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公约》第22条通过的关于第785/2016号来文的决定 * **
来文提交人:D.L. (由律师Patrick Bazanye代理)
据称受害人:申诉人
所涉缔约国:瑞典
申诉日期:2016年11月24日(首次提交)
实质性问题:遣返至乌干达;可能因提交人的同性恋身份而遭受有悖于《公约》第3条的待遇的风险
委员会获悉对提交人的驱逐令已经过期,他现在可以向瑞典提交新的庇护申请,因此在2021年4月28日的会议上决定停止对第785/2016号来文的审议,但有一项谅解,即申诉人若再次面临被强行逐出缔约国领土的风险,则有权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新的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