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届会议

第698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5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马纳洛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冈比亚的初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续)

下午3时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十八条提交的报告(续)

冈比亚的初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续)(CEDAW/C/GMB/1-3;CEDAW/PSWG/2005/II/CRP.1/Add.4和CRP.2/Add.4)

1.应主席邀请,冈比亚代表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7条和第8条(续)

2.Taal先生(冈比亚)说,国民议会的提名和当选成员均有表决权。他完全同意以下两个观点——《古兰经》没有为妇女参与公共生活设置任何障碍,利用伊斯兰教阻碍妇女参与公共生活的行为令人无法接受。

第9条和第10条

3.Arocha Dominguez女士说,在冈比亚,接受中等教育的女孩人数仍不算多,而且增幅极不明显。政府是否考虑采取不同措施,提高女孩识字率,并通过直接接触目标群体为其提供教育机会(可能是正规教育系统以外的教育机会)?冈比亚年轻人口所占比例很高,因此,政府或许应当考虑以其他方式来处理妇女教育发展问题,以确保她们可以获得读写能力并可以继续接受教育。

4.Saiga女士想更多地了解对有利于女童的学校倡议所引入的各项具体政策。此外,她还询问与教育问题有关的提高冈比亚妇女地位国家政策的状况: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进展?义务教育是否免费?

5.Pimentel女士认为,冈比亚政府还不够关注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问题。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政府从多大程度上听从了委员会的第19号一般性建议?是否利用教育系统来提高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6.Taal先生(冈比亚)说,在实现关于女孩教育的千年发展目标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冈比亚位列非洲前十名。中学和大学都设有针对女生的特别奖学金。农村地区还制定了以妇女为目标对象的识字和算术能力指示。

7.Dacosta女士(冈比亚)说,许多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都在执行主要针对妇女的成人扫盲方案。在两个由政府组织的项目中,80%的参与者是妇女。各项方案均以五种主要地方语言进行,其组织活动遍布全国各地,针对的年龄层为15至35岁,有时会有50岁以下(包括50岁)的妇女参加。扫盲方案还会教授算术技能和与收入相关的经营技能,从这一意义上讲,该方案非常实用。对有利于女孩的学校倡议是由国家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及非洲女教育家论坛冈比亚分会联合执行的。该倡议确定各个社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社区,并向其提供支助,以使其有能力支付学费并提供校服;此外,这些机构还组织名为“母亲俱乐部”的扫盲课程,当其子女在有利于女孩的学校上学时,各位母亲可前来参加这些课程或俱乐部活动。

8.Singhateh女士(冈比亚)说,冈比亚没有关于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具体立法。遗憾的是,大多数暴力案件都没有上报,但即使上报,追索行动也将按照《刑法典》来执行,该法典规定了对各种程度的攻击(包括实际身体伤害和严重身体伤害)的惩罚措施。妇女事务局及其合作伙伴正在采取措施,加深人们对家庭暴力问题及其根源的认识,还就如何处理该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不过,学校课程并未涉及这个问题。

9.Fye-Hydara女士(冈比亚)说,该国正在就性别和增强妇女能力问题进行全国研究,其结果将提供一些有关提高冈比亚妇女地位国家政策的执行程度的信息。

第11条

10.Patten女士说,报告很少提及冈比亚执行第11条各项规定的情况。仅声明法律不歧视任何人,但实际生活中存在歧视是不够的。是否存在间接歧视?冈比亚法律如何保护所有妇女工作者?对职业卫生与安全问题、确保同工同酬问题以及办公场所性骚扰问题,法律做出了哪些规定?是否制订了平等机会法?是否设立了确保遵守该法律的机制?正在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对劳工法、特别是私营部门对劳工法的遵守?能否详细说明第11条第2段的执行情况?在出现不遵守情况时有哪些补救措施?政府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妇女对劳工立法和标准的认识?报告表示,法律援助系统并非政府的优先事项,下次报告是否可以介绍一下妇女向劳工法庭提起的诉讼数量以及妇女向劳工监察员提出的投诉数量?此外,欢迎提供有关办公场所性骚扰案件的发生率以及已登记的投诉数量。关于妇女在公共部门中所占比例较低(21%)以及实际上并未担任高级职务的问题,政府是否计划采取暂行特别措施?公务员制度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冈比亚是否设立了针对残疾妇女和其他弱势妇女组织的特别方案?冈比亚政府是否做出正式政治承诺,将审查各项就业政策,以解决性别问题的负面影响?

11.Coker-Appiah女士促请冈比亚政府采取措施,确保在下次报告中提供有关妇女在非正式部门中的参与情况数据,因为她们显然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当局应当更加认真对待。

12.Taal先生(冈比亚)说,该国普遍缺乏有关非正式部门及其对国家经济贡献的资料;中央统计局过去一直在收集资料,目前正在对这些资料进行加工处理,以便在下次报告中提供。就业方面的数据也有不足,事实上,正式和公共部门中都不存在任何歧视,任命工作是在开放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就产假而言,冈比亚要远远领先于发达国家:多年来,孕妇从三个月的带薪产假中受益匪浅。办公场所性骚扰是西方国家的概念,冈比亚不存在这种问题,因此也就没有处理这方面问题的法律。冈比亚可供残障人士使用的设施很少,因此国家正在努力使这些人的日常生活更加轻松。公共部门一般都是同工同酬,与非洲其他国家相比,冈比亚有大量妇女在政府和公务员系统中担任高级职位。

13.Singhateh女士(冈比亚)说,《劳工法》中并未包含任何歧视性规定,但该法有些过于陈旧,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冈比亚有一个工业法庭,与《劳工法》类似,该法庭并不是针对特定性别的。除一项旨在处理学校内外性别暴力问题的政策草案之外,她不知道任何有关性骚扰的政策。负责任命政府公共事业员工的公务员制度委员会有五名成员——三名男性和两名妇女。毫无疑问,必须对冈比亚的劳动和就业立法进行审查。

第12条

14.Dairiam女士说,为增加妇女享受公共保健的机会,政府已执行了大量有益倡议,但仍有必要提供更多关于各种方案和服务成果的信息。这些方案是否实现了各自的目标?监测机制如何?弱势妇女组织是否有参与机会?就她所知,大多数保健人员都位于城市,而非农村地区,而且根据等级不同,各行政部门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冈比亚的婴儿死亡率都和孕产妇死亡率非常高,必须做出更大的努力,确保由合格人员来照顾新生儿。冈比亚正在努力提供计划生育服务,但避孕药具的普及率仍然很低。冈比亚不向21岁以下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而且妇女必须在获得丈夫的同意之后,才能接受计划生育服务,事实真是这样吗?她欢迎提供关于不安全堕胎及是否对其数量进行监测的信息。是否可以提供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高发率及性传播疾病感染的信息?此类感染是否因为一夫多妻、滥交和较少使用避孕药具而不断扩散?必须更多地关注这一领域。冈比亚政府已经做出了一些值得表扬的努力,但由于存在着各种文化、传统和宗教因素,所获成果依然微不足道。

15.Gabr女士表示,社会不公正会对妇女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政府必须采取措施,解决大量现存问题,包括女孩营养不良、有必要把艾滋病相关问题置于更加优先的位置、肺炎(会影响到孕妇)以及接替私营部门成为主要的避孕药具供应商。

16.她问为使人们对公共保健问题更加敏感,政府采取了何种措施,媒体、宗教和部落酋长在这方面又起到了什么作用。政府无法单独处理这些问题,也不应用伊斯兰教教法和民间传统来处理这些问题。

17.Khan女士指出,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看,冈比亚受到了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弊端的困扰。关于妇女健康的统计数据的特征如下:人口增长率高,生育率高,预期寿命短。关于这一点,她问政府的国家卫生政策的目标是否明确以及是否制订了限时目标。根据该报告,农村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已高达16%,而且还在不断增长。

18.她的祖国孟加拉国的人口增长率以前也很高,但该国已成功地扭转了这一趋势。孟加拉国采用了印度尼西亚以清真寺为基础的计划生育和咨询制度,该制度规定对宗教首领进行培训。作为一个穆斯林国家,冈比亚或许也可以成功地运用这一模式。

19.Taal先生(冈比亚)说,冈比亚政府承诺努力实现“全民健康”,特别是妇女的全民健康。虽然冈比亚目前的统计数据不够充足,但在70年代中期,冈比亚曾经是计划生育领域的先锋,在培训农村保健工作人员时,采用了从基层做起的办法。世界卫生组织非洲办事处区域主任在非洲的其他地方也运用了这种模式。

20.冈比亚政府启动了一个全球卫生基金,其中包括多项消除影响孕妇的肺炎和疟疾的方案,以及一项供餐方案。虽然政府承诺会实现目标,但从整体上看,人们的日热量摄取量尚未达到最低水平。

21.冈比亚目前正在执行一项结构调整方案,依照该方案的各项规定,冈比亚仍无法为一个亟需的公共保健系统筹集资金。

22.Dacosta夫人(冈比亚)说,冈比亚政府开展了多项敏感化活动,其目的在于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通过一项社会营销方案促进避孕药具的使用,并在与各妇女组织联合发起的一次运动中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肺炎等问题。此外,政府还制定了一项战略计划,旨在降低高生育率和高人口增长率,她希望在下次届会时,各种数据能够反映出一种积极的趋势。

23.Sanneh女士(冈比亚)说,政府保健中心的状况已有所改善,妇女是受益者。不过,由于农村妇女的受教育程度较低,女性保健推广人员的数量有些不足。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正在试图将保健服务的提供与现有的农业及社区推广人员系统联系起来,这些人员正在接受培训,日后可提供一些基本的保健服务。

24.目前的优先事项是疟疾和提高社区对疟疾预防的认识。疟疾会产生破坏性影响,在冈比亚是一个远比艾滋病毒/艾滋病更加紧迫的问题。此外,冈比亚正在努力使妇女对送子女上学的必要性保持敏感,目的在于使女护士最终替代男护士。

25.Dacosta女士(冈比亚)说,为了降低高人口增长率并改善女性的社会经济统计资料,政府制定了人口方案,成立了伊斯兰委员会以及多个区域和部门级人口问题工作队。

第13条

26.Gabr女士问,政府对妇女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中的作用有何看法。代表团团长提到了他在降低妇女贷款利率方面所做的努力,对第三世界妇女而言,这可算是一个重要优先事项,因为此类贷款可以使农村妇女有能力开办微型企业。希望今后的报告能够提供关于受雇于正式(公共或私营)部门的妇女人数统计资料。政府可以此评价妇女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制定进一步措施,以提高妇女地位。

27.至于冈比亚的劳工法,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份近期报告指出,这部法律与对男子和妇女的实际补偿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政府有责任对这种明显的不公正进行调查。此外,政府应当帮助确保妇女在文化、传媒和体育活动中发挥作用,这有助于提高妇女的知名度,也有助于政府说服其他人相信,妇女确实在全国范围内发挥着重要作用。

28.Taal先生(冈比亚)说,他会对所提问题进行调查。

29.Singhateh女士(冈比亚)指出,冈比亚现行的劳工立法已经过时。政府目前正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开展劳工法改革。这一措施的方向是正确的,她希望能够在下次届会上报告所取得的进展。

第14条

30.Tan女士谈到了冈比亚根据第14条做出的回复(CEDAW/PSWG/2005/II/CRP.2/Add.4,第28段),回复表示,该国尚未制定重点强调妇女问题的农村发展政策。考虑到妇女为其家人的实际福利和国家的经济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她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现在政府应该为农村妇女制定全面发展政策,该政策应当让从事小规模耕种的女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接受私有和公共来源提供的援助和低息贷款,并接受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培训,以便成为自己土地上的富裕农民。为了把《公约》第14条的内容纳入其农村发展政策和行动计划,政府应当与国家妇女委员会及各种政府和非政府性质的妇女组织开展合作。宗教领袖不应反对妇女拥有土地的权利以及利用《公约》中其他权利的权利。

31.邹晓巧女士说,报告(CEDAW/C/GMB/1-3)中没有关于农村妇女的统计数据,这意味着我们无法判断政府是否在努力确保农村妇女有机会享受保健服务并接受教育,以及是否正在执行全民机会均等的政策。缺少统计数据,还意味着委员会无法评价政府是否正在执行《公约》的各项规定。下次报告应当提供各种统计数据。

32.她问当今妇女和女童所面临的主要障碍是什么,正在考虑采取何种措施来改善这种状况。她注意到大多数冈比亚人都生活在农村地区,因此,她问冈比亚的十年计划(1999至2009年)是否包含旨在改善农村妇女地位的战略计划。自上次会议以来,代表团表示该国没有全面的国家政策,她问政府能否保证该十年计划的可靠性,以及该计划是处于执行阶段,还是处于起草阶段。

33.Schöpp-Schilling女士表示,报告中关于农村妇女的信息以及代表团对该问题做出的回复都让她感到非常失望。她问政府对法律改革和政策方案的关注是否适用于农村妇女。至于让地方管理当局负责基层(包括农村妇女)减贫工作的权力下放进程,她问该国制定了何种制度来确保农村妇女能够切实从各项减贫政策中获益。关于这一点,她询问此类方案的资金来源以及政府是否会在与国际援助机构开展合作方面协助地方政府当局。

34.至于2005年《儿童法》草案,她问是否可以向委员会提供一份该草案所提及的有害传统做法清单。

35.Patten女士也表示,报告中缺少各种信息以及代表团的回复让她感到非常失望。报告表示,在发展进程中,农村社区已被置于优先地位,而且国家机构正在努力消除贫穷。她想知道该国正在采取何种措施来消除农村妇女的困境,哪个部负责农村社区,农村社区的预算分配如何,以及农村妇女在多大程度上被授予了优先权。下次报告应当提供有关国际机构的详细信息以及显示预算增长的统计数据。

36.至于旨在促进妇女就业的小额供资工作,她问是否建立了公共行政机构,确保男女企业家享受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农村妇女的优先权是否已被纳入各种旨在提供水、电和交通等设施的公共投资方案。

37.Taal先生(冈比亚)说,冈比亚政府对迄今为止的记录并不满意,不过,政府承诺会更加努力推动提高农村妇女地位的工作,并履行《公约》第14条下的各项义务。从本质上讲,冈比亚是一个农业社会,妇女劳动是农业经济的基础;冈比亚正在努力把单纯的自给农业提升为更加商业化的生产。20世纪70年代,在外部捐助者的资助下,冈比亚连续开展了多个农村发展项目,事实证明,这些项目均不具可持续性。政府从中得知,应当更加审慎地选择可以独自执行的方案。目前,该国的部门政策数量过多,且协调不良。为开展协调工作,政府正在制定全面的农村发展政策。前面提到的权力下放进程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供资的,促进了区级以上的规划。由于地方管理当局有权征收各种税费,具备自己的资金来源,这些部门负责发展工作。不过,他向委员会保证,农村妇女问题将在最高一级政府得到解决。

38.Fye-Hydara女士(冈比亚)说,冈比亚政府确实没有制定全面的农村发展政策。不过,由于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而且研究显示非常有必要对农村地区进行干预,大多数现行发展政策都是针对农村地区的。在此类项目中,有一个是农村融资项目。根据该项目,各村庄会设立地方储蓄银行,并向地方发展计划发放贷款。此外,冈比亚还有一些信贷联盟,妇女可以通过这些机构获得贷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旨在节约妇女劳动力,例如,该项目会利用钻井和抽水机来代替手工提水。至于销售农产品的基础设施,还有一些贮藏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39.国际和区域机构(比如儿童基金会、开发计划署和非洲开发银行)赞助的项目所设定的目标基本上都是农村妇女。英联邦也在帮助促成妇女互助。政府正在筹备的下一个大型发展项目将在部门一级实施,各项目也将以社区需要为基础进行;作为妇女事务局和妇女局的执行主任,她参加了方案的社会评估工作,目的在于确保讨论农村妇女问题。冈比亚正在联系其减贫战略文件,对撒哈拉以南非洲运输政策进行审查。在审查工作中,她的职责是确保工作人员会考虑到农村妇女对保健和教育设施的需要,以及让其产品进入市场的需要。题为“冈比亚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旅游项目由联合王国国际开发部赞助,目的在于支持当地生产者推销自己的产品;冈比亚正在组织农村妇女制作优质园艺品,首都地区的妇女负责出售这些产品,她们有时会把产品卖给各个饭店,以提高收入。如果该项目运作良好,其战略目标是将参加该项目的妇女组成一家企业,并将产品用于出口。

40.政府制定了一项旨在支持女企业家的方案,目前,政府正在根据该方案制定一个价值300万美金的项目,即为时尚、工艺和优质产品建立一个中心市场。冈比亚政府的下次报告会显示出有多少农村妇女从该方案中受益。社区发展对于妇女非常重要;她一直在与国家妇女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商议,应如何将有关各部联合起来,共同制定一项包含性别观点的农村全面发展战略。

41.Singhateh女士(冈比亚)说,委员会询问了有害传统做法清单的情况,该清单起初被载入2005年《儿童法》草案,之后又被删除。删除的理由是:无意间漏掉某一特殊有害做法可能会让人误以为是在赦免此类做法。她忆及,该清单收录了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行为;如果委员会需要,她可以提供一份清单副本。

第15条和第16条

42.Šimonović女士指出,《宪法》规定,婚姻应在双方自由和完全同意的基础上缔结,尽管如此,在法律规定的四类婚姻中,这一权利不一定能够得到保障,而且冈比亚保护妇女不受歧视的工作也没有扩展到家庭当中。根据伊斯兰教教法和习惯法,在离婚或继承方面,妇女并不拥有与男子相同的权利。各种形式的婚姻都应按照《宪法》和《公约》进行。她希望能够进一步澄清不同形式婚姻的法律状况,也想知道政府为促进妇女在家庭领域的平等权利制定了何种计划。

43.Tan女士说,《公约》第16条显然有很多需要改正的地方,比如法定结婚年龄的设定。90%以上的妇女都受习惯法或伊斯兰教教法的约束,这两项法律都允许一夫多妻制。虽然报告称一夫多妻制是一个敏感问题,但她仍想知道政府计划采取何种具体措施来使其符合《公约》第16条。至于有害传统做法,为了避免出现有关哪些做法属于非法的歧义,最好在立法中表述清楚,并规定强制执行。

44.Simms女士说,根据《公约》第16条,冈比亚的做法严重背离了《公约》。例如,报告称,即使是在基督教婚姻下,妻子也会处于不利地位,因为丈夫会剥夺妻子的继承权,而法律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任何保护。没有禁止殴打妻子的具体法律规定意味着丈夫有权殴打其妻子,而且这种虐待行为被视为是一种家庭问题。关于殴打问题的一般法并未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制定有效的家庭暴力法。当然,教会可能会表示反对,但政府须带头推行立法,以便向所有公民提供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45.Bokpé-Gnacadja女士说,报告指出,在冈比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依照法律,妇女可以自由地签订合同、管理自己的财产、旅行并选择住所。报告还称,妇女所处的不利地位完全是由其社会信仰和生活态度造成的。她不同意这种观点。冈比亚的各种法律都否认妇女在结婚、离婚和继承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例如,根据伊斯兰教教法,在卡迪法庭,一名男子的证词相当于两名妇女的证词;根据习惯法,寡妇被视为其丈夫的部分财产。歧视不仅根源于社会信仰和生活态度,也根源法律本身,比如《穆斯林结婚和离婚法》及《遗嘱法》,这些法律都规定应以宗教法为准。法律不规定最低法定结婚年龄,意味着母亲无法向法庭提起诉讼,告发未成年女儿的强迫婚姻。报告称,政府会使妇女认识到她们在法律面前拥有平等的权利,不过即使那样也于事无补,因为妇女事实上并不享有平等的法定权利。报告提到了政府执行的多个倡议,均旨在纠正这种状况,使各项法律符合冈比亚宪法。

46.Belmihoub-Zerdani女士希望了解:采用不同婚姻形式的人口比例各占多少;在各种形式的婚姻里,婚姻是否需要登记,婚姻双方是否都可提出离婚;以及在不同宗教体制下,对于子女监护权分别采用怎样的做法。她想知道是不是任何人都可在不考虑宗教的情况下公证结婚,以及在各种形式的婚姻里,妇女是否都能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拿到护照、出国,并在未经孩子父亲同意的情况下将子女带出国。

47.Morvai女士说,报告和回复表明,政府对各种文化中的家庭暴力和性骚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险性的认识不足。政府必须主动采取行动,对问题进行研究,并向妇女和非政府组织咨询经验和认识。政府应审查《公约》和委员会的一般性建议,特别是第12号和第19号一般性建议,并确定哪里存在立法和实践上的漏洞。将暴力定为犯罪只能解决部分问题。我们还应保护受害者,并在司法部门、警察局、教育系统和传媒领域开展提高认识的活动。

48.Taal先生(冈比亚)说,某些委员会成员的问题和发言所描述的冈比亚的形象让他感到非常困惑。冈比亚人只是在外国电影和书籍中才了解到各类暴力和虐待行为。冈比亚并不打算以传统文化价值观作为挡箭牌,但委员会成员应当认识到,一夫多妻制并非必然导致妻子不快乐等事实。一夫多妻婚姻中的妇女不同于其他文化中的妾室或情妇;她们拥有妻子的正式身份和权利。每个公民都有权选择他或她的婚姻形式,而这种选择往往是以宗教为基础的。至于穆斯林婚姻中的离婚,他指出,妇女也有权提出离婚;如果丈夫拒绝,她们可以求助于穆斯林法庭。

49.Singhateh女士(冈比亚)说,实际上存在最低结婚年龄,因为法律规定18岁以下为儿童,儿童不可结婚。此外,不可强迫人们结婚。离婚和继承方面的规则取决于各人所属的婚姻类型(比如穆斯林婚姻、基督教婚姻、公证婚姻或习惯婚姻)下适用的属人法。例如,依照穆斯林法结婚的人(在所有婚姻中占90%),会受到伊斯兰教教法的约束。冈比亚没有专门针对家庭暴力或虐待的法律,但可以适用《刑法典》中有关暴力问题的条款。至于冈比亚法律下《公约》各条款的执行情况,她指出,根据三权分立学说,立法机构必须将行政部门签署的各项条约纳入国内法,对面临许多问题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该进程可能会非常缓慢。至于配偶的旅行自由,所有成年人都可凭自身资格获得护照,但是带孩子旅行往往必须获得父母双方的同意。

50.Taal先生(冈比亚)说,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监护权往往取决于孩子的年龄;例如,婴儿基本上都会判给母亲。一些穆斯林国家存在强迫寡妇嫁给亡夫兄弟或其他男性亲戚的做法,冈比亚没有这种情况。

51.主席以专家身份发言,她指出,冈比亚在签署《公约》时没有提出任何保留意见,因此必须充分履行各项义务。关于这一点,她促请冈比亚批准《任择议定书》和对《公约》第20条的修正。委员会希望所有国家都能全面接受《公约》,她也请冈比亚政府带头说服立法机构,批准《公约》并将其规定纳入冈比亚法律。她指出,为充分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必须对宪法的一些条款进行修订。要实现平等,必须有强有力的法律,否则,妇女便无法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各种活动。必须制定法律,打击贩卖妇女的活动,消除对妇女的暴力以及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她希望下次报告能够提供一些显示进展的统计数据,比如在消除教育和媒体领域的陈规定型观念方面取得的进展。关于这一点,她促请冈比亚政府审查委员会关于暂行特别措施的第25号一般性建议,加强妇女在政治生活和决策中的参与。宗教法在规范冈比亚个人生活方面似乎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不同的规则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歧视,民政部门必须对此予以抵制。冈比亚是一个以农业和农村为主的国家,因此,政府必须制定一项全面的农村发展政策,特别是致力于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和权利。

下午5时30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