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届

第468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0年6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冈萨雷斯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伊拉克的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

上午10时4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伊拉克的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CEDAW/C/IRQ/ 2-3,CEDAW/PSWG/2000/II/CRP.1/Add.3和CEDAW/ PSWG/2000/II/CRP.2/Add.2)

1.应主席邀请,伊拉克代表团在委员会席位就座。

2.K ammas女士(伊拉克)介绍了伊拉克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CEDAW/C/IRQ/2-3),强调伊拉克政府承诺必会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书,并重申伊拉克代表团愿意与各种人权条约机构的专家们保持对话,因为他们的中立、公正和客观是有效监测大家遵守国际人权文书所不可或缺的。相关的条约机构已注意到伊拉克执行国际公约时受到阻碍的因素,并已强调必须消除这些阻碍因素。

3.1987年和1997年的人口普查之间的10年期间内,伊拉克人口已增加3%,达到2 200万人以上,其中49.7%为男性,50.3%为女性。政府努力执行《北京行动纲要》,并且例如已同各非政府组织合作,特别是于1994年在巴格达同伊拉克妇女联合总会合作举办了一次国际人权问题讨论会,后者已发布关于在总的人权范畴内结合妇女权利的前瞻性宣言。

4.政府还通过了《提高伊拉克妇女地位的国家战略》,以期能依照1995年北京会议的决定促进妇女的权利,从而能加强体制机制,以利执行促进妇女权利的各种措施。已经根据国家战略成立了提高伊拉克妇女地位高级别全国委员会,由劳工和社会事务部长领导;该委员会成员中包括执行国家战略所涉及的所有各部的代表,该委员会在所有有关各部中都设有相关的小组委员会。

5.在处理报告和伊拉克代表团答复委员会成员所提问题之前,她表示,伊拉克同委员会间的对话是基于公约设立的法律框架和根据各相关人权条约机构所提的意见。她遗憾地指出,公约的执行情况不如理想,但深信委员会充分了解伊拉克的悲惨情势,并认为继续进行对话与合作将有助于克服不利于充分执行公约的各种障碍。

6.委员会必须充分知道执行情况中存在的各种障碍情势。她注意到,公约序言部分第十一段已强调尤其应当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样才能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从而有助于男女的充分平等。因此,她要悲痛地指出,自1991年以来,伊拉克主权和领土完整已持续受到美利坚合众国和联合王国的侵犯。她谴责在伊拉克北部和南部划定禁飞区,同时不分军民地轰炸平民和军事基础结构(自1991年5月以来已有20 000次袭击),造成了数以百计的无辜平民死亡和经济的严重损失。

7.每日袭击的威胁造成妇女和儿童中出现诸如焦虑、消沉、失眠、体重下降和恐惧丧失亲友等心理问题。这种袭击已严重侵害伊拉克的自决权利,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同时也未曾获得任何相关的安全理事会决议的授权。1991年美利坚合众国和联合王国使用贫化铀武器后,已致使白血症的发病率较1989年的数字增加了四倍至五倍,受害者中75%是儿童。还出现高比率的肺癌、胃癌和皮肤癌、不育、早产和各种先天性疾病,而且使用这种武器其后果可延长至今后数代人。此外,伊拉克政府不应为我国北部自治区的人权和特别是妇女权利的情况负责。

8.人权文书的充分执行应具备三项基本的相互关连的要件:缔约国具有加入该文书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的政治意愿;国家拨供足够的资源用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行使;以及根据《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原则和国际人权文书进行国际合作,伊拉克已明确表示它对妇女人权的承诺,就此已加入了公约,制订了旨在确保执行的国家战略和机构,并持续履行提交定期报告的义务。遗憾的是,由于经济封锁造成的国内形势不利于实际的执行,迫使伊拉克政府改变其优先次序,必须把基本的公民生存,特别是妇女与儿童的生存放在首位。

9.安全理事会施加的禁止石油出口剥夺了伊拉克95%的资源,来自各种国际组织的报告更使人无可置疑地看到制裁对一个国家及其人权情况的负面影响。但令人遗憾的是,没有人提出任何建议主张应制订执行机制来处理这些问题。例如题为“妇女2000年”的大会特别是会议只重申了应实施紧迫、有效的措施,秘书长关于审查和评价《北京行动纲要》执行情况的报告(E/CN.6/2000/PG/2)也没有处理制裁对平民,特别是妇女与儿童的影响的问题。国际人权机构有义务强调制裁对人权情况和一切有关公约的执行方面的影响的问题,伊拉克代表团承诺愿向委员会提供这方面的资料。

10.儿童基金会1999年年度报告报道,婴儿和五岁以下幼儿的死亡率和产妇死亡率已急剧增加。如果能解除制裁,就可避免将近五十万名伊拉克儿童丧生。最后,她促请委员会能同儿童权利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以及其他国际机构一道呼吁应当解除制裁。

11.A l-Azzawi女士(伊拉克)说,虽然有制裁的各种限制,但伊拉克政府已采取若干措施以加速消除对妇女的歧视,确保她们享有人权。在政治决策方面,依照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第23号一般性建议,第15段的规定,社会主义复兴党已为妇女和青年代表加入该党规定了保障名额,结果使1999年的立法选举后妇女代表数额有所增加。在保护妇女权利的立法方面,已通过了若干项法律,调整离婚妇女的瞻养费,计入通货膨胀的影响因素,并规定,不支付瞻养费为可以课处一年监狱刑期的刑事犯罪。其他新的立法免除了妇女某些罪行的审前拘禁,以保护她们的尊严。

12.为了回应委员会成员的问题而提出的其他资料和统计数字(CEDAW/PSWG/2000/II/CRP.2/Add.2)显示,妇女政治代表人数已增多;目前立法机构中妇女人数占8%。但这些表格也显示妇女与儿童的保健情况已恶化,妇女的失业情况十分普遍。所提出的资料应使委员会得出结论,即伊拉克有执行公约的政治意愿,但禁运带来的挑战意味着所需的资源很稀少。伊拉克代表团确信委员会对伊拉克情况的审议是客观的。在这方面,她提请注意伊拉克向消除种族主义歧视委员会提交的最近一次报告中的结论意见,并认为它可作为以后的典范。最后,伊拉克代表团呼吁所有的联合国机构设立机制以利执行《北京行动纲要》第145段,保护伊拉克妇女免受侵犯她们人权的国际决定,为她们主持正义。

13.主席请委员会成员同伊拉克代表团对话。

14.K han女士说,委员会欢迎与伊拉克代表团对话的机会,希望能以此方式查明不利于妇女充分享受权利的其余的障碍。在现代伊拉克妇女权利,相较于邻国已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她很高兴注意到伊拉克宪法第19(a)条体现了男女平等,但失望的是发现其中没有载明禁止歧视。虽然宪法第19(b)条规定在法律范围内的平等,但尽管作出了许多努力,但某些歧视性的法律仍然存在。

15.她关切对《公约》第2条(f)段和(g)段的保留,在她看来,这两段与宪法和教法(Shariah)不发生冲突,她也关切对第9和第16条的全面的保留。遗憾的是,尽管强调应保持妇女的尊严,但伊拉克政府却没有考虑撤回这些保留。必须建立不歧视的法律基础,以作为朝实际行动努力的第一步。由于报告指出婚约中男女权利应平等,这些保留便应撤回。

16.她欢迎已提供的关于致力于对离婚妇女计算瞻养费时应计列入通货膨胀因素一事的资料,并要求获得关于政府可能已拟定的旨在保护妇女权利和弱势群体中妇女的任何其他方案的资料。既便在和平时期,执行公约也需要作出努力和承诺,她想知道为了促进妇女就业,是否正在采取任何特别措施。

17.关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卖淫问题,该报告和针对委员会所提问题的答复都未加讨论。这方面需要更具体的回答,因为在伊拉克境内当前的困难情势下,对妇女的性剥削可能更有可能。该报告提到文化价值与妇女事实上平等之间的关连,某些有害的传统做法事实上似乎获得了当局的原谅。某些传统风俗,例如一夫多妻、为保护名节而处死女性和女性生殖器切割,似乎都有恢复之势。这些习俗由于受到国家方面的冷漠对待甚或默许,故更应受到谴责。她想知道更多关于国民议会人权委员会保护妇女权利的工作。

18.她想知道政府是否正作出努力以将安全理事会石油换取粮食方案的经费用于妇女和儿童的保健,因为回答中的统计数字显示,情况仍在恶化。最后,政府必须认识到,必须透过公约第4条第1款中规定的临时特别措施,努力加速争取妇女的平等地位。

19.F errer Gomez女士说,她要对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种族灭绝、使用禁用武器攻击伊拉克人民、破坏伊拉克国家经济与社会基础结构,造成伊拉克儿童与妇女的困苦处境表示遗憾。她欢迎在困难环境下促进妇女地位的努力,因此,希望政府能撤回对公约第2条(f)款和(g)款、第9和第16条的保留,因为它们体现了妇女权利的许多基本方面。

20.关于妇女角色的陈规定型观念,立法措施已对妇女处境有了整体的改善,但她愿意听到已作出更多的努力以促成必要的文化改革,从而可促进两性建立真正的男女平等。女生在中学的就学人数已急剧下降,职业学校中女生仅占学生总数的10.9%。欢迎能提供更多关于为了改变这种趋势和向妇女提供培训以使她们能得到更佳工作而作出的努力的资料。

21.她很想知道政府是否启动了任何方案以鼓励妇女参与最高层级的政治领导工作,如果已如此,妇女能参与政治进程到何种程度。同样地,请问,自从三年前设立了提高伊拉克妇女地位高层级全国委员会以来,是否已对其成就作过任何评估?

22.C orti女士,虽然强烈谴责经济封锁,但却表示声援伊拉克妇女,并承认禁运深深影响到日常生活的质量。但她不能同意关于执行禁运前伊拉克已批准的国际条约的工作由于禁运而应取消的看法。政治意愿是履行国际义务的首要条件、伊拉克必须更好地表现其承诺的程度。

23.她同意先前几位发言者对伊拉克执行公约情况的评估。尽管经济情况不佳,仍有某些可以实施的措施;她期待获得关于一般农村妇女情况的进一步资料和特别是关于第14条条文的执行情况的资料。关于妇女按照第7条的规定平等参与非政府组织,她不知道伊拉克的这些非政府组织是否处理关于尊重妇女和少数者人权的问题。关于就业问题,她问及关于确定工资水平的问题,并问及如何规范工资以确保男女同工同酬。最后,私营部门中的付薪结构有何种灵活性调节?

24.A l-Azzawi女士(伊拉克)说,她对委员会处理定期报告的积极发展甚表满意。她在回答所提的问题时说,伊拉克代表团意识到委员会关切那些必然可能阻碍切实执行公约的问题,但她还促请委员会考虑到具体的国家处境对缔约国形成的障碍。伊拉克仍然承诺公约中铭订的各项原则,甚至包括那些已表示有保留的规定。在目前,伊拉克不会撤回其保留,但会尽力通过实际努力来证明其承诺。

25.关于平权行动问题,她强调伊拉克法律保障男女平等,仅有的例外限于生理和安全因素。同样地,最近的立法步骤有利于妇女与儿童,可保障他们享受所有的权利。在瞻养费的问题上,对不遵守者已加重惩罚。最近的数据显示,尽管有经济封锁的影响,就业数字已有令人满意的改进,到达的程度是某些部门内已出现女多于男的现象。

26.关于保护妇女,她表示遗憾的是由于经济因素,未能将加强保护妇女的活动编入文件。伊拉克相较于其他国家,在这方面已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合并的报告的附件(CEDAW/PSWG/2000/II/CRP.2/Add.2)全面叙述了伊拉克政府在妇女事务方面已采行的若干方案和活动。一夫多妻和卖淫问题的可考数字没有增加。自伊拉克提出初次报告以来,已经采行了对前娼妓的新生和培训的成功的战略。

下午1时5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