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AT/C/70/D/833/2017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

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Distr.: General

27 May 2021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禁止酷刑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公约》第22条通过的关于第833/2017号来文的决定 * **

来文提交人:

H.B. (由律师Tarig Hassan代理)

据称受害人:

申诉人

所涉缔约国:

瑞士

申诉日期:

2017年7月4日(首次提交)

实质性问题:

遣返至埃塞俄比亚

鉴于从律师处获悉申诉人因与一名瑞士国民结婚而获得了居留许可,故不再面临被遣返至埃塞俄比亚的风险,委员会在2021年4月28日的会议上决定停止对第833/2017号来文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