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斯威士兰初次和第二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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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件未经正式编辑印发。

斯威士兰的答复*

[收到日期: 2014年5月16日]

序言

斯威士兰王国于2004年3月26日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这一加入行动表明政府致力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的承诺,2011年政府向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交了《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第一次和第二次报告。

作为负责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所有相关事项的主要部门,副总理办公室的两性平等和家庭事务部一直负责确保在明确期限之前提出全面简洁的答复。提出的议题和问题涉及下列主题:(a)《公约》的法律地位、宪法和政策框架;(b)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c)诉诸法律的渠道;(d)暂行特别措施;(e)定型观念和有害做法;(f)暴力侵害妇女行为;(g)贩运人口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h)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i)国籍;(j)教育;(k)就业;(l)保健。因此,这是关于政府对上述议题和问题答复的介绍。

《公约》的法律地位以及宪法和政策框架

1.1 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哪些步骤,以审查和修改目前不符合《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书的法律,包括《斯威士兰王国宪法》。

国家参照南共体国家和世界上各种经验,包括国际人权公约,对其法律作出修订。

2012年通过了《儿童保护和福利法》。议会还通过了性犯罪和家庭暴力法案,并正在等待加入该法案。《契约登记法》第16条涉及配偶双方以两厢情愿方式在其名下进行财产登记并于2011年做出修订,此前斯威士兰高级法院就该款一起重大测试案件提出质疑。

1.2 如国内法庭曾使用《公约》来解释缔约国本国的法律,请提供实例。

《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尚未在判决中作为一种关键参照。但是,在特定判决,特别在涉及到尊重妇女权利和尊严问题的判决中则有所体现。重要的是要培训各级司法机构,以确保其知晓和了解如何使用《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作出判决和(或)宣布。

然而,《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已被战略性地用作指导制定《国家战略框架》和《打击贩运人口行动计划》的一项政策规划工具。

1.3 采取了何种措施来解决成文法与歧视妇女和女童的习惯法和做法之间的不一致?

国家通过了国家《宪法》,试图弥合习惯法与民法之间的差异。政府和民间社会实体就《宪法》所载各项公民权利开展公众教育,并使公众认识到其宪法权利至上以及妇女可以主张这些权利。

2.1 请解释为何把歧视定义所列举的予以禁止的歧视理由作为全部理由,但没有包括《公约》第1条所述性别和婚姻状况理由。

斯威士兰所有法律都禁止歧视。《宪法》第20:1款明确指出,在法律面前所有人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一律平等,并应享有法律的平等保护。第20:2款进一步阐述了不同类别的界定。委员会注意到,任何人不得因性别和社会地位而受到歧视,细分下来其中包括性别和婚姻状况。被禁止理由的清单不是最终清单,《宪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Doo Aphane诉总检察长”案在这方面具有启发性。

2.1(a) 请提供资料,说明对妇女歧视做法的制裁、其性质和实际适用情况。

针对歧视的制裁是根据法院裁决制定的,其目的是要消除这种情况或行为。因此如果根据《宪法》对歧视提出质疑而且质疑成立,议会将有机会按照新的法院裁决通过补救立法。参考2010年“Doo Aphane诉总检察长”案。

2.1(b) 请提供资料,说明在实际歧视中权利遭到侵犯的妇女所有的补救办法。

妇女有权行使其宪法权利,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情况下通过法庭寻求法律解决。政府完全承认如《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第一次和第二次报告所述,由于距离遥远、收费昂贵和社会文化的制约因素,这种补救措施有时会因为没有律师和无法前往法院而受到限制。

她们也可采用行政补救办法,其中包括诉诸人权委员会。

2.2 请说明在通过以下立法和政策措施方面的最新进展情况:

(a)《婚姻法案》——该法案已提交有关部委审查,随后将提交议会;

(b)《遗产管理法案》——法案已提交主管部委相关部厅审查,随后将提交议会;

(c)《契约登记法》——考虑到高等法院就第16条违宪情况所作声明,已对该法案做出修订;

(d)《跨国犯罪法案》——正在就法案起草工作进行协商;

(e)《儿童保护和福利法案》——《儿童保护和福利法案》于2012年颁布;

(f)《就业法案》——该法案仍由劳动部主持审议;

(g)《性犯罪和家庭暴力法案》——议会于2013年通过了该法案并在等待批准;

(h)《国家性别平等政策》——该政策于2010 年得到政府批准。随后制定了《国家性别平等政策行动计划》以及《监测和评估框架》。政府各部门在制定两性平等方案时都将这些都用作为主要框架;

(i)《土地政策草案》——该政策目前仍由自然资源和能源部主持审议。

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

3.1(a) 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改善向性别问题协调股分配预算和人力资源以及处理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中心所提出挑战而采取的具体步骤。

性别和家庭问题股已升格为司,其协调部门保持不变。

此外,将性别观点纳入其他部委的主要工作可使其执行这些战略。家庭问题部的预算分配方案继续逐年进行审查。发展伙伴为方案提供部分资金。

3.1(b) 请提供资料,说明在多大程度上将性别问题纳入了所有政府机构的主流。

在将性别观点纳入不同政府机构方面已经取得一些进展。以下为一些实例:

1.2013-2015年《打击人口贩运国家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

2.2011 年斯威士兰教育和培训部门政策;

3.2010 年卫生部门艾滋病毒防治政策;

4.2013 年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政策;

5.2013年残疾问题政策;

6.2014-2018年国家多部门扩展战略框架。

政府还为所有涉及两性平等规划和预算编制的部门培训了两性平等问题协调人和规划人员。

政府正在拟定一项战略,指导将性别观点纳入政府机构、部门计划和方案的主流,以确保所有有关部门都充分了解和熟悉各自的责任。

3.1(c) 请提供资料,说明民间社会组织在促进缔约国妇女权利方面的作用。

民间社会在协助政府履行其对斯威士兰公民的义务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民间社会在增强社区两性平等权能和增强妇女权能方面发挥了一定的重要作用。民间社会向方案伙伴传播信息,特别是提供了与社区保持联系的重要政策渠道。许多民间社会组织还向社区直接提供服务。政府和民间社会在性别平等联合会共同努力,联合会的任务是确保所有利益攸关方以包容方式参与政策规划和执行。民间社会继续向政府宣传和游说,实施要求实行问责制和采取行动的各项区域和国际人权文书。

3.2 请解释《国家性别平等政策》制定工作在何种程度上考虑到了性别平等协调股2006年所做情况分析

斯威士兰暴力侵害儿童和年轻妇女问题研究报告在《国家性别平等政策》制订工作中被用于充实性别暴力专题领域的内容。这项政策借鉴了研究报告中关于与有关各部委、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共同努力的建议。

3.3 请解释平等原则相对于均等原则在何种程度上构成《国家性别平等政策》的一个主要特点。

对于《国家性别平等政策》中的两性平等问题没有具体界定,但是在包括第3款的各款中却提到:确认的理由是缺乏两性平等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障碍。该款还确认:缩小两性不平等是改善获得有薪就业机会和生产资源控制的必要条件。

司法救助

4.1 请说明正在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建立一个法律援助系统,以协助缔约国内的妇女获得司法救助。

总检察长办公室正在审议一项法律援助法案草案。该法案将妇女和儿童归类为弱势群体。

斯威士兰大学法律系向贫穷客户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但规模不大,主要是因为提供援助的讲师同时还有其他职责,也是因为这项服务宣传不力。

此外,联合国支持的性别平等联合方案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到2015年建立政府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和斯威士兰大学法律系是这方面的主要执行伙伴。

4.2 正在进行哪些努力来加强司法机构、教育部门、民间社会和公众与性别平等和妇女权利有关的能力和知识?

所提到的利益攸关方都已列入旨在增强妇女权能的2011-2015年联合国性别平等联合方案。该方案的主要战略包括:(a) 建设政府、民间社会和媒体在促进社会性别主流化、协调和监测方面的能力;(b) 为妇女和青少年提供包括生活技能在内的教育和培训;(c) 减少贫穷并增强妇女和少女的经济权能;(d) 法律和人权政策、方案宣传、拟订和执行支助;(e) 性别暴力。

该方案为开展关于性别暴力和妇女权利的培训提供援助,培训对象包括司法机构、执法人员、卫生官员和保健服务提供者、社区照顾提供者及其他为性别暴力幸存者提供服务的主要利益攸关方。

民间组织——性别平等论坛、性别平等联合会、建立基于性别的监测系统、创造公众认识需求。

教育和培训部为学生和教师制定增强女童权能方案,通过处理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以及性别暴力等各种问题,力求为女童创造安全的校园环境。该方案就自我肯定技能、领导力、自我尊重以及应对社会文化定型观念等方面提供培训。该项目还为少女提供教师辅导机会。

除了为公众提供有具体目标的培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还主办广受欢迎的每周广播节目,部分节目重点讨论性别暴力、艾滋病毒和艾滋病以及社会文化习俗影响之间的联系。此外,国家报纸也经常发表文章。

副首相最近推出的男子参与方案汇集了若干开展男性相关方案的民间组织。该方案将培训男子充当社区促进者,激励他们采取积极行动,消除性别暴力的祸害。方案内容包括研究、愤怒管理、质询男性和女性特质观念以及培训男子充当照顾者和分担家庭责任(女童辅导方案)。

暂行特别措施

5.1 请说明设想采取何种暂行特别措施,并说明将在什么时候出台这些措施,用以补充《宪法》规定的与议会中妇女代表人数有关的措施。

尚未在必要时有效援用《宪法》第95款第1(c)和3(a)项的规定处理议会中妇女代表人数低的问题。

5.2 已有哪些措施使人们更好地理解提高妇女地位的积极措施,并促进暂行特别措施在缔约国内的实施?

同上。

定型观念和有害做法

6.1 请说明是否有任何综合战略或举措,以消除普遍存在于社会和媒体当中的“定型的角色观念和不平等的性别关系”。

《国家性别平等政策》是全面应对国内性别不平等问题的主要国家框架。该政策含有关于信息和通信的条款,其中规定了媒体在帮助消除定型观念方面的作用和责任。其目标包括建设媒体工作人员在性别分析和性别平等主流化方面的能力,以支持和加强正面报道。

6.2 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消除把女孩宣传为以照顾他人为本分,并使其在社会关系中接受和忍耐家庭暴力的定型观念?

2007年,斯威士兰制定了一项国家行动计划,即消除性别暴力365日运动,以应对家庭暴力的挑战。该计划确认必须应对普遍存在、对妇女和女孩造成影响并限制了其生活机会和机遇的定型观念。

此外,议会于2013年通过了《性犯罪和家庭暴力法案》。该法案清楚地表明不接受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政府和民间社会定期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旨在教育公众认识各种定型观念并强调其负面后果。这些方案虽然包括男子和男童在内,但特别针对妇女和女童,力求增强她们的权能,以挑战这类定型观念。这方面实例包括通过国家艾滋病毒和艾滋病应急委员会、卫生部以及社区干预机构进行干预,这些机构还就分担照顾责任的重要性举办了提高认识讲习班。新发起的男子参与网络也支持这些努力。

6.3 请说明传统领袖和民间组织在消除缔约国内的传统定型观念和有害做法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性别和家庭问题部和民间组织一道,与传统领袖定期开展互动并举行关于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的教育会议。这些互动和会议强调,作为领袖,他们有责任确保其管辖下的所有公民的安全和福祉。

7. 悼亡

7.1 请说明为杜绝寡妇悼亡仪式这种不适用于男子的文化习俗所采取的特别措施。

在斯威士兰,悼亡是选择性的。制定了“家庭组合”计划,以便向家庭开展关于人权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方案。

7.2 请说明《宪法》中关于防止社会“强迫妇女忍受或维护她在良心上反对的任何习俗”的规定在何种程度上为妇女所援用,或得到传统领袖们的遵守。

斯威士兰《宪法》第 28款规定,妇女不应忍受她们在原则上反对的做法。关于《宪法》原则的宣传和提高认识活动正在进行中。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8.1 请说明暴力侵害妇女问题,包括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

2013年12月的《国家监测报告》指出,据报发生的虐待行为79%是针对妇女,80%发生在家中,80%的施虐者为男性。有记录的主要虐待类型为精神虐待,占70%。

2007年由儿基会资助的斯威士兰青年妇女和儿童遭受暴力侵害问题的国家研究显示,13至24岁女性遭受性暴力侵害的终生发生率可能高达48%。

8.2 请说明(a)提供庇护所、(b)发出保护令和(c)开设热线的数目。

(a)国内提供的收容所——政府管理一个为孤儿提供的重返社会训练所,另外正在Mankayane修建一个收容所。也有一些私营收容所为遭受性别暴力的妇女、儿童和孤儿提供服务。

(b)发布的保护令(如有可能按年份排列):在报告的案件中有所说明。

(c)迄今设立的热线包括:

·斯威士兰皇家警察

·教育和培训部

·打击人口贩运股

·消防和应急服务

·应急准备反应单位

·斯威士兰消除虐待行为行动小组

8.3 这些服务是否经过协调,而且每天24小时提供? 如果是,服务由谁提供?

这些服务每天二十四小时提供,但教育部除外。服务由政府和有关非政府组织提供。

政府正在处理该部门的协调问题,使其尽可能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服务。

8.4 服务提供者是否定期接受关于性别暴力问题的培训?

大多数服务提供者接受关于性别暴力问题的培训,从而以敏感的方式处理每个案件。政府和民间社会伙伴持续提供支持,在国家和国际一级举办培训,分享经验。政府和发展伙伴在支持该领域能力建设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8.5 正在采取哪些措施将婚内强奸定为刑事犯罪?

议会通过的《性犯罪和家庭暴力法案》(第151款)将婚内强奸定为刑事犯罪。

8.6 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处理严重的强奸儿童和乱伦问题?

《性犯罪和家庭暴力法案》就这一问题做出了规定——第3款涉及强奸罪,第4款涉及乱伦罪。目前根据普通法对这些问题作出裁定。

8.7 已采取哪些措施来建立性暴力和家庭暴力监测机构?

在儿基会的技术援助下,副首相办公室设立了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监测股,与服务提供者密切合作。

8.8 《性犯罪和家庭暴力法案》是否将性骚扰包括在内?

《性犯罪和家庭暴力法案》第 48 款处理了性骚扰问题。

贩运人口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

9.1 鉴于缔约国据报告是人口贩运的来源国、目的地国和过境国,请说明贩运人口问题的严重程度。

2009年通过了《禁止贩运和偷运人口法》,2011年报告了第一起贩运人口案件。自该法颁布以来,政府非常严肃地对待贩运人口问题,设立了处理这一问题的机构和机制。迄今据报共有36人被贩运。据记录受害者为乌干达、莫桑比克、尼日利亚、中国和印度国民,其中大多数是过境前往南非。受害者中,男性通常被贩运用于劳动力剥削;妇女被贩运用于性剥削。国家机构跟踪和查明这些案件的能力仍然有限;政府相信还有更多未报告的案件。

9.2 请说明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收集数据和统计数字,制定打击贩运人口,尤其是贩运妇女和女童行为的方案,并建立贩运受害者转介救助机制等相关体系。

2013年7月,政府出台了2013-2015年《禁止贩运和偷运人口国家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在这方面,政府与发展伙伴合作设立了一个研究部门,将主导数据收集和报告工作。

为了确保妥善协调和切实有效地应对贩运人口行为,政府设立了若干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预防贩运和偷运人口工作队、秘书处以及贩运人口问题免费热线,政府承诺加强这些机构,以全面和尽可能有效地打击贩运人口行为。

政府还设立了一个应急小组。

9.3 已采取哪些措施来停止控告贩运受害者犯有涉及违反移民法的罪行?

政府已作出承诺,将协调各种影响贩运人口问题的法律。贩运受害者不再被控违反移民法。

9.4 请提供关于采取措施起草2010年《禁止贩运法》修正案,以使外籍贩运受害者能够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最新情况。

目前正在进行协商,以审查该法现状并作出必要的修正。此外,将在递解出境之前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使政府能够考虑相关的最高利益,以便对受害者作出最公正的决定。

9.5 已实行哪些措施来解决缔约国境内贩运人口,尤其是贩运妇女和女童作为家奴的问题?

如报告或知悉这种情况,将适用2009年《禁止贩运和偷运人口法》。另外还利用媒体方案和社区宣传干预措施来应对这类问题。

10. 卖淫

10.1 请说明为保护卖淫妇女,使其免遭暴力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斯威士兰,卖淫仍然是刑事犯罪。国家不纵容针对任何公民,包括从事卖淫的公民的暴力行为。已制定必要的法律框架,处理被举报和起诉的罪犯。

10.2 正在根据《女童和妇女保护法》采取哪些措施,使妇女看似从事卖淫不再成为强奸案中可接受的辩护理由?

通过开展宣传和教育运动来教育公众和法律界,任何妇女,无论其职业或社会地位如何,都有免遭暴力的生活权利。2013年《性犯罪和家庭暴力法案》第3款第6项也涉及这一问题。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11. 政治参与

11.1 请说明2013年9月举行的上一次选举期间当选和就任议会议员的妇女人数。

尽管妇女和妇女团体开展了协调一致的宣传和竞选活动,但2013年9月大选期间只有一名妇女当选议会议员。投票制度并不影响选民的倾向。投票的荣誉仍在于选民本身。需要加强妇女的能力使其能够自主投票,因为她们是各投票站和选区的大多数。国王陛下姆斯瓦蒂三世随后提名3名妇女,使众议院65个席位中的妇女席位增加到4个。

议会当选议员选出5名女性参议员,完全符合《宪法》的规定。国王陛下任命了另外五名,使参议院中的妇女总数达到10名(最多可以30名)。《宪法》并规定从4个区特别选出另外4名女议员。

11.2 请解释禁止政党参与的部落居住区选举制度如何影响妇女当选政治职务。

现行选举制度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他们可参与全国选举。妇女不参加选举的基本原因不是目前的选举制度,而是父权制和社会文化的陈规定型观念普遍限制妇女参与和参加所有公共生活。

在斯威士兰,妇女被赋予最重要的地位。太后陛下处于战略领导地位。在家庭环境中,长女和祖母在决策中起关键作用,指导家庭事务。有必要制定一项开展选举运动的宣传战略,以增加议会中的妇女人数。

11.3 请说明当前为确保妇女在公共和私人生活领域决策机构中的参与,尤其是在公务员、国际组织、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和私人公司决策机构中的参与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政府正在制定一项关于妇女参与政治和决策的全国战略以及相关的宣传战略。这将是用以倡导提高妇女在所有部门中的参与和代表性的一个重要工具。目前公共服务部门都实行竞争性征聘,进程透明,以才干和能力为根据。但应当承认,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以促进和规定妇女在包括私营部门在内的不同领域中的平等代表性,如以下数字所示。

1.内阁大臣——女性5名,男性16名

2.首席秘书——女性3名,男性16名

3.副秘书——女性10名,男性13名

4.国际组织(大使)——女性3名,男性12名

5.区级行政——区行政长官女性1名,男性3名(2013年第一位女性被任命为区行政长官)

6.区教育干事——女性3名,男性1名

7.高级督学——女性11名,男性8名

8.区视察员——女性17名,男性13名

9.校长——女性291名,男性539名

10.市议会——女性19%,男性81%

11.选举委员会——女性1名,男性3名

12.人权委员会——女性3 名,男性2 名

13.公共委员会——女性5名,男性7名

14.司法机构(法官) ——女性23%,男性77%

15.司法机构(治安法官)——女性37.5%,男性62.5%

16.其他高级政府官员,如主任和首席经济学家——女性15名

17.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中的女性——150名

私营公司

㈠管理层——女性21%,男性79%

㈡董事会——女性19%,男性81%

㈢首席执行官——女性20%,男性80%

国籍

12. 国籍

12.1 请说明为修订《宪法》和《公民法》,以修改限制斯威士兰妇女把公民身份传给父亲是外国人的子女的歧视性条款采取了何种措施。

在这方面没有修订《宪法》和《公民法》的计划。但是,关于《公民法》的磋商正在进行。

12.2 正在采取何种措施,以制定关于同斯威士兰妇女结婚的外籍男子获得公民身份的法律,从而使斯威士兰妇女可以平等享有同斯威士兰男子(同他们结婚的外籍妇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一样的权利?

同斯威士兰妇女结婚的外籍男性居民有资格申请并获得斯威士兰公民身份,无一例外。

12.3 请说明为减轻得不到父亲承认的子女成为无国籍人的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如果父亲不能为子女登记,斯威士兰妇女可用自己的姓氏为子女登记。

教育

13.1 请说明当前为增加学习科学科目的女生人数所采取的措施。

教育和培训部编制了小学课程,其中包括必修科目科学和数学。2010 年批准的部门政策还列入了信息技术。此外,该部正在与双边伙伴合作,与从有关政府借调的亚洲教师志愿人员一起建立信息技术辅导方案,以支持信息技术、科学和数学吸收方案。然而,该部正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女童学习这些科目,使这一举措不停留在政策层面上。政府还在制定方案,改善农村地区学校基础设施,以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

13.2 还请说明这些教育选择最终对妇女就业,尤其是在职业隔离方面造成的影响。

预计这些新的事态发展将产生积极的结果,对女童和年轻妇女更加包容,从而开辟更好的专业和职业选择。正如斯威士兰提交委员会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初次和第二次报告所指出,入学的女童和年轻妇女科学和数学修课率不高,影响了她们获得对妇女而言非传统且薪酬更高的职业机会。

13.3 正在采取何种措施,以增加教育部门行政管理职位上的妇女人数?

教育和培训部目前正在制定一项战略,以增加行政管理职位上的妇女人数,如下文所示:

·教育和训练部主任是女性。

·斯威士兰政府任命了3名女性和1名男性为区教育干事;11名女性和8 名男性为高级督学;17 名女性和13名男性为区视察员;291名女性和539名男性为校长。

13.4 缔约国寻求解决教育环境中的性别定型观念和性别暴力问题的力度有多大?

这方面请参见上文第4.2段。该部还发表了一份阻止学校内施行体罚的政策声明。该部与救助儿童基金合作,培训校长和督学,以鼓励所有学校使用积极的纪律。其目的是最终完全废除体罚。所有性别暴力行为相关问题都向指导和咨询部报告。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处罚。在已将问题报告法院的情况下,则转至司法系统采取必要的行动。

就业

14. 薪酬和福利

14.1 请说明为消除男女工资差异以及处理男女在就业方面的职业隔离现象所采取的所有各类措施。

《就业法》和政府政策不鼓励工资差别。所有职务都根据所需技能进行分类。政府承认,在管理和加强全国特别是私营部门对该法的执行方面可以做更多的工作。

14.2 采取了什么措施来增加妇女在非传统和收入较高领域中的就业?

在小学和中学两级已开始这方面的努力。

14.3 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消除妇女在获得就业福利方面的障碍,例如要求根据习惯法结婚的妇女提供结婚证来证明已婚。

没有正式要求妇女提供结婚证作为婚姻证明来获得就业福利。不论男女,在领取福利时都要求出示某种身份证明。由于现在大多数斯威士兰人都有的全国身份证也可接受,实行这一要求已十分便利。若机构要求提供身份证明,也可使用宣誓书。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存在争议的资产。

14.4 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消除妇女在丈夫去世后被亲属剥夺就业福利的现象。

目前没有出台处理妇女在丈夫去世后被亲属剥夺福利现象的特别措施。此类问题通常由高级法院院长处理,尽管妇女通过法院系统寻求追索可能面临各种社会和文化的限制,但许多妇女仍然对剥夺其合法福利的亲属提出起诉。许多民间社会组织还承诺不断教育公众了解继承权利并鼓励起草遗嘱。

15. 法律的执行

15.1 请说明当前正在采取什么措施,以强制执行劳工法,特别是有关产假的法律,确保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就业的妇女享有同样的产妇福利。

没有采取具体措施就产假问题强制执行劳工法。政府、工会和私营部门参加了关于修订《就业法》的协商。

15.2 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是否已经建立根据就业法案拟议建立、旨在保证产假期间足额支付福利金的失业保险福利基金。

社会保障部的成立已进入后期阶段,失业保险福利基金的启动将取决于“国家社会保障法案”的通过。

保健

16. 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16.1 请说明为降低孕产妇和婴儿高死亡率所实行的战略和方案。

2008-2013 年国家卫生部门战略计划已进行了修订。新的2013-2018年战略计划包括减少和纳入未列入上一个计划的战略。一些重要的改进包括:(a) 成立了孕产妇死亡情况审查小组,审查结果用于在查明的各种差距的基础上改进提供的服务。(b) 成立了2013年保健战略信息和问责委员会,调查关于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保健资源分配的协调工作。

16.2 请说明在2006-2007年进行研究之后为解决产前护理有限的问题所设计的具体干预措施,该次研究估计,在出现妊娠并发症迹象的妇女当中,仅有54%获悉自己患有并发症,其中仅有约78%得到体检。

斯威士兰王国政府致力于确保为所有公民提供高质量的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死于妊娠并发症和分娩的比率。一些指标已有所改善,如产前门诊护理、熟练助产护理、有设施分娩和减少母婴传播。

·产前门诊护理首次就诊率为97%,而熟练人员助产比率已增加到82%。

·有设施分娩比率目前是80% 。

·6至8周母婴传播率已降至2%以下。

2009年5月非洲联盟在该区域发起加速降低非洲孕产妇死亡率运动之后,斯威士兰是发起这一运动少数几个国家之一,2009年10月发起了加速降低斯威士兰孕产妇死亡率运动,根据加速降低非洲孕产妇死亡率运动6个支柱,提高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医疗保健的国家认识并调动国内合作伙伴和资源。

政府还设立了5个设施,作为性与生殖健康/艾滋病毒综合服务干预措施卓越中心的示范。

16.3 请说明采取了什么措施来解决部分归因于向外移民的熟练人员缺乏问题。

合格人员的征聘是卫生部风险管理战略方面一个持续的过程。经修订的2013-2018 年国家卫生战略计划还包括一个全面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编制以能力为基础的助产课程和标准、实行标准化的加班薪酬以及建立轮调和辅导方案。上述各项已经执行,但课程仍在编制中。

17. 艾滋病毒治疗和避孕药具的使用

17.1 请说明采取了什么措施来解决“育龄妇女艾滋病毒感染率上升”和孕妇得到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机会有限的问题。

预防艾滋病毒母婴传播举措是孕妇采用四方面兼顾的方法,保持健康和生产不携带艾滋病毒婴儿的关键干预措施。

预防母婴传播、性传播感染和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方面的服务下放到外围诊所,总体覆盖率达到88%,86%艾滋病毒阳性孕妇正在接受抗逆转录病毒预防。

·目前预防母婴传播覆盖率为88%,已覆盖大部分分娩设施;

·为76%的艾滋病毒阳性孕妇提供了抗逆转录病毒全程预防。

获得抗逆转录病毒疗法的机会因此增加,执行进展不断加快。

17.2 请说明实行了何种措施,以解决妇女因盛行的社会和宗教规范而不使用避孕药具的问题,以及消除污名和歧视等导致易于感染的根源。

斯威士兰已重新定位其医疗保健服务,以确保将计划生育纳入艾滋病毒服务。政府还致力于通过分配青少年和性别问题性与生殖健康协调干事,执行男子参与战略,加强性与生殖健康方案。已出台工作文件指导医疗保健工作者如何提供服务。已开展更多利用计划生育服务和男子参与计划生育的社区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