货物销售、个人及公司破产等有关的法规。斐济妇女十分关注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的改革;它涉及土著及文化传统的保护。例如,懂得传统医术及治病方法的妇女希望保留对此种信息的权利并将其转化为利润。

15.社会正义法要求国会提供架构,以便在政策和立法决定方面实行平权行动。政府各部门采纳了平等权利政策;一项工业关系法案目前正在审议中;有计划改善已经是进步的产假法规。

16.斐济政府在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上承诺致力于消除越来越大的对妇女施暴问题。因此,它支持旨在教育社区的方案和培训班,并向对受害者提供支助及栖身之所的组织提供财政援助。民间社会的协会一马当先,正在举办关于妇女权利的讲习班,并向受害者提供咨询及支持。此外,妇女事务部的对妇女及儿童施暴问题工作队正在与妇女组织和民间协会合作设计适当的立法和补救办法。斐济妇女危机中心的记录显示,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分别有544、361和401宗新的家庭暴力事件。

17.教育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0年11月,斐济教育委员会注意到在1970年到1999年这三十年里,小学女生的入学率增长了19.8%,而中学女生则大增405%。中学女生不在中途退学的比例实际上高于男生。不过,妇女在科学和技术方面则落后了;妇女大学生大多数被引导入人文科。各班级的教材仍然宣扬性别陈规定型观念。中、小学的教科书中明显地缺乏女生的科技人才榜样,课堂外也很少。不过,在斐济技术学院,由于设了面向女性的奖学金,进入工程和非传统学系的女性在增加。女性从事教职的人数一直相当多,但她们在这方面却没有与男性分享领导地位。虽然中小学的老师过半是女性,但是担任中小学校长的女性却分别只有14%和22.5%。

18.教育委员会曾作这样的结论,即尽管接受教育的机会很高,但是性别明显地是个问题,而女性是处境不利的群体。针对此种情况,已任命教育部副部长出掌妇女事务部的体制机制包括执行妇女行动纲领各部委员会。该部还为师范学院和教育部的课程发展单位进行使对性别问题敏感的训练。

19.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斐济有一个很发达的初级保健系统。卫生部在进行改革,目前正在改进社区和农村地区的卫生设施的质量以及转介系统,以增加人们获得保健的机会及提高其经济效益。为了响应亚努卡健康岛屿宣言——1995年得到太平洋岛屿国家的支持,于是成立了促进保健局,目的是通过信息及通过媒体的宣传来使群众了解卫生问题。

20.妇女的生殖健康的覆盖率是完全的,超过40%的育龄妇女使用现代避孕方法,而99%的婴儿是由受过训练的人员接生。但是,癌症正在成为妇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21.性传染感染包括梅毒、淋病和艾滋病毒/艾滋病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严重地威胁着国家未来十年的生命。一个多学科的委员会已经成立,由政府、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及国际机构的代表组成,他们将应付此一威胁。这个委员会的工作将按个人获得信息的权利、免费的、自愿性的筛检、适当的照顾和社区充分的、不带批评的支持。斐济的第一夫人与亚洲及太平洋国家的其他第一夫人通过妇女事务部积极参与有关这个问题的准备工作。遗憾的是,由于卫生行业的专业人员出走他国,卫生部门受到影响,不得不向国外招聘医生和其他医护专业人员。

22.农村妇女所做的工作极少反映在国家的生产统计数字里,她们在获得教育和医疗保健的机会方面仍有待提高。为纪念世界农村妇女节,斐济社会服务理事会呼吁政府承认农村妇女对发展的贡献。它提出这样的优先次序:成立农村妇女银行;为农村生产者设立全国销售机构;设立商业发展、领导才能和决策等方案;资源管理。

23.男女传统的角色深植于斐济各族裔的思想中,不过城市里夫妻皆工作的家庭在开始改变。城市家庭已开始接受夫妻分担育儿工作及家务,但还是丈夫说了算。家庭暴力虽然是最近才成为大众讨论的问题,但是斐济的大多数家庭,不论其社会地位或经济状况如何,都有这个问题。家庭作为一个单位的解体是令人关注的一个大问题,这反映在向法律援助委员会提出有关家庭法方面的法律援助的申请个案增加。妇女参与决策和政治仍然是有困难,但情况在改善,这从国家妇女委员会赞助项目,鼓励有志参政的妇女去参加可以看到。

24.斐济妇女已更加了解自身的权利,而政府正在用这个公约来建立一个基于人权的普遍性的社会。谈到妇女事务部的远景计划声明,她表示希望斐济是一个重视妇女,尊重妇女,给她们尊严的国家。

一般意见

25.主席赞扬斐济政府通过向委员会提出报告所表现出的决心。她希望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其他国家依斐济的榜样,批准该公约。她还建议撤回对该公约的两项保留。

26.Shin女士说她很高兴听到非政府组织参与了该报告的编写,并希望斐济政府与民间社会的此种合作能够继续下去。日后在提出报告时,请把参与的组织名称写进去。

27.Goonesekere女士很高兴见到斐济的宪法为性别歧视下了定义。她不知道这个定义是否涵盖私营部门和政府,不知道例如在促进出口区的私营公司是否必须遵守公平就业的标准。她还想知道肯定平权行动计划是否包含了男女平等的观点,或只是从族裔的角度来讲。

28.Corti女士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斐济的宪法和立法中的地位如何。由于缺乏平等权利立法产生了对妇女的实际歧视,特别是在就业和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方面,她想知道是否已起草了平等权利法。

29.本报告第1.8段所描述的布鲁布鲁习俗看来十分重男轻女,她想知道妇女事务部有没有试图消除这项习俗。

30.Schöpp-Schilling女士说,她想知道该公约在批准后是否自动成为斐济法律的一部分,还是需要别的法律行动才能使其生效。注意到斐济宪法第43条第2款规定法官应当宣扬有关的国际法的平等原则,她问法官有没有接受关于如何遵守这项规定的培训,又他们实际上在多大程度上这样做了。她还问有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让人们在该公约的条款被违反之后能够提出申诉。

31.她欢迎自该公约被批准以来对法律和政策所进行的检讨。不过,她想知道计划的改革有哪一项是真正被国会通过的,特别是家庭法、证据法和工业关系法已被改革。

32.她希望斐济证实该国将起草新的宪法,并想知道其是否覆盖现有关于平等和禁止歧视的条款。

33.LivingstoneRaday女士说,她感到高兴的是,上诉法院在2000年的政治危机期间维护了1997年的宪法,而女法官当时为保卫宪法作出了贡献。她问该国有多少女法官,又在那场危机中辞职的女法官有多少被复职了。她还想知道该国有没有计划修改宪法,特别是禁止歧视的第38条。

34.注意到报告提及公民宪法论坛最近由于质疑政府的合法性而被撤销登记,她问后来有没有对这项决定进行复核,又宪法有没有为非政府组织包括妇女组织提供任何保护,使他们的言论自由不受限制。

35.她感到高兴的是,斐济政府正在支持培训和教育,以对抗越来越大的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斐济现行的法律在这方面仍然是不令人满意的。除了Corti女士所提到的布鲁布鲁习俗的问题之外,她感到关切的是,在强奸案中,特别是在受害者是妓女时,有关原告的性历史的证据仍然可在法庭上提出,以为犯案者减刑。此外,法庭仍然要求证实受害者的证据。她知道在发生宪法危机之前,斐济法律改革委员会已在检讨证据法,她希望获得有关这方面的进展的新消息。

36.Kwaku女士请求提供关于人权委员会、它的运作方法、有没有妇女成员等最新信息。她还想知道该委员会有没有及怎样协助监测该公约的执行情况以及有没有得到足够的经费。

37.Ferrer Gomez女士说,斐济的报告着重提出了许多歧视妇女的案例,尽管该国的法律禁止此种歧视。她不知道该国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该法实际上获得执行。关于布鲁布鲁习俗,她欣悉该国及时地通过法律扫除它及保护社会上的所有妇女。

38.她感到关切的是在招聘和升迁方面妇女遭受直接的歧视,而且妇女一般仅能在非正式部门工作或做低薪工作。此外,国家没有法律规定同工同酬。鉴于公约第11条的规定,她想知道斐济政府有没有计划颁布法律保证妇女在就业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她还问政府有没有考虑向从事佣工的妇女提供法律保护。

39.她强调需要修改家庭法,以改善妇女的处境,包括使她们能够较容易地取得离婚。她还欣悉斐济计划于2002年通过一项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

40.Shin女士说,鉴于斐济的家庭暴力问题严重,有必要另行颁布立法来加以预防及保护受害者。

41.Acar女士赞扬斐济在执行公约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但她希望非政府组织将能够继续参与该项工作,因为它们的贡献以及一般民间社会的贡献对该公约的执行是必不可少的。必须建立一个有利于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环境。此外,只有在国内法符合国际法、并且有独立的司法机关去执法的民主社会里,人权才能够得到应有的保护。她想知道家庭法和证据法的改革时间表——曾由于最近的政治动乱而延迟了——是否已通知斐济的民间社会,又与改革有关的问题是否正在进行公开讨论。

42.Gaspard女士请斐济政府提供信息,以便了解该国政府是怎样致力于提高人民特别是法官们对该公约的认知。她还问监察员办公室有没有接到关于歧视妇女的投诉,结果又如何。

43.Saiga女士问是谁任命人权委员会的成员的,又迄今有没有人向其提出任何有关歧视的投诉。

44.Goonesekere女士问政府有没有考虑在宪法中承认社会经济权利,例如健康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鉴于全球化对斐济妇女的影响。她还想知道宪法保不保证公民及政治权利,例如生命权利、得到不受酷刑的保护、组织权。她还想获得信息,以了解人们怎样向法院申诉宪法权利受到侵犯。她问习惯法中所尊崇的负面做法能否在法院中予以质疑,因为宪法第38条第1款禁止歧视。她还想知道国家妇女咨询委员会的情况怎样。

45.Tavares da Silva女士欣见斐济政府采取了许多举措来促进平等,同时该国也有一个完备的妇女事务、社会福利和减贫部,其重点不再放在福利问题上,而是放在增强妇女能力、政策的制订和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上面。不过,在许多领域仍然存在歧视,例如劳动市场和培训。她想知道为何妇女在学校的成绩那么好,参与培训的比例却那么低。

46.斐济的报告显示该国有这样的对比:尽管在争取妇女平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是该国仍然是一个重男轻女的社会,其思想根深蒂固;她不知道斐济妇女对这个矛盾有多少认识。她赞扬斐济的妇女行动计划定下宏伟的目标,要在政府所有领域里实现妇女占50%的比例。她问民间社会是否一般都支持这一点。

47.虽然她很高兴见到斐济成立了5个工作队来从事特定优先领域的工作,但是她不知道为何没有成立一个工作队来应付妇女在劳动市场中所受的不平等待遇,并改善她们的工作条件和孕妇、产妇权利特别是孕妇权利。当然,就业问题与卫生和教育问题也同样需要给予高度的重视。此外,一方面她赞扬政府提出的两性平等预算很有创意,另一方面想更多地了解任何成功或困难的例子,她并问有没有任何机制来制定标准,以对试点方案进行两性平等审查。

48.Hazelle女士(报告员)谈到部会间妇女事务委员会,她想知道有关的17个部的职能有没有重叠;她注意到该委员会的成员是副部长级,强调该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尽量来自公务员的最高层,才能确保其决定确实转化为所有政府部门的政策和行动。委员会不应当仅仅是一个论坛或橡皮图章,她不知道委员会与财政部之间及与其他机构如妇女咨询委员会、两性平等协调中心各工作队及其他有没有就关注两性平等的预算举措进行对话,以确保委员会能够有效地执行妇女行动计划。

49.Schöpp-Schilling女士不知道有没有任何监督机构来监测实现妇女权利领域各项目标的进展情况,不知道国家妇女咨询委员会是否仍然存在及是否与其他机构共同协调其工作。

50.Corti女士觉得奇怪的是,人权委员会的职能清单中为何没有列出该公约(第2.1条);她问国家妇女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和非政府组织参与该委员会的程度。关于两性平等的预算举措,她还感到奇怪的是,在争取两性平等的斗争中十分重要的妇女事务、社会福利和减贫部同样地在这项举措的第一阶段也没有被具体提到(报告第3.9段)。

51.Gabr女士对尽管采取了措施及取得了进步、但是充分达成平等的目标同目前实际情况的差距仍然存在感到遗憾。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传统的态度影响了妇女地位的提高,因为区别不同族裔的政策。她问已采取了什么措施来矫正常常把妇女边缘化的社会结构中固有的特征。

52.Ferrer Gomez女士问在建立某种办法来监测及评价妇女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方面取得了什么进展。她特别关切减少妇女的贫穷、并向她们提供就业机会。目前25%的妇女生活在这种状况下,许多人为了生存在走向卖淫,因此,情况特别紧急。

53.Shin女士强调说妇女行动计划很好,但认为花十年来落实是太长了。她想知道有没有为每一年定下具体的指标,有没有某种机制来按需要调整该计划。她还想知道国家妇女咨询委员会是否仍然在运作,又非政府组织仍然参与它的工作。她注意到有为少数民族而设的平权行动方案,但不知道这些方案除了支持少数民族例如土著斐济人之外,还有没有具体地支持他们之中的妇女。

54.Goonesekere女士问,这些平权行动方案是否包括对其促进平等的效力进行评价,而不是向特定的群体提供好处。她还问这些方案与社会正义法的关系。她强调需要确保在执行平权行动政策时充分考虑到两性平等问题。各种统计数字应当不仅包括不按性别区分的数据,但也应包括不按族裔区分的数据,以确保妇女不受到性别和族裔两方面的不利影响。

55.Schöpp-Schilling女士问斐济政府在执行平权行动计划时怎样平衡采取特别临时措施的需要及避免反向歧视的需要。她关切所有各部是否真正在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因为虽然常常提到青年、残疾人、少数民族、家庭等,但是却很少提到妇女。她问是谁负责监测帮助妇女进入决策性职位的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说她将很乐意得到更多关于扫除性别歧视的努力的信息。

56.Ferrer Gomez女士强调需要增强妇女本身和一般社会对妇女权利的认知,需要增强妇女能力,以克服斐济主要是重男轻女的各族裔的偏见态度,即把妇女放在特定的、带有偏见的角色。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宪法保障的妇女权利获得充分的落实。关于提高妇女地位,她强调指出,非政府组织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她问发展培训方案有没有包括针对性别平等的问题,如有的话,妇女对此种方案能提供的机会了解多少,又有没有向重要的专业人员例如教师和医生提供专门的培训。她想知道中学的教育价值观包括妇女权利、媒体在两性平等问题上发挥什么作用、又记者有没有得到对性别问题敏感的培训。她还问是否曾采取步骤来提高一般人民特别是妇女对不仅是国内立法的认知,而且也包括了对该公约的认知。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