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PD/C/21/2

残疾人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9October201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的报告(2019年3月11日至4月5日)

一.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缔约国

1.截至第二十一届会议闭幕之日,即2019年4月5日,《残疾人权利公约》有177个缔约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有94个缔约国。这两项文书的缔约国名单可在秘书处法律事务厅网站上查阅。

二.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开幕

2.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在公开会议上开幕,委员会代理主席致欢迎辞。人权理事会和条约机制司司长代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作了开幕发言,发言可在委员会网站查阅。

3.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十一届会议的临时议程和暂定工作方案(CRPD/C/ 21/1和Corr.1)。

三.委员会委员

4.下列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根据委员会议事规则第14条,于2019年3月11日第二十一届会议开幕时作出了庄严声明:格特鲁德·奥福里瓦·费弗梅、玛拉·克里斯蒂娜·加布里利、阿玛利亚·伊娃·贾米奥·里奥斯、罗斯玛丽·凯斯、金美妍、马库斯·谢弗、里斯纳瓦蒂·乌塔米。两名连任成员但拉米·奥马鲁·巴沙鲁和乔纳斯·卢克斯也作出了庄严声明。德米特里·列布罗夫在瓦列里·尼基蒂奇·鲁赫列德夫于2019年1月辞职后被任命为鲁赫列德夫先生剩余任期的成员,于2019年3月20日作出庄严声明。

5.截至2019年4月5日的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其任期,可在委员会网站查阅。

四.选举主席团成员

6.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工作由人权高专办重点关注群体科科长主持。根据委员会议事规则第15、第16和第17条选出以下成员,任期两年:

主席:但拉米·奥马鲁·巴沙鲁

副主席:石川准

罗斯玛丽·凯伊斯

乔纳斯·卢克斯

报告员:阿马利娅·埃娃·加米奥·里奥斯

五.工作方法

7.委员会讨论了与其工作方法有关的各种问题,并通过了若干决定,这些决定载于本报告附件一。

六.与一般性意见相关的活动

8.关于就《公约》第11条制定关于风险情况和人道主义紧急情况的一项一般性意见的可能性问题,委员会决定,在第二十届会议上成立的工作组将由蒙天·汶丹、加布里利女士和石川准先生组成,汶丹先生担任主席。

七.与《任择议定书》相关的活动

9.2019年4月2日,委员会审查了四份来文。关于V.F.C.诉西班牙(CRPD/C/ 21/D/34/2015),委员会认定提交人的强制性退休构成对第27条(a)、(b)、(e)、(g)、(i)和(k)项的违反,单独解读并与第3条(a)、(b)、(c)、(d)和(e)项、第4条第(1)款(a)项、(b)项和(d)项和第(5)款以及《公约》第5条第(1)款、第(2)款和第(3)款一并解读。关于T.M.诉希腊(CRPD/C/21/D/42/2017),委员会得出结论,该案不可受理。委员会中止了Kendall诉澳大利亚案(CRPD/C/21/D/15/2013),并决定推迟审查第32/2015号来文,以进一步评估申诉中的某些内容。

10.委员会通过了《意见》后续行动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在这方面,委员会决定继续后续程序,并要求所涉缔约国在五起案件中提供补充资料。委员会还决定就一起案件停止后续程序,因为所涉缔约国为执行委员会的建议而采取的措施基本上令人满意(Nyusti和Takács诉匈牙利,CRPD/C/9/D/1/2010)。

11.委员会审议了与《任择议定书》第六和第七条所述调查程序有关的事项。

八.其他决定

12.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第二十一届会议的本报告。

13.委员会所通过的决定的完整清单见本报告附件一。

九.未来届会

14.委员会第二十二届会议定于2019年8月26日至9月20日在日内瓦举行,随后将于2019年9月23日至27日举行会前工作组第十二次会议。

十.无障碍旁听委员会会议

15.联合国为所有正式公开会议和三次非公开会议提供了远程字幕。公开会议期间都有国际手语翻译。与古巴、尼日尔、卢旺达、沙特阿拉伯、西班牙这五个《公约》缔约国的对话期间还提供了国家手语翻译。挪威手语翻译由缔约国提供。从2019年3月20日起,所有公开和非公开会议都提供俄语手语口译。公开会议期间还提供了网络直播。在举行专题简报会期间,简报会的组织者向委员会提供了远程字幕。

十一.与有关机构的合作

A.与联合国机关和各专门机构的合作

16.在本届会议的开幕会议上,下列联合国机构、部门和方案的代表发了言: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通过视频链接)、国际劳工组织、人权高专办、消除对麻风病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歧视问题特别报告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妇女署)和世界卫生组织。

17.在开幕会议上,委员会还听取了《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缔约国设立的援助受害者和重返社会经济生活常设委员会的一名代表的发言。

18.委员会会见了人权理事会秘书处服务、残疾人无障碍和使用信息技术问题工作队主席,就促进人权理事会会议向残疾人提供无障碍问题交换了意见。

19.委员会与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举行了会议,讨论了有关协调特别报告员任务与委员会任务的事项。

20.委员会主席团会见了人权高专办人权和残疾问题顾问,讨论了与联合国全系统残疾包容问题问责制框架有关的事项。

21.委员会响应可持续发展问题高级别政治论坛提出的投入呼吁,编写并提交了一份关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书面意见。其中包括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的进展、差距、需要紧急关注的领域、风险和挑战的意见,这将是定于2019年7月举行的论坛的重点。残疾人组织有意义和有效的参与是被确定为需要紧急关注的领域之一,以便支持《公约》的贯穿各领域的原则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B.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机构的合作

22.在本届会议的开幕会议上,国际残疾联盟、欧洲残疾论坛和国家人权机构全球联盟的代表向委员会发了言。委员会还听取了精神病学使用者和幸存者人权中心、国际康复组织和缔约国残疾人组织的最新情况,委员会在会议期间审议了这些组织的报告。

23.委员会私下会见了国家人权机构全球联盟残疾问题工作组主席,探讨未来合作的途径。

24.下列组织举办了国别和专题会外活动,向委员会通报情况:Uloba-Independent Living Norway、Sociedad y Discapacidad、精神病学使用者和幸存者人权中心、全球康复联盟和红十字流动性基金会国际委员会、国际麻风病防治协会联合会、世界推进组织,以及英联邦秘书处、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关于通过体育运动、健身和娱乐改变残疾人生活的主席、特拉里技术学院、国际残奥会委员会。

25.唐氏综合症国际举办了公开的会外活动来庆祝世界唐氏综合症日,自闭症欧洲举办了庆祝世界自闭症意识日的活动。

十二.审议根据《公约》第三十五条提交的报告

26.委员会审议了古巴(CRPD/C/CUB/1)、尼日尔(CRPD/C/NER/1)、挪威(CRPD/ C/NOR/1和Corr.1)、卢旺达(CRPD/C/RWA/1和Corr.1)、沙特阿拉伯(CRPD/C/ SAU/1)、塞内加尔(CRPD/C/SEN/1)、土耳其(CRPD/C/TUR/1)和瓦努阿图(CRPD/ C/VUT/1)的初次报告及西班牙的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CRPD/C/ESP/2-3)。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这些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可在委员会网站上查阅。

27.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下列国家的简化报告程序问题清单:比利时(CRPD/C/ BEL/QPR/2-3)、库克群岛(CRPD/C/COK/QPR/2-3)、捷克(CRPD/C/CZE/QPR/2-3)、丹麦(CRPD/C/DNK/QPR/2-3)。

十三.《公约》缔约国会议

28.委员会确认,将派主席作为代表出席《公约》缔约国会议第十二届会议。

附件一

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通过的决定

1.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以下缔约国初次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古巴(CRPD/C/CUB/ CO/1)、尼日尔(CRPD/C/NER/CO/1)、挪威(CRPD/C/NOR/CO/1)、卢旺达(CRPD/ C/RWA/CO/1)、沙特阿拉伯(CRPD/C/SAU/CO/1)、塞内加尔(CRPD/C/SEN/CO/1)、土耳其(CRPD/C/TUR/CO/1)、瓦努阿图(CRPD/C/VUT/CO/1)。委员会还通过了关于西班牙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的结论性意见(CRPD/C/ESP/CO/2-3)。

2.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下列国家的简化报告程序问题清单:比利时(CRPD/C/ BEL/QPR/2-3)、库克群岛(CRPD/C/COK/QPR/2-3)、捷克(CRPD/C/CZE/QPR/2-3)、丹麦(CRPD/C/DNK/QPR/2-3)。

3.委员会审议了与《任择议定书》第六和第七条所述调查程序有关的事项。委员会审议了四份来文,认定其中一份涉及违反《公约》的行为,宣布第二份不可受理,中止第三份,并决定推迟审议第四份。委员会的《意见》概要载于本报告附件二。

4.委员会决定,其2019-2020两年期的工作语文为英文、俄文和西班牙文。

5.委员会决定,来文和调查工作组的成员为阿玛利亚·伊娃·贾米奥·里奥斯、塞缪尔·恩朱古纳·卡布埃、罗斯玛丽·凯斯、拉斯洛·加博尔·洛瓦西、马库斯·谢弗。委员会指定谢弗先生为《任择议定书》来文问题特别报告员,贾米奥·里奥斯女士为意见后续行动特别报告员。

6.委员会决定,代表委员会参加与儿童权利委员会关于残疾儿童问题的联合工作组的成员为但拉米·奥马鲁·巴沙鲁、伊迈德·埃丁·沙克尔、格特鲁德·奥福里瓦·费弗梅、罗伯特·乔治·马丁、乔纳斯·卢克斯、里斯纳瓦蒂·乌塔米。

7.委员会指定巴沙鲁先生、凯斯女士和乌塔米女士为全球残疾问题首脑会议、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协调人。

8.委员会决定任命马丁先生为关于报复问题的临时协调人。

9.委员会指定石川准为无障碍问题协调人。

10.委员会指定洛瓦西先生为残疾和新技术问题协调人。

11.委员会指定凯斯女士和金美妍作为与国家人权机构接触的协调人。

12.委员会决定任命巴沙鲁先生和蒙天·汶丹为关于2020年审查条约机构强化进程的协调人。

13.委员会决定任命汶丹先生和洛瓦西先生为联合国全系统残疾政策和监测框架的协调人。

14.关于将在第二十二届会议上审议的缔约国报告和国家报告员,委员会决定审议以下缔约国的报告:阿尔巴尼亚(洛瓦西先生)、澳大利亚(汶丹先生和马丁先生)、厄瓜多尔(贾米奥·里奥斯女士)、萨尔瓦多(贾米奥·里奥斯女士)、希腊(洛瓦西先生和谢弗先生)、印度(汶丹先生和乌塔米女士)、伊拉克(沙克尔先生)、科威特(阿赫马德·阿尔赛夫)、缅甸(石川先生)。委员会还决定在其简化报告程序下通过关于以下国家的问题清单:加拿大(凯斯女士和马丁先生)和乌克兰(卢克斯先生)。委员会指示其秘书处通知这些缔约国的所有有关常驻代表团。

15.委员会决定,第二十二届会议定于2019年8月26日至9月20日在日内瓦举行,随后将于2019年9月23日至27日举行会前工作组第十二次会议。委员会请会前工作组在第十二届会议上通过与吉布提、法国、日本、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墨西哥、新加坡、瑞士和委内瑞拉有关的问题清单。委员会还请会前工作组通过委员会关于毛里求斯和斯洛伐克的简化报告程序下的问题清单。委员会指示其秘书处通知这些缔约国的所有有关常驻代表团。

16.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个人来文的后续进度报告(CRPD/C/21/3)。

17.委员会通过了提交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两年期报告(2017-2018年) (A/74/55)。

18.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第二十一届会议的报告。

附件二

委员会就根据《任择议定书》提交的来文通过的《意见》概要

V.F.C.诉西班牙

1.委员会审议了V.F.C.诉西班牙一案的来文(CRPD/C/21/D/34/2015)。来文的提交人VF.C.是西班牙国民,在2009年5月20日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他永久性的运动残疾。由于这起事故,他的状态被宣布为患有“无法从事其职业的永久残疾”。提交人向巴塞罗那市政厅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指派他担任“变更的职务”,并确定一个适合他残疾的职位。然而,市政厅拒绝了他的申请。经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诉,市政厅的决定被推翻。市政厅随后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加泰罗尼亚高等法院判定上诉成立。提交人向宪法法院提出了针对高等法院判决的保护补救申请,该判决因程序理由被驳回。提交人声称,现行立法对他有歧视,因为它规定了不同行政残疾类别的人的差别待遇,尽管划入这些类别所依据的,并不是对所调派的工作或职务能否替代常规职务的日常工作加以评估的医学检查。

2.缔约国争辩说,应认定来文不可受理,理由是未能用尽国内补救办法,或者,如果委员会认为来文可予受理,缔约国则认为指控毫无根据。

3.委员会在审议中回顾,《公约》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要求缔约国承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保留就业的权利;采取一切适当步骤,包括通过立法,禁止在继续就业方面基于残疾的歧视;确保在就业过程中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委员会还回顾了其关于平等和不歧视的第6号一般性意见(2018),其中指出,为了在《公约》方面实现事实上的平等,缔约国必须确保在工作和就业方面不存在基于残疾的歧视。委员会进一步回顾,获得合理便利的程序应当是合作和互动的,以在雇员和雇主两者的需要之间达成可能的最佳平衡为目标。在决定采取哪些合理的便利措施时,缔约国必须确保公共主管部门认明可以进行的有效调整,以使雇员能够履行其主要职责。委员会认为,阻止提交人被调派至变更的职责的规则并没有保障他根据《公约》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对他的特殊残疾进行评估,以期建立他执行变更职责或其他补充活动可能需要的任何能力的可能性。

4.因此,委员会认定提交人的强制性退休构成对第二十七条(一)、(二)、(五)、(七)、(九)和(十一)项的违反,单独解读并与第三条(一)、(二)、(三)、(四)和(五)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二)和(四)项和第(五)款;以及《公约》第五条第(一)、第(二)和第(三)款一并解读。

5.委员会指出,缔约国有义务向提交人提供就提交来文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获得赔偿的权利,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提交人有机会接受对替代职责的适宜性评估,以评估他承担变更后的职责或其他补充活动的潜力,包括可能需要的任何合理的便利。总体而言,缔约国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关于变更职务的条例与《公约》所载原则和《意见》所载的建议保持一致,以确保变更职务的调派不仅限于部分残疾的人;并根据《公约》所载的原则和《意见》所载的建议,协调关于调派公务员担任经变更的职务的各种地方和区域条例。

T.M.诉希腊

6.委员会审议了T.M.诉希腊一案的来文(CRPD/C/21/D/42/2017)。来文提交人T.M.是希腊公民。2016年5月13日,提交人在2016年1月被诊断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后,向残疾认证中心提出了残疾证明申请。提交人声称,在随后对她的残疾进行评估期间,残疾认证中心一级健康委员会将她误诊为严重的边缘性人格障碍,而没有提及她的医生于2016年1月作出的阿斯伯格综合征医学诊断。她声称自己是《公约》第一、第三、第十六、第十七、第二十二、第二十五、第二十六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的受害者。

7.缔约国提出,由于未用尽国内补救办法,应认定来文不可受理,因为提交人未遵守适用的行政程序,没有让残疾认证中心二级健康委员会审查她的案件,而且她没有就任何可能的不利决定向行政法院提出异议。

8.委员会在审议时回顾其判例,如果国内补救措施没有取得成功的合理预期,则没有义务用尽国内补救措施,尽管如此,来文提交人在寻求现有补救办法时必须履行应尽的职责,仅凭对国内补救办法的有效性的怀疑或假设,并不能免除提交人用尽这些补救办法的责任。委员会认为,由于提交人没有遵守与她向二级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诉有关的行政程序,也没有就任何不利结论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诉,因此提交人没有用尽可用的国内补救办法。因此,委员会认为,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二条第(四)款,来文不可受理。

Kendall诉澳大利亚

9.委员会审议了Kendall诉澳大利亚一案的来文(CRPD/C/21/D/15/2013)。来文的提交人Steven Kendall是澳大利亚国民。2003年,他在昆士兰州哈卡纳获得性脑损伤中心接受治疗。2013年提出申诉时,他仍住在哈卡纳中心,医务人员曾在2005年7月通知他,他的康复方案很快就会结束,而且他被评估为可以出院,因为已不可能取得“进一步的康复结果”。医务人员决定,提交人将需要得到社区提供的住宿和残疾人支助服务方能出院。从2005年7月至2010年11月,哈卡纳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推荐提交人并代表他申请基于社区的住宿和支助服务,但都没有成功。2010年11月30日,哈卡纳的工作人员向昆士兰州社区住房和无家可归者事务局以及昆士兰州残疾人和社区照顾事务局提交了社会住房和残疾人支助服务申请。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提交人进行了评估,认为他符合获得社会住房的资格,并对住房有“高度需求”。他的姓名被列入了住房登记册。然而,昆士兰州住房和无家可归者事务局表示,除非提交人先获得残疾人支助服务,否则不会分配给他社会住房。残疾人和社区照顾事务局的评估是,提交人有资格获得残疾人支助服务,但表示该局没有能力出资提供这类支助。因此,提交人的社会住房申请仍然没有结果。他向国内主管当局提交的所有声索均被驳回。提交人在向委员会提出的申诉中声称,这种情况相当于侵犯了他根据《公约》第十四、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六和第二十八条享有的权利。

10.2014年12月,缔约国提交了关于来文可否受理和案情的意见。缔约国认为,由于没有用尽国内补救办法和缺乏证据,提交人的申诉应不予受理。缔约国指出,在提交人向委员会提交申诉后,经过改造的社会住房和支助服务资金已到位,已在社区中为他提供了住房。在四次提醒之后,提交人于2017年9月表示,他将提交新的评论。2018年12月18日,委员会最后一次向提交人发出提醒通知,告知他,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可能决定停止审议他的申诉。2019年1月18日,提交人证实他已“从哈卡纳中心出院”,但没有说明他是何时离开该中心的。

11.委员会在获悉提交人已得到了其申诉中所述的住房和住宿支助服务后,在2019年3月15日的会议上决定停止审议该项来文。